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清和-第13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看到落在身后的木船接连沉入海底;速度最快的一艘海盗船开始陷入绝望。船上的海盗可以预见;一旦被战船追上,等待自己的将会是什么。
    实心铁球不断砸进海里,瞬间腾起巨大的水柱。
    还算结实的木船在海浪间颠簸。
    沉没的海船卷起巨大水涡;血腥味引来海中的鲨鱼,看着划过海面的三角鳍;海盗们几近崩溃。
    朱高燧和战船上的明军愈发兴奋,跟在战船后的商船都在跃跃欲试。
    比起规规矩矩做生意,抢劫海盗,明显来钱更快。
    一次尝到甜头,再下手就变得十分容易。最后发展到,看到眼熟的骷髅旗,船员们的激动兴奋不亚于发现陌生海岛。
    令海商闻风丧胆的强盗,在船队成员眼中,活脱脱成为会下金蛋的母鸡。
    在抢劫过程中,船上通译的外语水平飞速飙升。很快能用八国语言说出“交钱不杀”。
    作为“领队”,郑和总要象征性的劝说一下。
    朱高燧不听劝,郑公公尽到职责,就算完成本职工作。很快卸下包袱,和王景弘侯显一起加入赵王组织的抢劫队伍。
    “难怪鞑子喜欢打谷草。”
    侯显感叹一声,擦干腰刀上的血迹,这种感觉委实是刺激,让人欲罢不能。
    侯公公的认知明显偏离正常轨道,有三观崩毁的迹象。无奈船队领队和赵王殿下都没有纠正的意思。
    于是乎,公元十五世纪,在郑和船队第三次下西洋过程中,由赵王殿下带头,船队中大部分成员发展出独特的兴趣爱好,并向着更独特的方向一去不回头。
    经过半个时辰的追击,被盯上的海盗船全部沉入海底。
    少部分是被炮弹砸沉或被战船撞沉,余下多是被明军接舷跳帮,抢劫一空之后凿沉。被凿沉的海盗船,很多都是三帆,比不上大食商船,却比欧洲探险家的木船好上一截。
    可惜朱高燧看不上眼,船队成员,包括同行的商人,一样看不上。
    习惯乘坐豪华客轮,谁还会将冒黑烟的小火轮看在眼里?
    侥幸未死的海盗,眼睁睁看着木船消失在海面上,安身立命的依仗就此消失,欲哭无泪。
    这并不意味着结束,
    “藏宝地点,停泊港口,交易黑市,有没有同伙,说!”
    海盗被绑在柱子上,锦衣卫挥舞着刀鞘,通译站在一旁,轮换多种语言同海盗交流。完成任务,顺便练习口语,一举两得。
    北京行部出身的文官文吏,总是能合理利用时间。
    “说!”
    刀鞘换成皮鞭,海盗发出惨叫,惊骇欲绝。
    这是一群魔鬼!
    早已丢掉信仰的海盗扯着嗓子痛哭。可惜神听不到他的祈祷哀泣,就像被他们砸断手脚,活着丢到海里的商人和水手。
    朱高燧回到船舱里,提起茶壶,咕咚咕咚灌下半壶茶水。
    长期的海上生活,不只晒黑了他的面容,也让他的行事作风产生不小变化。好似出闸猛虎,走出领地的狮子。突然间发现,外边的世界如此广阔,未知的前路如此令人兴奋。
    回忆往昔,朱高燧时常会想起同孟清和的谈话。如今细细品味,看似荒谬的想法,只有亲临其境,才能真正明白其中的奥妙。
    海上航行,注定有很多不习惯的地方,也比不得王府中的锦衣玉食。但朱高燧喜欢,该死的喜欢。
    寻找新大陆,追剿海盗船的生活是如此令人着迷。这种感觉更甚于在草原上策马奔腾,挥刀砍杀。
    面对一望无际的蔚蓝,恨不能大吼几声。
    仰望广阔天际,海风鼓起长袍,好似肋生双翼,下一刻便要腾空而起。
    咚咚。
    船舱的门被敲响。
    朱高燧放下茶壶,舱门外,站着负责审讯海盗的锦衣卫。
    “殿下,海盗藏宝地已问明。是否前往?”
    “当然要去!”朱高燧笑道,“母后喜欢红宝石,大食商人手里的那些,孤看不上。倒是海盗手里有不少好货。还有刻着头像的金币,融了,正好做父皇的万寿节贺礼。”
    锦衣卫应诺。
    很快,船队分成两路,一路继续前行,到海图上标注的岛屿停泊。另一路前往海盗藏宝的港湾,距离海岛并不远,两个时辰左右即能往返。
    朱高燧沿着缆绳下到小舟,登上前往寻宝的战船。
    郑和王景弘留在宝船上,侯显随行。
    十余战船,近二十艘马船,浩浩荡荡开往藏宝地点。
    指路的海盗缩着脖子,被提上战船,没有起半点反抗的念头。敢反抗的海盗都被丢进海里,唯一的下场就是葬身鱼腹。
    越是穷凶极恶,杀人无数,越是惜命怕死。
    剿灭十余股海盗,明军早有心得。
    海盗藏宝的地点算不上隐蔽,却难驶入大船。
    小舟再被放下,朱高燧同侯显一并上岸。
    岛上林木稀疏,多是被海水冲刷过的岩石和洞窟。
    海盗领众人来到一块形状奇异的岩石前,挖开半米厚的土层,掀起几块挡板,一处隐于地下的洞窟赫然展现在众人眼前。
    几十只木箱堆在一起,箱盖几乎合不拢,缝隙中隐约透出耀眼金光。
    打开箱盖,立刻有皮袋落出。
    捆绑袋子的皮绳崩断,浑圆的珍珠滚落在地,白黑两色,竟有龙眼大小。
    木箱一只只打开,惊叹一声连着一声。
    造型奇异的金像,三尺高的珊瑚,精美的金壶,镶嵌各色宝石的弯刀……各种形状的金币银币,很多没有装进箱子,直接散落在地,火把照过,满目金光。
    饶是见惯皇宫珍宝的朱高燧,也愣了两秒。
    弯腰捡起一柄弯刀,擦过刀柄上一块花纹,朱高燧目光微沉,这不是一般商人能有。这支海盗很可能抢劫了某个海岛上的“王室”,或者是朝贡的船队。
    不过,事到如今,已经没有追究的必要。
    收刀回鞘,朱高燧下令,将岩洞里的财宝全部抬走。随后走到瑟缩的海盗跟前,缓缓抽—出长刀,在海盗惊惧的目光中,手起刀落。
    鲜血喷涌,人头滚落在地。
    如此,也算是为弯刀的主人报了仇。
    离开海盗藏宝处,战船驶往预定海岛,同船队汇合。
    此座海岛是船队第二次下西洋时发现。
    岛的东面是天然深水良港,岛上有淡水,没有大型的食肉猛兽。除了海鸟,多是一些奇怪的石像。
    朱高燧对此毫不在意。
    天家贵胄,凤子龙孙。
    遇上他,管他哪路神仙,是鲛盘着,是虎蜷着。敢不从命,架上火炮全部轰掉。
    “殿下,照此速度,再有一月既可抵达新地。”
    “好。”朱高燧用匕首划开面饼,夹入烤过的干肉咸菜,一大口咬去小半个,“这些孤是外行,你安排即可。”
    “是。”
    庞大的船队继续前行,沿途遇上海盗,不管三七二十一,通通灭掉。不过,总有两三个漏网之鱼,见势不妙提前逃跑,侥幸活得一命。
    事后传出消息,航行在海上的大明船队,陡然间披上一层恐怖的外衣。
    “那是一群可怕的魔鬼。”
    “魔鬼穿着用鲜血染红的长袍,袍子上有金色的怪兽!”
    “被船上的魔鬼盯上,没有人能活着逃走。”
    “太可怕了,如果不是提前得到消息,我会和暴风号的船长一样葬身海底。”
    流言越传越广,发展到后来,单是听到“大明船队”四个字,就能让海盗们鸡飞狗跳,惶惶不安。无论多凶狠的海盗,听说大明船队要从自家门前经过,第一反应都是收拾行李搬家跑路。
    东西太多,搬不走?不要了!
    财宝没了可以再抢,命没了,死抱住金币有什么用!
    在大明船队下西洋期间,海商们惊奇发现,往日里肆虐逞凶的海盗突然不见了踪影。
    时常有海盗聚集的“黑市”也变得冷冷清清。摊主空闲得直打瞌睡。
    “海盗?没有海盗!”
    “对,我们这里没有海盗!”
    “快走!再问东问西,小心老子揍你!”
    海商们面面相觑,有门路的私下打听,才得知“真相”。
    自此,众多海商开始视大明船队为“保护神”。有倒霉商船遇上海盗,见躲不过去,船主硬着脖子吼一句“我在明朝有人!”
    海盗握刀的手当即就会哆嗦两下。
    本打算杀人劫货,最后也只抢劫两箱香料,硬着头皮也不敢杀人。可见“大明”两字威力之巨。
    大明船队行经之处,遇上海商船队,不用招呼,立刻有成船的货物送上。
    给钱?
    不要,坚决不要!若能随船队航行一段路程,熟悉几句大明官话。一船货物算什么,再送一船!
    沿途停靠岛屿,道出身份,热情款待,开展贸易不必说,有的岛上,国王一家早早收拾好包袱,只等随船启程,到大明朝贡。
    暂时不回大明?
    没关系。船队到哪里,咱们跟到哪里。
    总之一句话,一颗红心向大明!
    次数多了,朱高燧产生出和老爹一样的烦恼,国家强盛,人太出名,有时也愁人。
    大明船队在海上宣扬国威时,明朝迎来了番邦使臣朝贡的高峰期。
    自永乐九年五月,南京城门前,朝贡的使臣队伍便排成长列。
    北方的鞑靼,瓦剌,兀良哈,女真。
    南方的暹罗,占城,真腊,老挝。
    隔了一座喜马拉雅山的古里,锡兰,柯枝,小葛蓝,加异勒。
    乘船前来的旧港,南巫里,爪哇,满剌加,苏门答腊。
    一波又一波朝贡队伍抵达应天府,鸿胪寺和光禄寺忙得脚不沾地,会同馆再次爆满。
    随着朝贡队伍抵达,闻讯赶来的商人也是络绎不绝,客栈房间不够,许多掌柜都挤大通铺,伙计只能在客栈里打地铺。
    人一多,问题就多,治安问题频发,五城兵马司指挥和应天府府尹愁得嘴角起泡。
    没办法,朱棣下令北京会同馆提前“开张”。女真,朝鲜,白帐汗国,以及立陶宛和莫斯科大公国的使臣,不必进京,直接由北京会同馆接待安排。
    “敕汉王驰北京,设宴款待朝贡使节。”
    一道敕令,结束了朱高煦的屯田生涯。
    朱高煦打心里不想离开宣府,忙活两年,眼看要出成绩,丢开手不管?
    舍不得啊!
    无奈老爹有令,不走也得走。
    换上亲王常服,乘上象辂,望着渐远的玉米地和土豆田,满眼不舍。
    沈瑄忙着练兵,徐辉祖卧床养病,压根不理会朝贡的使节。北京行部官员找上门,一句“留待汉王殿下抵达”就被打发。
    孟清和也变得忙碌。
    永乐八年,皇庄和勋贵庄田播种的玉米土豆已有收获。产量不如想象中喜人,抗旱抗寒的特点却显露无疑。
    船队带回的几名“红人”都被留在大明,帮助解决番粮种植期间产生的问题。
    通过翻译,孟清和了解到,这些人来自“库斯科王国”。
    “库斯科?”
    孟伯爷敲敲脑袋,没一点印象。
    他对美洲历史并不了解,压根不知道,二十年后,这个还不起眼的国家将会征服整个南美洲西部,统治延续几个世纪,成为美洲三大文明之一,印加帝国。
    如果他知道……大概也不会改变什么。顶多露出个吃惊的表情,然后该做什么做什么。
    他想要的是美洲的农产品,对生活在那里的人并不感兴趣。至于土地,这是上位者该操心的事。
    自被国公爷开导之后,孟清和清楚知道,很多时候,该糊涂就不能聪明。操心太过,劳心劳力太多,未必是好事。
    他现在该想的,是自家一亩三分地的收成问题。从九哥送来的消息看,今年的收成应该相当不错。
    七月之后,孟清和留在军屯的时间越来越长。时常蹲守寻人的换成了定国公。
    进入秋收时节,田里的麦稻高粱陆续开始成熟,荒田中种植的玉米也结出手掌长的棒穗。
    孟清和试着掰下一穗,拨开,玉米粒算不上饱满,清香的味道却让他笑咧了嘴。
    “伯爷?!”
    见孟清和生吃玉米,亲卫来不及阻止,脸色骤变,差点上手去抢。
    番粮能吃,却也是煮熟下口。没听说可以生吃。
    万一吃出问题怎么办?
    “没事,我只是尝尝味道,没打算吃。”
    孟清和笑笑,将咬过一口的玉米递给亲卫,“我再掰两棒,回府煮了,大家都尝尝。”
    “谢伯爷。”
    这片荒田是孟清和的“军田”,上一年开垦,今年方才开始种植。他不愁粮食,干脆全部用来种植玉米。
    回城时,恰好遇上从宣府赶来的朱高煦。
    见到亲王象辂,孟清和当即下马,上前行礼。半天没声音,抬起头,只见朱高煦目光灼灼,盯着他身后,眼睛眨也不眨。
    回头看一眼,明白了。
    “高福。”
    “卑职在。”
    “把你手里的番麦呈给王爷。”
    “是。”
    接过玉米,朱高煦满意了。
    跃身上马,孟清和暗中嘀咕,爱好种粮的汉王,出海抢劫的赵王,没事找邻居打一架的永乐帝……大明果真是个神奇的朝代。
    孟伯爷尚且不知,城中还有一个惊喜等着他。
    成功从三头身增高为四头身的朱瞻壑,站在城门口,翘首以待。
    看到朱高煦的象辂,大眼睛一亮,见到跟在象辂旁的孟清和,小脸顿时笑成一朵花。
    “父王!”
    朱高煦见到朱瞻壑,疲惫一扫而空。见儿子“扑”过来,笑容满面张开双臂。
    不料朱瞻壑行礼之后,中途转向,“少保,我长个了,能拉开铁弓。皇祖父许我到顺天,继续跟着少保读书!”
    话落,两个人脸绿了。
    一个是被儿子扔在一边的朱高煦,另一个,就是与朱瞻壑一同北上的户部尚书夏元吉。
    南京
    迁都之议尚未过去多久,各番邦使臣尚未离京,早朝之上,永乐帝又抛出一个大雷。
    “为国家社稷,朕欲立皇太子。”
    立皇太子?
    朝堂上静默许久。
    早些年,谁提这事都要挨板子,遇上天子心情不好,下锦衣狱,全家流放。这两年大家都学乖了,天子反倒主动提起?
    曾支持平王的文臣难免有些不是滋味,可也知道,如今的平王,无论如何担负不起太子重任。
    从哪个方面考虑,最合适的人选都是汉王。
    大势所驱,天子之意。再坚持已毫无意义。
    奉天殿中,群臣跪拜,齐声道:“陛下圣明!”

  第二百三十三章 大典

    永乐九年;十月朔;天子下诏,立汉王朱高煦为皇太子;布告天下。
    册汉王妃韦氏为太子妃。以宣府为汉王嫡长子朱瞻壑封地;不就藩,享亲王禄。余子暂不封爵,享郡王禄。
    诸藩王子未受爵者;嫡长子为世子;众子为郡王。长子不为嫡,有嫡子;以嫡子为世子。违者降爵。
    平王久病不愈;许其长住金陵,不归藩;享普安州一地赋税。平王府不设官属,只立王府左长史行朝贺之仪。以校尉五十人护卫王府,听宫中调遣。
    平王世子留京侍疾,增俸禄至九千石,入宫中读书。
    对于平王妃,圣旨未提一字。
    随后,天子令礼部议封皇太子大典,并进东宫朝仪。
    南京礼部同北京礼部查阅洪武旧例,参照封懿文皇太子大典定下章程,却未得天子首肯。
    两位礼部尚书,四位礼部侍郎及部下郎中等人,捧着打回的奏疏不明所以。眼巴巴瞅着皇帝,不通过没关系,至少给点提示。具体怎么改,大家也好有个参照。
    永乐帝偏偏不从人愿,一目十行看过,表情不变,御案上一压,直接抛出两个字,“再议。”
    参不透上司的喜怒,工作能力再强也是白费。
    连续折腾一个多月,奏疏改了不下十次,东宫官属名单都拟好了,册立皇太子的典礼章程仍没定下。
    这样的日子,猴年马月才算完?
    说到底,什么样的章程才能让天子满意?
    两京礼部再没心思争长短,完不成天子的交代,争出子丑寅卯也没用。
    为集思广益,礼部尚书发动部下官员,洪武朝旧例不通过,可以参照前朝。元朝一样行不通,还有前宋,前唐。
    北京礼部左侍郎记忆力超群,家学渊源,自幼博览群书典籍,竟将汉时册封皇太子的相关资料找了出来。兴冲冲带到衙门,与部中同僚一起研究。人手不足,便绑上布条,挑灯夜战。
    数日后,北京礼部上下都挂着两个黑眼圈,拿出拟定的章程,双眼发红,双手发抖,颤巍巍活似古稀老人。
    “如此,陛下总该满意了吧?”
    奏疏由快马飞送入京。经南京礼部润色补充,查无缺漏,上呈御览。
    暖阁内,礼部尚书屏息静气,生怕再被皇帝将奏疏打回来。
    好在永乐帝没说再议论,勉强点头通过。提起御笔,在奏疏上批了个准字。
    一个“准”字,着实得来不易。
    得到准信,两京礼部无不激动万分,抱头痛哭,泪如泉涌,连端茶送水的小吏都忍不住红了眼圈。
    皇帝再不批,怕是部中老爷不得不挑战上古先秦的礼仪典章,不容易啊!
    册封皇太子的仪式虽未举行,东宫仪仗俱已备妥。
    比亲王制,略有增减。
    香炉,香盒,旗幡,节髦幢,稍刀盾戟,圆伞方扇,令旗花鼓等,凡器具均为金,漆必为大红。
    朱高煦身在北京,出入不再打亲王仪仗,但也没有马上行太子仪仗。
    经过岁月磨砺,朱高煦性格未变,行事却日渐稳重。南京官员尚无所觉,北京行部和边塞武将却深有体会。
    “殿下愈发肖似今上。”
    脱去一身傲慢之气,哪怕被驴踢了脑袋,朱高煦也不会再说出“天策上将”之类缺心眼的话。
    事实上,永乐帝朝议立皇太子时,他正挽起裤脚,在北京郊外军屯下田巡视。
    金黄的麦田,齐刷刷的高粱,新奇的番粮,这一切的一切,比番邦使臣的歌功颂德更吸引他。
    永乐帝压根不会想到,将朱高煦调往北京接待番邦使臣,他竟敢怠工溜号。匆匆举办过一场宴会,其后再不见踪影。番邦使臣丢给行部官员,自己跑到田里完成未尽的农耕事业。
    秋收之时,朱高煦拎一把大宁杂造局新制的镰刀,下到田间收割稻麦。
    不只他来,朱瞻壑也被带来。
    按照朱高煦的话说,“孤的儿子怎能不识五谷,不晓稼轩?”
    次子朱瞻圻尚在牙牙学语,也被下令抱到田间。还在磨牙的娃娃,根本不知道亲爹在做什么。见场面热闹,拍着巴掌笑得起劲,却被亲爹的大把章按住脑袋,威胁一句,“敢学纨绔子弟,不体民间疾苦,说出怎不食肉糜,看老子怎么收拾你!”
    朱瞻圻不知是真听不懂还是装作不明白,总之,继续笑。
    朱瞻壑看看亲爹,再看看弟弟,农民揣再现。大眼睛忽闪两下,决心回到应天,找机会向皇祖母告状。
    见此情景,孟清和十分无语。
    小小年纪,已深具芝麻包潜质,大有向黑面馒头发展的势头。
    该说老朱家人智商太高,还是太有性格?
    “少保。”
    正想着,衣袖被拉了一下。
    “世子何事?”
    朱高煦封皇太子,朱瞻壑未受封皇太孙,仍为“世子”,同兄弟之前的距离却已拉开。“世子”的称呼怕也是叫不久了。
    “我也要同父王一起。”
    一起下田?
    孟清和有些为难,转头去看夏元吉,发现夏尚书不在,再看侍奉朱瞻壑的宦官,黄少监弯腰咧嘴,唯少保是从。
    “殿下还小。”
    “我不小了,我能拉开铁弓。皇祖父都说我再长打一点,就能射下金雕!”
    不到两个巴掌长的铁弓,射金雕……论起忽悠人,永乐帝当真天下无敌。
    无语半晌,不想打击朱瞻壑的积极性,孟清和只得叫来亲卫,询问朱高煦的意思。
    眨眼功夫,朱高煦已走到田地中央,亲卫不敢耽搁,一路小跑。
    “伯爷,太子殿下之意,世子可到田间,不必收割,捡拾麦粒即可。”
    孟清和点点头,让人提来一只精致的木篮。
    黄少监本想接过去,朱瞻壑一定要自己提着,“孤有力气,自己来!”
    “世子自己提篮可以。”孟清和弯腰笑道,“但让黄少监陪同世子一起下田,可好?”
    “好!”
    朱瞻壑点头,大眼闪亮。
    朱瞻圻不甘被冷落,啊啊的叫了两声。
    朱瞻壑转过身,严肃道:“弟弟在这里等着,待长到和兄长一般,能拉开铁弓,才能下田。”
    “啊!”
    “听话!”
    “啊啊!”
    “真听话?”
    “啊!”
    “好,为兄走了。”
    孟清和转头,深吸气,不能笑,绝对不能笑。
    天知道,一大一小两个年画娃娃凑到一起,场面到底多喜人。
    朱瞻壑提着篮子在前边走,黄少监弯腰在后边护着,生怕朱瞻壑磕碰到一点。倒是朱高煦不在乎,见黄少监护得紧了,扬声道;“不必如此,孤小时候,在校场滚上几个来回也未见如何!”
    孟清和没上前,负手立在田边,看着麦田里的朱高煦父子,眉目舒展,有种夙愿达成的感慨。
    历史已经不同。
    大明不会再走回原来的轨迹,脚下这片土地曾承受的苦难也不会再发生了吧?
    思绪飘飞间,秋风拂过麦浪,走到地头的朱高煦直起身,放下镰刀。等朱瞻壑走到身边,见他热出汗水,小脸通红,硬是不吭一声,一把将他抱起,用力抛了两下。
    “好,是孤的儿子!”
    父子俩的笑声随风传出,田间的军汉和农人,似乎都能感受到这一刻的喜悦。
    一种带着蓬勃生机,自内心深处迸发的快乐。
    孟清和也被感染,不自觉弯起嘴角。换做十年前,如何能想到今日?
    那时的高阳郡王,还是个行事肆意的少年。一句“小娘”,足足让他牙疼两个多月。
    肩头忽然一沉,熟悉的冷香萦绕在身边。
    孟清和脸上的笑意更浓,举臂覆上肩头的大手,道:“国公爷,能遇上你,能活在当下大明,我此生无憾。”
    甜蜜的情话,他会说,却不愿说。面对身边这个人,他只想给出最真实的自己。
    聪明,却依然有些笨拙。
    情感无形,却浓得似血,要化入骨里,真正的刻骨铭心。
    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都不会忘却。
    正如他之前所言,有此一遭,此生无憾。
    沈瑄没有说话,反手扣住孟清和的掌心,五指交缠,用力得让孟清和手指发麻。可他没有挣脱。
    用力回握,像是用自己的手,攥住整个世界。
    再疼再麻,他乐意!
    整整半个月,北疆之地沉浸在丰厚的喜悦之中。
    八月间,河北大宁都发了蝗灾,好在规模不大,没造成太多损失。倒是一些养殖鸡鸭的牧民得了好处,散养的家禽个个吃得油光水滑,在互市中售卖,小赚一笔,甚至比得豢养牛羊的收入。
    孟清和没有倡导规模化养殖,这个时代不比后世,一旦牲畜生病,很可能会影响整个部落的生计。
    只是他没想到,古人的智慧委实不可小觑。
    等他发现时,大宁附近的两个守御千户所,养殖鸡鸭的牧民数量早已超过养殖牛羊,还有了专门的“兽医”。
    据悉,这些兽医多是番邦之人,乘大食海船远渡重洋而来。本为到大明做生意,结果被大明的繁荣和强大吸引,住下就不想走了。
    永乐朝以前,北疆之地一直同贫瘠挂钩,时常被鞑子的骚扰,每逢春秋都要被打谷草,自然称不上繁华。
    自永乐帝登基,先后将两个儿子封到北疆,严整边防。又在开原广宁开办互市,大力发展贸易,嗅觉灵敏的商人纷纷行动起来,聚集到顺天大宁,为北疆大开发添砖加瓦。
    随着鞑靼瓦剌接连被征服,白帐汗国和莫斯科大公国等接连同大明交好,向大明臣服,王朝威名远播,越来越多的番邦商人,甚至是王室贵族,怀揣着各种梦想,不惜跋涉千里,来到这片神奇的土地。
    不过,比起打惯交道的蒙古和突厥部落,高鼻深目的夷人明显不招人待见。
    为何?
    太不讲卫生!
    眼泪鼻涕都用袖子擦,准备一条手帕很难?手帕买不起,草纸总行吧?
    解决五谷轮回问题不晓得找茅房,闹得五城兵马司的军汉见到红毛黄毛就双眼发红,挥舞着铁尺就想揍人。
    吃饭不用筷子,不用匕首,直接上手。
    不洗脸不洗脚不洗澡,问一句,回答说是因为信仰。
    大明学子愕然,这是哪门子信仰?信仰让他们不讲卫生?
    鞑靼瓦剌兀良哈鄙夷,蒙古铁骑到过欧洲,传播过“文明”。一百多年过去,这些夷人还是一样不开化!
    女真人觉得,比起这些夷人,自己称得上是文明人。
    野人女真咬着骨头,嘿嘿咧嘴,暂不发表感想。
    在大明生活数年,早已习惯大明服饰,深谙大明生活方式的迪亚士,见到“同乡”这般表现,恨不能以袖遮脸,掩面疾走。
    丢人啊!羞与之为伍。
    好在环境最能改造人,在大明生活一段时间,不好的习惯总能改掉。
    但也导致另一个问题,大明的外来人口越来越多,呈井喷式发展。发展到后来,走在京城大街上,迎面撞到一个人,都可能是某某国的王子大公。
    大明的顺天,隐隐有了盛唐时长安的影子。
    遥远的丝绸之路已变得荒芜,海上的航路却不断开辟。
    遥远的历史时空中,飓风掀起一场巨变,新的世界中心,在暴风过后散发出耀眼的光华。
    矗立在世界东方,当世最强盛的王朝,大明帝国。
    永乐九年十一月,各地藩王宗室纷纷上表,请进京朝贺。
    同年十二月,朱高煦奉召前往南京。
    天子敕立东宫官属,命成国公朱能兼太子太师,魏国公徐辉祖兼太子太傅,定国公沈瑄兼太子太保。武阳后侯徐增寿兼太子少师,新城侯张辅兼太子少傅,兴宁伯孟清和兼太子少保。
    户部尚书夏元吉兼詹事府詹事,兵部尚书金忠兼詹事,兵部右侍郎,工部左侍郎俱兼少詹事。吏科都给事中,刑科左给事中俱为詹事府丞。
    原本,詹事府詹事只有一人,考虑到多方面因素,朱棣任命两人。遇决断之事,均由夏元吉出面。作为靖难功臣,在威武间都吃得开,金忠所起到的作用,不过是借个名头,以示天子对皇太子的重视。
    永乐十年一月,正月朔,天子下皇太子册。
    永乐十年二月,朱高煦主动上表,请推迟立皇太子大典。
    “儿臣请至赵王回京之后,再行典礼。”
    群臣上奏,此请不和规矩。再者言,举行大典的日子早已定下,各地藩王开始动身进京,有的已在途中。此时推迟典礼,让人家白来一趟?还是说,人进京之后,一直留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