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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夜-第9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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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也不是重点,重点是对方是成建制的出现,比起完全是乌合之众的起义者来,强弱优劣就非常明显。
第一波试探性的进攻,起义者就毫无悬念的败下阵来。
李杰带领一支超过500人的队伍从中央区域最大的一片工场发起攻击,遭到强大的火力压制,一出去几乎就有一半的人被撂倒,李杰自己也中了一枪,子弹从左腰穿过,撕下了一块肉,运气再差点的话,中的就是心脏了。
而对方几乎完全没有损失。
形势一下子变得十分严峻起来。
现在李杰和起义领导们手下的奴隶总人数少说也有上万人,在前面的战斗中,他们所向披靡,势如破竹,但那借助了混乱的局面和守卫本身的素质低下。现在,他们在人数上明明占据着绝对的优势,工场对面的那几百人,却几乎已经成为了不可逾越的天堑。而且,那些净土教正规军的人数随着时间的推移,还在不断的增加。
“暴民们听着,你们受人蛊惑,杀害神的使者,犯下了不可饶恕的滔天罪行。但是,伟大的神主是无限慈悲的,只要你们放下手中的武器,交出领头的叛乱者,神主将宽恕你们的罪恶,免除你们的死罪。我是神圣皇国军近卫第一师直属第一战术联队联队长武文斌少校,我向你们保证,只要你们放下武器投降,我会让你们活下去。你们自己清楚,尽管你们手里有枪来的武器,但双方的力量过于悬殊,你们没有任何的机会,顽抗,只能拿你们的性命来成全蛊惑你们的那些人的名声,这对你们来说,毫无意义。”
“专业啊。”李杰顺手扯了一根布条扎住伤口,叹了口气说:“心理战都出来了,战斗的素养又高,这支队伍我们明显抗不过啊。”
聚集在他周围的,是分别统领着500人左右的队伍的分队长们,战斗到现在,他们倒是不抱什么侥幸心理,这些人虽然都没有经历过战争,但以前电视总看了不少,都知道在这种场合,不投降是死,投降照样是死。对面的人话说得再好听,一旦他们真的放下枪了,等待他们的,绝对是密集的弹雨。就算真的不杀他们,他们还是会累死饿死被皮鞭打死,他们也都是走投无路,才会群起反抗的。
但是,这么多人里面,要想每个人都抱有坚决的抵抗意志,那也是不现实的。
“他们似乎并不急于杀过来。”
“这是什么意思?他们真的不会杀我们吗?”
虽然占据着火力优势,但武文斌少校的第一战术联队并没有立即掩杀过来,这让很多人不免疑惑的嘀咕起来。
这时候,李杰只剩下一脸的苦笑。
“他们不用强攻过来。”李斯特说:“对方指挥官较具有较高的战斗素养,他很清楚起义者归根到底是乌合之众,而且一鼓作气,时间一长,必定会产生各种矛盾。还有,我们没有粮食,他们只要守住阵线,光凭这一点我们就会自乱阵脚。”
“死路一条了吗?”李杰苦笑了一下,他倒是宁死也不再回头当奴隶了,何况他就是对方指明要的领头人,想回也回不去,但其他人呢?
“我们唯一的优势就是人多,到现在也还超过对方十倍以上。如果不计代价的冲过去的话,我们还是有机会冲破他们的阵线,但伤亡率绝对会超过60%,这个比例即使是在正规军中也足以造成崩溃性的败退,更不要说我们只是乌合之众。不能硬拼,就只有另寻出路了。
你们看,这是我们在地下指挥部里拿到的地图,大体上和我们的工场是吻合的。现在,第一联队守卫的,就是地图上标明的出口,如果我们冲出这个工场,就能冲出这个地下大工地,而在这周围的东西两处通道都没有出口。所以说,这是一个必争之地,对方人少,但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硬拼是拼不过的。而如果我们要转移的话,就剩下唯一的南方的通道,但是地图上并没有标明那里是出口,如果那是一条死路的话,我们也就到头了。所以,李杰,作为一个领导者,你现在要做一个决定,不管是正面强突,还是往南面转进,一定要一个决定。犹豫的时间越长,队伍崩溃的危险就越大。”
“转进?”李杰哈哈一笑,说:“这个词好像是以前国军用的吧,明明就是跑路嘛。那就转进吧!”
李斯特冷静的看着李杰,说:“如果那是一条死路的话,士气下降、体力耗尽,我们将不复一战之力。”
“正面强突的结果也就是崩溃啊,而且死的人更多。”李杰似乎很无所谓的说:“如果南面是死路,人心涣散,最坏的结果就是我们几个领头的死了,别的人还有机会多活几天。照我看,他们不着急进攻,一方面是想通过消耗来瓦解我们,另一方面,如果这些人一下子全都死亡了,这个工程一时间哪还找得到那么多人来干?”
“好吧。”李斯特说:“你很有决断之力,希望我们还有合作的机会!”
李杰一笑,提着步枪站起来,振臂一呼,说:“我是李杰!我是这场起义的领导者,我不会投降,那些神棍不会放过我们,工期一结束,他们就会拿我们去喂丧尸。我宁可战死,也不会把自己当做丧尸的食物!有血气有骨气的,继续跟我战斗下去。要投降苟延残喘的,我不阻拦你们。我是李杰!记住,在这场战斗中,我们都会死,但我会战斗到最后!”
“我们跟你!”周围的那些领导者们纷纷表态,近一些的起义者也纷纷附和,远处的起义者虽然听不到李杰在说什么,但跟着前面的人振臂高呼,他们的信心和勇气又跟着回来了。
有些时候,信心和勇气这种东西本身就是盲目的,他们不在乎听到的到底是什么,只要大家一起喊,那股气就会回来。最后有多少人脱逃了不得而知,但是,在远端的第一营阵地,圣战士们听到的呼声就只有一个,那就是“战斗到底!”
在南面的通道,起义者们遇到的守卫部队人数并不比第一联队少,甚至更多,但是战斗力和火力显然比不过第一联队。经过几个小时的战斗,渐渐的,起义部队越来越靠近了地图上的南面终点。
“前面布置了严密的防线。”负责火力侦察的部队回来说,:“但我们看到了出口,是的,出口!”
过了一会,另外的侦察兵跑回来,很激动的说:“那是阳光!阳光!我们接近地面了!”
这个消息让一路战斗过来,又损失了不少人的起义军士气大振。阳光,地面,他们已经有多久没有见过阳光了?就连李杰都记不清,他们到底在这个地下工地里干了多久。他们能推断时间的,只有气温的冷暖变化,但是,时间长了,这种变化很容易让人感到模糊。
半年?一年?更久?
从起义到现在,经过持续不断的战斗和奔跑,很多人已经撑不住了。很多人都在想,反正都是死,在哪死也都一样,他们都不想再累下去了。但是,一听到可以看到阳光,他们几乎消耗殆尽的心气,瞬间又打了鸡血一般的提升起来。
不少已经准备放弃的人都抱着同样一个心思,那就是,死,也要死在阳光下面。而不少溜号的逃兵也跑了回来,这一次,他们真的是宁愿死,也不愿意再回到那个阴冷潮湿,永远都看不到阳光的地下了。
“你不觉得有问题吗?”李斯特对李杰说:“他们一方面死守着阵线,另一方面却似乎不担心我们从这边突破,甚至可以说,他们有意给我们留了这么一条路。这是为什么?”
“可能是陷阱。”李杰想也不想的说:“不,肯定是陷阱!不过教授,是陷阱也要去啊,我们都没有力气,没有心气再回头了,再说了,早就做好了必死的打算,管他妈是什么样的陷阱呢。我和大家想的一样,能够再见一见阳光,哪怕立刻就死了,也已经值了。别想那么多了,拿起家伙,咱们冲吧!”
李斯特摇了摇头,随即又笑了笑。明摆着是个陷阱还要飞蛾扑火,这不是一个合格的指挥官应该做出的决断。但想想也没错,他们不是军队,不是打仗,他们只是一群反叛的奴隶,他们不是要取得战役的胜利,仅仅只是死前看一眼阳光而已,那么,还犹豫什么?
“阳光在前!冲出地狱!杀啊!”
随着李杰一声扯破喉咙的呐喊,起义者们呼啸着冲向了正在射出子弹的阵地。
一个人倒下了,更多的人倒下了,但所有的人都没有后退。因为他们都看到了,那个阵地的后面是一个巨大的出口,出口处,分明是耀眼,甚至刺眼的阳光。这是最后的战斗,最后的,战斗。
第272章 那是我的故乡
守卫者的阵线很快动摇了,这时也没有人在乎他们是佯装败退,还是真的被起义者们不顾死活的冲锋吓傻了,当为数不多的守卫者沿着两侧的通道往地下逃散的时候,起义者们都义无反顾的选择了出口处的阳光。
是的,阳光。
李杰不是第一个冲到出口的,不过,和前面愣住了的起义者一样,在刺眼的阳光照得眼睛几乎失明之后,看清他们面临的一切,他不由得笑起来。
“差点把你们忘记了,以为自己真的穿越到了古代,或者另外一个时空呢!”
那出口外面,是一个可以容纳几千人的平台,平台到地面的落差有3米左右,下面还留有一小片空地,而空地的外面则拉着很长的一圈铁丝网,铁丝网外面充满了一阵阵的嘶吼声。
一股风迎面吹来,带来了一股他们曾经都很熟悉的腐臭的气味。那铁丝网外面,是一片扑腾着想要冲进来的丧尸。
没错,就是丧尸,密密麻麻,数量绝对比起义者们多出了十倍几十倍的丧尸。这出口的外面,原来是一条高速公路,现在,高速公路上稀稀落落的停放着一些落满灰尘的汽车,而丧尸还在源源不断的从高速公路上蹒跚而来。
“难怪这边的守卫并不是很严啊。”李杰感慨了一声,说:“如果这就是陷阱,其实也比我想象的好呢。我还以为直接就是一片的坦克,都不用开炮,直接用履带趟过来把我们碾成肉泥。”他回头看了看身后各种表情的起义者,缓缓的抬起举枪的手来,用并不是很大的声音说:“我还是那句话,愿意跟我走的,杀出去。要回去继续当奴隶的,不阻拦。”
这一幕演的是丧尸围城吧?不过,他们并不是死守城墙的人类战士,而是刚刚从自己的同类枪口下冲出来,还希望继续冲出去的幸存者。
“杀啊!”
李杰喊了一声,纵身就跳下了那个平台,冲向铁丝网外密密麻麻的丧尸。
……
“你知道吗?我以后一定会对我儿子说,儿啊,你爹的一生,是充满战斗的一生,是充满斗争的一生,是充满戏剧的一生,很多人几辈子都遇不到的事情,你爹遇到了,很多小说的主角凑一起才能遇到的事情,你爹也遇到了。
你爹过去活得浑浑噩噩,读了书,开了个小诊所骗钱混吃等死,没想到有一天为了追一个棒子女星,居然遇到了丧尸。遇到了丧尸还不算,你爹还当了兵,当了兵还不算,后来还改行当了雇佣兵。当了兵还不算,还遇到了一群神棍,遇到了神棍还不算,还给他们抓去当奴隶修地宫,差点被浇进水泥里。你爹从来都没想过,这辈子还有幸当奴隶啊,那都是几千年前的事了,而你爹可是生活在21世纪的现代大都市里的人啊!不过这还不算,你爹还领导了一场奴隶起义,从那个神棍们的圣城里杀出来了!圣城啊,嘿嘿,听起来是不是特别的扯啊,可是真的有这么回事啊。后来我们被赶到了一片密密麻麻的丧尸嘴边了,几千个人冲向了几万,十几万只丧尸,最后只有我们几十个人逃出来了。从几千个到剩下只有几十个!几十个啊!”
这是天昏地暗的厮杀,都不知道自己怎么活下来之后,李杰有哭有笑,语无伦次的对李斯特说的话。
就像他说的那样,几千个逃亡的奴隶一起冲向丧尸的海洋,最后跟着李杰一起逃出来的,仅仅只有几十个而已。他们越过了高速公路,跳进高速路下面的河道里,那时正值河里涨水,丧尸没有游泳能力,但最后侥幸游上岸去的奴隶,也就是几十个,准确的说,35个人。
李杰清点人数之后发现,李斯特还在,但鲁斯,不见了。
李杰在心里很坚决的用“不见了”三个字,而不肯用“死了”两个字,与其说是他的判断,还不如说是他的一种奢望。奢望鲁斯只是没有跟上来,而不是就此死掉了。
从李杰第一次见到那个铁塔般的黑巨人鲁斯开始,鲁斯就一直是他最信赖的伙伴。鲁斯的强大,鲁斯的冷静,鲁斯的忠诚,都是其他人不能比的。林野虽然和李杰交情最深,但在李杰面前,林野始终都是需要照顾的,究钪毡撑蚜怂牵平鹦《幽切├蠢慈トサ亩釉保此懒耍醋吡耍舻阶詈蟮模挥新乘苟选�
从灾难爆发的最开始,从鲁斯凝视在他那语言不通的恋人金荷熙在自己的面前开枪自杀,到他和李杰一次次的战斗,一直到地下工地当奴隶,鲁斯一直都在。
李杰一直把鲁斯比作金牛座的黄金圣斗士,只要有鲁斯在,他就特别的安心。鲁斯就像一堵温暖而厚实的墙壁,只要他在,李杰就从来不用担心自己的身后。
但这一次,鲁斯……也许李杰还可以抱一丝希望,但他自己清楚,这一丝的希望,只是他自己给自己的一个安慰罢了。
虽然没有人可以不死,但是,李杰哀伤的想,这些他熟悉的亲人一般的伙伴,需要死得这么干净吗?
鲁斯是被两只捕食者扑杀的,本来,他还有那么一点点机会逃脱。但是,当时如果不是他拖后的话,那两只捕食者一定会追上来,以它们的习性,它们会先把正在逃跑的人一个个先弄死了,再慢慢享用他们的内脏。是鲁斯生生的揪住了一只捕食者的后腿,用砍刀砍断了那只捕食者的前肢,捕食者被激怒了,才放弃追击,拼了命的先攻击鲁斯。
李杰知道鲁斯在此之前已经伤得很重了,但是,他的不放弃,救了很多同伴。
然后,他就看不见鲁斯了。而当他想到那巨大的身体很快被蜂拥而至的丧尸撕扯、啃噬干净时,李杰的眼里流淌而出的不是眼泪,而是血。
一点也没有夸张。
现在,李杰身边熟悉一点的人,也就是李斯特了。
“接下来怎么办?”这是李杰的问题,也是另外33个幸存者的问题。
他们只剩下这点人了。而冲向丧尸的时候,他们有好几千人。
“当然是跑路了。”李斯特说:“我们和丧尸互相咬的时候,那些神棍可都在看着呢,他们肯定知道有人冲出重围,估摸着很快也会沿河找过来吧。我们这么些人喂饱了丧尸,对他们的城防倒有很大的帮助。”
李杰躺在地上说:“他们早就准备这么做的吧?朱三的话没说完,估计工程一完,我们都会被赶到这个出口喂丧尸。不过现在这是我们自己选的罢了。教授,跑路当然是要跑路的,可接下来我们怎么跑啊,现在我们没吃的,没武器,体力值也接近于零,你一定要设计好一条出路,不然拼到现在就太不值了。最好能带我们到一个安全,有吃的,还能舒服睡觉的地方。”
“我们现在所处的位置,应该和我之前猜测的差不多,是在离光阴市北面200多公里的山区。往北是神棍的大本营,肯定不行了,往东是河,我们现在的体力就别指望了,往西和往南都可以走,往西还是山区,往南是城市。”
李杰说:“那就往西走吧,往南是城市,城市里都是丧尸,没道理还接着当食物啊。”
李斯特说:“但是往西绝对会有大量的神棍搜索队,因为他们也一定知道我们只有往西面的山区走才有出路。往南虽然要面临城市里的丧尸,但是搜索队也必然就少。你决定吧。”
“靠!又是我!你怎么跟季忆那个小姑娘一个德性啊!”李杰愤怒的坐起来,这么要命的决定,为什么都非要我来做呢?他看了看周围那些盲目的,但是对他非常崇敬和信服的面孔,说:“你们都看着我,什么意思啊?”
“我们都是跟着你杀出来的。”离他最近的一个大汉说:“我们也都相信你能带着我们继续活下去。你是李杰,你说的,你会带我们战斗到底。”
“靠,”李杰苦笑了一下,说:“那只是为了鼓舞士气的时候才装逼的啊,我比你们也好不到哪去。”
“我们需要领导,你怎么说,我们就怎么做,就这么简单。”另外一个块头略小的汉子说得更加的干脆。
“要不我们这活下来的35个人先结拜吧?咱们这些人能遇到一起是缘分,能活下来是天命,天命不可违,咱们就撮土为炉,插木为香,在此结拜,不求同年同月生,但求同年同月死。”
“晕!”李杰差点一头栽倒在地,说:“你古装剧看多了吧?那我们要不要还纳投名状啊?”
“可以啊,不过杀人算了,杀几个丧尸就行了吧。”
“别理他,不过说真的,李杰,我们相信你,你是领头的,那些家伙是这么认定的,我们也这么认定了。不管你带我们往哪走,我们都跟着你战斗到底。”
李杰看到李斯特在一边似笑非笑的,就忍不住来气,他总觉得李斯特有点幸灾乐祸的样子。不过,推三阻四也不是他的性格,那说结拜的家伙虽然说有点神经,但有些话也对,他们能一起走在现在,那也是血拼出来的交情,古代那也叫刎颈之交了。“好吧,我不废话。”李杰说:“我是宁可遇丧尸,不愿再遇到那些神棍,往南走,去城市。光阴市,那是我的故乡。”
第273章 遇到一个熟人
于是,一支小型的队伍,就在李杰的带领下,选择了背离圣城,却面向丧尸众多的城市的逃亡之路。他们当然不敢直接走高速公路,那上面游荡着的丧尸足够把他们都撕碎。而他们的体力,也是个严峻的考验。走了也就几公里,就有一个人倒下去再也起不来了。但是,其余的人还在挣扎着继续走下去,因为他们知道,唯有走下去,才有活着的希望。
“大哥,给咱们这支队伍取个名吧。”之前提议结拜的那个家伙走到了李杰的身边,就在大伙都尽可能节省体力的时候,他虽然也走得踉踉跄跄的,但这个问题似乎对他来说非常的重要,所以他尽管走得上气不接,也一点要把这个话说出来。
李杰没好气的说:“取名,取个毛的名啊。”
李斯特在旁边不怎么厚道的一笑,说:“其实也可以有,毕竟这是增强凝聚力的一个好办法,可以让大家有认同感。很多幸存者队伍也都有自己的名字。”
李杰对他也没好气的说:“这种事还是你这个大教授来吧,我没力气,不想动脑子。还有那啥……你叫什么?”
“大哥,我叫刘征衣,我今年26岁,以前是个小学体育老师,我喜欢看古装剧,忒崇拜古代那些义薄云天的结拜兄弟,刘关张、瓦岗寨……”
“行了行了行了,”李杰赶紧打断他,说:“别叫我大哥,很土你知不知道?再说结拜兄弟照样靠不住,李逵是怎么死的?赵二虎又是死在谁手上的你知道吧?都是被自己的大哥出卖的。怎么说也得叫个指挥官什么的,洋气点。等我们队伍庞大了,我就当上校,就像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上校,不过我不做将军,做了将军就老了。”
“奥雷什么,是谁啊?”刘征衣老师不耻下问。
“你还是老师呢,”李杰叹口气,说:“叫你多看点书,别就知道看古装剧。”
“你想做布恩迪亚上校啊。”李斯特笑了笑说:“那好吧,我们是为了反抗邪教的压迫才进行了这场战斗的,就叫做反抗军吧。李杰指挥官,你是反抗军的最高指挥官,我做你的参谋好了。”
李杰嘿嘿一笑,说:“你是大学教授,年纪也比我大,做我的手下不觉得憋屈吗?”
李斯特说:“你有足够的决断力,也有凝聚力,很适合做这个指挥官。我嘛,我对做决策者不感兴趣,童虎没有当教皇,领着一帮小脑残,你见过他不满吗?”
“有水平,不愧是教授,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在夸人的,你在骂我们都是脑残?”李杰咕哝了一句,懒得跟他们废话了。
沿途,又有一个人倒下。这个逃亡的旅程,绝不像他们说笑那么轻松,而且很快的,也没有人再有力气,有兴致说话了。直到他们在河流的下游遇到了胡欢。
“啊!老大!见到你真的真的太好了!”胡欢差点扑到李杰的怀里撒娇,搞得李杰浑身起了一阵鸡皮疙瘩。
“没想到你也还活着啊。”李杰是真没想到。因为胡欢这个猥琐的小老千,打架扛活都得靠边站,而他那一套讨人喜欢的本事,对丧尸又没用。那么多壮汉都死掉了,真没想到他竟然还活了下来。
而,幸运的是,他们在天黑前,走到了一个村子边上。
如何去描绘这个村子的景象呢?
夜幕降临,村子里没有一星半点的灯火,只有天上的月光照着一片朦朦胧胧的屋影。这个村庄已经死去多时,周围的土地荒芜着,长满了各种各样的野草。夜幕下风吹来大家都觉得有些冷,但只是一种清清淡淡的冷,他们发现,原来这已经是晚春了。不敢进村子里,就在外面的菜地里搜索,野草中,偶尔也有些过去种的庄稼重新发出芽来,不管怎么样,就算是吃草,肚子里也总算有点东西了。
“真好。”李杰吃掉了一整棵长野了的白菜,满嘴的绿汁,虽然吃下去以后肚里闹得像火烧似的,好像比之前更饿了,但到底是有区别。
“找到根野白菜就好吗?”李斯特淡淡的说:“你的追求也够高的。”
“不是。”李杰说:“我看到的是万物复苏,而不像生化危机电影里那样,世界都变成了沙漠。教授,我们能活到现在,除了知足,还想怎么样?”
说完这句话,李杰已经倒在荒芜的菜地里睡着了。虽然这样会很危险,但一个人的体力总是有限的,超过这个极限,即使明知一只野狗正在刨自己的肠子,也是无法可想。
不过,李杰虽然倒下就睡着了,但他也是第一个醒来的人,他醒来的时候夜色还很浓,估算了一下,其实他也没睡多久,充其量两个小时。但对于李杰来说,这已经足够了。还好他醒得很及时,当时整个队伍都在沉睡,一个摇摇晃晃的黑影已经走到他们的附近。
“教授,起来!”李杰用脚踢了一脚倒在他身边的李斯特,那黑影散发着尸体的恶臭,是丧尸,熟悉的丧尸。
李杰跳起来,什么也没有拿就冲了过去。李杰所要做的,只是把那只丧尸扑倒,用膝盖顶住它的背,不让它爬起来。可惜他手里没有武器,就用拳头砸的话,还真不好砸死这只丧尸。这时李斯特已经赶过来了,他的武器是路边找到的一块大石头,砸了好几下,才砸碎了丧尸的脑袋。
“我们越活越倒回去了。”李杰一边喘了口粗气,一边自嘲的说:“先前还在奴隶社会,现在直接退回到石器时代了。让大家全都起来,这里太不安全,还好村子里应该没有太多丧尸,不然来的就不止这一只。”
不只是丧尸,停留太久的话,净土教的搜索队也说不定会找过来。
“教授,你,你,还有你,你们三个跟我到村子里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有用的东西。”李杰挑出了3个体格魁梧的大汉,包括那个小学体育老师刘征衣,再叫上李斯特一起,决定到村子里试试运气。他们睡了这么会,只有一只丧尸过来,也许村里的丧尸已经走到别处去了。虽然不可能找到什么现成的食物,但他们的武器都已经散落,哪怕找到些铲子锄头也是好的。
村子里静悄悄的,但是,当他们真正踏入村庄的时候,李杰和旁边的同伴,一下全都傻住了。
出现在他们面前的不是丧尸,而是一队净土教士兵,整整齐齐的排了两行,每行有12个人。重要的是,每个人手上都端着一支自动步枪。在他们身后,还有停靠在村中房屋旁边的步战车。
李杰苦笑,不需要这么多,这时候只要有三五个拿枪的净土教士兵,就足以把他们全部都收拾了。
不知道那些历史书是不是骗人的,不然的话,那些连饭都吃不饱,连趁手的武器都没有的奴隶,怎么可能起义成功呢?刚才刘征衣还在说什么结拜,要同年同月同日死,现在看来这个愿望马上就可以实现了。而刚才还豪情万丈的成立一支反抗军,也转眼就灰飞烟灭。
说实话,李杰也没有觉得有什么大不了。他能活到现在,已经够本了。就是不知道季忆有没有活下来,她当时是不是真的怀上了,如果怀上了,有没有给他留下一个半个的骨血。但那些,他总也是管不了的了。
人都会死。现在,终于也轮到他了。
这时,李杰反而很轻松的对李斯特说:“教授,你说我们要喊一句什么口号?巴黎公社万岁你说怎么样?或者是,斯巴达万岁?”
李斯特严肃的说:“我们是受过党史教育的人,要喊,也要喊打倒反动派。”
“哼,没想到死到临头了,你们还有心情说笑啊。”
就在李杰和李斯特认真的讨论被枪毙前应该喊什么口号的时候,一个穿着黑袍的男人从净土教士兵后面的房子里走了出来。黑袍当然就是净土教的制服,胸口上还印着白手印商标,不过略有不同的是,这个男人的黑袍在衣领和袖子上滚得有金边,尤其显眼的是,左手袖口上不但滚了两道金边,还缀着一颗金色的六芒星。而且,他的黑袍无论从做工,还是从质量,都明显比周围那些士兵高了十七八个档次。还有,在黑袍的领口里,可以明显的看到两片亚光处理的金属,看起来里面像是有一套盔甲的样子。
这个男人并没有戴头套,李杰发现很多净土教的神棍,但凡有点身份,头套都是爱戴不戴的,好像越随意,身份也就越高的样子。这个没有戴头套的男人长得也不耐,留着一头很多年前风靡一时的台版道明寺的长发,很有动漫人物的感觉。只是,年龄看起来也不算小了,三张怎么都是有的。
李杰觉得自己在哪里见过这个帅哥,有种熟悉的感觉,尤其是,声音。
“想不起来了吗?”帅哥平淡的一笑,说:“我叫易承烽。”
“我说呢。”李杰恍然大悟,点头说:“我是觉得有点熟,原来是声音熟,你那次没有揭下头套,我也不知道你长这么帅啊。我记得那时你袖子上只有金色杠杠,没有星星,升官了?应该还升了好几级吧,现在的滚边和那时的杠杠看起来很不一样。”遇到了一个熟人。但是,那又怎样。他还是净土教的人。
第274章 猜谜
“李杰这个名字太大路。”易承烽说:“所以我也没想到这个叛乱者李杰就是你。我很有兴趣见一见这个领头叛乱的人,如果早知道是你,我会更有兴趣。”
被敌人看重比被自己人奉承更有说服力,但李杰现在心情不太好,所以他不像过去那样,逮到一个机会就要胡说八道半天。李杰只希望易承烽不要太节外生枝,反正他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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