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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夜-第10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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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架起机枪,李杰保安团的士兵只能端起步枪仓促应战。好在他们用的是自动步枪,子弹可以连发,如果用的是老式步枪,打一枪还要拉一下枪栓的话,他们注定要全军覆没了。

在这场混战中真正起到关键作用的是离战场还有200米远的边境,虽然因为观察死角的关系,他没有能更早的发现潜行而来的骑兵队,但是在战斗打响以后,他却在一片混战中保持着枪枪爆头的超高水准。很多次那些骑兵都是即将砍死对方的时候,自己先被子弹打碎脑袋,从马背上掉下来。这对于一开始占据着主动和优势的骑兵队来说,是个很大的心理打击。

除了边境的远距离狙杀外,鲁斯再一次发挥了在李杰小队中定海神针一般的作用。他庞大的身躯即使在对方的骑兵的面前,也不显得特别的吃亏。而在战斗打响后,他就迅速的捡起了两把骑兵大刀,那是对方的骑兵需要用两只手才能很好的把握住的马刀,他却一手一把,背着黎明的曙光,像一尊生铁铸成的雕像一般往混战的中心推进。当他的两手将双刀抡起来的时候,刀锋带出的啸声真的像李杰在小时候看香港武侠片里听到的配音那样锐利。而他的刀锋所过之处,往往都是连人带马一起砍成几段的。

那个场面无疑非常的暴力血腥和凶残,但对于他的队友,部下而言,看到他这样的表现,他们无不在内心庆幸这样一尊神是站在了他们这一边。

战斗非常的混乱,也非常的惨烈。从来没有遭遇过骑兵这种物种的李杰保安团损失惨重,在短短几分钟内,就有好几个士兵身首分离,还有好几个人被马撞伤踩伤。但是骑兵这一边损失更大,他们的人数其实是多于李杰的保安团的,但是在激烈的战斗中,他们的损耗速度远远超过对方。边境的远距离狙杀,鲁斯的神级步对骑表现,李杰、海凌珈等人机敏而凶狠的反击,都给对方造成了致命的打击。

很快,随着一声尖利的哨响,突袭的骑兵开始撤退。

他们来得突然,撤退得也很坚决果断,战术动作显得非常的专业。但是,来得容易,去得可没那么容易。毕竟,这不是在冷兵器时代,拉开距离固然有利于骑兵的冲刺活着脱离战场,但更有利于自动枪械的连发射击。

当李杰发现对方想撤的时候,嘴角一动,冷冷的笑了一声,亲自端着一挺12。7毫米口径的重机枪跳到了“章光101”的货箱上,一拍车门,胡欢已经心领神会的发动了汽车。用汽车追骑兵,虽然骑兵的跑动路线比他灵活得多(骑兵不需要沿着公路,公路边的河滩他们照样能去),但是李杰架在车顶的重机枪喷吐而出的弹链尽管散乱不堪,但漫天飞舞的子弹还是把逃跑的骑兵又撂倒了不少。如果不是道路情况真的很不理想,他绝对是有把握把这支骑兵全部干掉的。

只是短短的几分钟,战斗就已经结束。

对于李杰来说,在四死七重伤(轻伤不论)的损失面前,即使击毙了近二十的敌人,也是毫无意义的。在末世里,要补充人手本来就很难,更不要说这些士兵都是和他一起从“圣城”里逃出来,无论纪律性忠诚度,还是战斗力都是不可再生的消耗。这样的战斗只要再来一次,李杰的队伍就彻底完蛋。

“检查一下!”李杰不等胡欢把车停稳就大声的喊:“只留一个活口,我不要俘虏!”

如果是在过去,李杰这个命令在海凌珈这种纪律部队成员以及鲁斯这种美军大叔眼里,都是非常违反人道主义原则的,但这个时候,大家都很坚决的执行了他的命令。那些被打下马,但还没有死掉的骑兵,全部被跟上去补了一刀,就地埋了。

唯一留下的一个活口,也许是他命不该绝,李杰亲眼看到他斩杀了自己的3个士兵(4个直接死亡的士兵里面,有3个就是被他杀掉的),也亲眼看到他被边境的狙击枪打下马来。但是边境的狙杀都是一枪爆头,这家伙却像能在混乱中发现边境的狙击枪弹的轨迹一般,他虽然最终还是没有能躲过,但还是避开了头部,子弹最终击中了他的肩部。而他的黑袍下面穿着的轻质复合铠甲救了他一命,如非如此,即使他避开头部,狙击步枪的子弹同样能把他的肩膀撕烂,而这样的铠甲也是海凌珈最开始的手枪弹打上去没有造成明显伤害的缘由。

当李杰的手下把这个已经被五花大绑,而且打得面目全非的大胡子推到他面前的时候,李杰手里拿着从尸体上剥下来的符合铠甲,不禁有些赞叹。不得不说,这套铠甲的工艺相当精湛,完全是用高科技将多种金属复合材料拉丝精密的织成软甲,其抗打击能力丝毫不亚于防弹衣。那些骑兵大多数都是被边境爆头打下马来的,另外一些是被鲁斯的野蛮冲撞砍烂的,其余的则基本倒在李杰海凌珈等人近距离的射击或者贴身割喉上面,李杰的普通士兵在这场战斗中战果可以说少得可怜。而即使是被李杰等人近距离用步枪打下来的骑兵,他们身上的软甲也没有破损,但是子弹连着软甲一起打进人体里,或者折断胸骨肋骨刺进器官里,软甲本身还是保存得非常的完好。

李杰赞赏完了这套软甲,下令将所有尸体上的软甲全部剥下来,然后朝着那个被打折了腿跪在他面前,对他怒目而视的大胡子脸上狠狠的踢了一脚,咬牙切齿的说:“王八蛋!好好回答老子的问题,老子会让你死得痛快一些,不然的话,我会折磨到你连自己姓什么都记不起来!”

李杰确实恨不得把这家伙碎尸万段,他的损失说起来比对方小,却是无法弥补的。这都是跟他一起杀出“圣城”的伙伴啊,虽然他们都没有什么突出的地方,但是那样一段经历,以及一起活下去的信仰,已经足够让他们把彼此视为亲人了。

那个大胡子直接就被李杰踢断了两颗牙齿,但是当他重新直起身子,吐掉嘴里的血和泥土时,他依然仰着他的头,用很怪异的腔调说:“你这个异教徒!你以为一个马木留克军人的后裔,会对你屈服吗?”

“装你妈逼啊!”李杰还没有发话,胡欢就忍不住朝大胡子吐了一口口水,说:“马什么鸟,老子倒想看看,你他妈的有多硬!你以为你普通话烂就能装外国人吗?”他说话时他忍不住扭头看了看鲁斯,心想这么说话该不会得罪这个杀神吧?丫的也太恐怖了,直接就是血肉推土机啊。刚才看到鲁斯战斗的身影,即使是伙伴,胡欢也觉得非常的恐怖就是了。

鲁斯当然不会理会胡欢的这种小心思,但是他对这个大胡子表现出来的战斗力和被俘后的硬气,还是很欣赏的。鲁斯这种人很简单,即使是敌人,只要你有真本事,他也还是会佩服的。“胡欢,别土了。马木留克军人最早就是奴隶,这倒和我们很像,而他们曾经创建了自己的王朝,在中东那一带,也曾经辉煌过。”说这话的是李斯特,虽然他是个教授,但很明显接触李杰这样的人时间长了,说话也绝不像教授那么儒雅李杰会说,关我毛事,这禽兽在认识我以前,三教九流,什么人没接触过啊,老实说我压根就没有觉得多他这个教授跟儒雅两个字沾边过),这时候,李斯特看着这个大胡子,抱着手饶有兴致的说:“一个改变了信仰的人,还有脸说别人是异教徒吗?这两把大马士革弯刀你是从哪里偷来的?”说话的同时,李斯特把旁边递给他的两把弯刀亮在了大胡子的面前,刚才,他就是用两把刀斩杀他们的同伴的。

第290章 你走另外一条路

其实李杰也不知道马木留克军人是什么,但是,在他身边还有李斯特。在这个能讲13门外语,28岁当教授,35岁当博导,文科专业几乎无所不通的童虎级的妖人面前,一切的装逼都将是自取其辱。

李杰绝对相信,如果这个大胡子想用那种怪异的腔调装外国人,胡诌一个名字出来的话,李斯特在三句话内就能将他的祖宗八代给他考证出来。

但是,面对着李斯特的责问,大胡子轻蔑的一笑,说:“偷?不要说笑了,你以为像这样纯正的大马士革弯刀有可能在什么地方偷到吗?”

李斯特用手指弹了一下刀身,说:“从制作工艺看,确实是纯正的大马士革弯刀,而且具有波斯血统,虽然是文物级的东西,但是实战效果也无比的犀利。所以我才觉得可笑,你改变了信仰,死后也绝不可能得到真主的宽恕,你不觉得这很可耻吗?”

大胡子听了李斯特的话,非常惊讶,甚至有几分震动的看着他,倒不是说李斯特的话多么的触及了他的灵魂,而是李斯特说这话的时候,用的是波斯语。

灾难过后这几年,涌到中国来的外国人很多,但大多数都是欧美人以及中国近邻国家的人,西亚那边过来的就很少。几年的时间里,学会汉语的外国人比比皆是,能讲大语种的中国人也有一些,但是能像李斯特这样讲一口流利的波斯语的,大胡子还真是第一次遇到。所以他没法不吃惊。

但是,吃惊归吃惊,大胡子对李斯特的话却未置可否。面对着很明显要杀了他的李杰,还带着一身的伤,他却依然很镇定,或者说,很傲气。

“洛斯塔姆·穆萨·大布里奇。”大胡子扬起他被打得实在有些惨不忍睹的脸,说:“伊朗革命卫队中校,马木留克军人的后裔。你尽管开枪吧,我会看着你的子弹打入我的脑门。”

由于这个大胡子这时候用的是波斯语,李杰也就没有在旁边多做停留,而是去视察伤员,清点战斗损失去了。他不知道李斯特和大胡子用波斯语交谈有什么深意,但他知道李斯特这时候绝不会是在炫耀自己的语言功力,同时他也知道并不是每个时候,他都需要对任何事都了如指掌。

李杰转身离去的时候,发现边境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回到队伍中间来了,天已经渐渐的亮了起来,就像昨天的夕阳一样,这个荒野里的日出也很美丽,只可惜,谁都没有心情去注意。战场上一片狼藉,敌人的尸体,马的尸体,队友的尸体,包括先前没有处理好的狼的尸体遍地都是,触目可见的,还有正在发黑,干涸的血迹。

除了死了的人,还有很多伤者,其实准确的说,除了战斗中躲在车里没有出来的包括像杨婉婷这样的平民幸存者,或者那几个孩子,其余的人或多或少都挂了彩。其中几个士兵的伤势非常重,他们被砍断了手或者腿,甚至半个肩膀,或者肚腹被马蹄砸烂,肠子在外面流了一地,正躺在地上痛哭的呻吟叫唤,而尽管他们准备了一些药品,但对于这样的伤,就算做手术都不一定能抢救得回来,更不要说他们什么条件都没有。

负责包扎的是海凌珈小队的张玥还有杨婉婷,那个哑巴女孩小雅也很能出力,其他轻伤员也都尽力的在帮忙,但是他们都显然不是专业的医护人员,一个都没有。在一片手忙脚乱中,她们的表现尽管比她们自己想象的都还要好,但是对那些重伤员来说,其实很多东西都已经没有意义了。

李杰站在一边默默的看着,既没有去帮忙,也没有说话,就这么默默的看着,脑子里一片空洞。其实在这样的时候,有一个人就是他们非常需要的,虽然有她在,那些重伤员也救不回来,但是却能让很多人安心。是的,只要看着她那种沉着、敏捷麻利而且很专业的救护技巧和安定娴静的表情,就能让受伤的人安心下来。

米诺。

李杰的嘴唇动了动,最终还是没有把这两个字叫出来。其实他已经不记得时间过去多久了,米诺离开多久了,这么长时间以来,他都没有怎么去想米诺。他是学心理学的,他比谁都清楚,这是怎样的一种心理暗示和自我欺骗。

米诺。

那个安静的,淡淡的女孩的身影从他眼前飘过,扎着一条粗辫子,就那么从他面前走过,走得并不快,却越走越远,并且,她始终没有回头。李杰没有试图伸出手去,或者叫住她。他只能这样默默的看着。

有时候,越深的伤痛,越是无法呼喊。

“他不行了。”

米诺在李杰的眼前突然一下又消失了,活动在李杰眼前的,是这些刚刚从死神的怀抱里挣脱出来的队友。他听见张玥对还在忙活的杨婉婷说了一声,她们正在全力的给一个重伤员止血,杨婉婷这个曾经的少女明星此时跪在地上,满脸的血污,手上和身上也到处都是鲜血,她试图用纱布将重伤员的断腿扎住,但是无济于事,就在她跪着的土地上,已经完全被血浸湿,她的膝盖因此不知不觉都陷入了泥里几公分。但最后,张玥还是告诉她,她们所有的努力都无济于事了。

杨婉婷哀伤的停止了手上的动作,抬头看了看张玥,或者说,她其实也没有看张玥,因为她的目光没有焦距,她的视线已经穿透了张玥,但是散漫的无法聚集在一起。类似的场面,其实早就不是第一次见到了,她也早就不是那个见血都要尖叫的女明星,她现在能做很多事情,她的皮肤也粗糙了,手心也有老茧了,这些她都无所谓,可是,这样的事情,什么时候才会结束?

什么时候,这样的日子才是个了解?

杨婉婷觉得她现在都不奢望能够回到过去的生活里,她只想能够在什么地方停留下来,哪怕吃不饱,只要不用每天都面对死亡,只要能够安安稳稳的一觉睡到天亮,也就够了。她知道连这样的愿望也是奢望,因为知道,她就觉得无比的厌烦起来了。

也许,她就应该被那些神棍抓走?做妓女就做妓女,至少比现在安稳。

“杨婉婷小姐,你没事吧?”

当李瑞克在杨婉婷身边蹲下来,伸手拍了拍她的肩膀的时候,杨婉婷很不耐烦的就把他的手甩开了。李瑞克有些意外,因为之前杨婉婷对他的态度还是很友善的。不过,他什么也没说,只是伸手去把那个已经没了气息的队友的眼睛合上了。

“他们对这一带的地形很熟。”边境没有去参与救助伤员,他在周围转了一圈,走到李杰身边,也不看他,自言自语一般的说:“我们还在路上的时候,他们早就发现我们了。但是他们并没有采取行动,而是一直等待,等待我们在一个致命的时间,在一个致命的地方停留下来。他们拉着马从山坡那边过来,一点声音都没有,而狼群的出现,彻底使我们失去了提早发现他们的可能。那个波斯人对这种早已退出现代战争的古老的作战方式非常熟悉,你打算怎么处理他?”说到最后一句话的时候,边境终于还是偏头看了看李杰。

对于边境,李杰所知道的实在有限。因为他实在也很少说话,就算在宿营的时候,他经常也一个人走得远远的。这是他当杀手的习惯,所以,李杰虽然很信任这个人,甚至把关键的外围警戒的重任交给了他,但是李杰和边境的交流,其实也很有限。李杰知道,边境问他的这个问题,是很有深意的。他的回答,也会对边境的态度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因为边境这种人,他的走与留,都是一念之间。或者他就算不会违背自己的承诺随意的离开,但他对你的态度却有可能因为你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而产生难以意料的转变。

李杰甚至这一点,但是这时候他却又有种和杨婉婷异曲同工的烦躁,说实话,他有点懒得去管边境会怎么看了,妈的一个个装得跟鸟人样的,怎么处理?老子也不知道怎么处理,你丫的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老子也不需要像哄个女人一样的哄着你!死了这么多人,到现在,那也多你一个不多,少你一个不少了!

当然,李杰心里虽然有些烦躁了,但是他到底不是杨婉婷,他没有把这种情绪表露出来,而是说:“这个问题,就交给参谋长来处理,每个人只要做好自己份内的事情就行了,我也一样。”这其实是个很懒的回答,但是,听的人,却完全可以往另外一个方向去领会,那就是……信任。可以理解为李杰对李斯特彻底的完全的信任。

边境什么也没说,而是到胡欢那里领了一些狙击枪弹,重新找了一个视线好的地方藏了起来。不远,李杰都能看到,但是那个位置对他们还是能形成还好的保护。

“司令。”和大胡子穆萨交谈了一阵之后,李斯特来到李杰身边,说:“把他放了吧。”

“放了?”李杰的声音陡然提高,让所有的人都不由得停下了手中的动作,一起转头看向李杰,当然也包括他们的俘虏穆萨,李杰冷冷一笑,说:“你开什么玩笑!我们死了这么多弟兄,你让我把那个王八蛋放了?他跟你都说了些什么?”

李斯特说:“什么都没说,我只是和他聊了聊他马木留克军人的历史。”

李杰笑了,那种笑明显是出离愤怒,他指着李斯特,说:“你要搞清楚,我是要你审问战俘的,不是要你攀谈学术的。教授,你忘了这是在什么地方了吗?”

李斯特看着李杰晃荡在他鼻尖上的手指,淡淡的说:“穆萨是一个马木留克军人的后裔,他不可能告诉我任何我们需要的情报,不管你是杀了他还是放了他,他都不会告诉你。我是参谋长,我的建议是放了他,你是主官,你来决定。”

李杰跨出半个身位,拔出手枪来,瞄准了几米外的穆萨,但是,他最后都没有开枪,而是说:“从你用波斯语跟他交谈的时候,这个事情就已经交给你了,你看着办吧。大家抓紧时间,实在救不活的重伤员,就帮他一把!我们还要赶路,不能再耽误下去了。”

“不。”李斯特说:“这里交给我。你走另外一条路。”

李杰很是意外的看了看李斯特,他没说话,但他等着李斯特给他一个理由,一个让他放弃自己的队伍的理由。李斯特说:“带上边境和海凌珈,你们骑马走,我给你画一条路线。”

第291章 乌鸦嘴

“你要走另外一条路,穿过毕方河峡谷和穷奇山口,从金银山下的几个小镇中间穿过。前几年那一带连续山洪暴发,公路都已经被冲断,骑马反而是最有效的行进方式。

我们现在这样一支队伍想要完全避开神棍军的搜索是不可能的,他们有很多流动的侦查分队,随时都可能给我们造成致命的打击。我们必须绕得更远,寻找并混迹在其他幸存者队伍中,避免神棍军对我们产生特别的关注,更不能让神棍军的侦察部队察觉到我们真实的意图,否则的话,我们可能永远也到不了金银山。

而为了尽早和古裂碰面,李杰,你不能再跟着队伍一起走,只有再见到古裂以后,你才能清楚以后的路。带上边境和海凌珈,你们三个人组合的效能不比我们整支队伍差,而且更灵活。不用太担心队伍,这里有鲁斯和我在,我会尽力的避免再出现伤亡,如果一个星期以内我们不能在金银山碰头,那说明我们还在外围游弋,那不一定是坏事。还有,在我给你画的这条线路上,可能有一支小规模的幸存者武装,不管你是在到达金银山之前还是之后,想办法找到他们。那个大胡子真正的目标是那支队伍,敌人的敌人,是有可能成为朋友的。对我们来说,增强力量的需求非常的迫切。

李杰,我不能确定你会遇到什么,但中国的古代智慧告诉我们,祸福相依,有时候,绝境也恰恰意味着转机。我们现在的处境,很能说明这个问题。”

李斯特的话一直回绕在李杰的耳边,这时候李杰觉得那家伙不是教授,而是个戴着尖帽子的巫师,他说话时候的那种样子充满了神秘感,好像能预测很多事情,但说的话又有些云里雾里的。他好像知道李杰此去会遇到什么,又好像只是一种上了年纪的人的唠叨和叮嘱。李杰觉得是前者,但他希望是后者,说实话,能够不遇到什么话,当然更好一些。

有时候李杰觉得他自己如果是个大学女生的话,也一定会暗恋这个教授的,他有时候像戴着义眼的奥贝斯坦,有时候像深藏不露的童虎,有时候又像神秘难测的甘道夫,虽然现在四十多岁了,但这样一个老帅哥,如果还在大学里,会比林野还有市场。比起那什么来自星星的都教授,李教授才是真正牛逼的啊。难怪连季忆提到李教授的时候都会流露出对别人从来没有过的崇拜呢!

这时候,李杰已经脱离队伍大约4个小时了。在他已经足够丰富的人生经历中,现在又多了骑马旅行的记录。李杰过去曾经跑到内蒙去骑过马,不过那是真正的旅行,冒充驴友,勾搭妹纸是他根本的用意和最大的乐趣。以至到了最后,骑马到底是什么体验,他都有些想不起来了。现在可不一样,骑马不再是旅游娱乐,而是一种真正的交通方式。

李杰他们从大胡子穆萨的骑兵小队那里缴获的这些马匹都相当的不错,李斯特告诉他,这些马都是竞赛用马以及它们的后代。虽然灾难后很多动物,包括家畜都获得了野化和自由的机会(这些马大概之前是在赛马场驯养的),但穆萨的骑兵小队能聚集这么多马,还是颇为不容易。仅从这一点来看,李杰的队伍虽然损失很大,但缴获的战利品也非常的丰富。在战斗中有的马被打死了,有的受了伤也用不上了,但完好健康的留下来的,也有8匹。

李杰和边境、海凌珈采用了古代蒙古骑兵的装备方式,每人两匹马,其中一匹载人,一匹驮运他们的装备,当一匹马累了以后,就换乘另外一匹马。不过他们没有古代的蒙古骑兵那么好的马术,可以随心所欲的在行进中换乘马匹,为了防止马匹走散,他们还把坐骑和驮运的马用绳子连在一起。即使是这样,他们一开始也很难驾驭马匹,但是在几个小时以后,他们终于渐渐的熟练了一些,可以骑着马在山林间快跑了。

李杰骑的是一匹竞赛用的奥尔洛夫马,这是一匹高大的纯黑色公马,大概是在驯马场经过长期的调教,对人并不排斥,李杰骑上去以后很快就找到了感觉。备用的马则是一匹枣红色的河曲马,或者是河曲马的杂交品种,河曲马的历史很悠久,但很长时间都是用作农用马。和奥尔洛夫马站在一起,这匹河曲马显得很是低眉顺眼的样子,李杰很喜欢黑色的奥尔洛夫马,但对河曲马也颇有些亲近感。

骑马也是近些年来重新在城市有钱有闲阶级流行开来的一项运动,也算贵族运动。李杰知道很多马比车还贵得多,更不要说那些名种马还有卖出几千万的。他自问不是贵族,所以对那匹河曲马的亲近感来得还要强烈一些。李杰给两匹马取了名字,黑色的奥尔洛夫马叫普希金,枣红色的河曲马则叫来福。他虽然过去没有怎么研究过骑马,但对于他来说,不管是玩什么,他都是能很快上手的。

海凌珈和边境显然也没有什么骑马的经验,在这一点上,不管是杀手还是警察,归根到底也都是生活在城市里的人,真正把马当做交通工具那是超出他们的生活经验的事情。但他们显然又都是悟性很高,适应力很强的人,当他们在一个长着茂密的杨树的山湾里休息的时候,都已经能够熟练的上下马和拆装马鞍了。

这时候,时间正接近正午,一天中阳光直射的时候。已经接近夏天了,正午的阳光有了些毒辣的感觉,但是在山湾的树林里,李杰他们还觉得很凉快。作为女性的海凌珈更细心一些,她在山湾的草丛中,发现了一块广告牌。准确的说,是广告牌的左上角部分,其余的都被泥土埋住了。海凌珈在广告牌的周围刨了一下,将广告牌从泥土里拔了出来,那是一个一平方米大小的广告牌,过去在公路上常见到,上面有一个救援电话,应该是拖车公司的。而最重要的信息是,广告牌上标注了一个180的公里数,但是前面的字迹已经朽坏,不知道是省道还是国道。

“180公里?”李杰一看到这个数字就饶有兴致的笑了笑,说:“我记得是《死神来了2》里面的车祸爆发地点啊。”

李杰发现他说了这句话以后海凌珈和边境都没有笑,这让他不由得叹了口气,不管是海凌珈还是边境,都不会是能够和他产生默契与共鸣的旅伴啊。回想起来,看电影看得最多的,还要算黄金小队第一期的郑青蓝,那也是个不错的姑娘,可惜后来她变异了。李杰发现他不能回忆,一旦回忆,满满的都是队友在身边死去的悲伤。从灾难爆发到现在,他看过太多的死亡,要是那些死去的队友都还在的话,他一定可以组一支声名远扬的雇佣兵队伍。

很快他们就在西面的树林中找到了公路,从路基的宽度来判断,很可能只是一条县道,大部分都被荒草掩埋了,而在公路的两侧,大片的杨树已经蔚然成林。这些杨树原来应该都是行道树,但是杨树生长较快,繁殖也快,几年光阴里,不知不觉的就长出了一片茂密的树林。李杰他们就沿着公路在杨树林里走着,越往前走,遇到的树林就越茂密,尽管这些树林中有很多小树,但他们的行进也越来越困难了。

新长出来的茂密的树林不但给他们的行进带来困难,也使得他们在辨别方向上比较麻烦,一度李杰以为他们迷路了。直到将近黄昏的时候,他们才到达了他们第一个预定的目标——毕方河峡谷的入口处。毕方河峡谷过去是个著名的风景区,尤其是在夏天,峡谷里错落有致的瀑布,星罗棋布的水潭,加上峡谷里茂密的参天古树,加上酷暑中18摄氏度的平均气温,每年夏天,慕名而来避暑的游客都非常的多。从行政区划上,毕方河峡谷属于光阴市最远的一个县,峡谷的旅游收入也是县财政的一笔重要的财政收入。而李杰他们到达的毕方河峡谷的入口,实际上就是风景区的入口。

在过去,人们是到景区里游玩的,而现在,他们是要把峡谷当做一条通道。

和他们去过的很多地方一样,毕方河峡谷入口的景区管理处一片荒凉。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片宽阔的广场,因为广场都是用厚重的青条石铺就的,条石间结合得非常的紧密,所以广场的四周长满了杂草,但广场上还是光秃秃的一片。先前在荒野里骑马行走的时候,李杰他们都有一种穿越了的感觉,好像他们已经离开末日,到了一个荒芜的时代,那也许是远古时代,也许是另外一个星球,只有当他们来到这个广场的时候,所看到的一切才有提醒他们,他们依然在这个星球上,依然在这个被遗弃了的时代。

广场上随处可见的,是简易的小商铺,几年过去,这些铁皮造的小屋早已经锈蚀得不成样子,但那些塑料的装饰还在,只是原本花花绿绿的颜色褪了很多,变得很沧桑。除了小商铺外,路灯,供游人休息的石凳依然默默的注视着几个不速之客的到来。广场中央还有一块巨石,巨石上刻着某个领导人为景区写的题字,在一片破败和颓靡中,巨石上的题字倒依然新鲜,看起来非常的怪异。

紧靠着广场的地方是停车场,地面一层,地下还有一层,停车场上停放着很多私家车,因为灾难爆发的时候,也正是盛夏景区的旺季。而现在,那些汽车早已落满灰尘,轮胎瘪了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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