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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夜-第1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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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女孩又摇了摇头,看起来,她不打算配合。
“我不想滥杀无辜。”李杰皱了皱眉,说:“但我不是一个素食主义者,不配合的话,你是要吃苦头的。”其实他有点邪恶的想,小女孩啊,兄弟们都有多久没有闻到过女人的味道了。当然,这个念头也只是一闪而过,因为他坚信自己不是萝莉控,这点操守还是有的。
女孩显然很害怕,但她还是没有打算合作的样子。
李杰叹了口气,说:“刘征衣,把她拉出来,让她吃点苦头,动作快点,我不想在这里耽搁太久!”
“为什么是我?”刘征衣痛苦的说了一句,要他对一个手无寸铁的小女孩动粗,这个,虽然经历了那么多事,他还是没有这个心理准备啊。而且,万一随便捏捏她的手啊什么,她又还不肯说呢,难道要拳打脚踢?这个,下不了手啊。
“快点!”李杰又喊了一声,其实,他也是自己下不了手,才叫刘征衣去干的。
“出来!”刘征衣没办法,把心一横,伸手去将那个小女孩拉了出来,不但引来一片孩子的尖叫声,那个小女孩也拼命的挣扎起来。
“刘征衣!小心!”
李杰喊了一声,但明显的晚了。
“啪啪啪!”
随着一阵轻微的枪声,刘征衣惨叫一声倒在了地上。紧跟着,一个黑影从那几个孩子背后的窗户飞跃进来,李杰还没有来得及开枪,对方已经飞起一脚踢开了他的枪口。而他的几个伙计显然还不具备这种应急能力,赵云刚想瞄准那个黑影,去被人从背后拉住他的枪,勒住了他的脖子,另外两个伙计都还没有弄明白是怎么回事,持枪的手腕就直接被扭断了,惨叫着蹲了下去。
“人渣!垃圾!”
李杰连话都还没有来得及说,一支手枪已经指在了他的面门。
“刘征衣!”李杰看了一眼还在地上挣扎的刘征衣,显然,他并没有被射中要害,如果是爆头,他现在已经没气了。而对方显然不是没有爆头的枪法,而是没有打算一开始就杀死他。这一点很重要,因为发现这一点后,李杰也确定他们还有回旋的余地。
然后李杰才发现,将他们5个人几秒钟之类就制服的,也仅仅只有两个人而已,而且还是两个女人。
这一次他真是栽了,彻彻底底的栽了。
他自以为早已经是无敌的全能战士,他接种过李恩慧的疫苗,他经受过无数次生与死的战斗考验,他还领导了一场奴隶起义……他有信心即使遇上捕食者,他都有与之一搏的能力。他的自信并非盲目,也正因为如此,他这一次,真的大意了。
但是这一次他真的栽了。如果不是对方没有打算一开始就把他们全部干掉的话……鲁斯和李斯特,就只能为他报仇了。
从窗户飞身跃入,并且用枪指着李杰的,是一个女人。
幸运的是,这个女人他认识。
不幸的是,这个脸真的丢大发了。
“警察,你不开枪,是打算拘捕我吗?”虽然丢脸丢大了,但是气势是不能丢的。而且故人重逢,不调侃一下,也不是李杰的风格。但是他忘了一件事,那就是,他的脑袋上,还戴着净土教的头套。
“跟你们这种人渣败类我不想废话!”对方显然发现李杰有些嘲笑她的意思,略有些恼怒的说:“不想死的话就闭嘴!”
李杰很配合的把双手举了起来,说:“我不知道你对我的态度为什么这么恶劣,但其实我并没有打算伤害那几个孩子的意思,我们只是普通的幸存者,我也只是想问问她哪里有粮食。”
“普通的幸存者?”对方冷笑了一声,说:“你们也算得上普通的幸存者吗?这怕这场灾难就是你们制造出来的吧!”
“警官。”李杰知道对方为什么这么敌视他了,但是为了不刺激她,他只能说:“不介意的话,请让我把头套取下来,其实我戴这个破玩意只是为了避雨而已。还有,我的伙伴已经放下枪了,请先给我那个中枪的兄弟止血,不然他会死的。”
“半夏,”被李杰称为警官的那个女人虽然一脸的冷漠,但还是比较具有人道主义的,她看了看仍然在挣扎和痛苦的呻吟着的刘征衣,对她的同伴说:“给他止血。”
这种时候,叫自己的同伴去给敌人止血也不是不可以,但注意力分散就不行了。虽然那只是很轻微的偏了一下头,李杰就以一个快得令她皱眉的动作,一下扭住她持枪的手,人已经闪到了她的身后,顺势将她手上的枪口,顶在了她的太阳穴上。
过去,在李杰的黄金小队中,要论勇猛,当然没有人比得过鲁斯。但是要论速度,尤其是近身战斗的速度,也没有人比得过季忆。而李杰,则是在每一点都与他们最接近的那个人。
“姐姐!”
除了几个小孩惊恐的呼喊了一声之外,其他人都被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惊呆了。
“攻其不备。”李杰微笑着说:“我刚才就是这么中你的招的,现在还给你,今天大家可都长教训了,对吧?”
“半夏!”女警大声的招呼她的同伴,“开枪!”
李杰的伙计都扔掉了武器,所以,女警的同伴其实还是占据着主动。如果她真的可以不管她,不到一分钟,他就可以把这里的人全部都当场格杀。
“别动!”李杰很了解这些充满正义感和理想主义的年轻人,他们不可能不管自己同伴的性命的,尽管那样会把自己也搭进去。
果然,那个叫半夏的女人,或者说年轻女人,用枪指着李杰,表情却很为自己的同伴紧张。比起她的同伴来,她显然更稚嫩一些。
出乎半夏和女警意料的是,李杰却没有像电影里邪恶的反派那样让半夏把枪放下,而是放开了女警的手腕,顺势把她的枪扔在了地上,摘掉自己的头套说:“海凌珈警官,没想到,我们竟然是以这样的方式重逢的。我是李杰,你不会说你忘了我吧?”
让李杰吃了个大亏,又不留神吃了李杰一个大亏的女警,正是黄金小队的成员海凌珈。不过她当时加入黄金小队,是李杰口中比他还要猥琐的大叔古裂借调给他的,后来,因为别的任务,海凌珈和她的搭档李瑞克都离开了小队。在末世里,任何一次生离都等同于死别,虽然在过去李杰和海凌珈的交流不多,但这个时候,当海凌珈看清李杰的面目的时候,这个一向都死酷死酷的女警,脸上也流露出了一片不加掩饰的喜悦。她揉了揉自己刚才被李杰差点拗断的手腕,说:“很久不见,你的本事长进了不少嘛。”
李杰板起脸来,说:“什么你你你的,怎么说我也是你的队长,小孩子不要这么没礼貌。”
海凌珈嗤的一笑,这种笑容在她脸上简直是千年难逢一见,不过比她一向冷得满脸掉冰渣的表情,这个笑也让她瞬间变得生动和鲜活了很多。
“想倚老卖老?你以为自己多大啊?”海凌珈撇了撇嘴,笑容中淡淡的带着些忧伤,说:“好吧,队长好久不见,看起来,你似乎过得也还不错吧。”
李杰叹了口气,一切的一切,真是一言难尽了。
海凌珈又指了指比她还显得稚嫩的同伴,说:“我的队友,左半夏,灾难前还在上警校一年级呢,不过很有潜力。”
半夏原来叫左半夏,不是什么美女,不过这是末世,一个青春、鲜活的女生本身就是美女,还有什么比鲜活的生命更美的吗?之前她就很惊讶于李杰那电光火石般的攻击速度,这时候听到海凌珈叫他队长,顿时也就释然了。
不过李杰和海凌珈还没有来得及叙旧,就听到外面也响起了一阵枪声。他和海凌珈对视了一眼,然后同时跑到窗边去,虽然这样做实在是很危险的,但是不冒这个险的话,不知道又会倒下多少个刘征衣。要只是受伤都还好,但稍有迟疑,难免就会死人的。
“停火!”
“不要开枪!”
李杰和海凌珈的冒死出头大喊,总算是没有让战斗扩大,但李杰的保安团,已经有人受伤了。
“队长,别来无恙啊!”
见到了海凌珈,再见到海凌珈的搭档李瑞克就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了。很久不见,这个小子明显的长得壮实了一些,而且,他还很让人羡慕。在他和海凌珈等人组成的这个五人小队里,除了他一个男的之外,另外四个都是女的,而且都是年轻女性。除了海凌珈和左半夏以外,另外两个女生里面有一个欧洲人,身材高大壮实,剪着一寸左右的短发。乍一看还以为是个男的,名叫劳拉,如果毕典菲尔特在的话,他们可以认一认老乡,因为他们都是德国人。劳拉是个女汉子,而另一个女生名叫张玥,无论名字和人本身,就都非常平常了。而尽管李瑞克一个人身在四朵金花的包围中,而且海凌珈算得上是个美女,左半夏也有一种邻家妹妹般的清新可人,但他一点都没有身在福中的觉悟,反而是一见到杨婉婷,顿时就是一脸掩饰不住花痴,瞬间就把李杰抛在一边,直接跑到杨婉婷面前,激动的说:“天哪!你是杨婉婷,真是太难以置信了,我可是你的忠实粉丝啊!”
第284章 我来决定方向吧
和海凌珈的五人小队相遇纯粹是个意外,不过,这是一个令李杰比较愉快的意外。
在两人简单的交流了一下自身的情况之后,李杰得知,海凌珈的小队是潜入到净土教的核心控制区执行秘密任务的。
“你的老板还是古裂那货?”相对于海凌珈小队的任务,李杰更关心的,则是给他们布置任务的那个人。他的直觉告诉他,像古裂这种小强,即使是到灾难爆发的第六年,也一定还是好好的活着的,就是不知道混得怎么样。不过,不管古裂混得怎么样,李杰都很迫切的希望见到他,他有太多的问题想要问他,虽然古裂这个人给他的感觉就是比他自己还要猥琐,但是,在这个内心充满惶惑的时候,他发现他竟然把古裂这个猥琐大叔当做了自己内心深处的风向标。
这时候,李杰的保安团暂时就以这个工厂作为宿营地,警戒的警戒,做饭的做饭,有条不紊的在各自的队长指挥下开展工作。那几个后面加入的幸存者姑且不说,那些一直追随李杰起义和战斗过来的奴隶们,无论纪律性还是工作的主动积极性,都还是没得挑的。
只有边境这个时候不知道游荡到了哪里,也只有边境还在周围游荡的时候,李杰才敢把他和海凌珈的谈话放在工厂办公楼的天台上。
一定要是天台,因为李杰深深的记得,港片里凡是和警察探讨比较秘密的话题的时候,天台都是最好的去处。
这个时候刚好是正午十二点,太阳直射的时候。
李杰和海凌珈站在天台上,明晃晃的涂抹在他们身上的阳光,已经有了夏天的热辣,不过李杰很喜欢这样的阳光,在“圣城”的地下工场呆得太久,那里的阴冷潮湿深深的浸入了他的骨头里,只有把自己晒在这样的阳光下,他才会感觉到活着的温暖。
站在天台上放眼望去,整个厂区依然是那熟悉的沉默,大片大片的杂草淹没了厂区内部各个角落,在工厂的外面,远远的街道上,依旧有丧尸大老远的嗅到了活人的气息,不辞辛苦的赶来。
所有这一切,都早已让他们习以为常。
幸福感是个很奇怪的东西。
在人们曾经生活的灯红酒绿的都市里,有的人挣着大把的钞票,打着飞的到处参加各种活动;有的人已经找不到生活的目标,只想去体验一次死亡的感觉,于是有了各种极限运动;或者虽然赚不了那么多钞票,但白天睡着不醒,晚上吞云吐雾,吃着药摇着头,脸上涂抹着自己都认不出来的颜色;还有的从睁开眼的第一秒钟起,就把自己埋在电脑手机等等各种各样的数码产品中,明明就住在隔壁,却只能通过视频来见面;有的人一个月都不会出一次门,房间里堆满各种各样的快餐盒,快餐盒上爬满了小强和苍蝇,没有人给他戴上手铐,他却心甘情愿的把自己关在那间屋子里,等待着快递员的门铃……不管他们的身份是什么,不管他们有钱没钱,许许多多的人,其实都有着同样的一个面孔,那就是空虚,许许多多的人都有着同样的表情,那就是无聊。
是的,人们曾经无聊得觉得活着毫无意义。
但是现在,当李杰站在天台上晒太阳的时候,看着眼前那一片如火如荼的荒芜,他只有一种幸福得想流泪的感觉。
李杰当然不会去问海凌珈小队执行的是什么任务,而是简略的把他们分别后的一些经历简明扼要的告诉了海凌珈,重点讲的是从净土教的“圣城”起义逃出来的事情。现在,他很需要得到帮助,他的手里虽然有了几十号人,但是和过去的黄金小队比起来,他一点底都没有。李杰没有问海凌珈的任务,但他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你现在带的这几个队员,都是炽小队的成员?”
海凌珈点点头,说:“虽然现在的炽小队从战斗力上来说不如以前,但我们的队员还是很优秀的。瑞克你是认识的,劳拉曾经在德军的特种部队服役,半夏很有潜力,而张玥是个多面手。”
对于炽小队,李杰真正了解的也并不多,只知道那是古裂一手创立的一支警察特殊部队。这支特殊部队从创建之初就很神秘,即使是警队内部,真正了解它的人也不多,只知道它的成员都是警队精英,而且很多是直接从警校要人,在警队里档案都没有。而这支部队从一开始,似乎就是在调查净土教,只不过灾难前净土教是地下邪教组织,是躲在阴影里见不得人的,而灾难后,净土教浮出水面,炽小队反而隐藏得更深了。
李杰对炽小队了解得并不多,但对海凌珈和李瑞克还是比较清楚的。他个人认为,海凌珈虽然喜欢装酷,但人长得比较漂亮,也有装酷的资本,最重要的是,她的战斗力不容小视,尤其是她擅长的手枪速射,用短武器进行近身战斗也具有一流水准,是典型的灵巧速度型战士。李瑞克则比较全面,虽然有时候全面的意思也就是缺乏特长,但这种类型也是非常重要的骨干型战士。如果另外几个人的战斗力也不比他们俩差的话,李杰对海凌珈的这个五人小队还是相当看高的。
李杰看高海凌珈的五人小队,倒不是为了赞扬古裂的部下多么出色,而是动起了一种跟古裂把这个小队拉到自己手下来的歪脑筋,毕竟,他手里现在虽然有了几十号人,但是如果能得到炽小队成员作为队伍骨干的话,那才真能把场子撑起来呢……如果,可以的话……当然,他知道这也绝不是动点歪脑筋,够无耻够脸皮厚就能办到的事,因为要说起脸皮厚,他自问也是比不过古裂的。
一想到这里,李杰又觉得有点郁闷,于是有些漫不经心的问:“那些个小孩,又是怎么回事?”
海凌珈闻言偏头看了看大楼下面的空地,那几个小孩正聚在一起做起了游戏,虽然身在末世,但孩子始终是孩子,周围的人一多,似乎很多事情,就不该他们考虑了。远远看去,那些孩子在阳光下快乐的跑来跑去,这无比平常的景象,却让她充满了感动。最大的那个女孩则非常自觉的充当了大姐姐的角色,她没有参与到游戏里,而是站在一边看护着他们,她似乎感觉到有人在看他们,抬起了头,远远的看到海凌珈,对她投来一个很贴心的微笑。海凌珈挥了挥手,也回应了一个充满爱心的笑容。
谁说在末世里,就只有残酷的死亡和求生的艰难呢?
李杰从来没有想过要收留小孩什么的,因为那绝对会是非常大的负担。他知道这样的想法太过冷酷无情,也知道如果人类失去这最基本的爱心,那就是真正的毫无希望了,但是,从现实的角度来考虑,他也真顾不上那些。不知道唐忧那个小孩怎么样了?在面对究那芭延荣さ氖焙蚶罱芾碇逼车乃担凑歉鲂『⑼纳嚼锱埽鏊懒嘶蛘弑灰笆蕹粤耍资侄际怯荣ぃ词沟搅讼衷冢膊换崮诰危蛭笔币丫久挥辛α勘;に?墒牵獠⒉淮恚彼叵肫鹛朴抢吹氖焙颍嵛薅谥浴�
“我们试图寻找,并接近净土教在中国境内的老巢。”海凌珈主动的提起了她的任务,说:“至少在灾难爆发前五年,古处长就已经在进行调查了,可是很可能连他自己都没有想过,净土教在我国境内的秘密巢穴,竟然就在离光阴市这么近的山区里。虽然还没有完全确定具体的位置,也无法获取包括净土教部队编制,人员武器储备等资料,但我们至少已经很接近这个最后的目标。而我们也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古处先后派出了几批特遣小队,但是我们前面的同事到目前为止无一生还。我们是第六批部队中的一支,坦白说,在前几天的一次战斗里,我们和部队主力失去了联系。我们受到强电磁干扰,无法使用无线电联络,而为了避免被追踪定位,不到万不得已,我们也不敢轻易开启备用的联络设备。就在我们还在犹豫于继续前进还是暂时撤退的时候,为了躲避丧尸,我们到达了这个工厂,在这里遇到了小雅,也就是那个最大的女孩,和她的小伙伴们。他们这里本来有成年人,但是几年来,他们当中有的被丧尸攻击了,有的莫名其妙的失踪了,这些孩子一直躲在这里面没有出去,才活到了现在。这里有水源,有足够他们吃很久的粮食,还有沼气系统,但是我还是很不放心他们,所以才暂时留了下来。”
“那么,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李杰无法去非议海凌珈的爱心,他一向是个很功利,也很实际的人,不过,当他顺着海凌珈的视线,看向那个最大的女孩小雅的时候,他内心深处某个柔软的地方,也被轻轻的触碰了一下。
“小雅先天性声带破损,她发不出声音。”海凌珈没有回答李杰的问题,而是远远的看着小雅说:“但是她从未放弃,包括这场灾难到来以后。他们都是住在这个厂子附近的人,灾难后大人们修建了这个空中楼阁,大人们最后都消失不见了,她是这里最大的孩子,所以她承担起了照顾其他更小的孩子的责任。”
其实,她没有回答李杰的问题,是她不知道怎么回答。她还有没有完成的任务,可是,她又怎么能当做没有见过这几个孩子?
李杰微微一笑,说:“说实在的,我现在倒是可以给你画出一张去净土教的‘圣城’的路线图,可是,恕我直言,如果你们继续往前,古裂很快就要派出第七批,第八批特遣小队了。”他不想把问题都丢给海凌珈,所以他说:“林野说过,一个好男人不应该让女孩来决定要去做什么,虽然你是一个女战士,但归根到底你还是个女孩。所以,我建议你暂时放弃你的任务,和我一起离开这个地方。然后再让我和古裂直接见面吧,他想让你们调查的东西,我或多或少能告诉他一些。”
在李杰的印象里,海凌珈是很少会笑的,但是今天,她已经不是第一次笑了。在海凌珈的印象里,李杰很少有靠谱的时候,她曾经很为自己要接受这个人的指挥而郁闷,但现在,李杰好像很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却让她一下子豁然开朗。
人们之所以会迷茫,就是因为总是纠结在怎样去做一个决定上面。
而一旦决定了,反而就简单了。
选择从来就没有对与错,错的只是犹豫不决。
“好吧,”海凌珈说:“我接受你的建议。接下来,看看有什么我能帮你的?”
李杰说:“如果你对这周围比较熟悉的话,我的队伍需要一些必须的物资。”
“这个钢绳厂隔壁有好几个军工厂,最近的一家是生产军需服装鞋袜的,再过去一家是特种管材,那种钢材是用来做坦克炮的,材质绝对超一流,我建议你们尽可能的带一些这种钢材,有条件的话制作成冷兵器,拿到古代绝对可以和倚天剑屠龙刀媲美。算了,我给你画个地图吧,这是我们现在所处的位置,这是服装厂,这是管材厂,这边是个部队医院,丧尸有点多,但你们肯定也需要急救药品,尤其是消炎药。感冒药也很重要。最大的问题是,这些东西大多都放了几年,希望那些仓库里的东西没有腐坏掉。”
“武器呢?”李杰又问了一句,这不是得陇望蜀,对于古裂那种喜欢藏私货的家伙来说,他一定会留下很多别人不知道的窝点的,包括海凌珈这样的特遣队员在内,古裂一定会告诉他们,在什么什么地方,早就被他预先藏着什么东西,如果你们任务失败,在跑路的过程中,有些地方是你们一定要去的。事实上,李杰比海凌珈更了解她所崇拜的上司。
第285章 章光101
根据海凌珈提供的信息,李杰他们很快找到了一批他们继续的物资。
首先是服装。由于他们缴获的神棍军装和头套虽然有利于帮助他们在遇到净土教部队的时候蒙混过关,但随着他们渐渐远离净土教的“圣都”,继续穿上这样的服装,只会增加被海凌珈误伤这样的事件的几率,而他们在村子里搜到的便装比较缺乏功能性,所以,李杰还是很看重他们在生产服装的军工厂找到的军装的。
就像海凌珈说的那样,在他们所处的这一片区域,有很多数字编号的军工厂。军工厂并不就是生产坦克大炮的,比如他们找到服装的这个工场主要就是为部队提供作训服和鞋袜。这些东西不能吃,所以灾难爆发的最初并不是幸存者们喜欢光顾的地方,后来也就渐渐被遗忘了。时间虽然过去了几年,但是库房的储存条件比较好,所以李杰他们从里到外瞬间就都焕然一新了。
从“圣城”的地下工场逃出来的时候,李杰和起义奴隶们几乎都是光屁股,在村子里虽然找到了衣服,也就是随便套在身上,别说什么合身不合身,有块布挡住要害就好。现在就不同了,他们就这么几十号人,面对着一个大工厂里成千上万套成品军服,他们有的是挑的。而且每个人都很土豪的从内衣内裤到大衣靴子准备了几套。
在末世里,服装虽然不如食物和武器重要,但绝对不是可有可无的。当然,幸存者们在有条件挑选服装的时候,第一选择也绝不是美观,而是实用。所以,在幸存者中,绝大多数的人穿在身上的,都是军装,或者户外运动装,而军装里,绝大多数也都是选的迷彩作训服。而在末世里,穿迷彩服的不一定是军人,但一支着装整齐的队伍,即使不是正规的军队,也会是颇有实力的幸存者武装。
不过,为了标明这支队伍自己的特点,李杰让人在服装厂里找到了一些红布,用来制成头带和袖套。红色代表鲜血,而他的队伍,就是从无数人的鲜血中冲杀出来的。虽然那根红色的头带看上去很像金三角的那些武装份子,不过大家觉得这样比较有杀气,很好。那一刻,李杰还充满豪气的说,等以后我们有了自己的服装厂,我们要生产自己的军服。在未来,如果还有那样的未来。
其实他们把服装摆在首位,最重要的原因是服装厂离他们最近。而沿着服装厂过去,紧跟着就是一个汽车制造厂,准确的说,是一个重卡工厂。山寨是一种中国特色文化,比如在这个城市近些年来兴建的重卡工厂,对外打的是自主知识产权品牌,实际上还是拼装,用进口的发动机,国产的零部件,还剽窃了美国迈克卡车的外形设计,生产出了具有擎天柱风格的长头卡车。
李杰的保安团顺走的,是工厂展区里的5辆样品车,大家都知道,拿出来展示,并且用来吸引客户的,必然是制作最精良的,至于批量生产的是不是也有这个水准,就不知道了。这5辆样车功能不同,有2辆是集装箱车,是重卡,还有1辆加油车,1辆吊车,1辆救援车。集装箱卡车用在装载他们收集食物、服装、生活物资,这些东西装车的时候看起来很多,但即使是他们这几十号人,很快也能消耗掉。加油车自然不必说了,吊车和救援车在路上,也会起着很大的作用。对于他们来说,车当然是很好的代步工具。不过这已经到了灾后的第六年,油料早已是稀缺物资,他们也做好了随时弃车的准备。而他们最大的希望是,在被迫弃车以前,能够找到一个能够安定下来的地方,哪怕是一个废弃的村庄,一个荒芜的矿区,一片茂密的森林,只要能远离丧尸和净土教这样过于庞大的势力就好。
而在海凌珈的指引下找到古裂为他的秘密部队预先准备的武器之后,李杰觉得他的队伍真正的是拉起来了。李杰保安团(尽管他自己声称是末世黄金夺命保安团,但没有人记得住他这个老没正经的名字,除了他自己以外,所有人一概把这支队伍称为李杰保安团。“保安团”三个字也是为了他这个司令留给面子,不然的话,为了省事,大家会称为李杰部队,或简称李杰队,但不管怎么样,李杰这两个字却是少不了的了)现在的人员装备状况如下:经过几次战斗,李杰保安团现有人数36人,包括起义奴隶32人,路遇的幸存者4人,现在又加上客座队员,也就是海凌珈小队5人和6个孩子,总共达到了47人。李杰想起过去看《行尸走肉》的时候,那些美国人只有区区二三十个人就敢称一个小镇,小镇的小BOSS敢自称总督,他就觉得,美国人太不要脸,他这里都快半百的人数了,他都只敢谦虚的称为保安团。作为司令,李杰现在的座驾就是从净土教搜索小队那里缴获的改装版福特F350皮卡车。因为没有12。7毫米口径的重机枪子弹,皮卡车后面货箱上的重机枪已经拆除,李杰把货箱空出来装粮食,再盖上一张帆布,于是整个车看起来低调和草根得多了。而为了铲除车门上的白手印标志,他不得不把整个车门的漆都刮掉了,后来在那个重卡工厂他找到了一些涂料,在车门上涂上了“章光101”、“生发大王”的字样,他觉得这比净土教的白手掌标识有创意多了。和李杰一辆车的原本是刘征衣和胡欢,但是在遇到海凌珈小队后,胡欢非常醒目的退出了司令的座驾,刘征衣受了伤也不得不退了出去,于是和李杰同坐一辆车的,变成了李斯特、海凌珈和她的队友张玥。而作为副司令的鲁斯的座驾,则是在之前的钢绳厂办公楼前找到的一辆挂着当地市政府车牌的悍马H3T。鲁斯一眼就相中了这辆车,因为他那庞大的身躯,等闲的车是坐不进去的。而不知道是不是物以类聚,海凌珈小队里唯一的老外,身高体壮的女汉子劳拉坐到了他的副驾驶座上。而坐在后排的,则是杀手边境以及警察的血统非常纯正的左半夏。要知道,左半夏的父母、伯父、堂兄以及一个表姐都是警察,而她也是念完高中就考进警校,一条道走到黑当警察的。不知道如果她知道这时候坐在她旁边的这个酷酷的年轻人是一个杀手的话,她又会是什么样的心情?
现在因为车还比较宽裕,李杰没有再让司马青衫和别的兄弟们挤在卡车里,而让他和他的两个保镖洛维斯和夏维肖坐进了他们最开始缴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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