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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尸档案-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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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怪我最近这么倒霉。
为了我这条小命,再肉痛也得捐,我说:“我立刻去红十字协会。”
周玄业拦了我一把,道:“去什么协会,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你这种假手于人的心理是不行的。跟我走。”接下来的几天,我有了一个新的身份:散财童子。
跟着周玄业到处跑做慈善,最后,我从百万富翁,沦落到身上只剩下二十来万。周玄业这人在这方面贼精,他说帮人最容易牵扯到因果,有时候你觉得是帮了别人是积了德,没准儿其实反倒是牵扯了因果做了坏事。
所以我们将百分之三十用在了福利院、养老院和小型慈善基金上,剩下的大部分用在环保和动物保护这方面,用周玄业的话来说,这方面最保险。
我这才发现,做慈善不仅是个体力活,还是个非常耗费脑子活。
但不得不说,做完这些,我再回到事务所后,还真没那么倒霉了,总算没再遇到高空坠物和玻璃爆炸一类的事。姓傅的也一直没有什么别的动静,就在我觉得日子过的太过悠闲时,一笔大活儿上门了。
这比活儿,是周玄业的一个老主顾介绍来的,这老主顾姓房,以前找周玄业办过事儿,所以知道周玄业的本事,而这次,他则是来帮一个朋友下单的。
他的那位朋友,竟然是一位已经九十五岁高龄的民**人!
周玄业也面露吃惊之色,道:“不知是要帮什么忙?”
姓房的喝了口茶,道:“说来话长,我慢慢跟几位道来。”紧接着,他就讲起了七十多年前,一段极为隐秘的往事。
第二十八章 炼尸运毒(为群管瓶总攻的生日加更)
门外传来引擎发动的声音,须臾,车子消失在了夜色中。
我和唐琳琳一下子把周玄业围住了,唐琳琳直接道:“老板,姓傅的到底要你干什么?”
周玄业如今已经跟傅楠撕破脸皮了,也就不隐瞒,叹道:“你们知道傅家是干什么的吗?”
唐琳琳道:“我打听过,据说底子不干净,以前走黑道的,不过现在他们家做起了正经生意,搞房地产、开酒店,做的挺大的。”
周玄业微微摇头,道:“不止这些,傅家老爷子有心漂白,但暗地里的势力也没有解散。这傅小子是个很有野心的人,接手以后,反而做的更大胆了。”
我听的着急,道:“那他到底干嘛的?”
周玄业吐出了两个字:“贩毒。”
“嘶……”我忍不住倒抽一口凉气,总算明白姓傅的为什么下手那么狠了,贩毒的,那可都是亡命之徒,能不狠吗?
唐琳琳吃惊的摸了摸脸,说:“他们家倒腾房地产还不够赚钱啊?还把手伸到毒品上去?这胃口也太大了吧?”
周玄业道:“房地产上,该分的蛋糕都分的差不多了,傅家在这方面,不过吃的边缘饭,姓傅的小子,心黑手狠胃口大,怎么甘心?他把手伸到毒品上,你们想想,从云南到深圳,得经过多少线?这一路上倒腾下来的利润有多少?早些年,深圳是傅家的大本营,现在,大本营早已经换了。”
我道:“换到哪儿了?”
周玄业道:“哪里方便倒毒就在哪儿,这个谁也不知道,这条产业链是埋在地下的。”
我不由得想起了白天在会所的事情,忍不住感慨,道:“人和人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了,姓傅的年纪和我差不多,怎么就能倒腾出这么多事儿来。”
谭刃开口道:“智商。”说完,鄙夷的看了我一眼。这个毒舌的龟毛,不开口则已,一开口就没什么好话。我被他噎了一下,不由得郁闷。
还是周玄业要靠谱些,他道:“傅家老爷子年轻时混的很厉害,所以一直没生,晚年才得子,对傅楠十分看重,自小就重点培养,媳妇儿还没怀上,就提前两年备孕了,年纪轻轻,已经拿了mba的商学位,所以傅老爷子的努力还是有收获的。这傅楠能耐归能耐,就是心太黑了。”
我听得不由点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再聪明的孩子,不好好培养那也得废了,在阿斗的人,花上十分心思,总会有长进的。
这时,唐琳琳道:“我听了半天还是没听出来他找你是干嘛的。”
周玄业道:“让我运毒。”
运毒?
“噗……”
我正喝茶呢,闻言一口水就喷了出来,很不幸,直接喷到了谭刃的脸上。
“咳、咳……老板,你、你听我解释,你……你怎么又拿刀了,别这样,杀人是犯法的!”我被谭刃拿刀追杀,这次谭刃没受伤,所以没等我跑出事务所的大门,就被他老鹰抓小鸡一样揪住了衣领。
他拿刀到底只是吓唬我的,一拽住我,便扔了刀,改完拳头要来揍我。这姓谭的龟毛是练过武的,娱乐城十多个人的围攻都不在话下,更别说我了。挣扎徒劳之下,我闭眼受死,心道挨一拳就过去了,珍爱生命,远离洁癖,从今以后,我再也不靠近谭刃十米范围之内了。
谁知那拳头却半晌没招呼下来,我不由睁开眼一看,发现谭刃正若有所思的盯着我的脖子看,随即他松了手,指了指我的脖颈,道:“这上面的掐痕是怎么回事?”
掐痕?
我赶紧拿镜子照了照,只见脖子上果然有一圈痕迹,看样子是今天被傅楠给掐出来的,只是在会所的时候我没留意。想到此处,我颇为气闷,便将今天去会所的经历一一说了。
周玄业闻言,面露忧色,道:“看样子你这次是惹到他了,天顾啊,你不该招惹他。”
我有种要抓狂的感觉,说:“周哥,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我是什么个性你还不了解吗?”
唐琳琳立刻赞同的点头,说:“我们家天天心眼儿最好了,明明是姓傅的仗着有权有势欺负人,不就是让他擦了擦桌子扫了扫地吗,居然就要把人给打残,那心肠也太毒了吧。”
谭刃翘着二郎腿道:“这些人高高在上惯了,从来没被人打过脸,你觉得是件小事,他可不这么认为。”
唐琳琳嘟囔道:“小肚鸡肠,跟个娘们儿一样……呸呸呸,不对不对,我就是娘们儿,这么说真是侮辱了我们女人,他就跟个、跟个……天天,你说。”
我道:“别磨嘴皮子了,周哥,接着说,你刚才说,他让你运毒?”说真的,周玄业运尸还差不多,运毒又是个什么道理?
周玄业喝了口茶,开始跟我们说起了其中的门道。
走尸具体发源于哪里已经不可考证了,但在湘西是流传最广的。
走尸手持招魂铃,拧一面铜锣,一边敲打一边喊:湘西赶尸,生人回避。湘西的百姓听到了,就会主动回避,还会将自家的狗拴起来,因为狗见了死尸会咬。
走尸一行,之所以会在湘西发扬光大,大概也和湘西百姓的配合有关,在其余地方,很多人不知道避讳,经常冲撞尸体或者到处放狗,赶尸人很是恼火。所以湘西以外的单,往往费用也很高,一般都是家境稍微阔绰些的,才会让赶尸人去外地把尸体走回来。
由于人们对于走尸这一行很是忌讳,所以以前的毒贩子,还想出了一个损招。就是冒充赶尸的,让活人扮演尸体,一行人在夜间行动,但凡知道湘西赶尸的人,几乎见了都会回避,胆小的得吓的腿软。
不过后来这一招被人戳穿了,就不灵了。
这姓傅的之所以找上周玄业,就是想利用走尸运毒。但这一次,不是走假尸,而是走真尸,让一般的走尸人去走尸,尸体会显得十分僵硬,走的怎么样,得看走尸人的功力。
而周玄业,便是其中功力极佳的人,他走尸,可以把尸体走成活人,也就是说,可以让人看不出那人是个死人。
而现代缉毒,藏毒的手段非常多,人体带毒更是常见,原本是很隐秘的事情,可偏偏有一个很该死的东西。
缉毒犬。
这狗鼻子太灵了,你就是藏在肚子里,它也能闻出来。后来有人研发出一种刺激狗鼻子的特殊喷剂,无色无味,喷在身上,缉毒犬什么味道也闻不出,那段时期,是毒贩子人体带毒的猖狂时期,后来训练的人改变了对缉毒犬的训练策略,一个人如果身上什么味儿都闻不出来,缉毒犬照样会报警,所以那个喷剂也就失效了。
现代查毒,主要是通过仪器、人工还有缉毒犬。仪器由于较大,而且辐射大,对人体也有害,因此并不是到处都有,往往只在海关等重要关口设置;至于人工,这就是个碰运气的,遇见老手很容易被揪出来,遇到些业务不熟的缉毒警察,也很容易蒙混过去。所以,真正难办的是缉毒犬。
那么,让尸体运毒,跟缉毒犬有什么关系呢?
原来,狗有咬尸的习惯,而活动的尸体,却是狗类所害怕的,缉毒犬见到走尸,闻一下味儿马上就会走,根本不会在尸体身旁久留。
人体带毒,由活人带,要顾虑身体,每次携带的分量很少。但如果由死人带,那就不一样了,开膛破肚,整个胸腔肚腹塞满毒品,将他们伪装成大腹便便的富商老板,走一次下来,那得是多少?
让周玄业运毒,还只是傅楠的其中一个目的,根据周玄业自己的推测,姓傅的八成还想让他炼尸。
我之前说过,炼尸术,最低级的就是走尸,而再进一层,则能将尸体炼出无穷妙用,厉害点儿的飞天遁地都有可能,操控这些厉害的尸体,能干的事儿就太多了。
但炼尸还得选尸,并不是随便拿一具尸体都能炼的,正因为没有合适的尸体,所以周玄业并没有炼尸。
但以傅楠的势力,他想要弄到一些尸体,一些合适的尸体,哪怕看到一个活人,只要觉得适合炼,傅楠将人神不知鬼不觉的弄死也是很简单的事,到时候再由周玄业一炼,就会成为一个厉害无比的帮手。
第二十七章 讨好
在现代人来说,剃个头那是无所谓的事情,但古人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古人对于头发是非常重视的,甚至,头发就可以代表一个人的生命,在古时候,就不是没有过割发代死的例子。
而裹脚这个习俗流传的更久,相传南唐李后主的嫔妃窅娘,美丽多才,能歌善舞。
李后主专门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莲,用珠宝绸带缨络装饰,命窅娘以帛缠足,使脚纤小屈上作新月状,再穿上素袜在莲花台上翩翩起舞,从而使舞姿更加优美。
窅娘跳舞跳的好,自然大受宠爱,上行下效,一些上层的妇人也开始效仿,到了北宋普及开来。不过宋、元时期裹脚之风虽然盛,但裹的并不严重,一些劳动妇女根本就不裹。只不过历史也不知哪个环节出了岔子,到了明清,就要求三寸金莲。
三寸金莲的裹法,直接将脚给废了,跑两步路都喘,更别说下地劳作了。也有人笑称,大概是明清的国力较盛,所以才敢这么裹,宋元以前,战争频繁,劳动力紧缺,哪里敢让妇女缠足。
言归正传,却说清军入主中原,要求剃头发、留辫子废缠足,头发对于古人来说特别重要,自然有人反抗,但反抗者,就得抓起来坐牢,所以最后不得不剔头。
但到了女人这儿,却犯了难了,女人们一听说不让裹脚,不同意,你非不让裹?那我就自杀!当时自杀的人太多,后来不得不废除了这一条禁令,所以那时候有了‘男降女不降’的说法。
由此可见,中国古人的洗脑能力多么强大,明明是有好处的事情,在畸形美的洗脑模式下,女人们反而因为不让裹脚闹自杀。后来更绝,连满洲的男人也被同化了,纷纷要求自家女人跟着裹起脚来。
再到后来八国联军进城,清末民初,在明清两朝积累的盛世被推翻下,在打仗打的民不聊生,而女人却无法劳作,跑几步路都会摔倒的情况下,孙中山才下了禁缠足的命令。
在当时的西方文化冲击以及劳动力紧缺的社会现实下,终于没有人缠足了。
当然,男人中也有因为辫子自杀的,司鬼剑的主人便是其中之一。按照现在的想法来看,为了个头发就自杀,实在很傻,但在当时,却是一种很有节气的表现。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你剔我的头发,就相当于在拿鞭子抽我们的列祖列宗,这是奇耻大辱!
所以,司鬼剑的主人因为不剃头而自刎,是非常有气节的举动,也是一种大孝顺。
所以,司鬼剑,是一柄气节之剑,相传此剑剑下亡魂无数,其主又是忠节烈士,因此剑带正气,能司剑下群鬼而杀人,因此有‘司鬼’之说。此剑在家能镇宅,出剑能杀鬼,只是刀鞘不知所踪。
这看起来本就是一柄平平无奇的古剑,但加上这么一段儿由头,顿时就显得神秘莫测起来。怪不得古玩店那个独眼当时跟我说,要想卖的起价,就一定要有个由头,古玩古玩,古物图的就是个玩,一件死物能受人追捧,往往不是物件本身的材料做工,而是它背后的‘由头’。
司仪讲完后开始竞价,第一个喊价的居然是傅楠,我大为意外,难道他竟然是冲着这把剑来的?
在傅楠之后,又有人接着竞价,但傅楠非常奇怪,一般拍卖,叫价都是慢慢往上加,而姓傅的是每叫一次加十万,显示出了势在必得的决心。很快,周围的人弄清楚他的状况,知道这人是要定了,便也没再继续往上加,最后以底价成交了。
等到看完最后一场拍卖,时间已经过去了两小时,刚好到饭点。会所有提供晚饭,但来这里的人都不缺那顿饭吃,拿了东西,就各自回家了。拍卖的钱,会所会自动打给我,因此交了单后,我就打算走人。
临出门时,刚好和姓傅的撞上了,我原以为他会找我的茬儿,没想到他却是什么也没说,只递给我一个阴狠的笑容,便驾着他那辆拉风的豪车走了。
我心里一沉,这姓傅的,为了那么点小事就找人弄残我,今天我和他这一顿架,梁子结的不小,他家里又是混黑道的,只怕会下杀手。
我还没进事务所的时候,总以为生活就像新闻上一样,被人杀害的人,总会被警察找到。但自从接触了这一行,我才发现,这个世界上,很多失踪的人,最后是连尸体都找不到的。
他们或被仇杀。
或被劫杀。
而行凶者手段高超,将尸体处理的好,让人根本找不到。只要找不到尸体,就不能判定为死亡,在警察局,就只能挂在失踪案件上。所以,很多的失踪者是不是真的失踪了呢?
不,不是。很多失踪者其实早已经被人给害死,只不过死的连尸体都找不到而已。
以傅楠的势力,如果他想让我‘失踪’,恐怕不是什么难事。
想到此处,我不敢再外面多留,连忙打车回了事务所。
我没想到,傅楠居然也回事务所了,而且他自己开车的,所以先我一步到了。此刻,他拍下来的那柄剑,正在周玄业手里。姓傅的看见我,诡异的笑了笑,没吭声。
我心里冒出了一个不好的猜测。
果然,这个猜测下一秒就实现了。只见周玄业一边目不转睛的把玩着手里的古剑,一边赞叹出声:“早就听闻司鬼剑的大名,没想到今日能得见。”
傅楠立刻弯身笑道:“周哥,你别把我当外人,这剑你就笑纳了吧。”
我知道周玄业是使剑的,剑就挂在事务所客厅里,如果接长活的时候,就会被他放在包里,当初在那个蛇摩地洞里,他就是凭借着一柄剑将我和秋凰兮救出去的。
原来,他拍下这柄古剑,竟然是为了讨好周玄业!
该死的。
唐琳琳瞅见我回来,立刻走到我旁边,压低声音道:“不知道他从哪儿弄的这玩意儿,周狐狸没别的爱好,就喜欢收集古剑,你看周狐狸笑的那样儿。”
周玄业这人平时挺和气的,笑起来也让人觉得很真诚,但像今天这样笑的这么开怀,还是头一次。我心里特别不是滋味儿,妈的,早知道我就将这剑给拍下来了。这剑当时拍了七十万,我平时虽然喜欢和谭刃计较工资,但我现在手里头也不缺钱了,周玄业为了救我一命,犯着禁忌寿命都折了,整个人老了好几岁。
说实话,就这份儿恩情,送他一把剑,我当然是眉头都不会皱一下。但我在拍卖会所的时候,我只知道周玄业用剑,但没想到他还喜欢收集这些东西,自然也就没想到拍下来,这会儿反倒让姓傅的卖了个乖,看着姓傅的脸上那得意的神情,我别提多窝火了。
周玄业看了半天,瞧见我,便说:“天顾你回来了,麻烦你去把我房里的相机拿来。”
相机?
拿相机做什么?
我没顾上喝口水,去他卧室把相机翻了出来递给他。周玄业开了相机,将古剑摆放在茶几上开始拍照,咔嚓咔嚓拍了十来张,心满意足的放下相机,说:“好剑,好东西。”紧接着欣赏了一下自己的照片,便将相机放到一边,将古剑递还给傅楠,声音颇为诚恳的说道:“小傅,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无功不受禄,这么贵重的东西,我不能收。”
我心里一乐,刚才那股郁闷一扫而光,还是周玄业给力,这要是谭刃那个龟毛,肯定就被收买了。
傅楠脸色变了一下,将剑推了回去,沉声道:“周哥,咱们明人不说暗话,我跟您也耗了半年多了,这半年来,我傅楠对您和谭先生敬重有加,自认没有做过对不起二位的事吧?”
周玄业只回了一句:“道不同不相为谋。”
傅楠道:“道就摆在你面前,跟着我走是光明大道,背着我走,能走多远,您自己掂量掂量吧。”
这两人打起了哑谜,但很显然,傅楠是不打算‘和平’相处下去,明显是要周玄业给个答案了。他是混黑道的,他找周玄业帮的忙,想必也不是什么好事。
傅楠说完,谭刃翘起了二郎腿,眼皮一抬,不冷不热的说道:“你在威胁我们?”
傅楠皮笑肉不笑的说:“不敢,我是在商量。”
周玄业打了个圆场,道:“小傅,你应该清楚,我如果想赚钱,是轻而易举的事,但有些钱,有命赚还得有命花。我没那个命,所以也没办法走你那条路。”
傅楠皱了皱眉,说:“那你是要跟我作对了?”
周玄业眯了眯眼,道:“最坏的结果,不过是一条命而已。”
傅楠道:“我记得你是很惜命的。”
周玄业道:“但如果拉上你一条命,也值了。”
傅楠脸色顿时阴郁起来,比势力,我们自然比不过他,但周玄业二人,身怀诸多秘术,若真想对付他,也不是难事,现在这话的意思很明显,周玄业拒绝合作,如果傅楠真要跟他斗,结果不外乎两败俱伤、鱼死网破。
傅楠深深吸了口气,道:“周哥,你还是在考虑考虑吧,两天之后,我等你的答复。”说完,不等我们开口,便径自出了事务所。
第二十六章 拍卖
我大骇,没想到他竟然这么厉害。要知道,前一刻这小子还被我死死压在地上,打的嘴角出血。但不过两秒的功夫,他手一翻,也不知掐住了我哪个穴位,就把我浑身的力道都卸了,如今不过瞬息间,就换了个局势。
我心中不由一凌,只觉得满嘴发苦,你说,我怎么这么没用呢?我想起之前看过的一篇报道,说穷人的孩子不会有出息。
原因有很多,比如有钱人的孩子,从小就能享受最好的教育,七八岁说梦话都用英文的时候,穷人的孩子没准儿还只知道玩泥巴。有钱人的孩子全国全球到处跑,眼光见识高,立志要当ceo,要推动人类科技发展的时候,穷人的孩子,目光只在巴掌大的地方,心里最大的理想估摸着就是考个大学。
这就是差距。
我没跟什么山本鬼子学道,即便已经用尽全力压制对方,却还是被人轻松的反击回来。
这一刻,我心里觉得很痛苦。
其实这种处处比不上别人的落差,我早就体会过了,工作的时候学历比不上,只能笨鸟先飞多干活;处对象的时候,家世比不上,女朋友走了,只能找兼职每天工作十多个小时拼命赚钱。
我原本已经习惯了这种差距,但现在,这种被人反身一压,毫无反抗之力的感觉,简直就是一种折磨。
不是说努力就会有收获吗?我他妈已经够努力的了!
为什么还是这样!
就在这时,门口突然传来一声惊呼:“住手住手。”
傅楠面色一顿,松开了手,站了起来。进来的是个穿工作服的侍者,连忙将我扶起来,道:“两位这是怎么了,怎么动起手来了。”
“哼。”傅楠冷笑一声,擦了擦嘴角之前被我打出来的血迹,阴森森的冲我笑了一下,道:“今天有事儿要办,暂时放过你。”顿了顿,他突然笑了笑,说:“苏天顾,你不知道我的身份吧。”
我揉了揉脖子,心中的怒火被不甘和痛苦代替,但我不想在这小子面前露怯,便道:“你汪汪乱叫了这么久,如果还不知道你是一条狗,我这么多年就白活了。”
傅楠脸色冷了下来,咬牙切齿道:“小野种,原以为你只会当谭刃和周玄业的走狗,没想到嘴皮子到挺利索。不过,嘴皮子利索没用,有这功夫,不如省省力气,到时候想着怎么求我吧。”说完,便带着那女人离开了。
这时,那扶着我的侍者道:“您怎么惹上他了?”
我一听,这人像是知道傅楠的来路,不由道:“他是干什么的?”
侍者道:“来我们这儿的人,非富即贵,除了老顾着以外,大部分的身份都对外保密。不过这个人吧,我听说过,在黑道上面子很广的,很多娱乐城都跟他有关。”
我道:“我知道,他刚才自己也说是混黑道的,现在混黑道的人都这么明目张胆了?”
侍者露出一丝无奈,道:“这些人都精着呢,一个个身家全都漂白了,那些纯黑道的,反而没什么出息,要的就是黑白通吃。”要不怎么说是在大地方工作的人,这侍者见识还挺广的,紧接着,他拍了拍额头,道:“对了,我是来通知您,拍卖会就要开始了,要不您收拾收拾,赶紧去?”
我想起这次来是办正事的,便去洗了个脸,所幸傅楠要动手的时候被打断了,所以这次我没吃什么亏,反倒是姓傅的嘴角被我给打青了。虽然赢了一局,但这一局赢的并不痛快。
我在心底问自己:人的起点如果不一样,是不是后天再怎么努力也是徒劳?
或许,像我这样的普通人,真的不该去招惹傅楠。
想是这么想,但心中那股不服输的气,却让我无法下定结论,在这种纠结中,我走到了拍卖场。
人并不多,场地也并不大,但布局非常的精致,橘色的灯光,将每个人的脸孔都照的似恍似惚,那个侍者引着我到了座位上,上了几碟精致的瓜果点心便离去了。
周围大部分人是结伴而来的,时不时的交头接耳,我一个人坐在位子上,到显得有些突兀。
片刻后,拍卖会开始了,上台的是一位中年男性,今天一共拍十二件东西,已经提前发了份儿资料给我,我的排在第八位。紧接着便开始介绍拍卖的古董以及竞价,这些都没我什么事,所以我只是看着,顺便听听介绍。
由于买卖阵营是分左右落座的,所以姓傅的坐在左侧离我较远的位置,我俩谁也不搭理谁,不过我一直有注意他,想着这小子是来买什么东西的,但一直到我的东西上场了。
“这是一款古西域流滋国的‘琉璃填彩的掐丝腰壶’,真品鉴定,高十二厘米,宽七厘米,表面有琉璃填彩,有人物十七名,八马十二鹰,造型精美,工艺精湛,光透有琉璃晕。当然……”说到这里,介绍者突然停顿了一下,道:“最最具有价值的是,在它的顶部,镶嵌有一颗一体双生的‘鸳鸯石’。”
在场有懂行的,顿时窃窃私语起来。
这鸳鸯石,那陈老板当时跟我提过,也就是一颗宝石,呈现出蓝和红两种颜色,自然界的红宝石极为稀少,蓝宝石相对多一些,但这种一体半红半蓝的鸳鸯石,近代只有1991年在山东出土过一个,所以这个掐丝腰壶上价值最大的,就是这颗鸳鸯石。
我当时对于它的珍贵还没什么具体印象,此刻见会场的很多人都面露惊讶和兴奋之色,顿时也有些激动起来。
紧接着竞拍开始了。
“底价八百万,起拍价两百万。”
顿时,价格就叫的火热起来,这是我始料未及的。
叫到最后,以八百五十万的价格,落到了一个年纪颇大的老奶奶手里,果然,女人对于宝石是执着的。
这个价格和陈老板给我的估价差不多,我心里放松下来。东西既然成交了,那么我现在留不留下来都无所谓,但我发现,从头到尾,那姓傅的都没有叫过价,我有些好奇,他既然来买东西,怎么一直不叫价?
难道是前面的东西,他都不满意?
拍卖的物品,事先都有清单的信息的,如果所有的东西他都没兴趣,那么自然就不会留下来,也就是说,让他感兴趣的,是在这八样东西之后,我依次看了下去。
第九件是个成化年间的五彩盘。
第十件是一张据说是张大千的画,之所以说是据说,是因为现在市面上张大千的画炒的很高,而拍卖行并非没有假货,他们同样也有看走眼的时候。
第十一件是一把古剑,只有剑身,没有剑鞘,看上去平平无奇,看介绍,是一把清代龙泉镇出产的古剑。
第十二样是一个据说是郎窑红的方瓶,瓶子倒是挺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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