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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尸档案-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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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头发的一咬牙,道:“小玲我错了,救、救、救还不行吗。”众人都表态了,小眼睛自然没办法推辞了,无奈的点了点头。我领着几人爬上山崖,红头发看见洞里放着野果子,说都不说一声,抓起一个擦了两下就啃,把这儿当自己的地盘一样。
我到是不在意这点儿果子,但对方这种行为,实在是让人升不起好感。通过交谈,我得知了几人的情况。那个外国人是中澳混血,名叫william,william和父母和乌史铃的父母关系很好,他本人为人也很热情,是自愿加入来帮忙的,所以乌史铃对他的态度不错。
那个沉默寡言的中年人叫卫冕,和乌史铃口中的傻大个,都是是乌史铃雇佣的退役人员,这二人常在滇缅丛林的周边活动,专门从事一些小型探险队的领队工作,所以对丛林环境比较有经验,是乌史铃花重金雇佣的。
至于红头发那个叫刑磊峰,是乌史铃国内的一个追求者,家境和长相都不错,名字听着很硬气,可见父母对他的期望。可惜,这人似乎并不如他的名字一般硬气,双眼透着一股贼光,一看就是心眼很多的那类人,并非磊落之辈。
乌史铃似乎也不太喜欢他,具体什么原因,我就不清楚了。
那个小眼睛的人来路却不简单,是活人堂的一个伙计。
别小瞧了这活人堂,我以前从来没听过这么个名字,也是这两天听乌史铃说了,才知道这么个地方。它其实类似于中医管,而且非常特别的一点是,它规模并不大,但却是全球连锁,除了一些小国家以外,基本上稍微大一些的国家都有活人堂的分店,而且每个国家只开设一家,唯有国内例外,近年来在天津多开了一家分店。
这个伙计,就是天津分堂派过来的,因为尸參这东西生长环境特殊,不了解情况的人,光凭几句话,是很难找到的。当然,这小眼睛的出场费也不低,为人算是比较中庸的,办事儿不疾不徐,笑呵呵的,和我一般年纪,这次出场费都是六位数,我再次感受到了同人不同命的差异。
这活人堂分为中医和道医两堂,中医是不设门槛的,对外营业,谁都可以去看病,但道医有些门槛,因为道医看病,会用上一些稀奇古怪的法门,让人很难理解,不少人会当成骗术。
比如乌史铃的父亲,当时是怎么治好的呢?
当时他们看的本来是中医,但拿不准,就送到内堂,也就是道医那边去了。那坐诊的老医生,让乌史铃将人抬到医院去,该打营养针的打营养针,他自己,每天会调配一碗所谓的符水。
那符水也不给人喝,他让乌史铃每天中午十二点的时候,将符水碗放在他父亲的额头上顶着,然后陪着病人说话,每天说满一个小时,然后用那符水给病人擦身。
如此半个多月时间,人就行了,连药都没吃过,你说奇怪不奇怪?
我听到这儿的时候,也觉得这道医是门很神奇的手段。
那活人堂能不声不响,不显山不露水的做起了全球化的生意,可见背后的当家的,必然是一位能人。
因此,当我听到这小眼睛是活人堂的伙计时,不由得便多看了两眼。
众人互相认识后,乌史铃想了想,便道:“……也就是说,你们被抓走后不久其实就逃出来了,现在已经过了两天,不知道傻大个被抓到什么地方去了。”
william立刻表功,说:“西北,她们一直往西北走。”
西北?
那是野人山深处的位置,也是我们原计划要去的方向,看样子掳走傻大个的那批女野人,她们的驻地,应该是在野人山深处。我之前就听宋侨明说过,野人山的野人,在秋季会有多狩猎,储存食物的习惯。
那一批女野人,没准儿就是一支狩猎小分队。
我忍不住问道:“那一批女野人有多少人?”
卫冕面有愧色的说道:“只有五个人,比我们还少一人,但是太难对付了,没几下就被她们给……”
我是见识过野人的厉害的,便道:“她们本来就厉害,你们没有武器,吃亏也是正常。”别说没武器,便是我们这些有枪的,遇上了也未必讨得到便宜。
这时,刑磊峰的注意到了洞里的枪,面露惊色,道:“酷,居然有枪,你是偷猎的?”
乌史铃气的在他脑袋上敲了一下,道:“瞎说什么,什么偷猎的,天顾大哥是来找革命先烈遗躯的。”相处这两天,她也问过我的情况,抗日老军人想寻找战友的尸身,也不是什么无法开口的事,因此我便对她直说了。
刑磊峰被打了,酸溜溜的嘀咕道:“……大哥,这就叫起大哥了。”
乌史铃气道:“你嘀咕什么,有本事再说一句!”
刑磊峰连忙赔笑,接下来,几人开始商议救人的计划,期间姓刑的老想打我的主意,确切的说,是想打我那支枪的主意,他说:“要是有枪,咱们也不怕那些野人了。”虽然没直接开口向我要,但那话明明白白的摆在那里。
有道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苏天顾也不是见死不救的人,他们若要救人,我将枪交给他们使用也无妨。只是我太清楚那些野人的厉害了,就算他们拿着我这支枪,那也是白搭。再者,这姓刑的未免太过于讨厌,这才相处不到一个小时,竟然已经打起我的主意来了。
乌史铃救人心切,听他这么一说,有心心动,期期艾艾的看着我,不太好意思的开口道:“天顾大哥,你的枪能借我用用吗?我保证,救了人就还给你。傻大个是我请来的,又是为了救其他人被抓走的,我们不能对他置之不理。天顾大哥,你是个好人,帮帮我行吗?”
我盯着她焦急的脸,叹了口气,道:“不是我不帮你,这一支枪根本没用,它们速度太快了,你就算打中了其中一个,没等开第二枪,就会有另一个人野人把你制服了。”
刑磊峰闻言,不太可气的开口:“说的你好像多了解野人一样,怎么,你遇到过?”他把我当成情敌了,趾高气扬的,巴不得在乌史铃跟前打击我。
我这人脾气还算不错,大部分时间,都懒得和人做些无所谓的口舌之争,因此看见他这模样,我有种烦躁感,便不想搭理了,直接对乌史铃说:“枪我不能给你,给你就是鼓励你去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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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汇合
发现我竟然在这么高的山崖上寄身,她惊呆了,张着嘴打量山洞的布置,最后停在了旁边的一堆东西上。那是我前天收集的野生水果,都是无毒的,味道不错。
“那个……能给我点儿吃的吗?我好两天没吃东西了。”
“两天?”我诧异道:“你一个女孩子,怎么跑这地方来了?”她只顾盯着吃的,不在的咽口水。我看见她这模样,不由得想到了唐琳琳,也不知那活泼过头的丫头,最近这段日子有没有闯出什么祸来。
看她那样,我也不好多问,用匕首削了个野菠萝给她,又递给她一块压缩饼干,她便狼吞虎咽起来。
吃完后,她抹了抹嘴,率先问我:“你呢,你怎么会一个人住在这悬崖上?”
我摇了摇头,道:“我不是一个人,我在等我的同伴。”
“同伴?”她吃惊道;“难道你的同伴也被野人抓走了?”她这句话让我觉得惊讶,于是反问道:“怎么?你的同伴是被野人抓走的?”她点了点头,接着才说起了自己的来历。
她姓乌,叫乌史铃,妈妈姓乌,爸爸姓史,所以起了这么个名字。她家两代都是独生子女,父母在澳洲搞科研,夫妻俩文化素养较高,喜欢过二人世界,受国外文化影响较深,讲究让孩子独立发展。
乌史铃小时候在澳洲长大,后来父母二人世界过的太‘嗨皮’,身边跟着个小破孩儿嫌麻烦,就把她弄回国跟爷爷奶奶住了。有一回夫妻两人在家做了顿烛光晚餐,你侬我侬的吃完了才想起来,孩子没回来,打开门一看,乌史铃都在门外睡着了。
她的父母虽然在日常生活方面有些不靠谱,但在其它方面都是非常合格的,最好的教育,最好的资源,每年寒暑假,都会接父母和孩子去澳洲团聚,所以虽然聚少离多,但一家人感情还是非常好。
然而,就在去年,一场车祸,使得乌史铃的父亲,成了植物人。
这无异于晴天霹雳,乌史铃家家境不错,医疗费用到是不用愁,但一想到老爸成了植物人,一家人就急的直哭。乌史铃这姑娘很倔,坚信一定有办法治好父亲,于是就到处打听。
别说,她还真打听到了。
在澳洲,有家中医馆,叫‘活人堂’。
这家医馆很奇特,分为中医和道医。所谓的中医就不需要解释了,而道医,则是道士们所运用的独特的医疗手段,道医源于巫医,和中医一脉相承,只是走了不同的路子。
道医在某些治疗方面,会让人有种装神弄鬼的感觉,但别说,还真灵。
乌史铃最开始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没想到她把这植物人父亲放活人堂治了一个月后,人竟然睁眼了,也有思维了,只是依旧不能动弹不能说话。
乌史铃别提多高兴了,将活人堂的医务人员从上到下感谢了一遍,问道:“我爸多久能复原?”
那穿着白褂子,褂子上绣着仙鹤祥云图案的老医生摸了摸胡子,说:“能治成这样已经很不错了,抬回去吧。”
乌史铃愣了,和她妈面面相觑,最后抓着老道医的袖子不肯撒手,她妈说:“医生、道长、高人!您再想想办法,救救我家亲爱的,他、他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也、我也不活了。”
母女俩说着说着,抱头痛哭。
那老道医被她们吵的没办法,抓着自己的白头发,说:“别哭别哭,我问问,我问问我们当家的,看能不能给你们想想办法。”紧接着,那老道医打了个电话过去,和电话那头的人说了几句就挂了。
紧接着他对乌史铃母女说:“能复原,但需要一微‘药引子’,这药引子,非常不好弄啊。”
乌史铃的母亲说:“什么药引子啊?不管多贵,我们都想办法买。”
老道医摸着胡须摇头,一脸高深莫测,道:“这东西,必须得自己去找,你买啊,是买不到的。”
那么,这老道医说的药引子究竟是什么?
原来,却是一根‘尸參’。
‘尸參’,这玩意儿外表和人參差不多,但据说只长在尸气浓郁的地方,而且还能跑动。抓一根尸參做药引,就能治好乌史铃的父亲。电话那头,那位神秘的当家的,指点了一个地方,说自己以前在那个地方见过尸參。
我听到这儿已经反映过来,道:“他们让你来野人山找?”
乌史铃点了点头,道:“所以,我就花钱,组织了人手,还有两个我的朋友进了这山里,谁知道……谁知道两天前,我们突然遇到了野人,都是女野人,她们把其它人都抓走了,我滚到了一个山坡下,才躲过一劫。”
女野人……
我道:“你那些同伴,应该都是男的吧?”她点了点头。
我心里已经有了计较,那些男的,估计被抓去配种了,想到他们可能会有的遭遇,我觉得心有戚戚焉,便问道:“那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她摇了摇头,紧接着,她的目光突然直勾勾的盯着我,道:“大哥,你叫什么名字呀?”
“我姓苏,叫苏天顾。”
“哦,苏天顾……真是个好名字。”一边说,她一边搓了搓手,道:“天顾大哥,你能不能想想办法,把我的同伴们救出来。”
我呛了一下,说真的,在这件事情上,我真的是有心无力,除非周玄业出马,除非再来一具好的尸体,否则我们去招惹野人,那就是送死。那些野人,别的到也罢了,关键是速度奇快,又力大无穷,我们手里即便是有枪,也是毫无办法。
苦笑一声,我道:“小玲,不是我不帮你,是我没这个能力。”
乌史铃立刻道:“我懂我懂,我不是让你一个人去,我的意思是说,你不是还有同伴吗?等你的同伴回来,再一起去,你们不是都有枪吗?”
我摇了摇头,道:“这个,我没办法替他们做决定。”
乌史铃闻言,神色萎靡下去,点了点头,道:“我不是勉强你,只是问问,谢谢你收留我。”说完,就坐到了洞口边上,抱着双膝发呆,看起来格外可怜。
我暗想:或许,等周玄业回来,我们可以想办法再弄一具好的尸体驱使?之前那洞里不是还有只紫毛吗?或许我们可以找到那只紫毛,想办法制服它,然后再让周玄业出手?
我将这件事放在心里,喝了些水,便继续写笔记。
接下来,我和乌史铃在山崖上等人,时间一晃就过去了两天,离宋侨明跟我预定的时间已经超了一天一夜,但周玄业等人还是没回来。我有些坐不住了。
难道他们出了什么危险?
我看了看自己的装备,甚至有一种想去找人的冲动。
当然,这也只是一时的冲动而已,理智的告诉我,现在去找人,绝对是个很傻逼的举动。一望无尽的热带雨林,两拨人即便方向一样,但要走上同一条路的几率几乎是零,现在去找人,在附近找还行,走远了就完全是添乱。
反倒是旁边的乌史铃要镇定一些,说:“这丛林里变故太多,或许是什么事情耽误了,别急,咱们再等一天,到时候如果还没回来,我们再想办法。”
又等了两天,周玄业到是没等到,反而等来了几个陌生人。那几人就站在山崖下,显然是发现了垂了一半的绳索,站在下方朝我们张望。那是四个男人,也是狼狈不堪,每个人身上都还背着装备。
乌史铃一看,激动的大叫:“啊!他们、他们逃出来了!”
我立刻意识到,这几人应该是乌史铃的同伴。
逃出来?
他们居然从女野人的手里逃出来了?
这怎么可能?
我觉得不对劲,但乌史铃已经顺着绳索下去了,无奈,我只能提上枪支跟着下去。
这五人团聚,一番叙旧不必说,我观察着那四个男人。一个是黄皮肤的外国人,人高马大的,中文说的很溜。一个染中红头发,时不时会警惕的打量我,对乌史铃很是上心,我看了看就明白过来,他八成是乌史铃的追求者,这是拿我当情敌了。
第三个是个年纪和我差不多的年轻人,挺有礼貌的,长了一双小眼睛。第四个人身量稍矮,看起来沉默寡言。
几人叙旧完毕,我便问出了自己的疑问:“你们……是怎么逃出来的?”和野人正面打过交道,再加上宋丰老爷子的亲身经历,经过宋侨明传达给我,因此对于野人,我很明白那意味着什么。
这四人身上根本没有枪支,估计他们也没能力弄到军火,这样的条件,怎么可能逃出来?
正文 第五十九章 新伙伴
接下来的时间,我安心的养伤,每日里写写笔记,时不时的想起周玄业几人,也不知他们几人的情况如何。如此过了五天,我身上的伤好的差不多,肩头也结了痂,如果顺利,估摸着周玄业等人这两天也该回来了。
这几天我也下去过两次,都是去取水,最远也只走到那口泉眼处,不敢走太远,担心遇到猛兽或者野人什么的。
平时有个什么三急,如果是放水,也就站在洞口尿了,那情景,总让我想起一句诗: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不过现在伤好的差不多,我就有些不想站在洞口尿了,再加上中午吃了两个野生的大菠萝,估计吃坏肚子里,日落西山之时,便觉得腹内咕噜咕噜直叫,有种要拉稀跑肚的感觉。
我在山洞口放水也就算了,不可能干出在山洞口拉稀这么恶心的事,当下便憋着,放下绳索,顺着下了悬崖,找了棵离的最近的大树,脱了裤子给它施肥。
这一番稀里哗啦不提,拉的我腿都软了,等拉完后我才想起了。刚才下来的急,忘记带纸了。
这可咋办?
我四下里看了看,瞄准离我五米开外的一株阔叶植物,撅着屁股朝它挪过去,紧接着摘了叶子开始擦屁股。好半天擦干净了,提了裤子,正打算回山崖去,我这该死的灵敏过头的耳朵,忽然听着,顺风处,竟然隐隐约约传来一阵哭声。
那声音有些像人,而且像是女人。
我愣了一下,二话不说,拔腿就跑。迅速攀上了绳索往山崖上爬。
这地方哪里会有什么女人,唯一可能出现在这地方的女人,八成就是女野人了。一口气爬上山崖,那哭声就听不见了,我趴在洞口处,拿了望远镜往下看,由于日落西山,因此光线也不甚清晰,拿望远镜看去,也只能看到密密麻麻的树冠,偶尔能看到树上盘庚着色彩斑斓的毒蛇,但除此之外,却看不见女野人的踪迹。
我有些庆幸自己耳朵灵敏发现的早,否则碰上女野人就完蛋了。
找了一圈没找到,我又觉得纳闷,这女野人为什么哭呢?你说女人哭吧,不外乎两种,一是受了委屈,二是受了痛苦。这些野人,尚还处在母系结构的社会,女野人不欺负别的野人已经不错了,谁敢给她们委屈受?
如果不是受了委屈,那肯定就是遭受了什么痛苦。
难道是受伤了?
虽然有诸般推测,但我还是有自知之明的,没有打算去搀和的想法。如此这般,直到太阳完全下山,四下里黑漆漆一片,除了风声,就再也听不见什么别的声音了。
我知道即便有野人,在没有绳索的情况下,它们也上不来,所以我没什么担心的,晚上便直接蒙头大睡。由于这几天待在山洞里,睡的机会比较多,因此第二天,天还蒙蒙亮我就醒了。
这地方虽然没有汽车鸣笛,没有人流的嘈杂声,但各类的鸟,叽叽喳喳,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让人想忽略都难。
整个白天,我没有下山崖,因为昨天傍晚听到的哭声让我担心周围是不是还有其它野人,但下午四点左右,我看了看水壶,发现里面已经没剩两口水了,我必须得去那口泉眼处打水。
摆在我面前得有两条路,一是忍着,毕竟如果不出意外,周玄业等人快回来了。这六天六夜一个人待在山洞里的经历,实在非常的折磨人,此刻我迫切的看到自己的同伴。只要忍个一两天就差不多了。
毕竟我这儿还有一点水,再加上之前在沙漠的经历,因此憋水这方面我还是挺有经验的。
第二条路就是趁着天还没黑,现在赶紧去取一些水,昨天傍晚那个哭泣的女野人,说不定已经走远了。万一周玄业等人出了什么变故,这两天回不来呢?我要是坐以待毙,岂不是活活渴死?
思来想去,我觉得不行,自己一个大老爷们儿,不能被一阵哭声给吓到了,小心虽然没错,但谨慎过头也未免太窝囊了。思来想去,我当下将洞里竖着的枪跨在身上,又带了水壶和碘酒一类的东西,就这么下了山崖。
那处泉眼离我所在的山崖并不远,是在一块布满青苔的大石头底下,小小一汪,由于从石缝里一滴一滴往下流,形成了一个天然的小水井,水质清甜甘冽,很是解渴。不过,上次吃鱼的事儿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所以取水的时候,我还是在水里滴入了碘酒,这玩意儿可以杀灭大部分寄生虫。
泉眼离山崖大约三百米左右,我一路小跑过去,神经绷的很紧,算得上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一口气跑到泉眼处,到没有见到有野人的踪迹。不过我运气不好,跑到泉眼处时,发现那水里,有一条蛇在洗澡,跟游泳似的,在小小的泉水坑里游的很欢。
我等在旁边几米远的位置,打算等它洗完,这里的蛇挺奇怪的,按理说这个温度,差不多该冬眠了,但这蛇竟然悠哉悠哉的在水里游。我见它半晌没动静,便蹲下身,捡起了一块石头扔过去,那蛇受了惊,立刻朝着泉水边茂密的植被丛钻去。我见把它惊走了,正要去取水,谁知这时,那蛇爬入的植被从中,竟然传出了一阵大叫声,紧接着就是一阵压抑的哭叫声:“呜呜,别过了,你别过来,啊……”
我愣住了,是个年轻女人的哭叫声,很显然不是野人。
这……这地方,怎么还会有其他人?而且还是女人?
我反应过来,立刻朝着植被从钻进去,很快我便发现,一个穿着户外服,浑身肮脏不堪的人抱着头缩在地上,而那条花蛇正在朝她爬过去。说实话,她身上太脏了,如果不是刚才听哟声音,我一时都看不出她是男是女。
情急之下,我拿出长枪往那蛇身上一挑,挑起蛇就扔了出去,也不知扔到哪个角落,旋即道:“别叫了,别叫了,蛇被我弄走了。”
这女的一听,浑身都僵了一下紧接着小心翼翼的抬起头看着我,脸上脏的不成样子,只能看到一堆黑漆漆溢满水的眼睛。她眼中先是震惊,紧接着忽然哇的一声哭出来,整个人站起来就扑到了我身上,双手死死抱着我,断断续续的哭道:“太好了,太好了。”这哭声,我竟然听着有些耳熟,半晌才反应过来,这……这不就是我昨天拉稀时听到的声音吗?
合着不是野人,而是这姑娘在哭?
我一时也懵了,说实话,除了唐琳琳那个大大咧咧的丫头,经常对我又搂又抱以外,还真很少有姑娘对我投怀送抱的。不过,这姑娘身上可真臭……比我还臭。
她抱我抱的很紧,一个劲儿呜咽说:“太好了,太好了。”
我懵了,不由道:“那个,小姐,你认识我?”
她抹了抹眼泪,摇头道:“不、不认识。”
我有种要抓狂的冲动,道:“不认识我,那你这么激动干什么?”我问完,她愣了一下,眼泪流的更厉害了:“我、我看到人,太……太高兴了。我和我的同伴,失、失散了,就我一个人,在林子里躲着,我……呜呜呜……”话没说我,就又哭了。
我这才明白过来,看样子她现在的心情就跟我差不多,一个人在一个陌生又危险的地方待久了,看到同类,不管认不认识,多多少少都会有安全和亲切感。
她个子只到我胸口,低着头一直哭,看的我有些着急,便道:“别哭了别哭了,你先跟着我,我照顾你。”
她擦了擦眼泪,点了点头。紧接着,我先是取了些水,她也就着泉水大致的洗了洗,一张乌黑的脸洗干净后,竟然格外漂亮,只是脸上蹭出来一些细小的伤口,大约是被植物给划出来的。
这是个短头发的姑娘,长相颇为中性,给人一种英姿飒爽的感觉,当然,现在这一身脏兮兮的模样还有哭红的双眼,实在有些破坏形象。她自己也挺不好意思的,洗了个头,顶着**的脑袋,跟洗完澡的狗一样,抖了几下,将水珠子甩的到处都是。我拧着水,一面注意周围的动静,一面往山崖处走去,最后带着她,爬到了山洞里。
第五十八章
扎筏子不是什么困难的活,也就一上午的功夫,我们就搞定了,扎了个长约三米多,宽约两米的木筏子,扎的不算太大,也不是很精致,毕竟水路并不长,没必要费那么多功夫,凑合着用一程就行了。
众人上了木筏,开始往回划,果然没过多久,那水尸又想来偷袭。宋侨明几个还是有些忌讳周玄业,便对我说:“你老板能不能把这水里的东西给解决了?”
我道:“你怎么不自己问他?应该不行吧,能解决就不会等到现在了。”水尸一冒出来,紫毛就跟着跳了下去,又一次拽着水尸潜到了水底,接下来倒是一番风顺,众人上了岸。
上岸后,宋侨明搓了搓手,斟酌的开口,问:“两位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谭刃说:“听你的。”
宋侨明苦笑一声,指了指我。
我顿时觉得挺尴尬的,虽然眼睛好的差不多了,但手腕上的伤不太好使力,再加上肩头的伤有些严重,脚底板磨的厉害,按照宋侨明的说法,我是不适合再前进了。
但现在我们进入密支那,已经是第七天了,在热带原始丛林里,这样的伤势,在长途跋涉和糟糕的卫生环境中,非常容易恶化。现在即便是回程,最快也需要七天,在这七天,伤口随时可能感染。
最好的情况,莫过于找个地方原地休整,渡过了危险期再上路。
只是这样一来,非常的耽误时间,其次,就是如果要上路,是继续往野人山深处走,还是放弃行动?这一点,关系到所有人的生命安全,因此宋侨明并没有自己做决定,很显然,他将这个决定权,交给了众人。
密支那的危险程度,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众人都以为,凭借着先进的现代化装备,我们进入野人山,找到那三具尸体,将会是轻而易举的事。而现在,经历了昨天的一系列变故之后,没人敢在轻视这片危险的领土了。
在这个处处要人命的地方,任务还要不要进行下去?
谭刃说完,杨哥压低声音道:“我们进入密支那已经六天多了,好不容易进入野人山区域,现在放弃,未免太……”
一边的弱鸡看了周玄业一眼,干笑道:“是啊宋哥,咱们就这么回去,怎么跟宋老爷子交待?而且,周老板不是会那个什么……控尸术吗?有这个紫毛在,咱们接下来的路上,就没什么危险了。”
周玄业嘴唇动了动,缓声道:“这具尸身我并没有炼化过,所以‘控尸楔’不能维持太久,最多只能到今天晚上。”
这话一出。众人面面相觑,顺子不懂行,闻言便问道:“那要不您把它炼一炼?”
炼尸术,我虽然只听过一些皮毛,但也知道要炼制一具尸体,并非一日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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