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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道士下山-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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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念一想,也对,接下来,只怕还会发生一些更为有趣的事情。

    追踪他们来到了城外一颗大树下,见树身之下搭着一个小房子,约莫一尺之高,两尺之宽,两尺到三尺之长。

    七个小人进进出出,好似正在搬东西。
109:拇指仙(四)
    定眼一看,那些小人手里所搬着的,有的是椅子,有的是桌子,有的是床,看这情形,他们是在搬家。

    值得一提的是,他们七位的身形,较之前在仙人楼见到时,似乎长高了几分。

    七个小人纷纷把东西都装到一个小车之上,装了数以不计的物什,可就是不见那小车有装满的迹象。

    如此神奇的小车,定然不是普通的小车,而是一件宝贝。

    这等宝贝,若是能落入到我的手里,那岂非相当于一个无限空间的收纳盒呢?

    待降服这七个小人,定然要将他们这件宝物收为己有。

    少时,东西装备完毕,七个小人推着车子,哞地瞬间消失不见。

    顺着气味追踪,保持特定的距离,见着七位小人在近郊一处院落门口停了下来。

    期间,红衣小人曾回头看过好几次,确定周遭没有异常和危险之后,下令继续赶路。

    那座院落,建造的年代不过五六年,占地面积约有两亩,建筑结构和装修都算不赖,但已然有一年的时光没有人居住。

    并非荒废,而是举家搬迁,那座院落的主人,一直在京城做买卖,后来就在京城买了一座院落,携家带口搬到了京城去。

    院落原本是交给家里的一位老奴看管,去年,那位老奴去世,就由老奴的儿子代为看管。

    那位老奴的儿子,可不像他老爹那般忠贞,一年的时间,就前来打扫过一次。

    许是正因如此,这些小人才选择了这个地方。

    严格来说,此处院落,确乎适宜人居住。

    前面有座小的假山,后院还有处花园,环境清幽,院落周遭,风景秀丽。

    就连我,都生出几分流连忘返的感觉,更不用说是这些小人了。

    这七位小人,刚刚诞生不久,对凡间的一切,自然是充满了好奇。

    此时,七位小人的身高,较之前,又约莫长高了一寸。

    拇指仙,拇指仙,须得像拇指一般大小,可这七位,已然拥有了逆天的生长速度。

    红衣小人站在大门口,端详了半晌,冲身后招了招手,道:“没有异常,都进去吧!”

    “我要住东厢房去。”紫衣小人第一个发言,说完之后,搬张床,朝院落东边走去。

    剩下的六位小人,也陆陆续续搬着家具往其他房间走。

    片刻之后,小车上的物什悉数都被搬进了屋内。

    稀奇的是,这些家具,待放进屋内之后,俱都瞬间变大,大小与普通凡人所使用的一般无二。

    这一变大,方才看清,家具的样式和花纹,俱都是年下最流行的款式。

    这群小人,自然是没有钱财去置办家具,那就只有一种可能,这些家具都是他们偷来的。

    话说回来,有了那辆小车,确乎是偷鸡摸狗的最佳工具,可谓是神不知鬼不觉,普通之人,绝迹发觉不了。

    东西放置完毕之后,七位小人来到客厅。

    红衣小人开口道:“我们六个去弄点宝贝去,小七,你留着看家。记住,若有风吹草动,就速速前来禀告我们。”

    紫衣小人撇了撇嘴,“好吧,那你们快去快回,时间久了,我一个人会觉得害怕。”

    不止言语,紫衣小人可谓将凡人女子的神情模仿地惟妙惟肖,俨然有了几分撒娇的意味。

    蓝衣小人安慰道:“放心,我们很快就会回来。”

    随后,那六个小人来到了越州知府的府衙,将书房里的古董花瓶、字画一一装在小车里,看似大的东西,往小车上这么一放,瞬间变地就跟芝麻粒一般大小。

    紧接着,他们又去一间闺房装了些女儿家所用的胭脂水粉和首饰,看来是给紫衣小人日后所用。

    许是因为青瓷的缘故,越州虽不算富饶之地,但这位知府,显然搜刮了众多民脂民膏。

    别的不论,姑且就说说他女儿梳妆台上的这些首饰,单就耳环和头饰,加起来都在上万两之上,其中有一副翡翠耳环,可谓珍品,少说价值也有千两。

    知府的房中,光是书中夹带着的,就有几十万两。

    所幸的是,这些好东西,都被这六位小人给一并带走。

    届时,等我收拾了这些小人,那这些东西,岂非都归我所有?

    一想到自己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成为富豪,实乃能开心到疯。

    言归正传,再论这群小人,最后,他们又去往酒窖,装了几十坛酒在车上。

    不得不承认,这群小人鉴赏酒的能力,实属上流,他们搬走的那几十坛酒,可都是酒窖当中最上等的极品。

    小小年纪,小小个头,个个就都成了酒鬼,这倘若长大,岂非翻天不成?

    待可搜罗的东西都搜罗之后,他们六位就开始驾着小车,往我们之前去的那个院落赶。

    拉回东西,他们又陆陆续续出去了几趟,直至把整座房子填满。

    除了知府衙门,越州的几家大户,也都惨遭他们的毒手。

    大致瞧了瞧,这些小人给自己敛到的财富,加起来,已有数百万。

    七位小人很快便布置完屋子,站在院外,欣赏他们的杰作。

    红衣小人端详了半晌,仿佛想到什么,从屋内取出几张纸和一把剪刀,咔嚓咔嚓剪出十几个小人样,随即,对着它们扑哧扑哧吹了几口气。

    那些纸人,开始摇摇晃晃,眨眼之间,渐渐变成了真人,面容和身高与普通的凡人没有两样,身上所穿的衣裳和打扮,做寻常的丫鬟和仆人。

    亏得红衣小人想到这些,着实令人惊叹不已。

    只见那十几个奴仆跪在地上,边磕头,边喊道:参见老爷!”

    红衣小人听闻之后,大笑,其余的小人见状,也跟着大笑不止。

    我顺口感慨道:“华阳,你看,这些拇指仙可谓是十足聪明,还知晓有样学样,并且,还学地如此神速!”

    此般迅速,比起凡人来,甚至比起普通的妖来,已然超出百倍千倍。

    华阳接道:“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我也算是见识到了。”

    这话,明显是对我的认同,是在肯定,就连他,对于拇指仙的这种异常,也是极为惊叹的。

    半晌之后,华阳在身旁提醒道:“今日天色已晚,我们明日再过来看吧!”

    方才醒悟到太阳已然下山、天也黑了下来,围着这群小人,不知不觉,大半天的功夫竟然就这般打发消磨而去。

    原本想趁着月黑风高把这七个小人收拾掉,但看二师兄的模样,有了几分困倦之色,于是便作罢,将计划推迟至明日。

    天宝十二年十一月初六,大雨,道路泥泞。

    和华阳一早就来到大门之外,昨日大门之上还空空如也,今日就多了一块牌匾。

    此块牌匾,高约一尺,宽约四五尺,材质为最普通不过的木材。牌匾之上,写着仙人居三个大字。

    仙人居?这群小人,他们还当真把自己当仙人对待了。

    “这群小人,着实有趣!”我情不自禁,啧啧叹道。

    随即,则发觉到了更为有趣的事情。

    只见那红衣小人身形又长大了几分,身形已宛若一周岁大的婴儿一般无二。

    此刻,他正坐在客堂的方椅上,一边喝酒,嘴里一边念道:“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大哥,你这说的淑女,是不是就是我呢?”紫衣小人咯咯笑着,声音有如银铃一般清脆。

    黄衣小人不屑道:“就你,你如是淑女的话,那这世间所有的女子岂不都是淑女呢?”

    紫衣小人撇了撇嘴,“哼,一众哥哥当中,就三哥最坏,懒得理你。”

    细细查看,其他六个小人,虽不比红衣小人一般高,但几近和他相当。

    “华阳,你说这些拇指仙生长的速度,未免太过匪夷所思了吧,简直不符合自然生长规律。”我感叹道。

    华阳答道:“我发觉到一个规律,他们似乎接触凡人的东西愈多,生长地就愈快!”

    我点了点头,附和道:“再这般下去,不出几日,他们就能长成大人。”

    雨越下越大,即便站在屋檐下,鞋子和下半身的衣袍还是全被淋湿。

    不知为何,蓦然记起大师兄背我过河那次的情景。

    大师兄当时说道:“竹儿,来,我背你。湿了鞋子和衣裳,我会心疼的。”

    会心疼的?会心疼的?原来当真会心疼的。

    赶紧用手捂住心口,可惜无济于事,心口就像针扎一般疼痛万分。

    默念定心诀,竭力使得自己保持平静,“华阳,这七个小人就交给你了,我先回去。”

    出奇的是,华阳并未追问缘由,而是深深看了我一眼,道:“我陪你一块回去。”

    我急忙阻止道:“不,我一个人回去。”

    即便华阳早已见惯了我各种狼狈的模样,但此刻,不想让任何人知晓,也不想让任何人看到我的无助。

    正要再叮咛一句,耳旁忽听华阳的声音传来:“放心,我不跟你。”

    抬眼看向他,心中觉得甚是诧异,华阳究竟是如何窥破我的心思,又是如何一看一个准呢?

    不喜欢这种大雨天,极其不喜欢,这种天气,太适合让人悲伤秋怀,更适合让人伪装自己。

    是雨,还是眼泪,最后连自己,都傻傻分不清楚。
110:拇指仙(五)
    滂沱大雨中站着,任由心思飞转,任由雨水冲刷,不知站了有多久,只记得,路上的行人,犹如看疯子一般盯着我上下打量,盯着我议论纷纷。

    懒地去争辩,更是懒地去理会,连瞥一眼都懒地去瞥。

    干巴巴站着,像个傻子一般站着,直到所有的视线俱都被模糊,直到眼前再也看不到一丝半点的东西,才伸出手来,用衣袖拭去,随即,回了客栈。

    原以为会得风寒之症,毕竟站了那么久的时辰,殊不料,身体并无任何异常。

    修道修了这么多年,真可谓是练就了一副铜墙铁壁、钢筋铁骨。

    酉时,华阳才回来,比我预料当中,诚然晚出了一个时辰之多。、

    对于他的法力,我是自信满满,难道说,这其中还发生别的变故了么?

    “如何,不顺利吗?”见着他进门,我急切地问道。

    华阳朝我瞥了一眼,作答道:“没收呢,我从那个红衣小人嘴里,得到一个天大的消息,他们明日要去南海盗夜明珠去,待他们拿到夜明珠之后,再捉也不迟。”

    我讶然道:“这世间当真有夜明珠吗?传说南海有个龙绡宫,那里住着数以万计的鲛人,它们生产的鲛绡入水不湿,它们哭泣的时候,眼泪会化成珍珠,而鲛人公主的眼泪,则会化为夜明珠。”

    华阳随口答道:“当然有,我幼时就见过。”

    我诧异道:“你上哪见的?”

    凡间也有所谓的夜明珠,并且在夜晚亦会发出光芒来,然而,那种光芒,只是由于那种东西里头含有一种极为特殊的物质。

    而真正的夜明珠,之所以会发光发亮,皆是因为自身带有灵力的缘故。

    因而,世人一般所称的夜明珠,并非是真正的夜明珠,毕竟,鲛人公主也就只有那么一位。

    并且,不是说鲛人公主的眼泪就一定能化为夜明珠,而是有化为夜明珠的可能性。

    再则,由于夜明珠具有灵力,而灵力这东西是能消褪的,灵力一旦消褪,夜明珠也会跟着消失不见。

    据我所知,如今六界当中存在的夜明珠,怕是不过三颗,一颗在天帝帝俊手里,一颗在龙绡宫里,另一颗在何处,不得而知。

    看吧,华阳果真做贼心虚,果真转移了话题:“我饿了,先下楼吃点东西去。”随后转身离去。

    好你个华阳,一有事竟然学我,还学地这般惟妙惟肖。

    原本欲追问,他为何会打夜明珠的主意,被他这一闹,也将此事全然抛诸在脑后,待想起之时,已是深夜。

    也罢,话说我自己也尚未见过真正的夜明珠为何样,趁此机会,正好可以开开眼界。

    天宝十二年十一月初七,仍是大雨。

    天还未亮,华阳就前来敲门,将我吵了醒来。

    我问他:“昨日,你为何什么都不问呢?”

    华阳的眼眸里,浮现出一丝极为古怪的神色,“你的神情太悲伤,我怕问了之后,会更悲伤。”

    华阳,你要不要这么了解我,这么了解我,我以后还有何秘密而言?

    能看透我的内心,与他而言,究竟是件幸事呢?还是件祸事呢?

    也罢,正事要紧,“你是打算去南海吗?”

    “你想去南海便去,不想去的话,我们便守在仙人居门口等。”华阳答道。

    思索了一番,我如实答道,“那就守着等他们回来吧,今日气候不好,不大想出远门。”

    原以为出动的,会是昨日那六个小人,殊不料,只有红衣小人一个,别的小人,都在仙人居之内。

    除了紫衣小人之外,那五位小人俱都在屋内睡觉。

    这般的天气,确乎适合蒙着被子睡大觉。

    紫衣小人坐在客厅的椅子上,嘴里念着诗经当中的名句,边念,边咯咯笑。

    令人惊奇的是,她的身高,已有两周岁幼童一般大小。

    等了三个多时辰,终于等到红衣小人回来。

    若说紫衣小人的变化让我吃了一惊,那红衣小人,我是着实没有认出。

    那岂是小人,那分明是一位十岁的小少年,虎头虎脑,模样十足可爱。

    若不是那身鲜红的衣裳,若不是那傲娇的眼神,若不是亲眼看着他进了屋,若不是听到他喊:“都出来,都快出来,宝贝拿回来了,都快出来看。”一时三刻,绝迹不会将红衣小人和眼前的小少年联系起来。

    这等生长速度,只恐连天帝帝俊老头子见了,都会惊叹不已。

    “大哥,你都长这么高了,这可真是个好宝贝,快拿出来让我瞧瞧。”紫衣小人说着,信手去扯红衣小少年的衣裳。

    红衣小少年无奈道:“莫急,这就给你看。”随即,伸手朝怀里掏去。

    圆球状的物体,颜色呈现出透明状,玲珑剔透,美丽万分。

    霎时,万丈光芒照耀,璀璨无比,犹如天神下凡一般。

    若不是我和华阳道法高强,只怕绝迹会亮瞎了眼。

    传说当中的夜明珠,果真不同凡响。

    紫衣小人早已目瞪口呆,待反应上来之后,拍手欢舞起来,随着舞蹈,她的个头越渐越大,最后,身形已与凡间十三四岁豆蔻年华的少女一般。

    此时,其余五位小人也赶来,见状,也纷纷欢舞起来,随即,他们的身形也如同凡间十三四岁的少年一般。

    方才明白他们要偷夜明珠的用意,原来夜明珠有助于他们成长。

    夜明珠是具有灵力,若说治个跌打损伤这样的小病,那应该还可行,何以就能促使拇指仙生长呢?这其中的奥秘,着实令人费解。

    “哎呦,一眨眼,我竟长这么高了,哥哥们也是。”紫衣人儿娇笑道。

    谁能想到,拇指大小的人儿,短短不到两日的功夫,就已然成了亭亭玉立的少女。

    继紫衣小人,不对,此刻应说是紫衣少女,继紫衣少女之后,其他的五位小人,也开始叽叽喳喳议论起来。

    站着听了半晌,我对华阳说道:“现在,可以收他们七个了吧?”

    华阳道:“我就等你一声令下呢。”

    等我?我还以为他有别的计划,看来,拖延至此时,都怪我咯!

    我和华阳一起出现之际,七个小人显然异常震惊。

    “又是你们!”红衣少年率先开口道。

    华阳嘴角微微上扬,答道:“可不就是我们”

    蓝衣少年惊呼道:“不好,他们是来抓我们的。”

    其余的四位少年,脸上俱都有惊慌之色。

    唯有紫衣少女的反应较为另类和奇葩,紫衣少女看见华阳之后,脸瞬间霞红一片,再看到华阳这个芳华绝代的笑容,连耳根位置都是一片通红。

    招摇的桃花眼也就罢了,再来个招摇的笑容,这天下间的女子,只怕都会被华阳给迷地神魂颠倒、颠倒神魂。

    “谁成想,你们竟然能找到这里,算你们有两下子。”红衣少年神态倨傲,满眼不屑。

    当下时代,虽则流行傲娇,但傲娇也是需要资本的。

    颜值若不够,那就不叫傲娇,而叫做作。

    鉴于这红衣少年长地还算不差的份上,就勉为其难地接受他的这份傲娇。

    华阳闻言之后,又是淡淡一笑,“不是两下子,而是三下子,四下子。”

    不得不承认,华阳跟我一起待地时日长了,连我说话的风格都学到了几分。

    “嘻嘻,你这人不光长得俊,还这么幽默。所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那是不是窈窕君子,淑女也可以好逑啊?”紫衣少女明目张胆地看向华阳,语气充满挑逗意味。

    我砸了砸舌,赞叹道:“华阳,你艳福不浅呐,被一个小丫头给看上了。”

    紫阳观的坤道们不够他祸害,大唐的女人们不够他祸害,如今,就连一个小妖精都将注意打到了华阳身上。

    同样是人,同样是老头子的徒弟,你说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

    我这一路降妖以来,还未曾见过一名男妖对我有觊觎之心。可华阳呢,对华阳有觊觎之心的女妖,单凭我印象当中记住的,起码不下于十名。

    话说这年头的女子和女妖们,为何个个如此生猛活泼呢?

    哎,人比人,气死人,还是平常心对待吧!

    “你说谁是小丫头?”紫衣少女目光大变,一道犀利的眼神直接朝我扫来,“之前的时候,我还以为你是个好人,没想到,原来大哥没有说错,你就是个大坏蛋。”

    虽是指责的话语,但语气娇嗔可爱,还带有几分撒娇的意味。这种严重的违和感,令人有种雷地外焦里嫩的感觉。

    许是正因如此,导致她虽则是在骂我,但我心里,并无多大的怒火产生。

    然而,二师兄的眼神突变,嘴里冷声道:“我最见不得的便是有人说她坏话,须知,在这世上,除了我以外,任何谁都不能说她坏。”

    紫衣少女眼里有了一丝茫然,疑惑道:“你这话是何意思?到底是喜欢她呢?还是讨厌她呢?”

    华阳答复道:“这话都没听懂,还想做人?”

    紫衣少女脸色霎时铁青,骂道:“亏我对你有十足的好感,没想到你也不是好人!”。言语之际,一掌朝华阳劈来。

    须知,得罪天王老子都不要得罪女人。女人若是发起怒来,若是气急败坏,那非得和对方拼个鱼死网破、两败俱伤不可。

    许是见着自己唯一的妹妹受了欺负,其余六位少年也加入了战斗。

    二师兄的法力,我心中有数,自然不会替他担心,“华阳,你慢慢打,我在一旁看看热闹。”

    双手环抱在胸前,耐心欣赏他们之间的战斗。

    平心而论,这六位少年和紫衣少女的法力,着实超乎了我的想象。

    一直没有把他们七位放在眼里,须知,就那么丁点大的七个小人,谁见到之后,谁会堤防呢?

    然而,历史的经验,早已经无数次告诉我们,轻敌是要付出代价的。

    这可不,原以为凭华阳的法力,三招之内,应该就能轻松搞定他们七个,可如今都出到了第六招,出到了第十招,出到了第五十招,此刻,早已是百招之外。

    隔了半晌,觉得极为有必要,就出语提醒道“华阳,你若再打下去,我可就睡着了哦。”

    华阳眉头微微一蹙,“不是你让我慢慢打的么?”

    着实哭笑不得,无奈道:“华阳,你可真听话!那就赶快速战速决。”

    华阳道:“那不早说。”

    语毕,嘴里默默念了几句口诀,不出几招,就将那七位打趴在了地上。

    随即,他又掏出葫芦,将他们收在里头。转身看向我,说道:“先把他们留着,说不定以后还有用处。”

    对于这般不明所以举动,我早已司空见惯,连追究都懒得再去追究,答道:“悉听尊便。”

    华阳弯下腰,捡起了从红衣少年身上掉下来的那颗夜明珠,“就是为了等这东西,若不然,早就捉他们了。”

    我随口问:“你要夜明珠做什么用?”

    荣华道:“先卖个关子,以后再告诉你。”

    好吧,还有其他事务需要处理,待处理完毕,再问他不迟。

    从红衣小人这里得到无限使用空间的小车一辆,归自己所有,他们敛来的银票,也归自己所有。

    其他的物件,原本想一并收在小车里,殊不料,被华阳给阻止,“钱你拿着可以,这些东西,还是给他们送回去吧,估计他们的主人正挖地三尺满城找盗贼呢。”、

    也是,我要这些字画古董和家具也没用,还不如发善心做做好事。

    出门时,无意间瞥见墙上挂着一副虞世南的书法,还有一张欧阳询的书法,小小感应了一下,俱都是真品。原本想要伸手取下带走,后来转念一想,手又缩了回来。

    华阳见状,欲言又止,最后盯着我打量了几眼,说道:“还是由我来做法吧!”

    通往客栈的路上,听到一位杂货摊的掌柜对身边修鞋的鞋匠说道:“这两日可出奇事了,知县张大人家丢地东西刚刚又都回来了。你说这事可真是奇了怪了,自从出事后,张大人一直派人守着,也没见有人进出,它们自己就回来了。不过,就是少了几坛酒。”

    鞋匠附和道:“李员外郎家丢的一副字画也自己回来了,而且是飞回来的,真是飞回来的,李员外家上上下下老老小小和一众仆人几十口看着它飞回来的,都吓地不轻,以为活见鬼了。”
111:狗妖?狼妖?(一)
    拇指仙的事情顺利解决,原本打算收拾完东西就继续出发,殊不料,横生枝节,行程被耽搁了下来。

    越州知府张无能家里凭空多了几道巨兽的脚印,并且,府内管家七岁的小儿子当着众人的面,凭空消失不见。

    原本就失了大量的钱财和贵重物件,好不容易物件回来一些,又遭逢到这般的变故。

    不得不说,张无能这两日,可谓是霉运连连。

    方才,刚出客栈大门,便听到了这般劲爆的消息,只得打道回府,回客栈放下包袱,再与二师兄一同去知府衙门探寻。

    前日跟着六个小人来知府衙门时,并未察觉到有何异常,此番这一看,妖气盛行。尤其是衙门后院,存在着大肆的妖气。

    依我和二师兄如今的名望,一般的小妖,倘若知晓我们在这越州城内,那绝迹都是会退避三尺之外的。

    拇指仙初来乍到,自然是不晓得我们的名号,也自是不晓得我们的厉害,因而才会掉以轻心,才会不知轻重。

    然而,此妖,单凭气息来判断,道行至少也在五百年以上,极有可能还在千年之上。仅仅只凭着他活地念头,断然应该知晓我和二师兄的大名。

    既是如此,此妖不止不退避,还专门在我们眼皮之下作案,显然是不把我和二师兄放在眼里,更是在挑战我们的权威。

    初步判断了一番,应该是名狗妖,但似乎又有狼的气息存在,那多半是狼与狗杂交之后的狼狗。

    杂交的动物,一般很难成妖,别说是成妖,就连寿命,一般都极短。

    原因在于,杂交之后的所产生的结晶,譬如像狼与狗,通常情形下,一般既会丧失作为狗的灵性,亦会丧失作为狼的灵性。

    万物之所以有生命,皆因万物都有灵性。

    一旦丧失灵性,就连存活,都是困难,更不用说修炼成妖。

    据我所知,千年以来,狼狗一族当中,还从未有一只成功修炼成妖的。

    既是如此,那此刻这只又算是甚呢?

    令人诧异的是,进了后院,查探之后,发觉所谓的巨型脚印,并非是狗的脚印,又并非是狼的脚印。至于是何种兽所留下的脚印,一时片刻之间,很难判断出来。

    “华阳,你觉得这会是何种怪物?”我问二师兄。

    华阳答道:“有些像传说当中巨人夸父的脚印,但又有兽类的痕迹,不敢妄言。”

    与其说我与二师兄所遇上的,都是一些妖,倒不如说都是一些奇葩,一些另类的特殊存在。

    也罢,再去管家儿子失踪的地方查探一番。

    那位七岁孩童,小名唤作浩浩,浩浩凭空消失的地方,是前院的竹林附近。

    当时,浩浩与张无能的女儿小玉正在竹林附近玩耍,三名衙门路过之时,还停下来与他们俩逗玩。

    眨眼不到的功夫,浩浩突然消失不见,而小玉却安然地站在院中,那三名衙役也安然地站在院中。

    寻常的妖怪作祟之际,一般俱都会伴随着飓风一类的天气怪象发生。

    而事发的时候,大雨正好停歇不久,不止没有异象发生,反而有种风和日丽的意味。

    此种现象,实属异常,大异常。

    转悠期间,遇上了一位身着鹅黄衣裳的小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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