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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寻欢]明尊焚影-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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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戒烟真人
【,】
楔子 初遇
明教弟子裴戎昭,生于大唐开元十九年,卒于大唐天宝十四年,享年二十四岁。他的一生是不屈的一生,战斗的一生,伟大的一生……
如果裴戎昭真的死了,这大约就会是他的墓志铭,但是他没死,他竟然从那一场战乱中活了下来,而且当他从昏迷中醒过来的时候,竟然已经身处一片沙漠之中。
他明明记得,自己去战场援救同门的时候被一道冷箭穿胸而过了,那个同门惊慌又悲伤的表情他还记得一清二楚,但是为什么他闭上眼再没呼吸之后,一睁开眼就到了一片沙漠里?而且身上没有伤口,甚至一点血迹都没有,一双弯刀好好地背在背后,身上的东西也没少。
这时候正是正午,太阳最大的时候,在沙漠里,这种天气简直能晒死人。但是他却一点也不怕烫地坐在沙地上,拉起的兜帽盖住了灰色的头发和红色的眼睛,被黑色的皮手套紧紧裹住的双手直接插丨进了滚烫的沙子里,捧起了一捧沙粒。
这是雁门关外漠北的沙,他熟悉得很。扑面而来的热风带来的远处的血腥味,他也很熟悉。
他从地上跳了起来,嘴角慢慢地勾起了一个放肆的弧度,伸手往腰后一探,两把镶嵌着宝石的金色弯刀已经拿到了手里。
雪亮的刀身上,映出了他兜帽下白得异于常人的脸,和那双红色的眼睛里莫名的兴奋。
袖中的金链飞射而出,下一刻他整个人已经像一只白色的大鹰腾空而起,朝着血腥味传来的方向飞了过去。
大漠的烈日下,一群骑着马飞驰的沙盗挥舞着染血的刀呼啸而来,从他们的呼喝声中可以听得出来,这群沙盗似乎是刚刚完成了一笔大买卖,他们每一个人的马上都挂着沉重的布囊,可见收获颇丰。
“看!那是什么!”领头的沙盗猛地勒住马停了下来,惊疑地指向了天空中的白影。
一众沙盗纷纷抬头望去,而这时候,白影已经飞速地来到了他们上空,伴随着耀眼的刀光落了下来。
“敌袭——”领头沙盗还未喊完,刀光已经从他的脖颈抹过,一蓬血雾冲天而起。
裴戎昭将两柄弯刀的刀柄一接,两柄弯刀便组成了双刃长刀,旋身一斩,一招带着火光的赤日轮已经斩了出去,一时间人喊马嘶,沙盗乱成一团。
等他停手的时候,那群沙盗已经只剩下了一个人。
那人委顿在地,惊恐地看着他一步步朝自己走来,忍不住恐惧地大喊:“你要干什么!你要干什么!”
“啧!不要叫得像个女人似的,”裴戎昭慢条斯理地把刀又分了出来,一脚踩住他的腿,刀尖指在了他的胸口,“来,给老子说,这里是什么鬼地方。”
沙盗战战兢兢道:“雁、雁门关外,瀚海沙漠。”
“很识相嘛,中原战局如何了?安禄山的军队打到了哪里?”裴戎昭满意地点了点头,继续问,“西域明教近况怎么样?”
沙盗一脸茫然:“大爷,什、什么安禄山?”
“安禄山你都不知道?蠢货!”裴戎昭一脚把他踹翻,踩在他胸口,“大唐朝三镇节度使、左羽林大将军、东平郡王安禄山!造反那个!”
沙盗嗫嗫道:“可是唐朝已经过去好几百年了呀大爷。”
裴戎昭眯起了眼睛,用刀尖戳了戳他的脖子,“你想蒙我?什么叫唐朝已经过去了几百年,啊?”
“真的!唐朝早就灭亡啦,现在是大庆朝嘉禾六年,”那个沙盗小心翼翼地说,“谁被刀指着还敢说谎啊,您说是不是?至于您说的明教,敢问那是什么教派?”
裴戎昭沉默许久,表情阴晴不定,过了半晌才问:“最近的城镇在哪里?”
沙盗大喜,“不远,不远,前面就有处绿洲,小人可以带您去!”
“告诉我往哪里走,”裴戎昭怎会不知道这人打的什么主意,肯定是想要靠带路换取活命的机会,更有可能会把他带到贼窝里,要是放在平时,他也就随他去了,但是现在他心情很不好,实在不想带一个人在身边,就算这个人乱给他指方向,他也不怕,对于一个明教弟子来说,在沙漠里生存并不是什么太难的事,所以他真的懒得再废话了,刀尖往前再进一寸,冷冷道,“说。”
那沙盗倒也光棍,梗着脖子道:“您得答应放过我,我才能说。”
裴戎昭冷笑了两声,“好啊,我放过你。”
沙盗欣喜若狂地给他指了方向,下一刻就瞪大了眼睛,捂住了喉咙,“你、你不是说放过我吗?”鲜血从他的指缝间流了出来。
裴戎昭抬了抬眉毛,“老子骗你的不行吗?”说完转身走开,搜刮了一些沙盗身上的钱,牵过了一匹沙盗的马翻身骑上,朝着沙盗指的方向疾驰而去。
裴戎昭这辈子最讨厌两种人,一种就是沙盗,还有一种,是他的故乡歌朵兰大沙漠的塔克族人。
“歌朵兰”这个词在当地土语中的意思是“暴躁的恶魔”,这个沙漠昼夜温差极大,日间岩石之上可以烤熟生肉,夜间却可以滴水成冰。
在这个沙漠里,生活着跋汗族和塔克族两个民族。这两个民族的人都生活在沙漠地底四通八达的地窟中,如此广袤的地底下,只有一处较为充足的水源,裴戎昭出身的跋汗族便要常常与塔克族争夺水源,争夺不到水源的一族,只能四处寻找偶尔遇到的水洼,这么一点水源往往连一族现有人数都无法支撑,频频有人死去。两族为了争夺水源,历代相斗,已经不知道死了多少人,地底错综复杂的地貌使两族从来无法对对方斩草除根,所以只能一代接一代地继续斗下去。
跋汗族的男子从出生起,就要经受严酷的训练,所以裴戎昭从四岁起,就学会了杀人,那个时候他还不叫裴戎昭,而是叫做曼苏尔。
他的这个汉名,是他的养父取的。
自从跋汗族历代以来最优秀的战士夜之队的首脑卡卢比被族中某些人陷害离开族内之后过了几年,塔克族经过长久的韬光养晦,一举推翻了跋汗族的压制,夺回了被卡卢比少年时刚从他们手中抢走的水源,并且对跋汗族展开了追杀。
当时仅有七岁的曼苏尔和族人失散,竟然辗转逃到了地表,见到了从来没有见过的月光,遇到了行商的中原商队,被一位裴姓商人收养了,取名为裴戎昭。
三年之后,裴姓商人死于沙盗之手,随商队而行的裴戎昭被沙漠中的明教弟子捡到了。他那跋汗族特有的灰色的头发、红色的眼睛、过度苍白的肤色跟明教那位无形无影的超级杀手墨衫夜帝卡卢比简直如出一辙,明教弟子就把他带到了卡卢比的面前。
卡卢比离开歌朵兰沙漠十余年,再一次见到族人自然是高兴的,虽然他性格一向冷淡,但时常还会思念故乡,因此就把裴戎昭收下来让他做了自己的第三个弟子。
跋汗族人天生悍勇善战,作为师父的卡卢比又是个超级杀手,裴戎昭幼年又经历过那么多惨烈的往事,因此他长大以后,性格就变得很古怪,说他残忍好杀吧,倒也不是,他虽然杀的人多,但也不是毫无理由想杀就杀的,但是要说他温和无害吧,那就更不是了,他很爱打架,打起架来那股癫狂狠戾的劲,连他大师兄看了都忍不住要擦一把冷汗。平时性格也比较暴躁一点,他大师兄说了,“跟狼似的。”
李寻欢在雅满苏绿洲见到他的时候,心里也是这样觉得。
这是一个不大的绿洲小镇,这里只有一个小湖,几片小小的胡杨树林,一条小小的街道,十几间不算破烂的房子,大大小小的帐篷。
当时李寻欢正在小湖边唯一一家酒肆喝酒,就看到远远一骑疾驰而来,马上的男人穿着一身白色的外套,脸被外套的兜帽遮住了一大半,只露出一个线条很漂亮的下巴和薄薄的嘴唇。男人背后背着两柄无鞘的弯刀,刀尖比他的肩膀稍微高点,可以看得到刀背上黄金的锯齿镶边。他的腰上还缠着一条黄金的长链,右臂的臂甲和腕甲也是镶金的,腕甲上还有一颗很大的红宝石,简直可以说得上是珠光宝气了。
在这种地方,这样的装扮无疑是很引人注目的。在沙漠里这样的小镇往往是龙蛇混杂的,三教九流皆有,而会在这样的地方还在酒肆里喝酒的人当中,往往会掺杂着一些鸡鸣狗盗的人物。这些人看到满身珠光宝气的裴戎昭,自然会露出贪婪的神色。
这样的目光裴戎昭当然不会感觉不到,他根本没有减慢马速,反而双腿一夹马腹,手中一拽缰绳,那匹马扬起前蹄嘶鸣一声就加速朝着酒肆冲了过去。
与此同时,他背后的弯刀已经有一把拿到了手里。
说起来很长,其实这些都只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等到酒肆里的人反应过来开始尖叫的时候,裴戎昭的马已经停在了距离一个明目张胆一脸贪婪地看着他的人只有不到三尺远的地方,他轻巧地跳下了马,在越过那个人的时候,刀光一闪,那人的脖子上慢慢地渗出了一道血线。他的力道掌握得极好,既不会弄出人命,也可以起到警告的效果。
那人面无人色地拉起自己身边的朋友,飞快地逃出了门。
裴戎昭这才找了张桌子坐了下来,才一抬头,就看到一个文质彬彬样貌清俊书生打扮的男人正含笑看着他。那书生见他抬头还愣了一下,过了一会儿就一脸尴尬地移开目光。他顿觉莫名其妙——这书生有毛病吧?干嘛一下子笑一下子又尴尬的?难道是看上了自己?
李寻欢其实并不是看上他,一开始只是觉得他身手不错有点欣赏,接着看到他抬起头,就被他的眼神惊了一下——那种充满侵略性的眼神让他想起了自己不久前在沙漠里遇到的一匹桀骜不驯的孤狼——所以忍不住就呆了一会儿,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很没礼貌地盯着别人发呆了挺久,因此才觉得尴尬的。
裴戎昭把刀放回了背后,不再注意那个莫名其妙的书生,点了一些酒菜一边吃一边默默地盘算起自己接下来该怎么办。
第一章 误会
其实裴戎昭现在看起来虽然很平静,但实际上他已经像个火药桶一样,只要一点就要爆了。
这叫什么事啊?哦,一箭穿胸而过没死是不错,可是竟然来到了几百年后?那还不如死了呢!好歹还能埋在他们的圣墓山啊!逢年过节还有师父师兄师姐师妹去上柱香呢。现在好么,一下子穿越了几百年,明教没了,圣墓山光明顶回不去了,师父也见不到了……
这对于一个恋家又恋师的人来说是一件何其残酷的事啊!自从他离开歌朵兰沙漠,他的养父又死了以后,明教就是他唯一的家了,现在再也回不去了,裴戎昭简直是吃着吃着就想砍个人。
在这种情况下,对面桌子那个莫名其妙的书生就显得格外讨厌,因为那个家伙总是时不时看他一眼。
在那个书生再次看过来的时候,裴戎昭摘下兜帽抬起头冷冷地看了过去,“阁下有什么指教?”
李寻欢有些尴尬——裴戎昭的存在感太强烈了,尤其是之前那个狼一样充满侵略性的眼神让他觉得很有意思,忍不住就多看了几眼,没想到竟然把人惹毛了。
他现在才看到裴戎昭的全貌,眼前这张明显与中原人不同的面孔出乎他意料的年轻,但是头发却是灰色的,皮肤苍白得近乎透明,衬得那双红色的眼睛越发明显,也越发好看,有一种很奇异的魅力。这几乎是他生平仅见的最好看的男人了。
他的眼里泛起了笑意,端起酒杯对裴戎昭虚敬了一下,“我想请你喝酒。”
裴戎昭心里越发纳闷了——难道这个书生真的看上了自己?不然没事干嘛要这样搭讪?
他哼了一声,说道:“我不喝男人请的酒。”
李寻欢笑了笑,就连眼角的细纹都染上了笑意,“那不如你请我喝一杯?我是没有这个禁忌的。”
裴戎昭这下真的被膈应到了,他伸手往腰后一探,一把弯刀拿到了手里,迅雷不及掩耳地一刀斩开了李寻欢的桌子,一直侍立在李寻欢身边的一个虬髯大汉怒喝一声,踏步上前就要迎战。
李寻欢安然坐在凳子上,伸手制止了他,“老铁,住手。”
他惋惜地看着碎在地上的酒坛,叹道:“佳人不可唐突,好酒不可糟蹋,小兄弟,你不觉得这酒很可惜么?”
裴戎昭从腰间的钱袋里拿出一锭碎银丢到了柜台上,对掌柜道:“照原样赔他一坛。”说完也没心情吃了,把刀放回背后,拉起兜帽大踏步走出了酒肆。
李寻欢笑着摇了摇头,换了张桌子,接过掌柜奉上的酒,对身边的虬髯大汉笑道:“你看,他最后不还是请我喝酒了吗?”
刚走出门外的裴戎昭头也不回,甩手一锭碎银又把他的酒坛打破了。
李寻欢愣了一会儿,大笑起来,“这小兄弟真有意思!掌柜的,再来一坛。”他又把那锭碎银丢到了柜台上。
裴戎昭憋了一肚子的火在这个绿洲里转了一圈,买了一张地图,看看天色也有些晚了,就在这里唯一的客栈住了下来。第二天一早,他刚刚从房间里走出来,就看到旁边的房门也打开了,那个莫名其妙的书生从旁边走了出来,一转头看见他就满眼笑意地打招呼:“小兄弟,我们又见面了。”
裴戎昭眉毛一挑,伸手按住他的肩膀,在他惊讶的目光中把他按到了墙上,将脸凑了过去,紧紧地盯着他的眼睛冷冷道:“不要跟我玩什么花样,我对男人,尤其是你这样的老男人没有任何兴趣,明白?”
李寻欢盯着他的眼睛看了半晌,突然笑了起来,“我叫李寻欢,我只是想跟你交个朋友。哦,还有,我虽然已过而立之年,但也不能说是老男人吧?”
裴戎昭的眼睛眯了起来,还没等他说什么,客栈楼下突然闹哄哄地涌进了一群人,嘴里还呼喝着问客栈伙计马厩里的一匹黑马是谁的。
他放开了李寻欢的肩膀,转身走下了楼梯。
楼下那群人正揪着一个伙计逼问那匹黑马是谁骑来的,那个人又在哪里。客栈的马厩里只有一匹黑马,就是裴戎昭昨天从沙盗手中抢来的那匹,所以他也就知道了这些人的来历。
他正走下楼梯,客栈的伙计就喜出望外地指着他:“就是他,就是他的马!”
一群人呼啦啦地举着刀就冲了上来,裴戎昭一大早被李寻欢搭讪正不爽来着,加上昨天听说自己穿越了几百年火气还没消,直接拔刀就从楼梯上一跃而下,赤日轮三段攻击一段接一段扫翻了一大片。
这种状况貌似在这里是很常见的,客栈的伙计和掌柜都非常熟练地躲到了柜台后面,客栈大堂里吃早饭的客人也都散到一边淡定地看起了热闹。
不得不说明教的武功视觉效果还是很华丽的,明教的内功具有阴阳两种属性,阳性内功的招式使出来会带着火焰——比如赤日轮、烈日斩、煌日照,阴性内功的招式就会带着蓝幽幽的寒气——比如幽月轮、银月斩、寒月耀,而且声光效果还很美,这种情况这个世界的人还真没见过,一个个都看得瞠目结舌,连叫好都忘了。
李寻欢站在二楼靠着栏杆往下看,等到裴戎昭干翻了那群人不经意地一抬头,就又看到那个莫名其妙的书生了。
看到他抬头,李寻欢还专门对他点了点头笑了一下——其实他觉得裴戎昭很有意思,刚才竟然会以为自己对他有意思,这孩子脑子里到底想什么呢?
砍完了人,裴戎昭心情舒畅了,就连看到李寻欢对他笑他都没那么不爽了,一脚踹开挡路的尸体找了张桌子坐下来就招呼伙计上早餐。这客栈的人倒也奇葩,一个个很淡定地开始做起了之前没做完的事,掌柜继续打算盘,几个伙计开始一副习以为常的样子打扫现场,其他客人也都坐回了自己的位子吃自己没吃完的早饭。
李寻欢带着自己那个五大三粗的仆人从楼上下来,走到了裴戎昭旁边,对他说道:“刚才有个人跑了,我看他是去搬救兵了,小兄弟可要多加小心,我听说这伙沙盗这附近势力很大的。”
裴戎昭哼了一声,“管他多大。”
“还没请教小兄弟尊姓大名,”李寻欢在他对面坐了下来,“怎么会惹上这些沙盗的?”
裴戎昭抬起眼皮看了他一眼,不耐烦地皱眉,“你到底想干什么?”
“我在沙漠里遇见了一匹狼,和它成为了朋友,”李寻欢含笑道,“你的眼神跟它很像,我觉得我们也会成为朋友的。”
裴戎昭沉默地看着他半晌,招手叫伙计上酒,亲手倒满了两个碗,“来,走一个。”
过去只有他养父、他师父、他大师兄这么说过他,说他像狼。小时候养父会揉着他的脑袋笑着说他是个小狼崽子,长大了师父和师兄偶尔也会笑骂他“狼崽子”,现在在距离大唐几百年的后世,听到李寻欢这么说着,他突然觉得挺亲切的。
李寻欢爽快地喝下了那碗酒,笑问道:“那你现在可以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了吧?”
“裴戎昭,兵戎相见的戎,昭如日星的昭,”裴戎昭讶异地看着他,“原来你酒量还可以?”
李寻欢刚要回答,却突然控制不住地咳了起来,简直像要把肺咳出来一样,看得裴戎昭都替他觉得难受。
那个叫做老铁的虬髯大汉忙拍着他的背劝道:“少爷,别喝了。”
他咳了一会儿,好不容易停了下来,却笑道:“美酒当前,又有可以一起喝酒的朋友,怎么可以不喝?李寻欢的命可以不要,酒却不能不喝。”
“这话对胃口,”裴戎昭终于第一次对他笑了,拿过酒坛再一次倒满酒,“命可以不要,酒却不能不喝。没想到你一个书呆子居然还懂得这样的道理,当浮一大白!”
李寻欢笑着和他碰了一下碗,又喝了一碗,“你为什么叫我书呆子?”
裴戎昭鄙视地看着他瘦弱的身板,挑了挑眉,“瘦得没有二两肉,在沙漠里还要穿儒衫,不是书呆子是什么?”
李寻欢大笑,笑着笑着又咳了起来,一边咳一边倒满酒,“你说的没错,我就是个书呆子,可我是个爱喝酒的书呆子,你就不要那么鄙视地看着我了吧?”
“行,看在你爱喝酒的份上。”裴戎昭洒然一笑,拿起碗仰头一饮而尽。
男人的交情都是喝酒喝出来的,这句老话放之四海皆准,两个人在老铁谴责的目光下喝了半天酒,到了最后没有分出胜负,关系反而变得融洽起来。
裴戎昭难得遇到跟自己拼酒拼了那么久还连脸都没红一下的对手,心情都变好了起来,就连刚才那个跑出去找救兵的沙盗带了一大群人堵住了客栈门口都没有让他心情变糟。
李寻欢看了看门外吵吵嚷嚷的一群沙盗,问道:“裴兄弟打算怎么办?”
裴戎昭勾起嘴角,又给他倒了一碗酒,“你慢慢喝,等你喝完的时候我就回来了。”
酒碗放下,他的人已经一个幻光步瞬间移到了客栈门外,火光从身周向外扩散出了一个由无数把火刀组成的扇形,将他面前的人一网打尽——净世破魔击,这是一个大范围的攻击招式。
接着又是三段式的赤日轮和幽月轮各来了一次,等他收刀转身走回客栈里的时候,那些沙盗已经纷纷倒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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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糟糕!刚才写毒蛊香生的最后一个番外写得太忘我了,竟然忘了把这章放上来!QAQ我真是好蠢……
PS:谢谢风华姑娘的地雷,谢谢屿岄姑娘的地雷,么么哒!
关于昭哥的人设,我是参考夜帝的样子的,所以干脆放一下夜帝的图让大家回味一下……大家照着这个样子脑补就好!
第二章 风雪中的重逢
裴戎昭收刀走回客栈里的时候,李寻欢刚把喝空了的酒碗放下。
店里伙计凑过来问:“客官,门外要不要收拾?”
裴戎昭特别财大气粗地打赏了他一锭银子,“都拖走,待会儿我还出门呢,别挡了我的路。”用从沙盗身上搜刮来的钱帮他们收尸,他觉得自己真是够厚道了。
桌子上的酒已经没有了,裴戎昭又叫了一坛,李寻欢笑着看他,说道:“我这么多朋友里,你还是第一个看到我咳嗽却没有叫我戒酒,还和我继续喝的人。”
裴戎昭撇了撇嘴角,“别套近乎啊,我们什么时候就成朋友了?”
“一起喝过酒还不算朋友吗?”李寻欢也不生气,又给他倒满了一碗酒,“裴兄弟是从哪里来的?”
“你问这个干什么?”裴戎昭顿时戒备起来。
“我只是觉得奇怪,你听到我的名字好像并不惊讶的样子,”李寻欢温和地笑,“而且我看裴兄弟的样貌,也跟中原人有很大差异。”他虽然对自己的名声并不是很在乎,但是他也知道,在这江湖上听到他的名字还没有一点反应的人还真不多。
裴戎昭眉毛一挑,“怎么?你个书呆子还很有名?”
“还行吧。”李寻欢微笑。
“你很有名又怎么样?”裴戎昭鄙视地看着他,“谁规定你很有名老子听到你的名字就该很惊讶?自我感觉不要太良好行不行?”
李寻欢又笑了,“你说得对,好吧,我就不问你从哪里来了,不过你这是要到哪里去呢?你应该不会一直呆在这里吧,说不定我们还能同行一段。”
裴戎昭原来并不知道自己接下去要做什么,骤然来到这个陌生的时代,他的心情还没有适应过来,但是李寻欢这么一问,他倒是想到了去处,“我要往西去。”
虽然他已经基本确定这是个距离他的时代足有几百年之远的世界,但他还是想要往西去看看,看还有没有圣墓山、光明顶,哪怕只是残骸也好。
李寻欢遗憾地叹了一口气,“看来我们是不同路了,希望日后有缘再见吧。”
裴戎昭点了点头,吃完早饭拎过一坛酒上楼收拾了东西,就离开了客栈。他在这绿洲里又转了一圈,买了一些必备的物资,就离开了这个小镇。
虽然过了几百年,但是明教所在的方向,裴戎昭还是很清楚的,从雁门关到玉门关,路途可是很长很长的。雁门关在山西,玉门关却在甘肃,太远太远了,即使他在地图上划了直线,横穿过整个西北,也花了好几个月的时间。这几个月已经足够他了解这个陌生的时代了,也足够他在西北闯出了大大的威名。
在横穿西北的过程中,裴戎昭是一路杀过去的,西北这个地方自古以来就是蛮荒之地,加上他大多数时候都是从荒漠地区走过,难免会遇到沙盗马匪之类的人物,而且他又从不收敛,就那么珠光宝气地招摇过市,花钱还大手大脚的,不招贼才是怪了。杀了一批还有一批,后来因为杀太多还被整个西北地区的沙盗马匪联合通缉,硬生生杀出了一条血路才到的玉门关。
于是等他出了玉门关的时候,整个西北地区的沙盗马匪江洋大盗什么的已经被他杀得胆都寒了,看见使双刀的人都忍不住害怕。
一路杀过去的结果就是他大大地发了很多笔横财,要不是以前出门一直习惯带着几个落花碧绒包或者梨绒落绢包来装行李换洗衣服之类的,他都拿不动了——说起来在他们那个世界里,有很多神奇的东西,就比如这些背包,明明是很小一个像荷包一样,却非常不符合常理地能装进很多明显比背包体积大得多的东西。但是因为大家都用习惯了,竟然也没人去深究其中的原理。
出了玉门关继续往西行了大半个月,裴戎昭终于到了记忆中圣墓山所在的地方。
望着眼前一望无际的沙漠,他沉默了很久很久。没有圣墓山,没有光明顶,没有往生涧,没有思浑河,就连废墟都没有。
他不死心地绕着这片地区找了好几天,可是放眼望去全是起起伏伏的沙丘,寸草不生。
这时候他才真的意识到,自己是真的回不了家了。
他在那块地方枯坐了三天,什么也没想,就那样呆呆地看着大漠里的太阳月亮东升西落。
三天之后,他又顺着原路杀了回去,一路杀回了雁门关外,因为他突然想找李寻欢喝酒,在这个世界里,这个曾经说过他像狼的男人大概是唯一一个能够让他将两个世界维系起来的存在了。
这个时候已经是冬天了,距离他来到这个世界已经过了大半年,雁门关外银装素裹,天地之间一片雪白。关外的小绿洲,李寻欢已经不在那里了。
这是当然的,李寻欢当初在客栈的时候住在他隔壁,既然会住在客栈,那必然不是这个小镇的常住人口,到处乱跑也是有可能的。
大半年前他杀干净了这里的沙盗,现在又冒出来了新的一批,但是这些人已经很明白他是不能惹的——专杀沙盗马匪的裴戎昭,在这大半年里已经用血淋淋的战绩震慑了整个西北——这些人一看到那标志性的双刀和带兜帽的白色外套就躲得远远的了。
所以他就连发泄都找不到渠道。
不过他已经知道李寻欢是什么人了,百晓生江湖兵器谱排名第三的六如公子,江湖人称小李探花。
江湖传言他已经出关隐居多年,行踪不定,裴戎昭现在情绪已经比之前一路杀回来的时候稳定多了,也就懒得专门去找他了。
他在这绿洲呆了两天,也不知道该往哪里去好。没有了明教,没有了师父师兄,一个人呆在一个陌生的时代,他完全找不到任何目标。
直到晚上他做了个梦,梦到了自己在战场上厮杀的时候的样子。醒过来以后他的眼睛又亮了起来——战斗才是他最喜欢做的事,他想要像当年教主立威武林一样,挑战天下强者,就算是一个人在陌生的世界,他也要让这个世界知道明教的威名。
他甚至来不及等到天亮,就把自己的东西都收拾进了他的落花碧绒包里,背上了双刀就离开了这个地方。
想要挑战天下强者,当然不能放过百晓生兵器谱上的人。第一的天机老人是不用想了,因为天机老人退隐江湖很久了,谁都找不到他,可是第二的上官金虹却是很好找的,上官金虹两年前突然在江湖上崛起,建立了一个金钱帮,网罗了兵器谱上十七位高手,近两年来在江湖上风头一时无两。他家大业大,找他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裴戎昭离开绿洲就一路往雁门关去。现在临近年底,关外的天气已经到了滴水成冰的程度,风雪很大,但是他自小习惯了这种天气,倒是不怎么觉得冷,只是大片大片的雪花有点阻碍视线。
走了差不多一天,天色渐黑的时候,他突然发现官道的岔路上来了辆马车,驾车的人有点儿眼熟。
等马车走近了,他才想起来那个车夫就是当初陪在李寻欢身边那个老铁。
马车里传出了熟悉的咳嗽声,他拨转马头靠了过去,喊了一声:“李寻欢!”
厚厚的棉布车帘被一只修长白皙的手揭开了,李寻欢从车里面探出头来,看见是他还愣了一下,随即就绽开了一抹微笑,“原来是裴兄弟,我就说我们有缘会再见面的,车上有好酒,要不要上来喝几杯暖暖身子?”
裴戎昭拍拍身上的雪,直接从马上跳上了车辕,掀开帘子钻了进去。
这辆马车的车厢很宽敞,里面也很温暖舒服,整个车厢里铺满了柔软的貂皮,车厢中间还有一张红木小桌,桌子上有暗扣固定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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