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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来一个狼宝贝-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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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我不是小孩。”
“我知道,但是······”
“我自己知道。”
“林青,你怎么就说不听!”
“姐,我是男人,不需要你的保护。姐夫,请照顾好我姐!”
说完,林青将自己的箱子交给了齐列,示意他自己要住在这儿,齐列本就一个人,自然也不会介意这些,更何况林青还是林依的弟弟,他自然乐意林青住在这儿。
只要林青在,今后要想见到林依,就十分容易了。
“你这孩子·····”
林依举步上前还想说什么,可拓跋夜却止住了她:“依依,那是你弟弟没错,可他也得自己生活,我从来都不相信那种不经历风雨的人能够强大。”
拓跋夜的话让林依愣了愣,回首看着他,林依再看了看齐列和林青,无奈的叹了口气。在抬眼,她也不强求了:“我只是要帮着收拾一下,不行吗?还需要你说教!再说了你必须听我的不是吗?”
林依没好气,拓跋夜一听她生气了,急忙讨饶,但转头一看,这屋子里四个自己的属下,尴尬的咳了一声,示意林依注意一下他在属下面前的形象。
只是林依视而不见,招呼着齐列和林青收拾屋子,齐列的租了整套公寓,所以空房还有两三间,带着林青进了其中一间,便乐呵呵的和林依一起为林青收拾东西。棕熊一看自己在这儿也不能干站着,所以也跑了过去,明白林依是夜主的女人后,他的态度就十分恭敬。四个人干的是热火朝天,却把拓跋夜一个晾在那儿。
他是夜主,主子有主子的矜持和身份,虽然和属下们同甘共苦才是好事,可他不会在家务事这种小事上和属下们一起。
男人就应该在战场上共同进退!
拓跋夜豪气云干的想着,只是一双眼睛却离不开那为了自己弟弟忙碌的林依,看着她和三个男人说说笑笑,让他很不舒服。他现在只想走过去,将林依带回去。只是这样一来,林依还是会因为不放心来看看自己的弟弟好不好,所以拓跋夜索性现在让她放心,回去了在想办法让她根本没时间想这些事。
可天不遂人愿,至少老天对拓跋夜并不好。
收拾完了以后,林依听说齐列每次都是自己买饭吃,毕竟一个妖类怎么会自己做饭,所以好好的做了一顿饭,把棕熊也留了下来。狼国的人,除了拓跋夜和女人,其他的人基本上都是光棍,所以很少能吃到女人做的菜,棕熊和齐列吃的热泪盈眶,而吃着那熟悉的味道,林青面瘫的脸也渐渐柔和。
但是,其中有一个人,此时正可怜的坐在沙发上看着几个人吃饭垂涎三尺,虽然他一年不吃都不会有事,可闻到那熟悉的香味,看着那三个男人享用本该自己享用的好东西,顿时大为光火。
“拓跋夜,过来吃点,你平日里一顿不吃就叫嚣了。”
林依处理好林青的事,见事已成定局,也不会再让他离开狼国。拓跋夜说的对,男人就该好好的锻炼,林青加入狼国是他自己的决定,那么她也不会阻拦。
更何况有拓跋夜在,林青也不会有事。
不知为何,林依对拓跋夜充满了信任,只是一回头,见拓跋夜有些可怜的看向饭桌,不由得想起这男人别扭的坏毛病,端着碗走了过去。
“不必,我不饿。”
拓跋夜说完,咽了咽口水,林依好笑的看着他,夹起碗中拓跋夜最喜欢的小排骨,递到了他嘴边。
“尝尝?”林依笑眯了眼睛,试探性的说着。
“嗯--既然你都端过来了,我也就尝尝。”拓跋夜张口,咬下排骨,那种清香的肉感十分熟悉,是他最喜欢的味道。只是这种味道原本属于他一个人,如今却被其他的人分享了,想到这儿,再好的味道,吃在嘴里也如同嚼蜡。
“好了,今天周六,下午我们出去逛街,就我们两个就好了。你现在也该买个手机了。”
拓跋夜别扭的性子林依早就理解,他强烈的占有欲林依也理解,他能坐在这儿没有立刻把林青三个人立刻扔出去已经是极限了,所以林依抿唇一笑,夹了一块排骨在递了过去:“这是我亲手喂的,其他的人可没有这种福利!”
林依抿唇笑着,一听这话,拓跋夜抑郁的心情也舒畅了许多,一口小排下肚,顿时觉的这小排比以往的小排都来的好吃。
那边饭桌上的三人一本正经的吃着饭,目不斜视,心中有没有窃笑就不知道了。在林依面前,拓跋夜到没什么可怕,只是林依不在的时候,他们三个人已经领会过拓跋夜的冷酷和桀骜,所以为了拓跋夜不秋后算账,三个人十分自觉的吃着自己的饭。
一顿饭,就在这样的氛围中完成,安排好林青的事,林依也渐渐了解了狼国的情况,一个人类组成的消息收集队,一个妖类组成的保镖队,还有专门的训练人士,这些林依不甚了解,只是觉的拓跋夜也挺有本事,一切有条不紊尽然有序,倒是物尽其用安排得很好。
拓跋夜在这种事上是个好手,只是,在生活上,林依只能微微叹气。
时间一晃而过,在白日的脚步声中抬手看表已经是下午17点。
两人此时正在电器商场看手机,高大的帅气的拓跋夜拉着气质绝佳的林依出现,便吸引了许多人的视线。当然,视线主要是看向拓跋夜,而这些人当中,有两个女人认识拓跋夜和林依。
“妃心,那不是那天那个什么狼国的首领,叫什么来着?”
正在电器店亲身体验售货员身份的林琳看到那两个进来的人,不由的对着一旁同样来体验的甄妃心叫了一声。
………【【43】我的男人】………
甄妃心站在一手机柜台后,自然也看见了携手走进卖场的拓跋夜和林依。一双描了淡淡眼线的眼睛看向林依和拓跋夜交握的手,神色阴沉。
“妃心,她们朝着这边过来了!”
林琳见林依和拓跋夜进了门就直奔她们这柜台而来,就忍不住一阵紧张,拉着甄妃心的衣袖,着急不已。
虽然她也不知道自己在急什么。
在她心中,拓跋夜除了帅一点,也并没有什么好,冷冷的让人不能靠近,还不如他身边的林依来的顺眼。虽然梦瑶和林依是情敌,而林琳是梦瑶的朋友,但是在她心中,只要是凤清歌和程池看中的人,一定会是让人喜欢的人。虽然她和林依见面不多,但是对气质好又温柔的林依十分有好感。
不过这些,她可不敢说出去!
“行了,我都不急你急什么,好好看着柜台,他们若是来买手机,我们好好的招待就是了。”口头上这样说,可甄妃心此时却只想掩面而去,毕竟她希望自己在拓跋夜面前展示的是自己高贵典雅,魅惑动人的一面,可如今穿着这一身没品位的售货员的服饰站在自己喜欢的男人面前,一下子就被他身边的林依比下去了。
她是来体验生活没错,可是不代表从小生活优越的甄妃心能够接受这些售货员的生活方式。她是大小姐,对这些在她看来属于下层人民的生活不屑一顾,所以她对林依从来也是不屑一顾,在凤清歌的问题上一直认为梦瑶会赢。
如今,不出所料,梦瑶赢了,她和凤清歌在一个月后就准备举行婚礼,而凤清歌如今也不会心心念念的想着林依,反而是认真的在医院工作。
所以,她也相信,自己和林依比,一定会胜利!
深吸了口气,甄妃心姿态高傲的站在柜台后,看着拓跋夜和林依携手在这灯光明亮的卖场中看着手机。大理石的地板明亮的能找出每个人的影子,甄妃心微微低头,看着地板上自己的身影,发现自己此时穿着这一身售货员的服饰,倒也为这套服饰增添了许多光彩。
在俘获他人之前,首先要相信自己的魅力,而甄妃心,就是那个相信自己的人。
林琳站在一旁,看着从未撤下高傲姿态的甄妃心,不由得扁扁嘴,专心的露出招牌微笑,为着那些前来询问的顾客详细解答。
林琳声音清甜,面容可爱,甄妃心高傲冷魅,容貌美丽,站在那儿也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而拓跋夜和林依,自然也被吸引了过来。
“拓跋夜,你看这款黑色的好像不错。”林依挽着拓跋夜的手,在这卖场里已经转了很久,看到许多可以的想买回去,可拓跋夜却因为享受着被林依挽着手的感觉,死活不买,铁了心了要在这地方转悠一圈。
虽然两个人如今关系突飞猛进,来日方长。可拓跋夜不会忘记那狼王之眼失踪的事,更不会忘记如今因为狼王之眼,整个临水市已经开始蠢蠢欲动。既然狼王之眼会被人觊觎,那么林依这个圣婴也有可能被发现被觊觎,所以拓跋夜不会冒险将林依留在临水市,他心中已经有了保护林依的计划,只是现在时间未到不能实施。
狼王的身份迟早会曝光,林依不能跟着自己,为了林依的安全,两个人自然要分开。直到他处理好这边的事。所以趁此机会,不好好的和林依温存,到时候分开了,他连个念想都没有。
所以,能多亲近一会儿是一会儿。
两个人转悠了许久,就来到了林琳和甄妃心的柜台前,林依买东西向来干脆,一眼就相中了其中一款黑色的触屏智能机,拉着拓跋夜走了过去。
林琳深吸了口气,而甄妃心更是握紧了手心。
“你们好,请问是要这款吗?”
林琳微笑着走上去,甜美的声音配上脸上的两个小酒窝,再加上那善意的眼神,让林依顿时对林琳有了好感。
“嗯,麻烦你拿出来给我看看。”
林依笑着点头,林琳就打开了柜台拿出了那款黑色的手机,递给了林依。
“拓跋夜,你试试。”
将手机交给拓跋夜,林依扯了扯他的衣服让他不要在挑了,可拓跋夜却把手机放在柜台上,对着林依道:“叫我‘夜’,不能叫名字!还有,既然你喜欢,我也就喜欢。”
拓跋夜如此说道,让林依忍不住红了脸:“喂,你好歹也看看啊,还有现在这么多人,你也好意思!”
林依嗔怪一声,不痛不痒的踢了拓跋夜一脚,拓跋夜也不介意,看林依确实不好意思,也就拿起手机看了起来。
他要找一个人直接用灵力确定目标,然后移形幻影就好,其实用不着这种东西,可为了避免林依找不到自己担心,拓跋夜还是需要一个手机。看了看这黑色的款式,突然觉得有些熟悉,伸手从林依的包里拿出她的手机,略微一对比,发现这两款长的几乎一样。
这是,人类说的,情侣手机?
拓跋夜眼神一亮,二话不说,就把这手机给了林琳:“包起来,就要这款。”
他根本不需要什么功能,什么娱乐之类的东西,既然和林依看起来是情侣款,那么这是这个了,别的已经不需要。
林依愕然,没想到拓跋夜这么干脆,不过仔细看了看,才发现这一款与自己那款几乎一样,只是大小的问题。虽然觉得拓跋夜此行为有些幼稚,可林依却见他什么事都和自己联系在一起,心头涌出丝丝甘甜的味道,像刚才在街边嘴馋了吃的麻糖一样。
拓跋夜性格有些别扭,不会温柔呵护,不会说什么情话,只是偶尔的一个随性的行为,也能让林依觉得她其实挺幸福。
微微一笑,林依对着林琳说道:“把这个包起来吧,就要这款了。”
拓跋夜拿着手机,也不过是打电话方便联系而已,所以林依也不需要再多说,就认定了这个。
两人同意了,这买卖也就成了。林琳倒没想到他们这么干脆,基本没仔细看就买了,也乐得轻松,准备包起来,却被甄妃心摁住了手:“这位先生,这款手机可能不太适合你,不如试试这款?”
见到两个人走过来,甄妃心就顿时紧张了起来,深吸了口气做出了自己认为最美的微笑和最优雅的姿态,可从头到尾,拓跋夜的眼神就没有在她身上停留过。魅力四射的甄大小姐,被眼中只有林依的拓跋夜完全无视。
第三次了,甄妃心第三次在拓跋夜手中栽倒,但是她就不信,自己搞不定这个男人。
所以,在林依和拓跋夜决定买下拿手机的时候,甄妃心从一旁的至尊柜里拿出一款黄金镶钻的手机,放到了拓跋夜的面前。
这款手机也是触屏机,顶部镶着一颗钻石,机身是黄金镶边,尊贵奢华,很能彰显身份地位。但是因为烤漆机身并不张扬,所以深受成功人士喜欢。可拓跋夜却只是扫了一眼,皱了皱眉,拿着那款黑色的手机放到了林琳面前:“就要这款了。”
甄妃心脸色一白,没想到拓跋夜这么不给脸面,这种手机是许多身份尊贵的男人的首选,可拓跋夜却丝毫没兴趣,并且看他的样子,根本认不出她是谁。
挫败,愤怒,甄妃心已经说不出自己是什么感觉,那手机顶部的钻石折射着商场内的灯光,晃花了甄妃心的眼。
但是,她岂是这么容易认输的人。
林琳接过手机看了她一眼,甄妃心深吸了口气,微微一笑,将林琳手中的手机拿了过来。
“夜主,还记得我吗?之前你救过我,上次在凤清歌的订婚典礼上我们也说过话,你想不起来了?不过没关系,很快就是凤清歌的结婚典礼了,我想我们会再见面,到时候希望夜主你不要丢下我一个人跑了。”
甄妃心微笑着,高傲而魅惑,却故意提起了凤清歌即将结婚的事,想看到林依惊慌失措的表情。
凤清歌,要结婚了!
拓跋夜一怔,看了一眼林依,却发现林依并无黯然之色,而是看着甄妃心在思考着什么,然后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凉凉的一抬眼,看向了自己。
眼神中,一股凌厉的寒气让拓跋夜头皮一紧,忍不住打了个寒战。
我是怎么得罪她了,难道她还在意凤清歌的事?
想到这儿,拓跋夜的好心情顿时就沉了下来,一把拉住林依的手,紧紧地拽在手心。
这样的动作,甄妃心看在眼里,恨在心里。
“咦?这不是林依老师吗?对不起,因为你不太显眼所以我没注意,刚才关于凤清歌的事你就当耳边一阵风,吹过了也就算了。”甄妃心娇笑着,诋毁林依的同时掩住了眼底的幸灾乐祸。然后看向拓跋夜想让他发现自己和林依比绝对的优势,却见他此时正看着自己,目光深邃而幽远。
霸气与邪气的结*,这不是常人能够办到的事!
这种眼神,她喜欢。
甄妃心脸色一红,心跳如擂鼓,顺势而上:“夜主,看你今日似乎有空,不如和我一起喝杯咖啡如何,地点就选在——”
“不用了!他不习惯喝咖啡!”
林依看着甄妃心,原本疑惑着怎么一过来她怎么看着自己眼光不善,现在听到她这话,很快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感情拓跋夜还有别人喜欢,那可不行!
所以林依十分干脆的打断了甄妃心的话。
“不习惯?想必喝的是某些人泡得速溶咖啡,而不是有人工研磨煮出来的。夜主,不如找个地方,喝一喝我煮的咖啡,或许你就会喜欢咖啡了。”甄妃心笑着,并没有看林依,可语气中的淡淡讽刺全是朝着林依而去,损林依的同时还不忘挖墙脚。
咖啡是上层人民才能欣赏的东西,在甄妃心的心中林依不会是那种懂得生活品味的人。
但是有一点她错了,作为一个妖,拓跋夜时真的不喜欢咖啡,同时,林依向来只喝茶不喝咖啡。
拓跋夜此时,也看出了这女人对林依的敌意,他不是没有过女人,也知道女人和女人之间有一种战争叫争风吃醋。曾经作为狼王的时候,他不会理会这些事,因为任何一个女人对他来说都是一样,但是现在,他可不能不管。
女人心海底针,一个不小心得罪了林依,他的幸福就会变成悲剧。
但是他还没出手,林依却上前一步,挡在了他的面前,然后双手撑着桌面,与甄妃心那傲气的眼神对视:“我不想知道你是谁,也不想知道你和我的老公之间发生过什么,如果小姐你愿意做小三,那么我也不介意拿出原配的手段来对付你!”
说完,林依拍了一下那摆放手机的玻璃柜子,然后拉着拓跋夜的手,对着他嫣然一笑,可谓是灿烂之极:“要么告诉这个女人,你永远是我的男人,要么,你留下来和这个女人去喝什么咖啡豆煮出来的咖啡,想怎么做,自己选。”
林依的声音不急不缓,却让拓跋夜背后生气一股凉意。
林依生气了,这一次不是对着他吼一阵那种很快就会消退的怒火,这次,是真的生气。拓跋夜看着林依笑的眯起来的眼睛,仿佛看到了火山爆发前的滚滚浓烟。
灾难要来,他还敢不小心讨好吗?
“依依,这个女人我根本没什么印象,所以也不会有什么关系。我拓跋夜生是你的男人,死也是你的死男人,不会再对别的女人感兴趣!”
拓跋夜信誓旦旦,就差没举手发誓,林依看他眼神无异,神情坦荡,加上当时来到这柜台的时候丝毫没注意那个企图挖墙脚的女人,所以抿唇一笑,不再追究:“知道就好!行了,别把你的手抬起来发誓,至于这手机,我们到别的地方去买。”
林依倒不是怀疑拓跋夜,只是想给那个女人一个警告。听拓跋夜这样说也就放心了,转头看着在灯光下脸色惨白的甄妃心,林依送上了一个胜利者的笑容。
“小姐,以你的条件找个好男人不难,可不要走上什么错误的道路!至于这手机,我是不能买了,你们拿回去吧。”
说完,林依将那款黑色的手机交给了林琳,对着这个可爱的小姑娘抱歉的笑了笑,然后拉着拓跋夜的手,离开了柜台。
拓跋夜看着打了胜仗的林依露出胜利者的骄傲,不由得想笑,想两个人不久前还在相互排斥中,现在却手指相扣的走在一起觉的幸福的同时也不可思议。刚才林依看着那个不知道叫什么的女人的眼神凌厉霸气,那种捍卫他和她的表情,让拓跋夜抑制不住的高兴,高兴到就想化身狼人,对着那天空的明月兴奋的嚎叫一声。
她是他的女人,而他是她的男人!
这样的关系,很好,非常好!
拓跋夜的嘴角带着笑掩盖不住的笑意。
灯光下,两个人手拉着手离开的背影,却深深刺痛了甄妃心的心。
“狼国是吗?夜主是吗?林依是吗?既然这样无视我,我也会让你们好看!”
甄妃心一掌拍在玻璃柜台上,柜台一阵摇晃,林琳急忙扶着柜台,想安慰甄妃心,可甄妃心却突然将手中那黄金镶钻的手机摔在地上,满脸愤怒,甩手而去。
“妃心,你要做什么!”
一个手机而已,林琳也不会在意,但是看着甄妃心脸色阴沉,不由得担心的追上来。
“做什么?当初怎么对付的程池,这一次,我也要怎么对付林依!”
说完,甄妃心转入商场的经理室,留下林琳脸色发白的站在那儿。
商场的灯光太刺眼了,林琳觉得,自己不能再在这里待下去,当初关于程池的事她已经后悔,如今若是在伤了林依,她会一辈子心里不安。她不想做那种坏女人,她只想像小时候一样,跟在程池和风情歌的身后,拉着两个人的衣摆欢乐地笑着。
可自从遵从家里人的要求和甄妃心三人成为朋友后,她的生活,就翻天覆地。
不行,我不能让妃心在做什么错事,我得去找林依!
林琳如此想着,也不管柜台了,冲进了员工更衣室,换了衣服提着包,就冲了出去。
………【【44】林琳,林青】………
林琳从卖场追出来,却见天色已黑,人来人往的步行街上,灯火琉璃,霓虹熠熠,哪儿还有拓跋夜和林依的影子。
心头一阵沮丧,但是她也不是容易放弃的人,拿出手机就拨通了凤清歌的电话。
“喂,琳儿,怎么了?”
凤清歌的声音依旧温柔,却带着掩盖不住的疲惫。林琳知道他正为和梦瑶结婚的事烦心,所以也不打算耽误他太多时间,开门见山:“清歌,那个,你知道林依的住址吗?我有点事想找她。”
话说完,电话那头一阵陡然一阵沉默,林琳有些紧张,因为她不知道凤清歌是否真的放下了林依。
虽然凤清歌和林依那两年相处的记忆都没有了,可他醒过来她就在旁边,他叫的第一个名字却是“依依”。她不知道凤清歌为什么会失忆,她只知道失忆了还能再潜意识中记得的那个人,一定很重要,一定不会那么容易忘记。
只是电话那头,依旧沉默。
“清歌,你是不是······”
“不会!如今她有她的男友,我有我即将组建的家庭,地址我用短信发给你,是个很好找的地方。”琳琳出声,凤清歌就毫不犹豫的打断了林琳的话,一段话说完也没多问林琳要地址做什么,就挂了电话。
林琳愣了愣,感觉到凤清歌的烦躁与苦闷,却无能为力,一如当初甄妃心和梦瑶侮辱林凡的时候,她看到程池痛苦愤恨的表情一样的无可奈何。
她是一个没有主见的人,所以当初见到程池痛苦,陪在她身边的是林依,而不是她,只因爸妈说,不能和程池在一起,因为程池结识的都不是上层社会的人。
眼眶湿润,都市灼眼的光芒掩盖了这个城市下罪恶的肮脏。
手提包一阵震动,短信音响起,林琳拿出手机一看,凤清歌已经发来了短信,上面写着林依的地址,还附加了一句话:
琳儿,你看看她,过得好不好。
想知道,为何不自己去看?
清歌,其实你说得对,我们都没有程池那么潇洒,我们身上的束缚太多,所以我只能看着朋友受伤,而你,只能放弃爱的人,去抱住一个不爱的人。
看着短信,林琳的眼泪再也止不住,豆大的泪珠颗颗滴落,折射着一旁广告牌的灯光,让路过的人侧目。
清歌放弃了挣扎,所以一条短信也如此无奈,可她不能再错下去,她必须找到林依,让她防着甄妃心。
如此一想,林琳招手拦下一辆的士,说了地址,司机就发动车子,绕过市中心的繁华街道,拐了几个弯,也就到了。
三号楼503室。
林琳看了看短信,确定了地址,进了小区,却发现一片漆黑中,她根本看不清楼号。
三号楼在哪儿?
林琳没办法,只能走进一栋楼的底楼查看,一号楼,六号楼,二号楼,四号楼,七号楼,好了,找到了,三号楼!
林琳在小区里来回寻找,终于在进了一栋楼后找到了三号楼,心头有些激动,同时又有些忐忑,拿出手机来看了看林依的门号,林琳站在电梯前,听到“叮--”的一声,就直接冲进了。
“啊--疼!”
林琳没注意电梯里是否有人,急匆匆的进去,却和出来的人迎面撞上。林琳被反弹力撞到了地上,手机也掉了,落在了那出来的男人的脚下。
真是的,急什么!
林琳低骂自己,站了起来什么也没说就鞠躬道歉。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毕竟是自己的错,所以林琳的道歉十分诚恳。
“嗯。”男人淡淡的应了一声,然后二话没说抬脚就要出电梯。
“慢着!”
林琳大叫一声,一把将那脚要踩在手机上的男人推开,急忙从地上捡起了手机,仔细的擦了擦,发现没问题舒了口气。然后突然意识到自己有些莽撞了,对着那电梯里的男人又是一个鞠躬。
“对不起,我是为了我的手机心急了点,你可不要介意。刚才也是因为在看信息,所以撞了你,实在不好意思了”说着,林琳抬头,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拿着手机在那男人眼前晃了晃,却突然愣住了。
她没想到,自己撞到的居然是一个帅哥,具体的来说,是一个如同小说里写的那样,剑眉星目,面容冷峻无波的如同一块铁板的帅哥。他一身休闲装,面无表情,一双眼睛也带着薄凉的气息,仿佛这个世界上没有他可以在意的东西。
男人到没有在意林琳的失礼,点了点头,看也不看她一眼就迈着步子走出电梯,然后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拨通了什么人的电话。
“姐,饿了。”
“嗯,回来,做饭。”
电梯门合上,男人的身影和断断续续的声音被电梯隔绝在外面,林琳看着男人的身影消失,脑海中浮现他刚才的样子,顿时心如擂鼓,双颊发烫。
她似乎,对那个男人,一见钟情了!
不行,她一定要知道这男人是谁,在找到林依办完事后,她一定要找到这个人。
程池以前说过,如果哪一天能遇到让你心动的人,那么不要放开手,一时不争,换来的就是一辈子的悔恨。
一时不争,换来的就是一辈子的悔恨。这句话,林琳已经体会了,所以,她要找到这男人,如果他没有女人,那么她就缠上他了。
对,就这么办!
林琳笑了,梨涡浅浅,在电梯的灯光下美丽可爱,林琳一双眼睛带着坚定的神色,直到电梯再度“叮-”的一声打开了,她才想起自己来这里的正事。
五楼到了,而林琳将手机放进包里,顿时也紧张了起来。
她不知道自己在紧张什么,但是她已经不能退缩。
林琳,相信你自己,你能行,毕竟你和林依都姓林,几百年前是一家嘛!
如此安慰着自己,林琳终于来到了林依的门前,深吸了口气,带着一种视死如归的觉悟摁下了门铃。
一声,两声,三声·····林琳摁着门铃,可屋子里根本没人应声。
对了,他们没有买到手机,说不定还去了其他的卖场,我跑到这里来,他们根本没有回来!
林琳这时候才意识到自己太心急了,根本没有好好考虑就跑了过来,现在林依的房子根本里没人,那么她难道就这样回去?
回去?肯定不行!妃心一向雷厉风行,说做就做,这种事可不能耽搁。
林琳急忙摇了摇头,可看了看空荡荡的楼层,不由得有些沮丧。
唉,是自己太笨了,没有考虑这么多!算了,等着吧,如果林依不去那夜主的家,就应该会回来。
林琳垂着头,靠在墙上,抬手看了看时间,决定等到十点,若是林依还不出现,那么她就回去,明天再来。
蹲坐下来,林琳耐心的等着,时针顺着表盘行走,慢吞吞的消磨着时光,楼道的灯似乎有些坏了,闪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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