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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一锅煮-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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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翠云峰,绿水湖,神剑山庄!
神剑山庄因剑神谢晓峰而闻名江湖,但谢晓峰却没住在神剑山庄,一个没有剑神谢晓峰的神剑山庄它不是山庄,它是一个武馆。
山庄的演武场中,站着一个矩形方阵,十行十列,刚好百人,每个人都是昂首挺胸,背负双手,每个人的神sè都非常肃穆,肃穆中带有少许紧张,紧张中却有无限的期待,他们在期待什么?
他们在期待自己的命运,神剑山庄的大师兄荆无命正站在他们的面前,目寒似冰,如刀锋般地在他们脸上扫来扫去。
荆无命没有说话,其他人就更不敢说话,气氛显得相当的死寂,空气也似乎停止了流动,每个人都觉得呼吸不畅,额头冒着闷汗。
荆无命的目光最后落在方阵中一个身形单薄的少年身上,一丝惊慌闪过少年的双眼,慌忙缩下头来,正准备向后退缩时,荆无命的手指已经指向了他,一个异常冰冷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你,刘病已,放下手中的剑,从狗洞里爬出去!”
荆无命的手指随着他的话音慢慢地指向墙角那个还算体面的狗洞,那个叫刘病已的少年看着那可恶的手指,深深地咽了一下口水,真想扑上去,狠狠地咬他两口。
但他知道他没能力去咬他的手指,三个月前他曾试过,那时候不是去钻狗洞,而是因为自己练剑练不好,荆无命让他去蹲厕所。
他以最快的速度扑上去,想以最快的速度咬他一口,当他的口离手指仅有三寸距离时,满以为可以一口咬下他手指,在他的眼前甚至看到了飞溅的血花,结果却被阿飞一脚踢了八丈远。
快剑阿飞,在江湖上非常有名,其风头甚至盖过了大师兄荆无命,除了他是剑神谢晓峰的二弟子外,他还有个非常有名的结义大哥,例无虚发的小李飞刀——李寻欢!
进神剑山庄学剑,曾是刘病已的梦想,只是没想到梦想的结局,竟然是钻神剑山庄的狗洞,只因为神剑山庄的规矩很简单,百两银子学剑一年,成绩优异者录其为弟子,走正门,成绩合格者可走偏门,而像他这种学了一年剑,却连剑都拿不稳的人,只能钻狗洞。
刘病已是个孤儿,原本是跟叔叔相依为命住在小孤山的,没想三年前的一个夜晚,一伙黑衣蒙面人闯进他那原本不算家的家,杀了他的叔叔,还杀了一个跟他同龄的小孩,一个从山下捡来的小孩,多年以后,他知道这些人原本是要杀他的,是那个不知名的小孩做了他的替死鬼。
当他从枯井里爬出来的时候,那个家已变成一片废墟,而他的叔叔跟那个不知名的小孩却变成了无头的焦尸,至于他自己则变成一个无依无靠的小乞丐。
两年前他来到翠云峰下的翠云集,翠云集虽然不大,但却非常热闹,只因为这儿是剑神谢晓峰的故里,每个人在茶余饭后的话题都离不开谢晓峰,更离不开谢晓峰与燕十三那惊天地、泣鬼神的一战。
谢晓峰到底有没有破燕十三那毁天灭地的夺命十五剑,一直是大家争论的焦点,有的人说破了,有的人说没破,到底有没有破,也没人知晓,反正谢晓峰从那以后,便没再回来。而燕十三倒底有没有死,也只有天知道。
刘病已非常想进神剑山庄,虽然谢晓峰不在神剑山庄。但进神剑山庄要百两银子,这对他一个身无分文的小乞丐来说,无疑是个天文数字,他以为这一辈子都没法进神剑山庄,没想到在一个风和rì丽的午后,机会来了。
那天,他正在翠云峰上的一棵大树上掏鸟蛋,一条人影如旋风般地从树下飘过,刮起了满天落叶,惊起了林中飞鸟,他从来没见过一个人能跑那么快。
正在惊噫间,那人忽地发出一声杀猪般的惨叫,翠云峰不但有神剑山庄,还有猎户,这满山都有猎户设的捕兽的陷井,那人不小心掉进猎户设的陷井中,早被陷井中暗设的木桩、滚石打砸得断手断脚,体无完肤了。
刘病已好不容易将那人从陷井中拖了出来,见他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心生怜惜,寻思着自己身上没钱,那就把他背到山下的医馆,望医馆门前一放,至于大夫救不救他,那就看他自己的造化了。
刘病已的年纪并不大,加上缺衣少食,身体亦是非常的虚弱,背着这样的一个大汉走在山间的小路上,也着实吃力,路过舍身崖时,脚底一滑,竟将那人摔了下去。
好不容易爬到崖底,却见那人早已变成一滩肉泥,原本是想做好事的,却没想到摊上了人命官司,心中怕得要命,哪敢再行理会?撒腿就跑,却迎面撞进一个人的怀里。
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名满华夏国的四大名捕之一,诸葛神候的得意弟子——追命,而他此刻的任务,正是受开封府包拯所托,前来追捕天下第一yín贼——万里独行田伯光。
当追命得知是刘病已摔死田伯光后,非但没有拘捕他归案,反而赏给他一百两银子,这让刘病已非常兴奋,对着追命又拜又谢,如同再生父母。他不知道的是,自己原本应该获得千两银子的,是追命克扣了九百两。
在这之前,刘病已最富的时候身上有十个铜板,那是一个阔少打他十拳后赏给他的,他来到翠云集后做梦都想拥有百两银子,如今这个梦终于成了现实,他捧着这百两银子欢天喜地来到神剑山庄,开始了自己的学剑生涯。
满以为一年之后,纵算成不了剑神谢晓峰那样的人,也要成为荆无命、阿飞那样的人,最不济也要成为神剑山庄的正式弟子,但他的资质实在太差,学了一年剑,竟然连剑都拿不稳,更别说学那些jīng妙的招式了。
一年期满,迎接他的不是鲜花跟掌声,而是那个黑黝黝的狗洞,望着那个还算体面的狗洞,刘病已的嘴角挂出一丝自嘲的笑意,心里却在想:“我刘病已虽然学剑笨了,但要我钻狗洞,除非我死!”
快剑阿飞手中拿的不是剑,而是一块铁片,在铁片的一端用破布缠着两块竹片,如同小孩的玩具,只有当铁片刺入你咽喉的瞬间,你才知道那不是铁片,而是一把剑,一把快得你没法闪避的剑,一把非常锋利的剑。
阿飞的人如同他的剑,做事讲究的就是一个快字,见刘病已站在那儿一动不动,简直将荆无命的话当成耳边风,心头火起,飞起一脚,踢在他的屁股上。
快剑阿飞这看似平平淡淡的一脚,却有千斤力道,这让一个毫无武功根底的刘病已如何吃受得住?整个人如离弦之箭向大门外飞去!
大门外是山路,山路外则是悬崖,刘病已没有落在山路上,而是直接跌落到了悬崖,只听砰地一声响,接下来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当刘病已慢慢醒转时,却见满天的繁星,而自己则躺在一块大青石上,这让刘病已诧异不已,在他的记忆中,明明是在海城大学读书,看见外面快下雨了,然后到阳台上收衣服,结果一阵怪风吹过,自己跌落阳台……
当刘病已回想到这儿时,猛地翻身坐起,借着星光,这才发现手不是自己的,衣服也不是自己的,更重要的是还有一头的长发,这绝对不是自己,在经过短暂的惊诧后,他的脑海中忽地闪过一个念头,莫非自己穿越了?
第二章 你的命由我做主
() 这年头穿越已成常态,当刘病已意识到自己穿越后,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的惊慌,而是在第一时间趁着对方的思维还没有完全消褪,尽可能地吞噬着他的记忆,然后再将他那破碎的记忆慢慢整出来,勾勒出一个大体的轮廓。
当他弄明白这人的身份经历后,心头忍不住泛起一丝苦笑,人家穿越,要不做王爷,要不做贵妃,自己倒好,穿越过来的竟然是一个智质平平、身份不明的小乞丐。
今年刚好是华夏国天启十四年,十五岁。
想到此人十四岁才开始进入到神剑山庄学剑,忍不住暗骂一声笨,人家剑神谢晓峰十一岁便名满江湖了,你十四岁才开始,能学成才怪呢!
你想学武功报仇,干嘛不去学北冥神功?你看人家段誉都成年了才开始学功夫,短短几年时间,便成绝顶高手了。
唉……
想到这儿,又是轻轻地一声叹息,喃喃地道:“你以前的命运,咱也管不着了,不过你以后的命运,得由我做主了。好歹我也是海城大学有名的废材生,这小乞丐是万万不能做的了,有负海城十大废材的美名!”
刘病已在他的身上四处搜索,竟然找不到一个铜板,心头忍不住一阵苦笑,说你穷,还真穷得可以,除了这副臭皮囊外,什么都没给我留下!
刘病已的家就在海城,世代行医,虽说不上是大富大贵,但也是小康之家,虽说不上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但也没有像其他学生那样出去打点小工,挣点小钱。
在他的心目中,总认为挣钱是非常遥远的事,是毕业以后的事,却没想到自己穿越后的第一件事,竟然是挣钱。
刘病已虽然没有挣过钱,但他也并不为钱发愁,心想着我一个现代顶尖大学的废材生,来到这古代,没有挣不来钱的道理。
看看离天亮还早,复又躺在青石上美美地睡上一觉,直到rì上三竿,这才睁开惺忪的睡眼,伸伸懒腰,望着山峰上的神剑山庄,冷笑道:“神剑山庄,总有一天,我要让你变成臭剑山庄!”
来到溪水边,清理掉身上的血迹,整理一下凌乱的长发,对着水中照了照,露出一张清瘦的脸,暗自庆幸道:“还好,不是什么丑八怪,只是营养不良而已。虽说不上貌比潘安,但也是翩翩佳公子,浊世美少年。”
刘病已对着溪水忍不住自恋了一下,又在山中摘了两个野果充饥,来到市集,所有人的目光都齐刷刷地望了过来,那种眼神如同在动物园里看猴子一般。
刘病已当然知道这些人为何这样看着他,只因为神剑山庄自开馆授徒以来,他是第一个被要求从狗洞里钻出来的人,也是唯一的一个。虽然他没有钻狗洞,但为此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如果刘病已还是以前的刘病已,他一定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但现在的刘病已不是以前的刘病已,所以他非但没找什么地洞,反而昂着头,吹着口哨,走在大街的zhōng ;yāng。在他的屁股后面,还跟着一大帮小孩,不停地起哄。
刘病已吹着口哨,哼着小曲,在他的手上还拿着一根青草,不停地甩弄着,划着一个个圈圈,走过大街穿过小巷,来到范进的府门前。
范进是个读书人,年轻时走霉运,五十多岁了还是个童生,受尽世人的白眼,后来中了个举人,获得大量的援助,前两年又中了进士,更是财源滚滚,成了翠云集最有钱的人家之一。
当刘病已来到范府门前,看门的还以为他又来讨吃的,老远就跑过来赶他走,那副气势汹汹的样子,绝对比现在的城管霸气威武!
刘病已心中暗哼,真是狗眼看人低,本大爷今天可不是来讨吃的,而是叫你们家老爷给本大爷送银两来的。
以刘病已现在的身份,自然不愿意跟这些看大门的一般见识,捡起一块小石头,拿在手中掂了掂,随后弯腰下去,在沙地上飞快地写出以下文字: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望长城内外,惟余莽莽;大河上下,顿失滔滔。山舞银蛇,原驰蜡象,yù与天公试比高。须晴rì,看红装素裹,分外妖娆。
这首词正是老人家的《沁园chūn雪》,不过他没有写完,只写了一半,而且写的还都是繁体字,随后将石子一扔,对着那群小孩道:“你们有没有识字的?可知道这地上写的是什么字吗?”
其中有几个读过私塾的小孩,还没等他说完,便开始卖弄起来,在那儿大声读了起来。那些没有读过书的小孩,也觉得好玩,在那儿跟着瞎起哄。场面乱七八糟的,听得也不甚明白。
刘病已拉过其中一个年龄较大的小孩道:“你在前面领头读,你读一句,他们学一句,如果读得好,待会儿本少爷给你们买糖吃!”
那些小孩听说有糖吃,一下就来了jīng神,读起来也是非常顺溜,刘病已对他们的表现似乎非常满意。
半躺在旁边的一棵大树下,翘起个二郎腿,不停地摇晃着,口中还叼着一根青草,在那儿哼哼呀呀的,惬意得很。
没过多久,从府中走出一个官家模样的人,来到小孩的旁边,当他看到地上的词时,神sè顿时肃穆起来,摇头晃脑地连声呼道:“妙哉,妙哉!霸气,霸气呀!”
当他弄清这半首词竟然出自刘病已之手时,简直惊若天人,忙走过来,非常虔诚道:“小兄弟,这可是阁下的佳作?”
“这词当然不是我的佳作,至于是谁的佳作,说了你也不知道。”刘病已心中暗笑,但嘴上却没有说出来,只顾嗯嗯呀呀的,吊足了范进的胃口。
范进也是在官场上打滚的人,见他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自然明白其理,说道:“小兄弟,老夫很欣赏这首词,如果阁下能将这词的下半阙一并给出,就请开个价吧?”
刘病已没有说话,而是伸出一个手指头!
第三章 偶遇张丹枫
() 对方既然开了价,那事情就好商量,范进试探着问道:“一百两?”
刘病已心神一跳,这首连三岁小孩都能背诵的诗词,竟然值一百两?按照他原来的想法,能够卖个十文八文的吃个早餐就已经够了,却没想到对方开出如此高价,要知道一百两银子,放在那时,足够一家三口一年的开销了。
范进见他半天没说话,真怕他反悔不卖,也伸出一个手指头,在那儿晃来晃去,有点激动地道:“一千两……最多一千两,这个价已是全国最高价了!”
刘病已见他那副猴急猴急的样子,真想叫多五十两给那帮小屁娃买糖吃的,又怕贪心不足适得其反,也就伸伸懒腰,站起身来道:“得了,成交。百两现银,九百两银票!”
接下的事情非常简单,没用一分钟便交接完成,范进双手捧词,屁颤屁颤地跑回府中,生怕回得晚了,对方又要抢回去似的。
刘病已看着他那副模样,心中也暗自好笑,在这个毕业就失业的年代,为了找一份扫地的工作,都可以挤破领导的门槛,没成想来到此处,挣钱竟然如此容易,如果以后没钱花,就把柳永的词卖到青楼去。至于老人家的词,是说什么都不会再卖的了。
刘病已不是一个小气的人,答应过那些小屁娃的事,就一定要兑现,从百两现银中拿出十两银子递给其中的一个小屁娃道:“拿去给他们买糖吃!”
十两银子能买多少糖?他没算过,也懒得去算这些,那些小屁娃看着他手中白花花的银子,早就望眼yù穿了,拿到银两,一窝蜂的如鸟兽散了。
刘病已又走回到大街上,所有人的目光又齐刷刷地扫了过来,唯一不同的是,刚才他们看的是猴子,现在看的是熊猫。
刘病已怀惴银票,哼着沂蒙小调,先到成衣店置了两套衣服,又到兵器铺买了把像样的寒铁剑,虽然自己的剑术不行,但有把剑在手,安全感大增,如同现代社会,腰间别着一把枪一样。
一切准备就绪,又来到集上最好的客栈,点了一桌最好的酒菜,他决定从今天开始,不再亏待自己,要让自己的体型尽快丰润起来,当然胖子的不要。
钱的问题解决了,下一步那就是提升自己的武功,以自己现在的武功,连一个普通壮汉都打不过,如何行走江湖?如何抱得美人归?
神剑山庄的名气虽然很大,虽说他现在的钱可以够他在神剑山庄学过十年八年,但他对荆无命确实没什么好感,更何况以他现在的年纪也不适合从头练起了,所以他现在最想练的功夫,那就是北冥神功。
北冥神功的唯一传人是云南大理国的段誉,要想学北冥神功,自然得去云南大理,不过段誉身为大理国王,身份既尊贵,武功又极高,以自己现在的身份地位,多半是见不着的。
如果要硬闯,他手底下随便出来一个侍卫,要弄死自己就如同捏死只蚂蚁那样简单,这个方法是绝对不行的,所以要对付段誉只能智取,从翠云峰到云南大理,这一路极其难行,没有十天半月肯定到不了,有大把时间来想问题。
刘病已在学校是长跑能手,有着极好的身体素质,原想着翠云峰到大理,一路走过去也不是什么难事,没想到现在这个刘病已身体极度虚弱,才走一天,便觉得双腿发软,两眼发黑,比跑完整个马拉松还要累,气得刘病已想骂娘。
其实以他现在的境况,别说骂娘,就是骂爹也没用,只好拿话来安慰自己,不要灰心,不要泄气,只要搞到北冥神功,一切都会好起来。
来到附近的市集,已是rì幕时分,好不容易找家客栈准备睡觉,当他躺在床上时,怎么样都睡不着,数星星不管用,数月亮则更不行,不是他不想睡,而是有几只大老鼠不停地蹿来蹿去。
如果是小老鼠,还可以叫店小二来碟酱油,弄份“三叫菜”,半夜起来做宵夜。可这老鼠也太过肥大了,让人看见就害怕,好不容易熬到天亮,找到店小二,正想投诉两句打个折什么的,却见那店小二眼露凶光,一副要打架的样子,忙将到嘴的话咽了回去。
正所谓好汉不吃眼前亏,出门在外,安全第一,没必要为这点小事跟人起冲突,弄不好还得搭上自己的小命,吃过早饭后,来到马市,又花了三十两银子买了匹小黄马。
有马代步,原本以为会轻松许多,结果却不尽然,刘病已没骑过马,一颠一簸的,也真够难受,特别是那两片屁股,犹如开了花似的,疼得不行。
傍晚时分,实在赶不动路了,见前面有一家看上去还不错的客栈,客栈前拴着一只白马,身上没有一丝杂sè,原以为自己这匹小黄马已算不错的了,但跟这匹白马比起来,无疑是星星比月亮,野鸡比凤凰。
翻身下马,这才发现两只脚完全不听自己的使唤,酸麻得不行,加上屁股有点痛,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煞是难看。
进到客栈,却见东厢靠窗的桌边,坐着一位年约十仈jiǔ岁的年轻哥儿,点了十八道菜,放了两副碗筷,正坐在那儿喝着闷酒。见刘病已进来,忽地站起身来,大喜叫道:“小兄弟,你终于来了?”
刘病已搜肠刮肚,也想不起在哪儿再过此人,闻言只是冷冷地道:“我不是你的小兄弟!”
那公子哥一听,这才看清眼前之人,的确不是他的小兄弟,复又坐将回去,喃喃地道:“你的确不是我的小兄弟,我的小兄弟比你俊俏多了,哪似你这般面黄肌瘦的!”
说到这儿,又猛地喝上一大口酒,伏在桌上呜呜地哭了起来,哭声甚是悲切,听者落泪,闻者悲泣。
刘病已见此人哭得伤心,同情心起,正想过去安慰两句,却见那人猛地抬起头来,哈哈大笑道:“亦狂亦侠真名士,能哭能歌迈俗流。这位兄台,张某失态,竟让你见笑了!”
说完之后,也未等刘病已回话,纵身而出,骑在白马上,掉转马头,绝尘而去,留下一片昏黄的尘土。
刘病已望着那背影在视野中消失,喃喃地道:“小兄弟、白马、张某……”想到此处,内心一惊,“莫非此人是张丹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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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飘出皇宫的风筝
() 刘病已没想到在如此破陋的小客栈还能碰上白马书生张丹枫,这让他的心情多多少少有些激动。毕竟人的名儿树的影,这张丹枫可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他是绿林盟主铁摩勒的义弟,在江湖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这就难怪刘病已的心情会激动不已了,就好比一个愣头青,忽然在街上遇到自己的梦中情人林青霞,心情能不激动吗?
刘病已深深地吸了两口气,将激动的心情慢慢地平复下来,自嘲地道:“管他单疯还是双疯,跟本少爷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等本少爷练成北冥神功,将他的内力吸干,看他还拿什么来疯!”
想到北冥神功,一下子又来了jīng神,在客栈做了短暂的休息后,又马不停蹄地向云南进发,如此晓行夜宿,星夜皆程,在半个月后,终于来到云南大理。
去过云南的人都知道,山路难行,一路上,刘病已没少吃苦头,原以为大理定是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却没想到竟如此的繁华,人头攒动,打杂唱戏,三教九流,应有尽有,而大理国王段誉在百姓的心中,威望也是相当的高,看来他不但武功高强,还是个治国的能手。
在来大理的路上,刘病已想了很多种对付段誉的办法,其中的一个,就是煽动大理的无知百姓来闹事,自己好趁乱下手,如同现在的老美,百试百灵。
可他到大理之后,才发现这个最为可能的办法,却变得最不可能。因为大理的百姓对段誉的爱戴,甚至超越了自己的生身父母,这让刘病已觉得非常的不可思议。
一个办法不行,马上实施第二个,那就是敲诈。这种方式虽然有点下作,却是目前最好的方法,谁让段誉的小辩子被自己抓着呢,不用白不用。
但要敲诈段誉,首先得见到段誉。那时没有手机,更没有网络,要将这个信息传递进去还真是麻烦。
皇宫的守卫果然森严,刘病已试过无数次想混进皇宫结果都不能如愿,跟古往今来的皇帝一样,段誉也喜欢微服私访,这原本是个很好的机会,可他手下的人太不识时务,或者是太过识时务,每次都会提前三天清场,别说是个陌生的人,就算是只陌生的鸡,都会被赶到隔壁的村里圈养起来。
这让刘病已非常恼火,他也写过几封匿名信投递进去,却犹如石沉大海,没有掀起丝毫波澜。这时他才明白,古往今来的皇dì ;dū一样,无论你多英明,多神武,亦不过是别人手中的玩物。
递私信不行,拦路喊冤也不行,这让刘病已着实发愁了好一阵子。这rì他又站在皇宫门前,仔细地观察着来来往往的侍卫,尽可能地弄清他们巡逻的情况,也仔细地观察着皇宫的周围,看看有什么狗洞之类的可以钻进去。
只要能见着段誉,学到北冥神功,刘病已并不介意自己钻狗洞,当年韩信还受过胯下之辱不是?但结果却令他非常的失望,整个皇家大院,非但没有狗洞,连老鼠洞都没有一个。
就在刘病已非常失望的时候,一只断线的风筝飘飘荡荡地落在他的面前,刘病已慢慢地弯下腰去,将风筝捡在手中。
风筝做得非常jīng致,上面还画着一对栩栩如生的鸳鸯,散发出一股淡淡地幽香,能放这种风筝的人,一定不是普通人。
刘病已不关心这个风筝,也不关心放这个风筝的人,他只是从这个风筝中突然想到一个传递信息的办法,这让他感到非常开心。
拿着风筝正yù离去时,从皇宫内跑出一个小女孩,从他手中抢过风筝,又一溜烟地跑了回去,连话都没说上一句。
原想废材利用,省下风筝钱的,如今看来是不可能的了,刘病已摇头笑笑,转身离开皇宫,来到市集,花掉一文钱买来一只最便宜的风筝,又见街道的不远处,有个读书模样的人,正在挥笔疾书。
旁边还站着一堆人,走过去才知道,这人是专门帮人写信为生的,刘病已虽然是海城大学的废材生,但他没写过毛笔字,如果勉强写来,就跟乌龟爬过似的,黑膝膝的一片,肯定是拿不出手的。
在他的背后的墙上还拉着一条横幅:百晓生专职写信,诚信为本,童叟无欺!
这人的书法真心不赖,铁画银钩,龙飞凤舞,直看到刘病已啧啧称奇,暗自感叹,这人也就生活在古代,要是生活在现代社会,凭他这手字,定可弄个大师当当,一天吃香喝辣,美女环绕,哪用得着在街头摆摊露首?
眼见一封书信快要写完,刘病已将风筝放在台上,说道:“这位先生,能帮小可在这风筝上写几个字吗?”
刘病已说得非常客气,说完之后,也非常期待地望着百晓生。
百晓生没有说话,而是低伸着头,两眼上翻,看着刘病已,那眼神,显得特别的奇怪,也有少许的厌恶。
刘病已暗感纳闷,你写就写,不写就不写,干嘛用这种眼神看着我?难不成我脸上有花?或是……
就在这时,忽觉后领一紧,整个人被人凌空提了起来,刘病已的思维虽说是现代大学生的思维,但身体毕竟还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孩子,加上长期的营养不良,显得有点清瘦,所以提起来是非常的不费劲。
刘病已双足立地,不停地蹬着,口中也不停地叫着:“你干嘛呀?放我下来!”
那人也不答话,只是嘿嘿冷笑两声,稍一用劲,便将他扔了出去,刘病已歪歪扭扭地倒退好几步,这才稳住身形,正想再往前挤,却听一人沉声道:“排队!”
听到“排队”二字,刘病已彻底的愣了,因为在他的记忆中,从来都没有排队的概念,去食堂打饭是这样,出门挤公车是这样,甚至去个茅房占个坑都是这样。
他做梦都没想到,古人的素质竟然强过今人,连找人写封信都如此的井然有序,正所谓入乡随俗,也就老老实实地站在最后,排起了他人生的第一次队。
那百晓生不但书法好,而且写得极快,你说得有多快,他就能写多快,中间还遇到一个结巴,把那百晓生急得不行,原本一分钟可以搞定的事,他足足花了十分钟,严重地拖长了写一封信的平均时间。
刘病已以为可以很快地轮到自己,没成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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