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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通史-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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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人在罗马可能遭到关押,他的财产可能被没收,就是一个典型的问题。遇上这种情况,适用什么法律呢,尤其是考虑到当时存在这样的观念:一个民族无论去何处,总携带它自己的法律。罗马人设立专门法庭来审理这类案件。多次审理的结果使他们认识到,外来民族中有许多法律制度,但是近乎普遍适用的法律原则只有少数几条。因而他们制定了一部新的法律——《万国法》,即国际法。他们认为这部法律对罗马人与非罗马人皆可适用。
罗马人发展的最终的法律观念也就是自然法的观念。自然法不是起源于司法实践,而是从斯多葛派关于有一个理性之神统治宇宙的思想中产生的。或者,用西塞罗的话来说,自然法超出于单纯的风俗习惯或公众舆论之上,“是由大自然确立起来的,通过健全的理智方能发现,而且对所有的时代和所有的民族都一样有效”。虽然法律专家们并不认为自然法无形中对罗马民法起了限制作用,但是他们确实把它看作是人类立法应当顺从的楷模。这一基本原则是罗马的一个伟大贡献,至今仍在起作用。实际上,罗马法是后来公元 6世纪中期在查士丁尼法典中系统化的,从而构成欧洲拉丁国家、拉丁美洲国家、魁北克省和路易斯安那州现存法律制度的基础。
八 、后期帝国,公元 284…467年
罗马的伟大时代随着公元 180年马可·奥勒留的去世而告结束。他的前任们有一段时间是将继承权传给确有才能的养子们,这一制度使极有才能的统治者得以一个接一个地上任。但是,马可·奥勒留让他的亲生儿子康茂德作继承人。其结果是灾难性的。康茂德无视其作为帝国首脑应尽的职责,将大部分时间用于观看车赛和角斗赛。公元193年,康茂德遇刺身亡,他之后的统治者绝大部分和他一样不称职。那时,奥古斯都为保护首都安全而创立的训练有素、报酬优厚的禁卫军已不受控制,皇帝只有在得到禁卫军支持时才得以掌权。从公元235年至284年这一段时期里,有过近24个皇帝,可只有一个是因年老或患病而死。中央的分裂必然会削弱边境的防御。西方的边远行省遭到诸日耳曼部落的蹂躏,东方的边远行省受到萨萨尼亚人的重新崛起的波斯帝国的侵犯。
公元 3世纪时,帝国的衰微由于坚强而有才干的皇帝戴克里先(公元284—305年)和君士坦丁(公元312-317年)先后即位而一度中止。他们为加强帝国统一采取了不少政策,对各方面实行严格管制是其中的三项,是应种种急需而逐步实施的。由于某些农田无人耕种,帝国就要求村庄为这些被放弃的土地交纳集体税。由于通货膨胀日益加剧,帝国就颁布有名的物价敕令(公元301年),规定数千种商品和劳务的最高价格价格根据商品质量和劳务种类的不同而不同。由于利息率不断猛涨,就将利息率限制在6—12%之间,利息率的高低取决于所冒风险的大小。某些产品的短缺引起对出口商品的禁止,如各种粮食和诸如铁、青铜、武器、军队装备以及马等“战略物资”。对这些方面的控制实质上一直扩大到等级制度方面。君士坦丁要求每个士兵的儿子继续当士兵,除非他不适宜服兵役。同样,农业劳动者须永久地、世世代代地务农。这一趋势后来扩大到被认为必不可少或后继无人的各行各业。
在这一困难时期采取的另一政策是实行分区治理。帝国经济状况的恶化证明这样做是必需的。戴克里先将国土一划为二,东半部归他自己管辖,西半部由他新任命的共同皇帝分掌。当君士坦丁在博斯普鲁斯海峡西岸古希腊殖民城市拜占庭的所在地建立一个新都时,这一划分进一步强固了。新都选择这一地点是很鼓舞人心的,因为这座不久后被称为君士坦丁堡的新城由于海峡两端狭窄而易于防守,并为抵达地处边区的极其重要的多瑙河和幼发拉底河提供了便利的通路。因而,君士坦丁堡成为当时世界上的一座伟大城市,成为罗马和西部帝国灭亡后的数世纪里、东罗马帝国即拜占庭帝国引以自豪的首都。
较后的数世纪里,给后世以深刻影响的另一政策与基督教和帝国政府之间的关系有关。君士坦丁作出了通过与基督教合作而不是镇压基督教来谋求稳定和统一的重大决定。这表示历时数世纪的对宗教的一贯态度和做法已告结束。帝国后阶段,多变的日常生活使愈来愈多的人转向各种救世宗教以寻求安慰,就跟早先在希腊化东方所发生的情况一样(见本章第四节)。对皇帝和官方多神教的崇拜已不再能满足人们精神上的需要。赞美神秘的东方诸神的各种宗教性团体为世界、行为准则以及如何免除罪恶和死亡,提供了令人满意的解释。
诸新宗教中,基督教最为成功。它提出了“一个上帝”即“全能上帝”的教义,来代替多神教的希腊、罗马诸神和广为传播的一种教的东方崇拜对象。基督教带来了救世主耶稣——耶稣不是神话中提到的迷宫里的暧昧人物,尽管他是上帝的儿子,却令人惊叹地过着尘世生活——的安慰:“我给你们带来了所有人都将获得极大欢乐的消息。”基督教还保证拯救信徒的灵魂,但是,它不是通过许诺一个星光灿烂的来世,而是通过基督本人复活所预示的个人的复活,使信徒醒悟过来。所有一切中最重要的也许是,基督教在一个混乱不宁的时代,在老百姓感到无家可归、为生活所抛弃之时,提供了友谊。所有基督徒都是兄弟,他们的聚会常被称作‘阿加比”,意为希腊语中的“爱”。他们相互帮助,用自己的虔诚和克己树立了一个能鼓舞人的、富有感染力的榜样。因而,在旧秩序的法律和哲学日益落后于潮流、日益行不通之时,基督教为弱者和地位微贱者提供了顺应潮流的东西和希望。
到公元 64年罗马城遭大火时,基督徒已数目大增,以致使尼禄相信,谴责基督徒为祸患、开始历史上对基督徒多次迫害的第一次,是策略的。但是,这仅仅使殉难者死后得到神圣的名声,驱使人们努力改变宗教信仰。在4世纪初对基督徒进行了最后一次大迫害之后,皇帝君士坦丁颁布米兰敕令(313年),承认基督徒不再为异教徒,准许基督教同其他宗教一样享有信仰自由。最后,皇帝狄奥多西(379-395年)使基督教实际上成为国教。虽然罗马旧贵族和普教者尤里安皇帝(361-363年)为了改宗异教,曾打了一场顽强的维护异教的战争,但到4世纪末,还是基督教占居统治地位。
正象皇帝们采纳基督教是为了促进社会统一那样,他们采用华丽盛大的东方宫廷礼仪也基于这同一原因。戴克里先与授自己以“第一公民”称号的奥古斯都不同,替自己取名乔维安,意即朱庇特在尘世的代表,而君士坦丁皈依基督教后,也摆出付神圣的架式。自此以后,皇帝们的权力被认为是从神那里得来的,而不是公民们授予的。因此,现在的朝廷仪式使皇帝显得遥远而不可接近。皇帝头戴饰宝石的皇冠,身穿镇金的紫绸长袍,所有臣民都须拜倒在皇帝面前,只有少数权贵在得到准许时可吻皇帝长袍的边。帝国高级官吏也同样享有荣华富贵——掌管财务的人成为“负责神圣的赏赐物的伯爵”,帝国议会被称为“神圣的参议会”。
3世纪和4世纪的皇帝们采用这些措施,勇敢地力求阻挡帝国的衰落。如果光凭决心和努力便能成事,他们原本可取得惊人的成功。实际上,他们确也多少稳定了形势,但只是暂时的。他们作巨大努力的最后结果是延缓而不是避免了帝国的灭亡。从406年起,西罗马的皇帝们已无力阻止高卢、西班牙和非洲的法兰克人、勃艮第人、西哥特人和汪达尔人的长期的大规模入侵。他们也未能制止410年和450年蛮族人两度洗劫罗马这一最大侮辱。最后,也就是476年,西罗马最后一个皇帝罗慕路斯·奥古斯图卢斯在日耳曼即匈奴雇佣军军官奥多亚塞的逼迫下不得不退位。
这一事件虽然现被普遍地当作西罗马帝国灭亡的标志,但在当时,只是说明帝国长达两个多世纪的分崩瓦解的过程已告结束,并没引起多少注意。如果要了解“罗马陷落”的原因,如果可使用大动乱这一传统说法,那就必须确定这一长期然而无情的衰落,直至湮没无闻的过程的动力是什么。
充当应对“陷落”负责的工具的,当然是日耳曼蛮族。因而,有位法国历史学家断言说:“罗马文明不是自然消亡的,而是被扼杀的。”这一判断可找到一些理由证明其正确性,尤其是如果至今还记得:在较早世纪中被称为日耳曼人的无数小部落后来合并成法兰克人、阿勒曼尼人和哥特人的较大的政治单位。然而,即使那样,也不是不可抵挡的游牧部落全凭数量上的优势扫除一切。历史学家们估计,入侵意大利的东哥特人只有 10万左右,征服西班牙和法自南部的前开德人也只有
10万左右,越过直布罗陀海峡进入北非的汪达尔人总共才8万,占该地区土著居民的1%
。
所以,问题仍然是——罗马为什么会“陷落”?最近,有位美国历史学家说:“虽然战争显然是灭亡的原因……但帝国的机质性病是经济。”实际上,这一“机质性病”不仅在罗马帝国,而且在诸希腊化国家、古典希腊甚至更早的古代文明中,都可见到。它们都为生产率低下这一基本问题所折磨。生产率低下是因为,在取得诸如冶金术、犁、轮子、帆和太阳历这些核心发明的新石器时代之后,未能大大地促进技术的发展。
技术阻滞不前的根本原因看来在于奴隶制度,奴隶制度是所有这些文明的普遍公认的组成部分。甚至在古典希腊,虽然那里的奴隶制度从未象在罗马那样猖獗过,但如前所述,亚里士多德已宣称,有些人生来是统治者,有些人生来是被统治者;如果后者拒绝接受预先注定的命运,那么象追猎“野兽”一样追逐他们直至捕获,“自然是正当的”。
奴隶制度的影响是有害且多方面的。它使奴隶失去改进其所操行业的传统操作方法的积极性;只要有大量的奴隶劳动力可获取,它也使主人丧失促进技术革新的动机。因而,在韦斯巴芗统治时期,当在令罗马圣皮特罗广场坚立一座方尖碑时,虽然当时有位发明者提出了一项可以大大方便竖碑的技术措施,但皇帝为了不让奴隶们有空可闲,宁愿让他们继续从事体力劳动。同样,水车虽然早在公元前 1世纪已为帝国东部行省所知道,可直到公元4世纪奴隶来源枯缩之时,才为罗马所采用。
占有奴隶的社会自然倾向于把体力劳动与奴隶相联系,从而认为从事体力劳动有损于自由民的尊严;这种倾向也是同样有害的。古希腊散文家普卢塔克说,伟大的阿基米德并不认为发明各种军用机械是值得他认真研究的,而仅仅把它们看作是他研究几何学时的消遣。不过,他也没有完全做到这一步,因为锡腊库萨国王希伦一再恳求他,要他将自己的学问从抽象运动转向实际事物,并要他通过将自己的推理应用于日常生活中,使它们更易为大多数人所理解。
最早把自己的思想转向后来备受推崇的一门学科——力学的是欧多克索斯和阿契塔。他们通过切合实际的试验和运用各种工具进一步证实,某些问题以当时的理论根据是不可解决的。但是,柏拉图却极为愤怒,痛斥他们,说他们贬低、败坏了优秀的几何学,让几何学由非物质的、智力方面的事物降为物质的、实用的东西,迫使几何学去利用物质,从而需要有大量体力劳动介入,使几何学成为奴隶们从事的对象。结果,力学与几何学相分离,并长期受到哲学家们的鄙视。
奴隶制度通过这些不同的方面,在实行平等主义的新石器时代之后的数千年中,不断地阻止技术革新。奴隶制度对国内市场也起了抑制的经济影响,因为奴隶显然无力购买自己的劳动成果,这就限制了国内购买力。
帝国结构上这些根本的缺点在一段时间里由于帝国扩张以及随之而来的大量的战利品、贡物、粮食和奴隶而得到遮蔽。但是,在当时那样的技术发展水平上,帝国的扩张受到种种限制,这些限制是由后勤和交通方面的需求所决定的。罗马同中国一样,前进到一定程度,就再也不能前进了。那一限度一经达到,帝国疆界就固定下来,甚或开始缩小,于是,从前隐藏的帝国结构上的缺点渐渐显露出来。
军队从前一直是获取奴隶和物质财富的有用的来源,而现在成为沉重而不可避免的负担。同样,扩张时期肿胀起来的官僚机构,现到了收缩时期,证明是难以忍受的。过度的支出导致最终无法控制的通货膨胀。例如,在埃及,公元 1世纪时,一个计量单位的小麦的价格为六个德拉克马,公元276年时涨为200个德拉克马,314年时涨为9000个德拉克马,334年时涨为78000个德拉克马,334年后不久涨为200多万个德拉克马。面对这样的通货膨胀,货币变得毫无价值,在某些场合,又回复到物物交换。物物交换的趋向随工业不断向农村和外省传播而加速。工业传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帝国交通工具的恶化和奴隶供给量的下降,后者使发掘新的劳动刀来源成为必需。工业从城市转移到乡村和大庄园意味着帝国在实行重新分配。大庄园不仅拥有农业劳动者,而且有各种工匠,因而变得愈来愈自给自足。而大庄园愈自给自足,帝国经济则愈分解为一个个自给自足的单位。
经济上的分散必然伴随以政治上的分权。随着贸易的衰落和国家岁入的减少,帝国大厦不再能支持下去,并慢慢地开始崩溃。这一因素促使戴克里先和君士坦丁不顾一切地努力以帝国的法令来支撑帝国大厦。但是,帝国的疾病是“机质性的”,而非表面的,所以一切严格管制虽然起了维持、加强统治的作用,但最终还是没有用的。不过,严格管制不是帝国衰微的原因,而是试图阻止衰微的一剂无效的药。正如一位经济史学家所指出的,“危机先于严格管制”。
因此,西罗马帝国“陷落“而东罗马帝国却没有的主要原因就在于,西部的经济不及东部的先进发达。意大利农业从未象中东冲积土流域的农业那样多产。意大利的谷物产量“平均不过是播种量的四倍”。所以,中欧和北欧的沃土在中世纪的技术发展到能够有效地开发它们之前,只好耐心地等待。同样,西部的工业也发生得比较迟,普遍落后于东部的工业。意大利的情况就是这样,高卢的情况更是如此,高卢是西部唯一的另一个曾有工业根基的行省。所以,虽然整个罗马帝国是因“机质性病”而毁灭,但帝国的西部最不坚固,首先屈服,而东部则又生存了一千年。
西罗马帝国尽管灭亡了,可确也留下了丰富的遗产。最显而易见的是物质方面的遗迹——圆形剧场、竞技场、庙宇、导水管、公路和桥梁。还有就是语言方面的遗产——欧洲的罗曼诸语言。罗马法如前所述,至今仍大量存留在欧洲和南北美洲许多同家的法律体系中。今日天主教会的组织和仪式也要大大归功于昔日罗马帝国的组织和宗教传统。最后,“罗马和平”曾带来长达二个世纪的相对和平和繁荣,从而留下一个代替希腊人的城邦独立原则的帝国统一的传统。在此以后的数世纪里,正是这一传统做起全欧洲蛮族王公们争当大元帅、东罗马帝国统治者或沙皇的妄想和野心。
《全球通史》上
L·S·斯塔夫里阿诺斯著
第三编 (三)
欧亚大陆的古典文明(公元前 1000年 - 公元500年)
政治学是一门关于惩罚的科学。
——考底利耶
我认为,我的职责是为全世界谋利。
——阿输迦
第九章
印度文明
当我们的研究从希腊和罗马转向印度时,我们便进入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这种差别并不只是对比它们的自然环境后自然呈现的差别,即在职业、饮食、居住和服装等等方面的差别。这种差别要根本而广泛得多。在西方,根本不存在与印度的诸如种姓、杀戒(非暴力主义)、再生和因果报应(关于道德行为所招致的结果的规律)等基本观念和制度有细微相似的东西。这些东西不仅仅是印度思想中深奥的抽象观念。更确切地说,它们构成了印度文明的基础,决定了所有印度人的思想和日常生活。所以,如此形成的印度模式也完全与众不同,而且持续很久,以致印度文明至今仍具有将其与其他一切欧亚文明区分开来的明显特点。
正如下一章将要说到的,这种独特性也是中国文明的特点,不过,这是在假设中国在地理和历史上都空前未有的与世隔绝的条件下才这样说的。而印度,其早期阶段似乎与西面雅利安入侵者所定居的地区——伊朗高原、巴尔干半岛和意大利半岛——的早期阶段基本相似。如前(第六章第四节)所述,约公元前 1500年前后入居印度的雅利安部落拥有与诸如亚该亚人和多里安人同样的生理特征、同样的畜牧经济、同样的社会制度、同样的诸神和同样的史诗。此外,印度雅利安人在他们的次大陆上与外界隔绝的程度也远不及欧亚大陆东端的中国人。印度西北部的山脉不是不可逾越的,所以军队、商人和朝拜圣地者来来往往地翻山而过达许多世纪。实际上,在大部分时间里,印度北部与中东和中亚之间的相互影响超过印度北部与半岛南部之间的相互影响。
于是,自然产生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印度雅利安人能发展起一个与他们西面的亲族如此根本不同的文明。现可得到的证据很少,不足以提供一个具体或明确的回答。但是,最简单而又似乎可能的解释是,印度雅利安人印度化了。印度雅利安人与定居不太开化地区的亚该亚人、多里安人或拉丁人不同,他们在印度河流域遇到了一个拥有大的都市中心和密集的居民的高度发达的文明。虽然印度河流域的土著居民已遭到征服、受到鄙视,但由于他们人数众多,文化又很先进,所以不能被灭绝、赶走或同化,使原先的文化留存无几。相反地,当雅利安畜牧者在那里定居下来、改营农业时,他们不得不与原先的居民靠得很近地生活下去。这样和平共处和互通婚姻达救世纪之后,其必然结果是文化融合。这一文化融合的情况、性质和结果是本章要论述的主题。
一、雅利安人的影响
雅利安人侵入印度河流域后,集中居住在旁遮普有大片草地供放牧牲畜的多雨地带。值得注意的是,在古代史诗《梨俱吠陀》中,旁遮普的河流经常给提到,而恒河仅被提到过一次。不过,渐渐地雅利安人开始扩散到森林茂密的恒河流域。他们的扩张最初很缓慢,因为手头可用的工具只有石斧、青铜斧和铜斧。但是,约公元前 800年时,铁得到采用,扩张的步子大大加快了。这时,主要活动由畜牧业改为农业。此外,恒河流域的季风气候也使栽稻成为可能。在旁遮普,栽稻比种小麦和大麦时的产量要高很多。因而,人口密度的中心从西北部转向东部,东部成为最初的强大王国的所在地。
从畜牧业转向农业,促进了建立新村庄所必需的各种行业,如木工业、冶金业、纺织业和制革业等。随着以河流充当运输剩余粮食的天然交通干线,农业也促进了贸易。贸易刚开始时,通常实行以货易货的办法,母牛为大笔交易中的价值单位。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当铸币出现时,最早的度量衡恰恰正是雅利安印度文明之前所实行的度量衡。城市由原为贸易重地或专营某些行业的村庄发展而来。
经济发展转过来又促进政治上的合并。原先,印度雅利安人象他们西方的亲族那样,由得到长者议会和部落大会帮助的部落首领组织起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恒河平原的部落让位于王国,旁遮普和喜马拉雅山山麓的部落让位于共和国。在这些早期国家中,恒河下游区的摩揭陀王国由于地处两条主要的商队路线上,又控制铁矿丰富地区,故很快强盛起来,超越其他国家。摩揭陀凭借自身的有利条件,后来成为孔雀帝国和笈多帝国形成时的基地。说到这里,有必要提一下孔雀王朝最初两个皇帝的首席大臣考底利耶说的一段名言。他说:“宝库建立在开矿的基础上,军队建立在宝库的基础上,拥有军队和宝库的人可以征服整个地球。”
公元前 4世纪的难陀王朝是最早为建立国家而有条不紊地开发摩揭陀资源的王朝。他们开筑沟渠,织组灌溉工程,建立有效的征税管理制度。难阳王们现被说成是印度最早帝国的创造者。事实上,他们虽然为帝国奠定了基础,但并没有实际建成第一个帝国。完成这一历史任务的是一个名叫旃陀罗笈多·孔雀的青年冒险家,他于公元前321年夺取难陀王位,进而建立了以他名字命名的著名帝国。
与这些经济和政治的发展相平行的是社会结构方面的重大变革。最初,印度雅利安人跟其他雅利安人一样,划分为武士贵族、祭司和平民这三大等级。他们没有与社会等级有关的种种限制,如世袭职业、限于同一等级内通婚的规定、宴请同伴时的禁忌,等等。但是,到公元前 500年时,种姓等级制度连同它的所有基本特点开始起作用。关于种性等级制度的起源,虽然现已提出许多种理论,但普遍同意,肤色是一个基本因素。其实,梵文中的种姓——瓦尔纳一词,意即肤色。
雅利安移民非常清楚自己和当地黑土著在肤色上的差别,称土著为达塞人,即奴隶。由于雅利安人有强烈的种族优越感,故极力阻止与受他们鄙视的臣民混合,从而发展起四大世袭种姓的制度。前三个种姓由雅利安人自己的职业等级即签上(婆罗门)、武士贵族(刹帝利)和农民(吠舍)组成。第四种姓(首陀罗)留给达塞人。达塞人不得参加宗教仪式,也没有其征服者享有的种种社会权利。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种族上的划分不再与现实相符合。雅利安部落常常与达塞部落结成联盟,进行对其他雅利安部落的战争。而且,雅利安移民还同采纳雅利安诺言和习俗的土著混合起来。在这种情况下,达塞人的祭土开始成为婆罗门,他们的首领成为刹帝利。由于上述原因,今天,印度南部黑皮肤的婆罗门同样具有贵族气派,而印度北部某些地区的白皮肤、灰眼睛的贱民也不再因为他们的白皮肤而地位有所提高。为了切合这些现实,商人和某些地主被归入吠舍,而耕种者和一般劳动者则成为首陀罗。
在这四大划分内,现已成长起令人迷惑的各式各样的种姓。它们都有四个基本特征。一个特征是具有独特的职业,所以银行家和商人常属于吠会种姓。另一特征是有世袭的原则,这体现在对婚姻的复杂的规定和限制中。此外,种姓对食物、水、接触和礼仪的纯洁还有更进一步的种种限制。最后,每一个种姓都有自己的“法”,即道德准则,用以规定各种义务和责任,如赡养家庭,履行为结婚、出生和去世定下的仪式,等等。
在这一种姓等级制度之外的是贱民,即不可接触的人,今天约占印度人口的七分之一。他们注定只可从事商业或那些被认为是不洁的行业,因为这些行业或是沾污了某些仪式,或是获取人或动物的生命。这些职业包括猎人、捕鱼人、屠夫、刽子手、掘墓人、承办丧葬者、制革工人、皮革工人和清道夫。从事这些职业的结果转而导致社会隔离。贱民们居住在与世隔绝的材庄或城镇外面的住房里,只可以使用他们自己的寺院和水井.他们必须非常小心地避免沾污各种姓中的成员,也就是说,不可与后者发生任何肉体上的接触,在极端情况下,甚至不可进入后者的视线。因此,直到最近几十年,每当他们走出自己的住处或村庄时,就必须敲打一对拍板,警告他人,他们正在走近。
贱民们今天还进一步遭受心理上的伤残,这种伤残同身体上的伤残一样使人残废和退化。按照因果报应的学说,一个人在现世中的地位是由其前世的行为决定的。因此,贱民们应由于他们过去的罪孽而对他们现在的苦境负责。改善在来世中的地位是贱民们唯一的希望,而这只有通过恭敬地履行现世中的责任和义务来实现。
社会法令和宗教法令的结合,使种姓制度至今仍在起作用。应该指出,种姓制度还有关于相互帮助的种种规定,使一个人只要遵守其规定便可获得安全。所以,种姓制度现在仍是印度社会钢铁般的框架。虽然它现已受到改革者们的攻击,并由于现代工业社会的种种急迫需要而遭到破坏,但它实际上仍在印度四分之三人口居住的农村地区发挥作用。
二、改革与反改革
以法、因果报应和再生为基本原则的种姓制度是印度宗教制度的组成部分。最初,雅利安人信奉的典型的部落神都是自然力的化身,如因陀罗为雷和战争之神,阿耆尼为火神,苏摩为神圣的令人致醉的苏摩液之神。这些自然之神对畜牧者是很适合的,但是,当雅利安人定居下来改营农业时,他们就不得不转向新的神。因而,出现了印度教的“三大神”——造物主梵天、仁慈的保护神毗湿奴、强大的毁灭之神湿婆。这些新神,尤其是湿婆,与在印度河流域的遗址中的发现物惊人地相似,并不是偶然的。园为那时,雅利安人自然会占用当地古代农业文明在数千年中形成发展起来的一些宗教思想和习俗。
与这些新的神相伴而来的是权力愈来愈集中到祭主阶级即婆罗门的手中。这一变革可能也是来自雅利安人之前的宗教传统。婆罗门在某些地区与印度文明中的土著宗教领导人发生交往,在交往中,大概学会了后者的巫术和习俗;那时留下的一些遗迹也显示了祭士集团统制一切的浓烈气氛。不管在遥远过去的历史原型是什么,婆罗门有效地利用了他们精通的《吠陀经》即赞美诗。这些赞美诗在举行宗教仪式和献祭时被大声朗诵。它们通过口头代代相传而留传下来,由于它们在人们心目中是非常神圣的,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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