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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现象学-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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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对立和完全独特的存在的形式出现的而已。——因此,这个现实的教化世界在这里表现出来的精神,已经是对它自己的真理性和概念有所意识了的精神。
对其自己的概念有所意识了的精神,就是现实和思想两者的绝对而又普遍的颠倒和异化;它就是纯粹的教化。人们在这种纯粹教化世界里所体验到的是,无论权力和财富的现实本质,或者它们的规定概念善与恶,或者,善的意识和恶的意识、高贵意识与卑贱意识,统统没有真理性;毋宁是,所有这些环节都互相颠倒,每一环节都是它自己的对方。——普遍的权力,它由于通过个体性原则取得了自己的精神性,它就是实体,而它虽是实体,当它接受自己所具有的自我'主体'时,它是只把这个自我'主体'当作它的空名字看待的,而且它虽是现实的权力,却勿宁是毫无力量的、必须自我牺牲的本质;——但是这种被牺牲了的、无自我'无主体'的本质,换句话说,这种变成了事物的自我,事实上反倒是本质向其自己本身的返回;它是自为存在着的自为存在,是精神的特定存在。——同样,属于这些本质的思想,善的思想和恶的思想,他都在这个运动中颠倒了,被规定为好的成了坏的,被规定为坏的成了好的。这些环节的意识,即人们称之为高贵意识和卑贱意识的,真正说来也同样都变成它们这些规定的应有含义的反面,高贵的意识变成卑贱的和被鄙弃的意识,反之,被鄙弃的和卑贱的意识变成高贵的,变成最有教化的、自由的自我意识。——从形式方面看,一切事物,就其外在而言,也都是它们自为的内在之反面;而且反过来,它们内在地自以为是某种东西,实际上并不是那种东西而是不同于它们所愿望的某种别的东西;自为存在倒反是自身丧失,而自身异化倒反是自我保全。——因此在这里出现的情况是这样:所有的环节彼此之间都在进行着普遍的公平对待,每一环节都是一方面就其本身实行自身异化,另一方面又把自己注入于它的对方使对方也颠倒为其自己的对方。——但是真正的'客观的'精神正就是绝对的分裂环节的这种统一性,确切地说,真正的精神正是通过这些无自身的端项以之为中项的那种自由的现实才达到客观存在的。真正精神的客观存在就是普遍的述说和分裂性论断,在这种述说和论断面前,一切算得上是真实本质和可以当成整体的现实成分的那些环节,都陷于瓦解,而且,它们甚至跟自己也玩弄同样的手法,从而使它们本身也陷于瓦解。
因此这种论断和述说是真实的和不受任何控制的东西,而又是统摄一切的东西;它们是这种现实世界里唯一真正重要的东西。在它们'述说和论断'之中,这世界的每一部分都感到自己的精神得到了表达,或者说,都感到自己被在论断时也涉及了精神,在被述说时所述说的确是它所是的东西。——诚实的意识把每一个环节都当成一个常住不变的本质,所以它是没有受过教化的无思想的意识,它不知道它也同样在做着颠倒了的反面的事情。但分裂意识则是颠倒的意识,而且这颠倒是绝对的颠倒;在分裂意识那里占统治地位的是概念,概念把那些在诚实意识看来相距很远毫不相干的思想都联系到一起,所以分裂意识的语言是富于精神的,机智的。
'3.教化的虚假性'
因此,精神所述说的有关它自己本身的那种话语,其内容,是一切概念和一切实在的颠倒,是对它自己和对于别人的普遍欺骗,而正因为内容是普遍的欺骗,所以述说这种自欺欺人的谎言骗语时那种恬不知耻,乃是最大的真理,这种话语就是下述的音乐家所说的狂言呓语,这位音乐家,“他曾把三十种各式各样风格的歌曲,意大利的,法兰西的,悲剧的,喜剧的,都杂拌在一起,混合起来;他忽而使用一种深沉的低音,一直低沉到鬼神难辩,忽而又捏住嗓子以一种尖锐的假音怪叫得惊天动地,忽而狂暴,忽而安祥,忽而装腔作势,忽而喜笑怒骂。”——对于一位沉静的意识、即对于那真心诚意地以声音的谐和亦即以韵调的纯一为真与善的旋律的那种意识看来,这样的话语简直是“明智和愚蠢的一种狂诞的混杂,是既高雅又庸俗、既有正确思想又有错误观念、既是完全情感错乱和丑恶猥亵,而又是极其光明磊落和真诚坦率的一种混合物。
宁静的意识将不能不跟随着这一切高低音调为之抑扬上下,将不得不遍历一切等级的情感,下至最大尖刻的蔑视和鄙弃,上至最高诚挚的钦佩和崇拜;在后一心情中,将浸透着一种滑稽可笑的情调,败坏着它们的本性,使之不成其为崇敬的情感”;在前一心情中'即在蔑视和鄙弃时',它们的直言不讳包含着一种和解的气氛,它们的尖酸刻薄也将使精神不失其庄严的风度。
如果我们对照这种明明知道自己充满了混乱的精神所发表的言论来考察一下那种只知道真与善的简单意识所发表的言论,我们就发现简单意识的言论在跟受了文化教养的精神的那种坦率的自觉的雄辩相比时只能算是单一音节的话语;因为简单意识不能向有教养的精神说出任何后者自己所不知道和说不出的东西。如果它不限于说些单一音节而超越这个范围,那么它所说的就只不过是有教养的精神所说的那些话,但它在这样说的时候还将表现出莫大的愚蠢,因为它将以为自己说出了些什么新颖的与精神所说的有所不同的东西。其实就连它的无耻的、卑鄙的这类音节或字眼,也都已经就是这种愚蠢,因为有教养的精神说出这音节是就它自己本身说的。这种精神在它的言论里把一切只有一个音调的东西加以颠倒,那是因为这些自身同一的东西只是一种抽象,实际上它们就是其自己本身的反面或颠倒;相反,戆直意识(或简单意识)则保护善良的东西和高贵的东西,即是说,它保全那种在其外在表现中保持其自身同一的东西,也就是说,它以此地唯一可行的办法,使这种善的东西不因曾经跟恶的东西有所联系或混合一起而丧失其本身的价值;因为恶的东西正是善的东西的条件和需要,而且自然的智慧就在于此;——可是这种戆直意识,当它想要出语矛盾致使前言不对后语时,实际上它只不过是以一种平凡的方式把精神所说的话语的内容结合在一起而已,而这种平凡的方式,由于把高贵的和善良的东西的对方当成高贵的和善良的东西的条件和需要,却无思想地(愚蠢地)以为所说的是些什么别的话,而不正是这样的话:被称为高贵的和善良的东西从本质上说正是这种东西自己的反面或颠倒物,反之亦然,恶的坏的东西正是善良的优秀的东西。
简单意识如果把这种无精神的思想代替之以优秀的东西的现实,即是说,如果它给优秀的东西提出一个虚构事件作为例证,或者甚至援引一个真实轶事作为例证,从而表明这优秀的东西并不是空的名字,而是当前存在的事实,那么,这颠倒了的行动的普遍的现实就与整个实在世界陷于对立了,因为在这整个现实世界中,这个事例只构成某个完全个别的东西、一个样品(Esp&;eacute;ce‘)而已;而把善良与高贵的特定存在表述为一件个别的轶事,不论是虚构的或是真实的,这总归是对与善良与高贵所能说的话中最令人痛苦的事情。——最后,如果简单意识要求这整个颠倒世界归于瓦解,那么它是不能要求个人摆脱这个颠倒世界的,因为就连退隐于木桶里的第欧根尼也还是受这颠倒世界制约着的,而且要求个别的人摆脱这个世界恰恰就是要求他去做一件可以称之为坏事的事情,即是说,这等于要求他关心作为个别人的自己本身。
但是,如果把这要求指向普遍的个体性提出,要求普遍的个体性摆脱颠倒的世界,那么这个要求就不能意味着要求理性重新放弃它自己所已经达到了的那种精神的、有教养的意识,使它的诸环节的已展开的财富重新沉入于自然心灵的简单性,退回于也可以称之为天真的那种动物性意识的野蛮状态;相反,这种瓦解,只能要求于有教化修养的精神本身,要求精神摆脱它的混乱而重新返回于它作为精神的自身,要求它这样地获得一种更高的意识。
但事实上精神已经自在地完成了这个上升运动。对自己的分裂性既有清晰认识又在明白表显着的意识分裂,乃是对于特定存在、对于整体的混乱'状态'以及对于自己本身的一番讥讽嘲笑;同时也是正在消逝的这整个混乱状态的一缕尚能听到的残响余音。——关于一切现实和一切确定概念的这种自己能够感觉到的虚光浮影(Eitelkeit),乃是在世界对其自己本身的双重反映:一方面是在意识的这个自我亦即个别性中的反映,另方面是在意识的纯粹普遍性亦即思维中的反映。照前一方面说,那返回到自己本身的精神,是把眼光射入于现实世界,并且还以这个现实世界当作它自己的目的和直接内容;但照另一方面说,它的目光一部分仅只指向自己本身,并且否定地对待现实世界,一部分干脆就离开现实世界而转向上天,以现实世界的彼岸当作它的对象。
从返回于自我那一方面看,一切事物的虚妄性(Eitelkeit)是其自己固有的虚妄性,或者说,它本身是虚妄的。它是自为存在着的自我,它不仅知道判断一切和议论一切,而且它还知道机智地从其矛盾中说出种种坚固的现实本质以及判断所设定的种种坚固的规定来,而这种矛盾就是它们的真理。——从形式方面看,它知道一切都是自身异化了的:自在存在是与自为存在分离了的,想望中的目的是与真理分离了的;它并且知道为它存在又是与上述两者分离了的,冠冕堂皇的理由又是与真实本意和真正的事情和意图分离了的。——因此,它知道如何正确地说出每一个环节都与一切别的环节相反对,一句话,它知道如何正确地表达一切环节都是自己的颠倒;它知道每个环节之所以为每个环节比该环节自己所知道的还更清楚些,不论这个环节怎么规定怎么样构成的。由于它在认识实体性的东西时不是从这种一致方面来认识,而是从它本身包含着的不一致和矛盾性方面来认识,所以它非常善于对实体性的东西下判断,但善于判断,却丧失了把握的能力。——这种虚妄性同时需要一切事物的虚妄性,以便从事物那里取得对自身的意识,因此它是自己在创造一切事物的虚妄性,并且本身就是这虚妄性所赖以支持的灵魂。
权力和财富是自我的两个最高努力目的,自我知道它通过自己的舍弃和牺牲把自己教养形成为普遍的东西,进而占有普遍性,并且由于占有了普遍性就具有普遍效准,因为权力和财富是两种现实的普遍承认的力量。但是自我的这种效准本身是虚妄的,而且正是由于自我占有了权力和财富,所以它知道它们都不是什么自身本质或主体(Selbstwesen),它知道它自己倒反是支配它们的力量,而它们本身则是虚妄的、空的。自我之这样既占有它们两者又超脱于两者之外,乃是自我用充满精神的机智的语言所表述的内容;因此,以机智的语言表述这种情况乃是自我的最高兴趣,也是整体的真理之所在;在这种语言中,这个'个别的'自我,本来是纯粹的、既与现实的规定无关也与臆想的规定无关的自我,于是就自觉地变成精神的、真正普遍有效的自我了。这个自我乃是使自己本身跟一切关系归于分裂的那种自然本性,乃是对一切关系的有意识的分裂'作用';但只有当它是反叛的自我意识时它才知道它自己的分裂性,并且当它知道自己的分裂性时它已经把自己高举于分裂性之上,超越了分裂状态。在前述那种'自觉的'虚妄性中,一切内容都变成一种再也不能加以肯定把握的否定物,唯一肯定性的对象是纯粹的我本身,并且分裂了的意识自在地就是已返回于自身的自我意识的这种纯粹自身等同。
(b)信仰与纯粹识见
'I.信仰的思想'
自身异化的精神以教化世界当作它的特定存在;但是由于这个精神整体已经完全自身异化,所以存在于教化世界之彼岸的就是纯粹意识或思维这一非现实的世界。非现实的世界的内容是纯粹的被思维物(Gedachte),它的绝对元素是思维。但是由于这个世界的元素首先只是思维,所以意识只才具有这些思想,还并没思维它们,或者说,还不知道它们就是些思想;对意识来说它们勿宁都带有表象的形式。因为,意识诚然是在从现实跨入纯粹意识,但是它本身基本上还是在现实这个领域和规定性之中。分裂了的意识之是纯粹意识的自身等同,只才是就其自在'的状态'而言的,是我们'研究精神现象学的人'才觉得它如此,而不是它自己也已知道它如此。因此,它的上升仅只是直接的、还没有在其自身中完成的上升,它因受其制约而得以出现的那种对立的原则仍然包含在它自身之中,并没有通过中介运动而变成为那对立的原则的主宰者。所以对它来说,它的思想的本质,并不算是一种只在抽象自在的形式之下的本质,勿宁是在一种普通现实事物的形式之下的本质,而所谓普通现实事物乃是这样一种现实,它只已上升为另外一种元素,却并没有在该元素中失掉它原是一种没被思维的现实的规定性。——这样一种思想的本质,应该同构成斯多葛式的意识之本质的那种自在有根本的区别;对斯多葛式的意识有效准的东西,只是思想的形式本身,至于思想的内容,则是从现实中随便取来的一种不属于思想的东西;但对于上述的那种意识而言,有效准的东西就不是思想的形式;——同样,'这样一种本质也有别于'构成有德行的意识之本质的那种自在,对于有德行的意识而言,本质固然与现实关联着,固然就是现实自身的本质,却才仅只是一种非现实的本质;——但对于上述的那种意识而言,本质虽然处于现实的彼岸,则算得是一种现实性的本质。同样,制定法律的理性'所建立'的那种自在的公正与善良,以及审核法律的意识所作的普遍性'的行动',都没有现实的规定性。——所以,如果在教化世界自身以内,纯粹思维曾是异化的一个方面,即是说,曾是判断中抽象的善恶标准,那么它由于通过了这整个的运动现在因为有了现实环节并因现实而有了内容环节就大大丰富起来了。但是本质的这种现实,同时又只是纯粹意识的一种现实,而不是现实意识的一种现实;这种现实固然已经上升为思维的元素,但对现实意识而言还不算是一种思想,它勿宁是在现实意识自己固有的现实的彼岸;因为它是从这后一种现实中逃避出来的。
宗教——因为我们所谈的显然就是这个东西——在这里出现了,不过它是作为教化世界里的信仰而出现的,还不是以它自在自为的样子出现的。——在以前,我们看到,宗教已经以别的规定性出现过,比如说,作为苦恼意识,作为意识自身的一种无实体的运动形态。——在伦理实体中,宗教也曾作为对地下世界(阴间)的信仰出现过,但死去了的精神的意识,严格说来并不是信仰,并不是被置于现实彼岸的纯粹意识的元素中的本质,毋宁是,信仰在那里有它自己的直接现在;它的元素是家庭。——但在这里,宗教就一部分说,是从实体中产生出来的,而且就是这实体的纯粹意识;就另一部分说,这个纯粹意识已经异化而有异于其自己的现实意识,本质已经异化而有异于其自己的特定存在。因此,宗教固然已经不复是意识的无实体的运动,可是仍然有着对立规定性,它既一般地与作为这个现实的现实相对立,又特殊地与自我意识的现实相对立;它因而本质上说来只是一种信仰'行动'。
绝对本质的这种纯粹意识是一种异化了的意识。我们应该详细看看作为它的对方的那种意识究竟有什么样的规定性,并且我们只能结合着这个对方来考察它。
最初看起来好象这种纯粹意识只有现实世界跟自己对立着;但由于它是对现实世界的逃避,并且因此而以对立为规定性,所以它在其自己本身中就有着现实世界;因此,纯粹意识从本质上说是在它自己本身中自身异化了的,而且信仰只构成着它的一个方面。但是,另一个方面同时也就已经在我们面前显现出来了。因为纯粹意识在下述情况下是对教化世界的反映,这种情况是:教化世界的实体以及教化世界所由组成的各种集团,都显现出了它们自在地本来所是的样子,都把自己显现成了一些精神的本质性,显现成了绝对无止无息的运动或直接在它们自己的对方中把自己扬弃了的那样一些规定。它们的本质,亦即单纯意识,因而就是绝对差别的简单性,而绝对差别就其直接性说来并不是差别。因此,单纯意识的本质就是纯粹的自为存在,不过这纯粹的自为存在并不是这个个别的自我,而是这样一种本身普遍的自我,这种普遍的自我,作为一种无止无息的运动,不断攻击着和渗透着'实际'事情的静止的本质。于是,在这个自我中就出现了这样的确定性:它直接确信自己即是真理,确信纯粹思维即是处于自己的否定性势力中的绝对概念,而这否定性势力是排除一切可以与意识对立的对象性本质并把这本质转化为一种意识存在的。——这种纯粹意识同时也同样是简单的、未分化的,因为它的差别同样不是差别。
但作为这种形式的简单自身反映,它'纯粹意识'是信仰的元素,而在这种信仰的元素中,精神具有与上述自我意识的自为存在相对立的那种肯定的普遍性、自在存在的规定性。——被迫从无本体的,只在自身消溶着的世界那里退返于自身之后,精神,按其真理性看来,在没有分裂的统一性中,乃既是否定它自己的表显(或现象)的绝对运动和否定性,又是这否定性的运动在自身中满足了的本质,及其肯定性的静止。但是这两个环节,尽管一般地都属于异化这个规定性,却彼此分离开来,就象一个双重意识一样。
前一环节是纯粹的识见,是集中于自我意识中的这样一种精神过程,这种过程以肯定性事物的意识、以对象性或表象的形式为自己的对方,并且将自己跟这种对方对立起来;但是,纯粹识见自己所固有的对象,只是纯粹的自我。——反之,肯定的东西或静止的自身等同的东西的简单意识,则是以那作为本质的内在本质为对象。因此,纯粹识见起初在其自己本身中并没有内容,因为它是否定性的自为存在;相反,信仰则有内容而无识见。如果说前者并不超出于自我意识以外去,那么后者的对象也同样是在纯粹的自我意识的元素以内,不过,是在思维而不是在概念以内,是在纯粹意识而不是在纯粹自我意识以内。这样,信仰事实上即是对本质的一种纯粹意识,亦即对简单内在的纯粹意识,并且因此即是思维,——思维乃是信仰的本性中通常总被忽视了的主要环节。本质是直接存在于信仰中的,其所以是直接的,是因为信仰的对象即是本质,也就是说,即是纯粹的思想(纯粹被思维物)。但是,一旦思维进入了意识,或纯粹意识进入了自我意识,这种直接性就获得了一种对象性存在的含义,意味着是一个处于对自我的意识之彼岸的对象性存在。纯粹思维本来具有的直接性和简单性,既然在意识中取得了这种新的含义,于是,信仰的本质就从思维下降为表象(观念),就变成了真正说来乃是自我意识的对方这样一种超感性世界。——相反,在纯粹识见中,纯粹思维进入意识这个过渡活动所取得的规定是一种与上述相反的规定,对象性一变而意味着是一种纯然否定的、自身扬弃的、向自我返回的内容,即是说,只有自我才真正是它自己的对象,也就是说,对象只当它具有自我(或主体)这个形式时才有真理性。
'Ⅱ.信仰的对象'
正如信仰和纯粹识见两者同属于纯粹意识的元素那样,它们两者也同是'精神'从现实的教化世界那里的返回。因此,它们两者都是按照下列三个方面显现着自己:第一,它们各自处于一切关系之外,是自在而自为的;第二,它们各自跟那与纯粹意识相对立的现实世界发生关联;第三,它们各自在纯粹意识以内跟自己的对方发生关联。
在信仰意识里,自在而自为的存在的方面,是信仰的绝对对象;这绝对对象的内容和规定已经显现过了,因为,按照信仰这一概念说来,信仰的绝对对象不是什么别的,正是已上升为纯粹意识的普遍性了的实在世界。因此,后者'实在世界'的结构也构成着前者'信仰的对象'的组织,只有一点不同,即,在信仰世界里,各组成部分,当它们精神化的时候,并不异化其自身,而勿宁是,它们各是自在自为地存在着的本质,各是返回到了自身并自己保持不变的精神。——所以它们的过渡运动,只对我们'研究这种形态的人'而言,才是一种规定性的异化,才是它们借以互相区别的规定性的一种异化,只对我们而言,才是一种必然的系列;但对于信仰来说,它们的区别则是一种静止的差别性,它们的运动则是一种偶然的事件。
如果简单地就它们的形式的外在规定来称呼它们,象在教化世界里那样把国家权力或财富说是第一性的环节,那么在这里,第一性的环节就是绝对本质,就是自在而自为存在着的精神,如果精神是简单的永恒的实体的话。但在实体概念实现为精神的过程中,实体过渡成为为他的存在,其自身等同性变成现实的、自我牺牲着的绝对本质;本质变成自我,不过所变成的自我是可以毁灭可以消逝的自我。因此,第三个环节就是这种异化了的自我和贬低'为人'了的实体之向其最初的简单性的返回;只有这样之后,实体才被表象为精神。
这些有区别的本质,当它们被思维从现实世界的变化流转中收回于自己本身时,它们都是一些常住不变的永恒的精神,即是说,这些精神都以对它们所构成的统一体进行思维为它们的存在。可是这些本质虽然被推移于自我意识以外,却仍然干预着自我意识;因为,假如'绝对'本质坚定不移地始终保持于其最初的简单实体的形式中,那它就该始终是自我意识的异己物。但是,这种实体的外化,以及外化以后它的精神,本身之中就包含有现实环节,并且因此而使自己干预着信仰的自我意识,或者还可以说,信仰意识隶属于实在世界。
按照这第二种关系,信仰意识一方面以实在的教化世界为它自己的现实,而自己则构成着教化世界的精神及其特定存在,这是已经考察了的;但另一方面,它又与它自己的这个现实相对立,视此现实为虚幻的东西,并且本身就是扬弃这种虚幻现实的一种运动。这种运动之所以发生,并非由于信仰意识已对实在世界的颠倒情况有了一种富有精神的意识;因为,信仰意识是一种简单朴素的意识,在它看来富有精神的东西是虚幻的东西,因为富有精神的东西还以实在世界为自己'要去达到'的目的。相反,'这种运动之所以发生,倒是由于,'与信仰意识的思维的静止王国相对的那个现实是一种无精神的存在,因此有必要通过一种外在的方式去克服这种无精神的存在。感性的知识和行动扬弃了之后,就出现了出于崇拜和赞颂的听从心理,而这种听从就产生出一种与自在自为存在着的本质相统一的意识,不过,这种统一不是一种直接看到了的现实的统一,毋宁说,这种崇拜只是一种继续不断永无止境的创造'统一的'过程,它所追求的目标是在当前现实中不能完全达到的。当然,对于'崇拜上帝的'社团来说,这个目标是达到了的,因为这样的社团乃是普遍的自我意识;但对于个别的自我意识来说,纯粹思维的王国必然始终是它的现实的一个彼岸,或者更进一步说,既然这个彼岸由于永恒本质的外化而进入了现实,那么这个现实就是一种没被把握的感性的现实;但一个感性的现实永远是与另一感性的现实各不相干、彼此外在的,因而彼岸之成为彼岸,就只还获得了时间和空间上'无限'远离这一规定。——但是,概念,亦即精神对其自己本身所显现的现实,在信仰意识中,始终是内在的东西,它即是一切并且对一切发生作用,但自己并不显现出来。
'Ⅲ.纯粹识见的合理性'
相反,在纯粹识见中,概念则是唯一现实的东西;而信仰的这个第三方面,即,信仰之作为纯粹识见的对象这个方面,乃是在这里信仰出现于其中的一种独特的关系。——纯粹识见本身,也与信仰的情况一样,可以一方面就它自在自为的本身来考察,一方面就它与现实世界的关系来考察,如果现实世界还是以肯定的方式,或者说作为虚幻意识而呈现着的话,而另一方面,还可以就它与信仰的上述关系考察。
关于自在自为的纯粹识见,我们已经考察过了;正如信仰之是精神亦即本质的一种安静的纯粹意识那样,纯粹识见乃是这种本质的一种自我意识;它因此并不知道本质即是本质'实体',而是把本质认作一种绝对的自我'主体'。于是它就从事于扬弃一切不同于自我意识的独立自存的东西,不论是现实的东西或是自在存在的东西,一律予以扬弃,并使之成为概念。它不仅是具有自我意识的理性关于其自己即是一切真理的这一确定性;而且它知道它自己是这种确定性。
但是当纯粹识见的概念才刚一出现的时候,概念还是没有现实的。因此,关于这种概念的意识,还只表现为一种偶然的、个别的意识,而那对这种意识说来是本质的东西,还只表现为它要去求其实现的目的。它的意图才刚刚在于把纯粹识见变成为普遍的,即是说,把一切现实存在着的东西都变成为概念,并且变成为存在于一切自我意识中的同一个概念。意图是纯粹的,因为它以纯粹识见为内容;这种识见也同样是纯粹的,因为它的内容只是绝对概念,而绝对概念既不与一个对象相对立,也不在自己本身内有什么限制。没有限制的概念,直接包含着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一切对象性的东西都只意味着是自为存在、自我意识,另一个方面是自为存在、自我意识又意味着是一种普遍性的东西,也就是说,纯粹识见变成为一切自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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