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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为梅花醉如泥-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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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把已经被没收的钱物弄回,让那些客家人感到十分兴奋。在他们眼中,我太了不起了,简直就是他们的“保护神”。由于觉得有我做后台,那些客家人更加胆大妄为。没多久,他们又因抽鸦片烟而惹来了麻烦。这回不仅烟枪被没收,人也被带走了。按照香港的法律,如果你在同一地方放置有两杆烟枪,就相当于是开烟馆,会遭到法律的严厉追究;如果你在同一个地方只放置有一杆烟枪,那就属于私吸烟土,罪名并不大。这一回,他们被收走的烟枪虽然只有一杆,可是被带走的人有好几个,因此事情可大可小。听了他们讲述相关情况后,我决定去找荃湾区的扫毒组探长,我估计他会知道此事。20世纪60年代的香港警察系统,说难听一点,差不多就是香港的黑社会组织,华探长、黑道与洋警司互相勾结,警队的*超过任何一个机构。直至港督麦里浩于1974年设置廉政公署之后,香港的警务系统才逐步变得有个样子。客家人的上述案件发生时,廉政风暴已悄然兴起,那些探长们虽然还很有势力,但是他们已听到了某些风声。因为担心将来遭到追究,他们做起事情来已不像从前那么肆无忌惮。找到探长之后,我径直对他说:“我有个亲戚,并不是开烟馆的,只是在家中藏了一杆烟枪,你们怎么就把人家的东西没收了呢?而且还拉了好几个人。”
探长向我解释说:“王Sir,这件事嘛,真没您讲的那么简单。从表面上来看,他们的确是只藏了一杆烟枪,可他们不是一个人抽,而是一个人抽完了,另外一个人又接着抽。他们这是在钻法律的空子,实际上是聚众吸鸦片。王Sir,这件事情嘛,我看您就不要管了。”
听他这么说,我不好再说什么,便客气地向他告辞,说:“好啦,多谢探长让我了解了相关的情况!既然如此,那我只能说很抱歉打搅了您。我告辞了。”
我本以为这一回恐怕不能再替那些客家人解困了,想不到过了两天,就来了一大群乡亲,带着一大堆各式各样的礼物,包括整只的烧猪、烧鹅,还有香烟、洋酒,来向我道谢,说多亏了我这个“大救星”出面,才使事件获得了解决。警察局对案件不了了之,不仅归还了烟枪,把拘留的人也放了。看到我对总探长的访问收到了效果,我自然也很高兴。在这整个事件的过程中,我并没有觉得自己是在包庇犯罪、怂恿违法。我觉得我找总探长说情,是光明正大的,因为我在这么做的时候,并没有要收受他人钱财的动机。我只是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为我岳父的朋友做点“好事”。
就这样,我在邪路上渐行渐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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锒铛入狱(1)
正当我为自己的“神通广大”而暗暗得意的时候,我在人生之旅上“咚——”地重摔了一跤!这一跤摔得我鼻青脸肿,遍体鳞伤,躺在地上许久爬不起来。时至今日,其后遗症还未完全消除。
烟枪事件解决后,过了一段时间,又有一位自称是我岳父“老友”的客家老乡来找我,他一见到我,便焦急地说:“王Sir,无论如何,这件事您一定要帮帮我!”我问他是什么事,他说他是做布匹生意的,有一个人,拿走了他十几万港币的货物,却给他开了一张不能兑现的支票。事后去找了他好几次,他都在耍花样。“搞到现在,已经拿他没有什么办法,看来只有您出面才能解决了。”那位来人说。
我听了之后,沉吟了一会儿,说:“这件事比较难搞,让我看看怎么样办吧。”这一次,我犯了自己一生中最大的一个错误。在前几次事件中,我只是去找相关部门的人员询问,与他们沟通,希望他们能对事件有所通融。至于他们给不给我面子,那是他们的事。无论如何,他们不可能加害于我,因为他们没有必要这么做,而且我也没有什么把柄落在他们手里。这一次情况则完全不同:我决定不去请相关部门的人员帮忙解决问题,而是直接去找当事人,逼他还债。在去找这位赖账者之前,我想,我是法院的工作人员,不是警察,直接出面去找他,似乎师出无名。为了使自己的行动具有“合法性”,我去找了一位姓苏的警官——他是我的朋友——请他帮个忙。我说:“有个王八蛋,欠了我岳父的朋友的钱不还,可我不知道应该怎样才能逼他还。你老兄能不能出个面,与我联手追索一下?”那位苏警官听我介绍情况后,二话不说,就答应与我一起去“修理”那个赖账的家伙。
我们说干就干,马上按客家老乡所指示的地址,去找那个赖账者。我们很快就在目的地找到了要找的人。见到赖账者,我首先指着苏警官,向他介绍:“这位是警察局的苏帮办,我姓王。”那人瞄了我一眼,表情有些紧张,显得忐忑不安。他并没有进一步问我是何方神圣,也许他把我也当成了警察局的“便衣”。做完自我介绍后,我们便开门见山,向他说明了追讨欠款的来意。那人一听,慌了手脚,连忙赔笑说:“哎呀,这个事情嘛,误会误会,我并不是有意赖账。”接着他便解释了一番他为何在收到了货物之后拖到如今仍不付款的原因。我们听后,木无表情地说:“你不要再跟我们耍花招,限你在一周之内把该还的钱还了!听清楚了,欠多少就还多少,否则后果自负!”说完,我们头也不回,便扬长而去。“一定还,一定还!”那人追着我们的屁股,连声说。
过了几天,他打电话给我说:“钱已经准备好了,我是把他们交给布场的老板呢,还是交给你们呢?”我说:“你还是交给我们吧,我们收到后会替你把它转交给其主人。”他便约我们于次日晚上在某街的一个酒吧见面。第二天晚上,我便叫苏警官一起去收钱。那个酒吧地方比较大,但光线很暗,颇适合于人们谈话闲聊。在进入酒吧前,我见到两个我认识的警官站在外面,便对他们点了点头,之后就走进去了。没多久,那个欠债者提着一个手袋也走了进来。见到我们,他蛮客气地说:“我前面未能按时付款给供货方,还要麻烦二位劳心费力来追讨,真是不好意思,真是不好意思!”说完,他把手袋摆在桌面上说:“钱在这里,现在请你们两位数一数。”苏警官接过袋子,认真地数了一次钱的数目。他正想把钱装回袋子里面,突然,从光线幽暗的四方冲过来好几位警察!还没有等我们反应过来,苏警官的双手已经被手铐锁住,我也被他们控制了。他们的领头对我们喝道:“我们是警察局反贪污部的!”(那时还没有廉政公署)然后对苏警官说:“现在请你跟我们到警察局协助调查。你有权保持缄默,但你们所说的一切,将会成为庭审的证供。”由于当时钱在苏警官手里,因此他当即就被当做疑犯铐住;我因为只是陪坐在一旁,钱并不在我手里,所以他们没有铐我,只是客气地对我说:“请你也随我们到警察局走一趟。”于是我们二人便都被押上了他们的车。 电子书 分享网站
锒铛入狱(2)
经过调查,我也被落案审讯。在录口供时,那两位我曾在酒吧门口遇到的警官曾悄悄对我说:“你怎么搞的?明明见到我们守在那里,还进去做这事!”我理直气壮地说:“看见你们又怎么样,我并没有觉得自己是在犯罪呀。”那两位警员无奈地摇摇头,说:“事情到了这一步,你还不醒悟,没有办法,现在我们只能按正常程式将你羁押了。”当晚,我已不能回家,被关在拘留所。这个拘留所很像平常人家的后院,有一扇很大的铁门,门内有几间又黑又小的羁押间,被羁押者吃饭、洗漱、大小便,全在里面。在这个条件恶劣的拘留所里,我度过了自己人生中第一个被羁押的夜晚。这个夜晚似乎特别黑,特别静,也特别长……我躺在拘留所的羁押间里,辗转反侧,彻夜未眠。过去的生活,像电影般一幕一幕地浮现在眼前。我做梦也想不到,我,昨天还是威风八面的翻译主任,今天竟成为了一名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原来人在很得意的时候,也会一下子从天上掉到深渊,生活的落差真是太大了!这个事实让我无法接受,可我又不能不接受。我焦虑地思量着,为什么自己会落到这个田地——是警方出了差错,还是我真的犯了法?拘留所这种地方,从前我别说进来,就是在外面瞥一眼的兴趣都没有,可是今晚我却真真实实地住进了里头!长夜漫漫,漫漫长夜。我不敢想很多,可是又忍不住要想很多。心里只是侥幸地希冀事情不至于太大。
▲在拘留所,我度过了自己人生中第一个被羁押的夜晚。这个夜晚似乎特别黑,特别静,也特别长……
第二天一大早,一个熟悉的声音传了过来,原来是荃湾法院的一位法官来看望我。这位法官对我说:“事情到了这一步,你就不要想太多了,我们会尽力帮你。”我听后很感动,心想,他这么一个有地位的法官,能放下身段,在我将被庭审的时候来拘留所看我,跟我说这么一番话,实在是难得。以我当时的处境,很多人躲避都唯恐不及,甚至连我的哥哥、弟弟都没有来看我。平日我老爱帮人,在我最需要人帮的时候,却没有谁来帮我。我知道他是以朋友的身份而不是以法官的身份来看我的,要是以法官的身份,他肯定不会来,来了也不会与我这样说话。他身为法官,在我被羁押的时候来看我,不消说已违反了相关的纪律,若被人撞到,怕是会惹来麻烦的。正唯其如此,我对他就特别感激。在我落难的时候,有这么一位人士出现在我面前,开导我,安慰我,让我感到特别温暖。“患难见真情”,在你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出现在你面前的人,才是真正的朋友。我在人生的重要节点上,似乎总会有高人出现在我面前,这位法官就是其中的一个,尽管他对我的帮助只是精神层面的。
我刚被羁押的时候,最初并不认为自己有多大的事。我满以为自己在拘留所呆上四十八小时就会被释放出来。万万没有想到,在其后的审理中我和苏警官都被裁定有罪。定罪的主要根据是:我与苏警官身为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知法犯法,利用职权威逼事主,企图以恫吓的手段令事主相信,若不照我们的要求做,就会受到制裁。对检方的指控,我们很难否认,因为事主把我们当时与他的讲话偷偷录了音。法庭认定我们有罪,还有另外一个理由,那就是我们利用公务时间来办私事,假公济私。两罪并罚,我们各自获刑两年。
我被警方抓走之后,一直没有见过家里的亲人,但是我在听完法庭判决的时候,忽然发现母亲坐在旁听席上嚎啕大哭。那一刻,我整个心都碎了。我觉得自己很对不起母亲,心中充满了羞愧,连再看母亲一眼的勇气都没有。但母亲的到来使我深深地明白,不管我犯了多大的过错,母亲都是爱我的,因为我是她的儿子。
▲母亲的到来使我深深地明白,不管我犯了多大的过错,母亲都是爱我的,因为我是她的儿子。
事后想来,在这件事情上,我的确是有过失的,被判刑处罚是罪有应得。从更深一层分析,以我当时的张狂,走上违法犯罪一途是迟早的事。这次案子不发,下次也许会陷身于更大的案件。事物总是一分为二的,吃了这么一场官司,对于我来说并不全是坏事,至少能让我从张狂中清醒过来。
▲吃了这么一场官司,对于我来说并不全是坏事,至少能让我从张狂中清醒过来。
芝麻湾监狱(1)
1973年1月,庭审结束后,我和苏警官双双被关进监狱服刑。
服刑之初,我被关押在域多利监狱。当时这是一个安置初被判刑的犯人的过度性羁留所。一般的犯人,通常先到那里关一段日子,然后才安排到赤柱监狱、芝麻湾监狱或别的监狱。在域多利监狱,日子倒不是很难挨。由于我犯的事不大,而且正在上诉请求减刑,那里的管教人员对我还比较有礼貌,并没有特别为难我,给我指派的多是一些不怎么吃力的工作,例如给其他犯人打手指模之类。
如果我一直在域多利监狱呆下去,想必坐牢的经历不会给我留下那么深的印象。但是在我上诉失败后,狱方就接到了上头的指示,说是所有的犯人都不能留在这里服刑。这样,我便从域多利监狱被押解到芝麻湾监狱。进了这个监狱之后,我的苦日子便真的临头了。
来到芝麻湾监狱,狱方把我安置进了一间牢房。牢房里面很昏暗,住着十来个囚犯。他们看见我进来,也不与我打招呼,一个个用冷冰冰的眼神盯着我。待狱警走了之后,我正想与他们套近乎,想不到一个彪形大汉挨到我身边,“咚”地就给了我一拳!他的拳头狠狠地打在了我的胸前,让我猝不及防,差点瘫倒在地。还没有等我定过神来,别的囚犯也挨了过来,纷纷对我拳脚相加。原来在监牢里,老犯集体“教训”刚进来的新犯,是个惯例,他们把这称为“送见面礼”。他们一群人把我从这边推到那边,又从那边推到这边,拳头像雨点般落在我的身上,痛得我哇哇直叫。“不准叫,否则就把你收拾了!”他们打人,怕狱警听到,还不让我吱声。在打我的人当中,有一个是我在域多利监狱的点头之交,他也打了我两拳,但只是做做样子,打得并不痛;而另外一个在域多利监狱曾向我要香烟而遭到拒绝的囚犯,对我下手就很狠——顺便说一下,在监狱里,香烟是最有价值的东西。犯人被关在里边,生活很无聊单调,便常常借香烟来排解心中的郁闷,越吸越凶,越凶越离不开它——这一次,我就因为这件事而受到了这个家伙的剧烈报复,他打我真是动了真格,先是打了我后背好几拳,又用肘狠狠撞击我的两肋,痛得我满地打滚。事后狱医发现,我的整个胸部都瘀紫了。这时,旁边有几个人看到他下手太重,怕打出人命,过来制止了他的进一步攻击。因怕我有生命危险,他们又将我从地上抬到了床上,让我躺着,还有人弄来了云南白药,伴水喂我吃下。就这样,我在经历了一番暴风骤雨般的折磨之后,迷迷糊糊地躺在硬梆梆的床板上,度过了入芝麻湾监狱后的第一个夜晚。
第二天起床,狱警进来察看牢房,看见我这副模样,便知道发生了什么情况,于是叫人把我扶到办公室,问我是怎么回事,我说让那些老犯打了一顿。他便问:“你能不能指认是谁打的?”
我说:“可以。见到他们,我一定能认出是谁。”
“那好,我明天就安排时间让你来指认。”那狱警说。
当天,他将我从那间大牢房里调出来,关到一个单独的小隔离间内。这种小隔离间相当于监狱里的禁闭室,被戏称为“水饭房”,因为人一旦被关在那里,每天就只有喝开水与吃白饭的份。本来,一般囚犯是很怕被关进“水饭房”的,因为蹲在那里,不仅没有菜吃,而且没有人与你说话,但我却求之不得。被关在这种地方,除了比较寂寞之外,对于我并没有什么不好。由于我不是因为违反监狱的纪律而被关进这种地方的,因此我的伙食与其他囚犯并没有什么区别。当天晚上,在饭堂吃饭的时候,一名囚犯悄悄坐到我旁边,趁着狱警不注意,恶狠狠地对我说:“我劝你识相点,明天最好不要认人,否则小命不保!”我本来是打算把那些打我很凶的人都指认出来的,现在经他这么一说,便犹豫了起来。当晚躺在床上,细细盘算思量,是认还是不认。若是不认,那帮恶家伙就可以逍遥法外;若是认,监狱里什么事情不可以发生?掂量了半天,我决定装聋做哑。第二天,狱警领我去认人,我装模做样地看来看去,却谁都不敢指认。我对狱警们说:“牢里很黑,我当时真的看不清楚他们的模样。”狱警说:“既然你认不出来,那我们就不能保证你的安全了。那你还是依旧住在隔离间吧。”我一听,正中下怀。就这样,我在隔离间里住了老长一段时间,直到自己也成为了狱中的“老犯”。
芝麻湾监狱(2)
芝麻湾监狱是一个以劳动来教化囚徒的监狱,任何一位犯人进了这里,都概无例外地要干体力活。根据狱方的安排,有犯人在厨房做饭,有的在车间做木工,有的在洗衣间洗衣服……上述这类工作,在犯人眼中都是“轻活”。最苦最劳累的工作,是在野外做苦工,例如搬石挑土。算我倒霉,在这里,我获得的就是这种“待遇”。狱方大概觉得我这种人也不是什么善类,在牢房里挨了人打却不敢指认,瞎折腾警方,应予以惩罚。当监狱的督导员告诉我狱方对我的工作安排时,我对他说:“报告!这活我干不了,我患有哮喘病。”他说有哮喘又怎么样,死得了人吗?不由分说,就把我赶进了做苦工的队伍。
就这样,每天我都要走好远一段山路,来到一个石矿,将石头一块一块地装满竹篮,然后背下山。每天都是早上六点钟起来,吃过早餐之后就匆匆上矿,要干到下午五点钟才能收工。才干了几天,我的身体就支持不住了,不仅挨打的伤处隐隐作痛,而且哮喘病也真的发作了。但是狱方不管这一切,依旧要我干这份工作。不仅如此,在出工和回营时,还经常有人欺负我。我走在路上,总是有人无端突击我,不是用竹竿抽我的屁股,便是用小石块砸我的头。疼得我跳起来,可是转回头看却不知道是谁干的。过了一会儿,当你放松了警惕时,“啪”地一声,攻击又来了。而面对这种攻击,监狱的督导员总是装作没有看见。我感到很绝望,有一天,在收工回营的时候,走到荒山的一条小路边,下面是一条山涧,心里曾想,假若我从这个地方跳下去,摔伤了,明天岂不是就不用干苦活了?这个时候,我真有跳下去的冲动。可是,山涧实在太深,跳下去,很有可能不仅仅是受伤的问题,弄不好要摔死,最终我还是没有胆量往下跳。
我在石矿干了一段时间之后,眼见差不多要瘫掉了,狱方看见我实在不行了,才中止了对我的“惩戒处罚”,让我到图书室管理图书。在监狱里,这绝对是一份好差使!我一个人呆在那里,每天只需将读者放乱了的图书资料重新归类安放,将破烂的封面或内页用胶水修补好,工作就算完成了。在没有人来要我服务的时候,我还可以自由自在地读书,这真是让人感到很快意!在被安排到图书室工作之后,我便觉得可以在监狱里熬下去了。
人一旦成为囚犯之后,对所谓的“人格尊严”往往会变得满不在乎。我在图书室,看见有监狱的管理人员喝剩了的奶茶、咖啡,便笑嘻嘻地问:“呵呵,你们不喝了吗?那我就把它喝掉了。”说完,端起来一饮而尽。对别人吃过的东西,自己接着吃,我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更不管卫生不卫生。我觉得这些剩羹残肴味道十分好,食用它们时所获得的那种大快朵颐的感觉,远远超过入狱前在豪华的宴席上享用大鱼大肉。
▲人一旦成为囚犯之后,对所谓的“人格尊严”往往会变得满不在乎。
▲剩羹残肴味道十分好,食用它们时所获得的那种大快朵颐的感觉,远远超过入狱前在豪华宴席上享用大鱼大肉。
在服刑期间,我认识了一个“牢友”。他犯案,说来也冤枉。他原本是一位有钱的商人,平时住的是大宅,开的是名车。有一天晚上,他的弟弟半夜三更来敲他的门,慌慌张张地说有一小袋东西要暂时寄放在这里,还没有等他问清楚袋子里头装的是什么,他弟弟就急急忙忙地走了。他正在纳闷,一大群警员突然包围了他的家,并入屋搜查。过了一会儿,那袋东西便被搜出来了。警察当着他的面打开一看,好家伙,是一袋晶莹闪亮的钻石!——这位牢友这才明白,原来他弟弟打劫了珠宝店!后来法庭以抢劫罪判了他弟弟七年徒刑,而以窝藏罪判了他四年半徒刑。“不过才十来分钟的时间,我便由一位体面的商人成为了阶下囚。”这位牢友曾苦笑着对我说。也许是由于原来大家都是“有身份”的人的缘故,我们在监狱里相处得比较投契。他可以说是我在服刑期间所交的少数几个朋友之一。
在我服刑期间,曾有太平绅士来监狱视察。因为我懂英文,所以可以直接与他们对话。他们向我询问监狱的情况,我只是往好里讲,并不敢向他们反映狱中的真实情形。我知道自己什么可以讲,什么不可以讲。讲了不该讲的事情,小命都有可能保不住。
在香港服刑,一个礼拜家人可以来监狱探视犯人一次。我在坐牢期间,差不多每个礼拜都可以见到家人。来探视我最多的是母亲,妻子瑞芬有时也会来。从九龙到芝麻湾监狱,要坐一个小时左右的船。探完我后,她们还得同样花费一个小时回香港,因此是很折腾的。每次她们都会给我带来一些食品和生活用品,见到我,问长问短,了解我在牢里的情况。我父亲从来没有来探望过我,当时他身体不好,对此我可以理解。我的哥哥们从来没有谁来探望过我,我想他们都有自己的事情,觉得犯不着为一个不成器的兄弟操心吧。其实我也不希望他们来,因为他们并不是我想见的人。他们来了,不仅会让我觉得尴尬,还会占掉我所想见到的人的探视时间。
就这样,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了,我离出狱的日子越来越近了。根据英国的法律,若犯人在服刑期间行为良好,最多可以获得三分之一的减刑,由于我在图书室工作很勤奋,狱方逐渐改变了我刚进来时留给他们的不好印象。结果我被减刑半年,在服刑一年半之后——于1974年7月,我告别了铁窗生活,离开监狱,重新获得了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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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活(1)
我最初入读的小学是九龙塘小学,因为学业差,只好转学,入读一家私立学校,叫明新小学。它离我们在漆咸道南的那个家不远,就在天文台道附近,现在已经不存在了。与我的哥哥姐姐们不同,我似乎天生就不是读书的料,在上小学阶段,除了英文一科之外,其他各科的学习成绩都不理想,有一回数学科甚至考了个鸭蛋。也许是断定我在读书方面是不可能有什么出息的,每当母亲为凑齐全部孩子的学费而犯愁的时候,哥哥姐姐们便会众口一辞地向母亲建议:“让肥仔在家中呆着吧!”母亲并不想我辍学,但是她又的确没有能力筹足学费以让所有的孩子都上学,在这样的情况下,她便只好无奈地按全家人的“公决”来处置我。对家庭的“公决”我并没有什么异议,每次都欣然接受。“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嘛,在学习方面谁最可能有出息,谁就应该获得优先读书的机会。既然论读书在众兄弟姐妹中数我最差,那么把机会让给可能有出息的人,不是很公平吗?我乐意于在家里呆着,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认为每天坐在课堂不知所云地听老师讲课,那是一件很折磨人的事。那样打发日子,每每让我觉得度日如年,还不如在家中呆着痛快。
由于上述的缘故,我小学阶段的学业是断断续续地完成的。本来,辍学对于一个少年而言应该是一种不幸,但是它并没有给我带来什么苦恼,反倒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因为在哥哥姐姐们上学的时候,我可以自由自在地到处嬉戏,打球啦,钓鱼啦,逗宠物啦,放风筝啦,玩个不亦乐乎。直到我们兄弟姐妹当中性格最温和、学习也最好的五哥载宝放学了,我才需要拿起课本补习功课。根据母亲的安排,五哥很乐意也很有耐心地承担起了对我的辅导责任。由于他的尽责,虽然我常常辍学在家,但在学习进程方面并没有比同龄的孩子们落后多少。我虽然多次辍学,但在五哥的补习之下均可以做到不留级,这说明我虽然成绩不那么理想,但也并不像我的哥哥姐姐们所认为的那么笨。
要说明的是,尽管我曾数次辍学,但这并不是我少年时代生活的常态。一旦筹够了学费,母亲就会让我继续读书。她十分明白学校教育对于一个少年的意义,因此总是想方设法保证我也能像其他孩子一样享有在学校受教育的权利。
在中学阶段,我中一、中二在一家很没有名气的“野鸡学校”就读,从中三开始则转到了一家比较像样的私立中学就读,这家中学今天也同样不存在了。它位于九龙塘的牛津道,在有名的马力诺女书院附近,叫模范英文中学。私立学校收费通常都比公立学校贵,我们家并没有钱,可是我成绩不佳,便只好读收费贵的。那时的学制与现在的学制不同,不分初、高中,六年制小学毕业后就进中学,从中一读到中五毕业。中学毕业之后,在读书方面有本事的就读大学预科,或者直接读大学,没有本事的就出来工作。我是1959年开始读中学的,1964年毕业。
现在回想起来,中学时代似乎没有太多值得回忆的事情。那时候,我一个人平淡而自由地独自居住在平安大楼,每天上学、放学,到了周末则与同学打扑克牌,常常打得天昏地暗的,连饭都忘了吃。有时我也到赛马场去看赛马,常常把身上不多的几十元钱输个精光。我那时并没有什么远大的理想,对自己的未来也不曾有过设计。我想人与人是有差别的,虽然有许多职场上的成功人士在少年时代就树立了“雄心壮志”,但是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是如此,至少我自己就没有。当然,一般来说,后来的事业与从前的学业会有某种关联。
中小学生活(2)
▲虽然有许多职场上的成功人士在少年时代就树立了“雄心壮志”,但是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是如此,至少我自己就没有。
像读小学一样,我中学的各科成绩也不理想。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很笨,在有需要的时候,我也会把原本平平的学习搞出彩来。在读中三的时候,我们班中有一位女同学长得非常漂亮,我很想与她接触。为了能有资格与她交流学业上的问题,我有一段时间学习特别卖力,成绩居然差强人意。
不知道为什么,其他各科学习成绩平平的我,英文却相当出色,每次考试都是优秀。我的英文语感很强,在中学阶段,我就能大段大段地背诵莎士比亚的剧作。有一些片段,甚至能从头背到尾。在中学时代读过的莎翁原作中,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恺撒大帝》(Julius Ceasar)。《恺撒大帝》是一出英雄悲剧,说的是古罗马共和国末期的*者恺撒遇刺前后的故事。剧中对政治阴谋和舆论操纵的深刻描写,活脱脱就是为现实而作的*寓言,暗讽极为有力。剧中写道,曾与庞培、克拉苏结成三头同盟共同统治罗马共和国的恺撒,后来获得了巨大的权力。他集执政官、*官等角色于一身,成为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军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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