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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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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简·爱是个孤女,出生于一个穷牧师家庭。父母由于染上伤寒,在一个月之中相继去世。幼小的简寄养在舅父母家里。舅父里德先生去世后,简过了10年受尽歧视和虐待的生活。一次,由于反抗表哥的殴打,简被关进了红房子。肉体上的痛苦和心灵上的屈辱和恐惧,使她大病了一场。
  舅母把她视作眼中钉,并把她和自己的孩子隔离开来,从此,她与舅母的对抗更加公开和坚决了。以后,简被送进了罗沃德孤儿院。
  孤儿院教规严厉,生活艰苦,院长是个冷酷的伪君子。简在孤儿院继续受到精神和肉体上的摧残。由于恶劣的生活条件,孤儿院经常有孩子病死。简毕业后留校任教两年,这时,她的好友海伦患肺病去世。简厌倦了孤儿院里的生活,登广告谋求家庭教师的职业。
  桑恩费尔德庄园的女管家聘用了她。庄园的男主人罗契斯特经常在外旅行,偌大的宅第只有一个不到10岁的女孩阿戴列·瓦朗,罗契斯特是她的保护人,她就是简的学生。
  一天黄昏,简外出散步,邂逅刚从国外归来的主人,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以后她发现她的主人是个性格忧郁、喜怒无常的人,对她的态度时好时坏。整幢房子沉郁空旷,有时还会听到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奇怪笑声。
  一天,简在睡梦中被这种笑声惊醒,发现罗契斯待的房间着了火,简叫醒他并帮助他扑灭了火。
  罗契斯特回来后经常举行家宴。在一次家宴上向一位名叫布兰契的漂亮小姐大献殷勤,简被召进客厅,却受到布兰契母女的冷遇,她忍受屈辱,离开客厅。此时,她已经爱上了罗契斯特。其实罗契斯特也已爱上简,他只是想试探简对自己的爱情。当他向简求婚时,简答应了他。
  婚礼前夜,简在朦胧中看到一个面目可憎的女人在镜前披戴她的婚纱。
  第二天,当婚礼在教堂悄然进行时,突然有人出证:罗契斯特先生15年前已经结婚。他的妻子原来就是那个被关在三楼密室里的疯女人。法律阻碍了他们的爱情,使两人陷入深深的痛苦之中。在一个凄风苦雨之夜,简离开了罗契斯特。在寻找新的生活出路的途中,简风餐露宿,沿途乞讨,历尽唇难,最后在泽地房被牧师圣·约翰收留,并在当地一所小学校任教。
  不久,简得知叔父去世并给她留下一笔遗产,同时还发现圣·约翰是她的表兄,简决定将财产平分。圣·约翰是个狂热的教徒,打算去印度传教。他请求简嫁给他并和他同去印度。简拒绝了他,决定回到罗契斯特身边。
  她回到桑恩费尔德庄园,那座宅子已成废墟,疯女人放火后坠楼身亡,罗契斯特也受伤致残。简找到他并和他结了婚,得到了自己理想的幸福生活。
《简·爱》作品赏析
  这是一部以爱情为主题的小说。主人公简·爱是一个心地纯洁、善于思考的女性,她生活在社会底层,受尽磨难。她的生活遭遇令人同情,但她那倔强的性格和勇于追求平等幸福的精神更为人们所赞赏。
  在里德太太家,10岁的简面对舅母、表兄妹的歧视和虐待,己经表现出强烈的反抗精神。当她的表兄殴打她时,她勇于回击;当舅母嚷着叫自己的孩子远离她时,她高喊“他们不配和我在一起”;当她被囚禁在空房中时,想到自己所受到的虐待,从内心发出了“不公正”的呐喊。在孤儿院,简的反抗性格更为鲜明,这和她的朋友海伦·朋斯忍耐顺从的性格形成了明显的对比。海伦·朋斯虽遭迫害却信奉“爱你的仇人”,在宗教的麻痹下没有仇恨,只有逆来顺受。而简对冷酷的校长和摧残她们的教师深恶痛绝。她对海伦说:“假如她用那根条子打我,我要从她手里把它夺过来,并且当面折断它。”充分表露了她不甘屈辱和不向命运妥协的倔强性格。
  小说主要描写了简·爱与罗契斯特的爱情。简·爱的爱情观更加深化了她的个性。她认为爱情应该建立在精神平等的基础上,而不应取决于社会地位、财富和外貌,只有男女双方彼此真正相爱,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在追求个人幸福时,简·爱表现出异乎寻常的纯真、朴实的思想感情和一往无前的勇气。她并没有因为自己的仆人地位而放弃对幸福的追求,她的爱情是纯洁高尚的,她对罗契斯特的财富不屑一顾,她之所以钟情于他,就是因为他能平等待人,把她视作朋友,与她坦诚相见。对罗契斯特说来,简·爱犹如一股清新的风,使他精神为之一振。罗契斯特过去看惯了上层社会的冷酷虚伪,简·爱的纯朴、善良和独立的个性重新唤起他对生活的追求和向往。因而他能真诚地在简面前表达他善良的愿望和改过的决心。
  简·爱同情罗契斯特的不幸命运,认为他的错误是客观环境造成的。尽管他其貌不扬,后来又破产成了残废,但她看到的是他内心的美和令人同情的不幸命运,所以最终与他结婚。小说通过罗契斯特两次截然不同的爱情经历云:“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中庸》指出:“好,批判了以金钱为基础的婚姻和爱情观,并始终把简·爱和罗契斯特之间的爱情描写为思想、才能、品质与精神上的完全默契。
  简·爱是个不甘忍受社会压迫、勇于追求个人幸福的女性。无论是她的贫困低下的社会地位,或是她那漂泊无依的生活遭遇,都是当时英国下层人民生活的真实写照。作者能够把一个来自社会下层的觉醒中的新女性摆到小说的主人公地位,并对主人公为反抗压迫和社会偏见、力争取独立的人格和尊严、为追求幸福生活所作的顽强斗争加以热情歌颂,这在当时的文学作品中是难能可贵的。
  《简·爱》是一部具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的现实主义小说。整部作品以自叙形式写成。大量运用心理描写是小说的一大特色。全书构思精巧,情节波澜起伏,给读者制造出一种阴森恐怖的气氛,而又不脱离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的背景。作者还以行情的笔法描写了主人公之间的真挚爱情和自然风景,感晴色彩丰富而强烈。这部优美、动人并带有神秘色彩的小说,至今仍保持着它独特的艺术魅力。
                           (魏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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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那天,出去散步是不可能了。其实,早上我们还在光秃秃的灌木林中溜达了一个小时,但从午饭时起(无客造访时,里德太太很早就用午饭)便刮起了冬日凛冽的寒风,随后阴云密布,大雨滂沱,室外的活动也就只能作罢了。
  我倒是求之不得。我向来不喜欢远距离散步,尤其在冷飕飕的下午。试想,阴冷的薄暮时分回得家来,手脚都冻僵了,还要受到保姆贝茵的数落,又自觉体格不如伊丽莎、约翰和乔治亚娜,心里既难过又惭愧,那情形委实可怕。
  此时此刻,刚才提到的伊丽莎、约翰和乔治亚娜都在客厅里,簇拥着他们的妈妈。她则斜倚在炉边的沙发上,身旁坐着自己的小宝贝们(眼下既未争吵也未哭叫),一副安享天伦之乐的神态。而我呢,她恩准我不必同他们坐在一起了,说是她很遗憾,不得不让我独个儿在一旁呆着。要是没有亲耳从贝茜那儿听到,并且亲眼看到,我确实在尽力养成一种比较单纯随和的习性,活泼可爱的举止,也就是更开朗、更率直、更自然些,那她当真不让我享受那些只配给予快乐知足的孩子们的特权了。
  “贝茵说我干了什么啦?”我问。
  “简,我不喜欢吹毛求疵或者刨根究底的人,更何况小孩子家这么跟大人顶嘴实在让人讨厌。找个地方去坐着,不会和气说话就别张嘴。”
  客厅的隔壁是一间小小的餐室,我溜了进去。里面有一个书架。不一会儿,我从上面拿下一本书来,特意挑插图多的,爬上窗台,缩起双脚,像土耳其人那样盘腿坐下,将红色的波纹窗帘几乎完全拉拢,把自己加倍隐蔽了起来。
  在我右侧,绯红色窗幔的皱褶档住了我的视线;左侧,明亮的玻璃窗庇护着我,使我既免受十一月阴沉天气的侵害,又不与外面的世界隔绝,在翻书的间隙,我抬头细看冬日下午的景色。只见远方白茫茫一片云雾,近处湿漉漉一块草地和受风雨袭击的灌木。一阵持久而凄厉的狂风,驱赶着如注的暴雨,横空归过。
  我重又低头看书,那是本比尤伊克的《英国鸟类史》。文字部份我一般不感兴趣,但有几页导言,虽说我是孩子,却不愿当作空页随手翻过。内中写到了海鸟生息之地;写到了只有海鸟栖居的“孤零零的岩石和海岬”;写到了自南端林纳斯尼斯,或纳斯,至北角都遍布小岛的挪威海岸:
  那里,北冰洋掀起的巨大漩涡,咆哮在极地光秃凄凉约小岛四周。而大西洋的汹涌波涛,泻入了狂暴的赫布里底群岛。
  还有些地方我也不能看都不看,一翻而过,那就是书中提到的拉普兰、西伯利亚、斯匹次卑尔根群岛、新地岛、冰岛和格陵兰荒凉的海岸。“广袤无垠的北极地带和那些阴凄凄的不毛之地,宛若冰雪的储存库。千万个寒冬所积聚成的坚冰,像阿尔卑斯山的层层高峰,光滑晶莹,包围着地极,把与日俱增的严寒汇集于一处。”我对这些死白色的地域,已有一定之见,但一时难以捉摸,仿佛孩子们某些似懂非懂的念头,朦朦胧胧浮现在脑际,却出奇地生动,导言中的这几页文字,与后面的插图相配,使兀立于大海波涛中的孤岩,搁浅在荒凉海岸上的破船,以及透过云带俯视着沉船的幽幽月光,更加含义隽永了。
  我说不清一种什么样的情调弥漫在孤寂的墓地:刻有铭文的墓碑、一扇大门、两棵树、低低的地平线、破败的围墙。一弯初升的新月,表明时候正是黄昏。
  两艘轮船停泊在水波不兴的海面上,我以为它们是海上的鬼怪。
  魔鬼从身后按住窃贼的背包,那模样实在可怕,我赶紧翻了过去。
  一样可怕的是,那个头上长角的黑色怪物,独踞于岩石之上,远眺着一大群人围着绞架。
  每幅画都是一个故事、由于我理解力不足,欣赏水平有限,它们往往显得神秘莫测,但无不趣味盎然,就像某些冬夜,贝茜碰巧心情不错时讲述的故事一样。遇到这种时候,贝茵会把烫衣桌搬到保育室的壁炉旁边,让我们围着它坐好。她一面熨里德太太的网眼饰边,把睡帽的边沿烫出褶裥来,一面让我们迫不及待地倾听她一段段爱情和冒险故事,这些片段取自于古老的神话传说和更古老的歌谣,或者如我后来所发现,来自《帕美拉》和《莫兰伯爵亨利》。
  当时,我膝头摊着比尤伊克的书,心里乐滋滋的,至少是自得其乐,就怕别人来打扰。但打扰来得很快,餐室的门开了。
  “嘘!苦恼小姐!”约翰·里德叫唤着,随后又打住了,显然发觉房间里空无一人。
  “见鬼,上哪儿去了呀?”他接着说。“丽茜!乔琪!”(喊着他的姐妹)“琼不在这儿呐,告诉妈妈她窜到雨地里去了,这个坏畜牲!”
  “幸亏我拉好了窗帘,”我想。我真希望他发现不了我的藏身之地。约翰·里德自己是发现不了的,他眼睛不尖,头脑不灵。可惜伊丽莎从门外一探进头来,就说:
  “她在窗台上,准没错,杰克。”
  我立即走了出来,因为一想到要被这个杰克硬拖出去,身子便直打哆嗦。
  “什么事呀?”我问,既尴尬又不安。
  “该说,什么事呀,里德‘少爷?’”便是我得到的回答。“我要你到这里来,”他在扶手椅上坐下,打了个手势,示意我走过去站到他面前。
  约翰·里德是个十四岁的小学生,比我大四岁,因为我才十岁。论年龄,他长得又大又胖,但肤色灰暗,一付病态。脸盘阔,五官粗,四肢肥,手膨大。还喜欢暴饮暴食,落得个肝火很旺,目光迟钝,两颊松弛。这阵子,他本该呆在学校里,可是他妈把他领了回来,住上—、两个月,说是因为“身体虚弱”。但他老师迈尔斯先生却断言,要是家里少送些糕点糖果去,他会什么都很好的,做母亲的心里却讨厌这么刻薄的话,而倾向于一种更随和的想法,认为约翰是过于用功,或许还因为想家,才弄得那么面色蜡黄的。
  约翰对母亲和姐妹们没有多少感情,而对我则很厌恶。他欺侮我,虐待我,不是一周三两次,也不是一天一两回,而是经常如此。弄得我每根神经都怕他,他一走运,我身子骨上的每块肌肉都会收缩起来。有时我会被他吓得手足无措,因为面对他的恐吓和欺侮,我无处哭诉。佣人们不愿站在我一边去得罪他们的少爷,而里德太太则装聋作哑,儿子打我骂我,她熟视无睹,尽管他动不动当着她的面这样做,而背着她的时候不用说就更多了。
  我对约翰已惯于逆来顺受,因此便走到他椅子跟前。他费了大约三分钟,拼命向我伸出舌头,就差没有绷断舌根。我明白他会马上下手,一面担心挨打,一面凝视着这个就要动手的人那付令人厌恶的丑态。我不知道他看出了我的心思没有,反正他二话没说,猛然间狠命揍我。我一个踉跄,从他椅子前倒退了一两步才站稳身子。
  “这是对你的教训,谁叫你刚才那么无礼跟妈妈顶嘴,”他说,“谁叫你鬼鬼祟祟躲到窗帘后面,谁叫你两分钟之前眼光里露出那付鬼样子,你这耗子!”
  我已经习惯于约翰·里德的谩骂,从来不愿去理睬,一心只想着加何去忍受辱骂以后必然接踪而来的殴打。
  “你躲在窗帘后面干什么?”他问。
  “在看书。”
  “把书拿来。”
  我走回窗前把书取来。
  “你没有资格动我们的书。妈妈说的,你靠别人养活你,你没有钱,你爸爸什么也没留给你,你应当去讨饭,而不该同像我们这样体面人家的孩子一起过日子,不该同我们吃一样的饭,穿妈妈掏钱给买的衣服。现在我要教训你,让你知道翻我们书架的好处。这些书都是我的,连整座房子都是,要不过几年就归我了。滚,站到门边去,离镜子和窗子远些。”
  我照他的话做了,起初并不知道他的用意。但是他把书举起,拿稳当了,立起身来摆出要扔过来的架势时,我一声惊叫,本能地往旁边一闪,可是晚了、那本书己经扔过来,正好打中了我,我应声倒下,脑袋撞在门上,碰出了血来,疼痛难忍。我的恐惧心理已经越过了极限,被其他情感所代替。
  “你是个恶毒残暴的孩子!”我说。“你像个杀人犯——你是个奴隶监工——你像罗马皇帝!”
  我读过哥尔斯密的《罗马史》,时尼禄、卡利古拉等人物已有自己的看法,并暗暗作过类比,但决没有想到会如此大声地说出口来。
  “什么!什么!”他大叫大嚷。“那是她说的吗?伊丽莎、乔治亚娜,你们可听见她说了?我会不去告诉妈妈吗?不过我得先——”
  他向我直冲过来,我只觉得他抓住了我的头发和肩膀,他跟一个拼老命的家伙扭打在一起了。我发现他真是个暴君,是个杀人犯。我觉得一两滴血从头上顺着脖子淌下来,感到一阵热辣辣的剧痛。这些感觉一时占了上风,我不再畏惧,而发疯似地同他对打起来。我不太清楚自己的双手到底干了什么,只听得他骂我“耗子!耗子!”一面杀猪似地嚎叫着。他的帮手近在咫尺,伊丽莎和乔治亚娜早已跑出去讨救兵,里德太太上了楼梯,来到现场,后面跟随着贝茜和女佣艾博特。她们我们拉开了,我只听见她们说:
  “哎呀!哎呀!这么大的气出在约翰少爷身上:”
  “谁见过那么火冒三丈的!”
  随后里德太太补充说:
  “带她到红房子里去,关起来。”于是马上就有两双手按住了我,把我推上楼去。
第二章
  我一路反抗,在我,这还是破天荒第一次。于是大大加深了贝茜和艾博特小姐对我的恶感。我确实有点儿难以自制,或者如法国人所说,失常了。我意识到,因为一时的反抗,会不得不遭受古怪离奇的惩罚。于是,像其他造反的奴隶一样,我横下一条心,决计不顾一切了。
  “抓住她的胳膊,艾博特小姐,她像一只发了疯的猫。”
  “真丢脸!真丢脸!”这位女主人的侍女叫道,“多可怕的举动,爱小姐,居然打起小少爷来了,他是你恩人的儿子:你的小主人!”
  “主人,他怎么会是我主人,难道我是仆人不成?”
  “不,你连仆人都不如。你不干事,吃白食。喂,坐下来,好好想一想你有多坏。”
  这时候她们已把我拖进了里德太太所指的房间,推操到一条矮凳上,我不由自主地像弹簧一样跳起来,但立刻被两双手按住了。
  “要是你不安安稳稳坐着,我们可得绑住你了,”贝茜说,“艾博特小姐,把你的袜带借给我,我那付会被她一下子绷断的。”
  艾博特小姐转而从她粗壮的腿上,解下那条必不可少的带子。捆绑前的准备工作以及由此而额外蒙受的耻辱,略微消解了我的激动情绪。
  “别解啦,”我叫道,“我不动就是了。”
  作为保证,我让双手紧挨着凳子。
  “记住别动,”贝茜说,知道我确实已经平静下去,便松了手。随后她和艾博特小姐抱臂而立,沉着脸,满腹狐疑地瞪着我,不相信我的神经还是正常似的。
  “她以前从来没有这样过,”末了,贝茜转身对那位艾比盖尔说。
  “不过她生性如此,”对方回答,“我经常跟太太说起我对这孩子的看法,太太也同意。这小东西真狡猾,从来没见过像她这样年纪的小姑娘,有那么多鬼心眼的。”
  贝茜没有搭腔,但不一会便对我说:
  “小姐,你该明白,你受了里德太太的恩惠,是她养着你的。要是她把你赶走,你就得进贫民院了。”
  对她们这番活,我无话可说,因为听起来并不新鲜。我生活的最早记忆中就包含着类似的暗示,这些责备我赖别人过活的话,己成了意义含糊的老调,叫人痛苦,让人难受,但又不太好懂。艾博特小姐答话了:
  “你不能因为太太好心把你同里德小姐和少爷一块抚养大,就以为自己与他们平等了。他们将来会有很多很多钱,而你却一个子儿也不会有。你得学谦恭些,尽量顺着他们,这才是你的本份。”
  “我们同你说的全是为了你好,”贝茜补充道,口气倒并不严厉,“你做事要巴结些,学得乖一点,那样也许可以把这当个家住下去,要是你意气用事,粗暴无礼,我敢肯定,太太会把你撵走。”
  “另外,”艾博特小姐说,“上帝会惩罚她,也许会在她耍啤气时,把她处死,死后她能上哪儿呢,来,贝茜,咱们走吧,随她去。反正我是无论如何打动不了她啦。爱小姐,你独个儿呆着的时候,祈祷吧。要是你不忏悔,说不定有个坏家伙会从烟囱进来,把你带走。”
  她们走了,关了门,随手上了锁。
  红房子是间空余的卧房,难得有人在里面过夜。其实也许可以说,从来没有。除非盖茨黑德府上偶而拥进一大群客人时,才有必要动用全部房间。但府里的卧室,数它最宽敞、最堂皇了。—张红木床赫然立于房间正中,粗大的床柱上,罩着深红色锦缎帐幔,活像一个帐篷。两扇终日窗帘紧闭的大窗,半掩在清一色织物制成的流苏之中。地毯是红的,床脚边的桌子上铺着深红色的台布,墙呈柔和的黄褐色,略带粉红。大橱、梳妆台和椅子都是乌黑发亮的红木做的。床上高高地叠着褥垫和枕头,上面铺着雪白的马赛布床罩,在周围深色调陈设的映衬下,白得眩目。几乎同样显眼的是床头边一把铺着坐垫的大安乐椅,一样的白色,前面还放着一只脚凳,在我看来,它像一个苍白的宝座。
  房子里难得生火,所以很冷;因为远离保育室和厨房,所以很静;又因为谁都知道很少有人进去,所以显得庄严肃穆。只有女佣每逢星期六上这里来,把一周内静悄悄落在镜子上和家具上的灰尘抹去。还有里德太太本人,隔好久才来一次,查看大橱里某个秘密抽屉里的东西。这里存放着各类羊皮文件,她的首饰盒,以及她已故丈夫的肖像。上面提到的最后几句话,给红房子带来了一种神秘感,一种魔力,因而它虽然富丽堂皇,却显得分外凄清。
  里德先生死去已经九年了,他就是在这间房子里咽气的,他的遗体在这里让人瞻仰,他的棺材由殡葬工人从这里抬走。从此之后,这里便始终弥漫着一种阴森森的祭奠氛围,所以不常有人闯进来。
  里德先生死去已经九年了,他就是在这间房子里咽气的,他的遗体在这里让人瞻仰,他的棺材由殡葬工人从这里抬走。从此之后,这里便始终弥漫着一种阴森森的祭奠氛围,所以不常有人闯进来。
  贝茜和刻薄的艾博特小姐让我一动不动坐着的,是一条软垫矮凳,摆在靠近大理石壁炉的地方。我面前是高耸的床,我右面是黑漆漆的大橱,橱上柔和、斑驳的反光,使镶板的光泽摇曳变幻。我左面是关得严严实实的窗子,两扇窗子中间有一面大镜子,映照出床和房间的空旷和肃穆。我吃不准他们锁了门没有,等到敢于走动时,便起来看个究竟。哎呀,不错,比牢房锁得还紧呐。返回原地时,我必须经过大镜子跟前。我的目光被吸引住了,禁不住探究起镜中的世界来。在虚幻的映像中,一切都显得比现实中更冷落、更阴沉。那个陌生的小家伙瞅着我,白白的脸上和胳膊上都蒙上了斑驳的阴影,在—切都凝滞时,唯有那双明亮恐惧的眼睛在闪动,看上去真像是一个幽灵。我觉得她像那种半仙半人的小精灵,恰如贝茵在夜晚的故事中所描绘的那样,从沼泽地带山蕨丛生的荒谷中冒出来,现身于迟归的旅行者眼前。我回到丁我的矮凳上。
  这时候我相信起迷信来了,但并没有到了完全听凭摆布的程度,我依然热血沸腾,反叛的奴隶那种苦涩情绪依然激励着我。往事如潮、在我脑海中奔涌,如果我不加以遏制,我就不会对阴暗的现实屈服。
  约翰·里德的专横霸道、他姐妹的高傲冷漠、他母亲的厌恶、仆人们的偏心,像一口混沌的水井中黑色的沉淀物,一古脑儿泛起在我烦恼不安的心头。
  为什么我总是受苦,总是遭人白眼,总是让人告状,永远受到责备呢?为什么我永远不能讨人喜欢?为什么我尽力博取欢心,却依然无济于事呢?伊丽莎自私任性,却受到尊敬;乔治亚娜好使性子,心肠又毒,而且强词夺理目空一切,偏偏得到所有人的纵容。她的美貌,她红润的面颊,金色的卷发,使得她人见人爱,一俊便可遮百丑。至于约翰,没有人同他顶撞,更不用说教训他了,虽然他什么坏事都干:捻断鸽子的头颈,弄死小孔雀,放狗去咬羊,采摘温室中的葡萄,掐断暖房上等花木的嫩芽。有时还叫他母亲“老姑娘”,又因为她皮肤黝黑像他自己而破口大骂。他蛮横地与母亲作对,经常撕毁她的丝绸服装,而他却依然是“她的宝贝蛋”。而我不敢有丝毫闪失,干什么都全力以赴,人家还是骂我淘气鬼,讨厌坯,骂我阴丝丝,贼溜溜,从早上骂到下午,从下午骂到晚上。
  我因为挨了打、跌了交,头依然疼痛,依然流着血。约翰肆无忌惮地打我,却不受责备,而我不过为了免遭进一步无理殴打,反抗了一下,便成了众矢之的。
  “不公呵,不公!”我的理智呼喊着。在痛苦的刺激下我的理智变得早熟,化作了一种短暂的力量。决心也同样鼓动起来,激发我去采取某种奇怪的手段,来摆脱难以忍受的压迫,譬如逃跑,要是不能奏效,那就不吃不喝,活活饿死。
  那个阴沉的下午,我心里多么惶恐不安!我的整个脑袋如一团乱麻,我的整颗心在反抗:然而那场内心斗争又显得多么茫然,多么无知啊!我无法回答心底那永无休止的问题——为什么我要如此受苦。此刻,在相隔——我不说多少年以后,我看清楚了。
  我在盖茨黑德府上格格不入。在那里我跟谁都不像。同里德太太、她的孩子、她看中的家仆,都不融洽。他们不爱我,说实在我也一样不爱他们。他们没有必要热情对待一个与自已合不来的家伙,一个无论是个性、地位,还是嗜好都同他们泾渭分明的异己;一个既不能为他们效劳,也不能给他们增添欢乐的废物;一个对自己的境界心存不满而又蔑视他们想法的讨厌家伙。我明白,如果我是一个聪明开朗、漂亮顽皮、不好侍候的孩子,即使同样是寄人篱下,同样是无亲无故,里德太太也会对我的处境更加宽容忍让;她的孩子们也会对我亲切热情些;佣人们也不会一再把我当作保育室的替罪羊了。
  红房子里白昼将尽。时候已是四点过后,暗沉沉的下午正转为凄凉的黄昏。我听见雨点仍不停地敲打着楼梯的窗户,狂风在门厅后面的树丛中怒号。我渐渐地冷得像块石头,勇气也烟消云散。往常那种屈辱感,那种缺乏自信、孤独沮丧的情绪,浇灭了我将消未消的怒火,谁都说我坏,也许我确实如此吧。我不是一心谋划着让自己饿死吗?这当然是一种罪过。而且我该不该死呢?或者,盖茨黑德教堂圣坛底下的墓穴是个令人向往的归宿吗?听说里德先生就长眠在这样的墓穴里。这一念头重又勾起了我对他的回忆,而越往下细想,就越害怕起来。我已经不记得他了,只知道他是我舅父——我母亲的哥哥——他收养了我这个襁褓中的孤儿,而且在弥留之际,要里德太太答应,把我当作她自己的孩子来抚养。里德太太也许认为自己是信守诺言的。而我想就她本性而论,也确是实践了当初的许诺。可是她怎么能真心喜欢一个不属于她家的外姓、一个在丈夫死后同她已了却一切干系的人呢?她发现自己受这勉为其难的保证的约束,充当一个自己所无法喜爱的陌生孩子的母亲,眼睁睁看着一位不相投合的外人永远硬挤在自己的家人中间。对她来说,这想必是件最恼人的事情了。
  红房子里白昼将尽。时候已是四点过后,暗沉沉的下午正转为凄凉的黄昏。我听见雨点仍不停地敲打着楼梯的窗户,狂风在门厅后面的树丛中怒号。我渐渐地冷得像块石头,勇气也烟消云散。往常那种屈辱感,那种缺乏自信、孤独沮丧的情绪,浇灭了我将消未消的怒火,谁都说我坏,也许我确实如此吧。我不是一心谋划着让自己饿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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