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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手,回光返照的命运-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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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喜欢跟蓝姊做吗?”

“她懂很多。”

“那年纪更大的芬芬姊呢?跟她做舒服吗?”

“她很会照顾人。”

“冉姊呢?”

“她胖胖的很好抱。”

“最年轻的小巧呢?”

“什么都不太会,满可爱的。”

“你怎么谁都可以啊你?”

“挑什么啊我,你不是说你们个个都是我老板吗?哈哈哈。”

她问归问,也没真说什么。

其实我真怕跳跳叫我今晚再来找她,搞得好像要长长久久什么的,毕竟我总有一天真的会离开这个烂边境,到一个没有人认识我的地方,展开我的摇滚人生。

我相信,从一片空白重新开始的这三年来,我把人生活得这么奇形怪状,一定是为了让我的血液里充满真正的疯狂色彩,唱起摇滚才有精神,有底气,而不是那种只是假装叛逆的大吼大叫。

跳跳趴在我身上,脚还勾着我的腰,像一只无尾熊。

“你真的会讲那么多种语言啊?那我再教你一种,我的家乡话。”

“重点不是这个吧哈哈!”我看着她认真的表情,不禁哈哈大笑:“我跟你说了那么多这三年来我发生的事,你竟然只想教我说你的家乡话?哈哈哈!”

跳跳是柬埔寨人,她没有章法地教了我她的地道家乡话,说是要当作我们之间的暗语。还暗语咧?真的满好笑,因为我跟跳跳根本不是那种“拥有未来”的男女关系,不过我有点不好意思打扰她的一厢情愿,就跟着她学了一阵子。

那一阵子,这群脸上有疤的妓女过得挺好,两腿开开的收入差不多增加了两倍,可见以前的保护费收得有多不合理。这当然是多亏了她们的背后有我,一个暂时搁置摇滚梦的男人,还有我的两把枪……三把。

可若说是搁置我的梦想,也不全然如此。

我只是暂时分身乏术无法登台表演。事实上我买了一把吉他,费了一整天的时间将它漆成五颜六色,主要还是象征火焰的鲜红。我弹了几下……嗯,哈哈哈我好像不会弹吉他。这点倒是出乎我的意料,我还以为只要一拿起吉他,“前一世的我”就会自动接手,给“这一世的我”一个大大的惊喜。

结果没有。坦白说我是有一点小小的失望,不过既然我不会弹吉他,那也就趁这段时间好好学一下,说不定也算一种幸运吧。

不过话说回来,我也不一定真的要会弹吉他吧?只要我找到一个吉他手站在我背后狂弹就行了。身为主唱,我得全神贯注抓着麦克风嘶吼。嗯嗯就是这样。不过就算我不弹吉他,背着吉他也是身为一个主唱必要的帅。我想除了找时间开始学吉他之外,我也得多长一只眼睛,找找看有没有一个正在寻觅主唱的吉他搭档。

“跳跳,如果跟你上床的男人里,有正在找主唱的吉他手的话……”

“都说了几百遍了,知道啦!我会马上穿衣服冲出去告诉你!”

就是这么一回事。

日子一天天过去。

老实说我只有在一开始罩这群刀疤妓女的时候遇到一些麻烦,搞得我整天神经兮兮,有一段时间我刻意挑不同的妓女睡觉,就是不让别人知道我晚上待在哪里,睡觉的时候我把一把枪放在床底,另一把枪放在枕头下,睡得后脑勺都肿了。

但后来我勤快点确实干掉几个人之后,“拿双枪的火鱼哥”名号被枪声打响了,我反而过得挺轻松,这一带都知道脸上有疤的妓女都不能欺负,不然就得到医院动手术把屁股里的子弹挖出来。

我盘算,过些日子这些妓女的日子更稳定,就该是我偷偷离开的时候了,这里每一间酒吧都认得我,我是不可能厚颜无耻在这里展开我的摇滚人生了。

也许你觉得我很无情,但我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东西,这点我可以承认一百万次也无所谓。更重要的是,虽然我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我什么也不欠这些妓女。我们是公平交易。

如果有一方觉得占了便宜,肯定也不是我。

Chapter 9

这天,蓝姊带了两个女人来找我。

她说,她们有话要跟我说。

“我认识你们吗?”我把两只脚大剌剌架在桌子上,皱眉看着她们。

她们的脸上都有疤,但我见鬼了不认识。

瞧那新鲜热辣的疤,好像是最近的事?

我看了蓝姊一眼,蓝姊却只是在一旁抽烟,完全置身事外似的。

“火鱼哥,我叫阿桃。”第一个女人感觉很紧张。

嗯,阿桃。

“我叫阿晴。”第二个女人跟我说话时简直是毕恭毕敬。

嗯,阿晴。

“……嗯,所以找我有什么事?”我耸耸肩。

“我们两姊妹想投靠火鱼哥,但蓝姊说,要我们自己问你才算数。”阿晴看着我,手指将衣服边角抓得都皱了。

“投靠我?”我瞪大眼睛,又看了一次蓝姊。

这次换蓝姊耸肩了。

“我们知道规矩,所以自己先在脸上划了一刀,希望火鱼哥满意。”阿桃不断深呼吸:“不知道火鱼哥能不能收容我们?”

我弄懂了。见鬼了我被当成那么没有人性的家伙了。

她们两个女人,或者该说她们两个妓女,大概是不想再忍受别的皮条客高得离谱的抽成与保护费,她们听说脸上有刀疤的妓女群背后有一个不用钱只要睡的大笨蛋罩,所以就忍痛在自己脸上砍了一刀,眼巴巴想投靠过来?

真的是见鬼了见鬼了……现在该怎么办?

“神经病。”我瞪着蓝姊:“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你帮我处理。”

“可以保护她们的又不是我,要不要罩她们是你的决定,她们又不是我的姊妹。”蓝姊慵懒地看着我,吐了一口烟:“如果你不想,自己跟她们说。”

阿桃与阿晴泪眼汪汪地看着我,只差一点点就要跪下来了。

“神经病。你们都是神经病。”我站了起来,头也不回地走出那间烂店。

我踩着拖鞋走去跳跳那里吃晚饭,但蓝姊带着阿桃跟阿晴去跳跳家里找我。他妈的惺惺作态的蓝姊,根本就是一心一意当她们的出头鸟嘛,还装。

这一次阿桃跟阿晴二话不说就真的跪下来,抓着我的腿哭哭啼啼地说起她们为什么不得已跳进火坑的故事。见鬼了真的是,每一个做鸡的都有一个悲惨又可怜的故事,每一个悲惨故事都没有离奇之处,为家庭、为男人、为孩子、为家人治病、为了身无一技之长只好卖身度过余生,种种狗血理由,白痴才上当。

“不做鸡还可以做别的啊?何必一定要靠男人吃饭?”我忍不住反驳。

“我这辈子就是当鸡的命,我早就认了。”阿桃大哭。

“我都愿意在脸上划一刀了,火鱼哥你就收了我吧!”阿晴哭得连鼻涕都喷出来了,“我真的没有别的办法了,我得卖掉自己才能养活家人啊!”

“卖菜能赚,卖鸡蛋能赚,在酒吧擦桌子能赚,在巷尾洗盘子能赚,收玻璃瓶能赚,拿一张椅子坐在街上就可以帮观光客按脚抓背擦皮鞋,讲难听点,你就是跑单帮卖白粉当扒手也是一条活路,为什么一定要犯贱当鸡?”我越说越快,也越说越大声:“自己的命运自己闯,认命就输了好吗?”

阿桃跟阿晴继续哭,不晓得是心疼自己白白刮花了脸,还是无法反驳我的话。

倒是蓝姊将烟屁股踩在地上,低沉说道:“……我们都有自己的苦衷,就跟你在这里的原因一样。”终于露出原形了吧你。

“我只是暂时待在这里。”我真是嗤之以鼻。

正在炒菜煮饭的跳跳也哭了,哀求我别让这两个姊妹白白糟蹋了自己的容貌。

我不接话,这太扯了,这件事我坚决不理会到底。

什么叫这辈子非得当鸡的命,歪理,既然都有勇气把自己的脸划花了,却没想过用同样的力气闯出自己的命运?我说当妓女之所以是妓女,就是懒得用别的方法生存下去,两腿开开就想收钱——这种命运万万别赖到我头上。

不理会这里是跳跳的地盘,我自己把门关上。

“这次我真的觉得你很烂!没人性!”吃饭时,跳跳用力踢着我的脚。

“这跟我们当初谈好的不一样嘛!”我大口扒着饭,绝不妥协。

“你是怕你手底下有太多姊妹不好照顾是吧?你干脆就收几个小弟,自己弄一个帮派罩我们啊!大不了我们给你抽成养小弟嘛!”

“要搞帮派压榨你们自己,你们就自己搞去,发神经的事别累我。”

“小气!”

“随你们说。”我满不在乎地打开冰箱,自己拿了一瓶冰啤酒:“对了,我叫你帮我找吉他手的事有没有进展啊?真的没碰巧睡到吗?”

“我才懒得帮你问。”跳跳把头别过去,不理我了。

“这才是小气吧?”我失笑,搞不清状况啊你。

后来有好几天跳跳都不让我搞她,她说她月经来,叫我去睡别的姊妹。

我才不信。

那几天真是够闷的,平常极力讨好我的那些妓女虽然还是任我睡,但个个都像死鱼一样,一点都不敬业。我也没抗议,懒,反正她们也只是帮她们的新姊妹出气。

我没有态度,但那群姊妹们却认定了阿桃与阿晴,我真的快昏倒。这还只是开始。

从那一天起,断断续续都有别的地盘上的妓女在脸上划一刀,一把眼泪一把鼻涕跑过来想投靠我。我一个都没有答应,也一个都没睡,免得她们以为我骨子里是一个大好人,或误以为我们之间有什么讲好了的特殊约定或默契。

拜托,没有,我跟她们完全没有关系。

但说也奇怪,那之后还真的没有人敢动那些新加入的刀疤妓女,过去罩她们的那些帮派也没有去找她们的麻烦。我猜,那些傻到在自己脸上划刀的妓女某个程度也算是一种瑕疵品,那些帮派算是将那些刀疤妓女当作垃圾,无视了,不要了,所以也没认真跟她们计较吧?更可能的是,为了价格不好的瑕疵品跟我开战,未免也太不明智。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反正帮我伴奏的吉他手迟迟没有着落。

我想,差不多到了我该走的时候。

Chapter 10

我酝酿着要走,却没有一个确切的时间表。

一方面我个性本来就拖拖拉拉,二方面我每次一想到以后不能再研究跳跳讲话的模样,我就多少舍不得。不过我终究会克服这些我不想习惯的情绪,要知道,摇滚歌手千万不能习惯一成不变的安逸生活。

稍微麻烦的是,我知道如果我一走了之的话,过了一段时间道上听闻了,这些脸花花的妓女肯定又会被某个没人性的帮派给收进口袋,皮肉钱再度被大大压榨一番。

但那又如何?这种事本来就会一再发生。如果我迟迟为了这种事不走,这些自己刮花脸的笨妓女只会更多不会少,充其量我只是一个能干的打手,又不是开妓院的,发神经才在泰缅边境这种鬼地方长待……这里根本找不到我的吉他手。

最重要的是,我从一开始就把话讲得很清楚,谁也不能怪我薄情寡义。

但就是有一点点烦。想了很久,我决定在离开前多做一件很摇滚的事,当作是分手前的最后一炮。〖TXT小说下载:。。〗

我要做什么?

我想在一个晚上之内,把这镇上最大的五个帮派的老大一口气干掉。

保守估计……出于直觉判断,我大概只有三个小时的时间可以干掉五个帮派老大,如果超过三个小时,事情就会传开。事情一旦传开,所有帮派加强警戒,我就不可能有漂亮的机会宰掉整整五个老大。

我猜,这只是我猜,这五个突然失去老大的帮派互相猜忌、火并、内斗加外干,再加上外围帮派想趁机落井下石趁乱吞些利益,从开始直到结束至少需要一年以上的时间,这整整一年无人理会的时间都当作是我送给那些妓女有情有义的分手炮。

当然了,我不能让那些帮派知道是我干的。一旦那些杂碎知道是我干的,我一走,那些妓女就要遭殃,那可就不只有脸被打叉叉那么简单了。

在这之前我并不介意我把人干掉的时候有什么人看见,其实偶尔被看见也很好,把我厉害的手段传到江湖,在结果上可以让我在可预见的未来少杀点人。这次显然不能让我那么任性。

神不知鬼不觉干掉帮派老大很简单,但要做到不被怀疑就很困难,毕竟这一带的牛鬼蛇神都知道火鱼哥我酷爱双枪,特征明显,两把枪片刻不离身,好方便我第一时间把来找麻烦的王八蛋干掉。

要怎么干掉别人却不用双枪,我得花时间想个让人错乱的手法。

比起手法,更重要的是如果我想在三个小时之内干掉五个帮派老大,我会需要一份非常严谨的计划。

不得不说这是我最差劲的地方,我一向没什么计划,要我费心思调查那些老大出没的时间地点,我简直毫无头绪,若说到确切的方法,大概就只有像变态一样尾随跟踪了吧?要不然,我就得拜托那些妓女充当我见鬼了的眼线,但这可违反了我做这件事的本意。唉。

不过“军队”倒是栽赃的好灵感。

话说这一带的帮派很复杂,东南亚各国的黑道都在这里开了堂口,干尽许多见不得人的勾当,不过这里最强大的帮派其实是“军队”,也就是缅甸政府军军阀,在他们的默许下,山里一望无际的罂粟田才能成为所有黑道大赚钱的死亡黄金。同样的,在“军队”的绝对势力下,每一个帮派再怎么捣乱都有节制,那些混黑社会的再怎么疯,都没有疯到想跟坦克对干吧。我想我该找个方法嫁祸给军队。

我想了想,不管怎样,过几天我都得搭一趟火车到更远的城镇,找门路买几枚军用手榴弹,到时候在宰杀那些混混的时候搞点夸张的爆炸,这样可以把线索往更远的地方扔去,不会怀疑到我身上。如果可以弄到一两支更夸张的大枪就更有军队介入的戏剧效果了。

当我在心中大喊:“就这么决定!”时,我听见了有生以来最难听的歌声。

Chapter 11

这次真的是见鬼了。

那个人在大声唱歌,而且是站在台上拿着麦克风唱给整间酒吧的顾客听。

唱的曲目听起来是邓丽君的《月亮代表我的心》,但那是听起来,实际上那男人已经将的《月亮代表我的心》唱成另一种境界的歌曲。非常难听,有够难听,爆炸性的五音不全,如果邓丽君的亡魂听到一定会气到还阳自己唱。

然而那个穿着黑色西装戴黑色墨镜的男人,却好像完全没注意到全场顾客都在哈哈大笑,每个人都在嘲弄他那副自我陶醉的蠢样子。

不,我想他不是没有注意到,而是彻底不在乎。

我很佩服他那种不顾一切唱到底的勇气,我决定请那黑衣男喝一杯酒。

“不好意思,我不喝酒。”

那黑衣男戴着一副俗气的金边墨镜,用手指敲了敲桌子。

酒保给了他一杯牛奶。牛奶上面飘着一股淡淡蒸气……啧啧,还是杯热牛奶。

“来酒吧不喝酒,喝牛奶啊?”我失笑,更佩服他的随性。

“喝酒伤喉咙,这样就不能好好唱歌了。”那男人享受地喝着牛奶。

“的确是。”我真的快笑出来了,但礼貌地忍耐着。

“其实唱歌的秘诀,就在这里。”那男人正经八百地指着肚子。

“丹田是吧?”我肯定是笑了。

“没错,唱歌要用肚子,就是丹田,不要用喉咙,否则很容易唱到没声。”

“……非常棒的见解。”

我完全同意,但也真的哈哈大笑出来了。

这穿了一身黑色西装的男人真是太逗了,他完全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别人的批评与看法都是空气,真是太太太太太幸运了这个人,他一定很少烦恼。

于是接下来黑衣男喝的五杯热牛奶跟一盘烤鸡翅都是我请客,他为了表达谢意,不断传授我唱歌的几种不同方式的转音技巧。我猛点头,还随便问了他几个歌唱技巧上的问题。

为了示范,他还打算再度登台唱了一首邰正宵的《想你想得好孤寂》送给我。

“其实不必客气!”我吓到:“你用说的已经够清楚了。”

“哪里哪里,这是基本的礼貌啦哈哈哈哈。”黑衣男用手拍着麦克风,发出刺耳的嗡嗡声:“麦克风测试,麦克风测试,test test……接下来小弟为大家带来的这首歌,叫想你想得好孤寂,这首歌呢其实……”

在众人无视下,他自顾自解释,接下来这首歌最重要就是要表达出无尽苍凉的思念感,所以在拉高音的时候一定不能降key,扯破喉咙也要冲上去,才能把追不到妹的感情给带出来……你无法想象当他唱到最高点时,台下全都笑倒的那种分不清喜剧还是悲剧的极端气氛!

其实这真的很神奇,平常不管台上的驻唱歌手唱得多好多认真,台下的酒客都活在酒精跟情色的世界里,那些嗓音只是各种交易的背景布置,不值一哂,但这个黑衣男唱得之烂之糟糕之自我陶醉,却让所有人都不得不注意他。

起先大家只是嘲笑,结果黑衣男唱到最后大家全都因为精神崩溃而疯狂鼓掌,还群起大叫:“安可!安可!安可!”

于是盛情难却,黑衣男只好顺应大家要求又唱了伍佰的《被动》跟徐怀钰的《飞起来》才下台。

“今天真是太棒了。”我摸着笑痛了的肚子。

“一点也没错,这里的观众实在是太热情了,哈哈哈真想多待几天啊。”黑衣男笑着擦掉脸上的唇印,那都是几个陪酒妹在他下台后,对他一阵开玩笑式的狂吻献礼。

我送他到酒吧门口,这才发现外头下着倾盆大雨。

也好,我想邀他再进去喝几杯牛奶,聊聊他为什么一身西装跑来这个龙蛇杂处的鬼地方,或许是黑衣男的身上有一种很白痴的天然幽默感吧,萍水相逢,我就是有一种很想多跟他相处片刻的感觉。

“这雨还会下一阵子,再进去坐坐吧?”

“妹都走光了,还坐个屁啊。”

只见黑衣男看着门外的大雨,皱眉拿起手机讲了一串话。

不久后,有一个快递小弟穿着黑色雨衣跑过来,专程拿了一把黑色的雨伞给他。真是绝了,这小镇哪来的快递,至少我从没见过。

黑衣男撑起伞,大摇大摆走进雨中。

我没有问他的名字,毕竟我想要再遇到他是不可能了,何必装模作样。

没想到黑衣男却转过身,大声问我:“对了,你会弹吉他吗?”

我愣了一下。

“如果你会弹吉他,下次帮我伴奏吧哈哈哈哈!”他大笑。

我还是无法反应过来。

就这样,黑衣男的身影在大雨中渐渐消失。

Chapter 12

隔天一大早,我就默默搭上火车前往别的城镇准备我需要的家伙。

泰缅边界就有一个好处,“乱”。

法律的定义随时都在改变,强者负责制定法律,弱者则负责接受。

事实上也没有人真的在乎法律,大家只在意价格。

只要出得起,有耐心,再奇怪的东西也会为你标上价格。

我找了几个专门做游击队生意的军火商随意攀谈,把话带开,不到三天就让我找到专门做叛军游击队生意的军火贩子。

准备了不少钞票,我买了几颗手榴弹跟照明弹,还有两把军规的自动手枪。然后到山里实际试用了一天,以免实际要干的时候生了手。都是很好的货,没有哑弹。有点抱歉的是,为了不想走漏半点蛛丝马迹,最后我还是把那两个卖我东西的军火贩子偷偷宰了。这点是我不好。

你问我,我区区一个人,怎么有把握在泰缅边境搞那么惊人的帮派老大刺杀活动?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我就是觉得自己办得到……更有可能我打心底觉得就算办不到也无所谓吧。

不过命运就是这么好笑。

就在我准备偷偷回去干掉五个帮派老大的那天早上,我在火车站前公园椅上跷着二郎腿吃热粥,无意间看到压在屁股底下的报纸。那怵目惊心的头条照片吸引了我,见鬼了真的见鬼了——在我来的那个小镇里,所有脸上带着刀疤的妓女在一夜之间,通通都被杀掉了。

死光了。

我难以置信,这真的是太好笑。

我只不过出门几天,也没说我从此不回来,怎么平常我在罩的那群妓女就会遭殃?就算那些帮派看我碍眼想除掉我,怎么也不该动那些妓女吧?

正确的顺序应该是把我干掉、接着再把那堆妓女抢过去帮他们赚钱才对,毕竟,如果他们没打那群妓女的算盘,就没有跟我开战的理由。所以见鬼了现在是怎样?把那些两腿开开印钞票的妓女都杀了?这么做对谁有好处?

一份报纸不够,我买了当天所有不同家报纸研究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通常泰缅边境的帮派火并不太上新闻,妓女被杀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但那些一夜被杀光光的刀疤妓女尸体被扔在大街上,像死猪一样被乱堆成山,终于还是跃上了所有报纸社会版面的头条。

标题写着:“报复性屠杀?刀疤妓女堆尸如山!”“疑似报复,满街妓女惨遭屠宰!”“黑帮用尸体宣示地盘!”“帮派火并,妓女遭殃!”等等,内文还有提到不具名目击者的描述,大概就是一群又哭又叫的妓女被集中扔往大街,然后不明帮派用自动步枪朝她们身上一阵扫射,行刑一样。

至于确切的理由,目击者也摸不着头绪。

不管是什么理由,重点是,那些妓女全死了。

我不记得我在小镇罩的妓女到底有几个,毕竟后来自己胡乱加入的有一大堆,但我看报纸上那堆横七竖八的尸体,那数量……大概,或许,可能,几乎,差不多,就我认识的那群刀疤妓女全都在那堆尸体里头了吧?跳跳蓝姊小冰桃子任姨雪雪小笨蛋波娃大奶宝肥妹娃娃阿水阿贞阿银阿露还有一大堆女人一定全都在里头了吧?

“呼!”

我顿时觉得肩膀一阵轻松,不管她们是什么原因被杀,都跟我没有关系了。

只有活人的命运会不得不牵扯在一起。

死了,就什么都不算数了。

我乐得轻松,既然这样我就不必回到镇上偷偷摸摸把那些帮派老大给干掉。说真的,虽然我很有自信,但说不定我真的会失手死掉,毕竟我要动的可是一堆坏透了的地痞流氓啊!现在什么意外都不会发生了,超级棒无敌棒简直是顶呱呱!

可说也奇怪,我的眼泪却一直噗通噗通掉出来。

混账啊!我一定是很想念那把红色吉他。

那把象征着我的摇滚梦的红色吉他,很可能已经在混乱中被那群王八蛋毁掉了。

喂喂喂喂喂那可是我很宝贝的吉他啊,当初我那么认真帮它想造型,亲自帮它上了漆,还想象自己超会弹吉他地刷了它一整个下午。我的眼泪一直掉一直掉,见鬼了我从来没意识到我自己有那么喜欢那把吉他。

尽管异常痛苦,我并没有立刻去买一把新的漆成我最喜欢的火焰红。我知道那把吉他无法取代,太快用新代旧更是一种背叛。唯一能做的就是放任我自己一直流泪,我也只能一直流泪。

我没有回到小镇确认那把吉他究竟还在不在。

有一阵子,我甚至忘了那把吉他上的红色火焰是什么形状……

Chapter 13

江湖上没有永远的秘密。

一个月后,我才从江湖打听到了各路消息,拼凑整理出大致的“真相”。

就在我离开泰缅边境小镇的那天晚上,缅甸军政府一个权势很大的将军死了。

死于枪杀。

据说下手的刺客神不知鬼不觉摸进了戒备森严的军营,在大将军的腰际射了一枪,子弹贯破肝脏不说,那刺客还拖着半死不活的将军去找他当初旧情人的坟墓,让他哭哭啼啼死在她坟前,动机莫名其妙。

刺客神乎其技摸进军营也就算了,可他大剌剌移动将军中间的过程当然不会太顺利,有很多幸运没死的人看到了那个刺客的特征,其中几个惊魂未定的将军护卫说,那个刺客的脚步很轻,像猫一样,从头到尾手里就拿着两把枪。手枪。挡路的人全都闭上了眼睛。

两把枪……两把手枪……

缅甸军政府死了一个将军,放话出去要这个来路不明的刺客偿命,不计代价。

泰缅边境一带帮派听闻了刺客至为明显的特征,人人心中有谱,当时我又见鬼了碰巧出镇不在,根本就是证据确凿。

为了向军队邀功,帮派打算献上我的脑袋,索性将那些刀疤妓女通通集中抓起来,在大街上嚷着要我出面受死,否则这些刀疤妓女只好代替我挨枪。

我出面个屁?我根本就不在镇上。

那些帮派等了我一整个晚上,再不动手脸就丢大了,于是天一亮,答答答答答答答答,那些哭哭啼啼的妓女就被机枪一起击毙,大部分的尸体都被打到支离破碎。

说完。

这件事该怎么解决?

见鬼了哪有什么好解决的,当那个将军的肝脏挨子弹的时候,我还在快一百公里远的地方苦苦找门路买手榴弹咧!我根本与那些妓女的死无关!

就算那些妓女死前巴望着我去救她们,那也是她们一厢情愿。我是个什么样的货色,每天跟我睡觉的她们难道还不清楚?要说得更清楚,就算当时我人在镇上,我也绝对不会白痴到走到街上送死,见鬼了又不是拍英雄电影。我会躲好。认真躲好。

现在她们死了,死光了,我唯一可以做的就是永远离开等待我用矫情的复仇心态双手献上首级的泰缅边境,免得多死一个人。

日子还是一天天的过,没多久,当我不再下意识为那把蓝色……还是红色?应该是红色的吧?总之当我不再下意识为那把红色吉他流泪的时候,妓女被帮派屠杀的新闻也没人想起了。

偶尔那个有点聒噪的跳跳出现在我的梦中,她的脸孔也是模模糊糊,像一堆马赛克,连刀疤都看不清楚,至于我为什么知道这个脸孔模糊的女人是跳跳,恐怕也是我自作多情的以为。

虽然我完全不在意那些妓女的死,而且我也不在意幕后主使者是哪一方的势力,不过我倒是非常好奇,那个受命“冒充我”干掉将军的刺客到底是谁?说不定那个刺客根本不是“冒充我”,而是恰恰好是另一个擅长同时使用双枪的枪手,如此而已。

我只是好奇,却没有能力找出答案。

既然没有能力找出答案,渐渐的我也不再多想了。

Chapter 14

风平浪静之后,我身上带的钱也差不多花光光,不过我完全没想到要再用“被抢劫”的方法挣钱,大概是下意识不想重来一次相同的命运。

那段闲闲没事的日子里,我跟几个看起来像是凶神恶煞的家伙被“看中”,辗转受雇于一个特殊的人口转运集团。很爆笑的是,这个人口转运集团听起来很邪恶,其实是一个天主教底下的慈善组织,那些神父专门帮助藏匿刚刚从北韩逃出来的难民——也就是俗称的“脱北者”。

据那些脱北者说,在泰国当一条狗,至少还是一条吃饱的狗,在北韩当人呢……就只是一个准备活活饿死、好投胎到泰国当狗的人。所以啰,脱北者基本上只要把命活着离开了北韩,就算是成功一半了。

接下来大致有四种不同的逃亡路线可以选择。

有人逃往中国东北融入当地生活,但中国当局偶尔会抓几个脱北者遣送回北韩做做外交业绩,有一定的危险度,所以这个路线比较适合女人,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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