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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国与吾民-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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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知道的最为深刻的见解。
麻木不仁与实利主义的态度是建立在对生活的精明看法之上的,这是只有老年人与古老的民族才能有的态度。这种态度,30岁以下的年轻人不可能懂得,正如西方年轻的种族不可能理解一样。道家圣经《道德经》作者的名字“老子”,意思也恰是“老小孩”,这也许不无道理(这个老小孩在公元前6世纪曾骑水牛去向世界告别,路过函谷关时人们请求他留下5000字的《道德经》以启蒙国人)。有人说人过40就变成了一个无赖,不过我们确实是岁数越大越不要脸。20岁的年轻姑娘很少为钱而结婚;40岁的女人则很少有不为钱而嫁人的,她们或许称之为“平安稳妥”。希腊神话中的一段故事也许不无寓意。故事让年轻的伊卡罗斯飞得很高直至装在身上的蜡翼遇热融化,他也坠海而死;老父亲代达洛斯则飞得很低,安全抵家。一个人随年龄的增长,会发展一种低飞的才能。理想主义被冷静、平庸的见解改造,被金钱观念改造。于是,现实主义就变成了老年人的特点,理想主义则成一青年人的特点。一个人年过40而未变成无赖,那么他不是思想软弱者便是天才,后者是“大孩子”,如托尔斯泰,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①,以及詹姆斯·巴莱爵士②,他们都有这么许多的孩子气,加上对事实的体验,使他们能够永葆青春,我们又称为“留芳百世”。
『①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Robort Louis Stevenson,1850~1894),苏格兰小说家、散文作家。』
『②詹姆斯·巴莱爵士(Sir James Mattew Barrie,1860~1937),苏格兰小说家、剧作家。』
然而,这就是纯道家学说,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5千字的《道德经》包含了对超脱老猾哲学思想的凝炼叙述,这样精辟的著作再也找不到第二部了。道家学说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意味着某种超脱者猾者的麻木不仁,该受诅咒的充满破坏性的怀疑主义,对人类干预的嘲笑态度,对所有人类制度、法律、政治及婚姻失败采取的嘲笑态度。这主要倒并不是因为缺乏毅力,而是因为缺乏信仰。这是一种与孔子的实证主义相抗衡的哲学,用来弥补儒家社会的不足,起一种安全阀的作用。儒家的世界观是积极的,而道家的世界观则是消极的,这两种奇怪的元素放在一起提炼,则产生出我们称为中国人性格的这种不朽的东西(在对待人生的消极态度上,佛教不过是道教的一种狂热的形式罢了)。
于是,所有的中国人在成功时都是儒家,失败时则是道家。我们中的儒家建设、奋斗;道家旁观、微笑。一个中国人在位时说道论德,闲居时赋诗作词,并往往是颇为代表道家思想的诗词。这就是为什么差不多所有的中国文人都写诗,为什么他们几乎所有的集子中,诗歌占了大部分的篇幅,并且是较散文写得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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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如此,是因为道家思想像吗啡一样能神奇地使人失去知觉,于是便有神奇的镇定作用。它减轻了中国人的头痛病与心脏病。道家的浪漫主义,它的诗歌,它对自然的崇拜,在世事离乱时能为中国人分忧解愁,正如儒家的学说在和平统一时作出的贡献一样。这样,当肉体在经受磨难时,道家学说给中国人的心灵以一条安全的退路,一种宽慰。仅仅道家的诗歌就可使儒家严格的生活模式变得可以忍受,它的浪漫主义使得中国文学不至于变成只是为帝王歌功颂德,或一般道德说教那样的陈词滥调。所有好的中国文学,所有有价值的、可读性强、能使人心灵欣慰的中国文学,基本上都充满了道家精神。道教与孔教是使中国人能够生存下去的负正两极,或曰阴阳两极。
中国人在本性上是道家,文化上是儒家,然而其道家思想却更甚于儒家思想。作为一个民族,我们伟大到可以根据扬善惩恶的基本原则制定至高的法典,但我们也可以伟大到不信任律师,不信任法庭,95%需要诉诸法律的纠纷是在法庭外面解决的。我们伟大到可以制定相当繁缛的礼节,然而我们也伟大到可以把这些礼节看作生活这个大玩笑的组成部分:中国人举行葬礼时的大吃大喝,锣鼓喧天,即可证明这一点。我们伟大到可以声讨罪恶,但同时对罪恶又可以无动于衷,不感到大惊小怪。我们伟大到可以发起一系列的革命运动,但也伟大到善于和解,并回头再重复以前所反对过的统治制度。我们伟大到可以精心制作一套完整的对官员进行弹劾的制度、行政管理制度、交通制度、图书阅览制度,但我们也伟大到可以打碎所有的制度,不理睬这些制度,绕过这些制度,和制度开玩笑,驾驭这些制度。我们并不给大学生们讲授政治学课,教他们政府应该如何工作,我们只让他们看看我们市政府、省政府、中央政府实际在做什么就可以了。不实际的理想主义对我们毫无用处,因为我们对空想的神学缺乏耐心。我们并不教导我们的青年成为上帝的儿子,但我们教他们做一个清醒正常的人。因此,我们才相信中国人基本是人文主义者,基督教在中国注定要失败,除非它改头换面得令人难以认出本来面目,否则不可能被人接受。基督教教义中确能为中国人接受的部分是基督的训谕“像鸽子一样无害于人”,但是要“像蛇一样机智”。因为这两项品德——鸽子一样的温柔与蛇一样的机智——正是超脱老猾者的特征。
一句话,我们既认识到人类努力的必要,又承认人类努力的徒劳,这种总的心态使人倾向于发展一种消极防御策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在这个原则下,中国的人与人之间的所有裂痕都得以弥补,所有的计划都得以调整,所有的改革方案都被打了折扣,直至有了和平,每人碗中都有了饭吃。“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是我们的另一个谚语,意思即英语的“不要惹事”,“别去惹醒睡着的狗”。
于是中国人就这样地生活着,极少斗争,也极少反抗。这就发展了某种平静的心灵,使得人们能够忍气吞声,并与自然和谐一致。这也发展了某种防御策略,这种防御策略比进攻策略还可怕。你到一餐馆就餐,饥肠辘辘,饭菜却迟迟不来,你可以再唤饭店的伙计,如果他态度粗暴,你可以找饭店经理发点脾气。但是如果他嘴上非常文雅他说,“来了、来了”,但是脚上却一动不动,你简直一点办法也没有,只能做点祈祷,或者也非常文雅地骂几声。简而言之,这就是中国人消极方面的力量。这种力量,只有领教最多的人才最能欣赏,这就是超脱老猾者的力量。
和平主义
我们一直在讨论中国人三种最恶劣的特点。这些特点使他们失去了组织活动的能力。我们看到这些特点来源于他们对生活的总的看法,这种看法既老成又精明,它的特征是容忍乃至麻木不仁。很明显,这种人生观不无优点,它是老年人的美德,他们既无野心又无欲望地立于世上,他们阅历丰富,时刻准备接受生活所给予的一切,但同时又坚决主张在命中注定的环境下享受幸福体面的生活。
由于中国人是富有经验不易动情的人,他们很严肃:他们不像基督徒那样假装生是为了死,也不像西方的许多先知那样想在地球上建立什么乌托邦。他们知道这个世俗的生活充满了痛苦与不幸,他们只不过是想驾驭它,以便和平地工作,大度地忍受,幸福地生活。中国人缺乏西方人的一些高尚品德,比如豪爽、雄心、改革热情、参与精神、冒险意识、英雄胆略等等。他们不会对攀登勃朗峰和去北极探险发生兴趣。使他们极感兴趣的是这个世俗的尘世,他们为此坚韧不拔、锲而不舍,并且很富有责任感和冷静头脑。他们欢乐、幽默、大度、心平气和,具有那种在艰苦环境下也能找到幸福的无与伦比的天才(我们称之为知足常乐的精神),正是这些精神使他们得以享受这个平凡的生活。这些品质中最主要的是和平主义与豁达大度,它们标志着老成温厚的文化,这是当代欧洲所缺乏的。
事实上,我们纵观当代欧洲,似乎可以看到它烦恼的并不是缺乏“精明的才干”或脑力活动的能力,倒是缺少一点老成圆熟的智慧。我们有时思忖,随着时间的推移,欧洲或许会多少戒除点儿自己烈性的青年气质,减少自己脑力活动的能力并缩小思考的范围,以便在科学再进步一个世纪、世界变得更小的时候,能够学着对生活对别人抱有宽容的态度。当然也有失去欧洲人本色的危险。他们或许会学得少一些锋芒,多一点圆熟。我相信会发生这种变化,但变化的原因不是什么高明的理论,而是一种善谋自存的本能。那时西方也许会学到并相信少专断多宽容的好处,因为世界变小了,宽容就成为急需的了;那时他们会减少谋求进步的欲望,增加理解生活后的焦虑;那时将有更多的人乐于倾听“函谷关老人”的声音。
依照中国人的观点,和平主义并非什么“高贵”品德,它只是一般的“善”行和常识而已。如果我们只有今生的世俗生活而没有来世,那么我们想得到幸福就得先心平气和。根据这个观点,西方人独断专行、坐立不安的精神只不过是未成熟的青年人的标志。对东方哲学深有造诣的中国人可以看到欧洲的这种幼稚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渐臻成熟。
也许很奇怪,在异常精明的道家哲学中,“宽容”一词总是出现。我认为宽容是中国文化最伟大的品质,它也将成为成熟后的世界文化的最伟大的品质。要学习宽容,人们就要学一点道家的那种感伤与愤世嫉俗。真正愤世嫉俗和玩世不恭的人常常是心肠最好的人,因为他看到了生活的虚无,又由此生发出一种普遍的怜悯和同情。
和平主义也是建立在人类对生活的高度理解之上的。如果一个人学一点愤世嫉俗,他就会对战争多一点反感,这也许就是为什么所有有知识的聪明人都是胆小鬼。中国人是世界上最不会打仗的人,因为他们是聪明的种族,是由玩世不恭的道学与强调和谐为人生理想的儒学所培养所左右的民族。他们不去拼命搏斗,因为他们是最工于心计,最自我陶醉的民族。一个普通的中国孩子就知道一个头发斑白的欧洲政治家所不知道的东西:无论国家个人,打仗总有死伤。中国持不同政见的党派也最容易恢复理智,那种教人经常计算得失的哲学也教会他们要尽少吵架,一旦吵了也要尽快妥协和解。这个超脱老猾的哲学既教会中国人在艰难时世下要忍耐,采取消极办法进行对抗,同时也警告他们要防止成功时的骄傲与自以为是。中国有不少劝人凡事适可而止的格言,如:“钱财不可用罄,福分不可享尽”。过分武断或尽职尽责的人被称作“锋芒过露”,被认为是粗鄙行为和倒台的先兆。英国人认为“不打已倒之人”,是为了尊重公平比赛的原则。中国人的类似说法“不要欺人太甚”则纯属一种文化素养,我们称之为“涵养”。
对中国人来讲,凡尔赛和约岂止是不公平,简直是粗鄙和缺乏“涵养”。如果法国人在他们胜利之际有一点道家修养的话,他们就不会用凡尔赛和约骗人,因而他们现在的睡眠也就不会这样不安稳。然而法国还很牛轻,德国也会干出这种事情来的。法德两国总是试图将对方踩在自己的铁蹄之下,这种极端的愚蠢竟没有意识到。说也难怪,克雷孟梭何尝读过老子的著作,希待勒也没有。所以让他们去斗吧,道家则只是旁观,只是莞尔一笑。
中国人的和平主义多半也是出于禀性和对人生的理解,中国的小孩子在街上打架的远没有西方多。作为一个民族,尽管我们不停地打内战,可我们该打的比实际订的要少。如果把美国人放在我们这样的腐败政治之下,那么他们在过去的20年中会有30次而不是3次革命。爱尔兰现在太平了,因为他们过去打得很凶;我们今天还在打,因为我们打得还不够凶。
中国的国内战争也井非真正意义上的战争,迄今为止所有的内战皆无值得夸耀之处。没人知道征兵的事情,当兵的只是些没有别的办法糊口的穷人,他们并不想打仗。那些将军们之所以对打仗有兴趣,是因为他们自己用不到去冲锋陷阵。每次大的战役总是银元得胜,尽管得胜的英雄还可能在声声礼炮中披红挂绿、凯旋回城。那些炮声很像战斗的炮声,很有典型意义:在人与人的争吵中、在内战中,都是这种喧闹声代表争斗的实质。人们在中国不可能目睹战争,只能耳闻,我就听说过两次战争:一次在北京,一次在厦门,听来都很使人满意。通常是较占优势的一方吓退了劣势的一方,一场在西方国家可能是旷日持久的战争在这里一个月就宣告结束。被打败的将军,根据中国人公平竞赛的原则,将被给予10万美元的旅资,派去“调查欧洲的工业情况”。因为胜利者完全明白,在下次内战中,自己可能会有用得着这位失败者的地方。下次时局一转,十有八九你会看到上次的征服音与被征服音像结拜兄弟一般坐在同一辆汽车里,这就是中国的“涵养”之美。与此同时,人民却与这些事情毫不相干,他们永远厌恶战争。在中国,好人从来不去打仗,因为“好男不当兵,好铁不打钉”。
知足常乐
凡是到中国旅行过的人,特别是那些固执地到过为访问者所罕至的中国内地的人们,无不为中国劳苦大众低劣的生活水准所震惊。尤其使他们感到不可思议的是,中国人在这种条件下居然颇感快乐和满足。即使像陕西那样闹着饥荒的省份,这种自足精神也十分普遍,只在极端情况下才有例外。即使现在这样,陕西的一些农民仍然可能笑得出来。
外国人眼里所谓中国人的苦难,其中不少无疑出于他们用扭曲了的欧洲标准来衡量中国所产生的误解,这种标准认为没有暖气烧得过热的房间、没有收音机,一个人就无法幸福地生活。如果这种标准正确,那末1850年前世界上就不可能有什么幸福的人存在,而在美国生活幸福的人也就应该比“舒适的”巴伐利亚为多。在巴伐利亚,当时几乎没有什么可以折叠、能够旋转的理发椅,更没有什么开关按钮之类的东西,中国农村的开关按钮就更少了。在先进的上海,还有可以称为真正的“椅子”的老式理发椅,这也仍可见于伦敦的国王大街和巴黎的蒙马特区。就我而言,则更倾向于认为坐在真正椅子上和睡在真正的床上(而不是沙发)的人更为幸福。那种根据一个人每天揿多少机器按钮来衡量文明程度的标准肯定是虚伪的。因此,中国人许多所谓自满自足的神话都是西方人臆想的结果。
然而事实上在相同条件下,中国人比西方人也许更容易满足,不管哪个阶层。无论是知识阶层还是劳苦大众,都有这种快乐知足的精神,这也是中华民族传统渗透的洁果。这种精神可见于欢快饶舌的北京黄包车夫身上,他们一路上总是谈笑风生地逗乐,很想让同伴遇到什么难题,自己也好开开心;这种精神也可见于那些气喘吁吁、汗流侠背地用山轿把你抬上牯岭山顶的苦力身上;这种精神还可见于四川那些拉船逆急流而上的纤夫身上,他们每天所能挣到的钱,除了吃两顿简单却还满意的饭菜之外便所剩无几。根据中国人知足的理论,无忧无虑地吃一顿简单而满意的饭菜已是莫大荣幸。正如一位中国学者所云:“人生但须果腹耳,此外尽属奢靡。”
知足与“和蔼”、“和气”等词语相类似,新年都被写上红纸,贴上大门。知足是劝人中庸,它也是“有福莫享尽”这种人类智慧的一部分,类似明代某位学者所谓“享清福”。老子有句格言至今流传:知足不辱。另一个说法是“知足者常乐”。在文学作品中,知足往往是对乡村生活和乐天派的赞美,在所有的诗歌和私人书信中都能找到这种情绪。我随意翻阅了一些明代学者的书信集,看到陆深写给友人的信,其中写道:
〖晚将有佳月,别具画肪,载鼓吹同泛如何?昨致湖石数株,西堂添却一倍磊块新凉,能过我信宿留乎?兼制隐居寇服,待旦夕间命下,便作山中无事老人矣!〗
这种情绪,被现代中国文人们吸收进自己的思想与感情之后,使他们即使在陋舍之中也能找到幸福。
人类的幸福是脆弱的,因为诸神明显地对此感到嫉妒,于是“幸福”就成了生活当中最捉摸不定的问题。然而在文化与进步的领域内,幸福仍是人类智慧首先应该关心和解决的问题。中国人出于自己对生活的一般常识,竭力寻求这种幸福,他们像功利主义那样,对幸福总比进步更感兴趣。
罗素夫人曾经明智地指出,“谋求幸福的权利”过去是并且现在仍是被西方人士所忘怀,并置于兴趣之外的权利,他们总是专注于那些次一等的权利,比如选举、通过皇家费用预算、宣战和彼捕后接受审判的权利。中国人从没想到过被捕后接受审判是一种权利,但他们却总是小心翼翼地保护着自己谋求幸福的权利,无论是贫穷还是失宠都无法把这个权利从他们手中夺走。西方人寻求幸福的态度是积极的,中国人的态度却像大儒主义那样消极,幸福最终总被降低到个人基本生存需要的水平。
事实上,我们并不了解自己究竟需要些什么。因此,第欧根尼的故事尽管总是引起人们哄堂大笑,却也着实使人们感到某种嫉妒。比如他宣称自己是幸福的人,因为他不想要任何东西;他看到一个小孩用手捧水喝,就索性把自己的碗扔掉。现代的人们总是不断地为许多问题所困扰,其中大部分与他们的个人生活大有关联。他们一方面深深地嫉妒第欧根尼的苦行主义,另一方面却又舍不得错过一场精采的戏文或电影。这就是所谓“坐卧不安”的现代精神。
中国人并没有像第欧根尼走得那么远,中国人在任何事情上都不会走得很远。知足的哲学思想,给了他们追求幸福的消极方法。与第氏不同,中国人只要求那些可以带来幸福的东西,如果无法得到,他们也不会死乞白赖地去争取。中国人至少要求两件干净的衬衫,因为尽管故事书中第氏精神的芬芳对人毕竟有一定的吸引力,然而是否真的与第氏为伍,效其所为,则是另外一回事了。如果他穷得只配有一件衬衫,他也不在乎。与第氏不同,中国人希望看一场好戏并尽情地享受,但如果他没有条件看,也并不十分难过。他希望自己的房子周围有一些高大的古树,但如果院子里只有一株枣树,他也感到同样高兴。他希望有许多孩子,有一个妻子亲自动手做他爱吃的佳肴;如果他很富有,可以再请一个高级厨师和一个穿着红裤子的漂亮女仆,这个女仆要能在他读书或作画时为他焚香侍候。他还需要一些好朋友,一个能理解他的女人,这个女人最好是他妻子,如果不是,则歌伎也行。如果他生来就没有这种“艳福”,他也不会懊恼。他需要吃饱,好在大米稀饭和腌萝卜在中国倒也不贵。他希望有一坛好酒,常常自己酿造米酒,或者花几个铜板到常去的酒店沽上一碗。他需要悠闲,这在中国不难得到,如果他——
〖因过竹院逢僧话
又得浮生半日闲〗
他便会快活得像一只小鸟。如果他没有一个可供玩乐的花园,他便希望有一间坐落在山里的僻静小屋,门前有一条小溪自山上潺潺而下。这间小屋也可倚傍着一个河谷,下午他可以漫步河岸之上,欣赏鸬鹚为渔夫捉鱼的生动情景。但如果他没有这种运气,只能呆在城市里,他也不难过。因为无论如何他还可以在笼中养上一只鸟,栽种几盆花,还可以赏月——月亮总是会出来的。大诗人苏东坡就写过一篇十分优美的散文来描写月亮,这就是《记承天夜游》:
〖元丰六年十月十二日夜,解衣欲睡,月色入户,欣然起行。念无与为乐者,遂至承天寺。寻张怀民。
怀民亦未寝,相与步于中庭。庭下如积水空明,水中藻存交横,盖竹柏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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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夜无月,何处无竹柏,但少闲人如吾两人耳。〗
下定决心从生活中获取尽可能多的东西,并且渴望享受已有的一切,万一得不到也不感到遗憾:这就是中国人知足常乐这种天才的奥秘。
幽默滑稽
幽默是一种心理状态。进而言之是一种观点,一种对人生的看法。一个民族在其发展过程中,只要才能与理智横溢到足以痛斥自己的理想,幽默之花就会盛开,因为所谓幽默只是才能对自我进行的鞭挞而已。历史上的任何时期,人类一旦能够认识到自己的无能与渺小、愚蠢与矛盾,就会有幽默者产生。比如中国的庄子,波斯的奥玛·开阳①,希腊的阿里斯托芬②。没有阿里斯托芬,雅典人精神上当贫乏得多;没有庄子,中国人聪明才智的遗产也会逊色不少。
『①奥玛·开阳(Omat Khayyam,约1025~1123),波斯待人及天文学家。』
『②阿里斯托芬(Aristophanes,约公元前448~前385),雅典诗人和喜剧作家。』
然而由于有了庄子及其著作,中国所有的政治家和土匪强盗都成了幽默大家,因为在他们的思想里直接或间接地渗透着庄子的人生观。老子在庄子之前已经发出过尖细的狂笑。他的一生肯定孤身未婚,否则他就不会笑得那么调皮。反正有关他的婚姻状况、有无后裔等等,史籍中无从查考。老子最后的几声咳嗽和大笑被庄子接了过去。庄子较为年轻,音色也比老子丰富得多,世世代代都能听到他的笑声。我们一旦有机会总是忍俊不禁。不过我时常感到我们的玩笑开过了头,笑得有点儿不是时候。
外国人对中国与中国人的无知给人以根深的印象,尤为奇怪的是他们竟会问出这样的问题:“中国人有幽默感吗?”这个问题无异于阿拉伯商队问人:“撒哈拉沙漠里有沙子吗?”真奇怪,一个人对一个国家竟如此不甚了了。至少从理论上讲,中国人应该有幽默感,因为幽默产生于现实主义,而中国则是个异常现实的民族;幽默产生于庸见,而中国人对生活的庸见数不胜数。亚洲人的幽默,尤其是知足与悠闲的产物,而中国人的知足悠闲程度是无与伦比的。一个幽默家通常是个失败主义者,喜欢诉说自己的挫折与窘迫,中国人则常常是清醒冷静的失败主义者。幽默常常对罪恶采取宽容的态度,不是去谴责罪恶,而是看着罪恶发笑,人们总认为中国人具备宽容罪恶的度量。宽容有好坏两面,中国人兼而有之。如果说我们刚才所讨论的中华民族的特点——具有庸见、宽容、知足常乐和超脱老猾——确实存在的话,那么在中国就不会没有幽默。
然而中国人的幽默多见于行为,少见于口头。中国人对各种幽默有不同的称呼,最常见的是“滑稽”,我想其意为“逗乐”,道学家们隐姓埋名的著作中常对此津津乐道,这些著作仅仅是略微松弛一下过于严肃的古典文学传统。这样的幽默过去在文学中并无合适位置,至少人们从没公开承认过它在文学中的价值和作用。幽默在中国小说中确实俯拾皆是,但小说以往从未被经典作家们视为“文学”。
在《诗经》、《论语》、《韩非子》里,都有一流的幽默存在。然而用清教徒式的人生观培养起来的孔学家们却看不到孔夫子的生动有趣之处,他们也理解不了《诗经》中美妙温柔的爱情诗,却去作一些异想天开的解释,像西方神学家们解释《万歌之歌》一样。陶渊明的著作中也颇有一些微妙的幽默,以及一种平静悠闲的满足和精美舒适的自我克制。下面这首描写他那些不肖子孙的诗歌便是极好的一例:
〖白发被两鬓,肌肤不复实。
虽有五男儿,总不好纸笔。
阿舒已二八,懒惰故无匹。
阿宣行志学,而不爱文术。
雍端年十二,不识六与七。
通子垂九龄,但觅梨与栗。
天运苟如此,且进杯中物。〗
幽默也可见于杜甫和李白的诗篇。杜甫常使读者苦笑,李白则用一种浪漫主义者的满不在乎使人忍俊不禁,但我们绝不把这些称为“幽默”。对国教般的儒家学说的敬畏也限制了人们自由地抒发已见,并且视独到见解为禁忌,然而幽默却恰恰建立在对事物新颖独到的见解之上。显然在这样一种传统的束缚中,很难有幽默的文学产生。如果我们想编一个中国幽默的集子,就得到民歌、元曲和明代小说中搜寻例子,还可以到文人墨客(特别是宋明两代)的笔记和书信中去寻找,这些都是正统“文学”圈外的东西,其时他们会稍许放松一点警惕。
然而中国人仍有一种自己独特的幽默,他们总喜欢开开玩笑,这种狰狞的幽默建立在对生活的滑稽认识之上。中国人在自己的政论文中总是极端严肃,很少有幽默使人放松一下。但在另一些场合,他们对重要的变革和运动所采取的满不在乎的态度又常常使外国人惊奇不已,比如国民党的平均地权、三民主义、水旱灾救济、新生活运动和禁烟委员会等等。一位新近访问上海的美国教授在几所大学作了讲演,每当他正儿八经地谈到新生活运动,总引起学生的哄堂大笑,他颇感惊奇不解。我想如果他再郑重地提到禁烟委员会,学生们的笑声会更响。
如上所述,幽默是一种观点,一种对生活的看法。我们对这种看法或多或少总有些许了解。生活是一场大闹剧,个人不过是其中的玩偶。如果一个人严肃地对待人生,老老实实地按阅览室规章办事,或者仅仅因为一块木牌上写道“勿踏草坪”就真的不去践踏草坪,那末他总是会被人视为傻瓜,通常会受到年长一些同事的哄笑,由于笑具有传染性,这个人很快也就变成一个幽默家了。
这种闹剧性的幽默,结果使中国人对任何事情都严肃不起来,无论是最为严肃的政治改革运动,还是一条狗的葬礼。中国人葬礼的滑稽颇具典型意义,中国中上层阶级铺张的丧葬仪仗中,常可看到一批污垢满面、身着各色绣花袍子的流浪儿窜来窜去,还有一个铜管乐队在前面高奏“前进,基督的士兵们”,这些事实常被欧洲人引为中国人缺乏幽默感的口实。然而,中国人的送葬礼仪恰恰是中国式幽默的绝妙象征。只有欧洲人才会那么认真地对待葬礼,使之显得庄严肃穆。严肃的葬礼在中国人心目中是不可思议的,欧洲人的错误在于他们以自己先验的成见认为葬礼必应严肃,葬礼有如婚礼,只应喧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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