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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鼠爱大米-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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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堂是芬兰杰出的建筑师欧玛拉聂兄弟于一九六九年设计完成的,是赫尔辛基现代建筑中最卓越的作品。而我宁可把它看作一件古典主义的作品,也许最新潮的现代,其内涵也最接近古典。我们静悄悄地走进中央会堂,会堂里正在举行宗教仪式。一块块格子般的阳光,透过圆顶的玻璃射进来,站在中央讲坛上布道的牧师,全身笼罩在一片淡淡的金光之中。我想,这也许就是芬兰人接近上帝的方式,他们主动选择了一种更为艰难、更为坎坷的接近上帝的方式,却比那些偷懒的、捡便宜的人离上帝更近。
显然,赫尔辛基不是一座浪漫温馨的城市,其肃杀的气愤渗透进街道上的每一块石头缝隙里。在瑞典和丹麦,处处能够看到艺术家的雕像,而芬兰人却更多地选择严肃的政治家与骑着高头大马的将军们作为塑像的人物。最有名的民族英雄纪念雕塑,位于一大片青青的草坪之间。这组群雕中没有僵硬的方形纪念碑,也没有具体指向的人物,所谓的“纪念碑”却是一组密集的、长短不一的金属圆柱,它们凝聚在一起,伸向苍穹,像万年的坚硬的冰川,也像战场上烧红的枪管。而在它的旁边,被置放在一块岩石上的,是面部表情愤怒的金属人头,有些中国古书里所写的“怒发冲冠”的味道。
我们不能苛责芬兰人的冷峻,如果我们读读他们的历史,我们会有更多的“同情的理解”。他们的历史与我们的历史差不多,鲜血多于鲜花,饥饿多于奢华。为了捍卫自身基本的生存,芬兰的人民不得不付出生命的代价。难道你还要指责他们疏于文学艺术吗?在这组象征意味浓厚的纪念雕塑前,我想起昔日芬兰抗击苏联的“惊风雨、泣鬼神”的保卫战。当时芬兰的人口仅仅四百万,常备军只有三万,国力衰弱,经济落后,军备缺乏,却能够在冰天雪地之中,奋勇抗击世界上最庞大的军事机器——苏联红军。第一阶段的战役在一九三九年底展开,正是北欧最寒冷的季节。芬兰的防御系统像坚冰一样牢固,每到夜间,他们的滑雪小分队便如同闪电般出动,突击在雪地上烤火露宿的苏军,让苏军防不胜防。芬军总司令曼纳海姆指挥有方,仅在索米斯萨耳米一地,芬军就歼灭敌人两万三千多人,创造了以少胜多的光辉战例。在血与火中,世界人民给予芬兰人民的,不仅是同情,更多的是敬重。然而,西方列强出于各自的利益,拒绝给芬兰以实质性的支援。在第二阶段的战役中,苏军在卡累利阿地海峡成立了西北方面军,由名将铁木辛哥出任总司令,总兵力超过了三十万人。而此时,芬兰已经兵员枯竭,弹尽粮绝。第二年三月,苏军突破曼纳海姆防线,攻占维堡。芬兰被迫接受苏联的全部条件,签订《苏芬和平条约》,屈辱地出让了部分领土。尽管如此,芬兰人民所展现出来的保卫家园的牺牲精神,从此让全世界对这个僻居一偶的小国刮目相看。
芬兰人朴实无华,不长于文学艺术。就诺贝尔文学奖而言,百年来,斯堪的纳维亚其他三国由于近水楼台先得月,都有两位以上的作家获奖,而唯独芬兰只有一位西佩伦。那是一九三九年,这个小国的前途险恶无比。纳粹德国已经吞并了奥地利、捷克和波兰,而与希特勒订有秘密条约的苏联则占领了波罗的海沿岸的三个独立国家,正准备以同样的方法对付芬兰。西佩伦被誉为“芬兰的左拉”,一惯以强有力的写实主义描述土地和人民的不幸。诺贝尔委员会的评委们称之为“受苦受难的兄弟”,在报告中指出授奖给他的原因是:“他以深刻的了解与精湛的技巧,描绘了两样交互影响的东西:他的祖国的本质,以及该国农民的生活。”获奖消息传出之后,西佩伦在记者会上所说的第一句话是:“这项奖不仅是要颁给我个人,同时也是要颁给我的祖国。”
那一年,西佩伦从赫尔辛基到斯德哥尔摩,路程可比我们复杂多了。由于严冬时节的浮冰,更由于战争的威胁,海上航线和空中航线都很危险。西佩伦不辞千里,从赫尔辛基乘坐火车,环波的尼亚湾,取道拉普苔原,花了数天的时间,才抵达目的地。
而我们从赫尔辛基返回斯德哥尔摩,跟来的时候一样,也是一个晚上的时间。离开的时候,已经是夜晚。岸上的灯火,并不繁华。大教堂黝黑的塔尖,还依稀可见。
一街一巷总关情
——绍兴散记
毡帽
一想到绍兴,就想起毡帽来。鲁迅笔下绍兴的人物,只要是生活在底层的男性,许多都戴毡帽。在我的心目中,毡帽已经不仅仅是一种帽子,而是一种有着特定的文化内涵的事物。每当我的眼前浮现出毡帽和戴着毡帽的人物,我就想起轻盈的乌蓬船,想起激越的社戏,想起仄仄的咸亨酒店,想起那四通八达的水网。
毡帽,是绍兴的标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毡帽也成了中国农民的标志。毡帽下面覆盖的,是一颗颗坚韧而愚钝、朴实而鄙俗的头颅。这些头颅让鲁迅先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这些头颅建构成了一部最鲜活、最真实的历史。每顶毡帽上都沾着雨水、浸着汗水,每顶毡帽里都隐藏着无声的诗篇、无言的言语。
我们到绍兴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正是人们回家的时分。这是我们第一次到绍兴,心里很激动。我们先不去那些有名的地方,而选择去几条并不喧闹的小街巷。也许,在这些地方才能发现真正的绍兴。游荡在陌生的小巷子里,我却觉得好像曾经到过这里——青石板的街道、木门的铺面、光滑的石井栏、卖臭豆腐的小摊……这一切,不由让人联想到温馨而忧伤的童年。而我的童年,从来没有见过的,恰恰就是只有这里才有的毡帽。
街道上的人们,虽然要回家,但是步伐明显比其他地方的人要悠闲。例如北京和上海的人,就像是不会停蹄的马,匆匆再匆匆。而绍兴人与之形成鲜明的对比,他们不是目不斜视,而是好奇地打量着本来已经很熟悉的周围的环境。他们边走边看,而四周的事物并没有日新月异。他们的穿着不光鲜,更不时髦,有些守旧,有些灰暗,却跟小城的街道、建筑的风格浑然天成,共同构成一种柔和、安稳的氛围。突然,宁萱拍拍我的手说:“看,毡帽!”
我吃了一惊,顺着她指的方向看过去,就在这人流之中,混杂着好几个戴毡帽的男子。他们头上的毡帽,两边翘起,中间尖,侧面看像是船形。外形有点像法国贵族的礼帽,却没有一丝富贵气,而显得有些土气。我所说的“土气”,并没有一点贬斥的意思,反而带有羡慕和赞赏的意思。今天,都市里具有“土气”的东西太少了,要么就是人为制造的“伪民俗”,如同张艺谋电影里的灯笼。所以,毡帽的土气让我觉得分外亲切。我第一眼就觉得毡帽里蕴含着清新的泥土的气味,毡帽和戴着毡帽的人,与乡村、与庄稼、与雨水紧紧相连。严格说起来,绍兴不是一座“城市”——以工业为支柱的、现代化的城市。在绍兴,没有那么多钢铁和水泥,没有那么多烟囱和轿车。相反,绍兴保持着它黑顶白墙的小院子,保留着它种种古老的手工业和小铺子。河水虽然没有以前那么清澈透明了,但依然缓缓地流动着,不紧不慢,有自己随心所欲的韵律。绍兴依然属于过去,属于乡土,属于诗情画意。
我和宁萱注视着从身边走过的戴着毡帽的人们。他们的脸上有风霜的痕迹,有劳动的艰辛,也有生存搏斗的纪念和宁静造就的幸福。鲁迅路正在整修,天色渐暗,修路的工人们都三三两两地回家了。他们中,只要是稍微年长的人的头上,几乎都戴着黑色的毡帽。他们不戴工人的安全帽,而依旧戴着传统的毡帽,也许包含着一种特殊的执拗。他们的肩上扛着工具,有的人把毡帽拎在手中,在毡帽中放着东西——或者是一包油豆腐,或者是一瓶老酒。原来毡帽还有这等妙用,还可以拿来装东西!仔细观察,毡帽确实是方便实用的大口袋。看到这样的情景,我与宁萱相对而笑。我们与其中的一位老人聊天,边走边聊。老人介绍说,绍兴的毡帽直到今天全是手工制作,毡帽用羊毛来作为原料。绍兴的毡帽有隔热保暖和不易受潮的特点,既能抵御风寒,又能遮阳避雨。老人自豪地说,他们的毡帽冬天戴了热,夏天戴了凉,既可以当草帽,也可以当蓑笠,除了盛夏酷暑以外,一年四季都可以使用。在路口与老人和他的同伴们告别,目送着他们的身影,我宛如回到鲁迅的小说当中。其实,他们都不算是工人,是地地道道的农民。正如绍兴算不上一座城市,而像是一个充满温情的集镇。
关于毡帽,在绍兴还流传着一个古老的故事。那是很久以前了,绍兴有几个猎人到山上打猎,打伤了一只大老虎。众人追赶到老虎洞,老虎已经失血过多死去了。当猎人们扛起老虎的尸体就要离开时,发现老虎竟然躺在一块“毡毯”上。仔细一看,由于老虎长期睡过,“毯”呈锅底形。猎人们把它带回家去,按照它原来的形状制作成帽子,戴在头上,感到异常暖和。后来,制帽匠从中受到启发,加以仿制,无心插柳柳成荫,就成了绍兴特有的毡帽。这个故事并非附会,因为以前在绍兴的店铺中,一般都供着财神的像,唯有毡帽店悬挂着一幅老虎图。我喜欢这个故事,它体现了人对自己有限性的认识,人的智慧在穷尽的时候可以向动物讨。这个故事说明了这个地方的人谦逊的、温顺的心态。
我喜欢绍兴这个晃动着毡帽的地方。当然,即使是这里,戴毡帽的人也是以老人居多,几乎没有青年人戴它了。他们有自己不戴毡帽的理由,他们认为毡帽太土气了。他们对“土气”的理解,与我的理解截然相反。我因为土气而赞美毡帽,而他们却因为土气而抛弃毡帽。我又设身处地地想,假如我也是绍兴的青年人,我会不会再戴毡帽呢?老实说,不太可能。一百年来,我们一直在叫嚷着“超英赶美”。然而,不但英美没有赶上,我们还失去了我们自己身上最宝贵的东西。正是这些宝贵的东西,使我们成其为“我们”。这些宝贵的东西,许多其实并不神秘,不过就是我们最司空见惯的东西,例如毡帽。它们早就成了“我们”生命的一部分。鲁迅先生在《寄周刊编者信》中说过:“只要在头上戴上一顶瓜皮小帽,就失去了阿Q……我给他戴的是毡帽。”那么,今天的我们,失去的难道仅仅是毡帽吗?
咸亨酒店喝绍酒
一个小小的酒店,因为一篇文字而享誉世界。人们通过一篇短短的文字而记住了小酒店的名字,特别是那个曾经在这里喝过酒的可怜的读书人。文字的力量并不完全是脆弱的,它指向人性最深刻的层面,它穿越历史的烟云,沟通处于不同时空中的一颗又一颗的心灵。
这篇文字就是鲁迅先生的短篇小说《孔乙己》。穿着长衫却站着喝酒的孔乙己、知道茴香豆有四种写法的孔乙己,现在早就成了家喻户晓的人物。孔乙己是鲁迅创造的一个虚构的人物形象。孔乙己的原形是鲁迅小时候的邻居、一个被叫作“孟夫子”的穷困的读书人,他因为偷书被别人打断了腿。“孔乙己”这个人物,虽然是鲁迅先生虚构的,但他喝酒的地方却不是虚构的。孔乙己喝酒的咸亨酒店,位于绍兴城的都昌坊口,是由鲁迅的几个本家合资开设的,其中有鲁迅的从叔周仲翔。咸亨酒店经营不佳,从光绪甲午年前后开张营业,只开了两三年就关门大吉了。现在的咸亨酒店,是1981年在鲁迅诞辰100周年的时候,在原址附近重建的。在小酒店的旁边,还建起了一家现代意义上的供客人居住的大酒店。前者是“真”的咸亨酒店,而后者是“假”的咸亨酒店。我们决定住在“假”咸亨酒店里,因为“真”咸亨酒店就在“假”咸亨酒店的旁边,我们可以随时进去喝酒。
小酒店是绍兴典型的黑白两种颜色鲜明对比的建筑,白的墙,黑的柱子和黑的瓦。小酒店依然是当年的格局:店堂里,有曲尺形的大柜台。有的顾客图方便,就直接站在柜台前喝酒并吃下酒的小菜。有的顾客则坐在店里喝酒。桌子还是小方桌,凳子还是长条凳。在鲁迅笔下,站着喝酒的是“短衫帮”,是下层民众;坐着喝酒的是“长衫帮”,是有身份的人。但在今天,这一区别却不存在了,要站要坐随自己的意。我们到酒店的时候,就看到一位气质高雅的老者站在柜台边喝酒,一副怡然自得的模样。下酒的菜,主要的几种还是当年的那些,荤菜有:越鸡、酱鸭、油爆虾、青鱼干、湖蟹、酥鱼、虾球等等;素菜有:茴香豆、香干、臭豆腐、皮蛋、盐煮花生米等等。今天的咸亨酒店,小菜的种类更加丰富,不过全部都是凉菜。
我们刚刚来到小酒店,就涌进一大群中学生。他们都穿着统一的校服,大概是学校组织秋游。男孩女孩们先是围着店外的孔乙己雕像看个不停、说个不停。我笑着对宁萱说:“他们可能刚学过鲁迅的《孔乙己》吧。”天真烂漫的孩子们围着孔乙己拍照,闪光灯闪个没完没了。而孔乙己依然用瘦骨嶙峋的手指扣住装着“多乎哉?不多矣”的茴香豆的小碗。然后,中学生们像潮水一样占据了酒店里大部分的桌子,男孩们像梁山好汉们一样大声点菜、要酒。带队的老师也跟孩子们坐在一起,笑眯眯地看着孩子们“放肆”的言行。也许绍兴的黄酒度数不高,老师才允许孩子们喝一点;也许孩子们平时被管教得太严格了,难得这样放纵一番,再加上到了鲁迅先生的老家,老师也就纵容纵容他们了。于是,我们看到孩子们有趣的神态:他们各自倒上一小碗黄酒,然后同桌子的几个孩子装出大人的样子来相互碰杯,大家一饮而尽。我一边看着这群孩子,一边想:假如鲁迅先生看到这一切,他会怎样呢?我又想起先生的散文《风筝》,有一颗顽皮的童心的鲁迅先生,一定会跟孩子们坐在一张桌子上,与孩子们一起喝酒、吃茴香豆的。那才是平日里峻急的先生最快活的时刻呢。而孩子们也会喜欢先生的,喜欢先生开怀的大笑,喜欢先生喝酒喝得呛了时候流眼泪的样子。
中学生们像一阵风,来得快、去得也快。等他们都走了,小店又恢复了静谧。这时,我与宁萱才从从容容地来到柜台前面,挑选下酒的小菜和黄酒。遗憾的是,小酒店居然不卖温过的黄酒。而绍兴的黄酒,大多是要温着喝的,而且要用特殊的器具,叫“串筒”。绍兴有句民谣:“跑过三江六码头,吃过串筒热老酒。”意思是说,喝过串筒热的酒就算见过世面的人了。不知什么原因,今天的咸亨酒店没有了串筒,也没有了温过的酒。尽管小酒店里的酱鸭和茴香豆很好吃,但是没有喝到温过的酒,心里有淡淡的惆怅。冷酒我没有喝多少,带了大半瓶回房间。
回到入住的“假”酒店,让服务员将半瓶酒温好。当然不可能是用传统的串筒温的,但是也不能太苛求了。温过的酒,酒香扑鼻。先噙一小口,含在嘴里,让它在舌尖转一圈,再缓缓地喝下喉头。这时,绍酒的醇厚可口才显示出来。绍兴人自豪地说,绍兴的老酒“有三间屋可香”,我原来以为是夸张的说法,现在才知道实在是名不虚传。我一边喝,一边读关于绍酒的材料。绍酒有元红、加饭、善酿和香雪四个品种。所谓元红即“状元红”,得名于酒的颜色,呈深红色。古代绍兴的人家有这样的风俗:女儿呱呱坠地以后,就在地里埋下若干坛酒,储存起来,待女儿长大出嫁时作为嫁妆,并用来宴请亲朋好友,所以俗称“女儿红”。所谓加饭,就是酿酒的时候,一石八斗米再加上三斗米煮成饭,水依旧是七百斤,因为加了三斗米的饭,所以叫加饭。所谓善酿,就是用开缸以后不上榨的白酒当水酿成的。所谓香雪,是用加饭的糟熬成的烧酒代替水,再加工而成,味道甜美。四种绍酒各具特色,各领风骚。我喝的是“加饭”。原来,我还以为加饭的意思是在饭前喝增加食欲的,此时才恍然大悟。待到读完材料,不知不觉地,大半瓶加饭已经见底了。
宁萱一看我的脸色,大吃一惊:“看看,都成关公脸了!”我照照镜子,果然脸色通红。浑身的毛孔就像全部张开了一样,暖洋洋的,说不出有多舒服。这大概就是古人所说的“微醺”的感觉吧。南宋诗人陆游在诗里说,“一杯放手已醺然”、“身健不妨随处醉”,今天难得有这样的饮者了。
李白说,古来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真的吗?
绍兴的鸭
在到绍兴的路途中,我们经过了一条条的小河,一潭潭的湖水。绍兴是个水乡,是水赋予绍兴以永恒的灵魂。而我也是一个在水乡在长大的孩子,所以我对充盈着水的绍兴有一种特殊的亲切感。我来到绍兴,就好像回到自己的家中一样。
坐在奔跑的车中,我眺望着车窗外的水。水是呈块状的,把大地分割成一片片的。我不禁想起了南宋诗人陆游的诗句:“红树青林带暮烟,并桥常有卖鱼船。樊川诗句营丘画,都来先生柱杖边。”今天的绍兴,依然有几分这样的诗意。杭州和苏州今天都成了旅游热点城市,一“热”,便发生了变化,世俗的、喧闹的东西就充斥而来。而绍兴,依然守着自己的那一点点残山剩水,安安静静地。绍兴不与别人争宠,却将旧时的风韵保持得最完整。
有水的地方,就一定有鸭。在那温柔的水中,我发现一群群的鸭子,它们轻盈地在水里游弋着。就在鸭子们的旁边,划动着只有绍兴才有的乌蓬船。我喜欢水,也喜欢鸭,喜欢在水里嬉戏的鸭子优美的姿态,当然更喜欢被端上餐桌的鸭子的美味。在故乡的时候,我就嗜好吃鸭。我一向认为,世界上除了猪肉以外,最好吃的就是鸭肉了。既然见到了一群群的鸭子,那么绍兴的餐桌上一定有一样多的鸭肉。于是,我心里想,到绍兴一定要大吃一番。
果然,我们到绍兴吃的第一顿饭就是在咸亨酒店吃的,除了要黄酒、茴香豆以外,我点了一盘酱鸭。因为我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过“酱鸭”这个名称。我在老家常常吃卤鸭,在北京常常吃烤鸭,各有各的风味,但酱鸭还是第一次听说。酱鸭呈深黑色,黑得发亮,看上去很干,一点水分都没有。我夹起一块,轻轻咬一口,第一感觉是很硬。然后是豆油的香味,这种香味胜过了豆油本身的咸味。宁萱说,这也许是酱了若干年的老鸭子。我点头称是,又夹了一块。由于酱鸭腌制的时间很长,所以就好像老腊肉和牛肉干。吃到第二块的时候,我才慢慢吃出鸭子特有的味道来。酱鸭不让人感到有丝毫的油腻,剩下的全是干瘦的肉,耐得咀嚼的干肉,可谓精华中的精华也。豆油已经渗透到鸭肉的里面,甚至渗透到骨头之中。我啃完肉,还忍不住慢慢地去啃骨头。在这样的小店里,是不需要注意自己的“吃相”的。在这里,性情比形象更加重要。宁萱是大半个个素食主义者,不太吃肉,只是挑另一个盘子里的茴香豆吃,于是一大盘酱鸭被我一块接一块地吃了个干净。然后,我还觉得意犹未尽,盯着已经空了的盘子看了半天,仿佛希望里面再诞生一盘新的鸭肉。宁萱看着我的一副谗相,乐得合不拢嘴,她则对茴香豆情有独钟,几乎没有动过我面前的鸭子。
玩了大半天,又到了傍晚时分。我们漫无目的地经过一条小街,平日里难得有这样漫无目的的散步。街头有一家小店,正在卖“绍兴麻鸭”。小店前面已经排了老长的队,而小店不过十平方米的样子,可见这是一种很受欢迎的鸭子。正是吃晚饭的时候,我的肚子也饿了,一看鸭子,顿时眼睛发亮,赶紧凑上去。“什么是麻鸭?”我问卖鸭的大妈。大妈告诉我说,麻鸭因羽毛呈麻褐色而得名,只有绍兴才出产。麻鸭的躯体狭长,背平腹大,肉嫩而味道鲜美。麻鸭最好的做法是整只清炖,用麻绳捆好,炖好以后依然是整支鸭子的形状。我看到店里一只接一只已经炖好的、浅褐色的麻鸭,立即说要买一只。我问大妈:“这鸭需不需要切开呢?”大妈笑了笑说:“不用,这鸭都炖熟了,入口就化了。”有趣的是,鸭子按照只来卖,而不称重量。大概这些鸭子的重量都差不多,所以当地人习惯于把它们按只来卖。更有意思的是,装鸭子的一次性饭盒是扁圆性的,跟鸭子的形状一样,一只热腾腾的鸭子放进去,刚刚充满。我端着这个盛着鸭子的饭盒,喜滋滋地回酒店去。
一回到酒店,我就迫不及待地吃了起来。果然,这只鸭子已经炖得非常熟了,入口不用咀嚼,轻轻用牙一咬就化了。因为是仔鸭,所以肉像乳猪一样嫩。这是我吃过的最嫩的一只鸭了。就着一瓶啤酒,我硬是将整只鸭子都吃了个一干二净。宁萱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对我说:“你的前生大概是一条鱼,被鸭子吃了,否则你怎么吃起鸭子来这么有劲头。”我听了一笑,说:“是绍兴的鸭子太好吃了。”
次日参观完鲁迅的纪念馆和故居,一直观看了四个小时,我们都饥肠辘辘了。于是,出来寻找一家有些特色的小店充饥。就在百草园的旁边,有一家小小的“百草园饭店”。我看了店名,很是感慨鲁迅先生的福泽。就在短短的鲁迅路上,就有十多家店铺,冠以鲁迅先生作品中的地方和人物的名字,如“孔乙己饭店”、“阿Q商店”、“三味古玩店”、“九斤茶庄”等等,要是先生看到这一切,不知是高兴呢,还是苦笑?我的观点是利大于弊。不管人们对先生的作品理解到怎样的程度,但他们在使用先生的作品,就说明他们对先生和先生的作品充满着一种敬意。这就足够了。显然,“百草园饭店”也是搭旁边“百草园”的车。
进了饭店,其实仅仅是一家单门面的、只能容纳七八个客人的小店而已。我们刚刚坐下,老板就走上来介绍特色菜,当然最得意的一道菜就叫“百草炖老鸭”。宁萱一声惊呼:“怎么,又是鸭!”我说:“看来,鸭与我有缘分呢。”宁萱说:“是什么缘分?我看不是缘分。昨天我说你的前生是一只鸭,今天看来不是鸭,而是一条鱼!”我疑惑地问:“此话怎讲?”宁萱笑盈盈地说:“正因为你的前生是一条鱼,被鸭子吃掉了,所以你才对鸭子有这样的深仇大恨,整天都在吃鸭子!”
“百草炖老鸭”很快就端了上来。原来是用一口大沙锅炖的。鲁迅当年在信件中曾经写到过“神仙鸭”,用它来比喻夏天天气炎热,人在狭小而闷热的小屋中憋闷的感受。鲁迅的这一比喻,来自与绍兴实实在在存在着的“神仙鸭”。这里的“百草炖老鸭”实际上就是“神仙鸭”的一种。神仙鸭一般选用老母鸭,先不加任何作料,装入一种叫“神仙罐”的长颈瓦罐中,隔水用文火清炖。炖到半熟的时候,加入各种各样的作料、补药,如当归、人参、大枣、枸杞、八角等,继续炖到十成火候。这样炖的老鸭原汁连一滴都没有损失,不仅味道鲜美,而且最具滋补效果。我一边吃,一边与昨天所吃的那只相比较:味道淡了一些,却更有鸭子的原汁原味。我在绍兴不到两天,就品尝了三中风味迥然不同的鸭子,真是“各领风骚三只鸭”。
到绍兴,就应当放开肚子,吃遍各种各样的鸭子。不管我的前生是鸭子还是鱼儿,既然此生有机会,就千万不能够放过。
茴香豆与臭豆腐
到绍兴,吃的第一种食物就是茴香豆。
其实,在很久以前我就尝过茴香豆,不过那是袋装的。那时,有朋友到绍兴,他知道我喜欢鲁迅的文字,爱屋及乌,一定也喜欢鲁迅笔下的茴香豆,便千里迢迢地带了一包茴香豆给我。虽然那是小小的一袋,但我却视作宝贝一样。带回家,一打开,尝了一颗,立刻就皱起了眉头。茴香豆怎么是这样的味道呢?它远远没有我以前想象中的那样好吃。有点硬,有点粗糙,淡而无味,比起我四川老家的怪味胡豆来,简直差得太远了。
但是,这次既然到了绍兴,不吃茴香豆怎么说得过去呢?再加上宁萱对我说,茴香豆并不是你说的那么难吃,只是你上次吃的不是新鲜的、不是正宗的罢了。于是,我便硬着头皮与宁萱一起来到咸亨酒店。挤到柜台前,一看价格,茴香豆贵得吓人。一小盘,数得清楚颗数的数量,居然就要5元钱,比其他的荤菜还要贵——如熏肉、酱鸭之类的,同样是一盘,份量却还多一些。这是什么原因呢?是不是物以人贵、物以“文”贵——鲁迅先生的一篇文字,就让小小的茴香豆身价百倍?要是先生没有提到过茴香豆,它的价格还会居高不下么?
其实,茴香豆的成本很低。茴香豆是用蚕豆做成的。在绍兴,人们不管蚕豆叫蚕豆,而叫做罗汉豆,因为它的外形长得像罗汉。不说不觉得像,一说还真是像。从一个小小的名字上就可以看出,绍兴人的确很是富于想象力和艺术天赋的。鲁迅在很多作品中,多次提到罗汉豆以及用罗汉豆做成的茴香豆。20年代末,鲁迅在广州的时候,广州的天气炎热,政治气氛也严峻,他的心情很不好。这时,他看到桌子上那盆青葱的“水横枝”,引发了缕缕的乡思。鲁迅对故乡的感情是复杂的,既向往又有些厌恶,向往它的纯朴,厌恶它的死寂。于是,先生便在记忆中、在梦中回到故乡,先生在一篇文章中写道:“曾经屡次忆起儿时在故乡所吃的蔬果:菱角、罗汉豆、茭白、香瓜。凡这些,都是极其鲜美可口的;都曾是使我思乡的蛊惑。”记忆真是一种奇妙的东西,它在最普通的事物身上赋予了神秘的色彩和浓郁的诗意。
我一边指责茴香豆太贵,一边还是去买了一盘。端着小小的盘子,找张桌子跟宁萱一起坐下。宁萱先夹起一颗,尝了尝,连连点头称是。我疑惑地问:“真的好吃吗?还是出于心理作用?”宁萱又夹起一颗,顾不上与我说话。于是,我也夹一颗,投进嘴里。果然,这次吃的茴香豆与我原来所吃的不一样。它还有一点热度。入口时软硬适度。初一咀嚼,带着浓浓的甜味,吃完后却还有淡淡的清香和苦味。这种回味,比刚刚入口时候的味道还要强烈,也更让人留恋。古人形容美妙的音乐说,余音悬梁,三日不绝;与之相似,茴香豆也有这样的魅力。宁萱笑着对我说:“怎么样,我说的不错吧!”我会心地点点头。然后,我们一人一颗,很快就把一盘茴香豆吃了个干净。
咸亨酒店的店员介绍说,茴香豆的制作方法其实并不复杂。一般是先将罗汉豆用盐水浸泡到一定的程度,再阴干,最好有几次的由湿到干、再由干到湿的反复。如此这般之后,再放上盐、茴香、桂皮等作料,用温水煮熟就可以了。其中的要领是:煮之前的生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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