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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雅地低于爱情-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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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场上谁能教育谁

我一向冒充同事、亲友以及读者们的知心大姐,时常听到种种情史,懂事的MM们多少会恭维我几句:“我相信您一定富有经验,爱情幸福……”听了一万多遍还忍不住笑出来:经验与幸福如何兼容?久病才能成良医。高考八次屡败屡战,是因为前七次都落第了。

曾经动念要开一家爱情私塾,我当然不够格当爱情导师,但,谁够格?

古今中外,显然青梅竹马、白头到老是最完美的爱情,可女主角能懂得什么?她是懵懵懂懂间捡到一块狗头金的人,不需要也不可能有矿业开采知识。她知道这一个男人的好,对男人这一族群全无概念;她明了爱情的甜,对失恋、绝望、徘徊、冲动、与爱伴生的恶……都只能睁着小鹿斑比般纯净的大眼睛迷惑:怎么会这样呢?不曾痛哭长夜者,不足以悟人生或者爱情。

几度情海争锋的怒女呢,大概也不胜任。吃一堑未必长一智,撞倒南墙不回头的多的是,回了头也往往就迷迷糊糊调一个方向,再撞一次眼冒金星。乱七八糟一通历练,忽然遇到时间虫洞,她掉出这生死场——通了关也说不清秘诀在哪里,到老了还喃喃不忘:“他到底有没有爱过我”。

就算把私塾开出来,有用吗?N年前,我拔牙,眼泪汪汪问医生:“为什么打了麻药我还是这么疼?”医生心情好,耐心答我:“疼痛,是一种主观感受,你觉得疼就是疼。”那么快乐、爱情、幸福以及绝望,全是主观感受。爱情比任何事物更接近修行,与宇宙无限接近,刹那的领悟就是一切,他人的经验能对自己的人生有所裨益?

爱情不是科学,没有公理、定律和公式,所有的真知灼见都有反证。妈妈们谆谆叮嘱:花心的男人不能嫁——也多有婚后改邪归正的。从小就有人说:农村男人不能嫁——嫁了农村男人而幸福美满的大有人在。生命是一款试用装,开封后请尽快使用,不能冷藏,你是惟一的导师、生产者、质检员以及用家。人生不过是布朗运动,你遇到什么就是什么。

谁能教育谁,谁又能受教育?所以我想我的爱情私塾里,没有讲师,也没有学生,只有人讲,讲得眼泪涟涟,很多人在听、七嘴八舌地安慰。倾诉是排毒,聆听是最大的疗伤,而语言,是鸦片、酒精和微浓的薰香,抚慰人的疼痛。当你陷入人生的绝境,从地狱的十八层一路滑落到专门为你搭建的十九层,偶然看到一两篇文章,听到一两句窝心的话,血肉模糊的伤口喷上了一层薄荷膏。你不是这世上的苦海孤雏,有无数人,在此时,流着和你一样咸涩的泪。这,就够了。

胜负师之恋(1)

昨夜我又梦见那一剑,在阳光底下,剑光逼光而来,像满天都舞满了银蝶。我什么也看不见,只缓缓地递出一剑,所有的蝶折翼落下,世界一片血红飞瀑。我杀了一个人,那是他初次死亡的处子红。

有几滴血,溅到我脸上,奇异的热。

我第一次目睹死亡,其实并没有发生,是我六岁那年。我从没见过父亲,母亲也从来不提起他,这个男人存在与否,并不重要。母亲总是沉默地煮饭、洗衣、在家里搜罗可卖的东西,她不大抱我也不大说话,她惟一的话好像就是和债主们,都是哀求、苦情、赔笑,可是并没有人肯听她,她于是越来越沉默。

一晚我被尿憋醒,抬头看见一个长长的黑影。母亲穿着家常的破布衣服,手里抓着绳圈,一端悬在梁上。她脚下还蹬着凳子,一时没有行动,只是把自己这样斜斜地挂着,仿佛陷入思索。我一惊,尿流了出来,遂放声大哭。听见我的哭声,母亲如梦初醒,跳下来抱住我。我却恐惧地想要推开,不知为什么,我觉得她已经死了,被命运所杀。

第二天,母亲就带着我来到试剑山庄,自卖自身,也卖了我,她从此成为洒扫女仆,而我是终身的剑客。我们的主人,是梁三公子。

练剑生活不觉快乐,但我也从不像同伴们随便哭泣。这不过是一桩工作,拿扫帚和拿剑都一样,奴隶是没有选择的。每一天,同一个式子刺几千次,不时有人倒地,师傅必须用藤条来监督我们,大师傅站在我身边看了一会儿,忽然吸一口气:“你是天生的剑客。”也许是也许不是,但我不是天生的奴隶。

只有八月十五,每年一度的试剑会,我们才会见到梁三公子。全体剑客双双对决,最后的胜者将和梁三公子对局。他白袍如镜,映着阳光,几乎伤眼睛。总是三招两式,剑客就败在三公子手下,三公子儒雅地在对手胸口轻轻一点,一滴血,恰好注解失败而不至重创。是一种戏弄吧。我嘴角微微一牵,立刻有人投我锐利的一眼。我低头、敛息、肃立。然而我知道那一剑,是一记落在我胸口的鞭笞,我因剑客们共同承担的羞耻而难堪。

终于我十八岁,轮到我参加试剑会,一路过关斩将,站到三公子面前。他这么瘦,整个人〃奇〃书〃网…Q'i's'u'u'。'C'o'm〃就是一柄剑,凌厉的杀气逼得我一退。我却看见他握着剑的手有一种低微的脆弱。

我等待开始的讯号如豹嗅到猎物的消息,是这样艰绝的苦斗,他每一剑都有说不尽的绵绵之意,如大索拦江。忽然他一个破绽,我挺剑而上,却在人群中看到了我的母亲——不是现在的青衣女仆,而是那晚双手把绳圈紧紧抵向脖颈的母亲。她在说:不,你不能赢,除非你想输掉你的一生……

我忽然之间,明白了一切。我不是剑客,我只是奴隶。死亡是我的宿命,如果有外敌入侵;失败也是我的宿命,如果没有外敌入侵。这是所有剑客共同的默识,虽然很荒谬。如果我们的功夫低于三公子,那么我们势必不能保护他;但因为他是我们的主子,所以我们只能逊色于他。

铛啷一声,我手里长剑坠地。胸前微痛,我知道有一个浅浅的伤口在成长,一行鲜血扭扭曲曲写着我的命运:奴隶是没有选择的。而三公子,才可以有这样儒雅疲倦的笑容。

第二天就不再有人提起试剑会,它像昨夜月圆,是例行公事,从来没有惊奇。师傅派我去庄外买菜,路上要穿过一座密林,百鸟惊起,绿叶无声,突然间,我听到有人在呼喊:“救命呀!来人呀……”

远远,有两个女子向我仓惶跑来,衣袂和长发一样混乱笨重,使她们不断在树桩间跌倒。有四五个手拿长刀短棒的人在追赶,抓住了其中一个女子,她哀叫道:“小姐快跑。”那小姐大喊着:“小螺。”正跑到我面前,一软栽倒,她繁花般的裙轻轻飘落在我的脚面上,“嘶”一声裂帛却这样刺耳。小螺挣扎着,大喊:“大侠,救救我们。”一切发生在瞬间,我的反应是继续走我的路,太阳已经升起来了,再晚,早市就散了。年年八月十五后,会有大量月饼倾销,我想念桃仁、糖以及蜜油的滋味。

胜负师之恋(2)

然而她抓住了我的裤管,我一时不知是不是该踢开她,追赶者的刀已经指向我的眉梢。猝不及防,我只得出招。他们都不济事,呼喊几声就跑了。

我叹一口气准备继续上路。那叫小螺的女子却扑通一声跪在我眼前,拭干眼泪:“大侠,这附近有一个山洞可以藏身,大侠,请帮我抱一下小姐。”

我静一下:“我还有事。”

我没有行侠仗义的心,没有人搭救过我,我也没兴趣搭救其他人。有什么好逃的呢?也许他们想把她卖到窟子去,但那一定也是一种人生。贫穷就是罪恶,奴隶就不应该有自由。

“大侠。”小螺悲哭一声,扑上前,抱住我腿,温热的、绵软的、微湿的身体贴紧我,我的溜溜打个战,啊,这是女人。一把火自身体深处烧出来,我管不住自己,我没办法,我不能。

我别无选择。如托泰山,如抱婴儿,小姐在我怀里万钧重。我的手规规矩矩在她身下,但我如果控制我的眼睛,自她的额际、她的眉、她的唇,一定可以啜饮……我与小螺在树林里走了很久,一种胭脂浆果一直在噼里啪啦往下掉,脚步踩上去会轻轻爆开,有一颗,落到了小姐脸颊上,像一颗滴泪痣,又一颗,滚进她的长发里。再一颗,竟然是无色的,是我的汗。

抱着她,我忽然明白母亲当年抱住我的心情。不必哭泣,就已经生死与共。她是我的,而我,也是她的。这时我看到另一颗泪,是小姐的。

“到底发生了什么?”我想问却没有。

在山洞里,小螺点起小堆清洁的火,小姐背火而坐,不断折起破碎的裙摆。正人君子应该转过脸去,我却情不自禁。她微裸的脚趾是暗里的一线光。

小螺一直恨恨地骂着:“坏蛋梁三坏蛋梁三你不得好死。就为了抢小姐当第九房小妾,你居然杀了老爷、太太,你……不是人。”

“别说了。”小姐哇一声痛哭起来,“小螺,我们走,走到远地方去,到他捉不到我们的地方去。”

小螺跪伏在小姐身边,哭得声嘶力竭:“试剑山庄的势力这么大,我们去哪里,我们能去哪里呀?”

她们哭了很久很久,我忽然觉得了厌倦,起身就走。小螺一声惊叫,火忽然熄了,我一脚踩到了谁,温软、绵缠,谁在黑暗中抱住了我,我身体的某一处如剑出鞘。

火熄了又燃起,熊熊地,烧透我全身。我是火中之莲,热烈地盛放。如彩虹如雷霆,红烧肉或者清蒸鱼,都没有这么香甜,剑的死亡,没有这么惊悚。怎么没有人告诉过我,有这么好。

她们在我耳边喃喃:“带我们走,带我们走。”

……我听见自己的声音,缓慢而坚决:“我带你们走,我来保护你们。”

第二天是一个朗明的天,我从枕下拿出我积攒的银子——三公子偶尔有赏赐,我去买菜,也时常匿下一点。虽然在试剑山庄,剑没有用,但人对钱的本能欲望,我还没有忘。带着我的剑,我直奔树林,像一只小麝去那汲水之溪。我甚至想到未来的职业,也许是铁匠也许是卖豆腐,我都不会,可是没有什么,会比练剑更苦。

山洞里一片昏黑。火堆已熄,一地纷乱的脚印,仿佛发生过争斗。没有人,但柴堆上还挂着一小段淡紫,那是小姐的袖吧?山洞深处,漆黑里响起一声呻吟,是小螺趴在地上,背心插着一把刀。

“小姐呢?”我大声疾呼,“出了什么事?”

小螺吃力地抬起一点头,“是梁三……”甚至来不及说完一句话。

我重新穿过树林,回试剑山庄,既然这是我的宿命,而我别无选择。已经深秋了,枝头黄绿金棕,每一种,原本都可以染小姐的裙。我听见我的剑,在鞘里幽微地哭泣。

日子如常,我练剑,帮庄里干杂务,我沉默但我一向都不爱说话,正如我的母亲。有时午夜惊醒,觉得咽喉极痛,仿佛被利刃割断,有血汩汩流淌,我一口一口咽下那血。窗外偶尔有星,捉摸不定如鬼魂。

胜负师之恋(3)

门口很静,月光停在地面上像剥了一块谷场的皮。我静静站一站,远处,有人在树林里唱歌,一定一定,有些女子洁白的衣裳打开,如银耳在水中缓缓盛放。忽然长草微动,我脱口而出:“小姐。”一只小白兔惊慌地逃走,是我打扰了它婴儿般的眠。

又快到中秋了。

试剑会的早晨,母亲为我端来一碗红枣莲子粥,煮熟过的枣,像搁陈了的血,不再艳红。我猜她什么都知道,只是只字不提。我一口一口喝着粥,她就站在我身边,一下一下拂我的头发,手心太多茧,头发就会牵得一痛一痛,非常轻微。

我痛得紧紧闭着嘴,说不出话来。

有人叫她去干活了,她答应着就出去了。我忽然很想叫住她,叫一声“娘。”最后磕一个头。但,在试剑山庄里没有母子,我们惟一跪拜的,只能是梁三。

我仍穿粗布衣服沾满汗渍,我握着剑,随随便便,就像拿着菜刀。我耐心以及温柔,我与我的同伴们周旋,我轻轻指向他们的咽喉,或者挑破一点儿布缕,我知道会后,他们还得笨拙地补缀。

终于等到了三公子出场,他一身白衣不是不像千年枯骨的。他从中堂大门大踏步出来,一直凝视着我,有疑惑、探究,也有怒意,还有一种燃烧的期冀。我已经快等不及了。

他开了口:“你,喜欢剑吗?”

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梁三在试剑会上与一个剑客对话。

我冷冷道:“不。”

“那么,为什么?”

“我是被卖的。”他的剑客只有两种,一是被卖,另一种是自卖自身。难道他忘了?

他仿佛被人打了一棒,眉眼奇怪痛楚地拧起来。我看到他眼角的细纹,他手背上有褐色的老人斑:“但……”

我已经等不及了。

阳光炫所有人的目,所有人在过度意外的沉默里,看着三公子,跌倒在地,白衣迅速被泥尘所染。血,和所有人的血一样鲜红,奇怪地流着。

人群有异样的安静,骚动蓄势待发。我俯身把剑搁在地上,我等待,所有的剑客们一起冲上来。我不在乎,死在兄弟们的手里。

虽然,我与他们,也从未相爱过。

“不——”最凄厉的哭喊。大门訇然打开,我看见小姐踉跄奔出,扑向了三公子“相公,我的相公。”

无数利刃逼向我的喉,我盲了;多少人在厉骂我,我聋了。我只看见她,听见她的哭喊:“相公。”到底发生了什么?

中堂訇然展开,红烛高烧如新婚,大红双喜字下面是棺椁。是为我准备的,还是,为他自己?

就在红烛下面,小姐转过脸来。我很想问,那晚是她还是她,或者,是她们俩?

“不,我不是他抢来的妾。我是他的正妻,七年之前就是。而梁三,是真正的剑客。”

“我最了解他如何认真的准备试剑会,忍着越来越难堪的肩背旧伤。每一次他大胜而归,却眉目不扬。他说他渐渐怀疑,他是真的独步天下,还是另有瓜葛。去年会后明月夜,他带笑唤我的小名,说他遇到一个天生的剑客,他渴望真正的胜,如果不能,他但愿死在那剑下。因为剑客就是胜负师,除了胜负,没有其他的意义,哪怕是生命。于是,我带上小螺,设了这样一个局。”

她抬眼看我:“死在你手里,是他的遗憾。因为,你不是一个真正的剑客。你并不爱你的剑。”

我忽然凄凉地一笑:“我是奴隶,我没有爱任何事物的自由。如果我有选择,也许我会爱上剑。就好像……”曾经有一刻,我以为我有自由,我几乎爱上了她。

我但愿我是一个铁匠之子,从小在铺里帮忙,我看到自己锻出的剑,多么锋利,闪着寒光。是的,我会爱上,我当然会。但命运,或者说梁三,没有给我这个机会。

我看着小姐在我面前死去,我没有阻挡。他殉了自己的剑,她殉他,他们都是心中有爱的人。而这样的死亡,只为了——他说什么,一场真正的胜?胜负,一定是非常荒谬的事。

胜负师之恋(4)

有太多人等着梁三的死。试剑山庄不会结束,只是换一个主人。我拾起我的剑,他们便退后。他们并不想杀我,只是驱逐我,容我在大地上流浪。

在陌生人与仇人之间,我不曾沦为乞丐,因为我靠我的剑来生存,再没有比当一个职业杀手更容易的事。我已经活得很长,很不耐烦了。我不需要知名度,但我还是渐渐地,红起来,而我在等待,一个少年剑客的剑。

但我,不是胜负师,奴隶是没有选择的。

丢了一件红大衣(1)

周一的衣橱,是混乱优美的修罗场,薄黑棉衫偎着米白灯芯绒长裤;彩虹围巾躲在烟灰大衣怀里,只探出一角穗子;一件英伦学生风的提花毛背心,老是不合时宜地掉到果果手边上,想不如就这件?赫然发现胸口被别针钩出一角缺,不由“靠”一声……

终于果果选定一件秋香色半袖针织衫,腰间一朵镂空;配一条缠绵的黑棉布裙,裙摆立一棵孤零零的白杨树。又在几十件大衣里挑挑拣拣,大都是黑,白,深深浅浅的灰,如果是在图书馆,大概是要排在同一个字母下面的吧?这大浪淘沙过的色系让她觉得安心妥帖,她却无端地觉得,她应该有过一件红大衣。

樱桃红,直身,黯红宝石扣,下摆挥挥洒洒。她曾经在大风里,掩着领口,像护着身体最里面微微的一点儿心伤。一件一件,果果把大衣们挂回去,衣橱排得无比紧密,找不出一件红大衣可能的安身之地。

但她一定有的,洗标已经有点卷曲。某一次无味的会面,对面男人顾自口若悬河,那声波到她的耳边就自动改道,她笑得大概奇%^书*(网!&*收集整理很敷衍,手一直在大衣下面玩那洗标,拂了又拂,永远拂不平——男人是谁?她连大衣都懒得脱,勉强坐陪十分钟。

可是怎么找不到了呢?难道丢了?她不是不曾把外套落在座位上,但即使同伴不提醒,一出门自会被寒意逼回去。被偷?除非蜘蛛侠,大概没人能上她这十七楼。送人?果果倒不是没有“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的谊人情怀,可是穿得半旧的……她能送谁?

随便捞一件黑薄呢大衣,开车上路,车窗旁掠过冬树疏爽的侧影,像很多年之前,秋凉之后,冬至以前,她正在爱,全心全意。这爱里面的惨淡与无耻,要以后她才会懂。

他能给她的,总是偶尔多出来的两三个小时、半天一天,她却总是很快乐。踩着满街金褐黄绿的落叶,一步一步像踩在气球上,啪啪啪都是小火花。冷得很,她还隆重地穿着皮肤袜,手脚冰凉,笑容凝结成冰,喜悦被冻成水晶石,她分明地知道这一刻是不朽的。

他宠着她,任她去拖他的手,另一只手还举一根糖葫芦。她拉着他去看小店的橱窗,有一件宽身大衣,蓝灰格,清素如岁月。小姐出来招呼:“进来试试。”她欢欢喜喜推门进去,手感柔软,她握在手里是一整个春天。偷眼瞥一下吊牌,两千多,顿时吸进一大口冬天的冷空气。

又舍不得脱,小店才几平方米,兜兜转转总回到镜前,这是她的中央舞台。远远地对着镜,想飞他一个哀怨的眼神,却不见了他。

他不知几时出来了,正在人行道上听电话,不知是正好此时打来的,还是他借故打出去的。果果忽然起了一点恨的心情,她爱他,她愿意为这一段不名誉的爱情,形销魂丧身败名裂。他也爱她,用他的皱纹、白发、叹息后偶然闪过泪光的眼神,他最冲动的承诺是:下辈子。是的,如果他有。

但今生,在她的生命里,他甚至不愿意承担,一件衣服的重量与价格。

这一点点顿悟,让她胸口有了噬咬般的痛。她对小姐微笑:“谢谢,我再看看。”脱下大衣像脱下他的魔咒。她不是买不起,但他不值得。

圣诞节之前,又偶然经过,正全场两折。架上空空荡荡,不见她渴慕的蓝灰底色,小姐却递过另外一件:“最后一件。”大红的。红灯记一样昭昭,又像鞭炮碎过的红屑,一种绝望的喜气。她不见得喜欢,却还是买了。大约只因为料子实在好,50%羊绒,40%羊毛,10%兔毛,宽宽的袖口半没过手背。

一个人,拎着购物袋逛街。那个人哪里去了?果果是真的不在意。

清早上班的高峰,有稍许的堵车,果果趁这机会,把长发扣起,给自己剥一个巧克力派,喝一杯有生涩滋味的番茄汁。车上有小暖壶,她倒一杯热牛奶出来。她把自己照顾得,玲珑清脆,不过不失。正如她的一切。

施公子会喜欢上她,也正是为此吧。

丢了一件红大衣(2)

其实那件红大衣,她很少穿,太跋扈的颜色,每一穿出来,艳惊四座。她宁愿更低调一点,沉稳一点,但愿人家能爱上她的灵魂。然而她的灵魂,真有那么高贵吗?

她苦笑。

有一次,她与施公子去看电影,等待开场的工夫在金店晃悠,有一条哑光金镯,做得很是不俗,她多看了两眼。进了电影院,施公子在黑暗中,不声不响,递她一个巴掌大的纸盒。她僵在当地,不知应对。

拒绝多小家子气,难道一只金镯就是她的卖身契?等于当面掼人家一脸灰;接受又显得爱小,难道她就稀罕那一点金子?她什么没见过呀;又恨自己刚才有眼无珠,人家的镇店之宝,十几万的大溪地黑珍珠项链,怎么没戴上试试?哪怕分手了倒也是好东西;但要真做出来了,人家能闪多远就闪多远,可怎么办?……

这么千思百量,果果大概是不爱施公子的。可是她知道施公子的好,家底不谈,人用她妈妈的话是:看着还老实。再没谈过更辛苦的恋爱了,跟施公子去泡吧,她聆听时永远微微前倾:“谢谢,我要柠檬红茶。”大V领开得恰到好处,锁骨若隐若现。果果自嘲地想,女子的美,不在乳沟就在锁骨,却太难,两者并存。

回到自己家,她就报复性地喝很多酒,打出馊臭的酒嗝。裹着旧睡袍,在屋里晃,酒力蒸蒸,在她周身蒸出光环。她像在洗一场葡萄酒的蒸拿浴。她很困顿,却又睡不着,头重脚轻坐在沙发扶手上,想不如去点支烟?满是酒精的她,会在烟头的一触之下爆炸,化为灰烬吗?

这委屈不是不值得的。大年初三,施家正式约她过去坐坐。果果喜气洋洋,千挑万选,还是选了那件樱桃红大衣。红得如此喜气乖巧,正是一个宜室宜家的好女子。

雪地里,人人都裹成一只无尾熊或者海狮,她却微微敞开大衣领口,露出一角冰肌——不是陈词滥调,是真的快结冰了。她知道她是玫瑰含雪,红石榴里的一点莹白。

她没想到施家是这样一大桌人,很快看出来他们自家人见面也不多,因此亲热得格外夸张。大家礼貌周全地互相招呼着,彼此都是陌生人,倒反而疏忽了真正的客人。

没人告诉她外套该挂哪里,她也不便自作主张。团一团,搁在膝上,像睡了一只艳红的猫,要不吵醒它,非得双膝并得极拢,正襟危坐。果果保持着甜甜的笑容,听他们讨论一些某人某事,名字听来都很熟,再一想,原来是没连姓氏,所以别扭。

渐渐,她就走神了,一低头,被大衣的红惊一下,再往上是自己套了小黑毛衣的身体。她不胖,却觉得自己的肚子触目惊心突着,整个人好大一块,就是这么粗粗蠢蠢横着。她是横插进来的局外人。

如果她嫁入施家,这样的聚会该有多少次?有多少次,她得光梳头净洗脸敬陪末座?所谓佳偶、所谓殷实人家,到底有没有意义?室内不够暖,有人皱着眉:“老爷子总是在省电费。”这一大家子,连水费电费卫生纸都是承人的余荫。至少果果还是自食其力着的。

手脚俱冷,她把双手藏在大衣里面,少少动一动,仿佛手底下握了一把枪,随时会出其不意拍出来,大叫一声:“抢劫。”在百人千人里,她只是一个人,和自己玩着寂寞的游戏,孤单地,笑起来。

果果觉得车内有点闷热,把车窗摇下一点儿。寒风猎猎,拍她的颊。收音机里在说:“一路畅通。”像一句轻快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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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冬天,总是格外渴望温暖。入夜,在外面晾了一天的衣服收回来,都是冰冷的,草药茶泡过三四回就温了,再也不能滚烫。天色昏黑下来,电脑荧幕轻轻闪动着,果果知道一切都很简单,她说:“那里几点?”或者直接关机下线。都可以。

施公子之后,果果恨嫁的心淡了许多,有时候,她宁愿追逐那最原始的。

不见得还为那些猫三狗四浪费雅诗兰黛的彩妆,她放散长发,脸孔恒常疲倦安静,随便抓一件丢在外面的外套。

丢了一件红大衣(3)

大概穿着那件红大衣参加过一场放浪形骸的聚会,它的胸口多了一痕酒渍,毛料里渗着烟气。果果很弃嫌地,把它丢在沙发背上,因此最常穿的,也就是它。最不得宠的,反而朝朝暮暮,这是什么因果,果果想不通。

不是没有愉快的,当有吻和拥抱,呢喃虽然千篇一律,听到耳边还会微微一动心。但所谓极欢,果果从来没有遇见过。最应该尖叫的时候,果果却心不在焉,想到明天要交的报告,形骸得到释放,精神却疲倦得打一下呵欠。

某个下午,她步出一幢面目模糊的住宅楼,原来楼外正飘着凄凉的冬雨。

她立在楼门口一时踌躇,该不该打一个电话给刚才那人:“可以借我一把伞吗?”会是戏剧性的一幕。他们是陌生人吗?几个小时,她已经看熟他苍白的屁股,但一穿上衣服,这熟悉顷刻灰飞烟灭。

而且一把伞——正如白娘子邂逅许仙,伞是一个华美的借口。逾分是冒险也是娱乐,果果几乎可以想得出他的警觉及沾沾自喜。

果果就这样,投身雨雾,她的红大衣像一座冰火岛浮沉在北冰洋的海面上。空气一望冰白,雨丝还细,却渐渐浸透了袖管,那湿濡的红像渗血。她交抱双臂想抵抗冬凉,却只抱了一怀湿漉漉,让人有不洁的错觉。

她在大风大雨里站了半小时,才拦到车。一回家,几乎是带着厌恶地,立刻把大衣脱掉,随手一扔——不,她并不是在那一次,弄丢了她的红大衣,因为她即刻带着内疚把它抱起:如果一件衣服也有灵魂,她听到了它带血的哭泣,这一切并不是它的错。

一次又一次,她立定志愿要追逐A,却不能忘怀,那些她得不到的B。选择或者被选择,都如此困难,爱情是一场混乱不堪的阴谋,果果看不透。

她只毁了她的红大衣,它原本柔滑轻暖,然而她没看上它不钟爱它,让它被烟酒所伤,袖口又多了一个烧焦的洞,屡屡湿透屡屡被不在乎地阴干。那一刻,果果哭得像一个疼痛不堪却还没学会言语的新生儿,她在心里承诺,从此再不如此,一定给它以珍爱。

她从此,再没见过自己的红大衣。

把车在停车场锁好,果果推开车门,漫山遍野吹过来的,都是寂寞。而果果,只静静紧一紧衣襟,她不再关心红大衣的去向——很可能只是遗在某一家洗衣房,这是惟一的,合情理的解释。

夏天不能不热,冬天也不能不冷,风雪不能不逼人,而成长,也不能不疼痛。果果只庆幸,自己到底不是一无所有地走过。

身体的召引

若素在午夜打电话给我,背景声是车来车往,她向我坦白,她刚刚从前男友的被窝里出来,在大街上流浪。

那男人甚至不留她过夜,做爱过后,一身心满意足的疲惫,一点点虚构出来的动物感伤,闭着眼道:“我女朋友,快下夜班了。”翻一个身,“你没留什么在这里吧?帮我把套套带出去。”

一刹那,若素想杀了他,抑或杀了自己。

早就知道了他的无耻。第一次抓到他越轨,若素大哭大闹,他的声音比若素还大。两个人大打出手,扭成一团时,若素忽然嗅到他微微蒸腾的汗,带着盛夏平原的熟透气味,热带植物蓬勃成长,豹在草丛间奔驰——那是肉欲的、之于若素最色情的气味。忽然之间她忘了自己在生气,身体里有座大坝开闸,春水三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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