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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兽世界之心灵契约-第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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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也在?”永夜发出了一声尖叫。
“你不是组织美女观光团吗?我不是美女只好扮成美女混在里面了。你就当我是滋润鲜花的一堆牛糞好了。”
真是一个死苍蝇坏一锅靓粥。永夜无奈转移目光,放在穿着月布长袍的卡茉莉身上,继续说:“老色鬼说得对,学别人引那条龙不是我的风格。我要引的是一个打不死的怪,名字叫XX的仆从。那个猎人是借暴风城之手杀龙,而我是利用这个不死怪杀公爵。”
“啊!!!为什么要杀公爵?”观众们发出了共同的疑问。
永夜心想:心底里的理由是为了该影身上的心之形钥匙,表面上的理由是为了公爵曾经让黑珍珠不爽。但这两条都不能说。于是他说:“公爵太无聊,给他找点乐子。再说,我永恒的夜办事是不需要原因,只要一个效果——拉风!”
“永夜,你果然变态,我爱死你了!”穿着洞察法袍的老色鬼掐着嗓子说,把站在凛冬迷迷旁边的朵儿吓了一大跳。今天的场景真是让她大开眼界,云烟梦影的人不是为了去打装备却为这样一件事情集合在一起,这事情让她惊讶又羡慕。她禁不住地开始喜欢起了他们。
永夜发现这个特别的怪物,是在他第一次进入诅咒之地,充满好奇地四处观光时惹到的。它只剩下不多血的时候就会进入无敌状态,永夜足足花了十几分钟来磨他,结果自己扛不住只得消失逃跑了。
后来他才得知,这种恶魔的仆从,只有在完成一个叫“禁锢我们的石头”任务的过程才能杀死。派出任务是站在悲伤沼泽通向诅咒之地路口上的一个兽人鬼魂,名字叫部落英雄的灵魂。
若不是听说了该影把吞噬者风筝给暴风城公爵,他早就忘记了这个叫戈洛尔仆从的人形怪物。
盗贼的弓箭杀伤力很弱,速度也慢。基本上只起到引怪的作用。但只因为戈洛尔的仆从是个低智商的怪物,只要永夜一直用箭射着它不远离,它就抡着拳头固执地跟着。
就这样,永夜朝着暮色森林的方向跑去,不时回头可笑地射出一支小箭,后面跟着傻呼呼的戈洛尔仆从,以前一群骑着坐骑跟着的衣着华丽谈笑风声的美女们,当然其中混着穿着洞察法袍的老色鬼。浩浩荡荡地杀向了暴风城。
正如永夜的预期,暴风城英雄谷站岗的指挥官带着士兵率先冲了起来开始打戈洛尔仆从。
攻击力很弱但是无敌的恶魔仆从PK攻击相当高但是生命有效的卫兵军官们,这是一场胜负明显的拉锯战。半小小时后,那个骑着白马风度绝代的指挥官和他的卫兵们倒下了。
恶魔仆从立刻把火力转到了正在一边和美女们调情一边看热门的永夜,他挨了一个拳头,立刻跳起来跑走,回去射箭,跑向了风暴要塞。
恶魔仆从一路所向无敌,一拳头一拳头地打倒了风暴要塞通道里的卫兵,在永夜那嗖嗖小箭的引诱下,它终于冲进了伯瓦尔公爵的摄政王大厅。
看到公爵的剑已经砍到了罩在无敌的恶魔仆从身上后,永夜兴奋地大喊了起来:“暴风城的朋友们,快来风暴要塞看热闹,有人要杀咱们的公爵大人啦!”
不过后,永夜的话迅速被传开了,“有妖怪来攻打暴风城了,快回来护城!”
“部落攻打暴风城了!”
反正就是有热闹看,风暴要塞很快便被挤得水泄不通了。许多人发现攻城的妖怪只是一个身材佝偻的人形小怪时,不由得大为失望。但见此怪竟然怎么打也流血,才明白事情的奇妙之处。不由得纷纷挽起衣袖一起上阵,和公爵一起打怪。
“哇!同志们,不要打怪啊!怪是我永恒的夜从诅咒之地引过来的,目的是为了考验一下公爵的神勇程序,所以各位猛男们还是住手看热闹吧!”永夜站在圆厅的中央宣布到。
闲人们这才被永夜那穿着华贵、身边簇拥着十几位美女的强大架势吸引住了,便纷纷停下手,停在一边看起了热闹,心里无不惊叹着不管如何,这个叫永恒的夜的精灵盗贼的手法实在了得。
戈洛尔的仆从虽然无敌,但攻击力太弱,它的拳头挨在浑身在坚固盔甲保护的公爵身上造成的伤害如同搔痒。
但搔痒一直搔一直搔也会把人搔死的,只是速度太慢了。
当尊贵的公爵大人开始流血时,他的护卫开始为他施放治疗术,公爵的伤口顷刻得到了治愈。治疗的护卫魔法值回复因为使用得太少始终处于一个充盈的状态。如此一看,公爵也可算是无敌的。除非戈洛尔的仆从长点智商先去打护卫,可是它就是死脑筋,以一个“精卫填海、愚公移山”的精神搔着公爵的痒痒。
于是乎,无敌对无敌。战斗进入了没完没了的死循环。
他俩一直打,打到被戈洛尔仆从打死的卫兵全都复活了过来,打到在遥远的冬泉谷的冒险家也收到了公爵被人攻击的风声千里迢迢地跑了回来,打到所有的观众都疲惫地坐在了风暴要塞的圆厅里,打到永夜的美女观光团那为了排遣无聊时光的集体舞蹈都开始令人感觉腻味了,最终只留下了朵儿这种热闹痴迷者还在坚守,其余的都离开忙自己的事情去了。
打到一部分观众离开了去地下城逛了几回再回来看进展发现没有进展又继续逛地下城去了。
谁胜谁负还是个未知数。
终于,公爵那帅气十足的剑法和戈洛尔仆从那有板有眼的拳头已经开始模糊了,渐渐地,那些留下来要一看究竟的人们,包括这个混乱场面的始作俑者永夜和,统统倒在地上睡着了。
当他们睡来的时候,风暴要塞很安静。伯瓦尔公爵和公爵夫人还在小国王仍在原位站着,卫兵们仍在整齐有序地巡逻。
戈洛尔的仆从已经回到了诅咒之地。想必是在他们睡着的时候,一定是造物主或是艾泽拉斯的管理仆从们把它请回了诅咒之地,中止了这场混乱。
永夜一觉醒来,揉着眼睛,怀疑昨夜是一场混乱的梦境。
看到自己不远处的地板上还睡着几个人,便过去一一叫醒了他们。发现他睡着前,早就变成了小猎钓蹲在墙角呼呼大睡的朵儿竟占用的那个位置空空如也,不禁觉得有些莫名的失望。
公爵没有死,观众早已经散场。他花了一天时间干了件还以为会惊天动地的事情,结果却发现一切如常,他——一个普通的冒险家,什么也改变不了。
唯有当他一个人走出风暴要塞,走进地铁出了地铁,身处于人声鼎沸的铁炉堡,发现行人纷纷给他行注目礼,不时有陌生人来跟他打招呼,收到无条句打问公爵怎么样了的悄悄话时,他明确地知道:虽然公爵没有死,但他永恒的夜出名了。
他的目的达到了。
第二十节 战胜猎人该影
拍卖行人群中,一个满头雪白长发,背着长弓,身材高大的暗夜精灵猎人格浑身发着淡淡的神秘光彩,格外显眼。
永夜眼睛一亮,心想:“终于,又让我看到你了。这一回我非把钥匙偷过来不可。”
于是他迎了上去,用悄悄话说:“大门来决斗,保证只打一次。”
猎人回过来头一看,冷漠地问:“怎么又是你?”
“好久不见啊!”永夜朝他做了个鬼脸。“听说了我的风流事没有?”
“听说了。”猎人终于收起了冷漠的口吻,说:“你把诅咒之地的不死者拉来杀暴风城公爵,造成了一场大混乱。”
“怎么样?有这个事迹够不够资格和你再战一场?除非你害怕了!”永夜挑衅着说。
该影面无表情地看了永夜一眼,说:“你用取巧的办法打自己人的城市,虽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但是听起来颇有趣。好吧,看在你这么有用心的份上,打两场好了。无论胜负,就两场。说定了!下次再打,除非你带人攻打了幽暗城或奥格瑞玛这种给联盟带来荣誉的大事,我才会花时间跟你纠缠。”
“那铁炉堡大门外请。”永夜朝他一躹躬,像个服务生那样朝着外面一伸手摆了个“请”的姿势。
心里却想:谁要两场?我只打一场!
在铁炉堡大门外的雪地上,永夜穿上了地精火箭靴,头上换上了侏儒洗脑帽,把战旗插在了地上,后迅速进入潜行状态。
在倒数时间里,永夜看着前面这个完全不把他放在眼里的猎人暗暗地祈祷着:不要暴炸,哪怕以后都炸,这一次请不要炸。
开打了,永影一摁火箭靴的开关,然后开始疾奔跑向猎人,幸运之神眷顾了了他一回,在照明弹的火光之前,他已经绕过了陷井奔到了猎人的前面,迅速地伏击了他。
趁该影还晕着时,永夜又南十字星眼睛上撤了一把致盲粉。在这短短的几秒时间内,他终于再次看到了心之形钥匙的光影,并眼疾手快地从猎人的胸口把它掏了出来塞入了背包里。
它在手中经过的感觉是冰凉的,像是用寒冰所制。但永夜来不及品味它的感觉,而是凿击了那只用爪子令他不断流血的灰熊,然后启动了他脑袋上那顶可笑的侏儒洗脑帽。
成功了!他的祈祷得到灵验了。
这顶洗脑帽是他花了不少功夫弄来的,虽然戴上去像上外星怪物,但是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它能够魅惑对手二十秒。
如果出现意外的话,那就是自己会被对方控制二十秒。
永夜知道自己如果不用这顶极具风险的帽子,现在马上去刺还在眩晕的该影,是非常有羸他的胜算。可是心之开钥匙已经得手,他不在乎输羸,只是想弄点热闹出来看看。
被控制住的该影即刻陷入了混乱的状态,他执起箭开始射击南十字星,南十字星似乎不认识自己的主人了,开始相互攻击。
永夜得意地哈哈大笑。看着熊的爪子挥在猎人身上似乎远比自己的匕首捅在上面看着过瘾,就是永夜的独特爱好。
只可能二十秒时间过去了,被魅惑的该影还没有把自己的宠物射死。等在他身边的永夜等时间一过,立刻开始迅速地凿击、背刺、剔骨。
终于,该影第一次跪在了永夜的前面,永夜赢得了一次难得的胜利。
不过永夜心里清楚自己这一次得胜的原因多半是因为该影不明白他脚上这双火箭靴为何物。下一次就没有这样的运气了,他极有可能把陷井留到决斗后再丢出来,那时候永夜来不及解除陷井就会被冰住挨打了。
正在该影为自已绑好绷带,休息完毕等着永夜的第二次挑衅时。永夜却笑嘻嘻地说:“我走了,再见!”
“不是还要打一次吗?”该影那带着气愤的声音传来。
“不了,羸一次我已经满足了。这一次羸你是我的运气。再可能没有了。我其实不喜欢决斗,我喜欢那种歌谣:一次又一次地失败啊,他不气妥,历尽磨难,最后终于取得了胜利啊!英雄啊英雄……。。”永夜一边说一边骑上千金马奔进铁炉堡。
永夜知道自己耍了赖,但他不在乎。用这把钥匙去试试泪水之池底部的箱子了才是让他最牵肠挂肚的头等大事。
该影愤愤地骂了一句:“小无赖。”他从心里瞧不起这种行径,告诉自己不应该跟这个流里流气的盗贼一般见识。
但望着永夜骑着千金坐骑得意洋洋跃进铁炉堡大门的背影,一种突然而来的情绪吞噬了他所有的感觉,那是一种毫无来由的空虚感,整个人似乎被置身于无尽的虚空里面。
他知道艾泽拉斯世界里有许多间缝里都藏着虚空,虚空里没有陆地,没有天空,什么都没有,人在里面只会像羽毛一样不断地飘浮着,直到找到着陆点。
在很久以前,他曾经有一次在达纳苏斯月神殿的墙壁掉进了一片紫罗兰色的虚空里,恍如梦境在里面飘了半天,一转身,才发现一道台阶就在前面。他赶紧踏上去。再回头时,虚空已经消失了。
这是丹莫罗山顶的空地,这里应该是不存在虚空的。但该影还是明确地感觉到了它的轻盈和一无所有。
这时候,高大全的声音传入了耳朵里:“该影哥,我到冰风岗了。”
他才猛地一醒,叫出坐骑回到了铁炉堡乘坐狮鹫去了。
第二十一节 它属于一个没有心的暗夜精灵
第二十二节 它属于一个没有心的暗夜精灵
小岛羽月要塞,四周被幽蓝的海水包围着。
那从旅馆延伸到海面的长桥码头与黑海岸奥伯丁的码头一模一样,只是与黑海岸不同的是这里没有迷雾之海的迷蒙,这里的一切纯净如同被水洗过。
狡免有三窟,永夜的三窟是希利苏斯、羽月要塞和铁炉堡。
工程学专用的时空撕裂器每四小时可以使用一次,把他传送回塔纳利斯的地精城市加基森。虽然时空撕裂器经常会出故障,经常把他变成狗头人或是纳迦,或是直接从高空把他扔下去摔个七荤八素,但管他会变成什么,能到达目的地就是成功。在加基森,乘坐短途角鹰兽可以就很快到达希利苏斯。
羽月要塞是他绑了炉石的,一小时时间就可以回来一次。他绑炉石在这里的理由是他经常要去菲拉斯的地下城厄运之槌,那是一个精彩无比的五人地下城。他和黑珍珠此时正对它充满了兴趣和向往,几乎天天都要去试一次,哪怕只打倒了几个小怪物也觉得去有所值。
铁炉堡是他赚钱的地方,如果卡茉莉不在身边,他总是以两个金币的价格寻找法师开传送门。
希利苏斯那是一个病态和财富并存的沙漠,他自然不会欣赏那儿的风光。铁炉堡是拉风和做生意的圣地,但它的吵闹得令人头晕。所以每次炉石回到菲拉斯是他最喜欢的一件事情。
这个小岛从来都是人烟稀少,清静得如同世外仙境。
永夜在海边走来走去,找到了一艘弃船,在一截断横桓上坐了下来,四处张望了起来。
深夜的海边只有海浪和沙滩,圆月和群星,真是一个太适合独自一个人享受一件神秘事情的场景。
“紫装匕首,高秒伤,高敏捷,高力量。能召唤鱼人为我作战,纳迦也行,海巨人当然最佳,异种蝎我也不会嫌弃的。”永夜捧着那个从泪水之池底打捞出来的箱子,把它放在腿上,并双手合十对它喃喃自语地祈祷着。
他本应该在泪水之池底部打开这个神秘箱子的,可是当时他没有戴潜水头盔,不能在水下呼吸太长时间。再加上今天到阿塔哈卡神庙的冒险家特别多,总是不时见三个一伙五个一群的人影在泪水之池里手刨脚蹬地游过。
打开这个封箱应该有一个仪式,不能太随便。这个本该沉静的池水今天太吵闹了,他今天没有带潜水头盔,又不能在水底安静地呆上几分钟,总是要不断游到水面去换口气。
I当时,他伸出了双手轻轻地触碰了一下箱子,发现箱子竟然开始朝着他的手倾斜了过来,像是他的指尖具有引力似的。
永夜清晰地记得自己第一次看到它时,它是牢牢地定在地上的。他猜想这一定是自己有了心之形钥匙的缘故。
于是他不费吹灰之力,就把箱子搬了出来。洗尽了上面的泞泥后,铸成箱子那种奇怪的材料更显得漆黑圆润,像是人的眼瞳。
他小心翼翼地把它塞进了背包里,发现它很轻,几乎没有任何重量。游到泪水之池上面后,他还不放心地打开背包里检查了几遍,发现它确实安全地呆在背包角落里时,就使用炉石回到了羽月要塞。
心之形是一把细小轻巧的黑钢打成的钥匙,它的形状像是一把锋利的小尖刀,手感如寒冰,但在月光的照射下,它在空气冒着心形的光影和漩涡。永夜的手指轻轻地抚摸着它,能感觉到隐隐的寒意。
箱子的锁也设计得非常奇特,它被固定在箱子的顶部,是一个圆形的防护罩,光滑坚硬,似乎无孔不入。 怎么打开?
永夜把如小尖刀的心之形钥匙在上面一比划,只见防护罩表面开始出现了轻微的凹凸,心里一惊——他明白了:开锁的方式就是手握心之形用力刺破防护罩。
这种开锁方式有什么寓意吗?永夜看着那光滑如同水流表面的防护罩,感觉有些心惊肉跳。
但看看箱子里面装着什么东西的强烈好奇心更占上风,永夜闭上眼晴,握紧心之形用力地刺破了防护罩。
耳边没有传来他想像中硬铁被锯开的声音,他不由得疑惑地睁开了双眼。
这箱子所用还真是一种奇异而神秘的材料啊!箱子的盖并没有破碎,也不弹开,整个箱子只是像冰块遇到火焰一样融化了,尽管颜色如同黑漆但却让人感觉到无比纯净的水点点滴滴地流在沙地上,迅速地消失无痕了。
里面的物品不是紫装匕首,不是武器,甚至不是一件装备。
竟然是一颗心脏。
不是那种血淋淋,脉络分明的活体心脏。而是一个白色像冰块冻结得如同一滴巨大泪滴的心脏。
永夜把它捧在手心上时,它并不因他的体温而发现任何变化,也轻得没有一丝丝分量。它甚至没有生命存在过的痕迹,像是一件精美的摆饰品。
冰上轻轻地刻着一行字:这颗心脏属于一个没有心的女暗夜精灵。
一个没有心的女暗夜精灵?。这句话看似毫无价值,却又是一个充满悬念的开始,谁知最终将把他引向何方。
永夜发出失望的一声苦笑,把它放了背包中。心想自己背包总是可以为它留一个位置,它总有它的归属,若有一天遇到了它的主人,说不定那时候会获得奖励。
第二十三节——风筝调零者
他是人类第一个和最后一个游侠领主。
他是幽暗城女王希尔瓦娜斯?风行者的学生,是唯一一个接受过高等精灵教育的人类。
五年前,洛丹伦的保卫争。为了守卫人类的家园,为了守卫家乡,他曾经在洛丹伦绝望地战斗过,然而当一切抵抗者都在潮水般的天灾士兵脚下惨叫着死去,洛丹伦被夷为了废墟时,他被吞噬者拉姆斯登所杀,又被天灾军团瘟疫感染成了行尸走肉,意志被巫妖王所控制。
他在无助中被女王希尔瓦娜斯所救,他从始效忠于部落,成了被遗忘者的勇士,把纳萨诺斯?玛瑞斯更名为纳萨诺斯。凋零者,住扎在东瘟疫之地,誓杀一切与女王敌对的势力。
他杀死了三名暴风城军情七处的军官,触怒了暴风城。
于是暴风城军情七处拿出价值不菲的赏金,召集联盟冒险家前去杀掉他以维持秩序,但部落决不会允许联盟伤害自己的游侠领主。
于是,在东瘟疫之地的马瑞斯农场,必有一场恶战。
“他的热忱遭遇了暴风城的冷漠,死后灵魂却被亡灵女王所拯救,他现在是亡灵当中的一员,不知道他是否还有曾经是人类的记忆。
我猜想他还有。你看他并不主动攻击我们,只有我们动手他才反击。看来,没有人可以彻底地摆脱过去。”
东瘟疫之地的马瑞斯农场,光秃秃的小山包上,刚复活过来的入戏站在上面,望着一脸漠然的凋零者感慨到。
灵魂刚刚令躯体摇摇晃晃起立起来的该影有些诧异地望着入戏,就算这块被瘟疫侵染了的土地里,她的脸庞仍如月光一样光洁雪白。他记得她平时惜字如金,今日为何如此多愁善感。
“看来你对他的历史很感兴趣。”他警慎地说。
“是的。因为被天灾瘟疫感染后还能恢复正常的英雄们并不多。他算是令人敬佩的一个。”入戏一边说,一边专注为该影治疗伤口。
“可是他杀了联盟的军官,我们有任务要杀了他。”
“这不是你要杀他的理由。你是为了暴风城的奖品——那把血木猎弓。我则可以拿那把魔杖风暴之怒。我相信没多少冒险家对他的事迹感兴趣,就连那些闻讯前来的部落,也只不过趁机会杀联盟成员而已。”
该影一笑,说:“我对他的历史确实不感兴趣。除了血木猎弓外,我更感兴趣见识一下他的威力。”
高大全呆呆地听说他俩的对话,终于听到他感兴趣的部分,就接上了该影的话说:“我是为了神圣防御者,那个盾牌格当高。”
入戏举起手指,轻声说:“北边来了一队联盟的队伍,可能是来打凋零者的。”
该影伫耳一听,果然听到了远处传来越来越近的侏儒们的欢声笑语。
“部落真的会来生事吗?应该不会吧!以前会长带我们打安多哈尔的巫妖阿拉基时,我们打着打着,不是也有几个部落过来了。我记得当中还有一个女巨魔和两个女亡灵。当时我们正在战斗中,阿拉基的血已经下得差不多了。我心里还特别害怕部落会捣乱。可是没有一个部落动手杀手,他们甚至还帮我们打旁边的食尸鬼呢!最后我们和部落还一起跳了舞。
会长啊,部落来保护凋零者时,我们真的要杀他们吗?”
侏儒术士孙小刚尖声尖气地说。
“谁管这些婆婆妈妈的往事?反正我是为了任务奖的魔杖——风暴之怒。听说他很猛,我倒要见识一下怎么猛了!至于部落嘛,有的杀就杀。”小南瓜兴趣勃勃地说。
接下来传来孙小美的声音:“风暴之怒有什么好?又不是紫的。”
小南瓜冲她嚷到:“晕啊,你别拿了一把亮木,就对所有的蓝装都看不上了。也不体谅一下我这种全身绿色的穷人啊!”
孙小丽说:“我和南瓜的目标一样,我是为了那个盾牌——神圣防御者。”
孙小刚说:“如果都是为了装备,我们为什么不去斯坦索姆打呢?”
“哈哈!”孙小丽发出两声清脆的笑声,说:“小刚你不要揭南瓜的伤疤了。他只要一到地下城,里面的怪物就什么也不掉。没看他一身烂绿吗?”
“小刚刚出来活动,有所不知。咱们会长是不去地下城的。”孙小丽帮腔到。
“哦,那杀了凋零者之后,我们玩什么啊?”孙小刚眼巴巴地看着小南瓜说,这是他们公会的新会长,听说施法技术一流,并无所不知。
小南瓜说:“杀掉了凋零者再说。保证有得让你玩。”
孙小美说:“看看,那就是凋零者吧!他身后的屋子很破,证明他没什么钱。没什么钱证明没什么实力。我们今天宰了它!啦啦啦啦……。”
“对,宰了它!!!”小南瓜一声大吼。
“是小南瓜!”当那个光秃秃的小脑袋清晰地出现在视野后。该影热情万分地朝小南瓜喊到:“好久不见,你去哪儿了啊?”
小南瓜抬头瞄了一眼该影后,对他的热情毫无反应,而是停下脚步来面无表情地问:“打凋零者吗?”
该影唠唠叨叨地开始诉说:“是啊,我和入戏试了一下,扛不到五秒就死了。你们也打吗?我们一起吧。你去哪儿了啊?夜行宫的人都盼着你回来呢!你走了后,许多人终日都不出来活动,我们都找不到人……”
“你转新职业了?名字是怨妇?”小南瓜不客气地打断了他。
孙小美跳出来指着小南瓜身上的徽章说:“南瓜现在是我们的头,你们不要再勾引他了,他不会回去的!”
小南瓜胸前的公会徽章上印着“侏儒军团”,这是他刚成立了几天的新公会,他拆掉了原来孙小美那个叫“名字姓孙的中间有个小字的后面接个表示好看意思的字的侏儒都是天使”神经病公会,重组了一下,建立了侏儒军团。只招侏儒入会,但名字不再限定非要叫孙小什么的了。
新公会成立后,他带着成员在荆棘谷与部落大战了一场,抢走了竞技场中心的奖品。第二次是趁部落没人时去扫荡了十字路口。因为不下地下城,地面活动不多,他们都颇觉无聊。
这不是,听说许多联盟队伍败在凋零者的手下,一看自己的任务列表里竟然还有杀凋零者的任务——“重铸秩序。”小南瓜今天就带着会里仅有的八个成员来小试牛刀了。
见小南瓜毫无叙旧的意思,该影便识趣地把话题一转,说:“杀凋零者的任务至今还没有人完成过。听说起码要一个二十人的团队才有希望。现在找齐二十个满级的人难度并不是特别大。主要是缺乏一个有号召力的组织者。我们得联手才行。”
“这么猛?”小南瓜挠着脑袋望着凋零者。然后老大不情愿地把该影和入戏、高大全邀请进了队伍。尽管小南瓜似乎已经成为了该影留在旧日回忆的影子,但是如今到了这个只及他小腿高的小侏儒前面,他还是恭顺地准备接受小南瓜的指挥。
入戏并没有与小南瓜打招呼,似乎从未相识过。她正皱着眉头深思,没有瞳孔的眼睛专注地盯着凋零者。
凋零者枯发佝偻,一副垂头丧气、营养不良的模样。他一左一右伴着两只冒着绿烟的瘟疫狗,看起来也病怏怏的,一点气势也没有。
小南瓜犹豫地说:“试一次看看。”
他话音一落,孙小丽即刻举着盾牌就冲向了凋零者,所有的侏儒们也跟着一窝蜂跟了上去。
凋零者手一挥,成百上千个骷髅从空气中冒了出来,场景惊人把他们团团包围,打得他们四处逃窜,还不明白怎么回事,所有人即刻眼前一黑,回过神后全死掉了。
小南瓜复活后站在山包上,望着回到了原位像是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的凋零者,回忆着刚才的场面。
然后说:“果然要二十个人以上。我们叫人来吧!”
“鬼会搭理我们啊!”孙小美不客气地说。
以前小南瓜经常混迹于三大地下城时,朋友是一大堆,他要是一呼喝,花一个小时叫来二十个人是没有问题的。
如今他久不去地下城,小南瓜这个名字就已经渐渐被淡忘了。
现在组队叫打凋零者,那些人会问他:谁是凋零者?或是:有多少人了?才八个?不去了。出现这种令人不快乐的场景可能性还是很比较大的。
小南瓜摸着光秃秃的大脑袋寻思了一会儿,突然见两个兽人鬼鬼崇崇地走进了凋零者身后的屋子里,又见一个亡灵盗贼潜伏在不远处。
这些部落一定得到联盟攻打凋零者后迅速赶来的。“来得正好。”小南瓜兴奋地说。
然后他进入综合频道,扯开嗓门大喊到:“部落打人啦!快来玛瑞斯家场。”
第二十四节 马瑞斯农场混战
“部落在哪儿?在哪儿?有多少?”
小南瓜的招数果然有效果,不到十分钟,东瘟疫和西瘟疫之地,包括在南海镇的冒险家们都想方设法跑了过来,浩浩荡荡约有三十多人涌向了马瑞斯农场。
对于这个把小南瓜耳朵问到起茧子的问题,小南瓜只得等到人差不多到齐之时,才统一大喊着回答到:“部落现在有五六个,全部躲农场的小屋里。”
“只有这么几个,叫我们这么多人来干什么?”人群中发出气愤的喊叫打断了小南瓜的话。
“不要着急。今天我们是来打凋零者的!这是一个奖励很好的任务。有任务的就做任务,没有任务全当来帮忙。以后等你们接上了这个任务,叫我们来帮忙也可以的。你们不要小看这几个部落。他们会等到凋零者动手才开始动手,而且他们人越来越多。你们今天不来帮忙,我们就会让他们白白欺负死。”小南瓜说着说着。有人发现又有约八九个巨魔和兽人溜进了马瑞斯农场的小屋里,众人终于又兴奋了起来。
汹涌的人头令该影感觉到兴奋,他真希望发号施令的人是自己 ,但是他知道自己对打凋零者毫无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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