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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宠你一世-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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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主,这是我从法华寺求来的护身符,都是慈光大师开过光的,一共两个,你和洛大将军一人一个。”卢琛一边说着,一面递过来两个护身符。

洛筝心下有些感动,难得他倒有心,只是她心下还是有一丝不安,“你我已有婚约,按说此时我应是守在家中,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整妆待嫁才对,可我现在却是抛头露面、领军出征。而且之前并没有跟你说一声就向圣上请旨,你,会不会怪我,觉得我——”

卢琛打断她的话,“郡主,小生虽然有些时候有些呆气,但却绝不是那等迂腐之人。何况读书人中,我最敬仰的便是班超班校尉,也常有投笔从戎之志,可惜却是有心无力。如今边境危急,郡主代兄出征,为的是家国大义、忠孝双全,只会让小生心中对郡主更生敬慕之情。”

洛筝心中隐隐涌出一丝甜意,不觉将手中的两枚护身符握得更紧,忽然觉得自己运气不错,这一世选的郡马比起前世来不知好了几万倍。前世她也曾有过和父兄一道出征的念头,却被秦恒那混帐一句话“打仗是男人的事!”就给挡了回去,现在瞧瞧这路痴多会说话,真是暖人心窝啊!

见她低头不说话,卢琛怕她还是担心自己会有想法,忙又道:“郡主,你,你一定要平安回来,我已经向圣上请旨回乡去接我母亲来京,等你一回来,就,就可以……”卢琛话说到这里,再说不下去,脸倒是先红了。

洛筝最爱看他脸红发窘的模样,如果一个男子在面对女子的时候还会脸红,还会不知所措,那说明这个男子至少还是个很纯情的男子,还有着一颗少男心。

“恩,等我一回来,我们就成亲,不管到时候圣上的赐婚圣旨下不下来,我都要做你的新娘。”要不是军情紧急,她不好说得时间太长,不然她一定要好好逗逗他。

见她说的如此直白,卢琛的脸更是红得像个大红苹果,眼睛亮闪闪的,只是一个劲儿的用力点头,再说不出一句话。

洛筝翻身上马,朝他用力挥了挥手,一夹马腹,追着大军绝尘而去。

大军继续往北而行,快到傍晚时分,便行到了灞柳河边。眼见已快到饭点,洛大将军便传令下去就在河边安营造饭,打算吃完了饭再赶一段路。

洛筝是在用饭时听到帐外传来的笛声的,她手中的筷子只微顿了一下,便继续若无其事的吃饭。她爹听了亲兵的禀报,也没说话。直到那人一首阳关三叠吹了差不多有十遍,洛大将军才咳了两声,清了清嗓子道:“筝儿,你还是出去看看吧,毕竟齐王殿下一路送到了这里。”

洛筝一走出帐外,便见一道挺拔的背影立于河边一株垂柳之下,手持横笛、临风而立,衬着天边的落日融金,半天红霞,晚风吹来,更显得衣袂飘飘、白衣如画。

洛筝静静看着那个独立于夕阳晚风中的背影,过了片刻才走过去。明明她已经刻意放轻了脚步,但是吹笛之人却仍是在她甫一走近就有所察觉,放下横笛,转过身来凝视着她。

“多谢齐王殿下送我大军出征,天色已晚,还请殿下早些回城。”洛筝淡淡地道,容色平静的让秦恒从她脸上找不出一丝一毫的情绪来。

秦恒心中有苦说不出,脸上却还是带笑道:“郡主就不好奇恒为何独自一人追到这灞水河边相候?”

“不好奇,既然殿下不急着回城,那就请自便,我还要去喂我的马。”

“郡主这次带赤焰来出征,想来早已将这马驯服了。”

“恩,不但驯服了,还给它重新取了个名字,它现在已经不叫赤焰了,它叫小红。”

秦恒便再是一派谪仙风范,一听洛筝给他先前的爱马另取了个这种烂大街的名字,脸色顿进就端不住了,有些无奈道:“郡主,赤焰它,它是一匹公马,给它取个这么像女孩儿的名字真的好吗”

“它现在是我的马,我爱给它取个什么名字,就给它起个什么名字,就不劳殿下费心了。”当日在拒绝之后最终还是收下了这匹赤焰马,为的便是今日出征北境,有了这么一匹日行千里的良马,无疑是一大助力,何况此次出征回纥吉凶难测,洛筝也真不舍得将跟了自己好几年的那匹小白龙带到战场之上去厮杀。

秦恒苦笑,“我知道郡主不愿与我多说,我再说两句便走,郡主此去沙场征战,两军交战之时刀枪无眼,还请郡主千万小心,恒这里有宝衣一件,利刃一把,送与郡主防身之用。”说完便从柳树下他的坐骑上解下一个小小包裹,递了过来。

不待洛筝出言拒绝,又道:“这件宝衣乃是用金丝织就,细密无隙,有它穿在身上,可保刀枪不入,这把匕首更是削铁如泥的利器。郡主有它们防身,我也能多少放心些。”

洛筝接过那包裹,打开来一看,果然是两件世所罕有的好东西。不由抿唇笑道:“这两件宝贝一件是可保刀枪不入的金丝宝衣,另一个是削铁如泥的宝刃利器,就是不知道,若是我拿这匕首去戳这个金丝宝衣,到底哪个更厉害些呢?”

说完做势便要将手中的匕首向那件金衣宝衣刺去。秦恒急忙伸手拦住,“郡主,这件宝衣是我外公的遗物。”

洛筝这才记起来秦恒的外公当年也是大秦朝赫赫威名,声威远震的一员大将,可惜后来因为功高震主而被永定帝收监问罪,因不甘受辱自刎而死。

“既然是韩老将军的遗物,我又岂敢收下,还请殿下收回?”

“郡主此去其实是代兄出征,若是你不慎伤到了一点半点,令兄岂不是会无比痛悔自责。

洛筝略一沉吟,想起前世父亲的箭伤,点头道:“既如此,那便算我暂借殿下这两件宝物罢了,一待战事完毕,我定会物归原主,还有小红,到时候我也会一并还给殿下,殿下不喜欢小红这个名字大可以到时候再给它改回去。”心里已打定主意,自己最多留下这柄匕首,那件可刀枪不入的金丝宝衣过会儿就让父亲穿上。

对于洛筝的明收暗拒,秦恒也不以为意,只淡淡一笑,顺手从柳树下摘下两条柳枝来,“帝京习俗,若送友人离去,当于灞柳河畔折柳相赠,以求送别之人能早日平安归来。郡主不肯收那三件宝物,也就罢了,还请千万收下这两条柳枝,希望洛大将军和郡主都能平平安安,早日归来,无论此战胜负如何,你和洛大将军一定都要平安无事才好!”

若他只递了一条柳枝过来,洛筝八成就给他丢到地上了,可他一下递了两条过来,连自己爹爹那份他也给想到了,倒是不能不先领了他这份心意,便伸手接过,见他翻身上马,又深深看了自己一眼,方转身而行。

洛筝看着那一抹显得有些寂寥的白色背影,突然道:“殿下请留步!”

秦恒立刻勒住马缰,回身看来,洛筝走上两步道:“殿下,我有一事相托,还请殿下一定要帮我这个忙才好?”

“郡主但讲不妨,只要是郡主开口,恒一定不负郡主所托。”

“那好,我不在京中的这些时日,我的郡马卢探花的安危就有劳殿下多多费心了,若是我回来时发现他伤了一点半点的,可别怪我找殿下算帐!”

秦恒脸上的血色瞬间退了个一干二净,声音也无比苦涩,“郡主是担心恒会对卢探花不利吗?”

“我可没说,我只是请殿下帮我保他平安罢了。”

秦恒重又下马,走到她面前,“恒有一言,虽然在郡主生辰当日便问过郡主,但却始终还想再问一次郡主,希望郡主能实言相告?”虽然他早知洛筝的性情,但却还是不死心的想再问一遍。

“殿下请讲?”

“你选卢琛做郡马,是当真对他有意想要嫁他为妻,携手一生,还是说只是为了不嫁给我而随便选了他?”

洛筝想了想,“我虽然你和魏王弄出的那两条流言吓退了不少想娶我的人,但若我真想找一个人嫁了,倒也不是找不到,那我又为什么要大费周章的去杏花宴挑选郡马呢?现在想来,也许为的就是那个路痴吧!”

前世她对卢生的感觉就不错,只是后来遇到了比卢生出色百倍的齐王秦恒,这才只见明月不见萤光。可是这男人太优秀了,有时候还真是让人爱不起,经过了前世的血的教训,洛筝这辈子可不敢再找个像秦恒这样腹黑又精明的主儿了,她宁愿找个有些呆呆的路痴书生,看上去踏实又可靠。

不过有了上一世主动表白求婚结果遇人不淑的阴影,她现在是再不敢不管不顾,不理会对方心思就主动凑上去了。她总得先想个法子试探一下看这个路痴是否也对她有意,所以她才想了个比画招亲的法子。

所幸,卢琛果然也对她有意,纵然她二人此时对对方的感情尚浅,但只要有心,二人多相处些时间,相信定会是琴瑟相谐,恩爱不疑。

秦恒没有放过她脸上任何一个细微的表情,听她一字字说到最后,只觉得心如刀绞,好半天才深吸一口气,似是下定了决心般有些艰难地道:“郡主的心意我全明白了,请郡主放心,我以后不会再纠缠郡主,只要那卢生能让郡主此生幸福,本王便是就此放手也不值得什么。”

“郡主保重!”秦恒最后只丢下这四个字,便干脆利落的翻身上马,一扬马鞭,催动坐骑,如一阵风般狂奔而去,再没有多看洛筝一眼。

小剧场之母女谈心:

渣作者:洛筝闺女啊,娘把丑话说在前头,下一章娘可就要虐你啦

洛筝:(一脸莫名)娘,难道你不是从一开始就一直在虐我的吗?总是让那个渣男压我一头,你看你把我虐的大家都不喜欢我了!

渣作者:咳咳,以前呢,那是虐心,下一章呢,亲妈要虐你的身啦,要做好准备了哟!

洛筝:(无所谓状)随便啦,我早看开了,反正对你这个后妈来说我就是捡来的,虐虐也好,说不定还能帮我刷点好感度呢!

☆、第21章 亡魂沙漠

因为这一世大军提早得到战报,赶到北境的时间也比前世要早半个月,这便比前世有了不少战事上的优势。再加上洛筝知道前世每一场战役的详情,虽然不能提前说出对方的行军部署,但在安排已方的对敌策略时,总会提出些建议,补上已方在前世出现的漏洞,因此大军到后,竟是节节胜利,很快便收复了先前被回纥占领的那几座城池。

而洛大将军也因为有洛筝硬逼他穿上的那件金丝宝衣护体,虽然不论洛筝如何防范,仍如前世那样在暮阳岭之战中右胸被一枝流箭射到,险些从马上摔下,却到底没有伤及皮肉。

眼见已方形势一片大好,占尽优势,军中不少兵士已经开始盘算也许用不了多久就能班师回朝了。

可是洛筝却不敢掉以轻心,她深知那位回纥统帅不是个容易对付的对手,此生因她的随父出征,导致整个战局和前世相比已发生了不少变化,以那位统帅的机敏应变之才,想必接下来他的用兵行事当会和前世有所不同,而自己在没了知晓前世战况发展的这个优势下,就只能更加沉着冷静,小心应对,免得着了他的道儿。

洛大将军也没有被接连的获胜冲昏头脑,而是赞同女儿越是取胜越是不能松懈大意的看法,只可惜无论洛筝怎样小心,某些事情似乎就如命中注定一般,总会发生,怎样都化解不掉。

六月二日,晴,无风,万里无云,是一个极好的天气,洛筝就是在这一天的傍晚发现自己已落入重围。

这些日子,回纥军已改变策略不再同大秦军队正面交锋,而是打游击战,时不时的派出小股骑兵骚扰秦军一下。为了对付这股游击骑兵,洛筝提前做了一番布置,就等着他们再来挑衅。是以这一日一接到线报,洛筝便亲自出马,带了三千人马要去狠狠给他们一个教训,也果然将回纥骑兵杀得十人中只逃回去一二。

洛筝见好就收,并不恋战,鸣金收兵,打算回中军大营。但是在路上,忽然见到一个汉人百姓样的人说是离此二十里远处有一个汉人的小镇,一小队回纥人正在那里烧杀抢掠,他是冒死逃出来求救的。

虽然那人瞧着不似作伪,但洛筝出于谨慎,仍是派了几个斥候前去探看一番,除了看此人说是是否是实之外,也看看周围是不是有伏兵。

那座小镇周围并没有伏兵,那五千回纥精兵是在洛筝救了那座镇上百姓送他们去附近的安远城的路上突然出现的。为了保住那些百姓,也是为了不将自己所带的三千兵士尽数折损在这里,洛筝当机立断,命她的副将带领二千五百名士兵护着百姓改道往抚远城而去,而她自己则率三百亲兵往西北方向而去,将那五千回纥军引开。

她的副将虽然不愿,但军令如山,只得含泪拜别洛筝往抚远城而去。而回纥军也果然如洛筝所料,主要是奔着她这位秦军主帅之女来的,没有分出一兵一卒去追赶护着百姓的那拨秦军,而是全都追着她而来。

洛筝领着三百亲兵,一面纵马疾驰,一面回身放箭还击,百忙中还不忘在想到底是军中哪个人做了内奸,她做出护送百姓去安远城完全是临时起意,回纥人是怎么能这么精准的知道她的行军路线,一定是有了内奸,只可惜现在不是追查的时候,若是自己此次能逃过些劫,一定要揪出这个叛徒,以祭她三百亲兵的亡魂,只是这一次自己能否能留得命在呢?

洛筝这一行人且战且退,其实以洛筝坐骑的神骏,单凭秦恒送她的这匹千里马的马力,她足可单骑突围,远远的将追兵甩得老远。只是,她虽是女子,却也谨守洛家的家训,永远都要身先士卒,绝不可抛下任何一个士兵自己先逃了。

是以到最后,只剩她一人,无论是人还是马,皆已身中箭伤,想跑也跑不大动了,而她的箭囊中也已没有一支羽箭了。

更糟糕的是她似乎已经奔到了绝路。横在她面前的前路已不再是平原草地,而是一片被迷雾笼罩的茫茫荒漠。

那回纥将领见她终于停马不前,不由得催马上前,哈哈大笑道:“木兰郡主,你已经无路可退了,你要是再往前走,那就是我们阴山脚下最恐怖的亡魂沙漠,从来有进无出。郡主还是乖乖跟我们回去,我们大都尉一定会善待郡主的。”

洛筝冷笑一声,“我道是谁,原来是沙陀左当户,想不到为了擒住我,掘罗大都尉居然连麾下最勇猛的猛将都派了出来,用这么多精良骑兵来围捕我一个小女子,可真是大动干戈啊?”

沙陀嘿嘿一笑,“没办法,谁让你们秦军这回太过厉害,连我们大都尉都没能占到便宜,突然有这么一个机会能抓住洛大将军的爱女,嘿嘿,我们当然不能放过了。我劝郡主也别再挣扎了,想要我们两国停战太平也不是只有打仗这一个办法嘛,我们右贤王还没有娶亲,郡主不妨和亲到我们回纥,那也是一桩美谈啊!”

洛筝懒得跟他再废话,直接弯弓便射,沙陀听得弓弦响声,习惯性的便是一躲,动作完了才反应过来洛筝早就没箭了,大声笑道:“我说郡主呀,你的箭都用完了,就别老放空响吓唬人了,弟兄们,既然木兰郡主不肯过来,咱们就去接她过来,大家一起上啊!”

洛筝仍是稳稳的端坐马上,微微侧过身子,冷眼看着数名回纥骑兵乱喊着朝她围过来,突然再次举弓,只听“嗖”的一声,一道箭羽疾如闪电,精准地穿过众人的间隙,准确无比地射入沙陀的咽喉,让他连一声惨叫都来不及发出,便从马背上轰然倒了下来。

不错,她的箭囊中是再没有一去箭了,可是拜这些回纥人所赐,她的小腿上可还插着一支箭。

洛筝一击得手,没有丝毫犹豫的掉转马头便奔入了那片被迷雾笼罩的荒漠之中。她宁愿死在这片亡魂沙漠之中,也绝不要落入敌手,让这些回纥人拿她去要挟她的父亲。

只是她逃的再快,却还是没能躲过回纥人紧跟着射出的一阵箭雨,右背上又中了一箭,她强撑着又往前奔了片刻,再也坚持不住,从马上栽倒下来。万幸那些回纥人恐惧于亡魂沙漠的威名,并不敢进来,又有迷雾笼罩,即使此时她仍能听到回纥士兵的喊杀声,但放眼望去,却不见一个人影,只有小红马跪伏在地,不停的蹭着她的面颊,似是想要将她唤起来一般。

洛筝倒是想再爬起来,可是她激战一天,右背和左小腿各中一箭,哪里还有一丝力气挣扎得动。

洛筝躺在一片黄沙之上,努力睁大双眼看着笼罩在她身周的层层雾气,忽然想起前世她哥哥在北境的遭遇。先是中伏被围,然后也是在六月二日这一天战至一人一马,为了不被敌兵俘虏,纵身跳下山崖,不幸误入亡魂沙漠。

难道说世间万事万物,皆有天道安排,都是命中注定了的,上一世她哥哥有此一劫,这一世她替兄出征,这劫便应在了她的身上,前世她哥退入亡魂沙漠时只有左臂上中了一箭,自己却中了两箭,难道多的那一箭便是替父亲挨下的?

若当真如此,就不知会不会因为她违了天意,化解了父兄的劫数,所应的劫数会更重上几分?

前世哥哥虽然被困在这荒漠中长达数日之久,可到底最后还是走了出来,那么自己呢,在自己违了天道之后还能像哥哥那样躲过此劫,从这必死之地逃脱吗?

毕竟这里不是一般的困境,而是亡魂沙漠。

亡魂沙漠,是阴山脚下一片方圆数百里的沙漠,但是无论是汉人还是回纥人却从来没有一个人敢进到里面去,除非是本来就不想活了的。

因为这片沙漠,漠如其名,从来有进无出,无论是人是兽,天上飞的还是地上跑的,只要一进到这里就会被迷雾团团围住,从而迷失方向,无论如何都走不出去,直到最后因饥渴而死,据说只有变成亡魂才能离开这片黄沙。

迄今为止,洛筝所知唯一一个从这片荒漠中逃出去的人只有一个,便是她的哥哥,洛簧。至于她的哥哥为何能够走出这片死亡之地,……

洛筝渐渐失去了意识,等她再醒来时,还是被小红马用温热的舌头舔醒的。她努力抬了抬手,摸了摸小红的头,自己身边还有这一匹马,有了这匹马的肉和血的话,她应该还能再多撑几天。

她从腰间抽出秦恒送给她的那把匕首来,一咬牙朝小红马挥去,“擦擦”两声,削断了插在马身上的两支羽箭的箭身。

洛筝看着还插在小红身上的另几支羽箭,目中微有潮意,如果不是此马神骏非凡,受了如此多的箭伤还载着她不停的奔驰的话,只怕她早就落到那帮回纥人手里了。

她一边吃力地替它将那些羽箭的箭身都削断,一边喃喃道:“真是对不住你了,因为我的私心,没把自己的爱马带来,它陪了我七年,年岁已经大了,所以我不忍心再让它上战场,而是让你替它来受罪。好马儿,你不要再陪着我了,它们都说这片荒漠是走不出去的,可我不信,你也不要信,咱们兵分两路,你,你先去找找出路,好不好?”

被她改名为小红的千里马仍然一动不动的卧在她身边,“对不起,现在我既没有纱布药膏也没有力气替你包扎伤口止血,只好让那些箭头继续留在你身体里,你先忍一忍,去找出路,等你找着了再回来接我好不好?”

小红马眨了眨眼睛,似是听懂了洛筝的话一般,点了点头,移动了一下身子,将它脖子下面挂着的一个东西送到洛筝手边。

洛筝有些感动,一边吃力地从它背上摘下水囊,喂它喝了几口水,一边道:“好马儿,真是个体贴的好马儿。好了,水囊我摘下来了,你快走吧,你越早找到出路,就能越早回来救我,快去吧!”

小红又舔了她一下,这才起身扬起四蹄,有些蹒跚的小跑而去,很快便在重重迷雾中不见了踪影。

洛筝费力地把水囊举到唇边,喝了几口水,水囊里的水已经不多了,最多只能再撑明天一天。还有自己身上的伤。后背上箭伤她是没法处理了,反正有支箭插在那里,也流不出多少血来,挣扎着去看小腿的伤时,才发现许是因为倒在沙漠上,伤口被一堆黄沙一堵,流了一些血后竟然已经自己凝结了。

自己伤成这样,现下便是想爬也爬不动,还是先想想办法过夜才是,幸好现在是六月天,白日虽然炎热,但到了晚上倒也不会降温太多,只是洛筝因为失血仍是觉得有些寒冷。她只得勉力将身下的沙子拨到一边,努力把自己埋到沙子里来保暖,也幸好这片荒漠晚上并没什么风,倒也不怕睡着睡着脑袋就被风吹起的沙子埋在了里面。

第二天的时候,洛筝奋力往她来时的那个方向爬了半日,可是要么是她辨认错了方向,要么就真如传言所说,一旦进了这片亡魂沙漠,就会失去方向,再怎么样也走不出去。而哥哥前世能够走出去,则是因为……

洛筝想起前世哥哥在嫂嫂的灵前,红着眼睛对她说的那些话,“我在那亡魂沙漠里坚持了七天,为了能活下去多坚持几天,我甚至把苍狼,跟了我五年的战马也杀了,靠它的血来……,因为我不想死,只要一想阿茹还在家里等我,还有盼儿,我们的孩子,我连他的名字都取好了,可是等我终于活着回来时,她们却都不在了……”

“阿筝,你知道最后我是怎么走出那片死亡之地的吗?当时我的头脑已经有些不清醒了,恍恍惚惚之中竟然在那片终日不散的迷雾中看到了你嫂嫂,看到了阿茹的身影,模模糊糊的极淡的一个身影,怀中好像还抱着一个什么。可我知道那就是她,我赶紧走过去想要抱她,可是却始终抱不到她,就是她始终在前面领着我,我才最终走出了那片荒漠,我当时还以为是老天保佑,可是,现在我才明白,原来那是我妻子在天之灵的护佑,是她,是她的亡灵在给我指路……”

尽管嫂嫂去世的日子正好就是兄长被困荒漠的那几天,但当时洛筝多少还是有些将信将疑的。可是现在,当她一人被弃置于这片死亡之地,眼前茫茫迷雾,找不到一丝可能的出路时,她忽然就信了,在这片亡魂之地,也的确只有另一个亡魂才可能引领生者逃出生天。

夜晚再度降临,洛筝觉得喉中干渴异常,身上也越来越冷,可是她现在已经再没有一丝力气把自己埋入沙土里去取暖了。

也许,她这一世的归宿就在这里了。

也许,上天让她重活一世,为了便是让她能够修正她前世所犯的错,不再让父兄含冤枉死,如今父亲不再有箭伤之苦,哥哥也不会痛失爱妻稚子。

至于自己,虽然一个人孤零零的死在这片异乡的荒漠之中,似乎是有点凄凉,但总比上一世的结局好多了。

只是可惜,可惜与卢生那个路痴的约定,她再也实现不了了。

她将手放在胸前,一点点摸着卢琛送给她的那枚护身符的轮廓。这枚护身符自从那日卢琛送给她,她就一直贴身戴在身上,希望能在这枚护身符的保佑下平安的回到京城,可惜,现在看来,这似乎已经永远只是一个希望,而不会是她的未来。

她再也不能回到帝京的蓝天下,披上美丽的嫁衣去做他的新娘了……

卢琛,如果还有来世的话,我一定会去找你,完成今世的约定。

小剧场之《来自“渣男“的威胁》

秦渣:(踹门)渣作者,你给朕滚出来,你说,为毛这一章阿筝在晕迷前最后一个想到的居然是那个混蛋书生,你说?

渣作者:(学术脸)这很正常啊,据说人类在濒临死亡前就会想到自己这一生中最重要最难忘的人和事啊!有什么问题吗?

秦渣:(咆哮)难道这还不是问题???在阿筝心里最重要的人难道不应该是朕吗???????

渣作者:(严肃脸)在你做了那么多伤害她的事之后,只要是个脑子正常的姑娘都不会再把你放在心上吧?

秦渣:(一脚踹翻电脑桌)我会伤害阿筝??读者不知道我前世的苦衷,今生的憋屈,中间的付出,难道你不知道???

渣作者:(抱头)儿啊,你放心,你的委屈我一定会让读者们都看到的,你先消消气哈……

秦渣:别人知不知道朕不在乎,朕只在乎阿筝会不会知道?

渣作者:(心虚)介个,呃,可能,也许,根据窝的设定,那啥……

秦渣:朕不管,都是你把朕搞成如今这般悲催苦逼的境地,如果这一世你还是不让阿筝和朕在一起的话,朕就用帝王之血诅咒你这一辈子嫁不粗去,只能在言情小说里YY什么是爱情的滋味?

渣作者:(抹眼泪)这诅咒,也太TM毒舌了,果然虐完女主虐男主的下场就是自己也被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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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相濡以沫

“阿筝!”

“阿筝,阿筝!”

“谢天谢地,我总算找到你了,阿筝!”

……

这是谁在叫她,声音模糊而又遥远,是地狱的勾魂使者吗?

喉间有甘甜的液体滑入,身周也渐渐感觉到温暖。可是右背上却是猛然一痛。

一个声音仿若隔着层层阻碍不大清楚地传入她的耳朵,“阿筝,你忍一忍,你的伤口再不清洁包扎上药,恐怕会不大好,……”

这个人好像不是地狱来的勾魂使者,那么他是谁,他又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这个疑问在黎明时她终于回复了一点神智,睁开眼睛看到来人后似乎有了答案,可是她却更困惑了。

怎么可能会是他呢?

为什么会是这个人呢??

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一定是自己失血过多,这才出现幻觉了,那个死渣男贵为皇子怎么可能会跑到去国千里的亡魂沙漠里来呢?

直到又一个黎明来临,她才终于确定她之前所看到的齐王殿下不是幻觉,而是实实在在的一个人。他正将她抱在怀里,给她喂水。

洛筝现在真是宁愿先前早一点渴死在这沙漠里也不要被这个死渣男救,倒要欠他一个人情。她索性重又闭上眼睛,似乎这样就可以拒绝眼前正在被仇人相救的事实。

秦恒见她不再喝水,便将水囊收起,从怀中取出一条白色手巾,温柔细致地替洛筝擦了擦唇角。其实他到是更想用他的唇舌代劳,可是却又不敢。

看着怀中人儿惨白的一张小脸,他既觉得心痛,又觉得庆幸,心痛她一身的伤痕,庆幸总算抢在死神之前找到了她。

看看时候已经不早,如果不抓紧时间在进入这片沙漠的第七个傍晚之前走出这里的话,只怕他们就要永远陷在这里,再也走不出去了。他从怀中取出一个罗盘样的东西来,确定了一下方位,将洛筝背在背上,牵着小红马,便向东北方向而去。

洛筝趴在他背上,虽然闭着眼睛,可还是觉得说不出的别扭,忽然脸上被一个温热的大舌头给舔了一下。她一睁眼,就见着了被她改名为小红的那匹良驹。

虽然她对这匹秦恒送给她的马感情远不如对跟了自己七年的爱马,但是毕竟也是和它在战场上共过患难的,此时见到这小红马还好端端的活着,心中也是极为高兴的。

有些沙哑的声音低低传入耳中,“我在这荒漠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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