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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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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卡勒德·胡赛尼
译者:李继宏
【】
前言
如同《追风筝的人》中的阿米尔,我在上个世纪70年代的喀布尔开始写作,当时还是孩子。虽然我用来写作的语言已经变了——从法尔西文、法文,到如今的英文,但有个因素却始终未变:我向来只为一个读者写作——我自己。某个特定的人物或者场景激起我的兴趣,我坐下来,强迫自己将其完成。《追风筝的人》正是这样写就的。我脑海中有两个男孩,其中一个在感情和道德上不知何去何从,摇摆不定;另外一个单纯、忠诚,生性纯良正直。我知道这两个男孩的友谊前景暗淡,两人的决裂对他们的生活影响巨大。内中缘由是促使我在2001年3月开始创作这本书的原因。我必须将其找出来,因为到头来,于我而言,写作总是服务于我自己,是一种把故事告诉我自己的行动。
我从不曾想过还有别的人会真的阅读这本书。也不尽然。我知道我的妻子罗雅会看。我的父母、兄弟和姻亲也会。我想或许还能哄骗一两个表亲来看。在我脑海中,我会说出阿米尔的故事,然后书稿将会安放在储藏室的书架上,和我那些装满小故事和短篇小说的牛皮纸信封相伴。
我开始创作这本小说的六个月后,双子塔倒塌了。
不久之后,我的妻子建议——实际上是要求——我把手稿投出去。
当时我完成了差不多三分之二,而我每写出一章,罗雅便读一章。我反对将这本书投给出版商。首先,我根本不知道它是否够好。更重要的是,我认为全美国没有人会听一个阿富汗人的诉说,不过这个想法似乎错得更加厉害。你们一定理解的,当时那次袭击发生未久,伤口尚新,民愤高涨。现在阿富汗人备受歧视,我对罗雅说。就算我接受这个滑稽的假设,认为我的书有可能出版,但人们干吗要买它呢?那些在美国的土地上制造了有史以来最大惨案的人就在某人的祖国进行训练,人们干吗要把钱放进他的口袋呢?况且,我还担心,当时把书稿投出去会有机会主义的嫌疑,好像我在利用一个悲剧——尽管我创作这本书早在阿富汗人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点之前。
罗雅不赞同。她认为这是我获得更多读者的机会。她信心十足,费了好大劲说服我。她觉得当时实际上是向世界讲一个阿富汗故事的良机。那些日子——很悲哀,直到如今——关于阿富汗人的文章多数围绕着塔利班、本拉登和反恐战争展开。到处是对阿富汗人的误解和偏见。你的书能让他们看到阿富汗人的另一面,罗雅说。我虽然犹豫,但不得不认可她的部分观点。《追风筝的人》很大部分发生在20世纪70年代,苏联战争之前的时期,对很多西方读者来说,实际上是个盲点。甚至还有相当多的篇幅谈到流亡美国的阿富汗人,而至少是在小说界,这些人很少被提起。罗雅最后的也是产生作用的理由是:他们妖魔化,你可以人性化。
情况并非全然如此,我们两人都知道。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已经见到多数美国人民不再妖魔化阿富汗人。他们的憎恶直接发泄向塔利班——而人们无法妖魔化那些已经是魔鬼的人。此外,她对这未完稿的前景的估计,我认为很善意,但过于乐观。尽管如此,我明白了她的意思。
2002年6月,我把书稿寄到纽约,给一位可爱的女士,名字是伊说的话跟几个月前罗雅说过的差不多。那年夏天快结束的时候,她给《追风筝的人》找到了家。这本书于2003年6月在美国出版。
这本书自出版之后在全世界范围内备受欢迎,你们能想象得到我有多么吃惊。别忘了,我写下它的时候,意识中的读者只是我自己;所以,能收到印度、南非、特拉维夫、悉尼、伦敦、阿肯色的读者来信,表达他们对我的感情,我非常的惊讶。很多人想捐钱给阿富汗人。有些人甚至还告诉我,他们想收养阿富汗孤儿。在这些信中,我看到小说作品独有的联结人们的力量,我还看到了人类的体验有多么普遍:羞耻、负疚、后悔、爱情、友谊、宽宥和赎罪。对我来说,这些读者来信是巨大的满足感的来源,也不断提醒我,我娶了一位贤妻,没有她,这本书可能还摆放在我的储藏室里。身为作家,若读者对这个故事、对里面的人物和他们的艰苦、对情节的纠缠转折有所触动,我感到激动。身为阿富汗人,当读者告诉我,阅读这本小说让他们对阿富汗人有了具体的认识,他们再也不把我的祖国看作仅仅是一片不幸、麻烦不断、灾难深重的土地,对此我深感光荣。
我希望你们也这样。
谢谢你们阅读这本书,愿你们的风筝飞得又远又高。
卡勒德·胡赛尼
第一章
2001年12月
我成为今天的我,是在1975年某个阴云密布的寒冷冬日,那年我十二岁。我清楚地记得当时自己趴在一堵坍塌的泥墙后面,窥视着那条小巷,旁边是结冰的小溪。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回首前尘,我意识到在过去二十六年里,自己始终在窥视着那荒芜的小径。
今年夏季的某天,朋友拉辛汗从巴基斯坦打来电话,要我回去探望他。我站在厨房里,听筒贴在耳朵上,我知道电话线连着的,并不只是拉辛汗,还有我过去那些未曾赎还的罪行。挂了电话,我离开家门,到金门公园北边的斯普瑞柯湖边散步。晌午的骄阳照在波光粼粼的水面上,数十艘轻舟在和风的吹拂中漂行。我抬起头,望见两只红色的风筝,带着长长的蓝色尾巴,在天空中冉冉升起。它们舞动着,飞越公园西边的树林,飞越风车,并排飘浮着,如同一双眼睛俯视着旧金山,这个我现在当成家园的城市。突然间,哈桑的声音在我脑中响起:为你,千千万万遍。哈桑,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
我在公园里柳树下的长凳坐下,想着拉辛汗在电话中说的那些事情,再三思量。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我抬眼看看那比翼齐飞的风筝。我忆起哈桑。我缅怀爸爸。我想到阿里。我思念喀布尔。我想起曾经的生活,想起1975年那个改变了一切的冬天。那造就了今天的我。
第二章
小时候,爸爸的房子有条车道,边上种着白杨树,哈桑和我经常爬上去,用一块镜子的碎片把阳光反照进邻居家里,惹得他们很恼火。在那高高的枝桠上,我们相对而坐,没穿鞋子的脚丫晃来荡去,裤兜里满是桑葚干和胡桃。我们换着玩那破镜子,边吃桑葚干,边用它们扔对方,忽而吃吃逗乐,忽而开怀大笑。我依然能记得哈桑坐在树上的样子,阳光穿过叶子,照着他那浑圆的脸庞。他的脸很像木头刻成的中国娃娃,鼻子大而扁平,双眼眯斜如同竹叶,在不同光线下会显现出金色、绿色,甚至是宝石蓝。我依然能看到他长得较低的小耳朵,还有突出的下巴,肉乎乎的,看起来像是一团后来才加上去的附属物。他的嘴唇从中间裂开,这兴许是那个制作中国娃娃的工匠手中的工具不慎滑落,又或者只是由于他的疲倦和心不在焉。
有时在树上我还会怂恿哈桑,让他用弹弓将胡桃射向邻家那独眼的德国牧羊犬。哈桑从无此想法,但若是我要求他,真的要求他,他不会拒绝。哈桑从未拒绝我任何事情。弹弓在他手中可是致命的武器。哈桑的父亲阿里常常逮到我们,像他那样和蔼的人,也被我们气得要疯了。他会张开手指,将我们从树上摇下来。他会将镜子拿走,并告诉我们,他的妈妈说魔鬼也用镜子,用它们照那些穆斯林信徒,让他们分心。“他这么做的时候会哈哈大笑。”他总是加上这么一句,并对他的儿子怒目相向。
“是的,爸爸。”哈桑会咕哝着,低头看自己的双脚。但他从不告发我,从来不提镜子、用胡桃射狗其实都是我的鬼主意。
那条通向两扇锻铁大门的红砖车道两旁植满白杨。车道延伸进敞开的双扉,再进去就是我父亲的地盘了。砖路的左边是房子,尽头则是后院。
人人都说我父亲的房子是瓦兹尔·阿克巴·汗区最华丽的屋宇,甚至有人认为它是全喀布尔最美观的建筑。它坐落于喀布尔北部繁华的新兴城区,入口通道甚为宽广,两旁种着蔷薇;房子开间不少,铺着大理石地板,还有很大的窗户。爸爸亲手在伊斯法罕(1)选购了精美的马赛克瓷砖,铺满四个浴室的地面,还从加尔各答(2)买来金丝织成的挂毯,用于装饰墙壁,拱形的天花板上挂着水晶吊灯。
楼上是我的卧房,还有爸爸的书房,它也被称为“吸烟室”,总是弥漫着烟草和肉桂的气味。在阿里的服侍下用完晚膳之后,爸爸跟他的朋友躺在书房的黑色皮椅上。他们填满烟管——爸爸总说是“喂饱烟管”,高谈阔论,总不离三个话题:政治,生意,足球。有时我会求爸爸让我坐在他们身边,但爸爸会堵在门口。“走开,现在就走开,”他会说,“这是大人的时间。你为什么不回去看你自己的书本呢?”他会关上门,留下我独自纳闷:何以他总是只有大人的时间?我坐在门口,膝盖抵着胸膛。我坐上一个钟头,有时两个钟头,听着他们的笑声,他们的谈话声。
楼下的起居室有一面凹壁,摆着专门订做的橱柜。里面陈列着镶框的家庭照片:有张模糊的老照片,是我祖父和纳迪尔国王(3)在1931年的合影,两年后国王遇刺,他们穿着及膝的长靴,肩膀上扛着来复枪,站在一头死鹿前。有张是在我父母新婚之夜拍的,爸爸穿着黑色的套装,朝气蓬勃,脸带微笑的妈妈穿着白色衣服,宛如公主。还有一张照片,爸爸和他最好的朋友和生意伙伴拉辛汗站在我们的房子外面,两人都没笑,我在照片中还是婴孩,爸爸抱着我,看上去疲倦而严厉。我在爸爸怀里,手里却抓着拉辛汗的小指头。
凹壁可通往餐厅,餐厅正中摆着红木餐桌,坐下三十人绰绰有余。由于爸爸热情好客,确实几乎每隔一周就有这么多人坐在这里用餐。餐厅的另一端有高大的大理石壁炉,每到冬天总有橙色的火焰在里面跳动。
拉开那扇玻璃大滑门,便可走上半圆形的露台;下面是占地两英亩的后院和成排的樱桃树。爸爸和阿里在东边的围墙下辟了个小菜园,种着西红柿、薄荷和胡椒,还有一排从未结实的玉米。哈桑和我总是叫它“病玉米之墙”。
花园的南边种着枇杷树,树荫之下便是仆人的住所了。那是一座简陋的泥屋,哈桑和他父亲住在里面。
在我母亲因为生我死于难产之后一年,也即1964年冬天,哈桑诞生在那个小小的窝棚里面。
我在家里住了十八年,但进入阿里和哈桑房间的次数寥寥无几。每当日落西山,玩了一天的哈桑和我就分开了。我穿过那片蔷薇,回到爸爸的广厦去;哈桑则回到他的寒庐,他在那儿出世,在那儿度过一生。我记得它狭小而干净,点着两盏煤油灯,光线昏暗。屋里两端各摆着一床褥子,一张破旧的赫拉特(4)出产的地毯四边磨损,摆在中间。屋角还有一把三脚凳,一张木头桌子,哈桑就在那上面画画。此外四壁萧然,仅有一幅挂毯,用珠子缀着“Allah…u…akbar”(真主伟大)的字样。那是爸爸某次去麦什德(5)旅行时给阿里买的。
1964年某个寒冷的冬日,正是在这间小屋,哈桑的母亲莎娜芭生下了哈桑。我的妈妈因为生产时失血过多而谢世,哈桑则在降临人世尚未满七日就失去了母亲。而这种失去她的宿命,在多数阿富汗人看来,简直比死了老娘还要糟糕:她跟着一群江湖艺人跑了。
哈桑从未提及他的母亲,仿佛她从未存在过。我总是寻思他会不会在梦里见到她,会不会梦见她长什么样子,去了哪里。我还寻思他会不会渴望见到她。他会为她心痛吗,好比我为自己素昧平生的妈妈难过一样?有一天,为了看一部新的伊朗电影,我们从爸爸家里朝扎拉博电影院走去。我们抄了近路,穿过独立中学旁边的军营区——爸爸向来不许我们走那条捷径,但当时他跟拉辛汗在巴基斯坦。我们跨过围绕着军营的藩篱,跳过一条小溪,闯进那片开阔的泥地,那儿停放着积满尘灰的废旧坦克。数个士兵聚集在一辆坦克的影子下抽烟玩牌。有个士兵发现了我们,用手肘碰碰身边的家伙,冲哈桑嚷嚷。
“喂,你!”他说,“我认识你。”
我们跟他素不相识。他又矮又胖,头发剃得很短,脸上还有黑乎乎的胡茬。他脸带淫亵,朝我们咧嘴而笑,我心下慌乱。“继续走!”我低声对哈桑说。
“你!那个哈扎拉小子!看着我,我跟你说话呐!”那士兵咆哮着。他把香烟递给身边那个家伙,用一只手的拇指和食指围成圆圈,另外一只手的中指戳进那个圈圈,不断戳进戳出。“我认识你妈妈,你知道吗?我和她交情不浅呢。我在那边的小溪从后面干过她。”
众士兵轰然大笑,有个还发出一声尖叫。我告诉哈桑继续走,继续走。
“她的蜜穴又小又紧!”那士兵边说边跟其他人握手,哈哈大笑。后来,电影开始了,我在黑暗中听到坐在身边的哈桑低声啜泣,看到眼泪从他脸颊掉下来。我从座位上探过身去,用手臂环住他,把他拉近。他把脸埋在我的肩膀上。“他认错人了,”我低语,“他认错人了。”
据说莎娜芭抛家弃子的时候,没有人感到奇怪。熟背《可兰经》的阿里娶了比他年轻19岁的莎娜芭,这个女人美貌动人,可是不洁身自爱,向来声名狼藉。人们对这桩婚事大皱眉头。跟阿里一样,她也是什叶派穆斯林(6),也是哈扎拉(7)族人。她还是他的第一个堂妹,因而他们天生就应该是一对。但除了这些,至少在他们的外表上,阿里和莎娜芭毫无共同之处。风传莎娜芭那善睐的绿眼珠和俏皮的脸蛋曾诱得无数男人自甘堕落,阿里则半边脸罹患先天麻痹,因此他无法微笑,总是一副阴骘的脸色。要判断石头脸的阿里究竟高兴还是难过可不是容易的事情,因为只有从他眯斜的棕色眼睛,才能判断其中是欢乐的闪烁,还是哀伤的涌动。人们说眼睛是心灵的窗口,用在阿里身上再贴切不过,他只能在眼神中透露自己。
我听说莎娜芭步履款款,双臀摇摆,那诱人的身姿令众多男人跟他们的爱人同床异梦。但阿里得过小儿麻痹症,右腿萎缩,菜色的皮肤包着骨头,夹着一层薄如纸的肌肉。我记得八岁那年,有一天阿里带我到市场去买馕饼(8)。我走在他后面,嘴里念念有词,学着他走路的样子。我看见他提起那条嶙峋的右腿,摇晃着划出一道弧形;看见他那条腿每次踏下,身体不由自主地往右边倾低。他这样蹒跚前进而又能不摔倒,不能不说是个小小的奇迹。我学着他走路,差点摔进水沟,忍不住咯咯笑起来。阿里转过身,看到我正学着他。他什么也没说。当时没说,以后也一直没说,他只是继续走。
阿里的脸庞和步伐吓坏了某些邻居的小孩。但真正麻烦的是那些较大的少年。每逢他走过,他们总在街道上追逐他,作弄他。有些管他叫“巴巴鲁”,也就是专吃小孩的恶魔。“喂,巴巴鲁,今天你吃了谁啊?”他们一起欢乐地叫喊,“你吃了谁啊,塌鼻子巴巴鲁?”
他们管他叫“塌鼻子”,因为阿里和哈桑是哈扎拉人,有典型的蒙古人种外貌。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对哈扎拉人的了解就这么多:他们是蒙古人的后裔,跟中国人稍微有些相似。学校的教材对他们语焉不详,仅仅提到过他们的祖先。有一天,我在爸爸的书房翻阅他的东西,发现有本妈妈留下的旧历史书,作者是伊朗人,叫寇拉米。我吹去蒙在书上的尘灰,那天晚上偷偷将它带上床,吃惊地发现里面关于哈扎拉人的故事竟然写了满满一章。整整一章都是关于哈扎拉人的!我从中读到自己的族人——普什图人(9)曾经迫害和剥削哈扎拉人。它提到19世纪时,哈扎拉人曾试图反抗普什图人,但普什图人“以罄竹难书的暴行镇压了他们”。书中说我的族人对哈扎拉人妄加杀戮,迫使他们离乡背井,烧焚他们的家园,贩售他们的女人。书中认为,普什图人压迫哈扎拉人的原因,部分是由于前者是逊尼派穆斯林,而后者是什叶派。那本书记载着很多我不知道的事情,那些事情我的老师从未提及,爸爸也缄口不谈。它还诉说着一些我已经知道的事情,比如人们管哈扎拉人叫“吃老鼠的人”、“塌鼻子”、“载货蠢驴”等。我曾听到有些邻居的小孩这么辱骂哈桑。
随后那个星期,有天下课,我把那本书给老师看,指着关于哈扎拉人那一章。他翻了几页,嗤之以鼻地把书还给我。“这件事什叶派最拿手了,”他边收拾自己的教案边说,“把他们自己送上西天,还当是殉道呢。”提到什叶派这个词的时候,他皱了皱鼻子,仿佛那是某种疾病。
虽说同属一族,甚至同根所生,但莎娜芭也加入到邻居小孩取笑阿里的行列里去了。据说她憎恶他的相貌,已经到了尽人皆知的地步。
“这是个丈夫吗?”她会冷笑着说,“我看嫁头老驴子都比嫁给他好。”
最终,人们都猜测这桩婚事是阿里和他叔叔——也就是莎娜芭的父亲之间的某种协定。他们说阿里娶他的堂妹,是为了给声名受辱的叔叔恢复一点荣誉,尽管阿里五岁痛失怙持,也并无值得一提的财物或遗产。
阿里对这些侮辱总是默默以待,我认为这跟他畸形的腿有关:他不可能逮到他们。但更主要的是,这些欺辱对他来说毫不见效,在莎娜芭生下哈桑那一刻,他已经找到他的快乐、他的灵丹妙药。那真是足够简单的事情,没有产科医生,也没有麻醉师,更没有那些稀奇古怪的仪器设备。只有莎娜芭躺在一张脏兮兮的褥子上,身下什么也没垫着,阿里和接生婆在旁边帮手。她根本就不需要任何帮助,因为,即使在降临人世的时候,哈桑也是不改本色——他无法伤害任何人。几声呻吟,数下推动,哈桑就出来了。脸带微笑地出来了。
先是爱搬弄是非的接生婆告诉邻居的仆人,那人又到处宣扬,说莎娜芭看了一眼阿里怀中的婴儿,瞥见那兔唇,发出一阵凄厉的笑声。
“看吧,”她说,“现在你有了这个白痴儿子,他可以替你笑了!”她不愿抱着哈桑,仅仅五天之后,她离开了。
爸爸雇佣了那个喂过我的奶妈给哈桑哺乳。阿里跟我们说她是个蓝眼睛的哈扎拉女人,来自巴米扬(10),那座城市有巨大的佛陀塑像。“她唱歌的嗓子可甜了!”他常常这么说。
她唱什么歌呢?哈桑跟我总是问,虽然我们已经知道——阿里已经告诉过我们无数次了,我们只是想听阿里唱。
他清了清喉咙,放声唱起来:
我站在高高的山上
呼唤阿里的名字,神灵的狮子
啊~阿里,神灵的狮子,凡人的国王
给我悲伤的心灵带来喜悦
然后他会提醒我们,喝过同样的乳汁长大的人就是兄弟,这种亲情连时间也无法拆散。
哈桑跟我喝过同样的乳汁。我们在同一个院子里的同一片草坪上迈出第一步。还有,在同一个屋顶下,我们说出第一个字。
我说的是“爸爸”。
他说的是“阿米尔”。我的名字。
如今回头看来,我认为1975年冬天发生的事情——以及随后所有的事情——早已在这些字里埋下根源。
【注释】
(1)Isfaham,伊朗中部城市。
(2)Calcutta,印度城市。
(3)Nadir Shah(1883~1933),阿富汗国王,1929年登基,1933年11月8日被刺杀。
(4)Herati,阿富汗西部城市。
(5)Mashad,伊朗城市。
(6)伊斯兰教分为逊尼(Sunni)和什叶(Shi'a)两大派系。两派的分别主要在于对于穆罕默德继承人的合法性的承认上。按什叶派的观点,只有阿里及其直系后裔才是合法的继承人,而逊尼派承认艾布·伯克尔、欧麦尔、奥斯曼、阿里四大哈里发的合法性。
(7)Hazara,阿富汗民族,主要分布在该国中部省份。
(8)Naan,阿富汗日常主食,将面团抹在烤炉上烘焙而成。
(9)Pashtuns,阿富汗人口最多的民族,其语言普什图语为阿富汗国语。
(10)Bamiyan,阿富汗城市,在喀布尔西北150公里处。
第三章
传说我父亲曾经在俾路支(1)赤手空拳,和一只黑熊搏斗。如果这是个关于别人的故事,肯定有人会斥之为笑话奇谈。阿富汗人总喜欢将事物夸大,很不幸,这几乎成了这个民族的特性。如果有人吹嘘说他儿子是医生,很可能是那孩子曾经在高中的生物学测验中考了个及格的分数。但凡涉及爸爸的故事,从来没人怀疑它们的真实性。倘使有人质疑,那么,爸爸背上那三道弯弯曲曲的伤痕就是证据。记不清有多少次,我想像着爸爸那次搏击的场面,甚至有时连做梦也梦到了。而在梦中,我分不清哪个是爸爸,哪个是熊。
有一次拉辛汗管爸爸叫“飓风先生”,这随后变成远近闻名的绰号。这个绰号可是名副其实。爸爸是典型的普什图人,身材高大,孔武有力,留着浓密的小胡子,卷曲的棕色头发甚是好看,跟他本人一样不羁;他双手强壮,似乎能将柳树连根拔起;并且,就像拉辛汗经常说的那样,黑色的眼珠一瞪,会“让魔鬼跪地求饶”。爸爸身高近2米,每当他出席宴会,总是像太阳吸引向日葵那样,把注意力引到自己身上。
爸爸即使在睡觉的时候,也是引人注目。我常在耳朵里面塞上棉花球,用毯子盖住头,但爸爸的鼾声宛如轰轰作响的汽车引擎,依然穿墙越壁而来,而我们的房间中间还隔着客厅呢。妈妈如何能跟他睡在同一个房间?我不得而知。要是能见到我的妈妈,我还有一长串问题要她解答呢。
在1960年代晚期,我五六岁的样子,爸爸决定建造一座恤孤院。故事是拉辛汗告诉我的。他说爸爸亲自设计施工图,尽管他根本没有半点建筑经验。人们对此表示怀疑,劝他别犯傻,雇个建筑师得了。当然,爸爸拒绝了,人们大摇其头,对爸爸的顽固表示不解。然而爸爸成功了,人们又开始摇头了,不过这次是带着敬畏,对他成功的法门称赞不已。恤孤院楼高两层,位于喀布尔河南岸,在雅德梅湾大道旁边,所耗资费均由父亲自己支付。拉辛汗说爸爸独力承担了整个工程,工程师、电工、管道工、建筑工,这些人的工钱都是爸爸支付的。城里的官员也抽了油水,他们的“胡子得上点油”。
恤孤院工程耗时三年,盖好的那年我八岁。我记得恤孤院落成前一天,爸爸带我去喀布尔以北几英里远的喀尔卡湖。他让我叫上哈桑,但我撒谎,说哈桑有事情要做。我要爸爸全属我一人。再说,有一次哈桑和我在喀尔卡湖畔打水漂,他的石头跳了八下,我用尽力气,也只能跳五下。爸爸在旁边看着我们,他伸手拍拍哈桑的后背,甚至还用手臂搂住他的肩膀。
我们在湖边的野餐桌旁边坐下来,只有爸爸跟我,吃着水煮蛋和肉丸夹饼——就是馕饼夹着肉丸和腌黄瓜。湖水澄蓝,波平如镜,阳光照在湖上熠熠生辉。每逢周五,总有很多家庭到湖边,在阳光下度过假期。但那天不是周末,那儿只有我们——爸爸和我,还有几个留着胡子和长发的游客,我听说他们叫“嬉皮士”。他们坐在码头上,手里拿着钓鱼竿,脚板在水里晃荡。我问爸爸,为什么那些人留着长头发,但爸爸没有回答,只哼了一声。他正准备翌日的演讲,翻阅着一叠手稿,不时用铅笔做些记号。我吃一口鸡蛋,告诉爸爸,学校里面有个男孩说,要是吃下鸡蛋壳,就得将它尿出来。我问爸爸这是不是真的,爸爸又哼了一声。
我咬一口夹饼。有个黄头发的游客放声大笑,用手拍拍另外一人的后背。远处,在湖那边,一辆卡车蹒跚着转过山路的拐角处,它的观后镜反射出闪闪的阳光。
“我想我得了癌症。”我说。和风吹拂着那些手稿,爸爸抬头,告诉我可以自行去拿些苏打水,我所能做的,便只有去搜寻那轿车的行李箱。
翌日,在恤孤院外面,椅子没有来客多。很多人只好站着观看落成庆典。那天刮风,新建筑的大门外面搭了个礼台,爸爸坐在上面,我坐在他后面。爸爸身穿绿色套装,头戴羔羊皮帽。演讲当中,风把他的帽子吹落,人们开怀大笑。他示意我替他把帽子捡回来,我很高兴,因为当时人人可以看到他是我的父亲,我的爸爸。他转过身,对着麦克风说,他希望这座房子比他的皮帽来得牢靠,人们又大笑起来。爸爸演讲结束的时候,大家站起来,欢呼致意,掌声经久不息。接着,来宾与他握手。有些人摸摸我的头发,也跟我握手。我为爸爸自豪,为我们骄傲。
虽说爸爸事业兴旺,人们总是说三道四。他们说爸爸没有经商的天分,应该像爷爷那样专研法律。所以爸爸证明他们统统错了:他不仅经营着自己的生意,还成了喀布尔屈指可数的巨贾。爸爸和拉辛汗创办了一家日进斗金的地毯出口公司,两家药房,还有一家餐厅。
当时人们嘲弄爸爸,说他不可能有桩好婚事——毕竟他没有皇族血统,但他娶了我妈妈,索菲亚·阿卡拉米。妈妈受过良好教育,无论人品还是外貌,都被公认是喀布尔数得上的淑女。她在大学教授古典法尔西语(2)文学,祖上是皇亲贵胄。这让爸爸十分高兴,总在那些对他有所怀疑的人面前称呼她“我的公主”。
父亲随心所欲地打造他身边的世界,除了我这个明显的例外。当然,问题在于,爸爸眼里的世界只有黑和白。至于什么是黑,什么是白,全然由他说了算。他就是这么一个人,你若爱他,也必定会怕他,甚或对他有些恨意。
我上五年级的时候,上伊斯兰课的毛拉(3)叫法修拉,个子矮小粗壮,脸上满是青春痘的疤痕,声音嘶哑。他教导我们,让我们知道施天课的(4)益处,还有朝觐的责任。他还教给我们每天五次礼拜(5)的复杂仪式,要我们背诵《可兰经》。他从不替我们翻译经文,总是强调——有时还会用上一根柳树条——我们必须准确地念出那些阿拉伯字眼,以便真主能听得更清楚。一天,他说在伊斯兰教义里面,喝酒是极大的罪过,那些嗜酒的家伙将会在接受超度那一天(审判日)得到惩罚。当年喀布尔饮酒的人比比皆是,没有人会公然加以谴责。不过那些爱小酌几杯的阿富汗人也只敢阳奉阴违,从不在公开场合喝酒。人们把烈酒称为“药”,到特定的“药店”购买,用棕色纸袋包着。他们将袋子扎好,以免被看到;然而有时在路上仍不免被人偷眼斜睨,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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