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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女生寝室-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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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媛说:“你以前就推测过,月神,和血玉,还有血玉的主人,有着某种非同一般的联系。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血玉的主人,就是为月神准备的宿主。月神,和自然界的某些强悍生物一样,是寄宿性质的,要寄宿在一个年轻女孩身上。”
苏雅沉默了。
这个猜测,她也想过,却始终没有说出来。
如果方媛真是月神的宿主,意味的她的生命即将终结。以后,方媛不再是眼前的这个方媛,而是由月神意识所操纵的傀儡。
“其实,我现在,对死亡,倒没有以前那么恐惧了。生命是什么?死亡是什么?谁又能说得清呢。便是唯物主义,这个‘物’是什么,也没有人能真正理解。物质是什么?有个诺贝尔得主提出‘上帝粒子’的概念,说这个‘上帝粒子’是一切物质的质量来源,并成为当今粒子物理学的中心科研。如果‘上帝粒子’真的存在,也就是说,之前的物质其实是没有质量的。这倒和我们古代所说的魂魄性质是一样的。”
苏雅也听说过上帝粒子:“这只是科学家的一种假设。方媛,我觉得,你想得太多了。其实,月神并一定是恶意的,她不是一直没对我们怎么样吗?”
方媛知道苏雅在安慰自己,勉强笑了笑,说:“但愿如此吧。”
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了。
生活中,也和往常一样,似乎没什么异常的变化。
月神,仿佛从441女生寝室的生活中彻底消失了般。
转眼已到冬季,却比往常要暖和得多,校园里犹有残花败草带着几丝翠色。
这日清晨,方媛早早起床,在校园里晨跑。
越是逆境,越要保持良好的心态。
自暴自弃永远不是解决不了问题,只能在麻醉中越陷越深。
绕着球场跑了三四圈,身上开始冒出热汗,脚步变得沉重许多,呼吸也急促起来。
方媛知道,这是到了临界的极限。略微放慢了脚步,调整呼吸,坚持跑下去。
冲过极限,感觉就轻松多了,整个人都变得有点轻飘飘似的,两腿好像不受控制般,自动朝前跑。
又跑了四五圈,方媛这才放慢速度,围着球场慢走。
跑步的极限,并没有想像中那么难熬,只要咬牙坚持一会,就很容易过去。
可是,失恋的痛苦呢?
情感的付出,是否也像跑步的极限一样,只要坚持,就一定能再上层楼?
这段日子里,她和凌雁玉的关系是相当的差。
以前,凌雁玉将她当作姐姐般,无话不谈,有什么事都找她商量。
现在,见了她,眼神冰冷,仿佛陌生人般。
不,不仅仅是陌生人。冰冷的眼神中,还流露出浓浓的敌意的。
其实,闷哥不喜欢她,能怪她吗?
球场上,许多年轻男孩在做着各种运动,尤其是打篮球、踢足球,更是热闹喧哗,在冬天的早晨依然有几个人赤膊上阵,露出强健的肌肉,大声的吆喝,泛滥着一股浓浓的青春气息。
年轻真好。
方媛偷偷地去瞧篮球场上的几个年轻男孩。
青春,阳刚,即使有的男孩长得不是那么帅气,却也洋溢着独特的运动气质,别有一种风情。
正边走边瞧着,一个黑乎乎的圆形物迎面飞来,耳边听得有人大叫:“小心!”
却是一个足球突然飞过来。
方媛没有防备,侧了侧头,依然被足球打在脸颊上。
还好,足球的飞行速度并不是很快,方媛的脸上只是有些微微疼痛。
一个瘦高的人影跑过来,捡起了足球,一脚踢回球场,转身对方媛说:“你没事吧!”
“是你?”方媛揉了揉脸蛋,这才看清,眼前这个人,竟是闷哥。
闷哥面对着方媛,竟有些不好意思:“我和老乡一起来踢球。”
“哼!”方媛对这个闷哥没好脸色,转身欲走。
她本来是那种喜怒不形于色的女孩,不肯轻易得罪人。可是,眼前的这个闷哥,却是少数几个让她痛恨的人。
她和凌雁玉搞成这样,全拜他所赐。
何况,闷哥心机太深,功利心太强。就拿这次的意外来说,她很怀疑是闷哥故意设计。
“等等。”闷哥叫了声,“方媛,小玉怎么样了?”
“她很好,不劳你牵挂了。”方媛冷冷地说。
闷哥忏悔般地说:“方媛,我知道是我的错。可是,这能全怪我吗?一直以来,我都是把她当成小妹妹的。演变到现在这样,我也不想!”
方媛冷笑着说:“这么说,还要我和小玉给你赔礼道歉不成?”
她一向不喜欢和人争辩。不知怎的,一看到闷哥,就浑身不自在。
也许,她总是忘不了,老宅的死亡循环中闷哥对她意图不轨的那一幕。
“爱一个人是没有错的!”闷哥还在强辩。
方媛微微一笑,在他耳边压低了声音说:“自卫杀人,杀的还是一个卑鄙小人,也是没有错的。”
闷哥脸色变得难看起来。
显然,死亡循环中,他被方媛所刺杀的经过,也让他难以忘怀。
就算那是幻境,在里面的感觉也和真实的世界一模一样。
方媛不再理会闷哥,径直走回女生宿舍。
洗了个冷水澡,浑身舒服多了。
这时候,苏雅才刚刚起来。
“懒鬼,天天睡懒觉,小心身体发肥,变成肥婆,看你怎么办!”方媛没好气地骂苏雅。
苏雅是那种典型的夜猫子,越到晚上越有精神,玩网络游戏、写小说、QQ聊天、看电影、上天涯八卦论坛灌水,每晚不折腾到凌晨就不睡,早上自然醒不来。
“你才神经呢!年纪轻轻的,一天到晚板着一张脸,过着苦行僧般的生活,和尼姑一样,怪不得会喜欢和尚!”苏雅不肯吃亏地回骂。
方媛被苏雅说得哑口无言。
论诡辩骂人,她还真不是苏雅的对手。
幸好,苏雅没有趁胜追击,伸了个懒腰,拿出一大堆瓶瓶罐罐的化妆品,去折腾她的那张脸了。
女人,真是一种奇怪的动物,老喜欢往自己脸上涂那么多稀奇古怪的化学品。方媛心中暗想,却忘记了,自己也是其中的一员。
再看卧室,柳雪怡早已起床,只剩下凌雁玉,还躲在被子里,不时传来两声咳嗽声。
她怎么了?身体不舒服?
方媛想了想,慢慢地走过去,来到凌雁玉床铺边。
凌雁玉睡的是上铺,方媛要惦起脚,才能看到凌雁玉的床头。
“小玉,我刚才遇到闷哥了!”
凌雁玉没有说话,咳嗽得更加厉害了。
“他让我转告你,想和你说声对不起。”
这是方媛自己编的,想让凌雁玉的心情好一些。
沉默了一会儿,方媛接着说:“其实,我也想和你说声对不起。”
半晌,传来凌雁玉幽幽地叹息声。
“方媛,我知道,其实不关你的事。”凌雁玉的声音显得有些衰弱。
“你没事吧?生病了?”方媛掀起被子。
凌雁玉明显是病了,一张脸,憔悴得很,蜷缩着身体躲在被子里瑟瑟发抖,呼吸也有些凝滞。
方媛一眼就看出,凌雁玉感冒了。
“要不,我给你泡杯板蓝根?”
前两天,方媛也有点感冒,喝了几杯板蓝根就好了。
现在,医院收费贵得吓人,手续又繁琐,哪怕只是感冒发烧,也要验血检查。
所以,医学院的学生,有点小病,一般都自己买药对付。
凌雁玉有些黯淡的眼睛盯着方媛看了一会,总算说了句话:“方媛,你能不能告诉我一件事。”
“你尽管问。”
“闷哥为什么喜欢你,不喜欢我?”
“……”
方媛怔了怔,根本就不知道怎么回答。
闷哥喜欢她,不喜欢凌雁玉,这得要问闷哥去!
即使问闷哥,也不一定有答案。那晚在老宅,她就问过了,闷哥的回答是,爱就是爱,哪还分得那么清楚。
确实,爱情能让人的精神处于极度亢奋状态。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和毒品是一样的。
有时候,明知道会有伤害,却始终不忍相弃。
所以,有佛偈:“一切恩爱会,无常难得久,生世多畏惧,命危于晨露,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文·冇·人·冇·书·冇·屋←
但是,身为世人,怎能离于爱者?没有爱的世界,那值得人眷恋吗?
方媛自问,做不到绝情寡义。
她只是喜欢佛法,又不是真的想去当尼姑。即使那方振衣,看上去冷冰冰,似乎无爱无恨,内心深处依然有团热火在燃烧,所以才会舍己救人,以身犯险。
“是不是因为,你长得比我漂亮?”凌雁玉自怨自艾地说。
“不是!”方媛想了想,说:“要说到漂亮,苏雅就比我漂亮多了!”
这话倒不是方媛自谦。如果说,方媛是那种平实的漂亮,苏雅就是那种惊艳的漂亮。方媛是那种苦茶,越喝越有味;苏雅却是那种七彩玫瑰,越看越眩目。
“小玉,你别想那么多了。感情的事,谁能说得清楚?何况,我根本就不喜欢他。嗯,我很讨厌他!”方媛苦苦相劝。
凌雁玉咳嗽了几声,似乎要将整个心肺都咳出来般,好不容易,才停了下来,说:“其实道理谁都懂。可是我就是很难受,不甘心。”
“好了,你病得很厉害,还是先保重身体吧。这些事,以后再说。我先帮你泡杯板蓝根,喝完再陪你一起去医院看病!”方媛翻出备用的板蓝根,用热茶泡了,扶起凌雁玉,端给她慢慢喝下去。
凌雁玉喝完板蓝根后,有些倦意,没有起床,说要继续睡一会。
方媛担心凌雁玉的病情,搬了个椅子,坐在阳台上,一边晒太阳,一边看书。
她看的是蒲松龄先生的《聊斋》,里面的鬼狐故事让她很是投入。
阳光晒在身上,暖烘烘的。她闭上眼睛,微微打了个盹,做了个奇怪的梦。
她心里一动,坐到大厅的电脑前,将梦里的故事记叙下来。
黄昏,残阳如血,古道凄清,行人渐少。
落拓书生秦天一袭灰衣,牵着一匹瘦马,手里拿来着一支玉箫,一脸沧桑的慢慢独行。
他的眼神落寞,迷蒙,嘴唇边总有一丝嘲讽的笑意。曾有佛学大师说过,人生如梦,可他即使想做梦也不能啊!
几次应试进京,换来的只是无限的感伤。天下多乱本想为社稷百姓出力,谁知满腹诗书竟然屡试不中,登徒浪子却高挂红榜,朝中之腐朽可想而知了。
可是梦呢?真的没有吗?近来常梦见有人在轻声呼喊自己,充满柔情,仿佛是穿透了亘古的时空,异样的熟悉亲切。他在梦中竭力想看清楚,却是模糊一片,只记得有一个淡红色的影子和一轮血红血红的明月。醒来后更是怅惘不已。
身后突然传来骤狂的马蹄声,秦天向后转身看了看。一杆巨大的旗帜随风飘舞,旗上大书“威武”两个金字。马上骑士都是一身短打,黑衣黑帽,背后一律背着一把明晃晃的大刀。怒马过处黄土飞扬,使人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威武镖局的镖师看都没有看秦天,意气风发地自驰而去。秦天苦笑,身在乱世,武人耀扬,纵有治国之能,亦只是空负壮志。
他纵身上马,拿起玉箫,幽幽地吹了起来。箫声高古,凄冷,隐有悲世之意。
这时秦天就看到了古剑。一个衣着朴素浓眉大眼的青衣少年。古剑背一把古朴的长剑,疾步如流星,从后追上秦天,对着他憨厚地笑了笑。
秦天停止吹箫,郎声问道:“兄台有何指教?”
古剑微笑道:“无他,闻兄箫声绝好,有心相交。”
秦天笑道:“雕虫小技,不入大雅之堂,难得兄台如此看重。不如结伴而行,吾慢慢吹与兄台听。”
古剑亦喜,道:“如此甚好。”
古剑遂与秦天共乘一马,相谈甚欢,大有相见恨晚之意。
夕阳西下,天色渐渐暗了下来。两人一路行来,竟寻不到一处歇息之地。行至一深山中,远远望见有火光闪烁,循光前行,发现是一破庙。生火者乃威武镖局的镖师,正在火中烤肉。香气四溢。
两人下马,秦天进庙先拜了庙中神像,取出干粮,分与古剑。古剑坚辞不受,隐入林中。
秦天等了两柱香时候,才见古剑出来,精神奕奕,问之,古剑答已食之矣。秦天虽心疑,不好多说,草席铺地与古剑同枕而眠。
月色清冷,枯黄的树叶随风而落,叹息着无奈地飘飞。光秃秃的树枝愤怒地刺向阴阴的苍穹,仿佛满怀伤痛的样子。
黑夜里竟传来女子哭泣的声音,在风中格外清晰。尔后竟有抚琴声,琴声悲切,如泣如诉。
秦天在夜里醒来,转身却不见了古剑。起来一看,众镖师亦已醒来,执刀布陈,如临大敌。
为首一黑瘦精干老者,唤出矮小汉子,低声耳语几句。那汉子听后匆匆而去。秦天上前问道:“各位大哥,发生何事?”
老者答道:“如此郊野,竟会有女子之声,疑强人来犯。”
秦天问道:“可见与我同来少年?”皆答未见。
众人沉默,黑夜寂静无声。只听得风声沙沙,寒意侵骨。
突然传来一震耳的惨呼,那矮小汉子从林中狂奔出来,却无头,血犹在喷,双手俱残。
众人色变。镖师们多胆大,常见生死,此时亦骇然。无头的人并不可怕,但谁都未见过无头的人还能狂奔。林中仿佛充满着诡异之气。
老者大叫:“谁都别离开,围成小圈子!”
众人倒也听话,缓缓退后,围成圈子,相互扶持。
无头之人依然奔向众人,手里竟拿着大刀,挥将过来。
老者大喝一声,手中大刀如游龙般飞出,正中无头之人,将之钉在树木之上。无头之人手足依然自舞动,状甚恐怖。
琴声又传来,却是春意无限,融融暖人。众人忽觉睡意,斗志皆消。秦天暗自心惊,拿出玉箫,呜呜的吹起来,箫意清高,清脆凄寒。
可此时众人已醉,有人弃刀冲向林深处。亦是一声惨呼,恍若鬼嚎。更听得撕肉牙咬之声,似有野兽争吵吞食。有人突然挥刀砍向他人,状已疯狂,竟生吃同伴之肉。
秦天勉强守住心中清明,吹着箫独自后退。耳边不时传来众人临死时的惨呼,心惊肉跳。
不知走了多久,琴声不再可闻。秦天停下箫声,衣衫尽湿。全身软弱无力,坐在大石上略作休息。
秦天抬起头时,赫然看见古剑。秦天大惊,将刚才之事细诉与听,古剑微笑,竟不以为意。待得秦天诉完,用手指了指天空。秦天抬头一看,明月竟然是血红血红色,妖艳凄迷。
秦天想起近来所做的同一个梦,恍恍忽忽,心中迷惘。古剑扶起秦天,同行回破庙。却见累累白骨,血水横流,竟无一活人。连所乘之马亦不能幸免,只剩马骨,惨惨发白。
古剑略作收拾,对秦天说道:“妖魅未远,必将寻来,不如在此以逸待劳。”
秦天长叹一声,说道:“剑兄可有良策以应之?”
古剑但微笑不语。
秦天又道:“既能应之,何不救众人?”
古剑回答:“生死不过等闲事尔。众人亦沾他人血腥,救之何用?兄不必多言,况我亦只能勉力一试,成败难料。”
秦天心情郁闷,反复难眠。而古剑已沉睡矣。独出破庙,天色阴沉,风中似有狼嚎虎啸。明月依然血红血红,秦天看着看着竟然痴了。世事如梦,梦醒何处?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情归何处?今夕何夕?
突然看见一红衣女子枭枭然从林深处行来,对秦天视若未见。双手合什,对着明月,跪下虔诚的朝拜。她的衣裳缓缓褪下,露出淡红色的肌肤,不多久竟已全身赤裸,明艳逼人。秦天本不想看,只是事情太过诡异,似乎与自己梦中暗合,遂细细观之。
明月渐渐由红变白,奇的是那女子肌肤也渐渐地随着明月发生奇异的变化。一道白光从头环绕而下,将肌肤的颜色由红转白。不多时竟已成白耦般清丽。
女子面露喜色。对着明月不停地磕头。
尔后面对秦天,轻声道:“你终于来了。”
秦天不解,暗想女子必为妖怪,有心不答却好奇,竟说:“姑娘难道认识我?”
女子悠悠地叹了一声,说道:“也怪不得你,五百年的轮回应将所有的事都洗却的了。”
五百年的轮回?难道是我五百年前就认识她?秦天想起旧梦,梦中是她在叫我?
女子轻轻地说:“我是修行千年的红狐。修行之妖,每五百年受一次天劫。五百年前我受雷击,你舍命救之。余心感激,化为美女相伴,曾相厮守。奈人妖有别,我俩约定待五百年再会。今我已舍弃天狐之道,拜月功成,褪尽妖气,亦不入仙道,化身成人再续前缘。”
秦天踌躇难决,问道:“这许多死人可是你所为?”
女子又叹了一口气,不再回答,只是幽幽地看着秦天。
忽然阴风陈陈,黑雾四起。电闪却无雷鸣。女子色变,突入黑雾中。秦天急进庙,想去唤古剑,却见古剑已然身起。古剑目若寒星,全身衣裳劲飘,冷冷杀气逼人。
两人同出庙门。听到雾中金戈之声乱响,女子清喝与一沙哑尖叫之声相杂。山摇地动,似有千军万马相战。
黑雾越来越浓了。女子忽从雾中飞回,唇边尤自有血,脸色惨白。雾中传来那沙哑之声:“红狐,你若保持天狐之道,我自奈何不了你。没想到你竟会想要做人,自毁千年修行,如今又能将我怎样?不如献出内丹,我饶尔等一死。”
古剑瞳孔大张,大喝:“出剑!”身上所负之剑弹出。古剑亦化成一道白光,附在剑上。
“大胆,尔是何人,竟敢与我鬼王做对!三界五行,俱要听命与我。”
“不在三界中,跳出五行外,我乃上古宝剑,斩妖除鬼!”古剑大喝。
“原来只是一把破剑成精,哼,不知天高地厚。”鬼王道。
宝剑突然剑气冲天,发出炽亮的光芒,满天雾气俱被冲散。秦天这时才看清。鬼王头如小山,身却与常人无异,张着大口,呼呼喷着黑雾。手有一巨大的圆圆铁管,血水便被吸进去。
宝剑幻化成万千剑气,如巨针般刺向鬼王。鬼王全身被刺满,犹在狂笑。“我是鬼王,不生不死,你能杀死我吗?”鬼王的尖叫使天地变色。
红狐口中吐出一颗红珠,如流星般掠进鬼王嘴中。鬼王大惊,拼命想呕出来。宝剑亦乘机刺入鬼王口中,穿透而出。
红狐内丹乃至阳之物,鬼王乃至阴之体,阴阳相遇,则相互融化,剑气又到处穿插,使鬼王灵气俱散,如火山爆发一般一声巨响,灰飞烟灭。
一切渐渐归于平静。古剑竟自顾而去。红狐幽幽地看着秦天,一语不发。我该怎么办呢?秦天看着红狐那张绝美的面容,低声地问自己。
也就两个小时,方媛就一气呵成,将这个《狐恋》故事写完。
她虽然喜欢看书,却很少尝试去写。所以,这个故事,文笔技巧并不出色,处处显得稚嫩,却也有些清新的感觉。
这时,苏雅早已洗漱完了,出去吃完早饭,再回来洗完头,用毛巾擦着湿漉漉的头发,坐到了方媛的身边。
看到方媛写的小说,她很是不以为然,说:“方大小姐,你现在好歹也有二十岁了,怎么还写这种小说?”
方媛愕然:“这种小说不好看吗?”
苏雅笑了:“方媛,你落伍了。这种酸不拉叽的小说,现在谁看?现在都要来点狠的,如果是男主,穿越到异界大陆,一统天下,纳十几个美女进后宫。如果是女主,穿越到一大群王子贝勒中,全都英俊潇洒,个个为女主献身跳楼。最不济,也是总裁什么的。要不,就来段生死恋,将主角往死里整,整得读者直掉泪。实在不行,就写点师徒恋、父女恋,甚至是恋尸癖什么的。”
方媛气得直翻白眼。
苏雅意犹未尽,说:“干脆,我给你一个题材,写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女主被恋态杀人狂的男主挟持和圈养,最后,女主却爱上变态杀人狂,帮助变态杀人狂逃脱,一起犯罪,见谁灭谁……”
“够了!”方媛实在忍不住了,呻吟了一声,“苏雅,写小说的,是不是都和你一样,这么变态?”
苏雅受了天大的委屈般:“你说什么啊!我是教你写作!别人求我,我还不乐意呢!现在写作,第一要素,是语不惊人死不休!怎么疯狂就怎么写,怎么招惹眼球就怎么写!只是卖文呢,又不是卖肉。你没看到,那些大大小小的明星们,一个个争着脱衣服卖肉?”
方媛气着说:“你怎么尽找不争气的比?”
苏雅故意瞪大了眼睛说:“什么不争气!她们可是明星啊,全民偶像,在荧屏里一个个冰清玉洁、不食人间烟火,多少人的梦中情人、白雪公主。穿的是高贵皮草,吃的是上等佳肴,住的是高楼大厦,开的是宝马奥迪。多少人羡慕那样的生活,随便一个选秀活动,都能招来数十万的人参加。”
方媛苦笑着说:“好了,苏雅,每次争辩,都争不过你。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人人都在演戏,所有的人都在伪装。这有什么奇怪?不是每个人,都有你这样的资本,可以随心所欲,对于不喜欢的人不假以颜色。毕竟,人是群体性生物,需要在社会上挣扎、生存。”
“说到社会,我还真看一本极好的悬疑小说,一个很有才气的女写手写的,书名很恐怖,叫《第二类死亡》,其实却写得很伤感。有空的话,推荐你看看。”
“能让苏雅欣赏的书,肯定值得一看。”
方媛知道苏雅心高气傲,她既然如此说,那本书肯定有其过人之处。可惜,曲高和者寡,苏雅喜欢的,却不一定被大众所接受。
这也是纯文学日益落魄、类型文学却生机勃勃的原因所在。再深邃的作品,没有读者欣赏,只能是作者自娱自乐。
所谓的四大名著,本质就是流传于百姓中的民间故事。
苏雅意味深长地朝卧室望了一眼,问:“她真的病了?”
方媛说:“是啊。其实,她只是个小女孩。”
苏雅难得的没有反驳方媛,说:“是啊,她怪可怜的。”
提起凌雁玉,两人的脸色都凝重起来。
失恋,以后回想起来,不过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是每个人成长都要面对的事。可是,在当时,却无异天崩地裂。
也许,正是因为失恋的痛苦,她的身体,才会变得脆弱起来,以至于现在真的感冒生病了。
“对了,她怎么还没醒?”方媛也是学医的,对感冒这种小病还是很有信心的。刚才,她已经给凌雁玉喝了杯板蓝根,按理说,起码会稍微抑制下病情。
她走进卧室,踮起脚来看凌雁玉。
凌雁玉的脸色很差,几乎没有血色,呼吸也很沉重,仿佛喘气的老牛般。
她的眼睛,原本有着少女特有的明亮,现在却很黯淡,眼窝深陷下去。
方媛问:“你醒了?”
“嗯。”凌雁玉的声音很轻,轻得方媛几乎听不见。
“你还是很难受?”方媛用手去摸凌雁玉的额头,微微有些发烫,应该是发烧了。
她想了想,说:“要不,我陪你一起去医院看下?”
凌雁玉低声说:“我不想去。”
“可是,你生病了啊!”
“你帮我买点退烧和感冒药。”
方媛还是有些犹豫:“你真的不去医院?”
身为医学院的学生,她当然知道,有病还是去医院检查的好。
感冒是老百姓通俗说法,医学上可能是上呼吸道感染或急性气管支气管炎,也可能是其他器官的病变。
凌雁玉微微摇头。
方媛去医学院在附近的一个大药房买了些感冒冲剂和阿莫西林,想了想,又买了些退烧药。然后在菜市场买了些生姜,想熬些热姜荡给凌雁玉驱驱寒气。
在药房时,她看到好几个医学院的学生也在买药。
其中一个还认识另一个,相互聊起来,都在抱怨,最近天气反常,时冷时热,害得寝室里有同学感冒发烧。
方媛回到441女生寝室时,柳雪怡也回来了,不时咳嗽两声。
“柳雪怡,你也感冒了?”
“嗯,有点不舒服。”
“正好,我买了药,还有生姜。”
和凌雁玉相比,柳雪怡和方媛的关系还没有变得太差。虽然,在死亡循环中,方媛也害死了柳雪怡,可那毕竟是意外,两人没有直接冲突。
为防万一,方媛这次多买了一些药备用,足够柳雪怡和凌雁玉两个人服用。
柳雪怡也没客气,按药物说明,冲了感冒冲剂,吞了阿莫西林,困意上涌,爬上床铺休息去了。
倒是凌雁玉,虽然也喝了感冒冲剂和阿莫西林,脸色却依然不见好转,额头直冒虚汗,身体软绵绵地一点力气也没有。
方媛又将生姜洗干净,用小刀切碎,用电厨具烧得滚热后,倒出一碗热姜汤,给凌雁玉服下后,还是不见好转。
很多感冒,都是病毒性感染。方媛一直在凌雁玉身旁转悠,很容易被感染。
凌雁玉知道,方媛是真心为她好。原本对方媛剩下的那点怒气,此时也烟消云散了。
到了中午,苏雅特意从高档酒店订了些饭菜回来,摆在桌上,让大家一起吃。
凌雁玉、柳雪怡两人起来,勉强吃了点。饭菜虽可口,两人却没什么胃口。
这时,方媛也没有放在将两人的病情放在心上。
感冒是常见病症,尤其是在冷暖交接时。在开学时,凌雁玉、柳雪怡都做过身体检查,并没有严重的身体隐疾。
只要用心调养,按时吃药,感冒是很容易治愈。
可是,第二天,凌雁玉、柳雪怡的病情非但没有好转,反而更加严重了。
柳雪怡还好,只是精神不振,略有微烧,呼吸不畅。
凌雁玉却完全变了个人,浑身无力,疼痛难忍,大把大把的头发开始掉落下来,皮肤上也出现一些微小的血疹。
此时,方媛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
同样是感冒,方媛喝了几杯板蓝根就好了,凌雁玉吃了这么多药,却没一点好转的迹像。
显然,凌雁玉的病症和她有些不同。
方媛只是个学生,临床的经验等于零,照本搬书在医学上是大忌。
没办法,她只得再次叫凌雁玉去医院看病。
可是,这次,凌雁玉竟连走也走不动了。
方媛只好背着她,一步步走下女生宿舍,慢慢走到医学院设立的附属医院。
第十四章 病毒感染
医院里人山人海,挤满了看病的病人,其中不少是医学院的学生。
方媛惊奇地发现,医院里还有好几个和凌雁玉病症相似的。
这些人看上去都像是普通感冒,可皮肤上都有微小的血疹。
挂号,验血,看病。
很快,结果就出来了,病毒性感冒。
检查的医生也没放在心上,开了些抗病毒药剂。
准备回去的时候,两人却意外地遇到李忧尘。
李忧尘正急急忙忙地跑楼梯,看到方媛,眼睛一亮,立马停了下来,迎上来说:“方媛,你来了?”
他是医生,很快就察觉到凌雁玉的病情,问道:“小玉,你怎么了?感冒了?”
凌雁玉有气无力地叫了声:“大表哥。”
方媛说:“是啊,才一天的功夫,她就变成了这样。这感冒也太厉害了点吧。”
李忧尘凑过来,翻了下凌雁玉的眼皮,看到里面眼珠子上似乎也有细小的血点,皱皱眉,说:“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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