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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芳菲-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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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好在上学后及时补了回来。

杜微雨老师虽然教的是国文,但她出身名门,自小在南方大城市的教会学堂读书,说的一口流利的英文。又因为家中兄弟都在欧美各国留学,所以私藏了不少经典的外国小说,胜兰与她关系极好,便时常去借几本看看。

“哎呀,都是原版外文的呀!”刘芬英文学的不好,她一瞧见封皮上那花枝般缠绕的外国文字就觉得头大,有些羡慕的道:“外国字都弯弯曲曲的,我一看到就想睡觉,也亏得你能看下去。”

“各有所爱嘛?你不是就更喜欢作诗,每一次诗社比赛都是你独占鳌头”胜兰微笑着回她,两人嘻嘻哈哈的,一路顺着中心大街往玉阳县最大的酒楼走去,路过同一条路的玉阳第一学堂时,一个瘦高的身影突然开口叫住了胜兰。

“胜兰,你放学啦!”

是李承华,胜兰当初进了玉阳女校读书后没多久就发现李承华在同一条街的玉阳第一学堂读书,两人在上学的路上时常低头不见抬头见,抛却小时候那件事的顾虑,李承华为人谦恭有礼,个性秉直,这些年下来与她倒也相处的不错,勉强算是好朋友。

胜兰笑着转头看向眼前穿着黑色立领校服的少年,停下脚步问道:“李承华同学,有什么事吗?”

“那个,后天我和我娘要回一趟老家,家里有车来接,想问问你要不要也顺路一起回去一趟”李承华看到胜兰身边还有骆金凤在,说完话有些不好意思的低了低头。

因为李承华家所在的李家庄和胜兰老家小王庄离的很近,前几年胜兰回家时经常会顺路坐李家的车,既方便又安全,不过这两年她和李承华都大了,为了名声着想,已经很少坐李家的车子了。

“谢谢,也帮我谢谢梅姨妈,不过不用了,后天我们班的同学们要一起出去游玩,没空回家呢!”胜兰笑着拒绝了。

“哦,这样啊,那我回头说一声!”李承华讪讪的回了一句,脸色微红,有些结结巴巴的道:“那,那就算了,再见。”

“恩,再见”胜兰冲他摆摆手,为免对方尴尬,赶紧拉着一双眼睛骨碌乱看的骆金凤走人。

“咳咳,别走那么急嘛!咱班谁不知道那个李承华李少爷对你有意思,胜兰,你真够狠心的,一点机会都不给人家哦”骆金凤打趣的道:“哎,你能不能告诉我,你到底对他有没有意思?听说你们可是一个地方的人,青梅竹马两小无猜……”骆金凤边说边夸张的比划着。

“停,你再说下去,我就回头去告诉李承华,说你暗恋他”胜兰板着脸坏笑着打断了骆金凤的话。

“胜兰,你想害死我啊,你明知道我都快嫁人了。”骆金凤立马去捂胜兰的嘴巴。

玉阳县毕竟是小地方,旧思想重,女孩子一般十七八岁就订婚出嫁了,就算是读书,也顶多读到中学,增添点找好婆家的资本就算了,没几个想继续读大学的。胜兰班上的同学里有一半都订了婚,大部分都打算一毕业就出嫁,骆金凤就是其中一个。

“是是是,就是知道你要嫁的人也在第一学堂读书我才故意要这么讲,谁叫你方才胡说,害怕啦,怕被你的未来夫君知道?”胜兰故意促狭的笑着,直羞的骆金凤一张脸红成了大苹果,一个劲的伸出胳膊要拧她的嘴巴,弄的她不停的躲闪……

两人就这么吵吵闹闹的一路走到了醉八仙酒家前。

今日的醉八仙似乎有些不同,两人老远就瞧见醉八仙的大门口一左一右站了两个荷枪实弹的卫兵,不禁有些诧异,但看着进进出出的客人又很正常,便也大着胆子走进去了。

醉八仙是玉阳县历史最悠久最高档的酒楼,内部一共分为三层,第一层是大厅,普通食客用饭的地方。二楼是雅座,分为几个稍小的厅,可供小型的聚会和看戏听曲。三楼是一个个独立的包厢,据说环境最优雅、装饰的最豪华,里面还有不少时新的洋玩意,不过胜兰从没上去过。

今天是班上同学刘芬的十七岁生日,因为快要毕业了,大家关系又非常好,全班的女生都会过来,再加上刘芬自己的家人,少说也有三四十口,刘家就在二楼定了一个小厅。胜兰放学后耽误了点时间,此时和骆金凤一一起匆匆走进醉八仙的时候,早有同学站在二楼扶着栏杆往下招手:“胜兰、金凤,你们怎么才来呀?快点,就等你们啦!”

“来啦,这不就到了吗?”胜兰一边仰着脸和楼上的同学打招呼,一边拉着骆金凤匆忙往楼上跑,没注意到楼梯上还有别的客人,一下子撞到了对方的身上,撞的那人与她同时歪了两下,差点双双滚下楼去,胜兰手中的书啪啦啦全掉在了楼梯上。

“对不起对不起”胜兰连忙道歉,也顾不得看对方的模样,赶紧弯腰去捡书,有一本正砸在对方的鞋子上,她刚要伸手,就看到一只骨节分明的大手抢先拿起了那本书。

胜兰不由得抬起头来,看见自己面前站了个身材高大的军服男子。

男子二十多岁的模样,周身都是酒气的味道,一张喝的微醺的脸泛着淡淡的酡红,样貌英俊、身形笔挺,自眉宇间散发出一种从容凌然的气势,再加上那身明显很高级的军服,一看就知道大有来头。

“英文版的傲慢与偏见,哦,原来是借的”男子对胜兰的打量浑然不觉,翻了翻书轻笑一声道。

“玉阳县城里什么时候来了这号人物?”因对方气质不凡,胜兰悄悄在心底惊讶了一下,一时忽略了对方话中的意思,只是快速捡起了所有的书,仰头鼓起勇气道:“不好意思,长官,那是我的书。”

对方闻言爽快的合上书递了过来,接回书本时,胜兰忍不住瞧了他一眼,就见男子一双清澈深邃的双眸熠熠生辉,目光却如刀刃一般直直的落在自己脸上,眼底是毫不掩饰的欣赏。

“哼,登徒子”这种目光这两年胜兰见的多了,她不禁有些恼怒,低头拉着骆金凤快步越过对方上了楼。

待匆忙进了二楼的包厅后,方才一直没有出声的骆金凤像是突然清醒了一般,偏头贴着胜兰的耳朵悄悄道:“胜兰,你有没有瞧见方才那个军官的模样,长的好俊啊!”

“花痴,小心我叫李承华把这话透露给你未婚夫去”胜兰毫不客气的掐了她一下,没有接骆金凤的话,只觉得心头隐隐有些疑惑:她怎么觉得这个人有点面熟,就好像曾经在什么地方见过一样?

正文 第三十章 情动

武兆铭大步走出了醉八仙酒楼,立在门前的台阶上,望着黄昏中朦胧昏黄的街景,想着方才那个莽撞的人儿,他不由得就翘起了嘴角,显得心情极好的样子。

七年未见,他本来早已将她忘的干干净净了,却谁知造化弄人,他第二次来到玉阳县,却又见到了她。

如今的她虽然已经长大了,不再是当年那个可爱幼稚的小丫头,可模样却没有变多少,面对面时,他一眼就认了出来。

随着她的突然闯入,记忆的闸门哗啦一下就打开了,往日相遇的情景像是放电影般清晰的在脑子里快速闪过,连他自己都很诧异;都过去了七年的事情居然还能记得清清楚楚的,仿佛就在昨天才刚刚发生过,清晰的让他看清了每一次遇见她时的情景。

她小时候就长的很好看,早年他曾经设想过她若长大会是什么模样,也算是心有准备,可当长大后清丽秀雅的她陡然出现在他面前时,他还是吃了一惊。

她比小时候标致美丽多了,那修剪的极平常的齐耳短发衬的她的脸形五官异常的精致,肌肤更是白嫩如瓷。她弯腰低头时,那长长的睫毛如蝶翼般的扇动着,几乎每一下都扇在他的心上。她抬头时,微微上挑的丹凤眼中一双黑宝石般的眸子清澈闪亮,直看的他心头微颤。她挺翘的鼻子下,粉红的唇瓣若花瓣般丰润娇美,惹的他心头饥渴,勉力再三才控制住自己不去采撷。

她长的很美,也过的很好,一身蓝衣黑裙素净优雅,举手间有着浓厚的书卷气息。

他万万没有想到她居然成了个女学生,还是自己表嫂的得意弟子,看看那些杜微雨一向都很宝贝的书在她手中,他瞬间就明白了她们的关系,同时也觉得很欣慰。

她看起来家境不错,她是中学生,以后很有可能考大学留洋读书什么的,她与自己的差距并不算非常遥远。

“六少,遇见什么好事了?”侍卫长官万松年这会才出来,他还不知道方才楼梯上发生的一幕,见武兆铭独自对着大街笑,有些吃惊的问道。

身边一个年轻的侍卫急忙小声的告诉他。

“一个女学生?”万松年有些无奈的挑了挑眉毛,走上前提醒道:“六少,咱们这次只是来给老爷子祝寿的,住不了半个月就得回去,你该不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都要搞段桃色新闻吧!”

“万叔,咳,我是那种人吗?”武兆铭突然被打断心事,闻言有些尴尬的咳了一声。

“是,金陵那边可是有好几位小姐为你要死要活的!”万松年眼带笑意:“六少可别跟我说那些小姐都是害的单相思跟你没关系。”

“那些都是场面上的事情”武兆铭露出一脸头痛的样子道:“万叔,你也知道,像我们这样的人家,婚事是不能儿戏的!有些女人看着是好,可是不能娶回家,只能婚前玩玩。”

“六少,既然你知道这道理,那也该明白,有些女人是不能玩的”万松年正色劝道:“玉阳是小地方,这里的女子对名节看的重,不能跟金陵那些交际花比的,玩一玩女学生对你没什么损失,对她们可就是灭顶之灾。”

“万叔,你想哪去了,我不过是遇见了一个熟人,感叹下缘分奇妙而已”武兆铭一下子被说中了心事,心头顿时飞过一片阴霾,有些不悦的匆忙掩饰道。

“一个熟人、女学生?”万松年想了想,怎么也想不出武兆铭怎么会认识这里的女学生,不禁微微皱起了眉头,却也极有眼色的没有继续问下去。

两人各怀心事,被数名侍卫簇拥着离开酒楼上了车。

因为去的迟了,胜兰先被罚了好几杯酒,宴席开始后又免不了喝了几杯,她酒量很差,虽然喝的是低度数的甜酒,脸颊也很快火烧一样的烫起来,烧的整个脑袋都晕乎乎的,好容易撑到宴会结束,她连脚步都开始飘了。

这具身体真是不行啊!胜兰想起前世,自己虽然很宅和别人没什么交往,可一顿喝个二两高度白酒还是没什么感觉的,如今连几杯低度酒都喝不了,真是!她暗自扶额摇头。

因为住的近,宴会结束后,胜兰拒绝了同学们送她回家的好意,独自抱着书跌跌撞撞的扶着巷子的墙壁走回家。

桐花巷里住的大多是中产人家,这里只要天一黑,每户人家的大门外都会挂起灯笼,一户连着一户,就像路灯一样照的整条巷子都是明亮的。治安很好,胜兰一点都不担心会遇到危险。不过她才走了没几步,就远远看见前面一个高大的身影在光亮下快速向她跑来,人还未到跟前,声音就已急切的传了过来:“大姑娘,你怎么了,今天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那是一个二十岁左右的长的很粗壮的小伙子;眉毛浓黑,一双大眼睛在灯光下闪闪发亮,他上身穿了件很普通的白色对襟短衫,扣子没有全扣上,露出了胸口一片结实鼓涨的胸肌。下身是条普通的黑布裤子,脚下踩着千层底的布鞋。一身装扮虽然平常,却也收拾的干干净净,头发剪的短短的,像是刚洗过,在灯光下根根闪着水渍竖立着,衬的小伙子看起来格外的精神。

“是汶天呀?”胜兰眯着眼睛看清了来人,随即笑了笑道:“今天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车行里活不多么?”

来人是胜兰家的下人方汶天,说是下人,其实只是胜兰收留的一个孤儿。当年胜兰住进四合院没几天,尚在病中的方汶天就来盗窃,结果被抓了个正着。胜兰见他衣着破烂骨瘦如柴,又发着高烧,一时动了恻隐之心收留他在家里打杂。一晃就七年过去了,当年病怏怏的小偷方汶天如今长成了一米八几的壮小伙,院里的粗活重活基本都是他干的,因闲暇时间多,他还跑去车马行找了份事做,是个非常勤快能吃苦的小伙子。

“最近的活一直不多,我早就回来了。”

瞧见胜兰身形摇晃,又闻到了她身上的酒气,方汶天应了一句,担忧的上前一把扶住了她的肩膀,有些焦急的道:”大姑娘怎么喝酒了,要不要紧,还能不能走,要不我背你回去吧!”

“不碍事”胜兰先是有些尴尬的推了推他,转头瞧见四下无人,便反手攀着他健壮结实的臂膀,抓紧了有些不好意思的道:“今天同学过生日请客,不小心多喝了几杯,头有点晕,不过没事的,你借我扶一下就好。”

许是因为酒力的缘故,她的手掌柔软火烫,只隔着一层薄薄的衣衫,那热度一下子就烫在了方汶天的皮肤上,感受着那片炙热,方汶天一双掩在浓密睫毛下的眼眸微微一颤,有些僵硬的站直了身体道:“那就好,咱们赶紧回去,看样子得熬点醒酒汤给你喝。”

正文 第三十一章 暗恋

“恩”胜兰没有发觉方汶天的异样,点点头扶着他快步回了家。

一进了家门,方汶天便对着李妈的房间喊道:“李妈,李妈,快出来。”

“什么事”李妈闻言走出来,一看见两人的样子就楞了下,匆忙迎上来接过胜兰道:“大姑娘这是怎么了?喝酒了,你这孩子,你酒量差,不是早就提醒过你不能喝的吗?怎么就没记性呢!”

多年的主仆情意相依为命,李妈和胜兰的关系早已超越了普通的主仆关系,因为关切,李妈的语气里有丝责怪的意味。

“呵呵,同学过生日请客,一时推脱不了”胜兰知道她是为自己好,低头羞愧的解释道:“我以为甜酒度数低没事的,谁知道……”

“李妈,你先别问了,赶紧扶大姑娘进去歇着,我这就去烧点热水给大姑娘洗漱,再熬点醒酒汤。对了,大姑娘还饿不饿,等会要不要吃点粥什么的?喝了酒后空肚子睡觉会伤身的”胜兰还未说完,方汶天便连珠炮似的道。

“汶天想的真是周到“李妈闻言先笑了起来:“算了,赶紧去烧水吧!大姑娘这有我呢。”

“真是麻烦你了,汶天”胜兰也笑了笑,方汶天就是这样一个细心勤快的人,这些年她都习惯了,方才她的确没吃饱,此时胃里有些涨涨的难受,便想了想道:“要不就煮点小米粥吧,别的我也吃不下了。”

“好嘞!”方汶天响亮的应了一声,欢快的跑了下去。

“这小子,将来也不知哪家姑娘有福嫁了他”李妈看着他的背影笑道:“亏得大姑娘当年收留了他,不然咱现在可少了个壮劳力。”

“是啊,多难得的勤快人,我有时候也庆幸自己做了件好事”胜兰进了屋躺在床上,背靠着舒适的大靠枕,有些懒洋洋的闭上了眼睛。

“不过大姑娘年纪也不小了,该避嫌,像方才那样扶着他的事,以后可别了,叫人看见了不好。”

“恩,知道了。”连扶一下都不行,胜兰想起了前世男女交往时的自由,暗暗在心中骂了句万恶的旧社会。

李妈拧了毛巾来给胜兰擦脸,边擦边叹气道:“我看汶天也到了该成家的时候了,最近正琢磨着想帮他娶媳妇呢,只是他没爹没娘的,又没房没地,能看上他的姑娘少啊!”

“李妈,没父母有时候也算是少了负担,咱们这院子空旷,到时候拨两间给他做新房,他就有房了,至于地嘛!我看他一身好力气,人又机灵能吃苦,没地也养得起老婆孩子。”

“这倒是,等他娶了媳妇带进来,咱院子里还能热闹点。”李妈想了想,说着也笑了起来。

此时的厨房内,方汶天已经点着了火,正把一根根劈好的木柴往灶膛内扔,火苗舔着柴火,熊熊跳跃着照在他的脸上,照的他脸膛红红的;想起她方才抓紧了自己的样子,想着两人靠近后那股淡淡的少女馨香,想着那白嫩小手的热度,他不由自主的就笑开了嘴……

“噗通”幽亮的井水一下子晃动起来,水花四溅。

“大姑娘,我来吧!”

晨光中,胜兰刚把木桶扔到井里,方汶天就不知道从哪里跳了过来,一把抢过绳子道:“我来打水,大姑娘你要做什么用?”

“好吧!”胜兰看着自家勤快的下人,有些无奈的耸了耸肩膀,指挥道,帮我倒满一大盆放太阳下晒着,等晚上我回来浇花。

井水太冰了,胜兰总怕直接浇上去会把花冰坏,习惯性的要先晒一晒。

“好!”方汶天一边往上拎水一边问道:“听说大姑娘今天学堂里组织郊游,还要在外面野炊什么的,东西都准备好了吗?重不重,要不要我帮忙送过去。”

“还真要你帮忙”胜兰也不和他客气,直接道:“李妈帮我准备了两篮子吃食,我一个人是有些拎不动,原来准备让小邱送我过去的呢,谁知道临时他媳妇家有事,一早就出门忙去了。”

“以后大姑娘有事就叫我,别客气”方汶天麻利的把一桶水倒进了脚边的铜盆里,端起来放到墙角下有太阳的地方。

“我是想啊!”胜兰半开玩笑的道:“不过李妈说你到了该娶媳妇的年龄了,要多给你点时间,让你好好赚钱准备娶媳妇,呵呵”她掩着嘴笑道:“汶天,和我说说,你有没有看上的意中人?要是有,我立马让李妈提亲去,放心,钱的事包在我身上。”

这几年玉阳县很太平,曾经一度闹的很厉害的匪患基本都被政府剿灭了,如今家里虽然没有做生意,可祖父留在小王庄守着近两千亩地,每年都能获利不少。家中人口不多花费也少,供养胜兰在县城里上学绰绰有余,没个月都给她充足的花销,再加上胜兰的小舅舅在淮城也时不时的托人送些钱来。目前她的日子过的非常滋润,不但足够养活这一院子的人,还存了不少私房。

“大姑娘,可不敢麻烦你们”方汶天闻言一下子急了,一张脸顿时变了颜色,急忙道:“这两年我还没打算娶媳妇。”

“哦,你也快二十了吧!”胜兰见他焦急,以为他是担心自己的条件太差,先安慰道“你年龄也不小了,是该成家立业了,要是现在还没中意的姑娘,就从今天起开始努力的找,横竖有我和李妈给你做主,以后条件上不会让你委屈了人家的。”

“不是,不是这个原因”方汶天急的脸红红的,抬头看了看胜兰又急匆匆的低下头去,嗫喏着道:“我,我现在,现在就想好好的挣钱,那个其实我,我,我……”

后面的话方汶天怎么也说不出来,其实他想说,我已经有中意的姑娘了,她就在我的眼前,只是我配不上她。可是这话他是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的,就变成了结结巴巴含糊不清。

“哈哈,瞧你那紧张的样子”胜兰的心理年龄比外表大的太多,看到眼前的小伙子羞怯懵懂的模样,她不由自主的就想起了学校里那些情窦初开的同学们,感叹着青春的美好,禁不住就自己先笑了起来。

方汶天小心观察着她的神色,见她笑的没心没肺,暗暗的松了口气,心中却不免有些黯然。

他与她的差别,真的太大了。

她是主人,他只是她收留的一个下人,他本该谨守下人的本分,日日勤勤恳恳的做事,在她面前恭恭敬敬,等天长日久年纪大了,就寻个出身差不多的女人结婚生子,两口子相互扶持,一起努力赚钱打拼,平淡辛苦的过一辈子。

而她,则应该找一个和她一样家境优越、读过书的男子成婚,过着依旧事事不需要她操心的、富裕安逸的生活。

他什么都明白,只是管不了自己的心。七年在同一个院里生活,她的一颦一笑早不知在何时深深刻进了他的心底,她是他的主人,却也是他最心爱的姑娘。因为身份的阻隔,他不敢让任何人看出他的心思,只能默默的将爱意藏在心底,细心周到的为她做好每一件事。他想要改变两人之间的差距,他在外面拼命的干活存钱,只是不知道要存到何时才能足够娶她。

他绝不敢在这个时候就让她知道自己的心意,他怕那层窗户纸一旦捅破,自己连这么默默守护她的机会也会失去。

正文 第三十二章 再遇

胜兰完全没有发觉方汶天的心思,由于心理年龄比较大的原因,她常常会忽略掉自己目前是个花季少女的事实,对同龄人也常有一种看待晚辈的感觉,见方汶天紧张,她也失去了继续调笑他的心思,就回屋收拾好东西准备出门了。

郊游的地点在城外的西山,因为要出城去路比较远,胜兰早雇好了马车,方汶天帮她把篮子提上车后,很自然的坐在车夫旁边要一路送她过去。为了安全着想,胜利当然不会反对,车夫很快就挥鞭驾车,马车晃晃悠悠的出了桐花巷。

今日天气极好;天空碧蓝,偶有几朵白云飘过,微风丝丝,清爽宜人,金色的阳光穿过街道边绿荫浓翠的树木柔柔射下,被枝叶间的空隙筛成了一地金色的花瓣。四下里鸟雀飞鸣,空气纯净清新,不知道从哪里飘来了一阵阵馥郁的槐花香,那清甜淡雅的味道闻的人身心舒畅。坐在马车内的胜兰不由得吸了吸鼻子,视线越过敞开的车窗四下寻找,正想看看哪边有槐树,马车却突然停了下来。

“汶天,怎么回事?”她刚开口问了一句,就听见一个陌生的声音道:“请问车上的是王小姐吗?”

呃,谁找我?胜兰有些诧异的掀起车帘,瞧见自己的马车前面站了个穿军装的陌生人;二十来岁的模样,样貌平常,不过腰杆挺的笔直,一身灰绿色的军装整齐挺括,肩上还背着杆长抢。

看模样打扮,像是个侍卫。

她不记得自己有和军队的人打过交道,就指了指自己的鼻子问道:“我是姓王,你找我?”

“是,我们长官有事相邀,还请王小姐赏光下车”那军人抬手冲她敬了个军礼,声音随和,显得非常有礼貌的道。

“你们长官?”胜兰见状心里越发觉得迷惑,她怎么都想不起来自己和军队的人有什么瓜葛,疑惑中甚至有些突发奇想自己是不是无意中被哪个混混军官看上了!

“我们长官的车就在那边?王小姐请”那军人见胜兰发呆,再次礼貌的邀请。顺着那军人的指点,胜兰看见前面道路的拐弯口停了辆罕见的老款黑色轿车,车子崭新,一尘不染,在阳光下闪亮发光,车前还站着两名同样装扮的持枪侍卫,看的她又是一阵心惊。

这可是她七年来第一次在玉阳县城看到这种电视剧里才能见到的老爷车,还是崭新带护卫的,不用想也知道车里的人肯定是军队的高官。这样派人当街拦车相邀,说是请她过去,其实根本就是强迫吧!她到底是得罪了哪路大神啊?

马车夫早已被吓的握紧缰绳不敢吭声,只将求助的目光看向胜兰,坐边上的方汶天按耐不住跳了下去,挺身挡在车前道:“长官,您是不是认错人了,我家大姑娘只是个学生,可不认识什么大人物。”

“认不认识,王小姐一见便知”那军人不动神色的打量着方汶天,目光犀利的将他从头到脚扫了一遍,才有些鄙夷的道:“你家小姐的事,应该轮不到你一个下人来做主吧!”

“你——”方汶天顿时握紧了拳头。

“汶天”胜兰见他生气,怕他年轻气盛惹怒了对方吃苦头,急忙开口阻止道:“没你的事,你先让开。”

说罢她匆匆跳下马车,将方汶天推到一边,看着不远处的轿车问道:“恕小女子斗胆问一句,请问你家长官是哪位?我总不能就这样什么都不知道就过去吧!”

“这——”军人有些为难,他来之前,只是听从武兆铭的吩咐要客气的把这位王小姐请过去,可没说能把身份透露给她,就在他犹豫的时候,那辆黑色轿车的车门一下拉开了,一位穿着淡蓝格子素色旗袍的女子款款下了车,远远的冲胜兰招手笑道:“胜兰,是我,过来跟老师一起走吧!”

“原来是杜老师”胜兰见到了杜微雨,便知是虚惊一场,心想这可能是杜老师家亲戚的车子,倒是自己多心了,便冲方汶天点头示意,让他留下等着,自己则快步走过去笑道:“杜老师您真吓死我了,我差点以为自己要被人当街掳走呢?”

“呵呵,我原来是有这个打算”杜微雨还未来得及回话,一个陌生男子的声音就先传了过来,胜兰循着那富有磁性的声音看去,瞧见杜微雨身后的轿车上,一名陌生的军装男子起身下了车,站定后面带微笑的向她伸出了手:“开个玩笑,王小姐,幸会,还记得鄙人吗?”

他约莫二十多岁的样子,身形高大挺拔,肤色白皙浓眉如剑,眼眸深邃,高挺的鼻梁和薄薄的嘴唇透露出一种犀利冷酷的意味,铁灰色的军服装饰简约但华美熨帖,牛皮长靴锃亮,一身高档军装衬的他整个人看起来异常的英姿飒爽,气质卓越,一看就知道在军中的级别不低。

“是你?”胜兰认出他就是前日自己在醉八仙楼梯上撞到的人,心头微微有些诧异,没有去握对方的手。

“兆铭,这就是我的学生,胜兰,这位是我的表弟,刚从金陵过来,怎么,你们已经认识了?”杜微雨简单的介绍了下,有些吃惊的看着两人。

“有过一面之缘”见胜兰没有伸手,武兆铭也不在乎,很随意的缩回了手道:“鄙人姓武,名兆铭,在家排行第六,王小姐以后可以称呼我为武六,或者六少。”

“见过六少“胜兰低头行礼,脑中却在疯狂的转动着:“姓武,又是高官,难道是江浙督军武家的人?”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生活了七年多,胜兰早已弄清楚了这个世界并不是自己所知道的那个世界,这里目前虽一样处于民国时期却又略有不同。

这个世界此时正处于军阀割据的时代,全国被大大小小的分成了十几片,各系人马占地为王。其中最大的四片分别被裴、武、齐、唐四军占领;裴家的地盘主要在东北三省一带,齐家在西部,唐家在南方,她目前所在的江苏包括浙皖鲁三地共四省是武家的地盘。

当前的武系军阀当家之主是江浙督军武凤岐,听闻他乃武氏嫡系,出身高贵睿智英俊,身边妻妾子女众多,面前这位六少身居高位样貌气质皆不凡,难道是武凤岐的儿子?

胜兰早知道杜微雨出身大家,也知道她的夫家玉阳土豪陆家背后有雄厚的靠山,可她万万没有想到,这座靠山居然是武家。

出生在那样声名显赫的家庭,这个武六少就是个标准的太子级别的人物,居然出现在了玉阳这样的小地方,真是难得。

胜利心头讶异,不过两世的阅历经历早已让她养成了宠辱不惊的习惯,越是吃惊,她面上反倒越是平静,想通了对方的身份后,她面上只露出了一丝淡淡的笑容,轻声道:“六少真是客气,上次的事情很抱歉,是胜兰莽撞了。”

“小事而已不足挂齿,王小姐不必放在心上”武兆铭半眯着眼睛打量着面前的小女生;今日的她穿了一件月白色底淡绿小碎花图案的旗袍。少女的胸部不够饱满,穿不出旗袍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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