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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探王妃-第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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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走,羞耻之感他还是有的。
丰之尘冷冰冰地看着伙计,他看见伙计的眼睛里露出了一丝诡异的笑容,虽然时间非常短暂,丰之尘捕捉到了。所以丰之尘大胆地在心里猜想,伙计身上一定没有画影,伙计身上没有画影。不代表伙计就真的没有画影。伙计肯定是将画影藏在了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聪明!丰之尘忍不住在心里赞扬。聪明的人才会在遇到危险的时候,把东西提前藏好。把贵重的东西放在身上的人,都是傻子。
兰水芙没有想到吴三会这么野蛮。真的瞬间脱光了伙计的衣服,兰水芙惊得目瞪口呆,这些人太疯狂了,就为了一张自己杜撰出来的假消息,做出如此禽兽不如的龌龊事。吴三实在是可恶,他让伙计将来有什么颜面去面对世人?
丰之尘回头就看见兰水芙张大嘴巴看着窗户下的人群,心里忍不住吃醋,芙儿应该是第一次看见男人的裸体,所以才会惊呆了。丰之尘想都没有想,直接用手捂住了兰水芙的眼睛。非礼勿视,非礼勿听!芙儿要想看看男人的身体是什么样子的,可以看他的裸体,但是他不希望兰水芙看其他男人的裸体,看了会脏了眼睛。
“芙儿,你别看,男人的裸体是不能随随便便看的,你就蹲在下面,结果我会告诉你的。我觉得伙计是一个聪明人,不会吃亏的,估计那个叫吴三的人,在伙计身上是找不到画影的,伙计应该会把画影藏在什么地方,没有人知道。”
“哥哥是说,伙计身上真的没有画影?”兰水芙一边问丰之尘,一边在心中暗暗思考,她把事情的前前后后仔细想了想,伙计的样子是有些古古怪怪的。在别人忙着找画影时,他却辞了工在街上闲逛,还优哉游哉地躺在石头上歇息,是有些不同寻常。
这时窗户下又传来大声的训斥声:“瘦猴,你刚才不是说伙计身上有画影吗?怎么我们搜了好几遍了,怎么没有找到?你是不是在骗我们?是不是把我们当猴耍?”吴三训人的声音是冷冰冰的,不带一丝人情味,就像是万年寒冰一样,凉飕飕的。
“吴三爷,我是冤枉的,我亲眼看见这个伙计从他们酒楼外面的墙上揭下了画影,我要是骗了您老人家,我就是您的孙子。今天早上我从赌坊回家,经过酒楼,酒楼的门刚刚打开,伙计拿着扫帚在扫地,他看见墙上有东西,就揭了下来揣进了他自己的口袋里。你问问他,他如果没有画影,为什么还要辞工?他难道不是辞工去找美女吗?他会不会偷偷把画影藏起来了?我们全都被他骗了。”瘦猴聪明伶俐,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把所有的责任推得干干净净,撇清了与自己的关系。
吴三听了瘦猴的话,不由自主地点点头,瘦猴的话不无道理,伙计一定是事先将画影藏起来了,所以他们才没有在伙计身上找到画影。伙计原本平静的心境瞬间就垮塌了,他万万没有想到,他揭画影的事被瘦猴看见了,现在他是骑虎难下,就算是他现在把画影交出来,吴三未必会放过他。完了!完了!可恶的瘦猴是想置他于死地,早知如此,他今天就起来晚一点,不去揭画影,现在后悔迟了。
“来人,把衣服给他穿上,然后用绳子捆上,他什么时候说出画影在什么地方,我们什么时候放他走。”吴三笑吟吟地用手掌拍了拍伙计的脸颊,柔声说道:“伙计,我给你一天的时间,你好好考虑一下,交不交出画影给我。一天之后,你听清楚了,是一天之后,我就要请你的父母到我们家做客,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什么?”伙计一下子懵了,他的事与他父母有什么关系?吴三是在强人所难,“吴三爷,我真的没有画影,您总不能让我生出一张画影给你吧?请您别去惊动我的父母好不好?他们俩的身体不好,我不想他们俩因为我的事而吃苦受罪。”
“不行!江湖有江湖的规矩,不能因为你而坏了规矩。你聪明一点。老老实实交出画影不就没事了吗?让你父母受罪的是你,是你!不是我们,你以为我愿意呀?你父母亲来了,我还得供他们吃喝拉撒睡。我是欠你的吗?哼!”吴三一下子炸毛了,一脚踢在伙计身上。可恶的东西,眼睛里面只有钱,话都到这份上了,他还在一味狡辩,真是一个不孝之子。
和瘦猴一起来的泼皮无赖眼睁睁地看着吴三把伙计带走了,气的咬牙切齿在肚子里一顿狂骂,真是“强中更有强中手!”(所谓的“强中更有强中手!”在泼皮无赖的眼睛里是指,小强盗遇到大强盗。)他们这次不服气不行,吴三是栖台城的大土皇帝。他们是栖台城的小土皇帝。打架打不赢。地盘又经常被吴三占去。要想战胜吴三,可能要等上十年,或者是二十年。等到吴三年老体衰的时候,他们才有出头之日。
“大哥,我们怎么办?”瘦猴轻轻问自己的大哥。
“我们还能怎么办?算了吧!吴三要伙计,我们出了放手还能干什么?哼!吴三就算是捉住了伙计,也未必能拿到画影,你没有看见伙计的样子,我是看见了,绝对是一个非常难对付的家伙,吴三是不可能从伙计身上拿到画影的。”泼皮无赖的头目是一个聪明人,既然骨头上没有肉。又有另外一只疯狗非要来抢,他当然放手。(不放手不行,事实证明他是对的。)
“大哥英明,我们现在到什么地方去?”
“到什么地方去?瘦猴你忘了我们是干什么的了吗?现在栖台城里空空荡荡的,正好是我们下手的好机会。他们去找美女,我们就去帮忙,嘿嘿嘿!帮忙看守钱物。兄弟们,是我们大干一番事业的时候了,我们要尽可能地多拿一些东西,(是偷东西,不是拿担心。)最好是将栖台城里的有钱人家个个照顾到,怎么样?”
“大哥,我们明白了,傻瓜才去找美女,我们直接去偷银子。”
“兄弟们,我们偷银子可以,但是不能去偷穷人家的东西,我们都是穷苦人家的穷孩子,穷人何苦为难穷人?我们要劫富济贫,明白了吗?先到贪官污吏家中去偷东西。不对!呸呸呸!我们是去拿东西,嘿嘿嘿!贪官污吏家里的银子取之于民,我们就用之于民,嘿嘿嘿!我们是真正的大侠,走!”
泼皮无赖的大哥一声吆喝,一群人得意洋洋的离开了,不用说不知道,他们这是要去盗窃了,劫富济贫是没有错的,兰水芙举双于赞成。她虽然是警察出身,但是她同样有着侠义心肠,曾经梦想有一天自己能够把有钱人家的银子分一些给穷苦的老百姓。
“哥哥,他们走了吗?”兰水芙蹲在窗户下面轻声问道,哥哥也真是的,男人的裸体她早就看过了,哥哥真是大惊小怪。当她是三岁小孩子吗?
“芙儿起来吧!他们都走了,伙计我们就不用救了,他比我们俩都要聪明百倍,他自己有办法脱身的。有些事不一定是要用武力才能解决的,有些人单凭一张三寸不烂之舌,就可以纵横江湖,伙计就是这样的人,你没有看出来吗?我们俩个加在一起,也没有他一个人聪明,吴三一伙人根本就不是他的对手。
这下栖台城热闹了,星枢有事做了,最好是瘦猴一伙人把栖台城里闹一个天翻地覆,我们就好看热闹了。”丰之尘觉得自己是越来越邪恶了,整人比杀人有乐趣,他自从跟兰水芙在一起之后,整个人快乐了不少,每天都是高高兴兴的。
“哥哥说的对,我们要不要再在栖台城里点一把火,推波助澜?我在想,月轻烟既然是在皇宫里待着,老百姓好像不知道这个消息,我们要不把消息传出去?顺便给星枢找点事情做,我觉得星枢最近好像有一点闲,你说呢?”兰水芙想到了一个绝妙的好办法,一举几得。星枢疲于应付,皇宫里肯定会折腾的人仰马翻鸡犬升天。(请原谅女主用词不当,没有办法,她不是中文系的学生。)
“好的!我们就到人多的地方把消息传出去,除了画影美女的消息,我们何不再把皇太后‘美容’的事也都说一说。现在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大家都应该感谢感谢皇恩浩荡。”丰之尘想到的主意就更毒了,他也不想这样的,他对皇太后的恨意并没有因为皇太后毁容了,而有所减少。不可能,永永远远都不可能,除非皇太后死了,他心中的恨意才会减少几分。
胆敢买凶杀芙儿,不想活了,最可恶的就是,她找的杀手是自己,这是丰之尘不能原谅的地方,皇太后不死,他誓不罢休。
丰之尘从怀里掏出了一个小布袋子,小布袋子里面装有好几张人皮面具,他和兰水芙现在的样子很多人都见过,特别是星极那个混蛋。丰之尘是最讨厌星极的,不能不讨厌呀,星极毕竟和兰水芙曾经是夫妻,虽然兰水芙后来把星极休了,不代表他们之的事会被人彻彻底底的忘记。丰之尘自认为不是小肚鸡肠的人,他不会计较兰水芙是不是和别人成了亲,但是他怕星极对兰水芙纠缠不清,整天在他们面前晃来晃去。
“哥哥,我们又要易容吗?”兰水芙看见丰之尘手中的小布袋子问丰之尘,她知道丰之尘把人皮面具全都放在小布袋子里,所以才这么问。
“当然要易容,芙儿忘了吗?星极可是见过你现在这个模样的,他不是想把我收到他的麾下吗?我担心他没有死心,还想利用你来威胁我,所以我不得不防。‘害人之心不见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你不是想要易容成‘美男’吗?芙儿忘了?”丰之尘故意惊讶地问兰水芙,好像兰水芙真的忘掉了一样,他清楚的知道,兰水芙身上有好动的毛病,是不会好好的待在房间里的,嘿嘿嘿!不用说,兰水芙会易容的。
果然不出丰之尘所料,兰水芙兴奋地跳了起来,“哥哥,我把这事给忘了,我要易容成美男去调戏良家妇女,我要迷倒全栖台城的美女。哥哥你有美男的面具吗?丑男面具我可不要,太丑了会引起别人反感的。世上有两种人引起女人注意,一种是美男,一种是丑男,美男是赏心悦目的,丑男是用来当笑话的,我不想当笑话。”
“我知道了,我们芙儿是非常爱漂亮的,不打伴的漂漂亮亮的,怎么出去见人呀?放心,我正好有一张美男的人皮面具,我马上就给你易容。我们芙儿很快就变成美男了,一定会迷倒全栖台城的美女,哥哥我就给你当跟班吧。”丰之尘轻轻从小布口袋里拿出一张薄如蝉翼的人皮面具,轻轻地拿在手中。
在易容之前丰之尘先在他和兰水芙的脸上涂了一层他的独门药水,把他们脸上之前戴的人皮面具先取下来,然后再戴上新的人皮面具。丰之尘做起这些事来得心应手,人皮面具在他的手中飞来飞去,不一会儿就易好了容,两个人的相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兰水芙成了一位风度翩翩的美少年,举手投足之间散发出迷人的味道,无论走到什么地方,都光彩照人,俨然贵公子的样子,风流倜傥。
丰之尘比起兰水芙就要逊色得多,黑乎乎的脸颊上有许多皱纹,年纪非常大,就像是一个老态龙钟的老年人。兰水芙白了丰之尘一眼,有谁会带一个老年人当跟班?哥哥是糊涂了吗?看着就别扭,用得着把自己打伴成一个弱者吗?太夸张了吧?兰水芙无法理解。
第一百七十六章 遇险
“芙儿,怎么样?哥哥我的样子还很不错吧?”丰之尘似乎非常满意自己现在这个样子,英俊潇洒玉树临风不是他想要的,他不想打扮的太招摇了,兰水芙不是想要易容成风度翩翩的美男子吗,他要保护兰水芙,当然就易容成了兰水芙的跟班。只是年纪稍微大了一点,年纪大的跟班才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就目前两个人的情况看来,越是低调,才越安全,那么招摇过市干什么?想要栖台城里所有的人都来看他们吗?
丰之尘的想法是正确的,做人做事就是应该低调,他们是躲避追杀的,不是来度假的,丰之尘每时每刻都没有忘记,兰水芙的处境非常危险。星极是在无意间绑架了兰水芙,想要用兰水芙来威胁自己,星极是不知道兰水芙的真实身份,星极要是知道了兰水芙的真实身份,他还会放过兰水芙吗?丰之尘是不敢想象的,星极和兰水芙积怨已久,已经达到水火不容的地步。
所谓的水火不容,是指兰水芙恨不得把星极活活地打死,而星极则是想无时不刻的待在兰水芙身边,兰水芙想杀他,他想跟着兰水芙。丰之尘是最讨厌星极这种死皮赖脸的无赖作法,一个大男人,没有一点男人的样子,整天就想跟在别人的身后。星极的白痴无能,天下之人尽知,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星极居然没有被芙儿催眠。
星极不仅没有被芙儿催眠,反而在暗中养了一支强大的队伍。星极想干什么?不用说就知道,除了想改朝换代,丰之尘想不出还有别的原因。星极能够忍辱负重十几年,把自己假装成一个一无是处的小白痴。可见城府之深,就这一点丰之尘是望尘莫及的。
“哥哥,你现在的样子太丑陋了,嘿嘿嘿!你不像是一个跟班,反倒像我的管家。要不这样,我就叫你管家大叔怎么样?哈哈哈!”兰水芙得意的哈哈大笑,她是故意调侃丰之尘的,她知道丰之尘为什么打扮成这样了,不就是想要她平平安安吗!哥哥也太小心谨慎了,他们的对手并没有他们想象的那么厉害。用不着草木皆兵。
“芙儿。我是你哥哥。你怎么能叫哥哥大叔呢?不过叫什么没有多大关系,我只希望芙儿你平安无事就行了,别的什么事。我不在乎。芙儿想叫我什么,就叫什么,叫大叔也行。”丰之尘轻轻揉了揉兰水芙的头发,动作极其温柔,就像是在抚摸一件珍贵的宝贝,眼睛里面满是宠溺之情。
兰水芙差点儿溺死在丰之尘的柔情里,她心里非常纳闷,哥哥这是怎么了?兰水芙隐隐约约觉得丰之尘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她一时半会儿没有找到答案。
“哥哥,我们俩现在就到大街上去看看热闹。嘿嘿嘿!现在的栖台城一定比平时要好玩一些。我们在窗户上就看了一场大戏,外面肯定还要好玩些。”兰水芙整理了几下衣衫,努力在脸上拍了拍,尽量打起精神来。心里不停呐喊:栖台城的美女们,我来了!
“芙儿,我们现在要换一家客栈住了,这家客栈已经被星极的人和竹东的人盯上了,我们不能再待在这儿,太危险了。我们给了半年房租给客栈掌柜的,这套房间就算是空置在这里,也不会影响客栈的收入,我们不用去给客栈掌柜辞行,等过几天我们没有什么事的时候,可以回客栈小住几天。”丰之尘不想退房的原因就在这儿,有备无患,进可攻退可守,就把客栈的房间当做他们俩的临时避难所,偶尔回来住几天。
就在这个时候,房门外传来急促的敲门声,“客官,你在房间里面吗?”敲门的是客栈的掌柜,他好像有什么急事,说话的声音都变了。
“我在房间里,请问掌柜的你有什么事吗?”丰之尘并没有着急开门,而是站在房间里面答话。不是丰之尘不愿意开门,而是他现在的样子不能开门,他怕吓着掌柜的。他和兰水芙住店时的打扮是普普通通的兄妹俩,这会儿又变成了主仆,掌柜若是看见他们俩现在的样子,估计会直接吓晕死过去。丰之尘可不想看见掌柜被他吓着了,所以他才会不开门,掌柜要是有什么事,站在门外面说,也是一样的。
“客官,你在房间里就好了,我就是担心你没有在房间里。”
“掌柜的这话是什么意思?”
“客官,你不知道吗?栖台城戒严了,从现在开始,栖台城只出不进,不管是谁,只要离开了栖台城,就不能进城。这是官府刚刚才下达的通知,通知贴在大街小巷的各个路口,栖台城的每一个城门都贴有通知。我来是想告诉客官你,客官你若是要出栖台城,请慎重考虑,出了栖台城,就暂时不能回来了。”
“谢谢你!掌柜我知道了,我暂时还不会离开栖台城,我还要在栖台城多逗留几天。掌柜的,我要是想离开栖台城,我会第一时间告诉你的,谢谢你能告诉我,如果没有其它什么事,掌柜的你请回吧,对了,我有事可能要离开客栈几天,掌柜的这些天就不用来端茶递水了,我回客栈时,你再来好吗?我有一位栖台城的老朋友要请我去吃饭,可能会小住几日,过几天我就回来了,房间掌柜的请一定给我留着好吗?”
“这个我知道,客官你已经付了半年的房钱,你想什么时候出门会朋友,想什么时候回来都可以,有什么需要的,请吩咐一声,我整天都在客栈里。”
“好的!谢谢你掌柜的。”丰之尘的话音刚落,掌柜的就急匆匆离开了,去敲隔壁房间的门,掌柜的要把官府的通知逐个逐个告诉住在客栈里的客人。
“哥哥。星枢好像是开始行动了,他是要把某些企图趁乱浑水摸鱼的人挡在栖台城外,很聪明的办法,可以防患于未然。特别是对星柘非常有效。星柘的人马全都集中在栖台城周围四下,只等星枢亲征炎日国,他们就会借机占领夜星国的皇宫。星枢一定是知道了星柘的计划,才会在这个紧要关头下令戒严,一个个都是老谋深算的家伙。”兰水芙鄙夷地撇撇嘴巴,算计自己的亲兄弟,算不上是英雄好汉,有本事到外面去争去斗,凡是窝里斗的都是狗熊。
“芙儿,戒严是最好的。我们在栖台城里放一把火。制造一点事端。你说栖台城外面的人会怎么想?特别是那些家在栖台城的老百姓,看见栖台城火光四起,会怎么想?他们一定会拼了命往栖台城里跑。星枢若是在这个时候横加阻拦。老百姓会不会因此而大闹栖台城呢?”丰之尘脸上露出了狡黠的笑容,一付小人得志的样子。
“哥哥说的非常好,嘿嘿嘿!我们俩现在的任务就是在栖台城里到处放火。当然我可不是真正的要烧老百姓的房屋,我们可以找几个空旷的街道,在街道上面堆一些稻草或者是柴禾,只要能点燃就可以了。火不用太大,有烟雾就行了,只要有冲天的烟就行了。”兰水芙知道,在古代信息不发达的时候,边境的士兵为了把边境的消息及时传递出去。就会在烽火台上点燃“燃料”,点燃的烟非常大,可以在很远的地方看见,就这样,一个烽火台接一个烽火台的点下去,边境有敌人来犯的休息就传递出去了。
古代烽火台上的狼烟,现在兰水芙想借用借用,最好是找一些不太干,有点湿的柴禾,燃烧起来才会有冲天的黑烟,干柴燃烧成了明火,连烟都看不见,怎么可能让外面的人知道?
古代的烽火台的狼烟,可能不是用狼粪烧出来的烟雾,(不可能有那么多的狼粪,所谓的狼烟,兰水芙觉得只是一个吓人的名字,故意说是用狼粪在点烽火,其目的就是吓唬无知老百姓的。)想想那种冲天的烟,就知道了,完全可以用干柴加湿柴,再加油脂烧出来的。就是烧半湿的牛粪和羊粪,也能烧出浓烟来,随便想想就知道了,湿柴和半湿的牛粪羊粪比狼粪更容易找到。可是!在栖台城里面,牛粪羊粪好找吗?
兰水芙冥思苦想,终于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她在丰之尘耳朵边叽里咕噜的说了几句,一边说一边手舞足蹈,高兴的不得了。丰之尘听后连连点头,称赞兰水芙脑瓜子聪明,兰水芙这个办法真是绝了,一举几得,可以令星枢坐立不安,更可令城外的老百姓着急万分。
“芙儿,这件事就交给哥哥我去办,你就在客栈房间里等我,等我把这件事办好了,我再带你出去玩。”
“哥哥,我不想待在客栈房间里,太闷了,除了空空如也的四面墙壁,我连一个说话的人都找不到,我不要待在房间里,我要和你一起去。”
“不行!芙儿你就在房间里等我,我是去办事的,你跟着去只会舔麻烦。不是添麻烦,是添乱。你也不想想,我要在一盏茶的功夫里,把消息传遍,我带着你一起去,方便吗?你去不是耽误时间吗?好啦!好啦!哥哥知道我们芙儿整天都待在客栈房间里,早就闷坏了,我答应你,等我把消息传出去,就马上带你去玩好不好?”丰之尘轻轻将兰水芙拥在怀里安慰道,他也很想带兰水芙离开客栈,可是现在不行。
“好吧!哥哥你自己小心点。”兰水芙没有继续和丰之尘争,她想等丰之尘离开客栈后,她自己一个人偷偷溜走。腿长在自己身上,她想什么时候走就什么时候走,没有哥哥在身边没有关系,她自己能保护好自己。她虽然不是武林高手,但是对付几个普普通通的人,还是没有问题的,可不要小看了她,她当初暴打星极时,星极连还手的余地都没有。
丰之尘离开后不久,兰水芙就悄悄打开了客栈房间的窗户,准备偷偷跳窗离开,窗下忽然跑过几个官兵,急匆匆地不知道要往什么地方去。兰水芙看了看官兵离开的方向。好像是皇宫的位置,难道是皇宫出了什么事?兰水芙想了想,决定先尾随几个官兵到皇宫去看看。什么地方热闹,她就往什么地方去。看热闹是她现在最高兴的事,不知道江湖上还有没有人在追杀她,她很想知道,莫冷是不是还要杀她?
不想了,想那么多干什么?兰水芙表面上是在为天下的黎民百姓,事实上她就是在帮炎日国。兰水芙的心情非常沉重,郁闷极了,莫冷不仁,她不能不义,她是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是是非非恩恩怨怨她不会太计较。每一个人所站的立场不一样。谁对谁错说不清楚。或许没有什么对错,在变化莫测的人生大舞台上,一会儿春光明媚。一会儿山花烂漫;一会儿风雨交加,一会儿折翅铩羽。人生短短几十秋,又何苦百般计较?
兰水芙的想法非常简单,能帮一帮几位兄长,她不会推辞,且不管几位兄长怎么对她,她不想去计较。唉!兰水芙深深的叹了一口气,她为什么不像别的穿越女生那样,穿越到医馆普普通通的小老百姓家里?而自己整天被自己的亲哥哥千里追杀。
“芙儿这是准备去找我吗?”就在兰水芙感叹了一会儿,准备翻窗离开的时候。耳边传来了丰之尘的说话声,丰之尘不知在什么时候,已经回到了客栈房间里,正笑吟吟地站在兰水芙的身后看着兰水芙。兰水芙在心里唧唧歪歪的自言自语了几句,哥哥的轻功也太好了点吧!才多久呀?自己出了会儿神,他就回来了。
“哥哥,事情都办妥了吗?”兰水芙假装是在窗户上看风景,笑嘻嘻地回头问丰之尘。“哥哥,我刚才看见了几个官兵模样的人,急匆匆地往皇宫去,不知道是不是皇宫里出事了,我们要不要去看看热闹?皇太后的‘美貌’我们还没有去‘瞻仰’,她要是想不通找根绳子上吊了,我们后悔就来不及了。”兰水芙故意伤感地说道,眼睛里没有一点伤心的意思,反而有一种幸灾乐祸的表情,笑吟吟的样子说明她心中非常高兴。
“芙儿,现在街上乱哄哄的,我们先看看好戏,再进攻不迟。在栖台城看好戏的地方是城门口,我们现在就去。我已经把休息传出去了,这会儿栖台城的老百姓正在到处找牛粪、马粪、羊粪,甚至是猪粪。芙儿的主意不错,老百姓真的因为牲口的粪便经过燃烧后,会有宝贝,嘿嘿嘿!我才把消息传出去,就有老百姓在大街上烧粪便了。”
“哥哥,我料事如神吧?哈哈哈……天下就没有不爱银子的人,皇帝不爱银子,就不会发动战争;官员不爱银子,就不会有贪官了;老百姓不爱银子,就不会有那么多鸡鸣狗盗的事了。凡事只要和银子有关,人人趋之若鹜,当然,我也是很爱银子的,我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光荣。”兰水芙得意地抬了抬自己的下巴,好像她爱银子的事是天底下最光荣的事,没有错。
丰之尘无力地笑了笑,能把爱财说的如此直白的人,非兰水芙莫属了。“芙儿,我们快走吧,迟了就没有好戏看了。”丰之尘正要带着兰水芙离开,房间的门又被敲响了,丰之后无可奈何地走到了房间的门边,客栈掌柜的太多事了,不是跟他说了吗,自己要出门会友,耽误几天,这会儿敲门干什么?
“谁呀?”出于礼貌,丰之尘在屋内问了一声,可是外面没有人答应,丰之尘暗叫一声不好,连忙回头去找兰水芙 ,可是刚刚还在房间里的兰水芙,这会儿却不见了。丰之尘飞身从窗户跳上房顶,没有看见兰水芙的影子,兰水芙凭空消失不见了。
丰之尘马上又回到房间,依然没有看见兰水芙的身影,丰之尘的眼睛里充满了嗜血的杀气,看来是有些人活腻了,想要提前去见阎王爷。自己只是去应门,走到门边,马上又转身回来,前后须臾之间的事,芙儿就被人带走了,可见带走兰水芙的人武功之高,应该不在他之下。会是谁?有什么人知道他们俩的真实身份?没有人。有谁知道他们俩住在客栈里?有!是竹东和星极,丰之尘最先想到旳就是这两个人。
竹东和星极住在什么地方,丰之尘知道,竹东是消息楼的四大护法之首,要找到竹东非常容易。星极的老巢在一个僻静的小院子里,小院子厢房里的密道连接着暗探馆总部,丰之尘知道在什么地方,他现在就去会会这两个人。敢把他的芙儿从他身边带走,要让他查出来是谁干的,他一定要将带走兰水芙的人碎尸万段,扔到乱葬岗去喂野狗。
“啊……”兰水芙不知道怎么回事,忽然之间就被人套上黑袋子带走了,等她反应过来时,已经被人带到了一个富丽堂皇的房间里。把她带走的人扯掉了她身上的黑袋子,她一时没有站稳,跌倒在地上,疼得她惨叫了一声。
“谁呀?这么缺德,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吗?为什么要把我带到这儿来?把我带到这儿来也就算了,为什么还要把我扔到地上?我是人,不是什么物件,随随便便往地上一扔就算了,这是你们的待客之道吗?”兰水芙站在房间里破口大骂,既然费尽心机把她用黑带子装到这儿来,应该不会杀她,要杀她一刀就行了,不用这么费事。
没有性命之忧,兰水芙就放心大胆的骂人,请她来做客的,不是请她来坐牢的,她怕什么呀?哼!惹毛了她她就一把火把这儿烧掉,没错!她可是什么事都做的出来的。她光脚不怕穿鞋的,大不了就是一个“死!”字,自己连死都不怕,还会怕其它的吗?
“九妹这是怎么了?大哥请你回来错了吗?”兰水芙身后传来一个非常不满意的声音,这个声音兰水芙非常熟悉,是花残叶的声音。兰水芙已经好久没有听见花残叶的声音了,猛然听见花残叶的声音,兰水芙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大哥?大哥!”兰水芙再也忍不住了,扑到花残叶的怀里放声大哭,她自打从同顺客栈厢房的密道离开后,是第一次看见花残叶。花残叶是这个世上不会伤害她的人之一,另一个是哥哥丰之尘,兰水芙每天都在想大哥花残叶,希望花残叶把她带到花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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