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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波全集-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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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头去学。女孩子就非求人不可了。我虽然尚未证出费尔马定理,应付一般的问题还绰绰有余。而且我也求得动。这就是说,我也算有了一点实用性,为此应当感谢冯•;诺依曼和图林。这些女孩子一开始并不觉得像我这样一个头发白了一半而且瘦干干的男人有什么危险,可很快就会感到我的果断坚毅。举例言之,前一段我帮历史系一个研究生干活,在计算机房一坐就是一下午。到了晚饭时分,那女孩就说:王老师,我请你吃饭!而我斩钉截铁地答道:不用!同时眼睛盯着荧光屏。她又说:那我给你打点饭?我又简短地答道:包子。这使她很快就觉得叫我王老师不合适,改称一个亲热的“哎”字。后来她又提出到我家里去看看。我想这和我有房子住有一定关系,并不是每个单身男人都有一间房子住的,还有不少人在下铺上睡,闻上铺的屁。那女孩不错,夏天的晚上在校园穿一条白色的运动短裤,露出的腿相当美好。我现在把她的脸都忘了,腿还记得。我已经想好了,当她进到我的小屋里,就用米兰•;昆德拉小说里人物的口吻对她说话。那人说的是:“Takeoffyourclothes。”我说起来就简短得多:“脱!!”当然,这样讲了以后也许会挨一耳光。但是挨嘴巴这种事就怕没准备,有了准备就不怕。冷不防挨一下,会出脑震荡,有了准备顶多就是脸上肿肿罢了。但是我没有挨嘴巴,我甚至没有机会说这样的话。我们回家时小孙在家,她把我的事搅黄了。这个娘们从自己房间里衣冠不整地冲了出来,倒茶倒水,简直像个有窥春癖的老头子一样,但是她出来得太早,因为在这个阶段还没什么可看的。弄得人家不尴不尬,最后几乎是逃走了。后来我告诉这个女孩子,那姓孙的不过是我的邻居,她就不尴不尬地笑着说:其实你和她挺般配。这是怎么一回事,我始终不大明白。    
    像这样的不尴不尬我也体会过。我们有个校内刊物《数理化》,一听这名字你就知道是好几个系合办的,每季度出一期,印上几百份,除了在校内散发,还和外校交换。最后还要剩一大批,分到各系卖废纸,算是一小笔收入吧。我负责数学栏的编辑,无非是每三个月花半天看看稿,丝毫也不觉得麻烦。但是领导又派了一个人来,让我们俩共同负责。现在我一见到那人就感到难堪,甚至觉得自己活着实属多余。到底是像红拂一样上吊,还是跑到别的地方去,我还没有想好。
《王小波全集》 第四卷红拂夜奔:第五章(3)
    那位酒坊街的李二娘活了二十六岁,然后就用一片小镜子割了脖子。那个镜子是铜铸的,已经用旧了,为了保持光亮经常要磨,所以磨得非常的薄,边上比刀子还要快。当时老娘们打起架来总是右手持镜,左手前伸,做要割别人鼻子之势;然而终其一世,很少有人真的割掉了别人的鼻子。李二娘也没有割下过别人的鼻子,割破的只是自己的大动脉,然后血就喷得土地庙里到处都是。血喷出来时,李二娘非常害怕,叫了一声。就是这声惨叫分了大家的神,被李靖逃走了。说来也很奇怪,对于在场的人来说,这声惨叫最该分掉李靖的神,因为只有他能听出是谁的声音并且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是他却没有。后来别人发现,听说或看到别人死掉时,李靖总是格外镇定,不管死掉的是谁。这就是将帅的胸襟,因为不管是在战场上或者别的地方,死掉一个人就是发生了一些变化,需要集中精力来对付。像这种有将帅胸襟的人一般的公差当然是逮不着的,所以他就逃得无影无踪,追的人倒有一大半掉进了粪坑。满身粪地回来,到土地庙里搜索时,看到李二娘蜷在墙角,已经死硬邦了。大伙在气愤之下,就用棍子揍了她几下,踢了她几脚,然后到外面征了一辆牛车,把她装上,就往回走。走到半路上,这些人渐渐想起自己的脑袋也将不保,就陆续散去了。最后只剩了那头牛记着要把李二娘拉到酒坊街。但是到了以后,酒坊街的人又要把它打出来。这是因为谁也想不到车厢里那个衣衫破碎满脸污垢的死人就是李二娘。那头牛就拉着那辆车在城里漫游,不知道拉到哪里去了,后来想找都找不回来,李二娘的尸身就此不见了。这件事后来让领导很是气恼,因为李二娘犯了知情不举之罪,虽然死了也该枭首示众的。后来只好找了个饿死的叫化子,把他脑袋切了下来,把耳朵上扎了两个窟窿挂上耳环,挂到了城头上。    
    这位李二娘就这样死掉了。就是她活着的时候,也不大引人注目。她最喜欢干的一件事就是在井台上贩卖小道消息,凡是她知道的事都卖出去,一分钱也不要。就是因为她那张碎嘴,酒坊街的每个女人都知道了李卫公在干那件事时不透气,干完了才呼吸。李卫公像河马一样气长,可以憋半个多钟头也不会把自己憋死,所以这件事红拂一辈子都不知道。这说明她有很强的观察力。有一阵子领导想利用她这个特长,把她列入了领取上面津贴的线人名单,那时候她受到了领导的重视,受命进入了新阶段,但不久又觉得她太笨,把她撤了下来,所以又退回了老阶段。这也算不了什么大事,因为在我们每个人的一生中,都会有那么一两次领导想提拔我们,后来一看烂泥扶不上墙,就把咱们放下了。最后一次领导想到她,是想要她的脑袋。后来找不到,也拿个别人的凑数,也就算了。只有李靖会想起她来。他到她家里去时,她会把大门关上,脱得光光的,赤脚在家里走来走去,别人不一定是这样。这孩子虽然身材矮小,但是精力充沛,最喜欢采用女上位来干那件事,张牙舞爪地往李靖身上爬。她的乳房不大,但是很结实,是她身体的组成部分。不像有的女人,那部分美则美矣,但好像要从身上游离出去。她的卧室里的窗户下面放了一排长椅子,下午时分她把木头窗扇推开,躺在底下晒太阳。有时候她胆子很大,有时候胆子很小。胆子大的时候人家把她左手的指骨都捏碎了也不知道怕,胆子小的时候就把自己的动脉割断了。其实活在这个时代,最好把自己的胆子忘掉。后来李卫公想到她时,总能够看到她在眼前走来走去,那对小乳房跳动不已,他就叹一口气,摇摇头,赶紧把这事也忘掉。但红拂就不是这样。她老记得那位李二娘提着些吃的东西,在太阳底下走了一头汗,到破庙里看她,看见了以后就把小嘴瘪了起来,仿佛马上就要说出一句刻薄话,但是庙外面的人没容她说出来,因此红拂连李二娘的声音是什么样都没有听到。李二娘这座时钟到此就弦尽摆停了。在庙外开始逃跑之前,红拂的确是听见庙里“噢”的一声,不过她当时以为是猫叫。后来知道了那是李二娘在惨叫。从这声叫唤里可想象不出李二娘讲话是怎样的。    
    四    
    虬髯公看不上李靖,我们系的副主任也看不上我。那孩子只有二十八九岁,细皮嫩肉,梳个小平头,圆圆的脸蛋,屁股甚为丰满。他所以能当上副系主任,是因为他是留美博士,而且出身于名牌学校。因为有了这些本钱,所以他比正主任还要猖狂。但是我也看不上他,除了懂些洋文,他比我强不到哪儿去。比方说费尔马,他也证不出。而且他的古文底子甚差,典籍也不通,这方面比我差得远。有一天我到系里去,听见他和别人说:咱们系怎么净是些怪物——比方说王二。扯到这里,猛一眼看见了我,就满脸通红地住了嘴。我请他接着讲,给出几个人来和我做伴,他却抵死不肯说,把我一个人晾在那里。这话我当然不能让他随便讲了,所以马上散布小道消息说他只有一个睾丸,而且那个睾丸也只有鹌鹑蛋大小。其实我根本不知道他睾丸是一个两个还是三个,每个有多大,只是信嘴胡说。但是很快就传得连女学生都知道他只有一个蛋,这正是我的目的。我想他看不上我的原因是我形容枯槁,失魂落魄,这和虬髯公看不上李靖的原因不一样。虬髯公是大剑客,可以斩掉蠓虫的脑袋,李卫公简直什么都不是,就会踢别人睾丸。虽然在致人死命方面这两者难分高下,但毕竟不在一个层面上。红拂跟李靖跑掉了,虬髯公觉得受不了。这就叫嫉妒吧。其实他可以找到李靖,把他砍成一百块,但是他不好意思。于是他只能想方设法地给李靖捣鬼。我们的副系主任也可以打发我去卖咸鱼,但他也不好意思,尤其是我说了他只有一个蛋之后。其实我们的安危就取决于领导不好意思,还有他实际上有两个睾丸。如果他真的派我去卖咸鱼,就证实了他只有一个睾丸,谅他也不敢。假如他只有一个睾丸,那么不管他毕业于加州伯克利,还是其他的学校,都要被人看不起。我编造这个谣言之前,早把这些都考虑在内了。
《王小波全集》 第四卷红拂夜奔:第五章(4)
    我和副系主任的纠纷已经闹过有一个多月了,现在想起来,觉得这件事不能怪他,更不能怪我,主要是有一种思维定势在害人。思维定势这个字眼是从时文中学来的,传统的说法就叫成见——我也有点喜欢用新名词。他以为大学的数学系里所有的教学科研人员都该像他那样面颊丰满(我说的面颊包括脖子上面的和腰部以下的),五短身材,毕业于加州伯克利,所以看到像我这样两腮尖尖,又瘦又高,毕业留校的家伙就感到古怪。这也怪不得他,吃惯了米饭的人让他吃一顿馒头都要叫苦不迭。现在的问题是我就是这个馒头,对准了那个厌恶面食的南方人暴跳如雷——我怎么啦?我哪点不好吃?养得白白胖胖的来喂你,你还推三阻四!这显然不是个馒头应有的态度。好的馒头应该给人家一段适应的时间。与此同时,我自己的脑子里也有一些思维定势。比方说,我很想结婚,但又以为我老婆应当是青春佳丽,在新婚之夜必须是处女。为什么就不能考虑年龄大一点,结过婚的女士呢?新婚之夜是处女,以后也不会总是处女。刚结婚时是青春佳丽,以后也不会总是青春佳丽。这种定势把人的思路限死了。    
    我说过红拂和卫公出奔之初,卫公对她不大热情,这就是因为卫公脑子里有定势或者成见在作怪。红拂的身材像个时装模特儿,三丈长的头发剪掉后还剩了三尺多长,与李二娘的短头发相比,仍然长得不可思议;而且红拂对性生活很陌生,干这件事总需要别人来摆姿势。而卫公和李二娘搞惯了,总觉得女人应该是短头发,矮矮的身材,在这件事上应该很热情;等到李二娘死了之后,这种成见才消失了。在这方面,红拂倒是没有太多的成见。首先,她是个女人,其次,她当过歌妓。所以假如她有成见的话,就是一个馒头的成见。一个馒头只要自己正在被吃掉,就没有什么怨言可发。当然,和良家妇女相比,她的成见就太多了。小时候我们家里是姥姥做饭,一旦家里没了起子,她就蒸些半透明的死面疙瘩——那时候还没有袋装的酵母粉。那东西吃下去倒是顶饿的,只是很不好吃。我以为古代的良家妇女就像些死面疙瘩。假如发面馒头还能有些想法的话,死面疙瘩准是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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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我讲这个故事虽然和中国大陆、大唐朝等等有密切的关系,但并不是全部只能在这里发生。这就像数学上所说的:有一些算术法则在整数域上成立,推广到其他数域也不见得完全不行,就算不能够百分之百成立,起码也能成立个百分之一多些。数学方面的例子太过专门,我就不举了。我们可以设想这个故事发生在法国巴黎,我还是一个数学教师,这没什么不可以的。据我所知,他们的数学和咱们这里是一样的。我年轻时插过队,可以改成我年轻时当兵服过役。后来我回城当了工人,也可以说成我在餐馆端过盘子。年轻人的遭遇在世界各地都是一样的。至于我仪容不够英俊,领导嫌我不是加州伯克利,可以说成我是前苏联跑出来的犹太难民,只有张喀山大学的文凭,鹰钩鼻子大舌头,头顶秃秃的,剩下的头发分成三小绺,两撮长在太阳穴上,一撮在后脑勺上。为了抵偿数量的稀少,我把它留得极长,一遇上风就要像飘带一样飞扬。具有这样的形象,再加上没有证出费尔马,不肯给别人代课,那些高傲的高卢人怎能看得上我?一定是想方设法炒我的鱿鱼。至于大唐皇上,我们可以说他是路易某某。李卫公,咱们可以说是某个红衣主教。虬髯公后来到一个古怪地方当了国王,当然是去了英吉利。    
    这个人物他们不喜欢,巴不得栽给英国人。只有关于红拂的故事必须全部删掉。因为他们会抗议道:我们对待妇女的态度不是这样,少拿你们东方的事来给我们栽赃!但是这也不要紧,因为到现在为止这故事已经成立了百分之五十五强。    
    这个故事要是放在中华文化圈里,成立的就更多了。李靖、红拂、虬髯公是我们共有的,不成问题。港澳台也都有数学系,那里也有人混得不得意。唯一不成立的就是我和这姓孙的住一套公寓。孤男寡女住一套房子,成什么话?邻里间必定议论纷纷,还会有三姑六婆之辈在电梯里问小孙什么时候抱娃娃。她不堪羞辱,就搬走了。只剩我一个人住一套宽敞的房子,多好哇!    
    李靖和红拂逃出洛阳城时,正是傍晚时分。头顶上是整整的一大片云,像个大锅盖。这种锅盖是木头制的,盖在铁锅里,上面满是泥垢,乌黑乌黑。而云下又被夕阳涂上了一些红色,故而从头顶到天际,都是漫长完整的黑红两色。他们俩站在洛阳城外的土坡上,背后是豆青色的城墙,眼前是洛阳城外的大道,路上车辙里的积水现在宁静了,带有一份闲暇地反射着晚霞。那条路实在是糟糕,在平原上毫无拘束地伸展着,有些地方宽,有些地方窄,无论到了哪里,都有无数条车辙纠缠着。它对步行的人是一个考验,所以所有人的足迹都出现在离大路尽可能远的草地上或者田里。天就要黑了,走夜路不是件愉快的事,但是必须走。李卫公叹了一口气,朝前走了。走了一会,他伸出手来,拉住红拂的手。他们把洛阳扔到身后了。他们走了以后,洛阳城里还在继续捉拿李靖,又杀掉好多公差。最后洛阳城里剩下的公差走投无路,起来造反作乱,占领了整个洛阳城,而大隋朝的军队又把洛阳城包围起来,经过好几年的围攻才冲进城里去,把所有的人全杀掉了。虽然大隋还有别的城市,但是洛阳一毁,它的气运就完了。    
    李卫公离开了洛阳城,在黑地里走路时,感到自己非常的孤单。要不是身边有一个几乎是陌生的女人,他就要倒在草地上大哭一场。假设有一个贝类离开了自己生长的壳,在海水里游了起来,感觉就会是这样子的。他心里放不下洛阳城,放不下那些泥泞的街道,泥和屎筑成的城墙,更放不下他那间散发着陈尿骚味的老房子,虽然这些东西乍看起来简直是一文不值。这就像一个破破烂烂的家,堆满了乱七八糟的家具,充满了油腻的气味,长满了蟑螂一类的昆虫,但是你已经住惯了,闭着眼睛走进去也不会撞到腿。从小到大我有过几个家,每一个都是低矮的平房,茅坑式的厕所,好唠叨而且凶恶的邻居,但是每个家都在我的心上。住在老家里,人就不会孤单,也不会老,只是会与草木同腐,和老房子一起倒塌。这样的事不能像学数学一样去学习、理解、推导,只能去感受。只要你见到了我,稍一感受,就能发现我生在北京城,在几条小胡同里住过。    
    红拂离开了洛阳城,走在黑地里,闻到了草地上的牛屎味,草上的露珠味,精神为之一振。菜地里的土地庙她已经住腻了,正想到别的地方去。那座土坯筑成、墙皮剥落的小庙正在她心里变成杨府的后花园,那地方我们已经说过,是石头筑成的,反射着阳光,惨白一片,在她看来是死气沉沉的。她时刻准备从一个死气沉沉的地方逃出去,就如植物的种子随风飘走,换个地方开始生长。我也想变成头顶秃光光的犹太教授,忍受一下法国人的傲慢;或者到香港什么大学里去当个长了啤酒肚的教授,不尴不尬地讲几句带粤语味的英文。我甚至很想变成红拂,穿着被露水打湿了的百褶裙在草地上走路,透过自己的发香闻到李卫公身上浓烈的汗臭味。不管是什么人,都会感到时光在身上流动,受到这种启迪之后,自己也想像风中的芦花,水里的浮萍一样流动。但是我把这种流动深藏在心底,不让它表现出来。在表面上,我像虬髯公一样木讷、可以信任。我也不想当什么领导。作为一个普通数学教师,这样就足够了吧。
《王小波全集》 第四卷红拂夜奔:第六章(1)
    本章作者提到了他年轻时当司务长的事。正如“司务长”这个名称所提示的那样,那时候他常常拉着一匹老马,在乡间的小路上行走,给大家采办伙食。假如不是满脸苦相,骨瘦如柴,那个时候他有点像好兵帅克的模样。他和帅克还有一点重要的区别,就是假如没有了啤酒,帅克会干渴而死,而只要河沟里还有水,王二就不会渴死。    
    一    
    本书的这个部分是关于我自己的,可以拿它和李靖、红拂的事做个比较。我住在一座高层建筑里,这座楼是绿色的,楼前面有一小片枯黄的草坪,草坪边上还有些怪头怪脑的器具。假如你乐意相信的话,那是给小孩子玩耍的滑梯和木马,但是小孩子切不可坐上去,否则就会弄上一屁股土,假如他的屁股还完整的话——我这么说,是因为滑梯上有好多翘着的竹片,那些竹片都很锋利。这座楼还有黑暗的楼道和亮着荧光灯的电梯,这个电梯常常把我提升    
    本书这一部分受到了乔治•;奥威尔的经典之作《1984》的影响。有人说,《1984》受到了摩尔爵士《乌托邦》的间接影响,假设如此,本书作者就是从这两本书内获得了益处。虽然本书是如此的粗陋,得到的有益影响又是如此令人遗憾的微不足道(这是因为本人的鲁钝),但是作者仍要在此表达对两位前辈大师的感激之忱。    
    到第十七层,然后我就在破自行车和包装纸箱里夺路而行。这种经历常常使我自以为是毕加索或者是别的什么画家,在画廊里展出我画面杂沓的画。在楼道里我经常闻到炸辣椒或者是烧黄花鱼的味道,但是和我住的那套房子没有什么关系。我们的厨房里灶台上积了厚厚的土,因为已经是夏天,用不着烧开水。我喝自来水,和我同住的小孙也喝这种水,虽然听说北京的水很硬,喝生水要得结石症。有时候她裹在一件睡袍里,两眼发直地坐在过厅里,有时候则穿着西服裙子和白衬衣,脚上穿着高跟鞋。这取决于她是不是要出门。我就住在这么个地方,晚上点一盏八瓦的日光灯,想着怎么证明费尔马定理,不知不觉就活到了四十一岁。这个地方和泥水满街的洛阳城,和黄土碾成的长安城没什么两样,都是合情合理的一个地方。    
    我说过,我在和小孙合居。合居仿佛是一种暗示,指出我们俩之间要发生性关系。凭良心说,我对这种卑鄙的暗示不能安之若素。它使我想入非非,夜不能寐。虬髯公和红拂合居时就比我强,虽然是五十步与百步之分,但是毕竟是强。小孙是个高个女人,有时候梳马尾辫,有时候梳披肩发,这些都无关紧要,反正是那些头发。假如她要出门去,就穿上白衬衫,西服裙子,这样腰就显得比较细。虽然她个子已经很高了,但还穿着高跟鞋,这样姿势比较好看一点。现在她留了刘海,这样脸显得短一点。对于这些事我知之甚详,因为我就是她的穿衣镜,她经常打扮完了跑到我房里叫我看怎么样,但是从来不听我的意见。照我看她怎么打扮还能看出是原来那个人,就建议她把头发染红,眉毛染蓝。这样保证她亲妈也认不出来。但是领导不会同意她这个样子来上班,他们会叫她把头发和眉毛全刮掉,活像一颗大鸡蛋。总而言之,她要出门时总是一种合情合理的打扮。假如什么都不穿,也不知是什么样。    
    我最近和小孙搞到一起了,这个女人除了眼角有些鱼尾纹之外,长得很漂亮。锁骨上方长了一颗痣,是肉色的,和她的乳头是同一种质地。这件事没有什么出人意料的地方,在我看来甚至是顺理成章。别人看这件事,可能觉得不够合情合理,这是因为我不是个合情合理的人。在这个方面,我也是有自知之明的。夏天到来的时候,我经常隔着她半透明的衬衣研究她的乳罩,看到出了神,就会把昆德拉教的话喊出嘴来。头一回听见我喊这个,她又哭又闹,还说要找我们领导;后来就不哭了,只是罚我去刷厕所。其实我没有什么坏意思,只是魂不守舍,什么都能讲出嘴来罢了。    
    我刷马桶时用硫酸配上重铬酸钾,这是洗试管的配方,然后又用洗衣粉刷,每回都把它洗成全屋最光彩夺目的东西。别人到我们家里来,看到了乌黑油亮的厨房以后再进了厕所,总是要大吃一惊。来了客人我总要引他们到卫生间去看看。最近她再听见我这样叫,就不再叫我刷厕所,也不说要找我们领导,只是笑着说道:“下回吧。”我已经说过,昆德拉教的那句话是一个“脱”字。她说下回吧,就是说,下回脱给我看。但下回还有下回,如此循环递归,永无止境。我也没想让她把这个字当真,因为我也不知道这话是从脑子的哪一部分里冒出来的。不过自从她不让我刷厕所,我们俩是越来越友好了。每回她那边来了客人,都引到我这里来看看,介绍道:王二,数学家。他在证费尔马定理,还会写小说。我这边来了客人,她也来探头探脑,尤其来了女客。有一回有个同学到家里来找我,他嗓音高亢优美,属于男童声的范畴。小孙来窥探了几次,还是不满意。等客人走了跑到我房里来往床底下看。我问她犯了什么毛病,她说,听着你房里有个女人,怎么没看见?你们把她藏在哪里了?
《王小波全集》 第四卷红拂夜奔:第六章(2)
    我平常不锁门,小孙可以随便进我房间。假如她的客人是抽烟的,就上这边来拿烟和烟灰缸。我桌子上总放一盒烟和烟灰缸,虽然我自己不怎么抽。除此之外,还放着两份手稿,一份是费尔马定理的证明,另一份就是你现在看到的《红拂夜奔》。第一份谅她也看不懂,第二份她大概全都看了。经过了这件事,她就常常闯进我屋里来,在这份手稿上乱写乱画。她用一种紫墨水,是用红蓝墨水各百分之五十兑出来的。假如你能够看见这份稿子,就会发现它像脂砚斋版的《红楼梦》,夹满了眉批。举例来说,有关她使人不尴不尬的那一节被她批了三十五个“狗屁”,本节的“四十一岁”前,又被她批了“你埋怨谁”。在后面说她有两个乳房那一段,被她批上了“难道长三个吗”,我没有这个意思,但是假如长出了三个,我也不反对。质量虽然重要,数量也是很重要的。    
    我们搞在一起这件事是这么发生的:有一天下午,她把我叫到她房里,着三不着两地说了好多话。你要知道我们在一起住的时间太久了,不管说什么都引不起我的注意。我只是注意到她衣帽整齐,还穿上了高跟鞋。除此之外,我还看到她脸上有薄施脂粉的痕迹。这似乎说明她就要出门。也许她要我替她浇花,或者叫我替她照顾些别的事情。在这种情况下,我常常是听都不听就答应下来——之所以不听,是因为我马上就会忘掉,所以听了也没用——我只是透过半透明的衬衫看她的内衣,那是一件白底的乳罩,上面还有一些花,就像某种搪瓷器皿一样。当时是下午,她那间房子有点夕照,阳光晃我眼睛。而且她额头上有些刘海,那些头发略微有一点发黄。她的脸红扑扑的,下巴和脖子上有些汗点。这也不足为怪,假如你找到一个温度表看看,就会发现有三十五度,光这个温度就能使一些人晕倒,其实没这么热,要把阳光直射考虑在内。我就这么直盯盯看着她,就信口把昆德拉教我的话嚷了出来——讲完了心里当然很害怕。说实在的,我根本就不知她说了些什么,这么不知上下文的乱插话简直是在找死。所以现在我就等她伸手一指,马上就奔出去找硫酸。说实在的,马桶也该刷了。但是这回她没有指,安安静静地站在那里,神态威严,好像一个雇佣兵队长。后来那间房子就暗了下来,原来是她把窗帘拉上了。后来她就把衣服全脱掉——她胸口长了两个乳房,样子还不坏,好像树上结了两个果子;小腹上有些阴毛,乌黑油亮,仿佛染过似的。整个情形就是这样的。这是我一生遇见的唯一一件不合情理的事。    
    有关我自己,还有好多可以补充的地方。我这个人生来十分老相,现在拿出十七岁时的照片来比较,除了头发白了些,脸上变化不大。换言之,十七岁时我就一脸的褶子,又瘦又高。插队的时候大家嫌伙食不好,领导就派我去做司务长,大概是觉得我老成吧。这个工作困难的地方是大伙都是北方人,一定要吃馒头。拿大米换白面不困难,找蒸笼和蒸锅也不难,难就难在发面。假如面团没发时是多大,发了以后还是多大,蒸出来一定是死面疙瘩。有人把这种馒头打回去切了做刀削面来吃,切起来都有困难。我想象一等贵妇就是这个样子,白天板着脸,晚上躺在床上像具棺材板。领导一般也是这个模样。面要是发好了,按起来有弹性,蒸出来白白的很好吃。红拂虽然戎马半生,但是评了贵妇以后却既活跃又守本分,李卫公对她也很满意,二等贵妇大抵都是这样。最糟的面团发得胀出了面缸口,表面上炸开了好多气泡,软塌塌地一碰就粘手。这种面团蒸出的馒头又馊又臭,同学们见了就拿它当手榴弹,朝我猛扔。后来我有了经验,每次把面发大了就在开饭之前躲到树林里去,等他们吃完了饭再出来。三等贵妇和这种馒头相像的地方在于她们都有非常怪的脾气,来自于更年期综合症、神经功能症和妄想症,就像馊馒头味儿。她们的丈夫总是在外面躲着不回家。作为女人,她们的终身事业都已失败,就如我被从科研岗位精简下来卖了咸鱼。这不意味着我丧失了科研能力,只意味着我在领导那里丧失了好吃的味道。后来领导发现我不可靠,就把我撤掉换了别人,但是别人干得比我还糟糕。    
    我年轻时当司务长,伙房里养了一匹驮马,是云南产的小个子驮马。那马和我的交情甚好,见了面就舔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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