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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掉自己的女人-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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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搂住了她的脖子,手伸到她的隆胸上捏了把,“我要日你。”
  “不行,我没情绪。”
  “我有情绪,”丈夫对她要求说,“我刚才吃了‘猛男神丹’,你也晓得的,这种药对我很有用,我已经等不及了,脱衣服吧。”他的手在她乳房上揉捏着,他开始给她脱衣服。她推开了他的手,说:“我好累的。”
  “我想搞你,你又不肯,你什么鬼?”他恼了,“你们女人到底是什么鬼变的?你要我到外面去玩‘鸡’吗?”
  “我随你。”


  她走进洗手间解手,解过手,她站到洗手池前洗手,边看着壁镜里的自己。她觉得她脸上的肉有些松弛了,眼睛周围似乎有种疲倦的雾。她还觉得她这些天瘦了一点,脸比早一向尖些了。她走出洗手间,丈夫整个儿躺下了,身体侧卧着,瞅着她。她迟疑了下,开始脱衣服,边对她丈夫说:“你莫动我……”丈夫打断她的话说:“你放心,我会有地方发泄的,外面到处都是活生生的‘鸡’。”
  她很反感他对她用“发泄”这个词,更反感他用“鸡”威胁她,她冷笑一声,迈出了卧室,走进了隔壁的书房,这间书房里也有一张同样宽大的席梦思床,铺着被窝和床罩,是给万一来了客人时睡的。她掀掉床罩,钻进被窝,看了眼书柜里的观世音菩萨,便闭上眼睛睡觉。十分钟后,她的大脑刚刚迷迷糊糊地向梦乡游去,就好像一条鲤鱼向一处水洞游去,门开了,丈夫穿着那件格子羊毛衬衫,下身赤裸着撞进来,掀开被窝扑到了她身上。他身上热腾腾的,从毛细孔里释放出了他体内的气味,那是一种类似于鸡鸭身上的气味。小时候,她母亲从节约的角度起见,让父亲在厨房里做了个鸡笼,养了几只母鸡,一心盼望它们多生鸡蛋。她太熟悉这种气味了,丈夫身上就是这种气味。他与她贴近的时候,常常让她禁不住想停止呼吸。在她眼里,他是公鸡变的,他的前世一定是一只鸡冠发达的骚公鸡。她扭开脸,他对着她的耳朵说了句她不愿意听的痞话:“老子今天要日死你!”接着就粗暴地干着……丈夫以前不是这样的男人,他的变化是五年前染上毒品开始的,海洛因扭转了他的人性,使他变成了一个与猪狗为伍的畜生。
  “人和动物有什么区别?惟一的区别就是人比动物更坏。”他毫不掩饰自己的坏,“对酒当歌,人生几何?吃喝玩乐才是人生的真谛。”他用曹操的悲观论调来解释他的堕落,他原来的温柔没有了,有的只是一种对社会和对神灵的亵渎,和一种对财富和对人的价值都表示出极度轻蔑的行径,他甚至都不把自己当人了。“我算什么?”他蔑视自己,“我不过是一只狗,再跳也就是半米高。‘跳’不起来的!”
  这是他作践自己的理由。
  如果不是一九七三年下乡,她也不会认识丈夫田胜,如果当年田胜不对她那么好,那么虚情假意地关心她,她也不会嫁给他。一九七三年她下乡后,在知青点,有三个男知青追她,田胜只是中间一个而且从外貌到内才绝不是最好的一个,但他有个革委会副主任的父亲,这就让他在她心里占据了一席地位。邓瑛的父亲早在六年前段他单位的一班年轻造反派用木棍和皮带打成重伤而死在医院里了,他生前是国民党军队的一个少校营长,这个伪军官的身份一直压得身为女儿的邓瑛懂事后抬不起头来。在那个“左”得无法无天的红色恐怖年代,家庭出身反动是一百个受人歧视的,而这种歧视的目光深深印在她幼小的心灵上,就好像墨水泼在了洁白的墙壁上。田胜的父亲是一位工人出身的领导,是新组合进X局革命委员会的领导成员,而X局还是邓瑛母亲所在的单位的上级部门。“我父亲是X局革委会的第二把手。”田胜向她公开他父亲的地位说,“你妈妈肯定晓得,你妈妈所在的饮食公司就直接受我父亲管。”
  那年十月里一个明丽的日子,他们被安排到生产队秋收,歇气时,他们坐在田头一株高大的枫树下,她坐在枫树的这边,他坐在枫树的那边,他们呼吸着传送着稻谷香气的空气,耳畔徘徊着麻雀的欢叫——它们对一堆堆谷子欣喜若狂,在他们头上和田里飞着,那是它们的节日。他对她说了上述的话,那是用一种标榜的口气说的,以示他父亲在X局地位显赫。那时他的脸不是现在这张尘土一般颜色的尖脸,而是一张圆圆的自以为是的黑脸。当时有几只野鸽子从不远的田上惊起,向高空飞去,它们飞得很骄傲,如箭飙出。
  “这是野鸽子,”他告诉她说,“不是家鸽子。野鸽子又叫做斑鸠。”
  他们一同下乡有半个月了,但那天才第一次接触。他们那批下去的有十一个男女知青,分别从不同的学校毕业,都抱着一种“镀金”的心理。那时候,你不下乡,这一辈子就别想招工。田胜的父亲是革委会副主任,这让十七岁的她感觉到了一线希望,宛如一个在大海里漂泊的人突然觑见了岛屿。邓瑛下乡时,母亲曾同她谈了一次话,那是她决定下乡,而她母亲却对她的前途毫无信心的谈话。
  “妈妈怕你这一辈子当农民呢。”母亲神色庄重地说,“妈妈是原国民党伪军官的太太,这种身份是没法抬起头的……”“别说了。”她不想听母亲那种卑贱的话,“留在城里什么都不会有,下去了还可能有一线希望。”
  如果田胜的父亲不是革委会副主任,她想她是不会嫁给他的。
  下了乡,她才真正感觉到农村的艰苦,三月里,水是那么寒冷,即便你来了例假,也得往田里跳;七月里,日头火辣辣的,你得弓着腰割禾或插秧,还得挑着一担担稻谷去大队部打米场打米等等。离开这一切,只有等待招工回城。田胜比她大将近两岁,他是七岁读书且按步就班读书读上来的,而她在六岁多一点就上学了,在小学二年级时又跳了一级,于是就成了一届的毕业生。田胜年龄比她大,胆子就自然比她大一圈,十九岁的田胜如一只打洞的田鼠,一步步向她掘进,旨在攻下这个“堡垒”。他一开始就显得胸有成竹,他到她房间来坐,为她打饭,冬天她来例假了他便为她洗衣裤,为她打洗脸水和洗脚水,这让她又感动又讨厌。一九七五年底,她招工了,并不是由于她表现好而得到了大队干部的赏识和推荐,完全是田胜的原因。田胜对他母亲说,她不招工他就不招工,于是他们两人就一并招到了长沙饭店,她当服务员,他做采购员,仍然天天在一起。
  她开始考虑嫁给他了。有一天,他来她家,闲谈中他看不起这个看不起那个,邓瑛的母亲担心他得罪人而教育他说:“对领导还是要尊重。”然而田胜却不在乎未来岳母的善诱,他蔑视说:“我还在乎我们经理?他是个什么级别?一个科级干部。”
  “他太骄傲了,瑛瑛。”他走后,母亲评价他说。
  邓瑛的母亲于一九八五年因胃癌离开了人世,邓瑛最热爱的就是她那个吃了一辈子苦的母亲。她不是很赞成她和田胜结婚,她觉得他没有才。一九八二年,她从财经学院毕业后,他们打算结婚时,母亲对她说了一番话。“田胜不求上进,”母亲在一个晚上坐在她床头说,“小肖这人不错……”小肖是她的大学同学,在大学期间一直追求她,来过她家几次。她曾经也动摇过,但这种动摇很快被田胜的眼泪冲垮了。他眼睛里布满泪水说:“你读了大学,就看我不起,”当他获得“结婚登记证书”后,他也是带点强奸性质进入她身体的。他身上那种鸡鸭气味让她很难受,当时她甚至都想呕吐。但她以为这是男人身上应有的气味,而他也说“男人身上都是这种气味”。她只怪自己的鼻子嗅觉太敏感了,他也说她的鼻子太敏感了,他不觉得他身上有什么气味。现在她不但有一种厌恶感,还有一种强烈的屈辱感。她爱过他吗?她瞪着神龛想。
  靠墙立着两只书柜,其中一只书柜的隔板抽掉了,做成了神龛,供着观世音菩萨。
  这是她从衡山求来的一尊观世音像。三年前,她满三十六岁,一个懂一点易经的女人告诉她,如果她方便的话,应该去一趟衡山求菩萨保佑,本命年总有点流年不利什么的。
  她听了这个懂易经的女人的告诫后,就丢了魂一样,晚上睡觉也不安,总觉得窗外有鬼盯着她,伺机害她。于是她去了,并抱了这尊观世音菩萨回来,从此供在这间书房里。
  她把这间房子视为神明显灵的圣地,然而丈夫在观世音的注视下剥掉了她的衣服,粗暴地干了那种事。这是玷污观世音的目光呀,她难过地想,我要去洗个澡。她起床,穿上淡绿的棉睡衣,走进客厅,又走进厨房,拧开神州牌热水器。这是那种宽大的洗手间,墙上贴着深绿色瓷砖,地上铺着黑亮亮的防滑地板砖,一只抽水马桶,一个洗手池,还有一个宽大的白白的浴盆。她一脚踏进浴盆,身体站到热水器的莲蓬头下,任热水沐浴着她的肉体。洗完澡,她走出来,丈夫坐在客厅的皮沙发上,抽着烟。
  “你这是干什么?”他瞪着她。
  她懒得理睬这个鸡鸭气味的男人,她厌恶得连看都不想看他一眼,径直走进书房,关了门。她脱下睡衣,重新钻到被窝里,丈夫推门走进来。“你非常讨厌我,我晓得。”
  他一脸阴毒地看着她,“我不是人,我吸毒,我是被世人厌恶的吸血鬼……但是我永远是你丈夫,你永远是我老婆,我告诉你。”
  她扭开了脸,他又说:“我是被你害的。你什么都比我强,从一开始,别人就只看得起你,看不起我。我吸毒是因为你,你从没有给我过爱,你从来也没有主动和我干过,我们夫妻十几年了,每次都是我提出要求,每次都是。你并不爱我,你让我痛苦……”
  我爱过这个人吗?她心里问自己。一九七九年,如果他父亲没从X局的第二把手的位置上下来,她也许不会和他结婚,她当年考虑的东西很多,怕别人说她势利眼,说她和他好是因为他父亲是X局的领导,现在不是领导了就不同他好了。她怕这种舆论。就是基于这一点,她和他结了婚。人的思想是既复杂又简单的,而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很多时候是为他人活着,你无法不顾及他人的目光。只要你是活在这个世上,他人就成了你的一面镜子,你随时都能看见你自己。她想。她生平第一次在观音菩萨像下睡了一觉,她觉得她睡得很安稳。醒来时,她面对着观音菩萨思考了很久,她觉得她这一生不应该这样,应该换一种方式生活!她为这个男人付出了很多,而这个男人却成了一只貌似人的脏狗,一个用她赚的钱吸毒的垃圾桶。我要离开他,她想,我要躲得他远远的。她准备出门时,手机响了,她打开手机,对方说:“你好。”
  她听出了是大力的声音,“是你。”她只是说了这两个字,她怕她丈夫听见。她回答他说:“我现在还在家里,正准备出门。你有什么事?”
  大力说:“没什么事,打个电话问候一声你。”
  “哦。”她说,“我现在要到工地上去看看。”
  “中午在一起吃餐饭?”大力说。
  她迟疑了下,回答说:“等下你再打我的手机,现在还不能说定。”她想他给她带来了莫名的烦恼,是他,她才摹然觉得她在生活中缺了很大一部分!过去的几年里,她曾常常取笑有些女人在男女关系上缠缠绵绵,卿卿我我。现在她也成了她曾经小看的那种人,成了一只在树梢上叽叽叫着的求偶的雌鸟。她似乎看见自己就是一只雌鸟,栖息在一株开满白花的槐树上,一个劲地叽叽叫,风却把它求偶的声音传得很远很远……一刻钟后,她出了门。大概上帝的存在就是让人生活有残缺的,你事业上成功了,爱情就会体现出残缺来,你爱情获得了幸福,也许事业上又一塌糊涂。她想,边开着车。这些问题曾经都光顾过她的大脑,但早些年,这些问题好像云影,仅仅是从她脑海里一掠而过。现在这些问题却犹如刀子,捣碎着她曾经拥有的价值观念,使她无法用从前的思想进行思考了,就仿佛当你成了一个富人后,你脑海里就再不是穷人那种金钱观念了。汽车驶上芙蓉路时,一辆迎面驶来的的士险些与她相撞,她心里一阵抽搐,是她开车时走了神,刚才她的思想在外婆家里。的土司机将车刹住,探出头骂她说:“你想死吧你?”
  她不吭声,把方向盘一打,汽车向前驶去。我得小心点,她想,刚才是上天对我发出的危险信号,爱情不是我这种年龄的女人玩的游戏了。汽车驶到了工地上,她停好车,对着车顶的反馈镜打量了眼自己,觉得出门时眼影画深了些,就打开非常精美的意大利皮包,拿出一包香喷喷的餐巾纸,抽出一张擦了下两边的眼睛,见眼影淡化了不少,感觉上不像化了浓妆,这才打开车门走出来。这是一幢七层楼的宿舍建筑,此刻已进入了粉饰墙壁的阶段,一些民工正站在脚手架上粉刷楼房外墙,还有几个民工在楼顶烧柏油。
  一个包工头向她走来,脸上挂着讨好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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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老板。”
  邓瑛瞥他一眼,对他说:“你要他们注意安全就是。”
  “我跟他们一再交代了,”包工头说,“不会有事的。”
  第三章
  她在这处工地上呆了半个小时,这里走那里看,向包工头交代了一些事情,接着她钻进奥迪,发动汽车,向另一处工地驶去。这是一所商业学校,地处市郊,她承建这所学校的图书馆。沿路交通畅通无阻,汽车很快便驶到了H商业学校门前,她按了下喇叭,传达室的老头为她打开了大门,汽车驶上了学校林荫道——这是一条由法国梧桐树和樟树组合的林荫道,在她承建的工地前停下了。她下车,学校基建科刘科长大步走上来,对她笑着,他长着一个芋头脑壳,身上有一种泥土气味。她的车驶来时,他就站在工地旁的一株樟树下,那儿还站着学校管基建的副校长。这位副校长是她承建这幢图书馆的失败者,他曾极力推荐春花乡建筑公司承建这幢图书馆——他是春花乡人,但这笔两千多万的业务却无法让他一个人说了算,经学校党委讨论,这笔业务还是落到了参入竞争的国盛建筑公司。国盛建筑公司就是邓瑛创办的建筑公司,“国盛”是她儿子的名字,儿子今年十三岁,目前正在弟弟所在的中学上初中,按现在的发展势头,将来必定是一名大学生。副校长怀疑她和校长暗中有一笔肮脏交易,在他心里这笔两千多万的业务是不会光明磊落地落到她身上的。他常常用一双阴毒的眼睛盯着她,希望从她身上找到一处缺口,好从中获得什么东西。“刘科长,张校长。”她对他们一笑说。张校长就是张副校长。
  张副校长只是乜斜了她一眼,目光就从她身上移到了基建地上,“你要加快速度,”
  张副校长摆出校长的架子叮嘱她,“十二月份学校搞四十周年校庆,要验收的。”
  “听见吗?”她对走上来打招呼的李志说,“到时候我会找你,你还不抓紧罗!”
  李志是个学建筑的大学生,大学毕业有六年了,三十岁,一直在她的国盛建筑公司里干,现任国盛建筑公司的副总经理,负责这个工地的具体事宜。李志说:“如果不下雨,十月份就可以竣工,建起来快,还有一个月就可以封顶,主要是内外装修要时间……”张副校长淡淡地笑了下,“反正十二月要开馆。”
  这是一栋七层楼的图书馆,目前还只建到四层,四层也只是刚刚盖预制板,有的地方还没盖。“李总,”她当着刘科长和张副校长的面尊称李志说,“如果不行,还可以多上一帮人马。你可以把黄花乡的基建队调来……总之,你得把握进度。”
  她向李副经理交代完事宜,开着车刚刚驶出H商业学校,手机便响了,是大力打来的,“你在哪里?”
  大力说:“我刚刚同一个客户分手,现在没事。你在哪里?”
  “我刚离开H商业学校。”
  “我们一起吃餐中饭?我反正现在没事了。”大力表白说,“我很想看见你。”
  她犹豫了下,脑海里出现了自己的丈夫。“好吧。”她不由自主地答。她为自己的回答感到失望,深深感到自己无力面对他的热恋。两人约好了见面的地方,她合上手机,对自己说了句妈的,我已经爱上他了。
  邓瑛将汽车驶到美国烧烤城,她在停车时看见大力站在街口上盯着她这辆车。她心里居然有一种欣喜。我这是在干什么?她这么问自己,我在与这个做人寿保险的男人幽会。她打开车门,他向她走来,他穿着一套深灰色西装,白衬衣的领子下系着一条金利来领带,脸上飘扬着那种亲昵的笑容,手里拿着一只黑皮包。在她看,那只黑皮包里装着他的爱情。我其实应该躲他躲得远远的,她想。“你好。”他说。
  她关了车门,“你好。”脸上有言不由衷的笑容。
  他们迈进了美国烧烤城,烧烤城里热热闹闹的,一对一对的情侣或一家一家的人,正喧喧嚷嚷地吃着烧烤。她不喜欢这种招摇的地方,她用责备的口气问他说:“你怎么选择这样的地方吃饭?你不怕碰见熟人?”
  “我刚才离这里比较近,”他解释说,“再说,有包房,我们可以进包房里去。”
  两人走进了一间包房,一个服务小姐走拢来,问他们吃什么茶。大力望小姐一眼说:“随便。”小姐是个二十来岁的姑娘,长相有点像方为,身材也类似,小姐离开后,大力一脸高兴地问邓瑛:“她好像方为的啊?”
  “我看不像,”邓瑛说,又加了句,“方为比她有气质些。”
  “哦,那是。”他回答。
  “方为很潇洒的,”邓瑛简直是用一种羡慕的口气说,“她最会玩了,我简直怀疑她的脑细胞组织和我们的组织不同。你注意到她的颅形吗?从侧面看,她是那种扁形的,不像我们这种圆脑勺。我们脑壳里装的都是锯木屑,太实了,不晓得浪漫。”
  服务小姐端着一只盘子,盘子里搁着两杯茶,走进来,她把茶分别摆在两人的面前,接着她退了出去。现在这个小小的世界就剩下他们两人了,两双眼睛对望着。大力的眼睛有点像鱼眼睛,黑黑亮亮的,身上带着淡淡的好闻的血腥味儿。他接过她上述的话说下去:“人不要太浪漫了,但又要懂得浪漫。太实际了,一个人就会活得很累,太浪漫了又显得很‘飘’。我不喜欢方为那类型的女人。”
  她听他说,他添了句:“说老实话,我喜欢你这种类型的女人。”
  她笑了,那是一种理解他语言含义的亲切的笑容,“在我身上,好时光已经消逝了,还有什么东西值得人喜欢的?”她轻视自己说,“我发现我越来越没勇气面对生活了,唉,其实我一点也不懂生活,甚至在逃避生活,所以我觉得我很懦弱。”
  “你是女人中的强者,”大力夸奖她,“我绝不相信你是个懦弱的女人。你有思想,有自己的追求,你有勇气面对自己。我对你的看法,与你自己说的恰恰相反。”
  她看着他,希望从他身上获取反抗一切的勇气,她太需要一个人给她打气了。她觉得她是一只泄了气的篮球,如果不打气,这只球就没法拍起来。她甚至想听他用一种自信的声音说“邓瑛,我爱你,我愿意为你抛弃一切”。但他没说这话,而是对她一笑,站起身说:“我去把烧烤的东西拿来,我肚子饿坏了。”
  不一会儿,他拿着碟子运来了美国肥牛肉、鸡蛋、舌子、大葱等等,两人就边吃边交换思想,他们从烧烤城里走出来时,已是两点钟了,他上了她的奥迪轿车,她现在要去青春中心做美容,她问他去哪里。他说他去东塘百货大楼会一个客户,已经约好了的。
  “是男的还是女的?”她这么问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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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生,”他一笑,“他一直就答应买我的保险,一直就拖着。”
  “他自己买还是为孩子买?”
  “为他女儿买。”大力说,点上了支烟,“他是我以前在部队里的战友,现在他在东塘百货大楼租了一个柜台,做服装生意。”
  邓瑛把汽车直接开到东塘百货大楼前,大力下了车,说了声“再见”,邓瑛便将车徐徐朝前驶去。她从反馈镜里看见大力一身是劲的模样朝百货大楼的玻璃大门迈去。这个男人很有活力,他是那种有独立意识和独立人格的男人。她想。
  方为是一位跳迪士科的好手,她扭腰送胯和摆动手腕手臂是充满了节奏感和性感的。
  她自己说她只爱两件事,打麻将和跳舞,而在这两件事里她更偏向跳舞。她喜欢舞厅的气氛,喜欢激烈的音乐声在耳畔鸣响,喜欢看着一对对年轻男女衣冠楚楚地在她身旁起劲地摇摆和旋转。她觉得这是青春在流动,就仿佛河流在奔腾。
  她晚上的大部分时间都投掷在JJ迪士科娱乐城了。这天晚上,她又把邓瑛、小丽和大力约到了JJ娱乐城,还有另一个年轻人,不是志哥,而是电视台的小林。她和小林疯狂地跳着迪士科,她穿得很少,她把风衣脱在座位上,就穿着紧裹着臀部的健美裤和一件紧身的高吊衫在舞池里摇摆,脸上布置着妖冶的笑容。小林跳累了败下阵来后,大力又成了她的舞伴,两人在舞池里摇撼着身体,仿佛把飞落到他们身上的旋律也撞出了火花。迪士科舞厅的音乐是不停的,一个乐曲一个乐曲地翻滚,让你不得不败下阵来。大力回到座位上,脸上已经是大汗淋漓了,身上也汗湿了。“唉,我跳出了一身汗。”大力强调说,看着邓瑛。
  邓瑛早就被迪士科舞厅里的各种气味薰得睁不开眼睛了,舞厅里的气味太浓烈了,比排档上的油烟气味还让她不舒服。人成群的场所,动物气味特别明显,她真想捂住鼻子先走一步。她之所以没走,是他们几个人玩得那么开心,她不忍心扫他们的兴。她瞅一眼坐下来的大力,目光便落到方为身上,后者拿起了墨西哥啤酒瓶,咕隆咕隆喝着。
  她说:“跳迪士科是最好的减肥锻炼。”
  “那当然。”邓瑛说。
  方为又说:“我有时候身体一不舒服,就跑来跳迪士科,跳完洗个热水澡,舒服极了,睡觉也睡得香些。这是一种让血液欢腾起来的运动。”
  邓瑛不适应这种没完没了地放着强烈的音乐的舞厅,她觉得脑袋被旋律中敲打的铿锵有力的鼓点声和撕心裂肺的喊叫声震得晕晕的了,而且各种气味又都猛撞着她的鼻孔,使她真的要晕倒了。她觉得她不是一个人了,而是一只发了瘟的母鸡。“我脑壳都晕了,”她向方为说,“这是你们年轻人玩的地方,我要出去。”
  她和大力走出了JJ娱乐城,她有了一种解放了的感觉,世界一下子变得清静了,她的耳朵也不再炸响了。她的鼻子闻到了街上清新的空气,尽管这种空气里混杂着尘埃和汽油味,但比起舞厅里那种人畜味好闻多了。他们上了奥迪,她开着车向前驶去,她说:“迪士科是二十岁的姑娘和小伙子跳的,一走进去脑袋就嗡嗡嗡地响,真受不了。”
  “我也是感觉脑壳嗡嗡嗡的。”大力说,“现在还早,我们到知青茶楼去喝茶去?
  那里很安静的,早一向我和一个朋友在那里喝茶,没几个人。“
  她也想和他在一起。她觉得和他在一起有一种莫名的愉快,他能让她体尝生活的甜蜜,在此以前她早没有这种感觉了,或者说这种感觉已经沉睡几年了,或者说这根神经一开始就是麻木的,现在这根神经惊醒了,就像沉睡的树神被砍树的人惊醒了一样。她小时候听父亲说过一个神话故事,那个神话故事里有一个树神,树神见一个武士领着一群山民来砍树,为的是建一个供皇后游玩的奢华的乐园,他们将一排排树木砍倒,拖走,不顾一切地掠夺着山林,于是他发怒了,让他们都患了致命的瘴气病,四肢无力,连提斧子的句气也一点不剩。这个故事一直在她脑海里储存着,这个故事的寓意就是人类为满足自己,在无穷地毁坏大自然,最后大自然又会反过来报复人类。“你在想什么?”
  他观察到她脸上有一片思考的云层,问她。
  “我想一个童话故事。”她说。
  “公主的故事吗?”他自作聪明地问。
  她摇了下头,“不是。”
  知青茶楼是一幢外观显得很古朴的房屋,门楣上用绿绿的塑料树叶塑料玉米装饰着,墙画成了那种土砖木板房子,一旁的墙上还挂着只斗笠,两人走进花格子玻璃门,走进了幽暗的茶室。服务小姐穿着草绿色假军服,两手交织在小腹前。“几位?”她问。
  “两位。”大力说。
  “那你们坐情人雅座吧。”服务小姐说。
  她领着他俩走进了一间门上写着“谷仓”二字的房间,这间房子很狭小,只有一个茶几和一张软塌塌的长沙发。他们坐下了,服务小姐端来两杯茶,离开时将门掩上了。
  室内一盏五支光的红灯,灯光自然很弱,投射在墙上和他们身上。墙是那种木板墙,没做任何油漆,摸上去很粗糙,墙上挂着一件蓑衣,一旁还用墨线打了格子,格子里用毛笔写了条毛主席语录,形成了这种形式:毛主席语录要斗私批修!
  第四章
  一九七三年九月里的一天,十七岁的邓瑛踏进知青点时,知青点厨房的那面墙上就写着这条语录:要斗私批修!也打着这么一个惊叹号。现在这条语录出现在她眼里,勾起了她的回忆,让她脑海里翻江倒海,感到青春一去不复返了。“它让我想起了过去。”
  她是指这条毛主席语录,“这个人一定满脑壳知青情结,你认识知青茶楼的老板吗?”
  大力摇下头,“我只是觉得这里情调特殊点。我记得你说你当过知青。”
  她的目光抛到了蓑衣上,她看到那条通向知青点的泥泞不堪的路,她披着蓑衣,戴着斗笠,于大雨中在那条路上一脚高一脚低地缓缓走着,有人在雨中叫她“邓瑛”,她抬头一看,是站在知青点前枫树下的沙沙。沙沙已经死了五年了,患胃癌死在附二医院的病床上,死前瘦得乳房剩下了一层皱巴巴的皮。人的生命是确实不能测定的,她想,有的人能活八九十岁,有的人只活了短短二十几岁或几岁或十几岁,个过他们来到世上等于是冤枉来了一趟,没有任何生命的体验就告别了尘世。“在禅者的眼里,生命只是个虚幻物,”她望一眼大力,“你知道吗?我们生活的世界不过是一片尘埃,你不觉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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