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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杀刘-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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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汉人从来都是奸猾狡诈的,都是贪得无厌的,只有用我们手中刀剑弓箭,才能让他们有所收敛。那个狗官刘璋,那么狡猾,我们跟他合作,等于与虎谋皮,不如我们自立痛快。”孟尤兀自不甘。

    “自立只是一时痛快,怎么能长久,西南有多少部落,可见谁家长盛不衰?只有汉人长盛不衰。为什么?不是因为老天照顾他们,是他们善于接受,善于学习。其实,我听说汉人不是纯的,原来就是多个部落联合起来的,几千年下来,越来越多的部落融合到汉人中,才有了今天的长盛不衰。”孟获一改在刘璋面前的鲁莽无知的形象,谆谆善诱如智者,不厌其烦的耐心教导着弟弟。

    “哪又怎样?我们一样可以联合其他部落,我们也可以像汉人一样的强大。只有自立我们才能强大,依附汉人,跟汉人学习,只会让祖先蒙羞,族人们是不会同意的。”孟尤犹如一个蛮人的愤青一样,对大哥的教诲十分不满。

    “混蛋,你这不是真的为了族人好,你这样只能给他们带来灾祸和苦难。在老虎面前抖威风,只能被老虎吃掉,在巨人面前要强大要自立,只能召来巨人的愤怒,给全族带来灭顶之灾。再说了,西南七十二洞,无数部落,哪个不是古老华夏遗族,如何能自外于中华?”孟获怒气勃发,斥道。

    “大哥,你醒醒吧,你睁大眼睛看看,如今的大汉朝廷早就四分五裂了,一个娃娃天子,四周遍地诸侯,这个时候,你应该带领族人,为全族挣一份千秋基业,怎么能跟那个混蛋的刘璋合作呢?不说这小子贪财无度,就说他抢了大哥的女人,大哥也不应该跟他穿一条裤子,狼狈为奸。”

    “混蛋,怎么跟你大哥说话呢?要是阿奴自己不愿意,哪个男人能抢走你大哥的女人?你以为能打就是英雄好汉了,能屈能伸才是真好汉。为了全族的幸福,跟刘璋合作怎么了?至少跟他合作,我们干活有钱有粮食拿,以前的汉人狗官呢,还不是欺负我们不懂?至少这个小白脸狗官愿意跟我们讲道理。”

    “大哥,你真的要跟刘璋一条道跑到黑吗,你难道不知道,蜀中马上就要变天了,刘璋蹦跶不了几天了,大哥你醒醒吧。”

    “说你傻你还真是没脑子,就小白脸那样的,连阿奴都能拐跑的,我不信这蜀中有谁能把他给算计了,你小子别听那些胡咧咧,几千人围攻,他用几十个人就镇压了,别说你了,就是给大哥几百个勇士,也不一定办得到。好了,过了前面那座山,就到南中了,回到族里,你那套词就别再拿出来到处胡咧咧了,再敢四处胡咧咧,族规伺候。”孟获真是有点生气了,这小子太不省心了。

    “大哥,你看那边好像有人。”

    “哪里?呃…,你…,你竟敢…”

    “大哥,我也不想这样,可是我怎么劝你你都不听,我们怎么就不能自立了,就算我们要找人合作,也不是刘璋这样的,刘焉的大公子刘范马上就要入川了,到时候哪还有刘璋说话的份儿?大公子已经允诺我们可以在南中自立了,岂不好过现在百倍?你就是不听,死活要跟刘璋合作。这是你自找的,为了族人,我不得不如此,你就安心去吧,在天上保佑我们南蛮称王建国。”

    “你…,瓜呀,刘范要…要是能入川…早就入川了,哪还能…能轮到刘…刘璋,你现在改还…还…来得及,一旦…连累族人…悔…”

    刘璋是在大军出发几天以后,才获知孟获的死讯的。

    消息是这样说的,说孟获在返回南中的路上,被刘璋狗贼派的刺客刺杀,身中数刀而惨死。孟获的尸体,由其亲弟弟孟尤和随从抬回了南中。南中各界,各部各族,一时群情汹涌,盟誓为约,必杀刘璋,诛灭汉人狗官。随后,愤怒的人们,在孟尤等的率领下,顺利攻破益州郡郡城滇池,在洱海之畔立起了南蛮王国大旗。

    刘璋得知孟获的死讯以后,好久都不敢相信:一代蛮人豪杰英雄,就这样挂了?前几天俩人还斗得跟乌眼鸡似得,拼酒拼的你昏我睡,要死不活的,这转眼就挂了?这是真的吗?

    但是,接下来有越来越多的消息传来,都确证了孟获的死讯。刘璋这才不得不相信。这也让他原先的疑惑得以释怀:蛮人降而复叛,乃是有人挑拨,杀了孟获嫁祸给自己,从而再次挑起蛮人叛乱。

    看来是前面的余波未了呀。

    既然口舌说不清,那只有刀剑说话了。

    刘璋不是个很有耐心的人,从程序设计上来说,a模块判断不过,那就转去b模块处理。

    文的不行,武的上。
………………………………

第46节 兵3

    “子远,贼军势大,子远麾下尽皆精锐,不若轻兵疾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赶至南中,趁其不备一击而灭。子远兄以为如何?”军议之时,刘璋笑眯眯的先向吴懿请教。

    刘璋入川一年多了,如今新军不足两千人,本次就带了一千人,飞军不足百人,本次就带了两个队,而东州兵驻蜀郡有五千人,本次吴懿带了三千人。两军加起来,也就四千人。从数量上看,东州兵显然是主力。

    吴懿听了刘璋的话,心里暗骂,难道这个家伙想借此机会来整我,好报复上次乱民闹事的事情。

    但是他所部的是本次出兵的主力,不能不说话,好在对付刘璋这种只会纸上谈兵的纨绔子弟,他一个老军头,有的是办法。只见他正色道:“四公子所忧虑者,属下甚为理解。然则,兵法云:百里争利,则失三军;五十里争利,必蹶上将军;三十里争利,辎重粮草不全则亡。南进之路多瘴气,轻兵疾进不战而自衰,智者不为也。

    窃为四公子计,不若缓兵稳进,步步为营,以斥候精卒为前哨,方可保稳胜不失。公子初掌大军,于军阵一途,万不可贪功冒进,当以稳妥为第一。”

    吴懿一番话,也没有明确拒绝刘璋的要求,但有理有据的说,我觉得你的战法不行,我觉得应当如何如何,而且我这完全是为你考虑的。

    刘璋心里狠狠的鄙视了一下吴懿,这个滑头,就知道你不敢,脸上却依然微笑如故,听了吴懿的话,还赞许的点了点头,说道:“子远不愧久经战阵,老成持重。”

    小庞却不管那么多,在旁边插言道:“吴将军所言虽不错,不过兵法又云,军争为先,贵在神速,贵在出其不意攻其不备。蛮军草创,号令不一,我可一击而溃之,若迁延时日,则失先机。届时,或屯兵坚城之下,或战于山野之地,我军皆大不利,甚为不妥。当宜疾进急战速胜。”

    小庞这家伙小小年纪,就是好战分子,怪不得董神棍说他有刀兵之虞,这样喜欢冒险的家伙,迟早要出问题。

    吴懿看着这一对刚上战场的菜鸟师徒俩,听着两人高谈阔论兵法,真是十分的不以为然。反正自己该说的也说了,到时候栽了跟头可别赖我就行。于是哈哈一笑:“四公子,庞小哥,我部兵甲辎重甚多,难以急行速进,若要速战速决,还要倚重魏将军所部才行。”

    魏延可没他们那么多花花肠子,刚开始听刘璋要让吴懿为前锋,已经很不爽了,这一听吴懿推荐自己,立即就跳出来了,也不管刘璋是怎么个盘算的,高声嚷道:“主公,末将愿为前驱,不破贼军誓不回还”

    这货又是一个好战分子。

    怪不得和小庞俩人打的火热,关系甚是亲密。

    刘璋所以要拿吴懿说事,是比较蛋疼这个吴懿。带在身边吧,也不是很放心,留在后边吧更不放心,明知他不可能当前锋,刘璋仍然不死心要试一试。当然,还有一层意思,刘璋这次带吴懿出来,还有要给他展示自己军威的意思。如果吴懿害怕不敢领前军,那刘璋就要给他看看自己编练的新军了。

    新军剿匪或者战绩口碑很差,但东州军更差,否则以前蜀郡也不可能那么多土匪了。当然,土匪蟊贼机动灵活,忽聚忽散本来就不易对付。但是,新军的训练其实是为大兵团阵地作战准备的,尤其是像东州兵这样的,喜欢列阵冲锋的部队准备的,在新军眼里,东州兵这种根本就是一堆活靶子,任他们鱼肉的对象。外界盛传新军和东州军对阵,败的如何如何惨,也让新军上下憋了一肚子不服气。

    新军要为自己正名,刘璋更需要借此机会,利用新军的赫赫战功,来震慑吴懿,震慑住吴懿以及其他东州兵将领,那颗蠢蠢欲动的心。

    “文长勇气可嘉。”刘璋先表扬的一下魏延,然后,“不过,新军剿匪日久,向来战绩平平,此次逆贼,裹挟百姓,怕不有数万,文长虽勇亦难当大任,不若且退下,容我等再另选贤能。”

    魏延听了,气的几乎吐血。哪一次剿匪,新军不是分散成无数拨,以什或者队为单位,满山遍野的四处追剿各处蟊贼土匪。哦,撵不上就说我们战力差了,只能说明土匪蟊贼比我们更熟悉地理环境罢了。主公这太磕碜我们了。

    魏延脸红的要出血了,瞪着眼珠子大帐内四处看,另选贤能?除了老子,还有谁能担当大任?

    甘宁?

    甘宁很不屑的哼了一声。

    小庞?

    小庞同志很傲娇的冲他翻了一下白眼。

    魏延瞪着眼珠子看了一圈,还是觉得自己最合适。“主公,延不曾发现有何人比某更胜任先锋之职,若主公不放心,某愿立军令,若其不克,甘愿就戮。”魏延怒了,要立军令状。

    有魏延这么抢着要当先锋,吴懿算是彻底放下心了,于是在一旁附和道;“魏将军智勇双全,属下亦觉得,先锋之位,非魏将军莫属。公子以为如何?”

    刘璋嘿嘿一笑,“文长,你觉得我胜不胜任这个先锋之位?”

    魏延正梗着脖子,非要当这个先锋不可,显然他觉得没人比他更胜任这个先锋了。听了刘璋的话,随口说:“谁也不如俺老魏更胜任先锋了,俺老魏必定不负主公所托,打得…”正说着呢,看见大家都神色殊异的,目瞪口呆的看着他,难道我说错了什么?魏延急忙脑子里闪电过了一下刘璋刚才的问话,我日,原来主公刚才问的是他自己胜不胜任,主公你太坑人了。魏延急忙强行按下话头,换上马屁语言,“打仗俺老魏再如何厉害,那也不及主公之万一,所以这个先锋之位,没有比主公更合适的了。”

    “不可”

    眼看刘璋就要拍板决定了,账内众人,急忙纷纷反对。

    吴懿更是在心里把刘璋骂了一遍又一遍。这个纨绔子弟,这他娘的想一出是一出,刚才让老子当先锋,现在又要自己去,你他娘的有个好歹,我回去怎么跟监军大人交代呀。

    “好了,我意已决,别再废话了。我领前军先行,子远率东州兵大队督后,军资补给不得有误。”刘璋也不给大家废话了,让他跟吴懿一起,他自己也不放心,所以只能跟着前锋的新军走了。

    “诺”众将轰然而应。
………………………………

第47节 兵4

    就算是回到现代,云贵川一带的道路,都是崎岖难行。更不要说将近两千年前的汉末三国时期了。

    南中在后世的云南一带,从成都南下,道路崎岖不说,更有瘴气横行。

    自古南方多瘴,尤其是西南这边。

    瘴气就是山林里,树木腐烂的叶子散发的气息,加上水汽,吸入过多容易使人头昏脑涨,而且丛林多蚊虫,容易传播疟疾,即盛传之打摆子。染上此病以后,浑身乏力,死亡率非常之高。所以大家谈瘴色变。

    其实,真正可怕的不是瘴气,而是蚊虫。

    刘璋作为穿越众,当然不会怕这些被大家传的谈虎色变的所谓的瘴气瘴毒了。决定南下以后,他就让医科院做了大量的准备。一是,准备了大量的口罩,新军每人一副口罩;二是,准备了大量的防蚊虫叮咬的成药,就是张机他们研制的,类似后世的风油精之类的东东,效果如何,刘璋也不清楚;三是,随军有医科院派精干学员组成的,随军军医院,负责人就是华佗的大徒弟,广陵吴普。

    另外就是,再次强调了,任何人不得喝生水。

    新军原本就有这个卫生条例。

    新军本来就每人配有一个行军壶,每天行军的时候,都有装满开水,供口渴时候饮用。

    就在大军南行疾进的路上,刘璋发现了本次南征最大的隐患。

    “你怎么在这里?”刘璋的小白脸阴的要下雨。

    “回大人,叙跟随军医院一起,属于他们编制,归阿奴姑娘领导。”黄叙完全无视刘璋的愤怒,泰然自若。

    “你才刚刚痊愈,身体虚弱,这一路上艰难险阻不说,还有瘴气毒虫,你这才从鬼门关捡回一条命,怎么就不知道珍惜,跟这儿裹什么乱呢?”刘璋真是服了,这黄叙要是出点儿什么事情,真没法回去跟黄忠交差。他把黄忠留下给徐庶,就是想着让黄忠能有机会多陪陪儿子,现在倒好,他儿子黄叙自己跑来南下了。

    黄叙却浑不在意,反而微微一笑,“大人,你就别拿我的身体说事了,你别想借机把我赶回去,好增加自己多和阿奴姑娘的相处机会,我不会让着你的,即便你是太守大人。”

    这都哪儿跟哪儿?

    “那好,我让阿奴和你一起回去,这总行了吧,我的小祖宗。”刘璋真是要疯了,带着这个定时炸弹,提心吊胆,还怎么打仗。转头就大叫:“阿奴,阿奴呢?”

    很快阿奴就出现了。

    穿着小一号的军服,又是一种风采。

    “哥哥,你找我?”

    阿奴一出现,刘璋狂躁的心就平静下来了,这个丫头更难对付,刘璋飞快的思索了一下,温和的说道:“阿奴,哥哥有个非常重要的任务要交给你,不知道你愿不愿意?”

    “好呀好呀,哥哥快说,什么任务?”

    “子言的娘亲病了,他想回去看娘亲,但是他身体不好,我想让你护送他回成都。”刘璋顺嘴就编了一个貌似很完美的理由。

    不过这世界上,总是有很多出人意料的事情。

    很多时候,事情总是不按照人们设想的那样发展。

    阿奴刚要张口答应,黄叙已经抢先说了。

    “他骗你的,我娘亲根本没生病。他就是想把我们骗回去。”

    黄叙说的又快又急,根本不给刘璋反应的机会。

    刘璋除了吐血,张着嘴已经说不出话来了。

    他本来想着,既然黄叙想多跟阿奴待在一起,那让阿奴送黄叙回去,这种好事,黄叙应该不会反对,不会戳穿他的谎言。结果,他自己杯具了。

    “哥哥,你太坏了,我要生气了,小心待会你的饭菜里有虫子。”阿奴对付刘璋还是比较拿手的,一下子就使出了杀手锏。

    “别别,千万别呀阿奴,哥哥不是想骗你,子言身体不好,咱们这是去打仗,不能带着他,所以想让你把他送回去。”

    所谓一物降一物,阿奴作为未来的火神祝融部落的族长,可不是吃素的。

    “叙哥哥,咱们走,不理这个坏哥哥了。”

    阿奴小脸一绷,拉着黄叙,两人走了,扔下刘璋一人目瞪口呆。

    刘璋领前军走了,吴懿领着东州军亦步亦趋,按照自己的步调,每天几十里的稳步行军,既不快也不慢,即便到时候刘璋吃了败仗,也找不到他的麻烦。

    两军分开的第十天晚上,吴懿的大帐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吴将军,我家主人信中说的分明,这上中下三策,无论选哪一个,都请将军速决之,所谓事不宜迟,迟则多变。”

    “请回你家主人,多谢关心,某自会斟酌谋划,到时自知。”

    “在下不得不替我家主人叨扰一句,时机稍纵即逝,此正将军建功大好机会,刘璋小儿自取败亡,将军万不可有妇人之仁,以至坐失良机。”

    “多谢提点,感激不尽,懿这里尚有军务安排,就不留先生了,来人,送客。”

    送走了来人,将来人捎来的信件,看了数遍,然后将信件就着灯火烧了。看着余烬渐熄,吴懿这才站了起来,负手在大帐内来回踱步。

    所谓上中下三策,其实都是用来对付刘璋的。

    上策,吴懿率部紧辍刘璋前军之后,待到刘璋和蛮军激战正酣时,背后杀出,前后夹击,全歼刘璋。然后伪托为蛮军所灭。

    中策,吴懿率部潜回成都,里应外合,完全夺取和控制刘璋在成都的根基,不管刘璋在前面输赢如何,没了成都根基,刘璋今后连翻身的机会都难有。而且,刘璋千余人,外无援兵,内无粮草,拿什么和数万叛军打,只有败亡一途。

    下策,吴懿率部按兵不动,卡断刘璋前军的补给供应,坐视刘璋被蛮军消灭。

    让刘璋离开成都,然后内外发难,是前一段很多人一直想要实现的一个目标,可是总是事与愿违。如今机会来了,南蛮再次叛乱,刘璋刚刚在报纸上说和南蛮和解了,这又立即出现了叛乱,这种情况下,刘璋不得不亲自率军平叛,为自己正名。这对于那些一贯反对刘璋的人来说,绝对是千载难逢的绝妙时机。

    可是自己要不要因之而起舞呢?

    刘璋为什么要轻兵疾进?

    新军的战力到底如何?

    吴懿是位将军,是一位不错的将军,将军的嗅觉都很灵敏。一名合格的将军,最在意的就是知己知彼。
………………………………

第48节 兵5

    “你叫什么名字?”行军路上无聊,刘璋边走边和身边一位行军主簿闲聊。

    “回大人,属下姓白名墨,字子殊,曾就学于任安先生门下。成都学府建成后,属下一直在文学院帮忙,本次大军出征,大人朝文学院征调随军文吏,属下先祖颇知些兵事,所以就毛遂自荐过来了。”

    那文吏虽是一样穿着军服,却是难掩书卷气息。

    “喔,任师高足,却是失敬了。任安老先生我早就久闻大名,一直无缘识荆,不想南进路上,竟然碰到任师高足。不知令师如今可安好?”

    任安是三国时期,和董扶并列的,川蜀之地的大名士,刘焉极为推崇之。

    董扶和任安可不是什么于吉南华老仙之类的可比,那可是真的大名士谶纬术士,而于吉南华老仙之类的那都是小说家杜撰的,是虚拟不存在的人物。

    “我师高古之人,早就超凡脱尘,年逾古稀结庐仙境,寻常人难得一见。”

    “白兄刚才所言,先祖谙兵事,敢问贵先祖何人?”

    “不敢,先祖讳起,世称武安君者。”

    我靠,白起,战神白起,原来是秦将白起的后裔。

    白起是战国四名将之首,人称屠夫,又称战神,长平一战,坑赵卒四十万,这才奠定了后来秦国横扫六国的基础。白起之前,秦赵多次交锋,秦败多胜少。长平之战后,赵国基本上就一蹶不振了。其实,战国时期,真正能打的,除了秦国,就是三晋之地的魏赵了。其他,齐楚虽是大国,战力却是平平。早期魏赵都是压着秦国打。秦自商鞅变法以后,才渐渐摆脱窘境。

    白起善打歼灭战运动战,善于野战筑垒,其用兵之法,影响深远。

    其实白起的很多战法,和后世的毛太祖很像,均以歼灭敌人为先,而不以城池得失为先。

    虽然刘璋对白起不是特别了解,但是,人屠,战神,这些称号他还是知道的,白起的鼎鼎大名他还是知道的。有人曾统计过,战国时期,列国征战,士卒伤亡数百万,其中白起一人征战歼灭的士卒就占二分之一。

    有任安白起两位名人加持,刘璋立即就对这个叫白墨的书生刮目相看了。

    “原来是战神武安君之后,真是失敬失敬。”

    白墨连道:“不敢。先祖杀孽过重,虽以冤没,却警示后人。后世子孙虽也多有习兵者,却从军者少,墨亦然。今次从太守大人南下,是想看看大人如何文武相济,治平蛮夷各方。”

    如何治平蛮夷,刘璋对这个问题早就考虑了很久了,蜀中本就是多民族地区,单靠武力是无法长治久安的。

    “白兄有此问,可见不凡。人虽以群分,却能因利合,刀剑只能屈其膝,文明方可服其心。此文明非止文章华彩,更乃富裕祥和之文明。唯有富裕祥和之文明,才能服其真心。是以,武功之盛屈人一时,难致千秋;教化之功非止于德,更在于利。此文武相济,长治久安之道。”

    “墨谨受教。”

    刘璋想这些问题很久了,来蜀中以后就在想了,后来见了马超以后,知道了些西域一些事情以后,就想了更多。汉治西域,唐也治理过西域,结果怎样,叛乱频仍,最后是不可复治。现在,不但西域不可复治,就连雍凉都乱象丛生。

    两人边走边聊,很是惬意。

    都说蜀道难行,其实从成都往南,也一样不容易,不仅仅是瘴气多,山林茂盛,根本就没什么路。就算好不容易开出了条路,过不了多久,照样也会被林木覆盖,或者被山洪冲毁。这种地方,骑兵根本没用。刘璋本来也没有骑兵,除了必要的信使斥候外,其他马匹全用来托运军资粮食了。就连刘璋自己的坐骑,都贡献了出来。

    不过好在,新军本来就是步兵,而且每天训练的重点就是负重跑步,攀援射箭等,尤其是跑步,每天都要跑个二三十里。说起这个跑步,不得不提一下现在士兵们配发的鞋子了。刚开始招兵的时候,说的一年两套军服,鞋子肯定也是两套。鞋子当然是布鞋。没想到,按照刘璋的训练要求,一训练下来,一个月两双都够呛。天天跑几十里,鞋子太费了。后来改成一季度两双,仍然远远不能满足训练要求。最后,按照刘璋的提议,换成了现在的皮靴。一年两双皮靴。

    两双布鞋,最后变成两双皮靴,这个成本翻了十倍不止。让刘扒皮心疼了好久。古代的皮毛很贵重的,而且牛皮很少,只能收购一些野兽的皮毛,所以这个靴子的成本就可想而知了。所以,刘璋在成都折腾了一年多,也才不到两千新兵。很费钱的。不是刘璋不想招,一来他也不太需要太多自己的武装,二来也确实费钱。就只看鞋子就可见一斑,更不要说新军的装备配置。

    刘璋领前锋,沿岷江快速南下,经南安安上,渡过泸水,迅速抵近南中。刘璋一路上,向附近地方官府,派出斥候,要求各地预先在指定地点安排粮草物资的供应,刘璋为此许出好处,各地官府可以凭借刘璋开出的欠条,到当地蜀中商会,领取等价值的货物。

    因为条件优厚,所以各地官府纷纷响应。

    就连远在毕节的彝族默部都跋山涉水的,由妥阿哲济火亲自带队,背着粮食,来给刘璋部队运送补给。济火是彝语,就是酋长首领的意思。

    刘璋很感动,当场宣布,凡是各部落的,为大军运送补给的,除了可以得到刘璋开出的欠条,每个部落,还可以额外得到六个成都学府的入学资格。

    别说刘璋吝啬,就给了六个入学资格,这不是在糊弄咱们少数民族兄弟吗?

    还真不是糊弄。

    这六个入学资格,其实是很宝贵的。

    说起成都学府的入学资格,如今早就不是一年前了,早就是水涨船高,想进成都学府,如今已经是非常之难了。学府的很多学院现在都是要进行入学资格考试的。

    刘璋所以采用这种方式进行后勤补给,是有几方面考虑的。

    一来,可以减轻自身的后勤压力,以利于部队快速前进,而不是受制于粮草供应,也降低了对吴懿后军的依赖。

    二来,就是造势,向各地宣示,我刘璋来了,来南中平叛来了。

    三来,当然就是告诉对手了:我刘璋来了,我带来了一千人,轻兵疾进千里,我来灭你来了,你洗干净脖子吧。
………………………………

第49节 兵6

    千余新军,轻兵疾进,连粮食都要各个地方接济,这样一个小白脸狗官,跑过来要来剿灭自己。孟尤觉得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这刘璋没吃错药吧,他以为他是谁?是孙武子再生吗?他以为他领的都是天兵天将?

    刘璋这么高调的轻兵疾进,孟尤不可能不得到消息。

    得到消息后的孟尤,简直被刘璋气笑了。

    大哥,你看看吧,这就是你看好的那个刘璋,就是那个你死不悔改要合作的刘璋,这是一个多么大的草包饭桶。跟这样的昏庸暗弱之主,我们全族会有前途吗?大哥,你在天上好好看着,弟弟我如何虐死这个草包。

    其实刘璋刚一出兵,他就得到消息了,就是没想到刘璋这小子来的这么快。

    既然你急着来送死,那我就成全你。

    得到刘璋出兵的消息后,孟尤联合众部落,早就做了安排。

    在刘璋的必进路线上,从越帯礁龊鸵嬷菘は嗔姆较蛏希技忧苛私浔浮6遥源犹盗蹊白葬航拢晒蛩岜Ю铮稍綆‘郡方向,直扑而来,孟获就命人,在面向会理方向,在下关十二关司平川一线,层层设伏,等着刘璋自投罗网。

    “报,官军已经进入会理。”

    “报,官军直穿会理,抵皎平渡渡口北岸。”

    “报,官军开始渡河。”

    “报,官军已经全部渡河完毕,背水扎营。”

    “报,官军在南北两岸,搭了浮桥,其他并无异动。”

    一条条斥候哨探的消息,如流星飞火一样,报入孟尤的中军大帐。

    “都说刘璋小儿最是怕死,我本来以为他千里迢迢跑这么快来,以为他长了志气,不怕死了,没想到刚到南中就原形毕露了,才过河就想着退路,这么急着就修浮桥,这是准备随时跑路呀。”

    兀突骨是南蛮小国乌戈国的国主,是孟尤纠集的南蛮众部落中实力比较强的一个部落,麾下兵强马壮,很是看不起刘璋。一个小毛孩子,领着千把人,就敢跑到南中来耀武扬威,太瞧不起俺们了。

    “兀大哥说的甚是,我也以为这小子长能耐了,千里奔袭想把我们一举击溃,没想到还是一贯的贪生怕死。你们没见过这小子,兄弟我是见过的,瘦的跟猴子似的,见了我大哥大气都不敢出,立即就拿出剑南春来款待。可惜这小子自己酒量不行,刚喝了两口,自己先就趴下了,弄的咱们弟兄们都没喝好。”孟尤在大帐中,脸不红心不跳的调侃埋汰着刘璋。

    “听说刘璋小子最是抠门,估计是害怕你们多喝了他的剑南春,所以才装醉的吧。”下面众人听了剑南春,都不由得直流口水,纷纷言道。

    “那倒没有,那小子根本就是个熊包,量浅的货色,醉死过去了一天一夜才醒,我大哥看他挺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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