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妾本皇妃-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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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她亦知道她身中奇毒,原本便是活不长的,这兴许便是命数!

    她终究闭眼,连同在身边不远下坠的马一起,轰隆落入激流。

    时近清晨,河水冷入肌骨,洗去一身病痛灼热。

    河水很快没顶,一阵窒迫的死亡滋味让麝月陡然生起本能的求生热望,在沉浮扑打中,她拼死抓住一条因石块滚落而从断裂的树干,任由河水沉浮,好不容易自剧毒折磨中清醒过来,却又很快不知东西南北方向的漂流而去。

    玉色丝绦,从麝月身上散开,缠住一枝枯枝,她不知这是否是最后的挣扎,身体软弱无力,只能无助的看着这急急的水流,顺流而去……

    ………………………………

    经过一夜大水的南疆内城,已如一座死城,到处漂浮着人或牲畜的尸体,而南疆外城亦受到奉天河支流影响,几近毁灭。

    大水肆虐过后,从上游冲击下来的枯枝残叶浮浮荡荡地漂浮在外城,侥幸活下来的人们,无人敢再进内城,都忙着离开这生活了多年的故乡,因传闻过两天会有连日大雨,无异于又是一场浩劫。

    一男子仰望着曾被传说永不可破的南疆内城,连连叹息,他的家亦在这场大水中覆灭了,好在家在城外边缘,还不至于丧命,他来到曾经家的位置,想要找寻什么,已过腰的大水,又让这一切看似全无可能,他神情有些焦躁,徒劳的用手打捞着,玉色丝绦倏然缠上他的手指。

    他厌烦地随手一扯,将长长丝绦与枯枝远远抛出,谁知枯枝正打着一根刚从悬崖上游滑落的树木。

    随着那玉色丝绦望过去,只见一名女子云发如水草凌乱,丝衣裹紧了曼妙的身躯,但却已昏迷不醒,双目紧闭,唇色如死!湿透的衣裙冰凉无比,但身子触手却有内热,甚是火热炽人,正是顺流而下的麝月。

    那人为她搭脉,却露出欢快笑容:“哟,看来不用费心找那毒物了,这姑娘简直是天赐的!”

    他说着,将麝月抱起,艰难的一步步向着水浅的方向而去……

    ……………………

    夜冷,身体里却灼热滚烫。

    好像有千百条毒蛇在噬咬着她的心脏,麝月艰难的呼吸,却好像被人掐住咽喉,不得一丝一毫的机会,她拼命挣扎,却被什么越抓越紧。

    终于,剧痛难忍,她痛极惊醒,气喘吁吁,全身无力。

    她看看四周,冰冷的夜,简陋的茅屋,屋内只有一盏弱弱燃烧的油灯,桌边坐着一名男子静静的喝茶。

    她是死了吗?死于坠崖?还是死于剧毒?这里……是黄泉路的歇脚处?

    “你是谁?我……我死了吗?”麝月轻轻开口,那人却猛然回头,“呸呸呸,真晦气,你死了,我是什么人?鬼吗?你这姑娘长的标标致致,怎的这般不会说话?”

    那人长得俊秀,书生模样,看上去像个读书人,斯斯文文,不说有多好看,却是很舒服的男子,只是说起话来,猛烈了些,与他那俊秀的长相颇是不符。

    原来,自己还活着!竟然……还活着!

    麝月忙道:“小女子失言,还望先生莫怪。”

    他上下打量她,点点头:“嗯……很久没人称我一声先生了,看在这两个字儿份上,我就不和你计较了,也让你……少受些苦。”

    麝月不解,却摇头苦笑:“将死之人,还有什么苦不能受?”

    说着,胸口剧烈的疼痛再次袭来,喉间腥涩,一口乌黑鲜血吐了出来,麝月感觉体内似乎不再那般灼热,舒服了许多。

    那人见了道:“呵呵,舒服一些没有?”

    麝月惊讶的望着他,难道自己竟是遇到了贵人不成?

    “舒服很多了,先生……您……”麝月没有说完,只道,“不知先生贵姓?”

    “什么贵姓贱姓的,我叫百千寻。”百千寻话一出口,麝月立时惊住了,“百千寻?妙手鬼医百千寻?”

    百千寻亦有些惊讶:“你这小小女子,看上去不像我们南疆人,竟听说过我?”

    “妙手鬼医百千寻,入册很晚,入册时不过二十八岁,见钱眼开,以毒医人,从不做好事。”麝月说着,看向他,“可你为什么救我?”

    “入册?入什么册?你这小丫头,究竟是什么人?知道的还挺多!”百千寻上下打量她,连连摇头,“既然,你知道我从不做好事,那么我也不妨告诉你,我呢,救你是让你顶替我那精心用剧毒喂养了的金蛇啊。”

    金蛇?!麝月听到金蛇便是毛骨悚然,那日,那条金色小蛇的凶残恐怖还历历在目。

    百千寻见她不明白,解释说:“金蛇你应该不陌生吧?据我所知,你该是先中了丝丝漫的毒,不过很奇怪,你的脸竟然没有毁掉?好像毒素也除去了,根据我的判断,应是以外力吸去了,然后你又中了我南疆王的金蛇剧毒,之后是血欢毒,血欢毒虽能暂时缓解金蛇剧毒,可与男人欢爱后,便会毒性发作,到时候待到金蛇剧毒再次发作时,两毒齐发,必死无疑!”

    百千寻说的都没有错!麝月听着,他是否会有解药?


………………………………

天谴·鬼医药人

    “那……你所谓的顶替你的金蛇是……”麝月心跳不止,百千寻唇角微微带笑,“当然是把你当毒蛇喂养,金蛇便是要用很多奇特的剧毒来喂养,成为万毒之王,不过呢,做我的药人,有利有弊,可不是全无好处的,虽然从此你的血会变成毒血,可……只要一直有我精心研制的毒药喂养你,你就不会死于血欢毒或者金蛇毒!怎么样?这是不是也可以算是我做的第一件好事啊?”

    百千寻说得如此若无其事,麝月却听得字字心惊。

    药人!从此身体里的血都会变成毒血!

    这辈子,她都不能离开这个人,否则……便会死于剧毒!

    见她迟疑,百千寻道:“你放心,我这个人呢很好相处的,只是有些时候,为了救人也好,为了挣钱也罢,或许需要一点点你的血,不过之后,会好好喂你吃补药的,毕竟你是人不是蛇!”

    麝月思前想后,与其立即死去,倒是不如先跟着这个人再行计较,至少,要先找到玄澈!

    思及此,麝月豁然点点头:“好,我答应。”

    百千寻大喜:“真的?妙极妙极!我师傅当年便说,药人是最好不过的!没想到我百千寻还有这个命!”

    说着,又看看麝月:“你叫什么名字?”

    因百千寻到底是南疆人,麝月怕他听说过“麝月”这个名字,于是道:“秦素魄。”

    秦素魄,其实才是她真正的名字,麝月公主不过是她的封号,只是从小到大无论父皇还是母后兄长,都习惯叫她麝月,渐渐的,人们几乎忘记了秦素魄这个名字。

    “秦素魄……嗯,好名字呢,那么从今你就跟着我,我定不会叫你吃亏,而且你放心,我只好毒,不好女色,虽然你长的的确有几分姿色,我是不会将你如何的!”百千寻说着,又道,“你昏睡之时,我为你吃了我独门的夹竹丹,所以你会感到舒服一些,明天白天,你要先吃下五种毒药,才能上路。”

    “上路?”麝月看他。

    百千寻点点头:“当然,不然,你要留在这座死城里吗?南疆城已经被那个樊域的玄澈王子联合大溏的林世唐毁掉了,哼,听说那玄澈王子美如妖孽,我看他就果然是个妖孽,造下如此大的杀孽,还害我丢了金蛇,迟早遭天谴!”

    麝月身子一寒,天谴!只恐怕这天谴要算在她的头上吧?河水逆流,南疆城覆,内城百姓该是有不少被无辜殃及,她又于心何忍?也许,从此成为一个药人,便是上天的一种惩罚吧?

    她这一生,已经历太多劫难。

    再多一些,也无妨,若是真有报应,她倒是宁愿报应在她的身上。

    “你在想什么?”百千寻见她沉思,追问。

    麝月抬头看他,道:“想,其实南疆覆灭,也许也是你南疆王的一种报应!”

    百千寻一怔,随即心下一思,笑道:“呵,你的情人,该是位英俊无双的人吧?你的毒皆出自我王之手,我王对女人下毒,只会有一个原因,看上了这个女人的男人!”

    麝月苦笑,不语,转而又道:“我们要去哪里?”

    百千寻道:“离这里最近的便是落雁山背面的东穆国,就暂且住在那里吧……”

    东穆国,在麝月的印象里,是以胭脂闻名的国度,与世无争,也好,先走一步算一步吧。

    百千寻看她神情,似总是在思考什么,突然想到她刚才的话,又问:“你刚才说入册?你说我入的什么册?”

    麝月当然不能说出藏书阁中的《南疆记》,只道:“记得从前在家看过一些关于南疆的书,里面提到过你。”

    “真的?提到我?是什么书啊?说来听听。”百千寻似被勾起了无限兴趣。

    麝月道:“我不记得了,我有点累,想趁着你为我抵御住身体里毒素的时候,多睡一会。”

    麝月说完,翻身上床,闭上了眼。

    百千寻扫兴道:“不说就不说。”

    其实,麝月怎么睡得着?南疆城竟损毁得如此严重,令百姓流离失所,如此大的杀孽,无论如何也是不能心安的……

    ……………………

    荒郊野岭,日色如新。

    玄澈等人连夜翻过了落雁山,到得山的另一面,奉天河支流已温柔得多,不急不缓。

    自麝月坠入悬崖,玄澈再也没有说一句话。

    深深倦色悄悄爬上他的眉眼,风神如玉的他,风霜憔悴。

    此时此刻,连伯伝也不敢上前劝一句。

    玄澈的心里一定有许多懊恼和痛苦,千樱与云雀原便与玄澈不熟,更加无话可说。

    玄澈坐在河水边,若是那悬崖下的河水如同这里的一般柔软,那么麝月会不会没有死?!

    他倏然将英俊脸庞整个浸入到河水当中,任凭冰凉的水流涤荡一路风尘,抚平内心的焦灼与疼痛。

    他向来情绪不露,可这一次,他痛苦的想将自己杀掉!

    为什么,那时要丢她一个人在马上,为什么……要离开她?

    千樱走到伯伝跟前:“他这样下去,行吗?”

    伯伝摇摇头:“我不知道。”

    千樱奇怪道:“你不是跟他很久?是他的心腹?”

    伯伝看向千樱:“可,王子从未如此过。”

    从未?!千樱望着他,看来这一次他内心的痛苦的确已不能负荷。

    云雀亦走过来:“姐姐,师兄的仇终于报了,我们姐妹也得以逃脱苏什邈风的魔爪,我们以后要去哪儿?”

    千樱道:“回南疆。”

    云雀大惊失色:“回南疆?为什么?”


………………………………

晴萱·东穆公主

    千樱看向她:“你以为你真正摆脱了苏什邈风吗?你忘了他为了控制我们在我们身体里中下毒素,你我身上的解药,才能支持多久?就算忍着毒发时的巨大痛苦,多熬过几次,可又能活多久?”

    云雀几乎忘记了这回事,伯伝颇为歉疚:“千樱姑娘,伯伝欠你人情,只要你一声吩咐……”

    “行了,我要你做什么,我还没有想好,只是送你们到了东穆国后,我和云雀定要先回南疆去找一个人。”千樱叹息一声。

    此时玄澈已抬起头,脸容湿漉漉的,果然,冰冷的河水的确能令人清醒冷静许多。

    他走过来看着千樱:“要找什么人?其实,千樱姑娘你们可以跟着我们回樊域,我樊域亦有巫医、大医,不乏奇人能人,若是你们身上带着解药,只要坚持到回樊域,可以拿出一颗,我叫他们去研究。”

    千樱挑眉看他,忽然笑了:“你到不像传说中那么冷血无情,也知道知恩图报?”

    玄澈道:“这是做人,最起码的,何况,我身边也缺人手。”

    “你信任我们?”千樱有点怀疑,玄澈笑道,“为何不信?一个肯为师兄报仇而不惜深入虎穴之人,可见义字当先,一个肯为报仇,敢于放走人犯,挑战苏什邈风之人,可见胆识过人,我为何不信?”

    千樱与云雀皆有些惊异,从小,她们都没有被人如此称赞过。

    从前在师门,师傅向来重男轻女,只有师兄,常偷着传授她们绝好的武功,才让她们练就了这身本事,而跟了苏什邈风后,更没有人当她们是人,一向被人视作工具、视作杀人狂徒。

    千樱有点感动,却没有正面表达:“可是,我想,还是回一次南疆,去找那个人比较好。”

    “到底是谁?有这么大的本事?”玄澈好奇道。

    千樱道:“妙手鬼医,百千寻。”

    妙手鬼医?玄澈有所耳闻,只知道这人是近两年才声名鹊起,以毒医人。

    玄澈想了想:“他……该不会住在南疆内城吧?况且,若是侥幸逃过了那场劫难,我想南疆幸存之人亦一定会逃往别国。”

    千樱想想,不错,南疆城已是一座死城,百千寻那样的人,是不可能留在那里的。

    伯伝亦道:“嗯,王子说的对,况且南疆认得你们的人不少,只怕……会迁怒于你们,反而身处危险。”

    千樱低下头,的确是自己考虑不周。

    玄澈道:“距离南疆最近的便是东穆国了,说不定,那位鬼医,也会逃到东穆。”

    想想不错,可是,就算他逃到了东穆又如何?到底是大海捞针。

    玄澈又道:“再不济,便与我一起回樊域,我定叫整个樊域的大医与巫医一起研制那解药,我相信,总是可以配制出的。”

    云雀看看千樱,轻声叹息:“姐姐,不如便这样吧,若说解毒,寻常大夫不会,可有解药在手,找些医术精湛的人,说不定真的可以研究出其中各种药物。”

    千樱点点头,看向玄澈,虽然风霜与憔悴在他此时的脸容上如此明显,可她依旧是那般英姿翩然,而她们姐妹,若侥幸可以活命,也的确需要安身之处。

    ……………………

    东穆国!

    仿佛空气中都漂浮着淡淡的胭脂香味儿,街道上人来人往,却没有丝毫的浮躁,果然是与世无争的国度,专心经营着自己的胭脂,不参与任何杀伐争夺。

    玄澈等人找了一处小店落脚,才在大堂坐下,准备用些饭菜,便听适才还是平静的街道上,传来阵阵喊声:“晴萱公主来了。”

    人们的表情似乎很兴奋,店内的客人和老板都跑了出去:“晴萱公主?怕是又要劝大家收留灾民吧?”

    收留灾民?一定是南疆灾民。

    玄澈有了点兴趣,站起身,走了出去,伯伝与千樱、云雀亦走了出去,只见,大街之上,突然热闹非凡,一女子,飞云髻,云凤钗,圆润白皙的脸上,笑容洋溢,她看上去不过十五六年纪,娇俏的绯红色绫罗衫子,显得她可爱动人。

    她走进玄澈所在的这家店,老板笑着招呼她:“参见公主,公主驾到,怎么也不支会老朽一声。”

    晴萱公主笑着说:“我啊,是来跟你说一下,我跟父皇求了好久,父皇终于答应给你这家店拨些钱,若有灾民来时,还请多多收容。”

    那老板笑道:“那是当然,公主和太子从小都是宅心仁厚、爱民如子,真是我们东穆国的福气。”

    玄澈看看这小女孩,天真无邪的样子,到的确是个善心的姑娘。

    他忽然道:“只是,公主为何知道,一定会有难民来?”

    这时,晴萱公主才看见店中这个陌生的客人,她打量着玄澈,玄澈修仪美,质清华,那眉眼好似技艺精湛的画匠精心描绘的,无一丝一毫的差池,完美得令人心动。

    她脸上蓦地羞红,却依然道:“南疆受灾,人尽皆知,我们东穆国距离南疆最近,一定会有大量难民逃到东穆,所以……我和哥哥想,要事先做一些准备,不至于难民来,措手不及。”

    玄澈看着她,微笑道:“真是好心的公主。”

    晴萱的脸更红了,低头,又忽然抬头看着玄澈:“你长的真好看,比我哥哥都好看。”

    玄澈一惊,他虽会惹许多女子心驰神往,但却从没有一个女子会如此直言,他倒是稀奇,笑着说:“谢谢,那么……我可否请公主殿下帮个忙?”


………………………………

无邪·煎熬

    晴萱天真的笑道:“好啊,你说。”

    玄澈道:“我这位妹妹,有一个朋友,走散了,她们都是南疆人,若是公主这些天有看到一个……”

    玄澈眼神示意千樱,千樱忙道:“公主,若是看到一个秀气的书生,常年背着一个药篓,叫做百千寻的人,可否来此处通知我们?”

    晴萱想了想,点头:“没问题,若我看到,一定来通知你们!”

    玄澈道:“多谢公主。”

    晴萱看一眼玄澈,才退了红潮的脸,再次羞红:“不用客气,那我……先走了,我还要去支会药铺。”

    “送公主。”玄澈目送着晴萱离开,晴萱转头又问:“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玄澈!”玄澈毫无犹豫。

    晴萱点点头,转身离开了。

    老板走上前,笑呵呵的对玄澈说:“我们公主可爱吧?我们公主和太子都是好人,我们虽是边陲小国,可乐得自在呢!”

    的确,这里的民风淳朴,堂堂公主竟一个侍卫也不带,一点排场也没有,只身来此,东穆虽国力弱,却有自己的风骨。

    千樱笑着看玄澈:“看来,我们是要托王子的福了,这美男计用的可真好。”

    玄澈回头看她:“这小公主,天真无邪,有点意思,她答应别人的事儿,该是会办到的。”

    伯伝却不无担忧,几人走回桌边,低声道:“可是王子,适才将真名相告,不怕有麻烦吗?”

    玄澈道:“东穆与世无争,即使知道我是樊域王子亦无妨,我还怕……他们不知道!”

    伯伝与千樱云雀都不懂,玄澈却神秘的一笑,低头喝茶。

    玄澈的心思缜密难测,失去麝月的痛苦与极度悲伤,似乎都隐藏到了眸中心里的最深处,他,还是那个玄澈!

    冷漠,却机智多变!

    ……………………

    夜晚,玄澈很早便回了房间,东穆国寸土寸金,这间店已算是不错,可房间依然很小,整间客栈都显得狭窄拥挤。

    千樱出门透气,却看到伯伝一个人徘徊在楼梯旁。

    她走过去:“你在这里做什么?”

    伯伝道:“我要保护王子安全。”

    千樱看看玄澈的房间,玄澈房间内灯烛已熄,漆黑一片,他倒是睡的早,千樱摇摇头:“他这么早就睡了。”

    伯伝亦望着玄澈的窗口,默然叹息:“王子……是心里还在难过吧?王子从来都是这样,记得小时候被王冤枉责骂,他也是将自己关在黑暗的大殿里,不准人点灯,好像只有这样,他才能真正安静。”

    千樱望着伯伝,他从来都是一副憨憨的样子,她不禁一笑:“你倒是了解他。”

    伯伝道:“我从小跟着王子的,多少是了解。”

    千樱不禁感叹:“传说中玄澈王子无心无情,却没想到也会为一个女子而伤心,呵,不过,他到真是堪比妖孽,不过与那晴萱公主一面之缘,我看那小妮子的一颗心,就已经在他身上了。”

    伯伝亦看向千樱,难得露出一点笑意:“呵,那是当然,我们王子英俊潇洒,还好你不喜欢男人,否则,也定会被我们王子所迷。”

    千樱一怔,随即笑道;“谁说我不喜欢男人?”

    “你……”伯伝上下看她。

    千樱幽幽一笑:“但喜欢男人,却不一定都会喜欢玄澈这样的男人。”

    “我们王子有什么不好?”

    “他就是太好了,反而缺少了真实,或许别人喜欢,但这种要不起的男人,我可不会喜欢。”千樱好像寻常女子一般,说着自己心里的事。

    伯伝凝眉,不懂:“可你明明说过的,你不喜欢男人。”

    千樱摇头叹道:“你还真是个脑子不会拐弯的人,告诉你,女人最会说谎了。”

    千樱说完走上楼去,伯伝望着她的背影,还是有些不懂,像千樱这样的女子,心中一定有许多隐秘和柔软,却好像强悍的不让须眉。

    ………………

    日落月升,朝夕不止。

    漫长的夜,总有鬼魅纠缠的影像令人无法成眠。

    麝月用力捂住心口,深入四肢百骸的疼痛,一寸寸侵蚀着她的肌骨,她痛得嘶声大喊,汗水浸透了薄薄衣襟。

    她的指甲,刺入掌心,仿佛都已麻木的不知疼,那一点点的疼丝毫不能分担去身体里巨大的痛。

    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这种痛苦一日强过一日,一朝胜过一朝?

    百千寻推门而入,麝月几乎痛断了心脉,曾璀璨如星的眸,星光已暗,早已没了昔日一丝神采,她嘶声道:“救我……救我……”

    百千寻面无表情,见怪不怪:“你不会死,这只是我所用的毒与你身体里的毒在血液里交融而该有的反应,你只要撑过去,不自寻短见就不会死!”

    什么?难道,她每一天都要经历一次生死煎熬?

    这种痛,如同是地狱魔鬼一刀一刀凌迟着她的五脏六腑,她痛得跌下床,在地上不停翻滚,她恨不得将指甲刺入到心口里,去扼制住那撕心裂肺的疼。

    她忍不住哭喊:“杀了我,求求你杀了我……”

    她的声音颤抖着,尖利而嘶哑。

    百千寻不过平静的看着:“金蛇在服药后,亦会躁动不堪,何况是你!”

    麝月咬破嘴唇,腥涩的味道令她心中痛楚更深,眼泪一滴滴落在唇角,苦涩、无助……

    “你要活命,就只能忍着!我可不舍得杀你,你现在可是我金贵的药人。”百千寻好似观赏一般,眼看着她的痛苦。

    麝月面色惨白,汗水湿透。

    似乎最痛苦的时候已经过去,只有细碎的疼痛还一点点顽固在四肢骨骼中,她身子一抖一抖的,却全身发热。

    她急促的喘息,百千寻笑笑:“嗯,最难熬的时候看来是过了,你以后慢慢习惯了就好,为了你,我可是拖慢了行程,不过好在明儿也总算能到东穆了。”


………………………………

阿米尔·玄澈

    麝月眼睫沉重,那般如死一样的挣扎已用尽了她所有力气。

    她眼角看着百千寻的衣角消失在视线里,禁不住内心的悲哀。

    这是她答应百千寻做药人以来,第一次真正意识到自己已不是个正常的人,她只是一个药囊,只是一个随时任百千寻予取予求的药囊,只是一个用千百种毒素喂养的怪物!

    她不想死,就只能如此狼狈的活着!

    麝月流泪——

    那么,这样的她,即使再见到玄澈,又如何?

    一整夜,疲惫不堪的她,就睡在了地上,一早又是被噩梦惊醒,白色窗纸上,正泛着一层淡金色光晕,有了阳光,她还活着。

    她勉强起身,走到窗边,推开窗子,此处她已不知是何地,只见窗外树荫浓,鸟啁啾,是何等山明水秀,这座小屋,大概是百千寻上落雁山采药时所盖,如此美景,犹如仙境,让她如何愿意忆起,昨夜的一场生死浩劫……

    而这样的浩劫,今后的日子里,她不知还要经历多少次……

    ………………

    东穆的晨,阳光轻薄,透过浮云,不凉不热的气候,亦是东穆最大的特色。

    昨夜,东穆太子封平墨因国事彻夜未归,东穆皇帝已老迈,已极少理会政务,每日吃斋念佛,只是亦迟迟不肯将皇位传给封平墨。

    封平墨才回到府里,便看见桌案上趴着一个熟睡的女子,这时,侍从方道:“太子,公主殿下在这里等了您一夜。”

    封平墨缓步走过去,轻轻拍了晴萱的肩,妹妹极少留宿在他这里,定是有要事。

    “晴萱……”封平墨唤了一声。

    晴萱幽幽醒转,看见哥哥,开心的叫了出来:“哥哥,你可算回来了。”

    封平墨笑道:“你这小丫头,要你去支会药铺和客栈,都做好了?”

    晴萱点点头:“当然了,不过有件事想请哥哥帮忙。”

    封平墨看她的样子,脸上微有娇红,如杏美眸似有**漾,封平墨微微笑道:“什么事?能让我妹妹开口,定也是不寻常人之事吧?”

    晴萱道:“哥哥,是想请哥哥帮忙留意一个人,秀气的书生模样,常年背着药篓,也是南疆人,也许会逃到东穆来,名字叫做百千寻!”

    封平墨一怔,抬头看向妹妹:“你找百千寻?”

    “不是我找,是……”晴萱想了想,方道,“是一个……朋友。”

    “朋友?什么样的朋友?”封平墨一改往日对妹妹的温润,竟严肃起来。

    晴萱有点难为,若说是头次见着,只恐哥哥不会帮忙,可若说谎,她向来又是不会的。

    “哥哥,就……就是……”

    “晴萱,你最好不要说谎,你从来不会。”封平墨提醒她,晴萱看他一眼,脸上红云更深,索性转头道,“就一个刚认识的朋友啦,也是从南疆来的,与那百千寻失散了,哥,你肯不肯帮忙嘛。”

    晴萱撒娇,封平墨却追问:“你这刚认识的朋友,你又对人知道多少?况且据我所知,百千寻千里独行,从不与人结伴而行,怎么会有走散的朋友?”

    晴萱一听,回头看封平墨:“你认识百千寻?”

    封平墨点点头:“当然认识,我们还颇有些渊源,若是他果真因逃难而来到东穆,他定会前来找我,其实,你也见过他,他弄坏了你的纸鸢,你还哭着要他赔。”

    “啊?是他?”晴萱开心的拉住哥哥的胳膊,“那……我这就去告诉他们。”

    “慢着。”封平墨道,“你还没告诉我他们是什么人?我与百千寻也算是朋友,来历不明的人如此用心计的要寻他,我却不能就这样轻易透露他的行踪。”

    晴萱又回头看哥哥,咬咬嘴唇:“我觉得……他们不是坏人。”

    封平墨摇摇头,妹妹从小天真无邪,自然不知这人世险恶,他道:“那你总该知道他们的名字吧?”

    晴萱笑笑:“这个我知道!他叫……玄澈!”

    “玄澈!”封平墨更是脸色大变,他走到妹妹跟前,一动不动盯着她,“玄澈?你说……他叫玄澈?阿米尔·玄澈?”

    晴萱被他的样子吓到了,后退一步:“我……我不知道,只知道他叫做玄澈……”

    封平墨凝眉而思,适才晴萱说他们也是从南疆来,听说樊域王子被困在南疆,此次南疆劫难,亦是因为这个王子而起,只是传言不知真假,如今看来,恐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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