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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不由己之小妻诱人-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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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一瘸一拐的在石子上行走,偶尔会因为踩上一两块石尖而险些摔倒。

    有光线透过光秃秃的树干打在她身上,她抬眼看去能够清晰的瞧到不远处的落日,她没有戴手表的习惯所以不知道时间,只能模糊的猜到现在应该是下午五点左右。

    她没有来过这个地方,所以并不了解当地的地形,更不明白要走多远才能回到市区。

    这时一阵冷风吹过,树枝在微微颤动的同时发出了沙沙的响声。

    又约莫走了十五分钟,明雅眼里出现了一条羊肠小道,而顺着坡道一路往下的是近郊的一个镇子。

    她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眼中蓦然露出喜色,加快脚步的往下走。

    很好,只要能借到电话,相信不到半小时,卓然就会找人过来接她。

    然后回家……

    猛然刹住脚步,明雅僵硬的站在原地,顿时觉得自己那两条腿往地上生了根茎,牢牢扎进去再也拔不出来。

    清亮的目光静静扫过眼前的小镇。

    再抬眼,右边呈现的是一条笔直而干净的柏油马路。

    明雅一动不动的站着,脸上沾了点土,身上的衣服也有多处被树杈划破。

    落日的余晖静静洒在她脸上,将身后的影子拉长,孤孤单单的没有半点生气。

    她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左边是余晖下温馨安静的小镇,右边则是一条通往未知的柏油马路,如果运气好她也许不用走太久就能碰上一个公交站……

    随着风声肆起,明雅在树下又站了一会儿,然后她动了——向右。

    临近夜晚,温度骤然降低。

    两个男人一前一后的走出机场,皆是西装革履,风度翩翩。

    李学铭跟在卓然身后,拎着行李一路上看着他面色凝重,边走边打电话的模样沉默着没说话。

    出事以后卓然显得非常冷静,有条不紊的吩咐人守劫火车站、长途汽车以及a市所有的出入口,然后又敲了个电话,让人时刻留意各酒店宾馆的入住人群,声线清冷不带一丝慌乱的下达命令,没有情绪的五官更让人猜不透他此时的心情。

    可李学铭却看到了,看到他握在电话上的手,正不停的颤抖。

    “然子,你放心,今晚哪怕翻了天也给你把人找出来。”何叔在那头保证,又劝慰道,“小雅她吉人自有天相,不会出事的。”

    嘴上虽这么说,可挂了电话以后老者不由的叹气。

    距离明雅被劫持已经过去了半日,这个时间点估计已经凶多吉少了。

    车子一路行驶,而后在拐了个弯之后最终在出事的银行前停了下来。

    李学铭亦步亦趋的跟在他身后,一旁是一脸愧疚的保镖。

    下午就在这里发生了一起银行抢劫案,歹徒射杀一名职员,另外有数名普通市民受到枪伤,而卓氏企业董事长夫人在此案中作为人质被掳,如今下落不明。

    径自走入出事的银行大厅,他不自觉的将视线投向某个角落处,淡淡的问道:“她今天就在这里被人带走?”

    小黑毕恭毕敬的回答:“是的,先生。”

    没有转过身,他垂下眼脸色更显苍白,面前仿佛出现了那个因为极度惊惧而浑身发颤的方明雅。

    独自一人被带走,她有多害怕,她无助,可当时他却不在,每次当她遇险的时候,他都不在……

    “放心,明雅不会有事的。”李学铭拍拍他的肩膀安慰,可一出口才发现自己的话有多虚。

    明雅落入那几个穷凶极恶的歹徒手中,能存活的几率太小,更何况过去了大半日,最好的营救时间已经错过……

    他不再跟卓然说话,哪怕眼前的人表现得再镇定自若,再冷静自持,可他知道一旦受到哪怕一丁点悲观的消息,这个男人的世界也许会在瞬间塌陷。

    一晚上,卓然没合眼,面对明雅的失踪,他该做的已经做了,不该做的他却无从下手,最后只能开着车满世界的走,循着轨迹像个傻子似的不停找。

    他无法想象明雅会遭遇什么,就像他无法想象,如果第二天有人抬着她的尸体来到他面前的时候,他会怎么做。

    他根本不敢去想,如果这个世界上突然少了方明雅这个人,他该如何自处。

    他不是神,更没有能够有左右世界的权利,而今他除了在原地等消息,居然无能为力。

    李学铭生怕他出事,一整晚伴其左右,并暗自祈祷方明雅千万不要有事。

    透过车窗他看到天际渐渐露白,阳光透过云层射在男人泛白的脸上。

    他不禁倒吸一口凉气,可是想让他回去休息的话又猛的吞回了肚子里。

    现在的卓然怎么可能睡得着?

    于是他也不说了,可是等到天色大亮,外界却给他们带来了一个噩耗。

    就在近郊的一个山头上,有村名发现了一具年轻女人的尸体,据说体型衣着与方明雅都极其的相似。

    。。。
………………………………

第九十一章 她还活着

    清晨的郊外笼罩在一片薄雾当中,又因昨夜下过雨,山里的土地多为湿滑松软,路不平且陡峭,人走上去都困难,更别提四个轮子的小车。

    拉开车门,李学铭跟在卓然身后下车,默默瞥了眼周围穿着警服的工作人员,他目光一沉,踩着小碎石子一路往上走。

    虽然有人在之前略略清除了杂草,可路况依然复杂,加上泥土湿滑,石子凹凸不平,李学铭走了一阵,垂目看了眼自己一身西装皮鞋的打扮,喘息声渐重。

    反倒是走在前面的卓然,明明同样一夜未合眼,同样穿着一身不适合爬山的行头,可大半段路程走下来,他不见疲惫,反倒步履越发稳健,动作越发轻快,不知不觉已经将他甩开了数米的距离。

    李学铭看到这个不说话了,埋头一个劲的往前走。

    远离城市的喧嚣,山里的空气显得格外清新,在薄薄的晨光照射下,晶珠玉树,清泠透彻,如果单指出游,这里确实是一个可以放松心情的好去处。

    可惜他们这次来并不是为了放松这么简单。

    越往上走,李学铭的心情则越发复杂。

    漫长的山路对他这种常年坐在办公室靠脑袋吃饭的人来说,无疑是一种酷刑,如果能早早抵达目的地自然是好,可这眼看着越走越近的山头,他又不由得开始忐忑。

    如果上面那具真的是明雅的尸体该怎么办?

    那后果连他都无法设想更何况是卓然。

    虽然晚了卓然两分钟,可他还是咬牙爬了上来,只不过上到山头以后早已虚汗淋漓,偶尔有穿制服的人员侧目打量他,那不屑的眼神他无暇顾及。

    没上山的时候想着不管如何,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怎么的也咬牙爬上来。

    可如今看到近在咫尺的封锁线,他不由得胆怯。

    再看一眼卓然,他的心境似乎与他相同,明明比他早两分钟就上来的人,可如今却只在十步远的地方站着,一动不动,静默中让人猜不透心思。

    他叹了口气,掏出一支烟给卓然递过去,也只站着不动。

    有晨光将两人的影子拉长,他夹着烟卷将视线定格在两道漆黑的阴影上,那滑稽的模样好像在嘲笑着他们。

    窝囊不窝囊!人都爬上来了,居然连看一眼的勇气也没有!

    李学铭掏出打火机想把烟点上,蹲下身动了动嘴巴无从反驳。

    没错,他真他妈的窝囊!

    许是山里湿气太重,打火机打了几次火却怎么也点不上,他心里蓦的生出一丝烦躁,没由来的就想把东西砸地上。

    而在这时由上方伸过来一只手,夺走他的打火机与叼在嘴上的烟。

    抬头,是卓然不带情绪的眼眸:

    “明雅不喜欢烟味。”

    所以如非不得已,他从不在她面前抽烟,哪怕一次也没有。

    李学铭目光一滞,仰着头瞥了眼面前那个格外冷静的男人,白色的眼仁突然有些酸涩。

    站起身,他转过头朝封锁线走:

    “我去看。”

    “不。”卓然突然按住他的肩膀,神情有些麻木的说,“我自己来。”

    说完他动作极慢的越过他,缓缓朝封锁线走。

    李学铭抬头,在后方默默的注视着他的背影,只觉得他的动作有些迟钝,有些机械,总之就是不顺畅,像是生了锈的机器人,再走两步就会轰然塌陷。

    此时太阳已经升起,隔着层层白云将顶上的天际染出一片鲜艳的红。

    一路往前走,他看到有工作人员嘴巴一张一合的与自己打招呼,可只是看到,却听不到,因为此时此刻他满脑子想的全是方明雅的脸。

    时间在这一刻好像停止不动了。

    方明雅是谁,她是他的妻子,是曾经拯救过他的人生,也是他想过哪怕不爱,也要共度一生的女人。

    毕竟他欠了她太多,多得无法偿还,只能用自己的一辈子抵还。

    所以他从未想过她会离开他,这个可能性一早便被他否决,他也许可以三年不见她,也可以放任她在外漂流,可前提条件是他知道她还活着,与他共同呼吸着同一个城市的空气,并且总有一天会回到他身边。

    就像一滴水融进了另一滴,他们的人生注定要纠缠,他也一直认为她不会走,哪怕她不再爱他,他也不会让她走,谁让她起了头,既然已经成功的融入了他的生命,她凭什么走,难道她不会疼吗?这种拿着刀子把身体割开一半的感觉,他疼,所以她更不能走。

    警方正在做现场的勘察工作,忽然一阵大风吹来,吹得他耳边嗡嗡作响。

    距离越来越近,就在正前方,不到一米的地方,也许躺着他的明雅。

    这一刻,卓然觉得自己有些站不住脚,一路走来的镇定再也挂不住的从脸上迸裂……

    李学铭小心翼翼的盯着他的背影,在阳光的渲染下有些模糊,似乎定格了,一动不动的仿佛已经镶嵌进了周围的风景中。

    他面上一动,迈开步子跑上前,往尸体的方向定睛一看,踉跄了下直接一屁股坐在地上,虽然这样很不厚道可他真的松了口气,无比庆幸。

    因为那个女人并不是方明雅。

    *

    从小镇里出来的明雅在那条柏油大马路上又走了半小时,好不容易等到一辆公交车,才发现自己根本没带零钱。

    她把钱包翻出来看了看,平时出门哪用得着她花钱,于是一直存放在钱包里的红色大钞更没了找零的机会,如今一张张整齐的叠放着,约莫数了数,不到一千。

    跟着人群上了公交车,她攥着钱包站在门口没动,司机转过脸忍不住多看了她两眼,毕竟在这个偏僻的地方,生面孔很少。

    “小姑娘,投钱了。”他说完后直接把车开走。

    明雅一直盯着投钱箱上面的几个大字:票价两元,不设找零。

    她沉吟许久,在车厢内找了一圈,试图跟人换点零钱,可从小镇里出来的不是老头就是老太太,偌大的一辆公交车零丁的只坐了三个人,说的方言她也听不懂,司机也没有搭理她的意思,最后明雅没了法子,只能从钱夹中抽出一张数额最小的投进去。

    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她的目光落在窗外好似被鲜血染红的夕阳上。

    这里还在开发,到处是水泥砖头,偶尔有人经过也是满身泥泞的工人,随着公交车疾驰而过,她静静的看着他们,眼神疲惫,心情沉重,仿佛昨天才放出的囚仓,而自己这段时日的遭遇,不过是梦一场,如今梦醒了,她又一次回到了现实中。

    曾经卓然也欣赏过她,哪怕当初的方明雅浑身上下除了有钱全然没有任何可取之处,他依然欣赏她,因为他看到了这个女孩骨子里的韧劲,就像一朵攀爬在高墙之上的野蔷薇,天生天养,喜光,即使地处弱势,也会扎稳了根基直至爬满整座高墙。

    而卓然这么形容确实没错,一旦冷静下来,明雅开始思考往后的路子,她不会驻足不前,更不会优柔寡断,就像她当初追求卓然一样,因为喜欢,所以他好,现在不喜欢了,则走得干净,不带半点留恋。

    车子渐渐开入市区,近郊的公路本就无人,所以车速很快。

    她扭头看着在窗外飞快闪过的风景,忍不住又数了数钱夹。

    可怜兮兮的不到一千,如果没有怀孕倒还好,随便找一份工作便能生存,可现在不行,她得为自己的孩子打算。

    半小时后,明雅从车上跳下来,才发现市区离那个小镇其实不远,搞了半天她又回来了。

    可即使回来,她依然不敢离卓然太近,她知道他现在一定在找她,说不定会以为她已经遭遇不测,想到这明雅真想知道他此时此刻的心情,假如她真的遇害,他是否会难过,又或者是突然松了口气,毕竟甩掉她这个包袱,他应该比任何人都高兴。

    随便在外头吃了个盒饭,明雅忍不住又摸了摸钱夹,那里仿佛是她唯一的救命稻草。

    之后她找了一家不需要身份证做登记的小宾馆,酒店她是住不起的,环境稍好一些的按a市的消费水平,一晚上夜宿费好歹也得花个几十上百,这些小钱她往昔也许不在乎,可现在不同,在没有离开这个城市与找到一份像样的工作之前,这不到一千的钞票是她仅剩的资产。

    可原本打算忍一晚上的明雅,在宾馆的梯口遇上一对流里流气的青年时,她不禁后悔了。

    可是钱已经付了,难道不住?

    咬咬牙,明雅低着头越过他们,她现在灰头土脸满身泥土的狼狈模样,也引不起他们的兴趣,看着两人离开的背影,她抬手擦了擦额际的冷汗,用力推开房门,顿时一股湿闷的气息扑鼻。

    她咳嗽两声,看了眼周围的环境不由得心里一沉,小旅馆便宜是便宜,住房条件太差,加上周围鱼蛇混杂,在安全得不到保证的情况,让她更加不安。

    刚从生死边缘回来,她很倦很疲惫,又因为走了大半日,两条腿就跟被灌入了水泥似的沉得厉害。

    使劲睁了睁眼,她揉揉酸疼的胳膊把门反锁上,最后还是不放心,吃力的将床头柜搬过来堵在门缝处,这才稍稍平静下来。

    然而当人在冷静下来以后,之前一直咬牙坚持的那股气就跟给放了气的皮球似的,“咻”的一声,里头的空气争先恐后的往外跑,表面的封皮顿时便皱巴巴的扁了下来。

    小宾馆的床单有点脏,她却顾不得了,倒上去眼皮一瞌一瞌的很快坠入一片黑暗当中。

    这几天明雅并不知道卓然找她找得几近疯狂,她怀里还揣着爸爸留下的钥匙和保险箱密码,只是好几次路过银行却不敢进去,一来是对这个地方有了阴影,二来她不敢确定,卓然是否在附近安插了人。

    这次机会难得,她必须事事小心,事实上她也确实藏得好,小时候爸爸一直说她有玩捉迷藏的天分,只要一躲起来,哪怕到天黑也不会有人找得到她。

    明雅在超市里给自己买了一套便宜的运动服,鞋子也换了,头发扎起来,在鼻梁上架一个粗粗的镜框,黑色边框几乎挡住了她大半张脸,形象可谓是来了一个天翻地覆的改变。

    这个土包子的模样,估计就算与卓然正面对上,他也不见得能认出自己。

    明雅一直知道网上可以定火车票,可谁让她是个科技废,身为二十一世纪的大好青年,不会上网,不会网购,绝对是一大奇葩,可也就是她这个奇葩的个性,才没有第一时间被卓然抓到。

    她顺利的在火车站买到一张车票,发车时间是在两天后,而目的地则是她妈妈的老家。

    明雅的失踪对旁人来说也许只是一段新闻,一个能在茶余饭后拎出来做为消遣的话题。

    可这时在李学铭眼中就不是这么回事,至少在这几天里,他已经受够了周围的低气压。

    卓然真的很冷静,冷静得甚至有些可怕。

    那天从发现尸体的现场回来,他照常吃饭,照常回公司,有客人请吃饭,请喝酒也去,只要是以公司的利益为前提的,他就跟一个机器人似的执行。

    起初在没有消息的空白期,李学铭以为他想通了,不就是一个女人吗?哪怕那人是自己的发妻,死了他会难过,会伤心,但是人都是自私的,世界少了谁还不是一样在转动,所以他也认为卓然会这么想,于是稍稍放了心。

    谁知道,在几天之后他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那就是卓然越发憔悴的面色,脸色发白,眼袋浮肿,眼窝底下若隐若现的黑眼圈与他日渐消瘦的身形都在告诉他,这个男人也许一直没合过眼。

    你要不要去休息一下,哪怕一分钟也好。

    可是每次他想说点什么劝慰的话,却被他麻木的目光看得说不出口。

    走出去,颤抖的掏出烟用力的抽了一口。

    他看得出来卓然在等消息,之所以能够维系生命,不过是因为身体里的某个支架,支撑着他的作息,令他看起来与正常人无异。

    可是一旦接到噩耗,或者确定那人的生死,也许仅存的支架会立即变质,而后分崩离析。

    不过庆幸的是,在几天后卓然收到了何叔的消息,他说那伙人已经找到,据他们所知,当初并没有伤害方明雅,而是放了她,如今人在什么地方他们也不知道。

    当时李学铭在场,他与卓然一同听到这个消息以后抿了抿唇,抬起眼时刻观察起他的神态。

    只见男人原本茫然的目光渐渐恢复了清明,而后他终于动了,挂断电话踉踉跄跄的往休息室走,关上门的时候还不忘对他吩咐道:

    “明天之前,不要让人进来打扰。”

    听着门被关上的声音,李学铭笑了,因为在这几天里,那是他第一次主动与自己说话。

    ------题外话------

    捂脸,咱也不想这么晚的,过两天就会恢复正常了,到时候给大家双更!

    。。。
………………………………

第九十二章 自找的

    夜里的都市远远要比白日繁华,放眼望去车水马龙,霓虹不时的闪烁,在灯光的点缀下整座城市宛如笼罩在一片绮丽奢华的光彩之中。

    银灰色的宾利缓缓滑出夜色,一路上行驶的速度并不快,像是有意无意的,在找着什么东西。

    卓然疲惫的捏了捏眉心,恰好看到路口处的红灯,他踩下刹车。

    抬手对了眼手表,夜晚九点,按理说这个时候他应该坐在家里的沙发上,陪着身旁的女人看不知道在说什么的电视剧……

    目光晃了晃,他坐在驾驶位上耐心的等待红灯过去。

    静谧滞缓的空气在车厢内流动,他突然觉得胸口有点闷,降下车窗一只胳膊搭上车门,从兜里掏出烟,看了眼又扔了回去。

    随着夜风鱼贯而入,他沉浸在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当中。

    有点愤怒,也有点心冷。

    他从没把方明雅当过对手,因为他知道她没那个本事与他斗,而十几年来他确实小瞧了她,轻敌的后果就是在不知不觉中着了她的道,入了她的魔。

    别看她外表没什么心眼,可手段却高明得很,凭着一股蛮劲闯入他的世界,无微不至的对他好,惯着他,宠着他,一切以他为尊。

    而等到他习惯了这种好,习惯了她的存在,习惯了她给自己带来的温暖之后,她突然告诉他,他们的过去只不过是一场错误,她已经不喜欢他,决定投入别的男人怀抱,然后将他原本拥有的感情,毫无保留的用在其他人身上。

    知道她生死不明,他一颗心便悬了好几天,如今好不容易放下,随之涌来的则是铺天盖地的疲惫。

    后来他漫无目的的开着车在这个城市里走了好几圈,他知道这么做能碰上方明雅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可至少在这个夜里,他不需要回家,回到那个空荡清冷的房子。

    又到了一个路口,当眼前的红灯再次亮起时,卓然放在裤袋里的手机响了。

    是李学铭的来电。

    “刚收到消息,昨天有人用明雅的身份证买了一张车票。”

    他目光蓦的一紧,直到对方将发车时间,目的地告诉他以后,他不由得一愣,连红灯是什么时候转绿的也不知道。

    “嘟嘟!”

    听到身后响起了喇叭声,卓然一拧眉头把车开走。

    明雅的目的地是在一个相对落后的县城,那个地方他出差的时候去过几次,生活水平完全不能与大城市相比。

    尔后他细想一阵,顿时恍然大悟,如果没记错明雅的母亲就葬在那里,之前曾经听她提过几次,可他一直以公务繁忙作为借口,拒绝了陪同她前往,毕竟那个小乡村距离县城还有一段距离,两人如果前去,一来一回就得费去十几天的时间。

    卓然突然沉下眼,他一直以为自己将丈夫这个角色饰演得很好,岂料他连她的老家,她的母亲具体葬在什么地方都不知道,就连在新婚燕尔之时,她试探性的邀他前往也被他冷淡的拒绝。

    也不怪她会心冷,在他心安理得的接受她的好的同时,他却从未真正的看她一眼。

    “学铭……”

    沉默好半晌,他突然对电话里的人说了几句,数秒之后,那人顿时挑起了眉头。

    银灰色的宾利重新滑入车流,渐渐隐于夜色当中,也正是因为周围太过炫目的光线,卓然并没有看到几步远外,就站在斑马线上的背影。

    一身某山寨品牌的运动服,鸭舌帽,黑边框眼睛,站得直挺挺的身影,可不就是那个方明雅吗?

    天气有点冷,明雅捧着一大叠的传单站在人来人往的路口,抬头看了眼不见星光的天空,笑容满面的往人家手里强塞传单。

    可眼瞅着人家冷漠的与她擦肩,匆匆而过并且一脸嫌弃的模样,她不由得感叹一声:还让不让人下班了,就不能爽快点,一人领十张再走?!

    明雅傻兮兮的站在寒风中,冻得直打哆嗦,从小娇生惯养的人这会儿早被生活磨得没了脾气。

    发传单一天七十虽然不多,好说歹说也算是个收入,更何况她没时间了,明天就上火车的人,与其在宾馆里呆着,倒不如出来挣点小钱。

    村里的物价不高,她妈妈还给她留了一间租屋,回头跟外公拿了钥匙,打扫打扫就能居住,只不过想到外公,明雅不禁一阵难过,从小到大,她见他的次数屈指可数,可有一幕却至今记忆深刻。

    就在四岁那年,妈妈带着她回去找外公,那天太阳很大,将脚底下的泥土烤的滚烫,踩上去跟踩在锅里差不多。

    她年纪小受不了,缠着要妈妈抱,可妈妈却没理她,慢慢的来到一个大宅子前,用力的敲了许久的门,可谁知迎来的却是一盆又臭又脏的污水。

    当时她懵懵懂懂的牵着母亲的手,仰起脸看她满面的水光,只知道扯着她的袖子大喊:“妈妈,我饿了。”

    远远传来一道刺耳的喇叭声,明雅一惊猛然由回忆中惊醒。

    手上的传单还有很多,厚厚的一叠估计以这块地方的人流量,她就是派到天亮也不见得能派完。

    于是明雅抖擞抖擞精神,一路往pub的方向走,那条路遍布了各种娱乐场所,人流量也比这里多,说不定再站一小时就能派完。

    其实明雅也是傻,她第一次发传单人太老实,人家叫她派完她就真老老实实守在原地派,殊不知跟她一块来的小姑娘早早就走了。

    明雅沿着路口走,眼瞅着有电动车经过就冷不丁的往人车篮里塞,白眼自然是受了不少的,可这法子确实管用,没多时手上的传单已经变薄。

    她心情不错,步子也迈得快,一身轻便的运动服下,灵活俏丽的身形与还在象牙塔中的大学生无异。

    夜色很好,霓虹灯映衬着来来往往的车辆和行人,明雅摸摸还没有明显突出的肚子,不由的想起与大都市截然相反的小村。

    那里地方虽小,可是人情淳朴,物价低廉,生活节奏也没有这里的紧绷,是一个安胎的好去处。

    而她之所以选择母亲的家乡图的也是那里的物价,她钱不多,也知道在生产之前很难找到一份体面的工作,临时工又太辛苦,所以她将目光放在了清净的小山村,等孩子生下来以后,估计卓然也就放弃找她了,到时候她就能拿着爸爸给的钥匙回来,将遗产的一部分取出作为日后的生活与教育费……

    明雅有自知之明,她又不是什么天仙大美人,顶多能算是个中等姿色,脾气也不好,钱也没了,卓然能图她什么?男人么,老婆还在的时候也能会因为道德的束缚而循规蹈矩,可当这伴侣不在,周围八成又会有人张罗着给他找对象了。

    明雅对他往后会与谁相伴不感兴趣,如今哪怕是沈从榕脑癌康复,两人重新在一起也与她无关,她已经有了一个与自己骨肉相融的宝宝,这当爹的要不要也罢。

    走着走着,额边落下了几丝碎发,她顺手拨弄了一下,谁知刚一抬眼就看到了一道熟悉的身影。

    夜色正好,酒吧外的霓虹灯似乎有赛过天上月亮的架势,一个比一个闪。

    明雅受不住的眯了眯眼睛,瞅着不远处那道东倒西歪的人影,看身形有点像是卓丽清。

    她揉揉眼皮又凑近了些,就在门庭若市的酒吧大门前,她看清了站在招牌下身影,还真是卓丽清。

    只不过她此时似乎喝高了,醉醺醺的攀着旁边的大树稀里哗啦的吐,在霓虹灯的闪烁下,一张脸被照成了各种颜色,时黄时绿,还挺吓人。

    明雅抓抓耳朵条件反射的就想往回走,她与卓丽清向来不和,她见了她也没给过好脸色,所以她不打算多管闲事,省得回头还得被反咬一口。

    可她脚步刚抬起来,眼角却瞥到了几个流里流气的男子朝卓丽清靠近。

    卓丽清妆也化了,眼也肿了,醉醺醺的攀着树根刚吐了个干净,别说奋力挣扎,她连句骂人的话也没力气说。

    于是明雅眼睁睁的看着那几人围过来,一人夹着她一条胳膊,连拖带拽的把人往一旁的面包车里带。

    明雅站在原地内心那叫个煎熬,扒了扒头发左右张望一阵,自认倒霉的上去,拽着卓丽清的胳膊吼道:“你们是谁,想带我妹妹去哪?放开,再不放开我就报警了!”

    她边说边往兜里掏手机,掏出来后往按键上就是一阵乱按,然后扯着嗓子朝周围喊。

    “喂,警察吗,这里是江南路口的聚缘酒吧,有几个流氓抓着我妹妹不放,你们快来!”

    果然,那几人也是年轻,抓卓丽清也不过是因为她长得漂亮,一身名牌看着也不穷,所以起了沾点便宜的心思,如今被明雅一吓唬,几人交换个眼神放下她就走了。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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