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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兴-第1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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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

    张宗觉得这肯定涉及到什么机密。

    由此他又想到了火枪,他觉得,火绳枪也好、燧发枪也罢(他还没见过火帽枪),说到底,实际上都是用火点燃火药,射出铅子杀敌。

    只不过火绳枪是用点燃的火绳直接引燃火药,而燧发枪是用火石撞击出火花点燃火药。

    那么,更容易引火的火柴,是不是也能用在火枪上呢?

    张宗一时半会想不出怎样把火柴或类似的东西固定在火枪上,不过他越想越觉得事实很可能就是如此。

    棉布毛布都是北方特色,张宗参观过纺织厂,自然知道如今北方户部在鼓励种植棉花,毛布的原材料主要来自蒙兀草原,北方自己也有不少羊,能够供应一部分纺织厂。

    柞丝的话,齐省以前就有养柞蚕的传统,不过大周南迁之后,北方的柞蚕养殖业彻底灭绝,现在北方的柞蚕都是齐国时代徐家专门从外地引种而来,目前在江北依旧算是价格昂贵的产品之一——张宗自己的对比是,棉毛布匹,江北价格大约是江南的五分之一,丝绸等物,即使是柞蚕丝也比江南质量更好的桑蚕丝贵不少。

    崂山茶也是如此,北方原有的茶叶种植早就在战乱中彻底毁灭了,现在的茶都是徐家专门从外地引种的。

    江北人也有喝茶的风气,口外的各路鞑子更是完全离不开茶,因此北方一直在扩大山区的茶叶种植规模。

    尽管如此,江北还是要每年从江南大规模购入一些茶叶,张宗听说,好茶一般供应国内,质量较差的茶则制成茶砖出口到口外的鞑子那里去。

    张宗对成衣的兴致不高,他认为这种数万件甚至数十万件以上完全一个样的产品似乎只适合供给军队,让民众人人都穿类似的衣裳可未免太无趣了。

    他购买这几件成衣只是顺手为之,反正也花不了多少钱。

    不过,虽然每样东西对张宗来说都不贵,但他买的也太多了,从岛城登陆时用周钱置换的北币很快花光,于是他只好再去找当地的银行,兑换一些新的北币。


………………………………

第573章 北行记5

    江北人也有喝茶的风气,口外的各路鞑子更是完全离不开茶,因此北方一直在扩大山区的茶叶种植规模。

    实际上,刚来江北的时候,张宗对北币很没有信心,他觉得那张花花绿绿的纸当钱用是很荒谬的一件事。

    可是,偏偏这看起来很荒谬的事实际上并不荒谬。

    在江南大周,现在通行的货币实际上是铜钱,但金银布匹都可以当做一般等价物使用,实际上,涉及大额交易的时候,用这些价值更加高昂的轻货流通更加流行一些。

    但在江北,现在直接拿铜钱、金银和布匹已经没法买到东西了。

    张宗从江南带来的财帛,想要买东西必须去华夏的银行兑换成被南方人称为北币的货币。

    一开始,他换的基本都是硬币银币,但即使这样,买东西后找回来的零钱还是纸币(华夏的辅币已经全面纸币化了)。

    而且,若是采购超过十贯的大宗货物,用纸币确实比用硬币方便。

    因为华夏这边的硬币其实只有十两面值的金币和一两面值银币两种。

    随着采购之旅的进行,张宗不得不越来越多的使用纸币购买他心仪的东西。

    好处是,北币的购买力确实还可以,面值一两,它就确实跟一两银币购买力相同,面值十两,它就是相当与一枚金币。

    而且没有人拒收这种纸币,这意味着至少在北方,纸币流通的很顺畅。

    张宗的伴当用丝绸和银块去银行换取十枚北方银币,十张一两的纸币和三张十两的纸币,总计五百两,这可是一大笔钱,足够这位豪绅继续好好的逛下去了。

    接下来,张宗逛了一家糖果店,购买了很多不同口味的糖果。

    在华夏崛起之前的时代,世界糖业中心在大周,虽然产量不大,而且质量不太高,但架不住别的地方根本没有糖这种玩意啊。

    但华夏崛起之后,这种情况有了很大的变化。

    如今江北的糖产量和质量都已经隐隐有了超过大周的势头。

    张宗得到的信息是,江北蔗糖主要出自附属国琉球,此外江北还在本土种植甜菜,并且生产麦芽糖。

    产量方面江北目前并不比江南多多少,但质量方面要好很多。

    江北的红糖、白糖都比江南更加细腻而晶莹,卖相就好了不少。

    此外这边还有很多特殊的糖类产品,比如水果口味的硬糖,以及一种长条状的牛奶糖。

    奶糖的名字叫做“大白兔”,据说是北边的太子徐世杨命名的,没人知道为啥叫这个名字,不过徐世杨特别喜欢给类似的新产品取些莫名其妙的名字,很多人已经习惯了。

    自诩老饕的张宗自然不会放过这些口福,他每样糖果都买了不少,装在一个草编的袋子里,由伴当提着,随走随吃。

    嗯,大白兔奶糖真的很不错,要知道现在奶这种东西仍旧是鞑子底层才会吃的东西,真没想到奶糖会这么好吃。

    张宗特别喜欢包裹奶糖的那薄薄一层糖衣,每次吃到奶糖的时候,他总是先把糖衣吃掉。

    呃,果脯就甜的有点齁人了。

    呵,水果糖口味蛮清新的,不过没有糖衣,算是个小缺陷。

    切,麦芽糖太粘牙了,不好吃,下次不买了。

    张宗边吃边评价边逛,他口里含着水果糖,很随意的走进一家小店,拿起一个搪瓷饭钵,饶有兴趣的看着上面印的图画和标语:

    一男一女,都很强壮,穿着蓝色的短装,做出向着太阳奔跑的样子,手里还抱着红皮的书本。

    标语是:认真学习知识,奔向美好生活。

    “呵呵,这是劝学的吗?真有意思。”张宗自言自语的说道:“听说北方要搞全民教育,看来确实有这个意向啊。”

    然后再拿起另一个,上面有一个年轻的北军士兵,身上挂着大红花,旁边似乎是些普通老百姓,满脸笑容的看着士兵。

    标语是:一人参军,全家光荣。

    “都说北方兵士的地位很高,看起来确实如此。”

    “喂,小二。”张宗大声吆喝:“过来一下。”

    没人理他。

    张宗皱皱眉头,这服务态度可就不太好了。

    “喂!小二!在不在?”

    实在没法的情况下,张宗的伴当专门跑了一趟,把商店服务员叫了过来。

    这是个年轻人,长的不错,身材高挑,穿的干净,看起来蛮有精神的。

    “刚才为什么不来伺候?”张宗的伴当不满的呵斥道:“没听见我家老爷叫你吗?”

    “客叫的谁?我不叫喂。”年轻人笑着说道:“我是中学生在此打工,有公民资格。客刚才应该呼唤在下公民。”

    张宗惊讶的看了他一眼,中学生?如果按照北方的大学生等于进士来计算,北方的中学生相当于举人,那么对于一位文人,刚才自己称呼的确实不太礼貌。

    “这位小友,刚才实在对不起。”张宗很痛快的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很大方的说道:“能帮我把这些东西,一样装一个吗?”

    他举起手中的搪瓷器皿说道:“在下上面的画很喜欢,谢谢。”

    “您太客气了,请稍等。”年轻人含笑点头,转身帮张宗准备货物去了。

    “此人无理,老爷何必如此客气?”伴当不满的小声说道。

    “年轻士人,自尊自爱是好事。”张宗拿起一个新的器皿,上面的标语是:自尊、自爱、自强。

    画面则是一个肩膀上搭了毛巾的农民,住着锄头,腰板笔直,微笑着一边擦汗一边跟一个官员模样的人交谈。

    就在这时,张宗的另一个伴当一边叫着一边急急忙忙闯进店里:“老爷!老爷!不好了!”

    “安静!”张宗低声呵斥。

    他觉得自己的伴当在刚才那年轻人店里胡乱叫嚷,有些丢人——这显得自己管教的不太好。

    见新进来这个伴当声音笑了下去,张宗才从容的问道:

    “出了什么事,为何如此慌张?”

    那伴当咽了口吐沫,尽量用平稳的语气禀报:“是这样,老爷,小的们把您买的东西运回客栈的时候,在半路上跟别的马车撞上了,有人受伤了,伤的不轻!”


………………………………

第574章 北行记6

    在江北,特别复兴较快的齐省、冀省几个大城市,交通安全已经成为特有的管理难点。

    这首先是因为大量马匹的涌入——包括华夏自己的马场产出,战场上的缴获,以及华蒙贸易所进口的。

    按照华夏自己公布的国务白皮书,去年年底的统计,华夏帝国共拥有马二十二万匹,民间和官方的马匹数量都不少。

    另外就是,华夏大车的数量,最近几年一直呈现一种高速增长的趋势。

    就如张宗可以轻易雇到十多辆板簧底盘大车一样,如今的华夏,民间使用的牛车、骡车、驴车,有钱人和贵人们使用的马车,还有国家所有的公共马车,数量上多的令人难以置信。

    这么多大牲口,这么多重型运载车,因牲口被惊到而发生的交通事故实在是太频繁了。

    张宗的其中一个伴当就因此受了重伤。

    事故的原因其实也很简单,就是伴当把张宗购买的杂货运回他们住的客栈时,一辆交错而过的马车车夫因规避突然出现在大街上的小孩子,而与张宗伴当的车发生擦碰。

    车祸本身并不严重,双方车辆不过是擦了一下,连维修都不用。

    但好巧不巧的是,当时张宗的伴当把腿搭在了车辆外面,结果不知道被什么零件勾了一下,划开一个深可见骨的血口子,而且流血不止。

    张宗是个喜欢到处游玩的,他其他的伴当对这种紧急事件有一定经验,处理的还算妥帖:

    有人立刻把伤者送往最近的医馆,有人看住发生擦碰的车辆等张宗过来决定如何处理,自然也有人急急忙忙跑过来通知张宗张老爷。

    相对其他豪绅,张宗对下人的态度还算友善,他听明白整件事的经过之后,命令一个伴当留在店里,把店家准备的商品带回住处,自己则上了另一辆马车,赶往医馆。

    医馆距离张宗所在的位置并不远,一刻钟即到。

    张宗在门口看了看医馆的牌子,牌子上医馆的名称很直白:泉城第二医院。

    “为何是第二医院?为何不去第一医院?”

    张宗不满的问身边伴当:

    “是担心老爷不肯花钱?”

    “老爷您误会了。”那伴当赶紧解释道:“我问过本地人,这就是泉城最好的医院。”

    “胡说,那为什么叫第二医院而不是第一医院?”

    “当地人说,这就是个排序,第一医院只是成立的早,第二医院是军医院转来的,那些军医对外伤很有两手,所以小的们就来这了。”

    “哦,原来如此。”

    张宗还以为北方的杏林都很谦虚,宁愿称第二呢。

    不过看这医馆的样子也确实不像:用大量火山灰和大石头砌成的,成排的二层小楼,门口内有个大院子,上面种满低矮的花花草草,可以看到有几个穿着蓝白条纹衣裳的人在旁人搀扶下缓缓走在那草地上。

    最前排的楼上镶嵌着许多玻璃窗户,有些窗户拉上了蓝色饿的窗帘,有些则直接打开窗户,张宗看了一眼,觉得那些窗户后面应该都是一间间小房间。

    大楼底部有一扇大门,有一些穿白色和粉色长袍的人进进出出。

    伴当知道张宗好奇心很重,于是主动解释道:“穿蓝白条纹的是病人,进了这里所有病人都得穿一样的衣裳;穿白长袍的是医生;穿粉红色的是……,是护士。”

    “护士是做什么的?”

    “像是医生的助手,帮忙打些下手,照顾一下伤患什么的。”伴当为难的说:“都是些女人,小的不好意思多问。”

    “无妨,你做得对,我们不能无理。”张宗点点头,抬脚走进医院急诊楼的大门。

    一进楼门,张宗突然站住了,他又问:“这真是军医院转的医馆?”

    张宗交友甚广,大周军中也有不少军官跟他相熟,平日聊天的时候,那些人曾经跟他说起过周军中的伤病营。

    该怎么说呢?

    嗯,周军的伤病营就是地府的前院,任何进了伤病营的兵士(有门路的军官自然有单独休养的地方),都等于已经死了。

    因为伤病营里没有医生,没有护工,连基本的金疮药都没有,只有四处漏风的肮脏帐篷,满地的蟑螂老鼠,爬在兵士伤口上的蚊蝇,以及浑身伤口流着脓水的伤兵。

    很多兵士就那样直接躺在地上,连一层垫身的茅草都没有,甚至有些干脆躺在污水坑和死去的同僚旁边,很多尸体都长蛆虫了……。

    张宗至今仍然记得跟他说起这些事的那个军官当时的表情——估计跟直接看到十八层地府也没有太大区别,甚至比直接看乱葬岗还令人心惊。

    因此,张宗虽然从未见过医馆(他都是直接把医生家里)但医馆这种地方,特别还是军医院改制而来的医馆,在他心中的形象也就可想而知了。

    实在没有想到,做好看到地府景象的心里准备后,张宗看到的却是一个干净、整洁甚至有些干净过了头的地方。

    这个地方,墙上、地上都涂撒着生石灰,空气中还散发着淡淡的硫磺和烈酒的味道。

    进门大厅的走道两边是一长排用大块玻璃隔开的小间,每个小间里有个穿白袍的医生,那些医生还带着白色的口罩和帽子,甚至很多人还带着手套。

    从玻璃窗向内看去,每个医生身边都有个穿粉袍的护士,医生每看过一个病人,都要在小间的一只搪瓷脸盆里洗手,还要打肥皂。

    洗过一次之后,不管谁看起来脏不脏,护士都会把水盆端走,在换过一盆新水来。

    张宗所不知道的是,那些脸盆里装的不是水,而是一种用酒精勾兑的消毒剂,这是徐世杨本着有总比没有强的原则命人加进医生手册里的,目前只有类似泉城第二医院这样的大医院才有这个条件执行。

    一楼所有房间和走道的地面都被夯的严严实实,没有一点积水,也没有发现老鼠和蚊蝇蟑螂的踪迹,更别说那些更恶心的虫子了。

    大厅中央站着几个白大褂和粉大褂,看到病人到来,他们会主动上前询问,并且按照病人和家属的叙述引导他们去找相应的医生。

    张宗就是从这些人那里,知道了自己的伴当现在在一楼左侧走廊的甲6号急诊室。


………………………………

第575章 磺胺,皇安

    甲6号诊室跟所有的诊室一样,有一扇巨大的,镶嵌着玻璃的窗户。

    从窗户直接往里看,正好能看到张宗的伴当躺在白床单上,嘴里叼着一块毛巾,一个白袍子正在用针线细细的把小腿上长度惊人的创口缝起来。

    肯定挺疼的,因为每缝一针,伴当都会低声嘶吼着挣扎一番。

    只不过有个粉袍子按着他的毛巾,不让他叫出声来,而他的四肢已经被紧紧绑住了,这让伴当的挣扎变得没有任何意义。

    另外一个粉袍子正端着搪瓷盆子,站在白袍子身边,细细的缝完针后,那白袍子直接把弯钩针和剪刀扔进盆子里,然后拿出一块纱布,从旁边抄起一个葫芦,往伤口上涂抹了一些液体。

    伴当又开始挣扎起来,白袍子视而不见,拿起一块纱布垫在伤口上,然后用长条形纱布把伤口裹好。

    “行了。”白袍子满意的说:“别叫了,你死不了,你的腿也能保住,就是最近一段时间你得拄拐。”

    站在门外的张宗看着这一切,心中默默计算时间:也就一刻钟。

    他推开门走了进去,对白袍子说:“大夫,我这伴当伤的怎样?”

    “是个伴当?”白袍子看了他一眼:“伤的挺重,要搁在三、四年前腿肯定保不住,甚至把命丢了都是常见,不过现在好了,你若是肯花钱,去药房给他买些皇安,保准没问题。”

    儒士中有不为良相便为良医的说法,作为杂学大家,张宗本人也确实通点医术的。

    他很清楚,一个人身上多了这么长的伤口,不管是伤在哪里,都有可能致命。

    第一,伤员有可能失血过多而死。

    第二,哪怕伤员没有很快死去,他今后也要过一道鬼门关:伤口的化脓问题。

    这个时代,医生中还没有人知道伤口为什么会化脓,但每一个人都知道,一旦伤口化脓,一条命就很可能因此而丢掉。

    但是,听这个白袍子的意思,似乎这种病灶在北方并非什么大不了的问题?

    “用纯阳的烈酒擦拭伤口,虽然疼,但也能消灭至阴的病灶。”也许是看到张宗是个有钱人,医生难得的解释了一下:“再加上皇安,不会有任何问题的,放心吧。”

    “皇安是什么?”张宗从来没听说过这种药物。

    皇安就是磺胺,因为据说发明人是徐世杨,在华夏帝国成立的时候,被民间以讹传讹的成了皇安。

    这是本位面人类历史上发明的第一种抗生素,能够有效治疗败血症、产褥热、肺炎等这个时代典型的杀手型疾病都有奇效。

    根据华夏自己的统计,大规模铺开磺胺生产后,华夏本土几个主要省份的产褥热和肺炎死亡率从两成半迅速下降到不足半成。

    不仅如此,医生们发现,这种药似乎对别的疾病也有很好的疗效——那个时候华夏人还没发现病菌,因此磺胺对什么病有效,纯粹是医生和病人一起强行试验出来的。

    但是,不管怎么说,磺胺救了无数外伤伤患和产妇的命,而且它还不断被证明对其他一些病症也有很好的效果,因此人们将这种药视为包治百病的“神药”,不论是大医院还是乡村的赤脚医生,药箱里若是没有常备磺胺,那基本上就是不会被人信任的庸医。

    而那些之经历过短暂医疗培训,在乡村走街串巷给人治病的赤脚医生,若是遇到自己对付不了的病症,通常就是直接给两片磺胺。

    要命的是,大部分情况下,这种以现代观点来看特别不负责任的行为还真的有效。

    “这药真的这么神奇?”

    听了医生的解释,张宗一万个不相信——这世界上怎么可能有包治百病的神药?

    “皇上庇佑的神药,当然就应该这么神奇。”

    医生毫不客气的反驳:

    “算了,不跟你多说,要想安心,就去买来,吃几片就好了。”

    医生如此坚定,以至于张宗不得不暂时信了,他打算先去买一些那种皇安,试试看这玩意到底是否跟医生说的那样神奇。

    从医院出来后,张宗命人把受伤的伴当送回客栈,他则带着另外两人,在医院附近的大街上继续闲逛。

    医院周围有一些卖吃食的,张宗看了看,都是些包子、稀饭、鸡蛋羹、甜糕之类的东西,但也可以直接点菜。

    张宗看到了养在水池里的大鱼,还有些鸡鸭鹅之类的家禽和一些鸽子。

    看起来,若是病人有需要,可以就地购买精致的美食进行食疗。

    “在这种医馆看病,一定不是穷人。”张宗小声感慨道。

    这样的医院,以及周边配套设施,无不显示出医者尽心尽力的味道,光那专门配一个人倒水清洁,耗费就少不了。

    可此话音未落,张宗就看到几个穿着红色军装的人抬着一个担架跑进泉城第二医院。

    张宗抬眼看了一下,以他对华军的理解,这是个小兵,属于那种应该没钱来这种地方看病的人。

    “这是怎么回事?”

    打脸太快,张宗面子有些挂不住了。

    ……

    这一天,张宗住在泉城的一家正店里。

    什么都好的张宗花了大价钱,连招了五个姬女,但他发现北方的姬女水平很差,跟扬州瘦马、十里秦淮差的很远。

    别说是琴棋书画了,就连最基础的容貌方面都远远不及,一问之下才知道,泉城的姬女很少有汉人,大部分都是些女真贵女。

    这些鞑子婆娘在伪金地位很高,但这个世界上可没有地位高的女性就一定漂亮这一说,更别说鞑子女人根本就不可能漂亮。

    看起来,北方人玩这些姬女也不过是一种羞辱敌人的方式和纯粹的发谢。

    这让张宗感到十分失望,他本着宁吃仙桃一颗,不尝烂杏一筐的院子,一晚上什么都没有做,只是喝了点酒,然后早早睡下了。

    第二天,张宗也没有继续逛街,他在别处还好说,既然到了泉城,总得再去跟文季见一面。

    文季、徐世玫夫妇现在就住在美泉宫的别院里,虽说是别院,那里也是北方的皇帝行在(太子行在在燕京,北方现在还没有都城)的一部分,相当于皇宫,按理来说是不可能让他这种外人随便进入的。

    不过北方的情况多少有点不同,驸马和公主居住的别院,如果访客有邀请,是可以进入的。


………………………………

请假

今天的精力都被阅兵吸引走了。

    我永远都喜欢东风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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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6章 如何治国

    皇宫的管理相对较为松懈,这其实是新朝肇始的缘故,朝廷对自己国民的信任程度会比后来者强的多(参考一共的领导可以不带警卫员在刚解放的城市逛街)。

    另外一个原因也确实是徐家人没有积累起当皇帝、皇族的经验,暂时并未把自己当做超脱人类的半神。

    第二天张宗来到美泉宫的一个侧门,守门的禁卫军士兵问清楚张宗的来意后,有人进门通报,得到美泉宫保卫处和驸马本人的确认后,张宗得以带着一个伴当进入美泉宫。

    文季夫妇居住的别院在美泉宫外围,这里实际上就是美泉宫本身的招待所,帝国自己的高官在工作到深夜的时候(特别是兵部和工部那些以燕京太子行在为核心,平时不住泉城的官员),偶尔也会被留宿,这时候他们就会住在类似的地方。

    不过驸马总是有些特权的,文季夫妇带着他们的家人、随从住在一个单独的院落里,这里也算是美泉宫宫殿群的一部分,但可供宫外的人留住,多长时间都可以。

    进入这间偏宫,映入眼帘的景象都是十分附和北方……,或者说,附和徐世杨的审美观。

    院落空间格局很大,主建筑是一栋两层的小楼,两侧有两排平房形成院墙,大门处还有供护卫居住的独立房间。

    院落中有个带亭子和假山的水塘,水塘里种着荷花并养着红鲤鱼;供人行走的路上都铺着鹅卵石,两侧是低矮的冬青;冬青后面是大片平整的草坪,草坪间或种植着几棵树,以桦树和松树为主(有人想拍马屁种杨树,不过徐世杨没同意,他特别讨厌杨絮)。

    北方,特别是齐省、冀省那些华夏控制较早的区域,几乎所有城市的大街和主干道、富人家的院落,几乎都是类似的风格。

    这建筑风格就是美泉宫带出来的,考虑到美泉宫的建筑风格又是徐世杨参与设计的,因此完全可以说这就是附和徐世杨口味的建筑风格。

    不过,张宗觉得,若是见的多了,这种整洁、大气的风格其实别有一番韵味。

    文季本人就在水池中心的小亭子里等他,亭子当中的石桌上摆着四色果盘,两壶温酒,没有任何侍女、太监或其他下人伺候。

    “为什么不叫人在旁边候着?”

    张宗笑着问:

    “不是说美泉宫特别喜欢用完颜家的子女做宫女太监吗?我还没试过让这鞑子皇族伺候的感觉呢。”

    “没什么特别的,都一样。”

    文季摇摇头:

    “而且都是些小孩,看着怪可怜的。”

    “你居然会觉得他们可怜?”张宗惊讶的问。

    文季的大哥死在南迁时的战场上,文家向来以主战派著称,文季本人以前也是个不愿读书,整日联系一伙江湖游侠,吆喝着要北伐报仇的人。

    实在没有想到,这样的人居然也会同情鞑子?

    “我以前肯定不会同情他们。”

    文季淡淡的回答:

    “不过现在吗,我已经想开了,伪金罪魁全部授首,剩下的全都为奴为婢,我们已经赢了,报仇雪耻之后特意欺负一帮妇孺,其实没多大意思,把他们当普通的奴婢就成了。”

    “我们赢了?”张宗笑着问:“我们是谁?文兄打算留在北边了?”

    “留在这里有什么不好?”文季笑着反问:“北边好歹也是华夏正朔,张兄喜欢北边还是南边?”

    “大周尚未失其鹿,天子尚在,怎可自称正朔……”

    “大周偏安江南三十年了,华夏以一己之力再造神州,怎么不能说是正朔?”文季笑着摇摇头:“张兄今天来是为了搞清楚这件事吗?”

    “这是文府的选择吗?”

    “这是我的选择。”文季平静的解释道:“我父亲未加干涉,我兄长则是反对。”

    张宗没有再说什么,他已经明白文家的选择了。

    很简单的多头下注而已,文相公本人已经老了,哪一天驾鹤西去都不奇怪。

    他的儿子中,有为大周尽忠的,也有站在华夏一边顺应新时代的,无论今后的局势怎么发展,文家至少都有路走。

    “张兄,我也不瞒你,我已经觐见过华夏天子了。”文季坦然说道:“我在这里有自己的工作:就是联络江南的士绅。”

    张宗看着文季的脸,一句话都不说。

    “现在是……是……,啊,对了,是招商引资。”文季苦笑着摇摇头:“华夏的新名词真是奇怪。”

    “我现在的任务是联络江南士绅,招商引资,之后若是时局有变动,我会负责新的工作。”

    至于是什么工作,文季不说,张宗也能明白。

    文家本来就是江南豪族,出了北方的太子妃,文季又是北方的驸马,在江南士绅和北方皇族两方面都说得上话,一旦南北战争爆发,他当然要负责劝说江南士绅归顺,好让战争进行的更顺利一点。

    看起来,文季是打算先提前进行工作,从自己这边开始下手了。

    “文兄,我有几个问题,望文兄解答。”张宗自然知道文季想要从自己这边得到什么答案,正好他本人也有些问题想要问清楚,就当是交换吧。

    “张兄可直言。”

    “我昨日有一家仆不甚受伤,在泉城第二医院里住下了。”

    张宗说道:

    “我去那医馆看了,不像是个穷人能看得起病的地方,可我明明见到有小兵也住进去了,这是为何?”

    “保险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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