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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阙-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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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胡儿往前挪动了几步,观察天田边缘的脚印后露出了笑:“腿伤应是摔得更重了,一瘸一拐。”
“那能否确认,此人是何时留下了脚印?”
任弘只能判断,这次越塞,不会早于昨天傍晚韩敢当和张千人的巡视,也不会晚于天色大亮后。
烽燧可不是摆设,光天化日之下翻越长城几无可能。
赵胡儿道:“当然能,这应是下半夜留下足迹,地面有露水较潮,泥土易碎裂,足迹边缘模糊不清,更何况……”
他从足迹里,小心翼翼地挑出一个黑色的东西,凑在鼻子边闻了闻,甚至伸舌头尝了一下。
“这是何物?”任弘也来到旁边。
赵胡儿将此物递到任弘和吕广粟面前:“野黄羊的粪蛋,还是新鲜的!”
“呸呸,你这胡儿,不是害我么!”吕广粟已学着赵胡儿的样子,将其放入口中品了品,闻言暴跳如雷。
赵胡儿解释道:“眼下是秋天,野黄羊觅食较夏日更早,平旦时分便会在籍端水两岸活动,留下粪矢,被此人无意踩到。”
“那塞外来者,定是在平旦之后才翻越长城,因天色未大亮,此地离左右两个烽燧又远,守后半夜的尹游卿未曾发现。”
平旦,距离现在已过了好几个小时,这人还追得上么?
赵胡儿来了精神,向任弘请命追击:“燧长,他伤了腿脚,定跑不了太远,白日逃匿,容易被巡视的燧卒发现。又自以为清除了天田的痕迹,说不定正窝在某个能遮阴的地方休憩呢。”
任弘颔首:“既然是来自塞外的匈奴人,或许持有兵刃,不可大意,吾等三人一同前往围堵。”
“不是匈奴人。”
赵胡儿却摇头,指着那足迹道:“匈奴人基本都穿毡履或皮靴,但这脚印,是粗麻绳履留下的!”
任弘还能说什么呢?真是心服口服,放后世,这赵胡儿不但可以去奥运会射箭,还可以当个刑警了罢?
同时他也十分眼热,若自己能学会这项足迹追踪的技能就好了,往后去了西域,应该能派上大用吧?
任弘存了学艺的心思,不由多夸了他几句,赵胡儿却摇头道:
“这不算什么,我在马鬃山时见过最厉害的猎手,能根据蹄印和粪便、兽毛断定野兽种类,是新印还是旧印,是惊走的还是信步觅食,是公的还是母的,是否有孕。”
怀孕都能知道?任弘长见识了。
马鬃山是赵胡儿少年时曾生活过的匈奴驻牧地,与典型的草原不同,那一带是森林草原地带,所以狩猎占的比重很大。
任弘问道:“那这足迹追踪,是谁教与你的?”
赵胡儿却忽然缄默了,似乎很不愿意提及那个教授自己本事的人,最后只淡淡说道:
“一个胡人。”
……
离开天田后,足迹便越来越模糊,等任弘他们追踪两三里后,竟完全消失了。
因为前面是一片干燥的黄土地,一眼看去,地面似乎没了踪迹,吕广粟又热又急,手里拿着毡笠扇个不停:“吾等跟丢了?”
但在赵胡儿的眼中,这“猎物”留下的信息,却如同雪地里的鸿爪,无比清晰!
他能找到那逃亡者因为受伤,拖着右脚前进留下的淡淡痕迹。
他能摸着一株被踩踏的枯草,一块踩得崩裂的土,确定猎物方向!
“近了。”当赵胡儿找到一棵被拔出后咀嚼,又吐掉草汁的沙葱时如是说。
随着目标越来越近,任弘也有疑问:若真不是匈奴人,那为何从塞外来?
终于,当足迹再度出现时,三人也已经靠近了一个雅丹崖壁,赵胡儿认为,那人就躲在这附近。
等任弘爬过去一看,果然有一个衣衫褴褛的男子,正躺在崖壁下的阴凉处昏睡。
他朝吕广粟和赵胡儿比了比手,三人潜着身子,从不同方向摸过去。
任弘蹑手蹑脚地前进,身形矫捷,而赵胡儿则边走边摸弓瞄准。
这时却听到“噼啪”一声响,却是吕广粟这厮太笨,竟踩到一根枯木枝!
那人一个激灵,猛地从昏睡中醒来,连滚带爬地起身要逃跑。
但赵胡儿的箭更快,一支羽箭射到他脚边,吓得这人又一屁股坐倒在地,不敢动弹。
任弘连忙几步上前,手里的环首刀对准了他!俨然边防战士抓获毒贩的架势。
“站起来!手放到头上!”
这人年纪三十左右,乱如蓬草的头发,脏兮兮的脸呈青黑色,满是惊惧的双眼,龟裂的嘴唇微微颤抖,嘴角还有沙葱的汁。
虽然身上是破烂的毡衣,但脚下的确穿着一双麻绳履。
在任弘的喝令下,此人颤颤巍巍地起身,他右脚的确不太方便,站直后身高不足七尺,和赵胡儿从脚印里判断的一模一样!
“上吏饶命!”
当吕广粟反拧着他胳膊,要将此人绑起来时,他终于缓过神来,大声叫着跪在地上,嘶嚎道:
“上吏,我是被胡虏掳走的,历尽千辛万苦,可算是从匈奴逃回来了!”
任弘看着此人的眼睛:“你是没于胡地的编户齐民?籍贯在哪?”
此人结结巴巴,想了半天才应道:“我……我是酒泉郡玉门县的庶民,去年胡虏入塞劫掠,不幸被掳入胡地……”
“说谎!”
第一次出勤的破虏燧长却打断了他的话:“被掳走的大汉子民,逃回后至烽燧叩门,说明情形即可得到救治,何必偷偷越塞!”
当年赵胡儿从匈奴逃来,就是被破虏燧的“赵燧长”所救。
“更何况……”
任弘一把扯开其身上的毡衣,露出了满是鞭痕的背部,还有肩膀处四个明显的墨刺黥字:索氏之奴!
“你若真是编户齐民,身上为何会有奴婢的黥字?”
………………………………
第28章 围城
“我叫冯宣,年廿八,乃是敦煌索氏大奴。”
被任弘戳破身份后,那个越塞的亡人只好垂头丧气,交代了自己的身份。
敦煌索氏,其先祖乃是汉武帝时的太中大夫索抚,跟任弘的祖父任安一个级别,都是秩比二千石。
据说索抚劝诫汉武帝勿要求仙无果,反倒被正狂热追求长生和寻找西王母的刘彻降罪,免官远迁敦煌。
本就庞大的巨鹿索氏遂迁徙至此,来时哭哭啼啼,但三十多年过去了,他们已在敦煌扎下了根,繁衍生息,成了这边陲之地唯一一户“豪大家”。
西汉的豪族远比不了东汉时势力庞大,但作为开拓敦煌的大功臣,索氏子弟在郡内任官,名下田宅奴婢自不会少。
这冯宣便是索氏的田奴,没有身份自由,汉朝已废除大部分肉刑,官府也不往人脸上黥字了,但豪强为了防止奴婢逃亡,还是在他们背上留下了记号。
看到冯宣背上的黥字,任弘就想起自己的萝卜,这马儿好像就是索氏赠送给傅介子,傅介子又转手送自己的,萝卜那马屁股上,也有个烙印呢。
由此可见,奴婢的地位,和牲畜并无太大区别,被当做财产而非人。作为家中私奴的他们,除了晨起早扫,饮食洗涤,做各种杂务外,还要顶着塞北的风沙,耕作田地,少有休憩。
“做家奴太苦了,我实在受不了,却又听人说,匈奴中乐,君臣约束轻,无刑狱……”
这便是冯宣逃亡匈奴的原因。
任弘是有所耳闻的,除了匈奴每次入塞劫掠人口外,汉人主动的北逃也时常发生。
最喜欢外逃的,自然是在汉朝境内触犯律令的盗贼们,为了彻底摆脱受官府追捕的窘境,越塞跑到匈奴去,就成了最佳选择。
其次是内地移民和戍边士卒,并不每个人都有好运气,碰上一个优待属下的将军,若遇上官吏苛待奴役,士卒敢怒不敢言,直到某天忍耐的弦终于崩断,便选择逃亡——逃回家乡有可能被抓到遭受惩罚,逃亡匈奴似乎更好些。
最后一类,便是冯宣这样的奴婢了,地位低下,日子愁苦,他们听了一些关于匈奴“自由”“安乐”的传闻后,难忍煎熬者因近匈奴地而亡入。
“我听了那些传闻后,便暗中准备,最后带着吾妻从宜禾候官处跑了出去……”
说到这,冯宣垂下了头,哭泣不已,当他们翻过墙后才发现,匈奴的生活,可远不如道听途说的那般美好……
“在匈奴生不如死,所以我又逃了回来,但吾妻却被抓了回去。”
听到这里,一直沉默寡言的赵胡儿忽然愤怒了,竟站起身来,对着冯宣,狠狠踹了一脚!
“你自己越塞去匈奴寻死也就罢了,何苦将汝妻也带到火坑里!”
……
后世提起游牧生活,往往是“风吹草低见牛羊”,风景如诗如画,日子飘逸而自由。
但在回破虏燧的路上,从赵胡儿和冯宣的口中说起的游牧生活,却完全不那么回事……
“在匈奴,普通牧民的日子,可比塞内苦多了。”
赵胡儿的目光越过长城,似乎看到了今天早晨,冒着危险跑到疏勒河边牧羊的那一帐匈奴人,是什么逼迫他们铤而走险?
自然是为了生存。
“在塞内,哪怕再贫瘠的土地,一个五口之家,百亩也足以养活。”
“但在塞外,匈奴人不种粮食,而是驱赶牲畜食草,再以其肉酪为食。一百亩草地只能养活一头羊,而一帐五口之家,需要三四十头羊。”
这就意味着,一户牧民,至少需要三四千亩牧场。
而且牲畜一般是舍不得杀的,只能靠奶和酪来维持生活,冯宣最初想象中,匈奴牧民大口吃肉的生活完全不存在。
每日优哉游哉随便放放牲畜也是无知者的脑补,牛的确不需要多照料,吃够了就会在原地反刍,马则与牛相反,这些四条长腿的生灵生性好动,可以去很远的地方吃草,然后自己回家。
但不挑食,高繁殖率,高产乳量,最适合作为主要畜种的羊就不行了。它们没有保护自己的能力,需要人力持续地照看,一刻也不能走神。且羊群食量大,埋头吃完一片草地,就得驱赶它们前往下一处。
所以想要当好一个牧民,绝不比农民简单,甚至更难,你必须精打细算,调控家畜比例,控制在四季牧场停留的时间,还得做射猎、采集甚至是参加战争劫掠等副业,才能勉强维持生活。
这便是游牧者的抉择。
所以,对这些技巧一窍不通的中原人去到匈奴,能过上好日子?
傻瓜才相信。
那些投奔匈奴的人去到后,发现想靠自己养活自己,完全没可能,怎么办?只好像在汉朝一样,依附他人呗。
匈奴的阶级分化也很严重,诸王、千夫长们过着大酒大肉的生活,至于冯宣这样的逃过去的奴婢,仍是奴婢。只是工作变成了放羊、拾粪、挤奶、割秋草、装卸毡帐,或者为匈奴的诸王种粮食屯谷,同样一年到头不得休息。
冯宣就这样干了一年苦工,其妻则被奴役他们的“千夫长”霸占,还为其生了个胡儿,只没在办事时让冯宣在帐外吹箫助兴。
作为奴婢,这样的境遇,在汉朝也可能会遇到。
但比已废除人殉,只有少数地方还在偷偷坚持的中原更残酷,由于匈奴重祭祀,外逃的汉人,还经常会被当做人牲……
“我听说过贰师将军李广利的结局。”
听到这,任弘说话了:“李广利,这位孝武皇帝晚年最优宠的将军、外戚,在战败投降匈奴后,一度被单于封为王,宠信有加。但最后还是因为阏氏和胡巫的一句话,被匈奴单于杀了祭神!”
堂堂将军、诸王的性命尚且朝不保夕,匈奴的贵族们每逢节庆,杀几个汉人祭天,更是再寻常不过。
“我就是听闻那千夫长要将我夫妻二人作为祭品,供奉给他们的天神,这才逃了出来。”
冯宣被吕广粟押在后头,哭诉着说完了他的故事,已是对逃出去的事后悔不已。
“这是你自己选的!活该!”赵胡儿依然不解气,回头又骂了冯宣一句。
任弘却摇了摇头。
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其实这冯宣,也没得选择。
他生来就是奴婢,而不管在汉朝还是匈奴,在安息还是罗马、月氏,最底层阶级的处境,永远是地狱……
但是话说回来,虽说这长城之内的大汉朝,并不是均贫富,等阶级,十全十美的人间天堂。
但任弘可以打包票,她大概是这天地间,这时代里,最和平和安定的国家了……
汉武帝时的穷兵黩武已经结束,经过十多年休养生息,民生在慢慢恢复,新的农业技术被赵过推广,田租三十税一,徭役口赋减轻,地方上豪强被汉武打了一波后,还没重新起势。
看看汉朝的普通庶民生活吧,虽然这儿也有许多不孝子,但起码敬老一直是中原礼俗,作为生活稳定的农耕者,汉人过得紧巴点,也能留些粮食来供给家中老人,让他们不必选择自我牺牲。
而普通的匈奴牧民家里,连这点供给老人的资源都挤不出来。
你说哪边的底层生活更残酷?
汉地的奴婢戍卒逃亡塞外,才发现上了当,追悔莫及。而塞外的胡人部落,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也在诸王带领下,大群大群地投靠汉朝,倒是踏踏实实地当了“归义胡”,在五属国过着乐不思蜀的生活。
“这真是个围城啊。”
任弘侧过脸,看着如同一条黄龙,将汉匈两个帝国,将农牧两种生活方式分隔开来的长城,暗暗感慨道:
“墙里的人想象墙外多么自由美好,总想出去,殊不知墙外的人,却更想进来……”
末了,他看向被冯宣的事触动了回忆,闷着头向前走的赵胡儿,跟了上去,将淡米酒递给他。
“你呢?赵胡儿,我想听听你的事,你为何逃出匈奴。”
……
赵胡儿默然良久,最后摸了摸头顶上,任弘送他的毡笠,还是说道:
“我母是匈奴入塞时,被掳到匈奴的,她生下了我后,仍教我学汉话,告诉我塞内的富庶与安定,让我终有一天定要回去!”
说起母亲时,赵胡儿眼里难得露出了一丝温情和怀念,那是蓝天白云之下,青葱绿草之上,少年将头枕在母亲膝上的时光。
“而我父……”
说到生父,赵胡儿眼里的温情没了,反而多了几分仇恨:“是将母亲从塞内掳走,经常殴打她的粗鲁胡人,对我也随时抽鞭子,往死里打。帐内最初有牛羊近百头,再加上他是个好猎手,日子过得还算充裕。”
“但在草原上,当遇灾时,不管你有多少头牛羊,都不顶用了!”
胡天八月即飞雪,草原上的气候太恶劣了,每年十月份后,夹着雪的白毛风一直刮,草原积雪太厚,牲畜扒不开雪吃草,常会大群大群饿死。
好容易熬过冬天,黑灾又来了,几个月不降雨,牲畜缺水也活不下去。更有瘟疫、狼群如影随形,哪怕一户人家有上百头牛羊,一场灾祸下来,也会立刻绝户!
当牛羊死绝时怎么办呢?这时候就要做出选择了。
“匈奴之俗贵壮健,贱老弱,当灾害降临,老人就只能被抛弃,留在荒地里等死,或是被狼和秃鹫吃掉。”
“若剩下的牛羊还是不够养活家庭,女人也得做出牺牲,她们会被卖给牲畜还充裕的富人,以换取能让其他人活下去的牲畜。”
“于是我父便将我母送人做了奴隶,就为了换五头羊,还有三袋马奶酒……”
赵胡儿捏紧硬弓:“我磕破了脑袋,希望以我替代母亲,但他只是一脚将我踢开!”
“没多久,我母亲便死了,被那户富裕的胡人施虐而死,事后野地里一扔,就当是死了头羊!”
任弘听明白了:“这便是你逃出匈奴的缘由,那你父亲……”
赵胡儿咬着牙道:
“当我听闻母亲死讯后,我便乘他喝得烂醉,烧了毡帐,逃了出来。”
赵胡儿眼中,仿佛出现了那顶熊熊燃烧的毡帐,以及年仅十二岁,在胡骑追赶下,亡命逃向长城的自己。
“我父,便是教我狩猎和寻觅足迹的人。”
赵胡儿抬起头,猛灌了一口酒,看着苍天,开怀大笑道:
“他也是我杀的,第一个胡人!”
………………………………
第29章 狗官
烽燧每天至少要巡视两次辖区下的天田,上午时任弘去了东边,抓回来了一个偷偷越塞回来的索氏大奴冯宣,下午他则去了破虏燧西边——那儿便是八天前,刘燧长遇害的地方。
赵胡儿奉命在燧里看着冯宣,于是任弘的巡逻小队里,除了他刻意要带着的吕广粟外,就另加了一人:出门总喜欢带条大黑狗的张千人。
破虏燧的几个人都有各自鲜明的性情:就比如这张千人聊起天来,三句不离狗字。
他先是喋喋不休地说起自家的仕途渊源:“我祖父在长安时,在上林苑中做事,上林中有六池、市郭、宫殿、鱼台、犬台、兽圈,他便是犬台的狗监。”
任弘笑道:“我在效谷县学《凡将篇》时,教我识字的郑先生说,作这篇章的司马相如,便是被狗监杨得意推荐给孝武皇帝的。”
汉朝是能买虚衔官的,司马相如在汉景帝时花钱买了个武骑常侍,但一直没机会更进一步,直到梁孝王来朝来与他看对了眼,到了梁国,与梁孝王豢养的文士们吟诗作赋,写了那篇《子虚赋》。
后来梁孝王因不得为皇嗣,怨恨之下派人朝中大臣袁盎,事情败露彻底凉凉,梁苑门客们作鸟兽散,司马相如也只能灰溜溜回了老家蜀地,就是在那时才勾搭了卓文君。
到汉武帝继位时,很喜欢《子虚赋》,却以为作赋的人已经作古,直到同为蜀郡人的杨得意提及司马相如,才知道原来作者还活着……
“不错,杨得意在我祖父之前几任。”
张千人的祖父算不得大官,但毕竟是官宦之家,哪怕流放敦煌家境没落了,也能让张千人识字。不过因为用来教张千人识字的是家传的《相狗经》,家学熏陶之下,张千人的爱好,仍集中在狗上。
“犬有三种,一者田犬,二者吠犬,三者食犬。食犬最易养,体肥不吠,养以供馔。吠犬次之,短喙善吠,畜以司昏。最难养成的,还是用来田猎的田犬,长喙细身,毛短脚高,尾卷无毛,使之登高履险。”
他还说,不同颜色的狗也有优劣之分,黄狗品质最好,白狗品质最差,黄眉的黑狗宜看守,浑身全黑的则是耗财的祸胎……
“胡地又有一种高四尺的胡犬名獒,最是凶猛,近年来传入敦煌,可惜太贵,数千钱才能买一只。”
滔滔不绝说完后,张千人向往地说道:
“我往后不求能回长安,只望能当上步广候官属下专门饲犬的狡士,便足矣。”
做个比百石的狗官,这就是张千人此生的梦想了。
“好好做。”吕广粟回头笑道:“多养些食犬出来,狗肉我爱吃,狗皮袜也不错,暖和。”
张千人气得与他互骂起来,这时候,他们已经走到刘燧长遇害的凶杀案的现场,此地是位于破虏燧、凌胡燧中间的一大片胡杨林。
站在满是落叶的林地中,回首望着左右两个烽燧,任弘若有所思。
赵胡儿说过,这附近常有黄羊出没,刘燧长来这射猎说得通,但令人诧异的点就是,携带弓刀,全副武装的他竟被人近身杀害,直到傍晚时分久久未归,才被破虏燧派出的几人发现尸体。
虽然为树木遮挡,烽燧上无法看到胡杨林里发生的事,但事后凶手何时离开,总该有所察觉罢?
但当日守破虏燧的吕广粟,却说没看到凶手离开,至于隔壁的凌胡燧,则言看到有胡骑出入林中,事后敦煌郡派令史来查验尸体和现场,的确有脚印往北走,便草草定了案。
倒是早上的时候,赵胡儿给任弘提供了一个信息:“我在事发次日,去过刘燧长死的地方,当时地上脚印不止一人!不止有往北,也有向东、向西!大概是借助岸边林木遮蔽,绕到烽燧视角看不到的地方才离开。”
凶手至少三人,这或许不是一起意外,而是一场有预谋的谋杀!
但令史可不会听他一个“胡儿”的话,若非赵胡儿当时与在烽燧东边巡逻,与广汉燧的燧卒碰过面,令史甚至怀疑是他所为……
正思索间,长城的方向,却传来一声唤:“破虏燧的新燧长何在?”
……
“今晨听巡视天田的人说,破虏燧来了新燧长,还想去认识认识,却不想在此遇到了。”
说话的是西边凌胡燧的程燧长,是个身高八尺的壮汉,年近四旬,身着赤色官布袍,头上缠着黑色的帻,一手抚着浓髯,一手摸着腰上的环刀,上下打量任弘。
“看任燧长的年纪,未壮?”
任弘朝程燧长作揖,笑道:“的确未壮,虚岁十九。”
程燧长有些惊讶:“如此年轻便做了比百石的燧长,他日不可限量啊!任燧长莫非是郡官子弟?”
这么年轻就做燧长,肯定是有背景的,程燧长已经开始回忆,郡里有没有姓任的大官。
“承蒙中部都尉和候官抬爱。”任弘笑着回应,故意给自己找了个不存在的靠山。
程燧长啧啧称奇,又道:“任燧长是来看刘燧长遇害的地方?”
他叹息道:“我与老刘有几年的交情了,他喜欢射猎,打到了鹿和黄羊,必定会邀约我去破虏燧吃酒,可惜啊,真是可惜。”
又恨恨道:“若让我抓住那杀人的胡虏亡人,定要生生卸了他的腿!”
二人就这样站在长城下聊了许久,程燧长是个热情的人,对任弘说了许多做燧长要注意的地方:“燧卒喜欢偷懒,就比方说这巡视天田,不是要取日迹梼么?有时后一日巡视的人,便与前一日的人约好,提前交换,届时走到半道阴凉处就休憩,瞅着时辰到了便回。”
任弘问道:“程燧长平日是如何约束燧卒的?”
程燧长道:“该抽鞭子时就抽,该给好处时就给,任燧长你要记住,总得给他们一些利好,才能驾驭得动。”
俩人直到日头偏西,才收住话头作别。
任弘借口初到燧中,事务繁忙,婉拒了程燧长约他去凌胡燧吃酒的邀请,远远看着程燧长上了马,与两名凌胡燧卒离开。
那匹程燧长座下的高头大马,不比任弘的萝卜差,看来其家境是比较富庶的。
吕广粟方才与凌胡燧卒分食了点肉脯,此刻有些眼热地说道:“程燧长会做买卖,因为凌胡燧离黑海子近,故常派燧卒打鱼,晒成鱼干后,再雇人送去敦煌贩卖,得了钱粮便与燧卒分了买酒肉,任燧长,吾等要不要也这样?”
吕广粟是有些嘴馋的,昨天的烤馕,数他吃得最多,毕竟大高个,普通燧卒这点口粮,他总吃不饱。
任弘却没答话,在回去的路上,只打发张千人远远在前走着,他在后揽住吕广粟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道:“广粟,我在悬泉置时,与汝兄多黍最是相善。”
吕广粟连忙道:“兄长常与我说起过,承蒙任君照拂,为他写信,也从不收钱。”
任弘道:“有句话叫爱屋及乌,我初来燧中,其他人还信不过,但对你,却是当成了自己人!”
吕广粟摸了摸头上的毡笠,这是任弘慷慨所赠:“我自当为燧长左右手!”
任弘收敛了笑容:“那你老实说,刘燧长出事当日,你守在烽燧上候望,确实不曾见到有人在籍端水两岸出入?”
见吕广粟有些犹豫,任弘宽慰他道:“你放心,我只是想问清事情缘由,绝不会告诉他人……”
吕广粟走在路上,垂首看了脚下石子沙土半响后,才犹犹豫豫地说道:
“当日我的确在烽燧上候望,但钱橐驼却拿了酒与肉脯上来约我共饮。”
“我一时贪嘴,喝得昏昏沉沉,未能注意外头情形,可能,可能有看走眼的时候……”
……
“燧长回来了。”
任弘等人一回到破虏燧,钱橐驼便热情地打着招呼,这小老头因为年长,在燧里地位仅次于宋万、韩敢当,不仅在燧中负责造饭,还有缝补的技能,眼下手上正拿着一张毡皮:
“燧长给赵胡儿的毡笠是好东西啊,有了此物,就不怕巡逻时烈日暴晒了,老朽看了几眼,应是能缝制的,只是需要皮革,正好刘屠带了些回来。”
正坐在钱橐驼对面,与之低声聊天的矮个燧卒也连忙起身,对任弘见礼,却是个面色发黄的青年:“燧卒刘屠,见过任燧长!”
这刘屠是刘燧长的亲侄儿,先前告假,是与另一个燧卒,一同去参加刘燧长的葬礼……
任弘问了几句刘燧长葬礼的事,问道:“另一个燧卒何在?”
刘屠笑道:“他老母病重,回了家,让我代为告假。”
那个燧卒常与刘屠一组,共同巡视天田。
任弘所有所思点了点头,这时候,却听到外头传来一声哀嚎:
“任燧长,放了小人罢!”
叫嚷的是早上抓回来的冯宣,他被栓在狗舍旁边,只等明天派人押送去步广候官处。
先前冯宣大概是受伤加脱水,蔫蔫的,眼下吃了点东西,睡了一觉,却是精神多了,一个劲地求饶。
赵胡儿不理他,只靠在坞下,认真用小刀雕琢着手里的胡笳,而冯宣见任弘走过来,叫得更起劲了:
“任燧长,我若是被索氏抓回去,恐怕要被活活打死!”
任弘看着他道:“你还指望我放了你不成?”怎么可能,不管冯宣逃亡是否情有可原,作为燧长,私放亡人可是大罪。
冯宣压低了声音道:
“不敢,但我可以交代北山匈奴虚实,戴罪立功啊!”
这时候,正好伍佰韩敢当从烽燧上结束候望下来,闻言踢了冯宣一脚:“敦煌的戍卒又不出塞击胡,你交代虚实有何用?”
敦煌的边塞守备是很保守的,四个都尉府,屯戍、候望部队加起来虽有四千多,但都是以守为主,毕竟这边人口少啊,才三万人,很难支持大规模的军事远征。
所以河西四郡,一般是酒泉张掖那边主攻,敦煌就负责好好看好玉门阳关丝绸之路就完事了。
不过听韩敢当的语气,他对这种消极守御很有怨言,任弘从吕广粟和张千人处打听到了,韩敢当之所以对胡人满是怨恨,是因为数年前一次匈奴入塞时,杀了他的妻、子……
恨屋及乌,也难怪韩敢当常对赵胡儿恶语相加了。
“定会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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