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奋斗在洪武末年-第1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瞧瞧,永昌侯蓝玉又来了!

    没错,就是在上次碰壁之后,蓝玉又来了。

    这一次他没扯东宫的事情,只是找柳淳喝酒。蓝玉的脸很黑,越喝越黑,柳淳也不知道这家伙抽什么风,只能陪着。蓝玉突然抓起酒壶,直接往嘴里倒,更多的酒水淋湿了衣服。

    酒精刺激,蓝玉面如充血。

    他把酒壶猛地一摔,扯开衣襟,然后破口大骂!

    “呸!可恶的穷酸!该杀的文人!”蓝玉伸出手指,点指着前方,怒骂道:“姓方的,你知道不,为了这一战,老子死了两个干儿子!活蹦乱跳的大小伙子!他们还没来得及成家呢!”

    柳淳听着,悚然一惊,像是在骂方孝孺啊!

    “永昌侯,发生了什么事情?”

    蓝玉似哭似笑,“你小子知道吗?太子派来的方孝孺,居然建议比照移民,安顿纳哈出所部!要给他们农具、种子、耕牛!还要帮他们建房安家!”

    蓝玉把牙齿咬得咯咯响,“我就想问姓方的一句,抓的是俘虏,还是请来的祖宗?”
………………………………

第52章 给方孝孺挖个坑

    蓝玉义愤填膺,大吐苦水,柳淳低头思量,很是困惑。按理说吧,蓝玉贵为永昌侯,是军中的超级实力派,连之前的朱棣都可以不鸟,而方孝孺不过是一介文人,貌似连官都不是,何至于把蓝玉弄得这么尴尬?

    他是在演戏?不过貌似蓝玉也不是这种人……“侯爷,方孝孺,腐儒而已,你看不惯大可以把他赶走就是了,再不解气,砍了脑袋,也可以的!”

    “哼!臭小子,你少说风凉话,要是能砍,我早就砍了!”

    “哦?方孝孺的头壳很硬吗?”

    “何止是硬!”蓝玉也不隐瞒,就把缘由跟刘淳讲了……方孝孺早年师从大儒宋濂,而宋濂呢,又是朱标最重要的师父。

    换句话说,方孝孺和太子是同门师兄弟。

    若是没有这一层关系,朱标何至于冒着被老朱呵斥的风险,一定要推荐方孝孺。

    而且方孝孺不只是同门而已,他这个人品行端正,父亲做过官吏,也十分清廉,他求学的时候,家里贫寒,整整一个月,就吃了九顿饭,还能高卧读书,手不释卷……事实上,也没有力气下床了。

    这一下子就成名了,在士林颇有名气,成为文人的标杆,朱标的主要支持者又是文人。

    蓝玉有再大的本事,对方孝孺,也是无可奈何。

    他一肚子气,出来打猎,正好邻近白羊口,就来瞧瞧柳淳,看看这小子有什么主意没!

    “柳小子,咱们俩能不能推心置腹地聊聊?”蓝玉主动提议道。

    柳淳只得道:“求之不得。”

    蓝玉一屁股坐在地上,伸出两条粗壮的长腿,毫无形象可言,左手握着酒坛,不时往嘴里倒,如果忽略近乎张飞的长相,倒是有点魏晋名士的风范。

    “唉,我姐夫死得太早了……对了,你知道我姐夫是谁吧?”

    柳淳哭笑不得:“开平王常十万,谁人不知!”

    蓝玉自豪一笑,能成为常遇春的小舅子,又没有靠着姐夫的威势成名,蓝玉的确值得骄傲!

    “我姐夫活着的时候常说以十万军,横行天下,何等豪情万丈!世间的好男儿莫过如是!”

    “但如今天下太平,用得着武将的地方越来越少了,我姐夫,中山王,宁河王,他们都死了,宋国公,信国公,颖国公,这些人都老了。大明开国的诸将当中,我算是年轻的。”

    提起往事蓝玉有些伤感,可很快他就打起了精神,话锋一转,“你知道我们武夫跟文官的最大区别是什么吗?”

    柳淳哪敢插嘴,要不是为了了解蓝玉的真实想法,他根本都不会听这些事,知道的越多,就越是麻烦!

    “文官像韭菜一样,割了一茬又一茬,陛下这些年,杀了多少文官?可结果呢,转眼之间,他们就遍布朝堂,反而是武将,死一个少一个!当下太子身边,都是文官,就算太子英睿,可也架不住这帮人日以继夜的胡言乱语,胡说八道……我,我蓝玉要给武人撑起一片天啊!”

    说到这里,蓝玉猛地灌了一大口酒,眼珠子变成了可怕的血色,浑身上下,杀气逼人,横行疆场,绝世猛将,当真是非比寻常,好一位世间的猛虎!

    柳淳下意识打了的激灵,缩了缩肩头。

    蓝玉恶狠狠道:“这天下是我们追随陛下打下来的,绝对不会交给文人糟蹋!要都是像方孝孺一般,把我们费尽千辛万苦,流血丧命,换来的胜利果实,眼皮不眨,就送给了外人,姓蓝的死不瞑目!”

    蓝玉猛地转头,对柳淳道:“小子,那个徐丫头说我结党营私,你当蓝某活了这么大年纪,不懂这个?哼!”蓝玉轻蔑一笑,“她爹倒是不结党,贵为武夫领袖,跟那些文官点头哈腰,除了得了一个好名声,他替出生入死的老兄弟,干了什么事情?”

    蓝玉狠狠一锤地面,震得石子飞溅!

    “我最瞧不起的就是他姓徐的!光想着自己,算什么英雄好汉?”蓝玉咬着牙道:“我就是要向太子殿下举荐贤才,就是要安插我的人,我总不能眼睁睁看着,太子被那群文人包围着,任凭他们摆布吧!”

    好一个永昌侯,好一个蓝玉!

    柳淳这才弄明白,怪不得蓝玉一案,会牵连那么多,几乎把剩下的开国武将,一扫而光,原来问题出在这里!

    柳淳真不知道说什么好,或许一切都怪朱标死得太早吧?

    柳淳默默低下了头,他曾经想过,要点醒蓝玉,可他现在清楚了,不是蓝玉糊涂,而是没有设身处地,站在他那个位置,蓝玉不得不为!

    “柳淳,你还记得第一次我们见面吗?”蓝玉哂笑道:“你知道本爵为什么想收你当干儿子吗?”

    柳淳还是不说话,蓝玉自顾自道:“我其实挺欣赏你弄死王堂的手段!够黑!够狠!干净漂亮,最重要的是,你还是个白丁,就弄死了一个布政使参议,干得好!”

    柳淳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没记错的话,当时蓝玉可是拿王堂之死来发难的,怎么变成了赏识自己了?

    蓝玉轻笑,“臭小子,当时要不是本爵看上你了,就凭着朱棣,能把你救走?笑话!也未免太小瞧我蓝玉治军的本事了!咱们挑明了说,我知道你爹柳三是锦衣卫,你小子有本事,年纪不大,就能把白羊口上千人摆弄的明明白白,让他们拼了命制作军粮!光凭这一点,就值一个千户!”

    蓝玉还真不是捧柳淳,经营工厂跟打仗,核心都是如何组织分配人力资源,假如你有当首富的本事,跨界干别的行业,也不会太差。

    “臭小子,还是那句话,你只要点头,我就举荐你进东宫,你不是什么郭氏传人吗?你可以跟太子殿下讲你的学问,若是太子能相信你的,疏远那些文官,我就把女儿许配给你如何?当不成干儿子,你给我当女婿算了!”

    上一秒柳淳还在仔细思量着,下一秒就喷了!

    蓝玉还不高兴了,“怎么,瞧不起我的闺女?告诉你小子,我闺女随我,才貌双全,娶了她你偷着了吧!”

    随你就成母夜叉了!

    柳淳腹诽着,赶忙转移话题,“那个……永昌侯,我们师门有句话,叫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不管什么事情,说得天花乱坠没用,关键是要做出来!”

    蓝玉似懂非懂,柳淳继续道:“你把我弄到东宫,天天跟那些文人打嘴炮,半点用处没有,倒不如让我一点点展示手段,做出足以改变大明的东西,到那时候,太子殿下的想法自然会改变的。”

    “小子,你不是哄我吧?”蓝玉表示强烈怀疑。

    柳淳笑道:“侯爷刚刚不是对方孝孺的方略嗤之以鼻吗?其实侯爷不用抱怨,也不用骂人。你只要让他去做就好了!”

    “什么?你也要让朝廷拿钱给那些俘虏?”蓝玉责备道。

    柳淳哈哈大笑,“永昌侯放心吧,山人自有妙计!”柳淳心道,我屯了那么多的铁矿石,方孝孺想安顿二十几万人,他上哪弄铁器去?

    瞧着吧,老方要摔大跟头了!
………………………………

第53章 神一样的猪队友

    和蓝玉喝酒谈话,感觉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不过倒是让柳淳对整个朝局有了一些想法。

    很多人谈论历史,都喜欢先入为主,比如说老朱残忍,就把所有武将的死,不管该死不该死,都说成老朱的罪过,仿佛那些人都清清白白,而老朱呢,就是天生的杀星,就爱杀人!

    显然是不可能的,如果不是逼不得已,朱元璋也不会轻易举起屠刀。

    如今的太子朱标,其实和他的儿子朱允炆很像,都是依靠文人的力量,对武夫都很排斥。所不同的是朱标威望够,有一大票死心塌地的支持者,他也能驾驭这些人。可换成了皇孙朱允炆,那就不一定了。

    面对朱标,蓝玉都想管这管那,更小一辈的朱允炆,还不颐指气使啊!

    以朱元璋任劳任怨的性格,能给孙子留个太上皇吗?

    柳淳摇了摇头,他发现想改变一些人的命运,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索性先放一边……因为那个奇葩二人组来了!

    年过三十的方孝孺,戴着四方平定巾,穿着儒衫,一副老学究的模样,年纪不算老,但举止动作,就跟七老八十似的,看着还有那么一点滑稽。

    至于李景隆,就显得跳脱多了,他眼下是曹国公,身上穿着御赐的麒麟服,鲜衣怒马,花里胡哨,偏偏又自我感觉良好,喜欢拿鼻孔看人,看他高傲的架势,柳淳都生怕他喊出“紫薇”来!

    “草民见过方先生,见过曹国公。”

    李景隆只是淡淡“嗯”了一声,表示知道了,倒是方孝孺,掸了掸衣服,恭恭敬敬,向柳淳回礼。

    别误会,不是这位多尊重柳淳,而是他也是平民白丁,又非柳淳的师长,只能以相同的礼数回敬,人家方孝孺是不会乱了礼节的。

    等直起腰板,方孝孺轻咳一声,“柳小公子,听闻你是郭守敬的弟子?”

    柳淳呵呵一笑,“只能算是再传,或者再再传弟子,我的诸位前辈以仕元为耻,他们都不愿多谈,只是让我记住郭氏的学问罢了。

    方孝孺眉头挑了挑,淡淡道:“知道羞耻,还算不错!”

    他说这八个字的时候,那叫一个趾高气扬,充满了文人式的居高临下。

    郭守敬侍奉元朝,在方孝孺看来,就是德行有亏,一个连品行都不成的人,还能留下什么好学问?

    即便是有,那也只会让人误入歧途,万劫不复。

    方孝孺很想好好教育这个后生一番,让他改邪归正。

    不过转念一想,今天来是有正事要谈,教化挽救的事情,只能放在后面了,

    “柳小公子,圣人问计,有关安顿归义蛮部,你有什么想法?”

    柳淳满脸含笑,可心里头却骂开了,姓方的果然是够膨胀的,俩人一起领命做这件事情,可到了方孝孺那里,仿佛柳淳成了他的下属一般。

    就冲这个,小爷也要狠狠算计你一回!

    柳淳想到这里,笑得更加谦卑。

    “晚生年纪轻,没什么见识,还是要听方先生的。”

    “听我的?这是你的真心话?”

    “先生能得到太子赏识,定然有不凡之处,晚生愚陋,情愿聆听教诲!”

    见柳淳还算恳切老实,方孝孺微微点头,总算有了那么一丝的满意!

    “老夫在路上反复思量,纳哈出率领二十五万部众归义,正好彰显我大明气象,万邦来朝。此乃国之大事,必须做好!”

    “兵书有云,攻城为下,攻心为上!要想收服蛮夷,首先要收服人心。大明上国,唯有以仁义胸怀,恢弘大度,才能得到蛮夷的真心拥护。故此必须要好好安顿,要让他们过得安稳舒心,富足康乐。”

    “假如能安顿好了他们,其余诸部见到,必然主动归降。到时候兵不血刃,就能平定北元,从此再无兵戈之祸,征战之苦,百姓能安享太平,士兵刀枪入库,和家人团聚,这是何等的盛世啊!”

    ……

    柳淳总算明白了,怪不得蓝玉气得跑了,这个方孝孺完全就是自说自话,在自己的圈子里自娱自乐。

    如果光凭着对敌人好,就能感化敌人,让他们痛哭流涕,争着抢着来投降,这世上就没有战争了!

    柳淳想插话,可刚刚开口,就被方孝孺的一套大道理给堵住了。

    而且话里话外,还讥诮柳淳的师门,除了孔孟之道,还有值得下功夫的学问吗?半部论语治天下,只要弄懂了圣人的微言大义,就能无往不利……

    听着方孝孺口若悬河,柳淳没有半点心里负担了,不坑死姓方的,他就把名字倒着写!

    “方公高论,让人茅塞顿开,我看所有事情,都按照方公的意思办就是了。至于安顿人员,所需铁器,我白羊口愿意捐出生铁一万斤!”

    “哦!”

    方孝孺把眼睛瞪圆了,“一万斤?你小小的白羊口,怎么会有这么多生铁?”

    “我们郭氏之学,就包括冶金,晚生在白羊口已经搭建了高炉,炼铁绝非难事。据我所知,光是河北,就有六处官营冶铁所,另外还有十几家民间冶铁作坊。白羊口作为最年轻的一个,愿意献铁,助方公一臂之力!”

    方孝孺听完,捻着胡须,颇为自得道:“看起来郭氏之学,还有那么一二可取之处!”

    柳淳赶快走了,他生怕多留一会儿,就想打人了。

    这回屋子里就剩下方孝孺和李景隆两个。

    老方的心情大好,没想到事情这么容易!

    柳淳不但没有在方略上面跟他吵,还主动提供一万斤生铁,果然是仁者无敌,自己行正道,自然一帆风顺,没有办不成的事情!

    “这一万斤生铁,可是很有用处!老夫盘算,有十万斤,就能够安置这些人了。一家发一个铁锅,一把锄头,一个铁锹也就够了。其余铲子、勺子等物,可以用木头的代替……”方孝孺拉拉杂杂,说了好半天,这才问李景隆,“曹国公,你怎么看?”

    李景隆打个哈欠,“我都听方先生的,就是这北平风沙太大,不是长居之地,还是尽快把事情办好,回应天吧!”

    顿了顿,李景隆又道:“柳淳不是说了,白羊口才刚刚开始炼铁,就能拿出一万斤,可见不是什么难事,方先生,尽快安排就是了。”

    方孝孺脸色涨红,狠狠一挥拳头,“好,马上下令所有官营和民间的作坊,每一处献铁一万斤,限十天之内交齐!”

    李景隆似乎还不高兴,五天才好呢!

    他急不可耐道:“我这就安排人马,让他们去取铁!”
………………………………

第54章 你听说过沈万三吗?

    “李景隆就是一头猪!”

    徐妙锦毫不客气批评,“他的存在,就是侮辱岐阳王!”

    “你就这么看他?”柳淳惊讶道。

    “不是……是我四哥这么说的。”

    徐妙锦的四哥就是徐达的四子叫徐增寿,这位在靖难之役当中,频频帮助朱棣,最后让朱允炆砍了脑袋,等朱棣登基之后,立刻追封为定国公,世袭罔替,与国同寿,徐家一门二公,就跟徐增寿有莫大的关系。

    看起来这家伙的眼光还真是不错。

    “别说是十天,就算一个月,那些作坊也拿不出一万斤铁!”

    柳淳信心满满,他能拿得出足够的生铁,靠的是两样,一个是超大的高炉,二是充足的原料。那些作坊,想不计成本,快速赶工,他们也要弄到足够的原料才行,

    而且由于缺少空气预热和鼓风技术,炼铁周期远比白羊口来的长,无论如何,也别想成功!

    除非其他作坊能请到卢老爷,开个二十九杀的超级挂,不然就只有等死了!

    “他们拿不出来会怎么样?要不要高价卖给他们一些铁矿石?”徐妙锦试着建议道,她现在可是白羊口的总账房,领着老板的工钱,当然要给出点赚钱的点子了。

    柳淳哑然一笑,“抛售一些没问题,不过我觉得老方跟李景隆没那么傻。”

    徐妙锦不服气,“他们连生产钢铁的时间都闹不清楚,还不傻啊?”

    “哈哈哈!”

    柳淳大笑,“没准他们就是想那些作坊拿不出来呢!对了……你听过沈万三吗?”

    徐妙锦摇头,“我倒是听说一个叫万二的,听说陛下在应天查抄了豪强富户一百七十多家,唯独这个万二,提前溜了,躲了一条性命。前两年,我还见到他去庙里烧香还愿呢!”

    徐妙锦没听说过沈万三,半点也不奇怪。

    沈万三是地地道道的元朝人,生在元朝,死在元朝,或许连朱元璋的名字都没听说过。

    因为根据《吴江县志》记载,张士诚占据苏州的时候,沈万三已经死了,他的两个儿子,沈茂和沈旺,偷偷从江南运送粮米去元大都。

    据此来看,沈家的角色还不怎么光彩。

    《吴江县志》的作者莫旦跟沈家是儿女亲家,因此他的话非常可信。

    不过沈万三是死了,但家财还在,后人也在,据说他们在朱元璋攻打苏州的时候,和许多豪强,大力支持张士诚。

    结果张士诚战败,朱元璋严厉惩处了吴中的富户,许多人被迁居他处,家财尽数没收。

    不过似乎又有说法,讲沈万三的女婿,因为勾引有妇之夫,被人诬告,牵连到蓝玉的案子之中,最后丢了性命,沈家也因此彻底衰败。

    纵观整个故事,沈万三其人的确存在,他应该是在元朝中后期,依靠海外贸易起家,积累巨额财富,他也是死在了元朝,跟朱元璋没什么关系。

    而沈万三的后人,在风雨飘摇的乱世当中,几次押宝错误,损耗了大量家财,人丁也损失不少,最后彻底财去人空,跟大多数富豪之家的遭遇差不多……

    至于《明史》当中公然提到,沈万三出钱,修了三分之一的南京城,引来朱元璋的嫉妒,发配云南,丢了性命,完全是无中生有了。

    不用别的,城墙屹立了好几百年,依旧还在,随便转转,就能知道,城墙砖石全都是特别烧制的,那么大的工程,需要征用数以百万计的民夫,靠着无偿劳动,才能建成。

    沈万三有多少钱?能修出三分之一的城墙来?

    即便他有钱,朱元璋放心让他修?

    朝廷的民夫,作坊,随便让他用?

    朝廷大臣都是摆设吗?

    京城的防御城墙,多重要的东西,堪称国之重器,百年工程!说沈万三修的,那就仿佛说某位首富捐钱造了京沪高铁线一样,谁信谁是傻子。

    当然了,沈万三的故事虽然是捏造的,但是在洪武朝,豪强富户过得很不好倒是真的。

    老朱动不动就抄家,动不动就迁居外地。

    而且还把向边疆运送军粮这种吃力不讨好的活儿,扔给了商人。

    在老朱的眼里,他要照顾的“民”只是那些老实耕田,勤恳本分的庄稼人。

    至于商人富户,则是牛马牲畜,能用则用,不能用就杀了吃肉。

    很显然,老朱和后面的亡国之君是完全不同的。因为在亡国之君那里,“民”是豪强士绅,不与民争利,就是保护士绅的利益,至于普通百姓,却可以随便压榨鱼肉,二者做法南辕北辙,结果显而易见。

    所以,方孝孺和李景隆未必不知道商人拿不出来一万斤生铁,但他们不在乎……“我只听说过造反的农户,还没听说过商人会造反!商人奸猾狡诈,善于伪装哭穷。明明家里财富堆积如山,却装成一副穷酸的示人。我们只要狠狠压一压,让商人出钱出力,把纳哈出的部众安排好,也就能给圣人交代了。”

    方孝孺喝着茶,淡淡对李景隆道,语言之间,充满了自信。

    李景隆那是公子哥出身,在京的时候,神仙太多,还要收敛,可到了北平,几乎相当于钦差,大权在握,他还有什么好怕的。

    更何况方孝孺都这么发话了,他还迟疑什么。

    “请方先生放心,我的人已经去催要了,谁敢不交,立刻就关起来,关到他们出钱出铁为止!这些商人,就是欠揍!”

    李景隆想了想,又道:“方先生,还有六处官营作坊,你看该怎么办是好?”

    方孝孺吸了口气,“官营作坊吗!理当多出铁料,让他们出两,是三万斤!”

    “好嘞!

    李景隆转身就去安排了。

    方孝孺则是眯缝着眼睛,慢条斯理的品茶。

    其实治国做事,也不是那么难!

    作为一个读书人,写好了孔孟之道,把良心摆正,干什么都无往不利。

    当下的世风已经远不如立国之初,很多读书人,攀附权贵,利用权力,兼并土地,无所不为,简直就是士林之耻!

    等这次事情办好,回京之后,就向太子谏言,要使出重拳,抑制兼并,最好能像三代之治那样,把田都收归天子所有,再平均分给每一个百姓,不多也不少,这样才能长治久安!

    老方构思着心中的理想国,全然不知,他已经捅了大篓子。

    最先动起来的居然不是那些经营冶铁厂的商人,而是北平布政使衙门!还有下面的官员!

    疯了!

    姓方的疯了!

    这时候居然让官营铁厂出生铁,你问过我们吗?

    平日里宝相庄严的诸公,霎时间变成了上蹿下跳的猴子,去找宋国公,去见颖国公,拜会永昌侯,求见燕王朱棣!

    他们没头苍蝇乱撞。

    无论如何,要制止方孝孺的举动。

    可惜的是,这几位都像约好了似的,全都躲在了军营里,谁也不见!

    蓝玉抓着酒壶,大口大口豪饮。

    脸上全都是笑,这个柳淳,真他娘的是个鬼才,不声不响,就让方孝孺跟北平的文官闹了起来,让他们狗咬狗去吧!

    “别当老子不知道,为了对付鞑子,给各个作坊拨了好大一笔钱,让他们采买矿石,打造军械!结果呢!兵器没看到多少,东西却都没了!让姓方的去折腾,我倒要看看,究竟有多少流进了那些人的荷包!”蓝玉的眼睛凶光闪烁,谁敢糟蹋大明朝,谁就要尝尝他蓝玉的屠刀!
………………………………

第55章 从地狱爬回来的人

    在上交了一万斤生铁之后,柳淳的日子就很轻松了,他很想瞧瞧,其余官营和民营的冶铁作坊,会怎么和老方斗!

    别看商人是四等公民,连丝绸都不能明着穿,但他们有钱,虽然这是法度森严的洪武朝,但任何时候,都不该轻视金钱的力量。

    “斗吧,斗个两败俱伤才好!”

    柳淳盘算着,白羊口有技术优势,也有产能优势。

    唯独缺少足够熟练的铁匠,等到有作坊承受不了,他就顺手把工匠弄到白羊口来,这就叫人不得外财不富,马不吃夜草不肥。

    白羊口想壮大,就必须吞掉其他的作坊!

    商业竞争就是这么残酷,没什么仁义好讲!

    只是柳淳想看戏,别人却不想让他看戏。

    这不,朱能从北平急吼吼赶来了。

    才几个月的功夫,这家伙已经从千户爬到了指挥使,连升三级!身上还多了一件御赐的飞鱼服!

    所谓飞鱼服,可不是锦衣卫的专属,一般品级足够,或者立了大功的臣子,都会得到赐服的恩遇。

    有飞鱼服,斗牛服,麒麟服等等,比如李景隆,就穿着麒麟服,拽上天去了。

    朱能可没有李景隆的嚣张,相反,他还更敬重柳淳了!

    “我能有今天,全靠着柳小哥了!”

    原来朱能随着燕王进攻金山,又攻击松花河。

    在途中,他们遇到了纳哈出所部伏击,朱棣都险些受伤落马,战况异常凶险,这时候朱能急中生智,他让手下人点燃了那些火药桶,让战马驮着,冲进鞑子的队伍里。

    火药四射,浓烟滚滚,火光冲天。

    虽然没炸死多少鞑子骑兵,但却扰乱了对方的阵型,那些鞑子的战马,没遇到过火药,纷纷吓得倒退。

    朱能顺利把朱棣救了出来。朱棣也是胆子够大,当即决定反攻,一阵猛冲猛杀,把鞑子冲得七零八落,大获全胜!

    正是知道了柳淳弄出来的火药,威力惊人,朱棣才一心要弄到配方。要不然,他刚回北平,怎么就跑去白羊口!

    可惜的是,柳淳这边有徐妙锦这张王牌,让朱棣铩羽而归!

    徐姑娘,胜过千军万马!

    牛!

    “柳小哥,你看是这样,王府的三卫要扩充了,王爷准备增加到三万人,骑兵呢,要占一半,还要准备三千铁甲精骑……”

    许是被蓝玉刺激了,朱棣迫不及待要扩充实力,收了辽东之地,战马倒是不缺了,可骑兵需要的马刀,铁甲,弓箭等物,还是不够。

    而且朱棣打算筹建一支火铳队,也需要不少的精铁和火药。

    “方孝孺正在和那些作坊闹呢!王爷早就清楚,官营作坊,人浮于事,炼出来的铁根本不顶用。民间的作坊倒是不错,可产能有限,所以呢……王爷就打算烦劳柳小哥了。”

    朱能在路上跟柳淳把什么话都说了。

    “这个价钱好商量,我跟你讲啊,可别传出去,这次王爷发了大财了!”朱能压低声音,对柳淳道:“你晓得不?就在松花河边的一个部族,光是上好的东珠就缴获了十斗!全都这么大个儿!”

    朱能用手比了一个和龙眼差不多的圈,啧啧道:“这帮鞑子,还真是有些好东西!对了,柳小哥,你不是给王爷一张地图吗?王爷也派人去了,还真别说,听周围人说,的确有金矿!这些日子王爷正准备派人过去,把金矿弄到手哩!”

    朱能算是把朱棣的家底儿全都抖了出来,半点不剩。

    弄得柳淳不敲一笔,都不好意思了,怪不得朱老四急吼吼扩军呢,敢情是发了横财!

    柳淳一路盘算着,怎么宰朱棣一刀。

    很快,两个人出现在了北平城外,他们正准备进城,突然,从旁边跌跌撞撞,过来一个要花的叫花子。

    身上的衣服全都成了破布条,分不出本来面目,一条腿还瘸了,向外面弯着,手里拄着木棍。

    看起来这个叫花子已经到了极限,离着柳淳他们不远,突然膝盖一软,跪在了地上,痛苦地翻身,沾满了泥土,从衣服的破损处,露出一道道可怕的伤疤,触目惊心。

    柳淳琢磨着,大明总不会有碰瓷儿的吧!

    他从马背上跳下来,拿着水壶,给叫花子灌了几口。然后又从怀里掏出几个铜板,他没有好心到泛滥的程度。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