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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唐-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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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他的这个疑问,萧林是很快给他做了解答。那就是,他的那个府第,其实是皇帝杨广几天以前刚刚赐下的城东之地,占地倒不是太大,可关键是他的这个府第名称太过“吓人”了。倒不是因为他的官职有多大,相反,是太小了,不过是从八品的“四门博士”而已。可是就已经得到了一座皇帝赐封的府第?这说出去都能吓倒一片人。当然了,几乎所有人都是明白的,萧让的这个“四门博士”其实也做不了太久的了,一旦他一上朝复了旨以后,即日高升绝对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至于皇帝杨广现在不召见萧让的原因,其实说来也简单,那就是因为杨广为了表达对萧让的重视,定于明天一早大开朝会的。

    回到了所谓的“府第”,萧让发现,这个“府第”的规模远比他想像的要大的多。别的不说吧,单单是占地面积就达到了五十多亩,当真算得上是“气势磅薄”。

    进到“府第”里,里面的布置也让萧让很是吃惊,因为按照他现在的那个官职,这样的布置实在是有些逾制的,好在,这个“府第”本来就是皇帝杨广亲自赐下的,所以所谓的“逾制”,自然也就无从谈起了!

    ########################################

    第二天一早,杨广果然诏开了盛大的朝会。而当萧让出现在大殿的中央的时候,殿上近百双的眼睛,或欣赏或炉忌地同时落在了他的身上!这也是很自然的事情,谁让萧让“崛起”的速度是如此的快呢?先是得到皇帝杨广的另眼相待,从而取代了黄凤麟成为进士头名,接着又被破格提为“四门博士”,派往高句丽出使!而现在,他又出使“高句丽”获得了那么大的成就,以他与萧美娘的姨甥关系,高升铁定是不可避免的了,唯一值得关注的是,他到底升了几级而已。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1

    当堂宣读的圣旨证明了这一切,萧让最后因为出使高句丽所获得的巨大成功,被杨广封为了“太子舍人”,这是一个从六品的官职!这听起来好像并不怎么高似的,可是你要明白,萧让这是从从八品一下子升到从六品来的,个中所跨越的级数是六级,而这六级的官阶,如果是按照一般的升迁流程的话,那至少是需要十二年的时间的,可是萧让现在呢,仅仅是用了几个月的时间就完成了这一切,你说怎么能让别人不眼红呢?可是,你眼红也没有用!因为现在的萧让可正是最为得宠的时候,而且皇后萧美娘为了表达对他的宠爱,甚至还当着众臣的面好好地夸赞了他一番,这虽然算不得什么实质上的赏赐,可是无形中却让众臣对萧让高看一眼。因为就单凭着他与萧美娘的这种亲近的关系,他就有足够的资本在这个朝上立足。

    “对了,萧爱卿,听说那个李乌光跟着你回洛阳来了?”

    完成了对萧让的封赏以后,杨广装作是不经意地问道。他的这一句话一出口,萧让的后背顿时就出了一身冷汗了。怎么?杨广知道了这件事情?这…这可不简单啊,因为这说明了他的身边就有杨广的耳目,否则的话,他是怎么知道“李乌光”的存在的?要知道,李乌光当日在平壤城里“拜”他为师虽然是人尽皆知的事情,可是后来他逃离高句丽,投奔他而来,就是高句丽王和渊太祚也不知道的事情啊。可远在千里之外的杨广偏偏就知道了,这说明萧让的身边就有属于杨广的耳目,否则的话,他的消息不会那么灵通的。

    “是的,陛下!李南平一家八十口,皆已死于非命!其之所以追寻下官到大隋,不过只是醉心学问而已。”

    萧让也很聪明,既然杨广知道了李乌光的存在,那他自然也就没有什么好隐瞒的了。不过他在这方面耍了点小手段,把李乌光的情况向杨广做了个大概的介绍。因为他不清楚杨广究竟知道李乌光多少,要是他不知道李乌光是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才来投奔他的话,搞不好杨广心里就有些什么想法了。大概就是,李乌光是不是高句丽人派来的“奸细”啊,他萧让是不是和高句丽人搞在了一起啊,等等等等。反正多说这么一句话也不影响什么事,所以萧让干脆就直接说明白了,省得日后出现什么麻烦。

    “嗯。不错!不过,他往后不能再叫李乌光了,他既然是你的弟子,那便由你为他重新改一名字吧……”

    杨广的话让萧让一阵无语,什么叫“我的弟子”?他好像并不是自己的“弟子”吧?不过,他在这些天里一直跟着自己“学艺”,这倒是事实,既然杨广都说这么说了,倒不如真收他为弟子吧。当然,只是格物学上的弟子,反正以他现在的状况,也再不怕引起杨广的猜忌了的,所以萧让打算把自己后世所学的那些“格物学”,通通教给李乌光还有郑清韵,至于原因。很简单,那就是因为他心中已经有了计划,打算要在这个时代建立起一座教授后世数学、物理、化学等等知识的“格物学”学堂了,而他自己是不可能亲自去教授的,所以找到一个合格的老师,那是关键。只要做到这一点,一个“新格物学学堂”的雏形就形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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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奉天承运皇帝诏曰”的起源,要从秦汉说起,秦始皇一统天下,不满足于王的称号,于是定名号为皇帝,自称为“朕”,命为制,令为诏,其玉玺上就铭刻有“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以昭示其合法性。汉承秦制,逐步建立起了一套完备的皇帝制度。东汉蔡邕在《独断》中有这么一段论述:“秦承周末,为汉驱除,自以德兼三皇,功包五帝,故并以为号。汉高祖受命,功德宜之,因而不改也……汉天子正号曰皇帝,自称曰朕,臣民称之曰陛下。其言曰制诏,史官记事曰上。车马衣服器械百物曰乘舆。所在曰行在,所居曰禁中,后曰省中。印曰玺。所至曰幸,所进曰御。其命令一曰策书,二曰制书,三曰诏书,四曰戒书。”而其中策书等诏旨的写作格式,据范晔在《后汉书。光武帝记第一》“九月,赤眉入长安,更始奔高陵。辛未,诏曰:“更始破败,弃城逃走,妻子裸袒,流冗道路。”文下引汉制度注曰:“帝之下书有四:一曰策书,二曰制书,三曰诏书,四曰诫敕。

    策书者,编简也,其制长二尺,短者半之,篆书,起年月日,称皇帝,以命诸侯王。三公以罪免亦赐策,而以隶书,用尺一木,两行,唯此为异也。制书者,帝者制度之命,其文曰制诏三公,皆玺封,尚书令印重封,露布州郡也。诏书者,诏,告也,其文曰告某官云'云',如故事。诫敕者,谓敕刺史、太守,其文曰有诏敕某官。它皆仿此。”从中我们可以推知汉代最为重要的一类诏书的开头应是某年某月某日,某某皇帝……魏晋南北朝时的诏令与汉代相仿,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现存这一时期的皇帝即位诏书中多有“应天顺时,受兹明命。”一语,如《晋书》帝纪三晋武帝即位诏,帝纪六东晋元帝即位诏都写有上述文字。此中的重要原因大概是当时朝代更替频繁,做上皇帝的都十分注意强调其统治乃天命所归,他人不得窃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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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章 公子镜风靡天下(上)

    第178章公子镜风靡天下(上)

    上朝接受完杨广的策封以后,萧让又去了后宫见了萧美娘!

    此时的萧美娘,还沉醉在喜悦当中,所以见了萧让,满脸笑容地请他坐下了。这也难怪,她毕竟是萧让的姨娘,而萧让是她的外甥,萧让能够扬名异域,博得这莫大的名声,作为姨娘,她脸上也光采啊!而且这么一来的话,日后不管她再怎么提点萧让,也不会有人说三道四了,因为萧让确实是有这个实力的!

    “姨娘,这是外甥从高句丽给姨娘带回来的礼物!”

    萧让去见萧美娘的时候,身后跟着的郑清韵和黛儿两个丫环是抬着一块用红绸包着的方形木框的。这个木框尺寸高达半人高,不过从外表上看来,确实看不出它是何物。于是萧美娘就奇怪的问道了:“让儿啊,这……这究竟是何物?怎地如此奇怪!”

    其实,这也是第一次有人送礼物给萧美娘。这说来有些奇怪,因为萧美娘在嫁给了杨广之后,一直是贵为晋王妃、皇后的,怎么会少得了礼物呢?可是这里说的礼物,仅仅指与她有着血缘关系的亲属或者丈夫等等而已,他们是从来不曾给萧美娘送过什么的,不管是杨广,还是萧林、杨昭、南阳公主等等,都一样,别的什么达官贵人倒是常常给皇后的她送礼的,可是她却从来不曾收用的。也是了,作为一国之母,她什么没有的呢,所以自然看不上这些毫无意义的东西了。倒是萧让今天命人抬上来的这个“礼物”,让她的心里多了一些温情,“礼物好不好的先不管,单单是有这份心已经是足够让人感动了。”

    “姨娘,这些天你可曾听到一种名叫‘宝玉镜’的东西?”

    萧让走到红绸前,笑着对萧美娘说道。没有错,这里面所包之物,其实就是在这个时代被称之为“宝玉镜”的普通银镜。可是这块银镜与普通的银镜也有一些不同之处,那就是这块银镜的尺寸要远远大于前不久萧让在高句丽所拿出来的那八十一块宝玉镜。至于这镜子到底是怎么来的,其实也很简单,那就是郑清韵和黛儿平日“试验”时的杰作。当日黛儿不是说把那多达八十一面的“宝玉镜”留给高句丽人有些太过可怜的吗?而郑清韵就说了,这个物件制作起来并不难,所以在回程的路上,她们已经抽空实验了几回了。当然,失败的机率还是最高的,好在,终究是制出了一块,而且还是顶大的一块,所以萧让就主张将其做成一块巨大的银镜,以便返回洛阳之日,送给萧美娘当作礼物了!

    “宝玉镜?本宫自然是有所耳闻!不过,民间如今都称其为‘公子镜’了,呵呵,这还是从你的绰号上而来的……”萧美娘笑道。

    “呃?不是吧?此事当真?”

    萧让听到这个有些傻眼,有关这一点,他还真是不知道的。“公子镜”?到底是谁那么无聊,为“宝玉镜”改了这么一个名字啊?当然,“宝玉镜”这个名字其实也不怎么好的,在后世,它的真正名字其实叫“镜子”,只是很可惜,在这个时代,这个“名字”估计是与它无缘了。

    “自是当真!难不成姨娘还能骗你不成?嗯,民间传言这个‘公子镜’就是你制作出来的?怎么?难道这就是‘公子镜’?”

    萧美娘指着红绸后面的“宝玉镜”说道。

    “没错,姨娘请看……”

    萧让说着,只轻轻一扯,顿时就将那块覆盖在“宝玉镜”上面的红绸给扯下来了。顿时,一阵“清晰”的亮光从镜面中射来,接着就将萧美娘那美得让人“眩目”的面容照射出来了。

    “这……这……这太神奇了。这镜中之人,是本宫吗?……”

    萧美娘是第一次照这么清晰的镜子,所以即便是她贵为皇后,可仍然是大大地吃了一惊的。最后愣愣地盯着镜中的美人,一时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眼了。

    “当然!这天下间,就没有比姨娘更好看的女子。外甥觉得,这‘宝玉镜’还没有将姨娘十之一二的风采展现出来……”1

    萧让也算是拍马屁的高手了,当然,只限于这个时代,如果是在一千四百多年后的现代,就他这点的水平,一般还真骗不了人。可是在这个时代,优势就是相当的大了。特别是对像萧美娘这样的漂亮的女人,只要赞她更加的漂亮,就没有说是会引起她不快的。

    “呵呵。是吗?让儿啊,虽然姨娘明知道你说的是假话,可姨娘仍然很开心!”萧美娘满脸笑容地说道。

    注释:

    1萧美娘的美:“窦建德不敢与突厥人正面对抗只好乖乖地把萧皇后及皇族的人交给来使。战乱使萧皇后日夜不宁,她的丈夫及情人相继被杀使她胆战心惊,夜夜做噩梦,更时常被噩梦惊醒。她心灰意懒,几乎没有活下去的意念了。当小姑来接她时,她愿意远走高飞,飞到大漠,离开这令她伤心的地方,更希望在完全不同的环境里,开始自己新的生活。于是,她随突厥使者离开中原,走向野蛮之地。突厥可汗见到了萧皇后,浑身差点酥了。他顿感天下之美都集于此女一身,勾起他的无限欲望。当天夜里,蒙古包中春情洋溢,无可奈何中,萧氏便由隋天子的皇后变成了番王的爱妃。到了这种地步,生命已经不属于她了,命运已经不能由她自己掌握,那也就只有听天由命吧!反正当初袁天纲就预言她命带桃花,在劫难逃。后来,老番王死了,由颉利可汗继位。按突厥人的风俗,老番王的妻妾――义成公主与萧皇后姑嫂两人又被新任番王接纳,成为他的妻妾。虽说萧皇后比义成公主年长,但由于她有一股中原人的新鲜汁味,还有那绰约迷人的风韵,颉利可汗更钟情于她。10年后,也就是唐太宗贞观四年,唐朝派大将李靖打败突厥,要回了萧皇后。这时萧皇后已是48岁的半老徐娘了,而唐太宗李世民才33岁。萧皇后入朝时,李世民见她没有一丝老态,云髻高耸,雾鬓低垂,腰似杨柳,脸似牡丹,美眸流盼,仪态万千,依然吊人口味、诱人心弦,令李世民一见倾心。才华盖世、一世英明的李世民望着比一般的少女又多了一分成熟、多了一分大方、多了一分深沉、鲜果般诱人的萧皇后,不禁为之心旌摇曳;萧氏饱经离乱而孕育出来的楚楚可怜的情态,更加令李世民爱怜。李世民在萧皇后身上体会到成熟女人的一种风韵、一种魅力、一种激情、一种实实在在的浪漫,更感受到一种类似姐姐与小母亲般的温馨,这使他为繁重国事所累的心得到抚慰。他顾不得年龄的悬殊,更不在乎外人的说三道四,就这样,唐太宗封萧皇后为昭容,萧皇后又成了大唐天子李世民的爱姬。李世民毕竟是一代明君,他为了避免重蹈隋炀帝的覆辙,勤政廉洁,励精图治,日子过得十分节俭。但是萧皇后来到宫中时,他还是破格举行了一次盛大的宴会来欢迎她,以表达对她的重视和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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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9章 公子镜风靡天下(中)

    ~《  》…~

    事实证明,“公子镜”所引起的轰动远远超乎萧让的预料。

    他本来找萧美娘当“形象代言人”,其目的就是想打响“宝玉镜”的名声的!毕竟这“宝玉镜”在高句丽虽然有名,可是在大隋却是第一次出现在公众的视线里的。

    而且几乎所有的人都从来没有见过它的“真容”,所以它给大众留下的印象大概也只有“它是一种铜镜”这样的笼统概念了,根本没有达到令人印象深刻的程度。

    所以,他想趁着这个机会,再提高一下“宝玉镜”的知名度了。可是谁都没有想到的是,这 “宝玉镜”随着他“雨公子”的名声再度传遍大隋的大江南北,如今也是广为人知的物件了。特别是一个“公子镜”的别称,更是为它赢得了相当大的关注度,所以一旦推出了市场,马上就赢得了极大的销量。

    “怎么样,买到了吗?买到了吗?……”

    “买到了,虽然是最小号一款的,可是好歹也是‘公子镜’,你看看你看看,可曾见过能照得如此清晰的铜镜?……”

    “哈哈,那自然是没有!听说那高句丽王当补还把它当成了是国宝,准备进献给陛下的!可没有想到,‘雨公子’才是此镜的真正发明者,所以反送了高句丽王八十一面,当时那个场景可甚是好看……”

    “哦?真的,真的?那咱用的岂不是一国的的‘国宝’?”

    “嘿,何止啊,我还听说了,当今皇后用的也是这‘公子镜’,而且这‘公子镜’就是‘雨公子’亲自送进宫去的……”

    “哦?那此镜岂不也是‘贡品’?”

    “嘿,谁说不是呢!若非如此,岂能价值百贯?”

    “嘿嘿,说得是,说得是……只卖百贯实在是太便宜了……”

    ……

    这样的流言伴随着“公子镜”的畅销传遍了大隋的大江南北,当萧让第一听到这个论调的时候,他是心里堂乐开了花了。只是如同巴掌般大小的“宝玉镜”,结果却卖出了百贯之数?这真的是太高利润了!特别是现在经过大规模的试验之后,“它”的制作工艺已经得到了极大的提升,所以成本已经下降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程度了,利润自然更高。

    “清韵,你做得实在是太好了!往后‘科学研究院’就交由你全权管理了。希望很快能再次见到你的‘新产品’……”

    萧让的这句话绝对不是无矢放的的,所谓“科学研究院”,其实就是他在洛阳城内,自己的府第里面所专门画分出来的一个院落而已。而其中的成员不多,只有四个人而已,分别是萧让、郑清韵、黛儿,还有李卫。

    哦,对了,忘记交待了,当初的李乌光如念已经改名叫做李卫了,字维真。这个名字是萧让帮他改的,至于原因,其实也没有什么特殊的含义,完全是因为萧让的一点“恶趣味”,因为在后世,那个雍正时代的李卫是完全一个“文盲”来的,斗大的字不识半个。哪像现在的李卫?不仅识字,而且在自然科学上有相当的“造诣”,这真的是非常难得了!因为,在这个时代,所谓的“格物学”,其实就跟“杂门偏科”没有什么两样的,而会这个东西的人,跟不学无术也没有多大的区别。所以李卫能在这样的环境下坚持学“格物学”学到这种程度,那也是相当了不起了。

    “少……少爷,我……我行吗?”

    郑清韵乍一听到萧让的话,还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所以不由自主地追问道。

    这也是很自然的事情吧。事实上,这个所谓的“科学研究院”,在这“萧府”里成立的时间不过只是一个月而已。可是其中所进行的大部份“工作”,就全部是在萧让的“指导”下完成的。

    当然了,萧让并没有亲自动手,而是将大部份的工作都交给了郑清韵去掌控和管理。而他之所以会这么做,那是因为他早在几年前的时候就发现郑清韵在这方面的天赋了。她出身于门阀大家,本身的学识和修养就很不错。再加上她的年纪也小,所以很容易接受“新鲜”的事物。――事实上,萧让在这些年里所教给她的现代自然科学,她都很好地领会了。而且还能够推陈出新,对“事物”深入地“研究”下去。

    就这让萧让很“安慰”,因为这是后世“研究”型人才的特征之一,如果浪费了,那未免就太可惜了。所以,在一个月前,他成立了这家“科学研究院”。当然了,“研究院”成立的头一个“研究”,他还是会亲自牵头进行的,以便郑清韵熟悉熟悉这其中的“流程”的,可除了此以外呢,他几乎就再没有干涉过“研究院”的运转了,所以此时自然很放心从今往后将“研究院”交给郑清韵来管理。

    可是郑清韵并不知道这一点啊,所以她自然担心自己做不做得到这一点。因为在她看来,“研究院”所进行的第一个研究之所以能够在短时间之内获得成功,那与萧让的“提点”绝对是分不开的。可接下来的“研究”要是没有了萧让的“提点”呢?还能不能顺利地得出成果,那就很难说了。

    “当然,放心吧!你一定行的!不过,‘研究院’的‘研究’工作不宜过多,一段时间内只专心攻克一个‘课题’便行了!以后我如果有需要的话,会派人将最新的课题拿过来让你们‘研究’的。”萧让如此吩咐道。

    事实上,郑清韵所“掌管”下的这个“研究院”规模实在是太小了。而仪器、机器等等的东西与现在社会里的物理、化学实验室也是万万不能相比的,可是对于这个,萧让有自己的准备的。

    这其一吧,就是他打算马上就要在“萧府”里再次建立起一座“格物学堂”了。这个“学堂”里是不教文章、不教作诗,单单是只教现代社会里最为常用的物理、化学等等课程。

    当然了,这个学堂的课程是必须由萧让亲自来制定的,而教授的过程却是通过李卫来实现。因为李卫毕竟是这个时代少有的“格物学”大师,所以那些现代里的物理、化学常识,他大部份还是比较容易理解的,萧让教起他来比较轻松。而他理解了之后呢,就会转换成这个时代叙述方式,然后再传授给那些“学生”,这么一来的话,就能极大的提高那些学生们的“学习”速度了。

    而至于学生的来源,萧让也是半点也不担心的,因为他很明白,在这个时代,人命就如同“草芥”,是根本不值钱的!所以,只要他想的话,马上就能买到一大批适龄的“儿童”来了。这样的“学龄儿童”,是最容易接受新鲜知识和新鲜事物的,所以学习起来自然事半功倍。

    可是这“学龄儿童”毕竟只是“远程规划”而已,而远水是救不了近火的。如今的“科学研究院”极度缺乏人手,所以萧让也让李卫去招收了一批年龄介乎于十八至三十八岁的寒门书生,这些寒门书生有一个共同的特别就是,他们的学识很渊博,而且也愿意吃苦耐劳,所以一旦将他们招进“格物学堂”以后,萧让就会让李卫对他们进行一次“格物学”的高强度培训了。培训完毕之后,会让他们进行一个测试,合格者,才能与“格物学堂”签订一份“卖身契约”,从此成为“科学研究院”的正式一份子!――当然了,“卖身契约”所提供的钱财绝对可观,所以大部份通过考试的寒门子弟都选择了把自己的自由“卖”给了“格物学堂”。而不愿意者,将被即时遣送出“格物学堂”。这么一来,“科学研究院”的秘密也泄露不出去。

    “是,少爷!清韵会好好努力的,以便……以便早日制出少爷口中所称的‘轰天雷’……”

    “轰天雷”,其实是萧让前些日子不经意间提出来的一个东西,不过,这个东西,萧让当时就直言了,并不是那么好做的,要在格物学上达到相当高的成就才可以尝试制作。而且,在制作的过程中,还要冒着生命的危险,一个不慎,很可能就会“粉身碎骨”的下场了!当时,萧让说过这番话后就将其忘到脑后去了,可是没有想到,郑清韵会一直记着它,而且还将“它”当成了自己的追求了!这个事情,萧让也乐观其成,因为他之所以建立这座“科学研究院”,其根本原因就是因为来自后世的他很清楚,在不久的将来,天下大乱就要来临的。而到那个时候,他的手里每多一样来自后世的“武器”,他就多一份“自保”的可能!所以他当然愿意将这个“科学研究院”摆弄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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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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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0章 公子镜风靡天下(下)

    第180章公子镜风靡天下(下)

    时间过去二月余,“公子镜”的“热潮”才慢慢地消退下去。

    不过,它的销量却始终不见减少,反而是有着极大的提升,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在萧让的策划下,“公子商行”在洛阳效外建立了一座大型的“琉璃生产厂”。这个“琉璃生产厂”的规模不大,起码是相对现代里的大型工厂相差甚远,可是其中所出产的“琉璃”数量并不少,所以“公子商行”每月向市场提供的“公子镜”也越来越多。

    而到于“公子商行”的由来,其实就是萧让根据自己“雨公子”的名号所专门设立的“商行”。既然是叫“商行”,那自然是以做生意为主。可是这么一来的话,他马上就引来众多的非议了,原因还是那个“老调”,那就是他作为一个文人甚至是当朝官员,实在是不应该“追名逐利”,学那“低贱”的商贾一般的。可是商贾真的低贱吗?萧让的心里可从来没有这么认为。他可是很清楚的,在一千四百多年之后的后世,所谓的商贾可是比大多数的平头百姓社会地位要高的多的,所以,只要能挣到足够的钱,积攒尽可能多的实力,“低贱”就“低贱”点吧,总比饿着肚子要强!

    正是基于这样的一个想法,所以萧让名下的那个“公子商行”在这两个月的时间里以极快的速度“扩张”,到目前为止,它已经不仅仅只是经营“公子镜”了,而是包括了“醉仙酒”、“葡萄酒”、“雪糖”等等在内的各种新鲜事物了。而且,它在规模上也有了极大的发展,如此,已经不仅仅是在洛阳城中有它的总店了,就连远在几千里以外的燕郡城也有了它的分店。

    而随着这些分店的开张,萧氏父子的财富正以着几何般的速度“膨胀”了起来。到今天,作为“公子商行”老板之一的萧林,也不知道自己一年到底能够收入多少钱了。不过,某一次随便算算,结果却是让他差点没把自己的舌头咬断的!――因为,虽然他还没完全清楚整个“公子商行”每年的收益究竟是多少,可是粗略预算,上十万两的黄金那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而十万两的黄金到底是等于多少铜钱呢?按照此时黄金与铜钱的“汇率”,十两黄金几乎就是等于八百贯钱的程度。也就是说,整个“公子商行”,一年的预计收益将达上千万贯钱。

    这绝对是一个惊人的数字。不管放在什么时候,什么朝代,这样的一大笔财富注定会引来眼红的。可是好在,萧让有一个惊人的“后台”,那就是皇后萧美娘,只要萧美娘一天不“倒台”,那他这个“公子商行”就永远安全。至于作为皇帝的杨广会不会眼馋这笔钱,萧让还是比较放心的,因为他了解杨广这个皇帝的性格。说得好听点吧,那叫“雄韬伟略”,相当的不凡,可是说难听点,那就叫“好大喜功”,“死要面子”。

    这样“死要面子”的皇帝是绝对不会跟他计较这点“小钱”的,他要的只是天下而已,只要你没有动摇他的统治,那这“些许”利润,他还真看不上!当然了,这也有一个前提就是朝庭里并不缺钱,否则的话,他还是有可能打你的主意的。只是,这件事绝对不会发生在近期而已。因为现在还是整个大隋最为繁华昌盛的时候,几乎没有任何人能够猜想得到,十几年后,这个曾经极为繁荣的大隋王朝会“轰然倒塌”。

    大业四年的秋天,出塞外为杨广“打前站”的长孙晟终于回来了。于是萧让收拾了一番便去见他了。

    “哈哈,你这小子,几个月不见,没想到,你竟然在高句丽闯出了这诺大的名声啊!”

    长孙晟还是一如既往地硬朗,出了一趟塞外,他的脸上竟然是没有留下一丝的痕迹。

    “呵呵,长孙大人过奖了,不过是些许‘虚名’而已,可当不得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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