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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法则-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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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哥们,追女孩子可不是这么追的!没看人家已经明显的不耐烦了吗?而且现在是人家的工作时间,我们作为顾客可是还等着她给我们作介绍呢。

    你这么一来,耽误人家工作,让人家更讨厌你,同时也在影响我们购物,耽误我们的时间,对了,幸亏是碰上我们这样好说话的人。

    如果碰上什么钢板,恰好人家心情不好,你不是悲剧了?哈!顺带的,可能还会坑爹!你难道没看见新闻吗,那个叫李钢的,不就是被他儿子坑了吗!”

    柳蓓一顿胡拉乱扯,刘士已经能狗看到郑爽的脸上那隐约跳动的青筋了。就在刘士以为对方会发火的时候,郑爽来了句:

    “受教了!走!”

    然后带着两个彪形大汉转身就走了。

    “额……走了?”

    柳蓓似乎有些不敢确认,生硬的转过头,问了刘士等人一句。

    “走了!”

    “哇咔咔咔!看到没,这就是不战而屈人之兵!咱只是说了一番话,他就乖乖地走人了……”

    “别耍宝了!这说明人家大度,不跟你一般见识!”

    刘士立马反驳道。但是心里却记住了这个郑爽!那人一看就不是一般人家出身,以刘士的眼光和观察到刚才对方的表情,显然不认为对方会就这么算了!

    最大的可能就是对方摸不准自己等人的跟脚,回去调查自己等人的底细去了。

    背景不一般的人可很少会有傻子,全国那么多富豪二代、官二代,单只出了一个王钢儿子这种坑爹货就已经很说明问题了。

    说不定那个王钢儿子也是被人坑了呢!

    “谢谢你们了!”

    “呵呵!没事儿!我看那个人对你还挺上心嘛!”

    柳蓓接口道。

    “但是我并不喜欢他!不聊这个了!请问几位对房子有什么具体要求吗?”

    。。。
………………………………

第五十章 琐事(四)

    露露显然不想再继续刚才的话题,柳蓓自然也看得出来,虽然脸上没什么表情,但刘士还是在他眼中看到了一丝失望的神色。

    呵呵!看来胖子的春天到了。刘士暗道。

    转头一看章非和官宇,只见他们俩眼神中都充满笑意,嘴角微微上扬的看着柳蓓,当看到刘士转头的时候,章非还努了努嘴,一脸坏笑的表情显露无疑。

    露露没有在乎众人的表情,只是依旧职业化的问了一句:

    “请问这位先生,您对房子有什么要求吗?”

    当露露再次问出声的时候,刘士收敛了心神开口道:

    “大体要求就是位置要安静,院子能大一些,至于住房面积倒不用那么大,什么游泳池之类也不需要,嗯,二层就可以。”

    “嗯!”

    露露听到了刘士的要求有些皱眉。倒不是要求高,而是要求实在是太低了。安静什么的还好说,这别墅区本就占地很大,而且不在闹市,自然很安静。

    但是没有游泳池,只有二层的房子,却不好办。整个别墅区的别墅最低的也是三层,倒是有三层是个小阁楼,有一部分是露天的,但是这样的房子却有大游泳池。

    “不好意思,先生!您的要求我们没法满足!不如这样,我先给您介绍一下户型,您可以先看看模型,虽然没有完全符合您要求的房子,但也有接近的。

    如果您觉得可以,还可以实地去看看,我们的别墅实地看上去要比只看模型好多了。”

    “也行!”

    “好的!请这边来!”

    露露很高兴的微微转身,然后伸手虚引,示意刘士等人跟着她。接下来,在露露的介绍下,有亲自去看了看,刘士选中了一个三层楼别墅。

    整个房子占地三百平米,算上三层楼,总居住面积有八百平米。外加一个足有两千平米但没有游泳池的院子,以及两个车库,整个别墅的价格是一千八百万。

    交完钱手续办好后,刘士带着钥匙,拉着众人来到了新房内。

    “刘哥,你这算是金屋藏娇吗?”

    走在后面的柳蓓挤眉弄眼的说着。

    “呵呵……你还是抓紧时间去追你的露露吧!”

    “什么露露?饮料吗?”

    “呵呵……”x4

    看到柳蓓不自在的神色,刘士也不再捉弄他。

    “还需要一些家具、电器,还得开通网络,安装电话,索性今天都办好吧!走!”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几人频繁出现于各种大型商场以及通信公司的营业大厅,终于在四个小时之后,把一切该办的都办完了。

    这种速度也算得上是神速了!

    “好累啊!刘哥你得补偿我一顿大餐啊!”

    “一定一定!咱们现在就走!”

    晚上八点多,把醉醺醺的章非三人送到学校宿舍后,刘士带着林之月和希望回到了刚买的别墅内。

    “以后你就住在这里吧!今天太晚了,明天再去给你买辆车,这东西以你的身手很快就能学会。不过之后还得考驾驶执照。一切的按照规矩来办。”

    “嗯!我明白人类的世界是就是麻烦。”

    “呵呵!即便在丛林中也有规矩吧!只是那规律是明明白白的弱肉强食,适者生存。但即便是这样,在不同的群里种族内也有着其他的规矩,是吧。

    而人类社会在发展了这么多年以来,因为拥有智慧这个非常特殊的能力,随着社会的发展,使得人类社会内部的规矩也就变得越来越繁琐。

    因为各种关系逐渐变得非常复杂,所以就要有相应的新的规矩来进行规定。就拿这驾驶执照来说,如果不用考驾照就可以开车,那么很多人往往不系统的学习开车就会开着车上路。

    这样一来,无论对驾驶者还是其他的路人都会很危险……你这也是一种体验人类生活的方式嘛!”

    看到林之月明显没听进去的样子,刘士果断的停了下来,之后,两个人都各自找了一个房间睡觉了。

    第二天,刘士先是让林之月背下了交通法规,然后教会了林之月开车,之后就直接去考了驾照。之所以这么快,是刘士找了李云霄帮的忙。

    不同于刘士孤家寡人一个,李云霄的关系网显然要大得多,一个电话过去,整个考驾照过程就立马高效、便捷起来。

    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林之月就已经拿到了自己的驾驶执照,这个速度足可以登上世界纪录了。

    李云霄的关系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是林之月非常给力,四科考试竟然五一错漏,全都是满分。

    让监考惊为天人。当然,实际上称为是“妖人”才更合适一些!

    随后的买车过程也非常顺利,林之月挑了一款国际知名品牌的银白色的跑车,花了刘士近七百万元,然后在导购美女一脸诱惑模样的开车走人了。

    林之月去哪里刘士就不再去管,买完车后,刘士就自己来到了学校,走进了老师的办公室。

    “交论文?”

    “嗯!我已经写完了自己的论文了。”

    在老师疑惑的眼神中,刘士拿出了自己的论文,轻轻地放在了办公桌上。

    “论文一共有两部分,我的想法是这两部分一部分是研究生论文,另一部分是博士生论文。”

    老师没有说话,只是皱着眉头的拿起了刘士的论文。一开始还有些生气的样子,认为刘士不自量力,哲学类的研究说白了是对思想的探究,哪有那么容易就有结果?

    很多学生的毕业论文说是论文,其实也不过是把他人言论用不同的话再说一遍而已,正因如此,实际上金龙国甚至是全世界,在哲学上几乎都没有进展。

    大家都在转圈说话而已,又怎么能够有发展呢?但是看着看着,郑立波越来越惊讶!刘士的论文绝对不是在转着圈说话,反而是另辟蹊径,说出了自己的新观点。

    这种新观点从没有人阐述过,而且越看越觉得是正确的。

    “‘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习’本为‘習’,原意是鸟在太阳下挥动翅膀练习飞翔,在此处是‘学习、实践’的意识,所以整句话的意思就是‘学习,并且能够学以致用,是让人高兴的事情。’

    ……‘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知’应该是通假字,同‘智’,在此处是‘有智慧’的意识,‘愠’,应理解为‘郁结、郁闷’,所以整句话的意思是:

    人没有智慧,但却不感觉郁闷,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这样的人是君子吗?(这样的人绝对不是君子)”

    郑立波越看越觉得有道理,以至于几乎忘记了刘士还在身边。直到两部分论文都看完了,才意犹未尽的抬起了头,手摸向了电话,似乎是想要打电话。

    然后突然看见了刘士站在那里,眼中闪过一丝迷茫,然后突然恍然惊醒。

    “实在是太精彩了!我看的入迷,都忘了你还在这里!我看这只是《语论》的一小部分,只有《学而》篇,其他篇章你也进行了注释吗?”

    “没!没有时间了!这些应该够我毕业了吧!”

    “哦……绝对够了!跟你的这些论文相比,往年毕业的博士生都跟你差的远了!

    虽然只是一些字的解释不同,但是整合起来,全文的意思就变成了另外一个模样,你的论文简直是在开创一个新的思路,为古代哲学的发展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

    “额……老师谬赞了!”

    “哈哈!不用谦虚!事实就是如此!这样吧,我知道你志不在此,而且就我个人来说,我也觉得在军队要比在哲学圈子有前途,伟人不也说了,枪杆子里出政权吗?

    虽然现在不是战争年代,但有军权却也比我这个书生要风光得多嘛!”

    “呵呵……呵呵……”

    看到老师满脸兴奋,有些说话不着调的样子,刘士也挺无奈:不至于这样吧!

    “所以说,你的这些论文就先放在我这里。

    另外,你把整个《语论》的其他篇章都注释一下,然后我拿那些去跟圈子里的人交流一下,只要能获得他们的重视,学校立马就给你博士学位也就没有问题了。

    否则的话,单凭我一个人就这样给你学位不符合流程,但如果能使得整个圈子的人都重视那就不一样了,那就成了特事特办了!哈哈!你明白吧!”

    “明白!明白!那我就抽空写一下!过一、两个月再给您送来!”

    “哦?那好,那好!”

    看着刘士走出了办公室,郑立波小声叨咕着:

    “原本以为他会拿出一、两年,甚至三、四年的时间,这样的话,按照正常毕业都可以了,没想到他却说一、两个月!也罢!如果他真的能一、两个月就写出来的话……”

    从学校出来,刘士打定主意花上一、两个月把论文写完。他丝毫不怀疑郑立波的话,至于什么盗名之类,刘士更是不在乎。

    原本考研究生就是因为爸爸在世的时候对自己的一个期盼。如今,能够拿到学位证和毕业证就算是了结了这个期盼,至于其他的,也就自然不放在心上了。

    正所谓: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所以,原本就没有想过在哲学圈出名的刘士自然就有了“无欲则刚”的心境。

    。。。
………………………………

第五十一章 琐事(五)

    另外,刘士也有着把自己的针对古代哲学的一些想法传播出去的意思。但如果依靠自己去传播无疑是非常困难的。

    他刘士也没有任何名声,想要传播自己的思想自然是很困难的。但如果有老师帮忙就不一样了。郑立波在哲学圈也可以说是非常出名了。

    有他牵头自然会更加容易一些。毕竟人们都有着一种从众心态,而名人往往是众多人关注的对象,名人的一举一动都会引发众多人的思考。

    更别说是如同郑立波这样的哲学圈名人了。如果说,刘士自己发表那篇论文能有一两个人关注的话,那么,由郑立波发表那篇论文,就会有几万人甚至几十万人关注。

    这差距何其大?

    而相比于传播自己的想法,郑立波把刘士的论文内容安插在自己的名字上这件事情,刘士反倒不在意了。

    这种不想出名只想传播思想的心态导致了刘士如今的这种做法。但是刘士也在想,以郑立波的人品,应该做不出那种盗用他人论文的事情吧。

    走在校园里,到处都是枝繁叶茂的绿色大树还有修剪整齐的碧绿草地,有的被树木环绕的斜坡草坪上,还有一些情侣紧挨着坐在一起卿卿我我。

    刘士甚至眼尖的看到一对情侣中,男方悄悄的把手伸进了女方的衣服内,女方的脸瞬间就红了,但却没有反对的意思。

    仔细看着那女孩子长得很漂亮,长长的被染成棕色的头发垂在肩上,黑色的双眼大而清亮,有点狭长妩媚,鼻子挺直,小嘴粉红,嘴角微微带着一丝自若的色彩。

    特别是她的双眉,往两侧斜飞,有种挑衅的野蛮气质。身材更是胸部凸挺,臀部挺翘,将下身的黑色牛仔裤绷得紧紧的。

    这种姿容的女生竟然会在这种地方,而且还是这种事情,刘士感觉还是挺惊讶的。

    “兄弟也是来这看大师的?”

    一个有些猥琐的声音小声的在身后响起。

    “大师?”

    刘士回过头看到了一张清爽的面容。他皮肤白皙,头发打理的异常整齐,尤其是一双眼睛,黝黑而明亮,再配合着一身整洁的剪裁合体的西服,这个一米八的大个青年有着一股让人说不出的气质。

    但是一旦他开口说话,再配合着他的肢体手势,这股气质立刻就被一种猥琐的感觉而破坏掉了。

    “嘿嘿……那就是大师!”

    说着,一脸你懂滴的表情,伸手指了指那个刘士认为非常漂亮的女孩子。

    “她?大师?怎么说?”

    “嘿嘿,看来兄弟确实不知道啊!是新生?不过没关系,我一说你就知道了。大师名叫王诠诗,今年大三。你猜猜她的专业是什么?

    嘿嘿,她是双专业,只要你猜中一个就算对!”

    “额!着你让我怎么猜啊!”

    “你绝对猜不中!嘿嘿!”

    “既然知道我绝对猜不中,还让我猜,你就直接说出来吧!”

    “真无趣!一般人只要我这么说,肯定都会去猜,你竟然放弃了!好吧!我就说说,她的专业是佛学和性学!你猜不中吧!”

    “额!她?一个女孩子!佛学和性学?咱们学校有这两门专业吗?”

    “孤陋寡闻了吧!这两门都属于哲学的范畴,前者就不用说了,耳熟能详,人人都知道。

    但是后者,怎么说呢,覆盖的范围非常广,什么生物学、社会学、进化学说、医学、心理学等等实用学科。

    所以无法具体界定他的归类,只是先笼统的划分到了哲学一类上。”

    “你懂得挺多嘛!”

    “嘿嘿,嘿嘿,一般一般!大师就是这两门学科中的佼佼者,不仅仅是在咱们学校,在全国都是比较知名的!”

    “那她在这里是?”

    “谁知道她是怎么想的呢!或者是认为空即是色,色即是空。或者是认为这是自己所需要的。又或者干脆就是在检验自己所学!

    何况,他们倒也没怎么出格,只是搂搂抱抱,亲亲摸摸之中。倒是她在大三这半年来换了十多个男伴了,每天中午都在这里,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

    至于关注什么,嘿嘿……”

    看着草坪上的两个人,刘士有些无语!果然,女孩的心思男孩你别猜,心下微微一笑,刘士也就把这事抛到脑后了,毕竟这是人家的事情,干自己何事?

    溜达的走回了自己的宿舍,柳蓓等人还迷迷糊糊的躺在床上,看来三人昨晚确实喝的太多了。

    摇摇头,刘士走出了宿舍,既然那三个人还在迷糊中,那自己还是别打扰他们了。

    反正店铺的事情自己全都教给对方了,有事他们定会给自己打电话的。

    走出宿舍,放眼望去,周围房舍林立,路上不时走过三三两两的学生,或匆忙、或欢快、或忧郁、或悠闲,不知怎的,刘士突然有种自己同这个环境格格不入的感觉。

    “算了!还是赶紧把答应老师的事情做完吧!大学,果然已经不再适合自己了!”

    感叹了一句,刘士径直朝着自己停车的地方走去。

    ――――――――――――――――――――

    回到了自己的别墅内,林之月竟然在家,此时她正给希望喂食。

    “哦?没有出去?”

    “我不知道该去哪里!而且希望饿了,所以就直接回来了。”

    “哦!你可以找份地图,然后每天在路上溜达好了。哦,忘了给你办张银行卡了!这样吧,一会儿你给希望喂食完了,咱们就去银行。顺带买张地图。”

    “完事了!”

    “好。那现在就走!”

    接下来,刘士带着林之月走了很多家银行的服务大厅,几乎在所有的银行都办理了银行卡,总共存了上百万的现金,对于林之月来说,这些钱够她花销了。

    两人办完正式,正巧天已经黑了,就顺便找了个饭店吃了顿饭,一顿饭吃完,天已经黑了。

    看着属性栏上林之月对自己的忠诚度突破了五十,刘士开着车,心中满是兴奋。这忠诚度涨得还是挺快的嘛!这样的话,自己也就不必那么担心了。

    “咦?”

    高兴中的刘士突然发现前方竟然有好几辆车堵着路,无奈下只好停车。

    “老大,就是他!”

    刚一下车,刘士就听到了一个小青年兴奋地喊声。众多车灯瞬间打开,照的黑夜如同白昼。

    但以刘士强大的身体属性,对普通人来说几近致盲的光照只能让他眯一下眼睛,然后就被眼睛的强大适应性调整了过来。

    对面那个一脸胡子拉碴的老大很奇怪,他们这招突然亮起车灯的招式百试不爽,每次都能使目标几近致盲,之后再无还手之力,只能认己方殴打。

    今天要不是雇主出了大价钱,点名让自己亲自出手,他根本就不会出现在这里,手下小弟出马就已经足够了。

    但看起来,对方能在这么短的时间恢复过来,显然不是一般人!至少也是超越人体极限的武者!有意思,难怪雇主要自己亲自出手了。

    “你就是刘士?果然不一般!但可惜,雇主的要求是要你死!你这么年轻,就能达到这种程度的功力,可以说非常天才了!

    呵呵!能够亲手杀死一个天才,还是非常有成就感的!”

    一边说着,拉碴胡子上前走了几步,脱掉了外套,露出了健壮的上身。只见其身上肌肉隆起,密密麻麻的伤疤布满整个上身,但这些伤疤竟然诡异的形成了一种看上去有着和谐之美的图案。

    不过刘士则一脸无奈的看着眼前这名大汉,不管他说的有多么凶,在刘士眼中,他都是个精属性只有1。99,气属性只有3。03,而神属性只有1。34的弱鸡。

    心里念头一转,刘士道:

    “你很有自信啊!看你满身伤疤,简直是为战斗而生的人!我很欣赏你!如果你能臣服我的话,我可以考虑教你更厉害的功夫,让你达到新的境界!

    否则的话,我想你的手下并不介意换个老大!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有当老大的能力啊!”

    “哼!不自量力!记住了杀死你的是我伤疤胡!嘿嘿,没想到你竟然还带着这么水灵的小妞啊!

    等干掉你,可以让兄弟们都好好爽一爽!”

    “哈哈!”xn

    刘士面色逐渐变冷。

    “呵呵,还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啊!”

    他猛然向前迈出一步,地面微微一震,然后整个人如同离弦之箭直冲伤疤胡。从上方看,柏油路面被划出一条笔直直线。

    面对刘士快若闪电的攻击,伤疤胡明显没有反应过来,而且整个人竟然因为不敢置信眼前的事实而有些发呆。

    好在他终究身经百战,在最后关头,在刘士的拳头就要打在他的胸口的时候,身体本能的向斜后方躲闪,同时双臂前屈,架住刘士的拳头。

    “砰……咔嚓……”

    一声沉闷的响声连接着咔擦的碎裂声。伤疤胡保持着格挡的姿势往后被强行推出数米,最后撞在一辆面包车上才停了下来,但接触到的车身明显有一个凹陷。

    此时,伤疤胡一脸惊骇之状,双臂拉耸着,明显已经断掉,满脸的汗珠大颗大颗的落下,胸膛也急速起伏着。

    “你……你……”

    。。。
………………………………

第五十二章 琐事(六)

    伤疤胡身上的伤并不严重,除了手臂、胳膊骨折,其他地方顶多有些擦伤,甚至被他撞的发瘪的面包车其实也并不是他自身的力道,而是刘士的的力道传导过去产生的结果。

    换句话说,刘士手下留情了,他可不会随随便便杀人,更何况他想要的消息也只有老大这个角色的人才知道。

    但刚才的那一击也不是简单的攻击,看伤疤胡此时依旧制止不了来自内心深处的恐惧就可见一斑了。

    因为刚刚那一瞬间,不仅仅是刘士那快若闪电的速度和让人无法抵抗的力量。

    还有那种仿佛凶兽一般的压迫感从他的心底涌起,就好像一只虫子遇见了天敌一样,只能任人宰割,毫无还手之力。

    正因为这种威压,才使得自己竟然在战斗的时候发起了呆,更是在被一拳砸飞好几米后依旧处于恐惧状态之中。

    不理会一边看得惊呆了的小喽啰们,刘士轻轻松松、慢慢悠悠的走到了伤疤胡的身前,还一边回想着刚才使用气势的过程。

    自从自己的精气神都提高到现在程度之后,气势的作用就逐渐的体现了出来。

    虽然依旧没有梦境世界中那么强,但也不再是只能欺负欺负哈士奇的程度了。看看眼前的一脸惊容的家伙就知道威力还不错。

    “是不是现在足够清醒了!那么,就说说吧,你的雇主是谁?”

    伤疤胡张着嘴,眼中闪过复杂的神色,好半响,一脸颓唐的说道:

    “是郑家二公子!”

    “郑家二公子是谁?”

    “郑爽!”

    “呵呵……”

    刘士脸上浮现出莫名的笑意。刘士可不是没有准备的人,在为了给林之月快速拿到驾照而给李云霄打电话的时候就曾经问过有关郑爽的事情。

    那个郑爽并没有什么非常深厚的背景,他的父亲叫郑承功,是一名大商人,以房地产起家,公司名字叫“砖一”。

    听起来很土的名字,取得含义就是从每一块砖做起,每一块砖都认认真真。

    并且,如今还经营者一个手机品牌,品牌名叫“专一”。

    他曾经自称是著名的抗击倭寇的英雄郑成功的后人,但别人的调查结果是他根本就跟郑成功没有任何关系,这么说也不对,他们还是有关系的,他们都姓郑!

    真要说起他的来历,他其实还是一名偷渡客呢!只是他混的很成功,偷不偷渡的也就没人提了。

    而他的儿子郑爽,确实是个坑爹货,曾经得罪过一个省级干部的儿子。

    郑承功为此花费了很大的代价才摆平这件事,正因为如此,那天听过柳蓓的话后他才直接走人,甚至连狠话都没说,但没想到,他竟然会真的下黑手。

    不过现在想想,柳蓓当初似乎并不是无心之言啊,他说过他曾经组建了一个收集信息的组织,专门收集各种消息,尤其是知名人士的各种信息更是被他重点关注。

    那么,以他的异能天赋和恐怖的记忆力,那个郑爽他一定是认出来了,所以才说的那番话。这样的话,似乎可以找柳蓓商量商量啊!

    还有郑爽追求那个露露是因为什么,他那种没有*也没有爱意但却去追求女孩子的举动究竟是什么原因,这些似乎都很有意思啊。

    原本自己对他还是不在意的,只是习惯性的了解一下,以备万一。但是现在对方竟然真的就发生了刘士所防备的那万一,已经出招了,自己怎么能不反击呢?

    刘士脸上的笑容越来越盛,但这表情在伤疤胡看来却有种莫名的寒意。

    “你说,我该怎么处置你呢?”

    没等伤疤胡回答,刘士自己又继续说道:

    “不如杀掉吧!呵呵……”

    “你不能杀我!杀人犯法!我也从没杀过人!”

    “哦?”

    这倒让刘士诧异了!正所谓有白就有黑,世界绝对不是和谐的,反而是被掩盖成“和谐的样子”,在那层掩盖之下,是出乎人意料的黑暗与血腥。

    而眼前这个之前还一脸狰狞的说要杀死自己的嘿道人士竟然说自己没杀过人,岂能不让刘士诧异。

    “是真的!我原名叫郝二狗……”

    “好二的狗?额……你姓郝?你不是叫伤疤胡吗?你不姓胡?”

    “不不不……那个是外号,因为我一身伤疤,又满脸胡子,就给自己起了个外号叫伤疤胡,这样不是很威风吗……嘿嘿嘿!”

    说完还一脸傻笑的样子。

    “你真的没杀过人?”

    虽然又问了一遍,但刘士已经能够确认眼前这个名字非常秀逗的家伙真的没有杀过人。

    但凡杀过人的,都会有一种莫名的气质,在梦境空间中没少见过这种人,对那种气息非常敏感。

    即便在现实社会,刘士也见过很多这种人,不说李云霄身为特种兵执行的任务就有这方面的,就说在森农架基地时那么多跟他同样来执行任务的人都是见过血的人。

    而刘士本人其实也可以说是手上沾满血腥之人(现实中、梦境空间中)。

    “那你刚才怎么说雇主要你杀死我?”

    “那个,其实雇主根本没有那么说,只是说要你两条胳膊,我那么说只是想吓你一下!”

    “哼!要我两条胳膊?”

    看着刘士阴沉的脸,郝二狗急忙大声说道:

    “那不是我的意思,是雇主的意思!我也是拿钱办事而已!世界本就是这样,干这行的就是刀口上填血我从不杀人已经算很好了,踢到铁板我认栽!但看我没杀人的份上别杀我!”

    看了伤疤胡一眼,刘士不再言语,转身走向自己的汽车。既然对方也没有杀自己的意思,放过他也可以,反正刚才的那一下也足够他受的了。至于郑爽,那就卸掉他两个胳膊吧!

    “快,把车都开走!”

    看到这一幕,伤疤胡赶紧吩咐手下小弟把堵路的车都开走,让开了道路。看着刘士远走的车,伤疤胡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

    夜晚,卧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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