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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技师-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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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呢。”
“那不正好么、”李牧捧着白巧巧亲了一口,道:“以前我不知道,以后便记住了,每年白露的时候,我都给你庆生。”
“瞎说,我一个寻常女子,庆什么生,不怕折了寿,你能记得就好了。”
“嗯,一定忘不了。”聊了这会儿天,李牧也‘恢复’了不少,正要跃跃欲试再来一次的时候,忽然门外响起了李知恩的声音:“主人,夫人,午饭好了,是在外头吃,还是端屋里?”
“起来了。”白巧巧推了李牧一把,央求着。李牧虽然不愿,但也应了下来,道:“出去吃,等会!”
门外的李知恩哪能猜不到李牧在干嘛,俏脸微红,跺了跺脚走了。刚出跨院的门,就看到程咬金急匆匆地闯进来,赶紧又跑回去,喊道:“主人快起来,那个大胡子又来了。”
“大胡子?”
“是程伯父。”白巧巧赶紧提醒,捡起衣服递给李牧,自己则逃到了床上,催道:“你快点去迎,要是给他撞见了,可活不了了。”
“哎呀,可真是……”李牧赶紧把衣服穿上,心中却想,一定得给程咬金立个规矩,这没事直闯后宅可还行。
心中埋怨着,李牧穿好衣服,从屋里出来,正好撞见程咬金。程咬金一见李牧,立刻过来拉住他,不由分说就往外拽:“贤侄,我可算找到你了,你让我修的马场上午完工了,快吧,赶紧跟我去看看!”
李牧被拖得站不住脚,连声道:“程伯父,你先松开、松、松开!”
李牧使劲儿挣脱了程咬金的铁臂,站定道:“程伯父,有句话我得说了。小侄尊您一声伯父,您来,也算是给小侄面子,但我这侯爵府,也不是随意出入的地方。尤其是后宅,毕竟有女眷。程伯父每次来都这样直闯后宅,莫非太不把小侄当回事了。”
程咬金一愣,看了看李牧,眉头微微皱起,又很快便舒展开了,道:“行行行,你小子说什么,老夫都听你的。下次老夫在门口候着,让门房通报了再进,行了吧?”
李牧道:“也不用,程伯父在大堂等就行,只要小侄在家,一定会马上来见您的。”
“哎呀,就你规矩多,快走吧!”
“小侄还没吃饭……”
“看完了有好吃的给你!”
一路小跑,来到门口,李牧喊上李重义,跟着程咬金一行,来到了程咬金十天就建成的马场。
到了地方,李牧才知道为啥程咬金十天就把马场建完了,因为他调动了禁军来给他干活。这也就是他敢这么做,要是换了别的将军……也不可能发生这种事情。
看得出程咬金是用了心思的,整座马场,大体与李牧画的图一般无二,只是在看台的部分,略有区别。四面看台,其中三面是露天的,唯有北侧看台,搭建了雨棚,可以遮阳避雨,而且还用精巧的木质栅栏间隔出了区域,很明显就是‘包间’了。没想到程咬金竟有这样的心思,不得不令李牧刮目相看。
“这里紧挨着芙蓉园,武德年间本来是要建造一坊的,后因陛下立功,太上皇打算在此修建秦王府赐予当今陛下,但没过多久陛下就登基了,这里也就没修建。老程我豁出面皮,求陛下赐了这块地给我,修了这马场,你看如何啊?”
“很不错,短短十天能修建到如此程度,确实出乎我的意料。”
程咬金见李牧认可了,便道:“那咱们明日就开业吧!”
“这么快?”李牧问道:“之前说的宣传,做了没有?”
“宣传好办!”程咬金满不在乎道:“待会儿我派家将,去各府送帖子,告诉一声不就行了。”
李牧道:“这可不行,光有人赛马有什么用,重要的是让百姓喜欢。百姓要是不喜欢,兴盛也就是一阵,当不得买卖做。”
“那你说怎么办,什么宣传,要不是你说起,老夫听都没听过这个词儿!”
“行了,宣传的事情交给我,三天之后开业,这几天您也准备一下,选出几个好骑士来,这第一场比赛,不能太丢人了。”
“好!就再等三天!”程咬金就这点好,不懂的事情,决不擅作主张。最近他也见识了李牧的能力,对他不再像之前一样,视他为小儿了。而且他也不怕什么门阀世家,他算是这朝中少数可以左右逢源之人了,既是从龙新贵,又和门阀有关系,他的正妻就是清河崔氏之女,两头都有关系,两头还都不敢得罪他。
李牧正是看中了这一点,才会几番容忍程咬金占便宜。说到底都是互相利用,程咬金也是看中了李牧的生财能力。灞上酒坊一年十万贯的纯利,可太让他眼红了。
在马场逛了一圈,程咬金请李牧吃了一顿军中大餐。程咬金在这方面可不抠门,今日军中的大餐,可是上了伙食的。也不知他从哪搞来了十头羊,找了突厥俘虏来烤,颇有草原味道。
李牧问起,才知这是颉利送的礼。知道颉利被抓之后,他被打散的部族也都聚拢了起来,一并归顺了唐朝。李世民赐了草场给他的族人,这些羊是他的族人送到长安来的,颉利也是个会做人的,各位国公府邸都送了十几二十只,程咬金一共就得了这二十只,一只没留都拿来犒赏,也称得上是大方了。
………………………………
第147章 遇刺
程咬金虽然为人惫赖了些,但他对待手下士卒是极好的,这些士卒来此是为他干私活,自然是酒备足,肉管饱。李牧跟着吃喝一通,也非常快意,吃了一整条羊腿,撑的都要走不动了。
直到日暮西垂,才告辞离开。程咬金要派卫士护送,被李牧给拒绝了。和李重义主仆二人,骑上了马,乘着夕阳暮色,溜溜达达地回家。浑然不知早已有一双眼睛,自他从府邸离开之后就盯上了他,已经守在这里半日了。
此人名叫‘老七’,乃是一个赌棍,在长安城中,颇有一些名声。没人知道他来自哪里,也没人知道他的过去,最熟悉他的人也只知道他三年前来到长安,混迹东西两市,跟一群泼皮无赖混作一处,由于他颇精通赌术,赢了钱便请客,久而久之,身边也聚集了一伙人。
老七看着李牧与程咬金作别,记住他走得那条路,然后便转身走进了附近一条小巷。小巷深处,已有四个人等在那里,见老七来了,都聚拢了过来。
老七从怀里拽出一个布搭子,展开,全都是金银细软。四个人见了,呼吸立刻急促起来,眼睛里放出炙热的光芒。
“各位兄弟,废话我就不多说了。有人找到我,要买一条命!那人现在通善坊和通济坊之间的大路上,骑着一匹枣红马,旁边跟着一个八尺健奴,一眼就能认得出。老规矩,这些是定金,事成之后,还有这么多,老七我的名声想必你们都听过,从来没差过事儿,只要事情办的漂亮,东家还有额外赏赐。”
老七说完,扫了四人一眼,道:“都听清楚了么?”
“费什么话,拿来!”
四人中隐隐为首的大胡子,性子很急,伸手便从细软中抓了一把,其他人有学有样,都各自抓了一把放进怀里。这四人乃是江南流寇,因寨中争斗落败,被赶了出来,多年以来一直混在一处,练了一套合击之术,猝然发难,很难避开,不知多少人都死在了他们的合击之下。
老七见状,也不多说,道:“事成之后,西市老地方见。”
说完,他便走开了。四人对视了一眼,抄了近路,绕到通善坊的坊门附近,等着目标的到来。
李牧喝得有些醉,这还是他第一次喝长安的普通酒,虽然跟他的三杯倒没法比,度数也低,但架不住多,还是有些醉了。骑在马上,里倒歪斜,要不是李重义照应着,他都能摔倒马下面去。
李重义也喝了酒,但他体格在那儿呢,喝两坛酒跟没喝似的,一点也不见醉。
“大个儿,老大问你个事儿。”李牧醉醺醺道:“你说,要是你的娘子和你娘都掉进河里了,你先救谁?”
“老大,我娘已经死了,我救我娘子。”
“要是你娘没死呢?”
“那我救我娘。”
“为啥?”
“我要是不救我娘,我娘怎么生下我。”
“也对……”李牧大点其头,道:“你要是不救你娘,就没有你了……欸?”李牧忽然一愣,觉得好像哪里出了点问题,但是他已经喝多了,一时半会儿还反应不过来,正在想的时候,突然旁边响起一声大吼,李牧以为是李重义喊得,恼道:“你这毛病可得改改了,没事儿喊个屁,吓人……”
话音未落,忽然身体一轻,李牧感觉自己好像飞起来了,定睛一看,原来是被李重义从马上拽了起来,再瞧,看到了屁股后头紧跟着的三把匕首。
“杀人啦!!”李牧大喊一声,人已经被李重义丢到了旁边的绸缎铺子里。另一边,李重义抬脚踹飞一人,挡掉一把匕首,还有一把落空,在他胳膊上留下了一道血口子。
李重义视若未见,就势拽住这个人的胳膊,‘嗨呀’一声,把他整个人提了起来,随着‘嘎嘣’一声脆响,只见这人的胳膊被折成了一个诡异的弧度,惨叫响彻整条街道。
“我杀了你!!”喊声未传出多远,又是‘嘎嘣’一声,这个人的脖子垂了下去,口吐鲜血,显然已经是活不成了。
“三弟!!”见李重义眨眼之间就杀了一个同伙,大胡子悲叫一声,挥舞着匕首冲了上来,口中喊道:“老四,我跟老二缠着这大个儿,你快点把那小子结果了!”
“还有一个?”李牧从地上刚爬起来,就见旁边冲过来一个水蛇腰,吓得赶紧就地十八滚,好在这绸缎铺子今日进货,不便行走,这水蛇腰连刺了几次,都没刺中,李牧爬起来,抱起一匹绸缎,跟这个水蛇腰对峙,但他此时脚下虚浮,站都站不稳,显然是打不过了。
“杀人啦!!”
刚刚那个‘老四’死的时候,视觉冲击力太大了,街道上的百姓见状,都四散跑开,口中乱叫。就在这时候,坊门口处来了一辆马车,前后各有两骑随从,看起来像是大户人家的女眷。
见有人打斗,马车停了下来,一只芊芊素手撩起车帘儿,问道:“发生了什么事?”
“禀夫人,有人在打架。四个人围攻俩个人,一方有匕首,另一方没有武器。”
车里的‘夫人’顺着车帘儿的缝隙看了一眼,放下了帘子,道:“去帮忙。”
“是!”
护卫应了一声,马车前面的两骑,立刻抽出佩刀,驱马冲了上来。此时李重义已经又结果了一人,只剩下大胡子和水蛇腰两个了。大胡子见李重义接连杀了两人,勇不可当,心中已现惧意,看到李重义奔他来了,吓得转身就要跑,不想被迎面冲上来的骑士一刀砍掉了脑袋。而追着李牧跑的水蛇腰倒是个有血性的,见三个兄弟都死了,发了狠,奋力把手里的匕首掷出来,正中李牧屁股。
李牧惨叫一声趴到地上,李重义见李牧挂彩了,眼睛瞬间变红,怒吼一声直扑过来,逮住水蛇腰一脚踹倒,拎起他的两条腿猛地一撕,竟把一个大活人撕成了两片!
两个来帮忙的骑士见了,齐齐露出惊惧之色,就连他们胯下的马匹被震慑,踟蹰着不敢靠近。
………………………………
三江感言+不负责任推书
三江了!感谢必须要说。
感谢一直支持到这里的,我的读者们。感谢长久支持我的,我的票王“涙ミ傷ㄨ”,感谢跟随我来到历史分类的,我的老朋友们。感谢经常给我打赏的,还给我留言鼓励的我的‘图霸九州’老铁,感谢我的第一个舵主,也是第一个堂主‘百味随心’老铁。感谢我的老朋友‘百事的瓶盖’,感谢打赏的每一个朋友,感谢收藏的每一个朋友,感谢每天跟读的每一个朋友,感谢你们每一个推荐票,没有你们一点一滴的支持,这本书绝对走不到今天,感谢你们的支持。
感谢编辑的提携。感谢虎牙的帮助,感谢徐徐的指点,感谢主编锐利的赏识,感谢三江编辑们的慧眼。你们和读者,是这本书走到今天的两大助力,一在明,一在暗,缺一不可。
谢谢,谢谢你们。在我人生低谷的时候,帮助了我,支持我。
想说的话非常多,但又觉得磨叽再多,也不如多存一些稿,上架来一波爆发来得实在。所以,我就不多废话了,更多的话,留在上架感言中去说,希望上架的时候,能对得起你们两个多月以来的支持,对得起编辑们给的推荐位。
无以为报,唯有更新而已。了解我的老读者都知道,我是一个从无断更的人。不了解我的新读者,这两个月也看到了,稳定早7点30,晚17点30两更,从无打折间断的信誉保证,上架之后,只会更多,不会减少。另,暂定10/1上架,答应过的爆发一定有!
接下来是广告时间。
一路走来,从都市换到历史,也算是从新开始。以前经历过的,又经历了一遍,深感新人作者不易,也看到了很多怀有梦想而努力却仍没有看到未来前路的人。事先声明,以下书单中的作者,我基本都不认识,都是找到我的人请求帮忙的人。这周我来了一个大推荐,就顺便帮忙打个广告吧。
我能做的很有限,也无需‘苟富贵勿相忘’,不指望任何回报或者互推等等,不要落得埋怨就好了。书略多,单章实在是给不起,一一给了单章,就刷屏了。即便这样推荐,也超过我的三江感言两倍字数了……
若能帮上一点忙,也算是我没白打这些字。以下顺序是按照找我的顺序来的,没有任何私心。
第一本书:《扛着AK闯大明》.
男主穿越1644年京城城破前,带着100把AKM力挽狂澜的故事,轻松向的爽文,大航海时代来临,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且看男主如何铲除奸佞、争霸全球!
第二本书:《大明女皇》.
这本书呢,讲的是一个男人穿越之后,变成了女将军的故事。也是一个新人作者,因为身份错位的关系,读起来可能会觉得有些别扭,这本书的成绩也因此有些不太好,但是作者很坚持,推荐一下。
第三本书:《崇祯大帝国》.
这个作者我不认识,他是第一本书的作者的基友,我听他提起,半夜看了一会,觉得还不错,而且这哥们跟我是一个编辑,推荐一下。
第四本书:《女帝的工程大军》.
这本书也是变身向……我怎么关注的都是变身向的书呢,难道我有什么奇怪的地方么?这本书也是一本系统流,创意还行,喜欢可以看一看,尤其是他的作者头像,我很喜欢。
第五本书:《杨广的逆袭》.
朕,即天下,朕玩失的江山,朕会重新拾回来。这个天下,朕不给你,你不能抢。
第六本书:《大唐昏君》.
作者较以前有很大进步。穿越成末唐最后一个傀儡皇帝李柷,除了好事什么事都敢干。智商爽文,偏向轻松。
第七本书:《原来不是西游》.
讲的是女唐僧的故事。
第八本书:《一个人的水浒传》.
也是一个追梦人啊!
第九本:《贞观祸害》.
本书讲述了一个祸害在大唐过着没羞没臊的幸福生活!
第十本:《兴汉室》.
正经三国文,无系统不小白,权谋为主军事为辅。
第十一本:《极品小赘婿》.
有没有人喜欢搞笑、轻松的书?文能诗词歌赋打脸,武能扛着机枪上战场,推女都是走心走肾,感情戏比较足,外甥女“小姨”双收,各种装逼打脸收女的暴爽桥段,跟极品家丁一个套路的小说,大家有兴趣看看吗?《极品小赘婿》,你值得拥有!!!
第十二本:《明末流民帅》.
明末流民帅,讲述一个普通人穿越成一个小孩,千里赤地,跟在流民帅身后求生的故事。
第十三本:《跑偏的大明王朝1618》.
来到万历四十六年的第一个好消息,就那么没有一点点防备地闪了顾子轩的腰,这是画风清奇的大明啊。扑街的福王被自己穿越扇起的蝴蝶风吹跑偏,竟然要作死玩儿命博一把,老爹就是福王野望的最大绊脚石。顾子轩不想死,那就带着大明王朝这艘破船一起跑偏吧。
希望大家看书愉快,我码字去了。上架感言时再聊,没有群,想我就书评留言,我会回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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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8章 神秘妇人
街上的争斗,都落入了房顶上老七的眼中。他盯着李牧看了一眼,从背后拿出了一把弩。
大唐禁止民间私有一切远程武器,弓箭,弓弩都不行。但这东西毕竟是人做出来的,而老七,就是一个擅长制弩的人。
今天的事情,他压根就没指望四寇能够做成。他只是想让四寇造成混乱,给他创造出一个机会,一个能让他放冷箭的机会。而现在,李牧趴在地上,正是一个好机会。
“逐鹿侯,你伤了我家大少爷,当有此报。黄泉路上,记住杀你的人是崔七!”
口中喃喃念叨着,崔七半眯起一只眼睛,便要扣动机括。忽然他的视线里出现了一个人,崔七微微皱眉,把弩放了下来。
“真是她?”
崔七仔细看了,心中暗暗惊奇,正在他犹豫间,忽然一道目光扫了过来。崔七见状,丝毫没有犹豫,赶紧从房顶的另一坡逃了。
街道上,李牧哎呀地痛叫。李重义护在他身旁,警惕地打量着走过来的妇人和她的护卫。妇人很有分寸,离着两步站定,道:“公子,你的奴隶勇武,可否卖给奴家,无论你花了多少钱,奴家都给你双倍。”
李牧抓着李重义的手,抽着冷气一点点站起来,抬头看了一眼,只见这是一个年轻的妇人,罩着轻纱,看不清面目,只听声音,却是极为悦耳,个子很高,有一米七十上下,这是李牧来到唐朝以来,身高最高的女子了。
人家已经结婚了,李牧不便多看,道:“我跟他如兄弟一般,多少钱也不能卖。多谢夫人援手,见笑了。我乃逐鹿侯李牧,烦请通个姓名,来日必有厚报。”
“逐鹿侯?”妇人的语气似乎有些惊讶,赶紧问道:“可是说出‘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逐鹿侯?可是‘兴酣落笔摇五岳,诗成笑傲凌沧洲’的逐鹿侯?可是‘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的逐鹿……”
妇人一连三个‘可是’,崇拜之情溢于言表,倒把李牧说得不好意思了,尴尬道:“是我……这位夫人,你看眼下这个情况,似乎不太适合聊天,我好像需要一个大夫……”
“啊!”妇人看到李牧屁股上的匕首,忍俊不禁,赶紧道:“侯爷说得对,是奴家失礼了。这家绸缎铺子便是我家的产业,不如侯爷先到里面歇息一下,伤情耽搁不得,奴家去请个大夫来,再差人去报官。”
“那太好了……”李牧已经疼得快哭了,闻言立刻答应了下来。李重义把他抱了起来,往绸缎铺子里走,李牧看到满地的绸缎,道:“夫人请放心,这些绸缎我都买了,断然不会让你承担损失的。”
妇人道:“侯爷说笑了,些许绸缎,算得什么。我仰慕侯爷的文才,能得一见,便是再连同这铺子都毁了,又如何。”
李牧不好意思地笑了,但是屁股疼,笑得也尴尬。妇人捂着嘴巴,似乎在忍笑,转过身道:“侯爷稍等,我去安排一下。”
“诶……等、等一下!”忽然李牧叫住了妇人,道:“劳烦派个人去一趟芙蓉园,芙蓉园旁边有一伙儿禁军,你差人过去,就说我遇刺了,会有人过来。”
“啊,好!”妇人应了下来,转身走出铺子。她的几个侍卫已经把街上的尸体聚拢在了一处,妇人见到这些尸体,丝毫不见害怕的神色,略微压低嗓子道:“去查一下是谁下的手,把主使之人给我带过来。还有,到芙蓉园通知一下宿国公,告知消息,路上请个大夫来。”
侍卫道:“夫人,真的要告诉宿国公么?您不是不想让人知道您来长安了么?”
“既然瞒不住,那便就说了吧。再去个人报官,去吧。”
侍卫领命而去,妇人又回到了绸缎铺子里。李牧此时趴在一张桌子上,屁股上插着一把匕首,狼狈之中又有些好笑。李重义不会照顾人,见李牧哎呀痛叫,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手足无措地站在旁边。妇人见状,从地上捡起一匹绸缎,垫在了李牧胸口下,让他趴在上面,李牧顿觉轻松了不少。
李牧歉然一笑,道:“见笑了,你还没告诉我,你是哪一家的夫人……”
“我……”妇人迟疑了一下,还是说道:“奴家是崔家的媳妇。”
“崔、崔?”李牧差点叫出声,赶紧拉了李重义靠近一点,他已经怀疑杀手是崔家派来的了,眼前这妇人竟然也是崔家的,难道是刚出狼群又入虎口?
妇人见他这副紧张的样子,赶紧解释道:“逐鹿侯莫要惊慌,奴家的夫家不是博陵崔氏,而是清河崔氏。姓氏一样,但不是一家。”
“哦……”李牧长出了口气,道:“吓我一跳,实不相瞒,我怀疑今天来刺杀我的凶手就是博陵崔氏派来的。我整治了他家的大公子,他们斗不过我,就想要了我的命。别让我找着证据,让我逮住把柄,看我怎么对付他们!”
妇人看着李牧咬牙切齿的样子,道:“侯爷果然是年轻气盛,但有些事情,未见得就要这么针锋相对,也许坐下来谈谈,事情就过去了呢?”
“过不去!”李牧咬牙道:“我这个人,恩仇必报。来到长安之前,我就已经打定主意了!”
妇人见李牧说得如此坚决,便也不再劝了。这时门外传来程咬金的声音,裹挟着浓浓的酒气冲进了铺子,道:“哪个王八蛋竟敢刺杀我的好侄子,老夫今天必把他碎尸万段……李牧,李牧,你在哪呢!”
“程伯父,我在这儿呢。”李牧赶忙喊了一声,程咬金三步并做两步走过来,看到李牧屁股上的匕首,正要发笑,忽然看到旁边的妇人,登时张大了嘴巴,指着妇人,道:“你、你、你……弟媳?”
“弟媳?”李牧惊讶地看着妇人,忽然想起来程咬金的妻子正是出身清河崔氏,眼前这个妇人的夫家也是清河崔氏。难不成眼前这个妇人,竟然是程咬金妻子弟弟的老婆?
妇人盈盈一礼,道:“姐夫,数年不见了。”
“啊……是、是啊!”程咬金似乎是愣住了,好半天,才缓过神来。
………………………………
第149章 奇女子
大夫很快便到了,帮李牧拔了匕首,还上了金疮药,也给李重义做了包扎。其实李牧伤得并不重,水蛇腰离得远,又是情急之下扔出,入肉不到一寸,只是伤的位置尴尬,若再偏一点儿,李牧怕是就要加入‘菊爆大队’了。
“每日定时换药,三五日工夫即可痊愈。”
大夫留下了足量的金疮药,妇人给了诊金,还赏了一贯钱,欢喜地走了。而李牧也从程咬金的口中得知了妇人的情况,这妇人的确是程咬金小舅子的妻子,出身太原王氏,闺名唤做王鸥。
程咬金的妻子崔氏,乃是清河崔氏长女。而这妇人的丈夫,是清河崔氏的长子。崔王俩家早有通婚之约。每一代必互嫁一个女儿,所以这妇人自打出生起,就是清河崔氏的媳妇。
崔家长子福薄,从小就是个病秧子,崔家担心王家会悔婚,一直都隐瞒着崔家长子的病情。一直捱到了十七岁那年,实在是捱不住了。民间讲究‘冲喜’,便着手操办起了两人的婚事。什么都不知道的王鸥就这样嫁给了崔家长子,但成婚没过三天,崔家长子便病死了。王家指责崔家隐瞒,而崔家又指责王家女儿克夫,两家差点因此争斗起来。
后来还是王珪从中做了调节,王珪乃是王鸥的伯父,彼时王珪还在太子府,但已经是门阀世家在朝中的重要人物。他来调节,崔家也得给个面子。调节的结果是,王家的女儿既已出嫁,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自此就是崔家人了。崔家长子已殴,可改嫁崔家其他儿子,两家还是姻亲。崔家自然无不同意,尤其是崔家的几个儿子,更是兴奋不已。王鸥乃是名门之后,早有美名。相传为太原第一美女,更难得琴棋书画皆通,谁人不想娶这样一个妻子。
虽说是二婚,但崔家人都清楚,长子是个病秧子,结婚三天就没了,什么都做不成,王鸥还是大姑娘一个。而且这年代,再娶、改嫁并不丢人,谁也不会在意。
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却遭到了王鸥本人的反对。她言道,嫁给崔家长子,乃是身为王氏女的义务,她履行了这个义务,却遭到了无耻的欺瞒。还想再把她嫁给崔家的其他儿子,她绝对不会再受这种侮辱。宁愿死,也不同意。王家这边本就对王鸥心存亏欠,不忍相逼。崔家则恼了,放话既然王鸥不同意改嫁,那就在崔家做个寡妇吧!
王鸥也是一个非常有个性的女子,当即便同意了。要求崔家分长子一房的家产给自己,崔家也给了。但只给了三家店铺和七十亩地,这对崔家来说,无异九牛一毛。因为若长子活着,长子一房可是要继承家业的。就算不继承,分到的财产也至少十倍于此。
王鸥却没有争辩,而是接受了这个安排。谁都没想到的是,她就靠着三家店铺,七十亩地,娘家带了的几个陪嫁丫鬟,竟然在短短两年之内,赚取了十倍的财富。
而与之相对比的是,崔家其他儿子个个不肖,没有一个能堪当大任的。后来,赶着程咬金的夫人回家省亲,与之说和,王鸥与崔家的关系逐渐缓和,崔家也请她帮忙代理事务。直到三年前,崔家的商业买卖,已经超过七成经她的手了。
这样的情况,引起了崔家长老们的担忧。有人认为,王鸥本是王氏女,又因婚姻之事,对崔家有憎恨。崔家的买卖掌握在她的手里,实在是不安全。而且此时崔家的买卖,在王鸥手中已经扩张了一倍有余,有些人按捺不住,想要摘果子了。
王鸥什么也没说,把崔家的买卖尽数都还了回去,账目一清二楚,一分钱利润也没有贪。而程咬金的妻子,也因这件事,觉得愧对王鸥,再不敢主动与她见面。两人的关系,自此也疏远了起来。
王鸥也因此事,与崔家划清了界限。把清河的买卖都转手卖了出去,主体迁移到了洛阳,现在主要经营丝绸,香料,茶等生意。在长安、洛阳、开封等‘五都’都有店铺,生意做得到底多大,没有人知道。但亦没有人敢小看与她,李世民刚刚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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