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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之帝国时代-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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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你小子,多大点儿事?嗯,没见我与袁兄相谈正欢,竟也敢跑来打搅!一日不打,何止上房揭瓦!我看就是高台,你这混蛋也敢乱拆,看我不把……”王博面上露出怒容,抬手指住伙计鼻梁。
袁老却是一惊,未等王博说完,面上已带上了丝苦笑:“王掌柜啊,不要发怒……呵,万万不可为了这点儿小事着恼!要这样,日后袁某人如何再入你王氏大门啊。”
王博轻咳一下,语气突转:“嗯,就是老哥说情,便饶过你小子这遭儿……还愣着做什么,快给袁老赔罪!你还不将老哥他,请入后院书房,好去安坐饮茶……你这混账东西,此事若再有疏漏?看我饶你!”
他转向袁老,竟是微微躬身:“兄长大量,这后院一切事宜,便由小弟打理,就请书房高坐品茶……这里琐事也都快忙完了不是,兄弟稍后便去作陪!如此,就当让这伙计赔罪了。袁老莫要见怪……”
袁老退了一步微一摇头,却无法推却,口中连道无妨,只得随伙计一起去那书房……自己这老弟,对自己也算上心,倒让他感觉有些突兀,不过这伙计哪里有错啦?
他心里也是一笑,王博重视自己,可也不是坏事啊。
伙计见王博反应激烈不免一愣,心道自家这掌柜,今日竟突然变得如此的易怒?平日里,他可不是这性子啊,方才还在大笑啊。
自己不过是递了封书信,又说错过什么?怎么就被训这一顿呢?
他心里一时哪里想得明白,更不免有些委屈不解,可面上丝毫不敢表现出来……当下这伙计连连躬身,口中不断道歉,将这袁老引入书房去了……
就听身后王博又是一声叮嘱:“把老哥送到,就回来见我……这次非好好整治你不可!”
送信伙计转头应了一声,眼底多了丝苦涩。
他却不知,自家掌柜所以要他立即回来,不是要训他,而是要询问他前面传书之人的情形。
王博皱起眉头,拔高了音量:“怎么啦你们几个,是没吃饭还是没喝水!在我面前也是拖拖拉拉,骨头软了还是身上肉酸力弱!还不快些动手!要让我老哥等上多久!”
见掌柜发怒,忙碌着的伙计们人人加力,动作都快了几分。不多时,送信伙计居然急急跑路回来,他早就听到方才话语,虽然还是憋屈,可心底却加了分小心。
王博也不理他,又喊了两句突然转身,向自己住处行去,伙计心里忐忑趋步跟上……
王博的住所是处独立的院落,位于大院一角,周围花木繁盛,让人只觉清幽雅致。
他心里焦急,急欲知晓信中内容,脚步变快了许多,但只看其身形,却也未见焦急之意。
到了门口,他突然转身吩咐:“你在外等着,不许擅自离开,我还有事问你!更不许闲杂人等靠近一个,待我过会儿叫你进去再进,可是明白?”
伙计见掌柜面上神情平静至极,眼中却带丝寒意,他不禁心中微冷……自己掌柜可是,从没有这样过!
这伙计再不敢有丝毫怠慢,当下赶忙答应……
………………………………
五二章 玉惜君子
屋内无人,王博当即取信展目看去。
他紧皱的眉头一松,接着轻舒口气……他看到了信纸左侧,又一个不起眼的标志,这就表示大人他,安然无恙。
王博微微一笑,开始读信。
……
弟思兄久矣。
自年关拜别至今,再见秋寒叶枯,早逢添衣时节。是以弟,日前命人制狐皮短襟两件,其一托老管家为兄长奉上,已闻送至。
弟心由是稍安。
窃闻兄长身安体健,亲属一向俱安,弟心更不尽欣然。
犹记少时弟性顽劣,不听长辈良训,失足落水得兄拼死相救之情。
一如此时深秋水冷,当火落水呼救之际,他人皆惶然无措。唯兄,不及一虑,便着棉袍纵身入水来救!
弟得上岸,兄却浮水飘去……自那灵火立誓,若兄得生还,弟必终生侍为父兄,以报相救大恩!
若兄逢难,兄长亲人即为灵氏尊长,趋奉侍养当是终生之事。
时至今日,对兄长亲属,弟亦如当时心情。
非灵氏势穷,弟只望时时与兄长相聚,可见兄长亲谈面语,实为灵火多年之愿……
……灵火无能之辈,致祖宗千年基业一夕而散。
想那事至今已十有余年,弟无颜以对众人,常感心中惭愧凄苦,若断翼飞鸟复坠深谷,其无望无助凄凄孑然之意,久已无人可会!
幸有兄长这般,义高志坚之贤良相助,性烈善谋之猛士效力,灵氏方可残喘至今。
我灵氏诸多英豪,暗里相会之时,常论复起之事。
然形势所迫,我灵氏虽多雄杰之辈,纵有凌云壮志,惜未得施展之机。
今灵火入大人麾下,时机已至,方敢有此微言对兄长禀之,望兄一观……
……如上所禀,大人所能,实为天下万民之利,更是灵氏复起之机,弟于此无一字虚言!
灵火已继为银叶镇长,以弟观之,大人更有识人之能,兄长若投银叶,当得善用。
然弟知此抉择,与兄志向有别,兄长亦有家人牵绊,灵火何敢强求?
是以在此和盘托出,兄长毋须兼顾私情而背己身志向;兄长亦可不入银叶,灵火欲见兄长复有自由之身,此弟长久之心愿。
兄长不舍灵火,十年若一日,矢志助弟。兄地厚之情,火无以报之,每含泪感之!
兄本高洁贤士,若另有所取,亦是明哲之举。十余年间,兄携我灵氏,若龙处浅滩而无振翼之所,枉费才学久矣。
若一日展翅,兄必为神龙,傲然翔于九天之上!未知那时,兄长大恩,弟何时可报?
灵火于此,厚颜相求。
若兄念及往昔相处情谊,便如兄长看顾我灵氏一般,请助大人一臂之力……
……如前所言,此行诸人身份,皆已向兄长禀明,如何决断,但凭兄长之意。
若幸得兄长投大人,则自今日,火与兄再无主从之义;唯兄长恩德,弟时刻挂怀,无时或忘。
自兄见此信起,世间再无灵氏一族,只余银叶麾下灵氏一家。
灵火既入银叶,当为大人求贤。
大人初立,力单势薄,然观大人之能,但凭己身之力,异日崛起之势,亦不可挡。
大人之术,上应天时可立国争雄,下顺众意当百姓得益!
大人待人多诚,率性多真,能用人长而容人短;大人从善如流,弃虚就实,行事果断明决。
德才智贤者,勇烈沉雄辈,得入大人麾下,必可尽展其能。
以兄长大才,玉惜君子,必得重用;兄内修己身,外济苍生,定有荣名传世!
灵火求兄长相助,亦是弟之私心。
火心中之夙愿,便是兄长安康,远胜弟之安康,兄若得富贵,弟感同身受。
兄作何诀择,弟皆欣见……
……
王博读信时,脸色变幻不定,眼中只觉微涩,身子更是不觉轻轻颤抖。
他深吸口气镇定下来,面上又露出了一丝笑容……王博不由记起了那次事情……
秋风飒爽时,河满枯叶间,灵火失足滑入水中,自己当时脑中便已空白,竟是直接跳河,拼力把这小子顶了起来……随后才记起,自己也是不大会水的。
现今想来,也是有趣。
自己被河水带出数里之远,说来也是幸运,脑袋竟被块石头卡住,连口鼻都在水面之上……能被人救回活到了如今?这不能不说,是苍天有眼。
王博下意识举手,抚摸自己鬓上疤痕,嘴角露丝带些暖意的微笑,随即轻轻摆头。
自那之后,灵火无事便拉上自己,到那块大石附近玩耍的……犹记得当时两个少年,相对立誓:此生此世,相扶相助的。
想到这里,王博不觉失笑出声,随后觉得不妥,再度失笑却慢慢收敛……
再后来,灵火直接找人,把那石头搬了回家……当时阖家上下,对此事实是哭笑不得,一时传为众人谈资。
岂料数日后,一名老石匠仔细端详过石头后,竟说这可能是块儿玉料……众人自是半信半疑。
终是架不住彼此心中的好奇,于是招人解石后……里面真有一块不算大的玉石!
众人对此啧啧称奇,都道这小主人搬颗儿石头回家,都是玉石!
后来这玉,做了两件手链后,灵火与自己一人一件。
王博想着,轻抚腕上玉珠,再也抑制不住面上笑容……
那时两人同在学堂,那老师得知此事,摸着自己头顶道了句玩笑:君子近玉,玉亦有知,惜君子也。
那小子听完,就拉着自己又去了河岸,再度立誓:君子惜玉,玉惜君子;此生此世,相扶相助……
这也是方才信中,他提上这句玉惜君子的缘故,大人终究是……还是想,想让自己留下来的啊!
王博将信缓缓收起,重新装回信封,置于桌面正中。
随即他站起,对着书信恭敬行了一礼。
只见其轻语:“大人啊,我王博至今已四十有三……自少小立志振兴灵氏,辅佐大人后,虽成商人,然此初心未敢忘却过丝毫!”
“今日小人心中虽有疑惑,可这却是大人志向所在,是以同为王博之志……小的,从未想过,去违背大人之意!”
“能够与大人一起,那生就生,死就死,又能怎样?留便留,又如何……”
王博说着便是一笑,眼中不觉泪落,他再次向桌上信笺施了一礼,随即拿起这信,来至屋中一角……角落里,有盏油灯发着微光,驱散着这里的小小阴暗。
他把信凑到灯芯火苗上,看着它烧了起来……
“小七,进来。”王博坐在桌边,唤了一声。
门外这伙计,原是王家买来的小童,打小儿伶俐。
王氏一众僮仆,平日里叫他王七黑,简称小七……所以叫这名儿,只因这伙计左小腿肚儿上,那天生的七颗小黑痣儿。
王博见他能言善辩,于是平日里便让他去前门迎客。
小七听得掌柜招呼,不敢怠慢,伸手推门进屋。他先看了一眼王博面色,随之反手关门。
“掌柜的,小的人笨口拙,方才……”小七走上前来开口求饶,还没说完,便被王博打断。
“我问你,门口送信的客人,有几人哪?”
“啊……有二十多个,总数大概有三十人。”小七微微一顿:“不过身上的装备精良着啊!比起城中小人所见过的军队,都要强上一些的。”
“哦?”
“骑着马的,应该有二十人,装束齐整着呢!而其他人,除了那递信客人,都佩着铁家伙的……”小七努力回想着,说道。
王博点头,这情形看来,是与大人信中所言无误:“你去叫几个人,准备这些客人的茶点,不可再出差错!”
小七心中一松,答应后欲要出屋,不料又被叫住。
“小七你,也跟我多年了,你一向伶俐……知道这事该如何应对的吧。”王博面上平静,突然淡淡说了一句。
小七心里一颤,回身噗通跪倒:“掌柜的,小的虽是低贱,可也懂得知恩图报的道理……若没有王氏收留,小的又如何活到现在,您的恩情小的一直牢记心底……方才之事,方才到底有什么事?小人如今全都记不得啦!”
“如今,如今只记得,要去预备茶水……”
“嗯……难得你还知感恩。待此事过去,我自会给你安排一个更合适的职位。忙去吧。”
“掌柜的,您误会……”小七刚要推辞,却抬首看见了王博平静目光,心中不由一冷,再也说不下去。
“唉,你这小厮,也都有婉拒的心意嘛……”王博语气中,似有些莫名感触。
他定定看了小七数秒,突然对他淡然一笑,轻轻举手,向他挥了两下……
………………………………
五三章 引路
王博前方带路,将向飞任尚及两名系统剑士,引进一间静蔽屋内。
屋里早备好茶点,此时再无他人……王博见几人都已进屋,他当即回身掩上房门。
“敢问哪位是严平大人?小人王博……”他面带笑容轻声问着。
一名剑士突地开口:“王博啊,没必要瞎扯……咱有事就说啦!”
“见过大人,还请大人上座,待小人正式给您见礼。”
剑士不动也不就坐,几人只得陪其站在当地。
就见他一摆头,开口:“切,还坐什么……我说,这城里去哪儿买奴隶?”
“呃……回大人,城中的奴隶市场是在南面,至于从事这行的商贩倒有上百……”王博一愣赶忙回答,这严平说话还真直来直去,一句废话都没有。
“咳,怪我没说清楚。这个向飞,镇卫队队长,这次咱们要买的奴隶,将来大部分也就归他管……他,叫任尚。所以说这回要买的?就是比骡子壮,还能给老子砍人的那种!明白?”
“嗯,我说王博,你就直接告诉俺,哪儿家货色最好?”
“大人信中所说无虚,看来这次是来买……还有这严平脾性实在……”王博脑中念头一转即过,稍一思索又缓缓开口:“回大人,这……城中有三家规模较大的……”
“还他妈要去货比三家!哪儿最好?”剑士再次打断王博话头。
“这叫严平的家伙,行事还真是……利落,倒是果断明决……不他妈就是干脆直接嘛!”王博脑中突地有了些怒意,头上冒了层细汗,当下眉毛微挑更不废话:“大人,城中奴隶生意以石家规模最大……若要买来做护卫?倒是雷恩家族在这里开设的分场,所卖的奴隶最为合用。”
“好。就一起去瞧瞧。”
“大人还请稍坐……”
“废话真多!”
“那……小人这就为大人您带路!”
“嗯。”剑士点头,欲出房间,突然又止住。
只见这剑士脑袋一转,看向王博,咧嘴一乐。
他伸手也不知自屁股后面哪里,扯下了只布袋,随手一扔“啪”的落在不远处的木质茶几上,就听几面上“哗啦”一阵金属钱币的清脆碰撞声,茶几也一阵的乱晃!
“嗯,王博你倒是不错……咱也没带见面礼,这金子赏你了……前头带路!”剑士摆摆爪儿。
严平手中金币多得不值钱,近来手中的系统单位出门,他都在其腰间系上根儿草绳的,也好挂上几袋儿备用。
这一袋金币便是百枚,已是相当于王氏大半身家!而王博若要短时间内,拿出这么多现钱,就算处理掉名下全部产业也未必凑得出。
他看看那袋金币儿,便连身子都是一怔,嘴角微不可查的抽搐数下……王博对此,读过信后虽在之前有所知晓,可心里还是不免震动,更有些无法全信之意。
作为商人,他不是不喜欢金币,这点儿挺像大部分的地球人……而作为成功的中年商人,他更不是少不更事的。
不过,像严平如此行事的,终究不多见……王博大概更是头回碰上,哪有那么快就习惯呢?
其实咱们都知道,凡事总有个适应过程的,所以他没去理那金币。
王博只对剑士躬身一礼,应句:“是,大人。”
随即转身引路,这几人进了房间一站,便也就走……此刻只余那精美茶几,托着那袋儿金币,微微儿晃着……
这时的灵火一家,坐车行在半路,却是被自家人给拦住啦。
灵氏族人们自昨夜灵火被,突如其来的强盗掳走后,开始也是不知所措……商量过后,便召集了附近人手,更派人盯住了银叶镇周边的全数路径……因族长被不知哪个的魂淡,给控制住了,他们也不敢冒然的接近小镇……至于任尚向飞一行,自然没被拦截,他们要的是自家族长;而这辆马车却是遮遮掩掩,众族人只知道里面有人,却不知究竟是谁?
是以这马车出镇没多远,就被灵氏族人盯上了!
在离小镇三四十里的地方,族人们再也忍耐不住,数十人冲出,把这马车围了个水泄不通。
这次带队之人,名叫灵小勇,是灵氏家丁头目。他眼见这马车出了镇子,看其去向正是灵氏大院……开始心里,对此难免不解。
随之就有了推测,这车里?多半是那银叶镇鬼儿子!派出来谈判的鬼孙儿!来威胁欺压俺灵氏的!
他跟了这半路,心里早是怒火中烧!脑中更想:“次奥!老子管你车里是谁!先揍断你三条儿腿,最多打不死你!”
眼见得离小镇越来越远,而后面并无人马跟护,他自然就带人拦车啦……
灵氏的一行人,皆是满腔的怒意,就见灵小勇踏上两步,也不搭理车外两人。
他却是指住车厢,爆出惊天动地的怒喝声:“你他奶奈滴!车里那甚么杂碎儿玩意!还不给大爷们滚下来……”
串串儿秽语自其口中,如那高速机关枪的子弹儿们……突突突地射了出来……
飞鹰城中,王博一边趋前带路,一边说着这城中奴隶市场的具体情况。
“大人,要说组建卫队,城中最适合您去的奴隶交易场,就是那雷恩家族的分部。”
“哦?为啥这么肯定?”严平问道。
“大人,这雷恩家族论及实力,比起这所谓猎鹰王国也不会弱到哪里的……雷恩家族是猎鹰东部法莱王国的世家权贵,其势力范围并不与猎鹰接壤,所以大人您并未听说过。”
王博笑着介绍,却向街边一人微微行礼,显然这是他城中的熟人。
严平倒是起了好奇之心,就见剑士开口:“听你意思儿,这雷恩家族很强嘛?”
“大人,雷恩家族高层多在军界。在法莱王国尚未分裂之时,凭借族人积累的军功,就已经是国中五大贵族之一了……后来王国分裂,雷恩家族却没受多大影响,如今西法莱王国的一部,面积极大的半岛都成了雷恩家族的领地。”
王博缓了口气,继续介绍:“这雷恩家族所占据的半岛,本来叫西月湾半岛,如今却都被人叫做雷恩半岛……雷恩半岛的疆域,数倍与猎鹰王国的国土的,只是那里作为临海的半岛,气候无常土地不如猎鹰王国这边肥沃。”
银叶镇城镇中心处,李雪梅拿颗棋子,正在沉思。
而对面严平,则眯出两条细小眼缝儿,不觉点头,这才是自己要的啊……怎么着才能像这一家子?也搞上块儿大大的地儿,都能整天看海!然后当他吗土皇帝,作威作福去!
飞鹰城中,剑士对王博点头:“哦……听你意思,这雷恩家族在西法莱王国,肯定横着走啊!那绝对是皇帝老大下面,那一群黑毛线儿里的大老二呐!”
王博微微一笑,眼底一抹儿异色闪过,其心忖:“这姓严的,实是粗鄙不……真不知,不知大人究竟为何?竟效力如此不堪之小人!待我见了大人,定要好好劝他一劝……”
他心中对严平行径虽生厌恶,面上却是笑容不断:“大人有所不知啊……雷恩家族领地不小,可比起整个的西法莱王国的疆土,也就不算什么……要说起西法莱的国中贵族们,这雷恩家族也可上数,雷恩家族正是西法莱王国三大贵族之一。”
剑士点头,还想追问,就听任尚在旁提醒:“大人,这飞鹰城奴隶市场已经快到了。”
剑士闻言,当即顺着任尚所指方向看去……
………………………………
五四章 四季花开盛
也许是下午两三点钟的太阳,最让人感觉温暖,至少在异界似乎是这样的。
此时已至深秋,但午后阳光依然带着本该就有的明亮,挥洒于这异界天地之间……不觉驱散了所有的黑暗,光明更已无处不在。
绚烂双日明辉,灿灿然无处不照!
这给人们希望,普照着万物的光儿啊……也让奴隶交易场入口处的情景,传入系统剑士双目,清清楚楚在系统画面上显示了出来。
严平大睁双眼仔细看去……飞鹰城奴隶市场占地颇广,从入口处,是望不到尽头的。
在市场入口处,有颗儿高十多米的花树,这不知名树上的鲜花儿们,是五颜六色、光彩夺目的……恰似,其后奴隶市场的历经千万年的交易盛况,多姿多彩的让奴隶商人们,打心里喜欢着留恋着。
剑士开口:“这门前小树儿,叫啥名儿?你们说这花儿,还挺好看的啊……”
这次却是任尚先接口:“大人,这花树叫做永盛花树,在奴隶商人们眼中被视为神树,传说是创世神灵们所赐福过的物种……在帝国大陆上,几乎每处奴隶市场的门前,都有这么一棵的。”
任尚以前,自然是来过这飞鹰城奴隶交易市场的,对于这花树的消息他能知晓并不奇怪。
可他那时的财力毕竟有限,王博所说的几家规模较大的奴隶商,他倒是没有去过……他也只是零星的,在这奴隶场外围买卖过几次奴隶。
王博听任尚解释,点头表示赞同。他对这任尚是有些印象的,毕竟曾经是同行……他自是知道,此人是银叶镇车马商人,只不知如何与这严平大人扯到了一起。
就见他开口附和:“嗯,任老板说得很对……这树上永盛花,又叫四季花,象征着奴隶交易,也代表着其间商人们生意永盛不败,平日里广进资财如这多姿繁花一般。”
帝国大陆上,奴隶交易是光明正大的行径……几乎所有人,包括一些奴隶们本人,对此情形,也都视作约定俗成的规矩。
这也不难理解的,异界大陆上实际生存条件的艰辛,决定了这种现状被人们默默的接受。
打个比方,有十人每日只得到三人的食物,若平均分配?结果便是……每个人都无法保证生存,都变得奄奄一息,日渐的消瘦,最终全部饿死。
所以在这异界,帝国大陆上平日里弱肉强食、强者为尊!
你当然可以大发善心的,不过总有个前提……你倒是给这些人,拿出吃得穿得来啊!
极端缺乏生存物资的异界,奴隶制度理所当然被人们视作是合法的。
能让这种制度消亡的首要因素,可绝不是什么道德心大大的发作……而是需要真正的技术进步,进而生产出更多人类所需的生存物资,从而带动制度的不断进步。
在这件事上,严平是有着一定能力的,可在这家伙脑中,全没想过这些的……就说狗屎,怎会突然散发出牡丹花儿怒放时的香气呢?
灵火所以立誓效忠严平,便是看重他的“炼金术”,能廉价炼制出重要战略物资的能力。
若说,严平是以人格魅力……折服了灵火?
就算俺是在扯淡,可觉得还是要有点良心才行啊~所以这不可能,至少道理上很不通!
以王博的立场而言,他看过信后,不是不知道灵火为何臣服,而是他……见到某货色的言行后,心底深处下意识的,为灵火打抱不平而已……
严平听过两人简单解释,更对眼前花树多了些兴趣……剑士饶有兴致望着五颜六色的花儿,他仰起头眯着眼仔细欣赏。
王博见此,继续解释着:“这花树的特点,便是其生命力极强,一般是不会死去的……而且,若想要这四季花树繁盛?就必须要以具有灵性的动物血液,每日里进行浇灌才行。”
“嗯?还要拿血浇!这他妈不成了食人花儿!不大对,这里老大一棵树儿的……”剑士有些惊讶。
“请大人移步近看,这四季花树的里面。”王博靠近了花树,把手向树丛中一指。
剑士疑惑向前,抬头望去,更是惊讶……似锦繁花下隐藏着的,是黑澄澄的、给人金属质感的坚硬树干,有些树杈上,更牢牢绑着几名奴隶,他们身上都有着伤口……鲜红色血液,似乎自然的从他们伤口流出着,随着奴隶的心跳一吐一伏着,叠着他们皮肤顺流到这些树杈树干上……这些艳丽花儿们所遮掩的黑沉铁枝,被这血浸着渗着透着入着,竟也有了永恒意味,好似那神明般的光采,谁能说微光处就一无色彩了呢?
奴隶流出的鲜血,全数被这树吸收了,没有一滴儿落到地下,没有一点儿被匆匆的行人们撇见……只有像严平这种有意的参观旅游学习者,才能看见的。
银叶镇处,某个家伙哈哈一乐,心里自然有些兴奋。
话说在地球时,严平就是坏蛋预备役人员,如今到了异界得到了牛逼到逆天的系统……再加入乡一随俗,坏上加了那么一星半点儿的,也就成了真坏蛋。
可以理解,这完全符合事物发展的一般性规律,合情又合理,正常到极点,异界可有许多人都这样的。
王博看剑士这番表现,心里对其更是看轻……这些常识都不懂,这姓严的是从哪条石缝儿里蹦出来的?还什么炼金师?
向飞面无表情,其手下兄弟也是显得毫不在意。
任尚贴近两步,轻笑一声,又给严平详加解释:“诸神在上,他们总有些许神力,遗留世间……大人,这四季花树也有些奇异之处的。”
“不管奴隶还是罪人,或者是其它族类,一旦被绑上去,那流血的伤口就不会结疤,只会在树干上将血液流尽,才一一死去的。”
剑士点头:“哦,我看这几个货色就半死不活的……本来也是干不动活儿了,所以被人当垃圾就这么扔了啊,哈哈哈……”
“大人所言有理。其实大部分被献上花树的奴隶,都是较为健康的青壮,没有人敢随意的糊弄花树……有传言,曾有处奴隶场因为用不洁净的血液供奉花树,所以后来不知什么原因,那里生意竟一落千丈,最终居然倒闭了。”
任尚吸了口气:“所以请大人您想,干这行儿的自然都爱金币,谁又会跟自家生意过不去呢……平日里各处,可都是大伙儿凑钱,每日供奉给花树年龄合适、强壮有力、气机健旺而又精力充沛的奴隶,无论男女,他们可都是被奴隶商人们,事先仔细挑选过的。”
“至于大人如今看到的这几个,虽说是有气无力,可这是因为只要奴隶被绑上了花树,就会血流不止,在短时间之内,就会四肢酸软全身无力……也许他们的神智,依然是清醒着的?大概是这样的,小人也是不能完全说准的。”
剑士摸了摸下巴,突然又问:“嗯,这个……奴隶也是值钱的啊,为何不用牛马之类的畜生来代替?”
任尚面上陪笑:“大人原是不知,这花树吸收智慧生命的血液,成长的速度就快;牛马也有作用,可就不如奴隶们的血液效果显著了……大人,其实帝国大陆上的大多数地方,牛马的价钱比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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