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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孤竹君-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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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孤竹国现在已经能够冶制出质量很不错的熟铁了,也就是现在的百炼铁,但是依旧没有达到钢的硬度,如果试验炒钢法的话,在没有设备监控和准确的配方前提下,很难试验完成。

    与其自己试验,还不如打到西域从中亚把炒钢法配方抢过来。

    而灌钢法虽然消耗比较大,但是至少成功率高,有了钢之后,从军备质量上,碾压同期所有文明没有任何压力,尤其是在东北这块儿满地是矿的风水宝地。

    前天墨亥带着人去开垦荒地,不小心在毫都不远处又发现了一处露天的铁矿和煤矿,王诩现在算是真的矿老板,煤老板了。

    王诩很期待钢制造出来之后,打造一批板甲和马铠,负重能力比战马高几倍的驼鹿,配上马铠和板甲,一个这样的骑兵,毫无疑问就是一座移动堡垒,除了机动性弱了一些之外。

    但是有这样一支无敌防御的骑兵,王诩不觉得草原上有什么攻不下来的部落。

    只要占领他们的部落,不断压缩他们的生存空间,统一只是时间的问题。

    不过唯一遗憾的就是,这样一支防御无敌的骑兵,无法攻击城墙。
………………………………

第七十三章 不情之请

    第七十三章不情之请

    城墙,是隔断游牧民族和农耕民族中,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

    这道鸿沟不但在物理层面分割了两个文明,更是在精神层面区分着两个文明。

    高大宏伟的城墙能够给农耕民族带来安全感,但是却只能给游牧民族带来恐惧感。

    游牧民族感觉城墙就像是一个大的栅栏,包围住的人,就像是栅栏中的牛羊,等待着宰割。

    同时城墙也成为了游牧民族止步的地标建筑,不具备城墙的建设技术,自然也没有破解城墙的攻城技术,所以游牧民族对于城墙,向来都是望而祛步,但是又十分期待。

    因为他们知道,城墙那边是富饶无比的中原大陆,那里有着最精美的餐食,华美的衣服,温暖的房屋,以及他们所有想象不到的美丽。

    是他们祖辈流传下来的古老发源地。

    但是农耕民族却十分抗拒这些当年远走异乡开疆拓土的华夏苗裔同胞,因为他们反感游牧民族的肮脏,还有恐惧他们的野蛮。

    两者之间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于是用城墙来划分界限。

    从商周时期,长城这种东西就已经开始建设了,最开始的殷商建造长城,是真的为了圈养夷狄方国,但是从周朝开始,一直到战国的长城都是为了防止入侵,因为草原和山林的蛮荒,将那些华夏同胞们锻炼的更加强大野蛮。

    而中原的安稳富饶,却将农耕民族磨砺的越发圆润柔软。

    于是大量的长城开始在边陲之地的高山峻岭,山谷峡口处修建,但是在修建的过程中,除了军事作用之外,还发现长城的另外一个作用。

    那就是长城可以重构经济生态,原本中原与草原山林虽然是仇敌,但是也互相依存,游牧民族将多余的兽皮,牛羊甚至是妻女卖到中原,而中原则将一些商品带入草原山林。

    这种通商行为,是从上古时期部落间流通就出现的,而通商的鼻祖,正是殷商。

    《后汉书殿南匈奴列传》中记载‘北单于乃遣大且渠伊莫訾王等,驱牛、马万余头来与汉贾客交易。’

    说明这种交易已经形成了固定的模式。

    而长城的另外一个作用,就是将这种交易渠道,掌握在国家手中,原本边陲平民可以私自通商,但是筑成长城之后,平民无法私自通商,而草原民族则需要的商品就得通过关隘正式进出口,同时商品的价格和种类,也都掌握在了国家手中。

    这就是长城的另外一个作用,控制商贸,以及人流。

    就像是现在从城门中不断流入的‘僵尸’,每一个都得城门外一个烧开的热水坑中洗过澡之后,才能被送入外城安置。

    为了安置这些‘僵尸’毫都再次扩建,建造了第三层城墙。

    这些被屠檀他们送回来的林胡羁縻部落的人,真的跟‘僵尸’一样,虽然比翟仇他们的‘骷髅’看着好一点,但是却更加可怕。

    因为这些‘僵尸’身上有一股腐朽的死气,让人看着就忍不住皱起眉,真的很像没有脑子,被本能趋势的僵尸。

    “这些残疾之人还救回来做什么?”王离也站在城墙上,皱眉看着那些断手断脚的僵尸。

    “既然他们活下来了,自然就得到了天帝的认可。”王诩紧锁着眉头,声音有些冷漠。

    这些人的状态比奴隶还要凄惨,奴隶们至少手脚健全,但是这些人大多都是被虐待过或者遭过大难的人。

    从这些人身上,王诩第一次看到了野蛮的恐怖,也第一次产生了杀意。

    听得出王诩语气的微妙,王离微微挑眉“帝君倒是仁慈。”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但是丧仁者刍狗不如。”王诩冷声笑道“这不叫仁慈,这叫天道,顺天道者近神,犹可违,逆天道者背神,不可活。”

    王离茫然的眨了眨眼,捏着下巴思索了一下“这是修炼法门?”

    王诩笑眯眯的看了眼王离,摇摇头“天机不可泄露。”

    王离抓了抓脖子,像是猴子一样在王诩身边转悠了一会儿,冲着城墙下值守的铁牛喊道“铁牛,去把咱们换下的那些被子毯子拿过来。”

    铁牛迷茫的抓了抓头,心想之前公子不是嫌弃那些被子太丑准备烧了嘛?

    “这些人中,受伤最严重的,都是女人。”墨怜满脸阴郁的走上城墙,在王诩身边说道。

    “你自己妥善安排即可,毫都和朝歌之中,为她们挑选一处安居生息之所吧。”王诩微微皱眉,犹豫了一下说道“负责一些简易的手工工作,免除常规劳役。”

    孤竹国虽然没有成熟法律法规体系,但是现在有一条,就是所有人必须工作,以工作时长换取生活物资,但是有规定的时长,不可超过工作时长。

    成年人最多不可超过十个小时,未成年者不可超过六个小时,剩下的时间交给臣民自由支配。

    工作内容多是砍伐,修筑,冶铁,还有修路,以及运输,还有采集和耕种。

    这样的生活对于原本生活在饥饿寒冷中的野人们来说,相当于天大的好事儿了,因为国家不仅给他们提供免费的住所,更提供丰富的食物,让他们每天工作的时候,都是发自内心的不敢怠慢。

    至少到现在,没有出现一例消极怠工的例子。

    在人口没有过度膨胀之前,王诩准备一直用这种共产制度维持国内的生产效率与稳定。

    残疾者本身就是一种异类,所以王诩将她们单独区分开来,这样互不打扰,等到时机成熟的时候,这些人自然而然的会融入到这个国家。

    不过又不能白养活这些人,所以只能让墨怜找一些她们能做的工作,这样才能保证最大的公平。

    而且以后也能当做模范典型树立,毕竟如果残疾人都努力工作,一个健全的人有什么脸面偷懒?

    “还请大帝多给臣一些时日,这些残疾女子身上还有一些隐疾。”墨怜咬牙切齿的说道。

    王诩微微皱眉,轻叹一声“这种事情就交给青娘吧,你就不要经手了。”

    “臣有个不情之请。”墨怜抿着唇,抬头倔强着看着王诩。

    “既然是不情之请,就别让我为难了。”王诩轻笑着把她扶起来,柔声道“屠檀会替你给那些可怜女子一个交代的。”

    墨怜咬着唇轻声道“臣的火凤部是不是允许独立成一军?”

    偷听的王离诧异的看了过来。

    王诩也楞了一下,笑着点点头“可以,准你组一支军队,人数上限在两千,至于其他军用需要你们自行负担。”

    墨怜展颜一笑,兴奋的抱着王诩的手臂“多谢大帝!”

    说完一扫之前的阴郁,蹦蹦跳跳的下了城墙。

    “女子成军,不符合体统啊。”王离笑眯眯的说道“徒废军饷不说,更是没什么战斗力啊。”

    “千万不要小看女人。”王诩笑着摇摇头“她们不只能够相夫教子,桑蚕耕牧,提起刀来,凶狠并不弱于男子。”

    “重点是会怀了规矩,难道你希望晚上跟你躺一被窝的女人,手上几十条人命?”王离轻笑道。

    “你那个几个女侍卫,手上应该不止几十条人命吧。”王诩笑眯眯的说道。

    “咳,她们哪有福气跟本公子一起睡?”王离略微尴尬的说道。

    “那些羁縻部落女子的惨状,应该是刺激了国内的女性。”王诩轻声说道“当她们开始意识到男人靠不住的之后,只有自己拿起武器才能得到安全感。”

    “你是说墨怜嘛?”王离微微皱眉。

    “她是火凤部的族长,能够有这种觉悟,说明已经开始上道了。”王诩笑道。

    “但是放在中原礼法中,这就是冒犯僭越之罪。”王离皱眉道。

    “孤竹国跟中原不一样。”王诩摇摇头。

    “老祖宗几千年留下来的经验,你觉得不行?”王离眯起眼。

    “你怎么知道我这套是来源于何时呢?也许是未来千年的经验呢?”王诩轻笑着问道。

    “嘶,羡门中人,不光通晓过去!还能占卜未来?”王离声音有些紧绷。

    “这几天禺春他们倒是进展飞速啊。”王诩看着城下纵驼鹿狂奔,带起无数烟尘的禺春等人笑道。

    见王诩不愿意多说羡门的事情,王离撇了撇嘴,有些愤愤的说道“有了你的马鞍,就算是是个傻子被我绑在马上也能成骑术大师,我王家百年传承的骑术精髓就这么败在两个破环上!”

    “马鞍终究只是一个工具,但是骑术却是属于因人而异的,而且与时俱进不会淘汰。”王诩轻笑道“有了马鞍之后,你们王家的骑术不是能够勇冠三军了?”

    “马术的精髓就在于腿部和腰部发力控马,现在有了马鞍,就成了多余的。”王离撇嘴道。

    “马术不是单单指控马之术啊,还有马上武术之类的吧,有了马鞍之后双腿控马,双手就解放出来了。”王诩笑道。

    “说的有道理,我去研究研究。”王离眨了眨眼,翻身从四米高的城墙上跳了下去。

    王诩扶着城墙眺望,被树林遮掩的林胡方向,估算着屠檀他们的任务进程。
………………………………

第七十四章 犴鸢铁骑,风驰千里

    第七十四章犴鸢铁骑,风驰千里

    人类是一种领域意识比动物还要严重的动物。

    只要人类在某一处扎根成功,那么方圆几十里内,就很难出现其他的动物群体了,除非这个动物群体是人类饲养的。

    有了马鞍之后让乘骑的难度大大降低了,为了特训禺春他们的骑术,王离每天都像是赶羊一样,带着他们在方圆几十里的范围内打猎,不但学会了纵马狂奔,甚至有几个还能够做到马上开弓。

    如果在没有马鞍的中原,一个能马上开弓的士兵,轻而易举就能够得到二级上造爵位。

    于是方圆几十里的猎物都被猎杀殆尽了,连狼群都屠了好几群了,树中的黄鼠狼,紫貂,貂熊之类的小型猛兽也都被抓走了,崽子被墨壬饲养起来,其他的剥皮做成熏肉或者腌肉。

    墨亥又带着人将林中所有的野生鬼禾以及菽和能吃的粮食都被收集起来了,南边海边虽然到了螃蟹秋肥的时候,但是却眼见着日益减少,估计下个月,海边就没有什么能吃的了。

    附近几个湖泊的鱼蟹已经被严格控制起来不让捕捞当做过冬的存粮。

    在这种大规模的囤积粮食行动中,虽然粮仓已经堆满了两个,但是依然源源不断的人口进入,终究是有些不足。

    王诩在等屠檀传来的消息,林胡部到底有没有粮食储备,如果林胡部没有粮食储备,那么只能另外再想想办法。

    眼见着秋风越吹越冷,树叶已经开始变黄了,屠檀的消息终于传回来了。

    “怎么说?”王离听到消息赶过来,着急的问道。

    这几天越是操练禺春他们,他就越期待着战事来临,虽然只是一个几百人的小规模战争。

    “林胡部种植了很大面积的戎菽和冬葱,最近刚刚开始收割,似乎准备运往前线。”王诩把文书递给他。

    戎菽是一种豆科植物,是最早的大豆,冬葱则就是大葱的古老种,这两种最开始都是山戎驯化的作物,后来齐桓公灭山戎后带入了中原,尤其是冬葱,更是成为齐地,也就是山东地区的特殊代表作物。

    《管子·戒》:“北伐山戎,出冬葱与戎菽,布之天下。

    王离接过之后看了眼,皱起眉“你的煽动计划失败了?”

    “意料之中。”王诩抿了口花茶“如果没有见到主人的尸体,奴隶的刀是不敢挥向主人的,因为那些敢挥刀的奴隶都已经死了。”

    “这也是你之前放在鹿群身上的淘汰论?”王离皱着眉不解道“那你还派翟仇过去干什么?不怕打草惊蛇?”

    “但是只要杀了第一个主人,他们就会一直杀下去。”王诩放下茶杯,笑着说道。

    尽管王诩声音清淡,但是王离却莫名的有些后背发凉冷声说道“那这些奴隶不能要了。”

    “尝过血腥味的狗,可能会慢慢变成狼,这是本性。”王诩点点头“所以我才会派翟仇去。”

    王离眨了眨眼,坐下给自己倒了杯茶,喝了一杯后觉得用茶杯不过瘾,该用茶壶。

    喝了一茶壶后擦了擦嘴“你是说,翟仇就是选出来控制这些狼群的头狼?”

    “我更希望他能够成为一只哈士奇。”王诩笑了笑。

    “哈士奇是什么?”王离疑惑道问道。

    “就是一种长得很像狼的狗。”王诩轻笑道。

    “狗控制不住狼群。”王离摇摇头。

    “所以我说的是希望。”王诩笑了笑“你不是急着看看自己的训练成果嘛,明早就可以上路了,拉上一车镰刀。”

    “拉那东西干什么?你要是舍不得把铁器给翟仇他们,也把那些炼废的铜剑铁刀什么带去啊。”王离撇嘴道。

    “镰刀是用来收割戎菽的。”王诩翻了个白眼。

    “我以为你准备趁热打铁,一直杀到纍城白狄部呢。”王离也翻了个白眼。

    “你这个人不要满脑子都是打打杀杀,能用脑子解决的事情,尽量不要动刀。”王诩摇头叹息道。

    “但是最后终究还是要动刀啊,费这个劲干什么?”王离撇嘴嫌弃道。

    “这就是人和动物的区别了。”王诩轻哼道“也是文明和野蛮的区别。”

    “假仁假义吧。”王离笑道。

    “与仁义无关,这叫仪式感,如果都跟你一样做事只想着动刀,那得杀到什么时候?”王诩摇摇头。

    “杀到什么时候我不管,你也别管我怎么杀,等不到明日了,今夜就出发,借我一盏圣灯。”王离轻笑一声站起来“我去找涂山娘子要马铠和甲胄了。”

    “去吧,尽量把造型弄的有点震慑力。”王诩笑着点点头,躺在沙发上打了个哈欠。

    灌钢法很成功,但是消耗巨大,将近半个月时间,投入近千人的劳动力,才提炼出足够给七十只驼鹿制作覆盖全身的马铠,还有板甲。

    虽然还有着很多的杂质,但是刚刚浇筑锤炼出来的钢是十分具有质感的灰白色,虽然不如后世不锈钢那么亮银刺眼,但是这种质感的灰白色有点像是汽车的磨砂喷漆感觉。

    披上马铠的驼鹿瞬间从温顺呆萌的样子,变成了一只让人望而生畏的钢铁猛兽,在幽暗的月色下显得散发着妖异的光泽。

    铠甲的造型是王诩参与设计的,加上欧冶子传承的锻造发,虽然铠甲不足一寸厚,但是防御力已经超过了半尺厚的青铜甲胄,取名苍鹰甲。

    因为头盔是按照鹰头的形状浇筑的,所以整个铠甲的造型有点像一只站立的老鹰,尤其是王离还特别要求用丹顶鹤和白鹤等大型禽类的羽毛做成了披风,让苍鹰甲的整体造型更叫骚包。

    当七十名全副武装的骑兵走出军备库,出现在广场上的时候,惊的所有人都下跪拜服,不敢妄动。

    王诩想要的震慑力,已经足见威力了。

    王离带着他们在城内风骚的绕了一圈后,回到王宫前,王诩已经身披羽衣,手中捧着一杆战旗等候良久了,正笑眯眯的看着他们。

    禺春等人不等王离下达命令就从驼鹿上跳下来,身上铠甲发出铿锵之声,齐齐的跪下,摘下头盔放在一边。

    王离勒马挑眉,没有下马,看着王诩拿着那杆三米多长的战旗,战旗是用三只纯白紫貂的皮毛缝制而成,上面还有墨怜亲自缝制的一只鹿角怪鹰,看上去十分凶戾。

    王诩缓缓走到禺春面前,将战旗交给他,声音肃然冷漠“出征之前,有些话要对你们说。”

    “谨遵大帝神谕!”禺春已经能够说一口不算流利的雅言了,双手捧着战旗过头顶,一个响头叩在地上。

    七十个人实打实的叩首在地砖上,加上银甲的铿锵声,在空气中萦绕着。

    “接下战旗,尔等应为抵御严寒之烈焰,御敌千里!照亮黑暗之光环,护土四方!无论风萧水寒,旌霜履血,或成或败,或囚或殁,皆为族中坚盾,将性命与荣誉交付孤竹,至死方休。尔等可愿意?”王诩的声音带着一股肃杀之气。

    以禺春的智商自然不会理解王诩说的这些是什么意思,但是却莫名听得热血沸腾,瓮声瓮气的低吼道“为了大帝!万死不辞。”

    王诩抿了抿唇,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取出匕首划破指尖,鲜血滴在洁白无瑕的貂皮旗帜上瞬间晕开,刚好在那只鹿角鹰的头颅部分。

    禺春有样学样也划破手掌,不过可能太激动没有控制好力度,或者这家伙体内翻涌的热血太旺,血喷了一地,王诩都怀疑是割破动脉了。

    最后七十人的血将整面旗帜彻底染红,那只鹿角鹰显得越发的狰狞起来。

    “今日起,尔等便成军,犴鸢铁骑就是你们的名字。”

    “犴为胯下神骑,来去如风,鸢为心中坚毅,辽阔无边,背后长弓铁剑为刃,披荆斩棘,手中长枪为锋,所向披靡。”

    王诩的声音随着夜风,伴随着策马出城的犴鸢铁骑,猩红刺眼的旗帜最后消失在月光的尽头。

    许久后王诩才收回目光,被夜风吹得有些僵硬的嘴角微微上扬,轻声呢喃。

    “犴鸢铁骑,风驰千里,箭射八荒,枪定寰宇,希望你们未来真的能够担得起这个名字。”
………………………………

第七十五章 温热的血

    第七十五章温热的血

    人类会因为地缘因素,而进化或者升级不同的科技树和生活方式。

    即便是游牧民族,东胡和匈奴就是完全不一样的。

    匈奴是一个完全放牧的民族,因为他们生活在草原之上,草原的形成原因是土壤层薄或降水量少,草本植物受影响小,使植物无法广泛生长。

    所以不适用大量种植或者野生出树木灌木等植物,所以牧畜是匈奴主要的食物来源,逐水而居的习性也是因为降水量的变幻而形成的。

    但是东胡还有其他东北三大古族,发源于山林中的所以他们不只是单纯的放牧,更兼具渔猎,采集,耕种为一体的多元素的文化特征。

    同时东胡也不需要逐水而居,因为山林地区本身就水源充沛,所以东胡部并不会大范围的游牧,除非是河道枯竭或者其他不可抗力。

    居住地的固定就促进了耕种,采集等方式,更会衍生出初期的城邦居住模式。

    林胡部已经剧本初期城邦结构的生活环境,有了所谓的初期建筑,利用山体或者茅草搭建的建筑群。

    林胡部的领地很庞大,比后来扩建的毫都还要大一些,而且已经有了初期用石头堆砌成的矮城墙,将城市和外围隔绝。

    林胡部分为两个部分,矮土城墙里面是林胡族人的生活区域,而外面则是牧畜的生活区域,牛圈,羊圈,鹿圈之类的练成一大片,像是卫星一样环绕着城内。

    而这些畜牧的圈地,也是奴隶们的家。

    在野蛮文明中,奴隶跟畜牧没有任何差距,所以生活在一起,也是理所应当的。

    而石河北面是被开垦成大片大片的农田,绿油油的冬葱的戎菽看上人让人赏心悦目。

    王离站在一处山巅,用望远镜俯视着林胡部的结构以及估算着战力。

    “奴隶应该不止五千之数。”王离放下望远镜,皱着眉对身后的屠檀和朱家说道。

    “更多的是女人。”屠檀嘴里嚼着野果。

    “大概还有几百平民,我之前有看到那些平民督促奴隶去收割粮食,但是战士只看到了少数,目前还没有办法得知确切的数字。”朱家皱着眉说道。

    “没有教会翟仇数数?”王离皱眉问道。

    “我没有让他混进去,只是抓了几个奴隶,想试着让翟仇说服他们。”屠檀满脸复杂的摇摇头“奴隶真的就是天生的奴隶,一点反抗之心都没有。”

    “不是,奴隶是被筛选驯服的,你们大帝来的时候告诉过我,能够拿起刀的那部分奴隶,都已经死了。”王离笑了笑“而他又说,只要奴隶见了血,就会变成最凶狠的狼。”

    屠檀和朱家同时皱起眉,陷入了沉思。

    “我们的身形都太壮了,混不进奴隶群中。”屠檀有些遗憾的说道。

    “我看了一下,只有一道城门,没有其他通道,那些战士应该生活在城镇中那个山洞之中。”王离指着下面说道。

    “城有点的太大了,本来想着入夜后一把火把他们困在火海里,然后直接杀进去,但是人手不够,就算加上你带来的那些犴鸢铁骑也不够。”屠檀摇摇头。

    “动脑子,别整天想着用刀子解决问题。”王离学着之前王诩训斥自己的样子,盘腿坐下说道。

    朱家有些诧异的看着自家公子,按照他对王离的了解,不应该直接带着那威武霸气的犴鸢铁骑直接杀进去才对嘛,怎么突然这么理智?

    “放火肯定是放的。”王离捏着下巴,盯着下面林胡部嘀咕道。

    “如果直接放火,肯定打草惊蛇,若是一个不慎,被林胡人跑走一两个,那就后患无穷了。”屠檀拒绝道。

    “林胡人对这群奴隶怎么样?”王离忽然问道。

    “不如牧畜。”朱家叹了口气摇摇头。

    王离眸子一亮,轻笑道“放火烧牛圈。”

    朱家和屠檀同时一怔,然后互相看了一眼,脸上露出笑意。

    奴隶肯定不如畜牧重要,即便是野蛮文明,再不把奴隶当人,在逼不得已的情况下,也不会轻易吃人肉。

    奴隶丢了一个两个,林胡人不会在意,但是畜牧若是丢了,那就是大事情了,牛圈起火,一定会引起整个林胡部的注意,到时候自然能够引出藏在城中的林胡战士。

    然后翟仇就有机会,趁乱杀人,引起其他奴隶的狼性,到侍候就像是王诩所说,化身为狼的奴隶们会将所有人林胡人撕成碎片。

    即便失败了,也只是牺牲了翟仇一个人,虽然可能引起林胡人的注意但是并不会打草惊蛇。

    但是至少能够得知林胡部里到底有多少战士,然后另做打算,如果真的不多的话,从毫都在调来几百人,也可以轻易攻占。

    只不过就是王离面子上有些挂不住,毕竟第一次出征,就出师不利。

    所以翟仇带着打火石准备趁夜混入林胡部的时候,王离把自己的皮甲送给了他,希望能够让他多杀几个,顺利的激起奴隶们的血性。

    翟仇眼中燃烧着复仇的火焰,潜入夜色中。

    “现在剩下的,就只有等待了。”王离搓了搓手,对着身后整装待发的一百二十名骑兵,和八十名身披木铁铠步兵说道。

    犴鸢铁骑的造型实在太拉风了,在漆黑一片的夜色中,反射着月光,都像是一尊散发着神光的神邸,让其他人都十分羡慕又嫉妒。

    “别冲着人家流口水了,公子我也给你们订了一批更拉风的,白色不好看,咱们是金色的,比他们还神俊。”看着自己手下一个个流口水的样子,王离感觉有点丢人。

    “战阵之上铠甲不宜过于炫目,咱们大秦的玄黑色为最。”朱家笑着说道。

    “还不是因为铠甲太单薄,造不起厚甲,只能涂一层黑漆让铠甲看起来厚重一些。”王离翻了个白眼。

    朱家讪笑着摸了摸下巴,其实确实有这样的因素。

    “翟仇的武功如何?能不能杀得了人?”王离转头问屠檀。

    “袭击之下,依仗兵器之利,应该没有问题,但是他先天受损太多,以他的力量,杀五人就必然力竭。”屠檀面无表情的摇摇头。

    “五人。”王离皱起眉,神情有些焦躁“希望你们大帝所言不虚吧。”

    屠檀笑了笑,但是眼角微微抽搐,接触了这么多的奴隶,他也对这个牲畜不如的群体没有任何信心,因为他们身上没有了属于人的任何特征,尊严,欲望,贪婪,思想,什么都没有。

    但是他却莫名的对翟仇有些信心,他也说不上为什么。

    。。。。。

    尽管经历了半个多月的充足食物补充,但是依旧没有给翟仇的身体带来任何的改善,反而刚开始因为一下子吃了太多的肉,造成了十几年没有接触过肉食的胃起了反应。

    吃了就吐。

    但是对于食物的本能,他还会把吐出来的东西,再吃进去了,就这么长此以往,不知道多少次之后,他的胃终于开始接受肉食了。

    屠檀传授过他练武的诀窍,就在于吃上面,为了能够增强力量,这段时间,他都是这样,无时无刻不在吃了吐,吐了吃,导致身体并没有强健起来,反而越来越虚弱,但是精神却越来越好,似乎连视力都变得好了起来。

    只有凭借着月光,翟仇一步步踏出灌木丛,走向自己熟悉无比的‘家’。

    空气中弥漫着畜牧粪便的恶臭味,这种恶心的味道却让翟仇十分喜欢,越靠近,这种气味越浓重,他的身体仿佛就变得越有力,脑子也变得越来越清晰。

    用力的掂了一下背后背着的那个兽皮袋子,里面装着的都是残破的利器,是冶制武器是淘汰下来的东西,但是也可以杀人。

    一双已经变成赤红色的眸子,在夜色下显得十分诡异。

    奴隶和畜牧住的地方没有守卫,因为林胡人早已掌控了周边所有部落,在加上奴隶跟畜牧睡在一起,也不用担心野兽袭击畜牧,或者畜牧走失。

    劳累了一天的奴隶们早已蜷缩在简陋的牛圈羊圈中熟睡了,并不是他们没有危机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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