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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周-第1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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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麻逸国大王轻吁一口气,道:“据报,东、西、北三个方向皆有敌军。北边的敌人距离最近,现在应该离城百里地。敌军人数之多,绝非我**队所能抵挡的。”

    堂后的声音略一停顿,说道:“东儿,你且随大王前去,弄清楚究竟是何处而来的军队。”

    “是,母亲。”

    麻逸国大王一惊,赶紧出言阻拦道:“神医不可,让令郎涉险,实在不敢当。”

    “大王勿须担心,东儿只是去探询,并非上阵打仗,再说,如果真如你所说敌人来自北边,那么东儿去绝无生命之忧。”

    麻逸国大王见堂后之人坚持,不敢再劝说,便带着那个叫东儿的年轻人出了大宅而去。

    这时,从堂后转出一个人影,她呐呐自语道:“二十三年了,该来的终究还是来了,真的会是他吗?”。

    而这时,边上一个中年男子开口道:“神医不必担心,若真是他,看在神医的面子上,断不会兴起兵戈。”

    那个人影摇摇头平淡地说道:“未必。若真是他,绝不会为我的面子而罢兵,在他心里,军国大事岂是一个女人能阻止得了的?”

    那男子道:“既然如此,要不,我随小郎一同前去,也好有个照应。”

    “……如此,就辛苦赵校尉一趟了。”这人影斟酌半晌,终究是母子连心,还是放心不下,同意了那赵姓男子的建议。

    赵校尉道:“不敢当辛苦二字,此乃我的职责,义不容辞。”

    说完,赵校尉出门而去。

    那人影慢慢地向前,阳光从门外照进来,照亮了她的那一袭青衫。

    青衫女子走到门边,慢慢地仰起头来,轻声问天道:“真会是他么?”

    岁月并未在她的脸上留下印记,她依然是她。

    卢诗韵从出走的那一刻,就没有想过有回头的那一天,她外柔内刚,她不介意与人分享一个男人的身体,但她无法与人分享一个男人的心。

    在见到高蓉蓉的那一刻起,卢诗韵知道,此生,自己无法战胜她。

    无欲则刚,高蓉蓉无欲。

    所以,高蓉蓉不可战胜。

    既然如此,卢诗韵宁可舍弃感情出走,以此在百里无忌心中永远占据着那一个位置。

    但女人终归是女人,她在临走前的那一夜,终究无法割舍心中的那一丝柔情,春风一度,竟然在几个月后发现自己怀孕了。

    卢诗韵知道,如果让百里无忌的侍卫们再跟着,那么自己怀孕的事必然会被百里无忌知晓。

    如此,以百里无忌的性格,必然会将自己强行带回去。

    于是,卢诗韵为避免这一幕发生,选择了甩开百里无忌派来暗中保护的侍卫。

    但天下虽大,要逃离百里无忌的视线却非常难,卢诗韵只能求助于赵彦韬,在他的策应下,终于暂时甩脱了侍卫的跟踪。

    可这是暂时的,只要不离开这片土地,卢诗韵知道,过不了几天,自己依然会被侍卫盯上。

    经过一晚上的思索,卢诗韵终于决定,出海。

    只有出海才能真正逃脱百里无忌的视线,而目的地,卢诗韵也想好了,百里无忌曾经说那个曾经拨动自己心弦的东西――番薯,是在吕宋找到的,所以,卢诗韵很想去看看,百里无忌说得是真是假。

    一个有了身孕的女子漂洋过海,其危险性之大可想而知。(未完待续……)

    。。。
………………………………

第一百零七章

    幸亏一诺千金的赵彦韬率数十人一路追随保护,方才到达了吕宋。

    到了吕宋,卢诗韵才知道,自己想错了。

    在卢诗韵看来,能够生长番薯的地方,必定是人间乐土,因为至少人民不再会忍饥挨饿,能够吃饱的人,总应该是快乐的。

    但卢诗韵很快发觉这不过是自己一厢情愿,因为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会有阶级,就会有斗争,就会有压迫和剥削,就会有战争。

    吕宋岛上遍布的是肤色黝黑的异族人,他们最早期的奴隶制形式,数十或者上百户组成一个巴朗盖,而各个巴朗盖之间不断地发生争斗,为土地、粮食还有女人和牲畜。

    卢诗韵到了之后,才发觉与这里相比,中原无疑是仙境。

    但卢诗韵绝不想回去,她决定留下,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扎下根来。

    刚到的那一会,卢诗韵一行被土著当作财富而遭受攻击,但显然,被赵彦韬带来的数十士兵绝非这些土著人所能战胜的。

    几次战斗之后,土著人在失败中学会了与这伙明人和平共处。

    卢诗韵不是个政治家,但她不得不改变现状。

    因为她已经怀孕,不管生下是男是女,卢诗韵都不想让他或她在一个“野人堆”中长大,孩子需要一个稍好一点的环境。

    洋溢着母爱的卢诗韵与赵彦韬商议之后,开始物色北部区域中的代言人。

    刚好有一个被数个巴朗盖围攻的巴朗盖派人向卢诗韵这伙明人伸出了求援之手。于是,卢诗韵正好借助这个巴朗盖势力,向吕宋北部的巴朗盖动手了。

    巴朗盖之间的战斗。有数百人参战已经是大型战斗。

    有赵彦韬率数十士兵加入的战斗,结局可想而知。

    这一战,让卢诗韵她们在吕宋站稳了脚跟,而之后,卢诗韵的医术为其在吕宋扬起了美名,对于这些依旧靠巫术治疗疾病的原始部落百姓来说,卢诗韵的医术无疑是上天派来的天使。卢诗韵开始被各个巴朗盖所敬重。

    而卢诗韵抓住这个机会,向被自己所拯救的那个巴朗盖达图(首领的意思)灌输起国家的理念,而那个巴朗盖达图。也就是现在的麻逸国大王,出于感激救命之恩,顺从了卢诗韵的建议。

    于是,在赵彦韬及数十士兵的训练下。这个巴朗盖的军力开始有了明显提升。之后,不停地用谈判、武力兼并或者吞并,实力开始壮大。

    到两年之后,这个原来只有百来户的巴朗盖已经吞并了数十个巴朗盖,人口已经超过万人,于是,卢诗韵适时地抛出建国的提议。

    于是,“麻逸国”建立了。

    麻逸二字出自卢诗韵之口。意为黑人的国土。

    卢诗韵见上面生活的土著都是肤色黝黑之人,所以带着些戏谑的意思。为其取名为“麻逸”。

    她并没有霸占这片土地的意思,她仅仅是向在这片土地上逗留,为她已经生下的儿子,创造一个相对和平安定的环境。

    尝到了胜利、成功滋味的麻逸国大王却不同意卢诗韵的淡出,因为,国家的建立,有太多的事情需要卢诗韵的指点,他再三挽留卢诗韵继续为其出谋划策。

    可惜卢诗韵医术在行,对于国政也是一知半解,而赵彦韬打仗还凑合,政治更是一窍不通。推辞不掉,无奈之下,卢诗韵提出每月初始,麻逸国大王可以来自己的大宅听取对国政的建议,由此,就定下了这个每月初始会晤的规矩。

    而卢诗韵也由此被麻逸国从上至下敬重。

    官员敬重她是因为她几乎可以左右麻逸国大王的一切,平民敬重她是因为她救活了太多人的性命,还有她那仁慈的心。

    卢诗韵对于麻逸国的经济和人民的生活有着莫大的功劳,也正是因为她,百姓才得已与中原百姓进行商贸,他们用吕宋的黄蜡、珍珠、槟榔等交换中原瓷器和铁器,由此带来生产和生活的显著提高。

    就这样,数十人在吕宋长久地居住下来,至今已经有二十一年之久。

    东儿姓百里,名思东,正好二十二岁,他算起来只比百里忆韵小几个月,想来忆韵也该嫁人了吧。

    卢诗韵的漂浮的思绪令她的脸上流露出淡淡的笑意,百里忆韵,他真的想着我吗?

    在离开大陆之前,卢诗韵就听闻孟延意为皇帝生下了一个公主,而皇帝赐名忆韵,曾让卢诗韵差点动了回京城的念头。

    这些年来,从往来的商人间听到片言只语,卢诗韵大概知道百里无忌过得很好。

    这很好指得是百里无忌有了妃子,而且有了太子。

    这让卢诗韵彻底断绝了回去的心,本来,卢诗韵打算让百里思东在十六岁时就回去,毕竟他是百里无忌的儿子,而且回去认祖归宗也能让孩子有好的教育。

    她纵然再不舍,那也不能将东儿一直拖在身边。

    可听到百里无忌已经有了儿子,卢诗韵才断绝了让百里思东回去的念头,因为卢诗韵知道,这时如果百里思东回去,那就很可能委屈了东儿,因为,卢诗韵并无名份。

    如果百里无忌没有儿子,那么,就算卢诗韵没有名份,百里思东也会受到明国朝野的敬重,毕竟做为皇帝唯一的儿子,谁也不会去计较他的生母有无名份。

    可百里无忌有了儿子之后,东儿再回去,那就不一样了,不但名份会成为拖累,甚至有心之人攻讦之下,还可能引起别的祸乱,譬如怀疑孩子是否真是皇帝的血脉等等。

    卢诗韵不想为此伤害了孩子,所以,就断绝了让东儿回去的念头,而这一拖,又是六年。

    百里思东在自己的调教之下,倒是知书达礼。

    自己从没有瞒过孩子其生父的事情,从小自己就告诉他,他的父亲是北边中原的皇帝,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

    孩子也特别的善解人意,从不主动向自己问起生父的一些事情,不过细细想来,赵彦韬可能会偷偷地告诉他这些。(未完待续……)

    。。。
………………………………

第一百零八章

    因为从那以后,百里思东就缠着赵彦韬等人学习领兵打仗之道。

    自己也没有去阻止他,这倒让赵彦韬有了更出格的做法,百里思东十六岁之后,赵彦韬就偷偷带着他在麻逸国对南边巴朗盖的战争中参战。

    虽然不知道去了多少次,但自己知道,从这以后的百里思东,越来越像他的父亲,天生喜欢军营,除了早上自己硬性规定的习文时间,午饭之后,便一头扎入军营里,非得天色将黑才回来。

    ……卢诗韵这一发呆就是一个时辰。

    而百里思东此时已经与赵彦韬会合,带着数十已经过了中年的老兵向北驰出数十里地。

    可怜丁思觐怀着铁血建功的梦想而来,但从登陆的那一刻起,就没有遇见对手。

    眼前这群肤色黝黑的异族人,只要看见明军就四散而逃,跑得比猴子还快。

    *无*错*于对地形环境的不熟,丁思觐不敢放任明军四处追击,只能集合兵力,缓缓向南推进。

    因为没有目标,做为依仗的明国八艘巨舰只能在外海停泊。

    丁思觐熬过了整整两天,终于在今天算是熬出头了,因为,这群黑猴子终于肯与明军正面对峙了。

    丁思觐轻轻地抚摸了一下腰间的佩刀,太久没有让它生饮鲜血了,也许它该渴了吧。

    明军已经开始结阵,八条巨舰为新军运输来了四千匹战马,也就是说。新军有四千骑兵,火枪骑兵。

    丁思觐可以毫不犹豫地说,就算对面的黑猴子聚集起四万之众。自己也能用这四千骑兵,冲溃他们的防线,不,不仅仅是冲溃,而是要象赵子龙那样来个几进几出。

    丁思觐还在等待着,他不想“趁人之危”,他希望黑猴子能再聚集些人。很明显,对面现在最多也就数千人,这实在让丁思觐“不忍”用四千火枪骑兵去冲锋犁耕。

    这一等。等了半天,实在是不能再等了,再等就天黑了。

    可对面依旧那么些人,难道他们真得不怕死?

    丁思觐无奈地摇摇头。将佩刀抽出。轻轻举起,战斗即将爆发。

    突然,对面出现了异动,人头开始躁动。

    丁思觐心中一喜,难道黑猴子来援兵了?好,好,这下人总能多一点了,丁思觐满怀着“让敌人再多一点”的希望。竟再次将佩刀插刀鞘。

    他决定再多等一刻钟,猫总是喜欢在戏谑完老鼠之后再动口。丁思觐无疑就是那只猫。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象丁思觐这般的疯子真的不多。

    也许是天意,让丁思觐避免了伤及百里思东的可能,因为,百里思东一行人到了。

    真要是丁思觐一刀挥出,四千骑兵冲锋的状态下,谁还会去想到对面竟有明国皇帝的儿子存在?乱军丛中,想要脱逃奔马的蹄踏,何其困难?

    当丁思觐决定再多等一刻的时候,对面的“黑猴子”群中,走出了一行人。

    丁思觐远远望去,不自觉地笑了,这数十人想做什么,谈判?投降?行刺?送死?

    丁思觐有些戏谑地笑笑,他心中已经决定,绝不接受投降。

    不过,不接受投降不代表着不让这行人过来,丁思觐也没有杀来使的习惯,他只是想戏弄一下这行人,想看看他们被拒绝的表情。

    可让丁思觐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丁思觐的脸色开始变化。

    随着这行人越来越近,丁思觐的脸色却越来越差。

    因为丁思觐从这群越来越近的人身上看到了一些他不容易看到的东西。

    军服,明军的军服,不,应该是楚军的军服。

    纵然这些军服已经破旧,但丁思觐却能一眼认出来,那是百里无忌建立明国之前,楚军的军服,自己曾经穿着它,以一厢黑旗军孤军深入南唐腹地江州,令李璟朝廷震动,是何等的风光。

    可为什么,对面来的敌人身上穿着这些已经二十多年前的楚军军服。

    丁思觐虽然不知道原因,但心中有不祥的预感发生,他隐隐感觉到,这场让自己一路上期盼的战争,很有可能因为这行人打不起来了。

    丁思觐就算再疯狂,也不会对着这行穿着楚军旧军服的人下手,就算穿着旧军服的是还是那群黑猴子,丁思觐也在心中已经有了打算,放这行人一条生路。

    可惜,当这行人走得更近时,丁思觐发现自己最后的一丝希望破灭了,这行人,完全就是中原人,那么,很有可能他们不是敌人,甚至,还是自己的战友。

    这次丁思觐总算是猜对了一次。

    赵彦韬一行人渐渐走近至新军阵前十丈处停下,赵彦韬等人将百里思东簇拥在中间,虽然知道,如果对面大军一冲锋,就算再多十倍百倍的人簇拥着百里思东也无用,可赵彦韬等人已经习惯了将百里思东保护在中间。

    二十多年的习惯,不是那么容易改变的。

    百里思东虽然不乐意一直被这群老兵保护,但他懂得尊重,他知道,这群人是真心对他好。

    赵彦韬开口了,他的这一开口彻底“击垮”了丁思觐心中残存的期盼。

    赵彦韬喊道:“不知道对面是哪位将军领兵,原楚**医署护卫营校尉赵彦韬在此,请将军出来一叙。”

    丁思觐头大了,他自然知道楚**医署护卫营,他自然听过校尉赵彦韬,因为他更清楚护卫营保护的是谁,而那个谁又是皇帝所喜爱或者憎恨的。

    谁能知道皇帝是何打算,这么多年了,谁敢在皇帝面前提及那个谁。

    丁思觐有些后悔率军来趟这混水了,好好的天下统一了,待在金陵多安逸,怎么就自找苦吃,讨了这吃力不讨好的差事?怪不得皇帝遍寻天下而不获,原来都藏在这黑猴子群里了。

    可眼见对面已经明言大喝了,当着三万新军将士的面,谁还能将这事瞒得住?

    丁思觐无奈地策马上前道:“明国正三品昭勇将军、新军第一军都指挥使丁思觐在此,来者可有物件能证明你的身份。”

    丁思觐其实已经依稀认出这个往昔的赵校尉。(未完待续……)

    。。。
………………………………

第一百零九章

    当时的潭州府谁不知道这个不肯就任楚王亲封指挥使之职,而宁可屈就军医署校尉的赵彦韬。

    何况军医署就在潭州府城里,丁思觐也曾有过数面之缘。

    不过,丁思觐如此问,也合乎规矩,不然,这么多年不见,谁知道中间有了什么变故?

    赵彦韬勒马上前,他从怀里掏出一个青铜令符,大喝道:“此乃本校尉当年就任之时,楚王亲授令符,当可证明某之身份。”

    丁思觐闻言知道已经可以确认对方身份,但问题是这段纠结中有太多的不确定性,自己又怎知如今皇帝存何心思,如果冒然相认或者拒认,都可能引起皇帝的埋怨和迁怒,这……真不知道招谁惹谁了?

    丁思觐只能策马迎上,勘验了令符,说道:“此物是真不假,不过,赵校尉离职二十余年,本将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置你,要不这样,你一行人可暂且留在军营之中,待本将请求过皇上,再作处置可好?”

    丁思觐问得很随和,这已经是他能做到的最柔软的态度了。

    因为丁思觐知道,赵彦韬背后有一个他惹不起,不想惹、不敢惹的人。

    丁思觐也不想提及此人,因为一旦提及此人,他更不知道如何应对了。

    将其抛下不管?这肯定不对。

    将其迎回明国?如果皇帝现在不乐意,自己岂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所以,丁思觐希望以“和蔼”的态度换取赵彦韬不要提及此人。

    不想。赵彦韬显然不领会丁思觐的意思,他大声应道:“原来是丁将军当面,卑职当年也是仰慕丁将军的风采。不过将军言及赵某离职二十余年,这卑职可不敢受。卑职受王命保护军医署卢院令的安危,二十余年不敢稍有懈怠,岂可说卑职离职二十余年?”

    丁思觐头“嗡”地一声大了,哪壶不开偏提哪壶,可赵彦韬已经提了,那么丁思觐又不敢不问?

    丁思觐心中苦涩。面上还要带着笑容,表示出惊喜的表情问道:“如此说来,卢院令一直在赵校尉的保护之中?如今安在?”

    赵彦韬大声回道:“卑职正是奉卢院令之命。前来与将军接洽,将军不可再继续率军前行,关于此地一切事宜,且待详谈。”

    丁思觐心中不爽了。他奉得是皇帝旨意占领吕宋。行得是兵事、国事,其不过是一个小小校尉,且还是个过气校尉,竟也敢大言不惭地令自己停步不前?

    就算是那人还被皇上宠爱,但国事归国事,家事归家事,也轮不到她来对我指手划脚吧?

    但心中腹诽归腹诽,丁思觐还是不敢真将话说出口。毕竟,她的名声也曾经是丁思觐钦佩、敬重的。

    更何况。无论如何,她都不是自己能做主处置的。

    所以,丁思觐劝说道:“赵校尉,本将是奉皇上之命,征讨吕宋,若凭你一面之辞,就撤军返回,岂不是儿戏?要不这样,本将还请赵校尉回复卢院令,待本将完成征讨重任,再行向卢院令请罪。”

    丁思觐认为自己已经够给赵彦韬面子了,不想,赵彦韬竟大言不惭地喝问道:“吕宋已不是原来的吕宋,就如楚国也已经不是楚国,敢问丁将军可还是楚将?”

    丁思觐听懂了赵彦韬的意思,他的意思是说,吕宋已经不是无主之地,情况有了变化,既然此地有主,那么动武之前还须坐下来商谈一番,谈不成再动武不迟。

    但话虽是如此说,可赵彦韬的份量明显不够,就象谈判桌上,一个皇帝和一个五品官谈判,这象是什么样?

    丁思觐也就是这意思,所以,他回道:“赵校尉勿须多言,要谈且让卢院令亲自前来,否则本将无法向皇上交差。”

    但赵彦韬本就是个愣货,对他为说,连百里无忌的都敢顶撞,又岂会被丁思觐吓住。

    何况身边是楚国大王也就是明国皇帝的亲生儿子。

    赵彦韬大声说道:“勿须卢院令亲自前来。丁将军可知道某身边这位小郎是何许人?”

    丁思觐心中一动,却也未往深处想。

    他以为,既然赵彦韬敢如此狂妄地说话,那么这年轻人必是有些来头,所以,丁思觐凝神望去,这一看,丁思觐心中的震动可谓翻江倒海一般。

    丁思觐从百里无忌灭马楚后追随,那时的百里无忌差不多就是百里东儿现在的年龄,丁思觐岂会不记得当时从一批楚国旧臣中提携他的百里无忌的容貌?

    在丁思觐的眼中,对面这个年轻人,就如同当年的百里无忌,无论从身高还是神态,无一不象,丁思觐不是傻子,这一联想大概就猜到了此年轻人的身份。

    但丁思觐猜到归猜到,却也知道这不是自己可以冒然承认的。

    这种事,只能由百里无忌自己来解决,越俎代庖的事,干不得,会死人的。

    何况此事不仅关系到百里无忌的家事,更关乎明国的社稷。

    丁思觐瞬间从震惊中回复过来,他厉声喝止道:“赵校尉慎言,有些话万不可当众说。”

    赵彦韬其实话一出口,心中也忐忑,这身份的事岂是他所能僭越的?

    正好丁思觐及时喝止,赵彦韬便就坡下驴,闭口不言。

    见赵彦韬还算懂事,住了口,丁思觐心中终于松下一口气,这事如果在三万新军将士面前传开,那么就算皇帝再大度,恐怕自己能保住性命就算是老天照应了。

    私生子,认与不认,皇帝说了算,但如果在皇帝还没认下的时候,一个臣子先认了,这叫皇帝情何以堪?

    有些事可以是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但这种事,关系到明国的传承,丁思觐再狂妄,也不至于二到这份上。

    到了此时,丁思觐已经明白这仗确实是打不起来了,只能由皇帝下旨或者亲自来处理了。

    于是,丁思觐对赵彦韬说道:“请赵校尉回复卢院令,本将军暂且停止前进,就地扎营,只要土著不主动进攻,在皇上旨意到来之前,本将军绝不轻易发起进攻。”(未完待续……)

    。。。
………………………………

第一百十章

    赵彦韬见丁思觐松口,也不想逼之过甚,于是,向丁思觐行礼之后,原路返回了。

    而百里思东从头至今没有开口说过一句话,但百里思东在见过新军的阵势之后,已然发觉,这些年经历过的阵仗,与面前的新军相比,还不如小孩子过家家呢。

    由此,百里思东第一次开始向往北方的明国,也第一次对自己的生父有了憧憬。

    男儿仰慕英雄,崇尚兵戈,无可厚非,但百里思东二十年与母亲相伴,以为这世间战争不过就是如吕宋南北战争般数百上千人的战斗。

    而此时,见过三万新军的阵势,百里思东便觉得自己眼睛不好了,他的心开始活泛,他醒悟,世界原来并非他想像中的那般大,而是更大。

    ……。

    丁思觐不敢有一丝迟延,他随即书写奏折,派百骑火速至彭晓舰队,派一艘舰船返航。

    丁思觐甚至不敢向彭晓说明真实情况,因为这种事,少一个人知道,就多一份安全。

    金陵府,皇宫。

    百里无忌正沉浸在喜悦之中,因为,他又要做父亲了。

    段佛音如愿以偿地有了身孕,这让已经中年的百里无忌无缘地兴奋。

    年龄终究能改变一个人的性格,百里无忌有始以来第一次期待自己生命的延续,这是当时生下百里忆韵和百里靖北时所体会不到的快乐。

    当然,更主要的原因在于。百里无忌现在“赋闲”了,有太多的时间无处排遣。

    国事几乎不再过问,而新军即将全部交给参谋院百里康手里。眼下占领吕宋的战争,根本不放在百里无忌的眼里。

    对于百里无忌来说,三万新军占领吕宋,那就如三个手指头捏田螺般轻松,何况有百里康亲自挂帅,丁思觐领兵。

    从大军出征的那一刻,百里无忌就将此事抛在了脑后。

    但老天总喜欢与人开玩笑。往往认为唾手可得的事情,总会有意想不到的变故。

    百里无忌在接到丁思觐密奏的那一刻,愣了整整一个时辰。

    所谓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可这得到的,却让百里无忌十分为难,因为,国事与家事有了冲撞。

    吕宋是百里无忌必定要拿下的一块地。之所以拖到现在。那是因为百里无忌根本就没有将它放在眼里,认为这块地,是自己想取就取之地。

    而现在明国一统天下,正是大力发展内政时期,所以,占领吕宋就成为了必然。

    否则,明国的远洋贸易就会受到阻挠,所谓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

    这个要害区域,就必须抓在明国自己手里。才能让人安心。

    可如今,自己牵挂的女人在那,还阻碍了新军的进攻,这让百里无忌陷入了百般为难之中。

    但一个时辰之后,百里无忌便抛下了一切纠缠脑海的千般思绪、万头乱麻,毅然率亲卫飞驰兴王府。

    在百里无忌心中,所有一切都可以先放下,见到卢诗韵和极有可能是自己骨肉的孩子最重要,问世间,还有何事比亲人相认更重要的?

    而百里无忌直到此时才发觉,原来从前的一切都没有变,这么多年以来,她一直在自己心中,甚至连一点都没有变淡。

    刚刚以为段佛音怀孕、自己中年得子已经是人生大幸,可现在看来,所有一切都没有能见过那个女人更让百里无忌心乱。

    或许,世间男人都这个德性,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飞驰的马背上,百里无忌这么调侃自己。

    但百里无忌心里明白,这绝不是得不得到的问题,而是自己心中那一抹对爱情的牵念,人生苦短,与自己所爱的人相伴到老,或许,远比皇帝之尊孤家寡人来得幸福。

    卢诗韵有着与这个时代女人不一样的见解,也正因为如此,百里无忌心中觉得,也许,这辈子再难寻找到另一个能倾吐的对象。

    要守住一个秘密不难,难得是守一辈子,这种感觉无疑是噬心般地难受。

    夜深人静之时,百里无忌是无助的,自己穿越的这个事实,甚至连最亲近的人都不曾告诉,而百里无忌觉得,这世上唯有卢诗韵能懂,或许她已经有所察觉,否则岂会不顾而去?

    难怪百里无忌胡思乱想,当一个所爱的女人突然离开自己出走,换做谁也会胡思乱想。

    可百里无忌猜得也不是完全错,卢诗韵确实感觉到了百里无忌的不寻常之处。

    但这却绝非是卢诗韵离开的理由,卢诗韵虽然起疑,但却毫不在意。

    天下每一个为情所困的女子,谁会去在意所爱的男人来自什么地方?做过什么?甚至就算是个坏人、恶人也不介意。

    如果女人在意男人的出身、来历,计较男人的财富、地位,那么,她绝不会是真的在爱,最多只不过是为嫁而爱。

    这其实不过是种交易,待价而沽的交易。

    真正的爱是盲目的,无所求的,仿佛不可能存在于这世俗的世间的,为爱而爱,只因为你是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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