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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龙牙-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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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佗就是一个最经典的例子。

    当年身为南方军最高指挥者的南海郡尉赵佗,在攻伐岭南时做出了非常具有野心的选择:他一面以重兵布置在屏障南方的五岭,遮断通向中原的道路,防备中原的反扑。一面趁机扫除秦国残留在南边的其他贵族势力。在极短的时间内,他完成了对南方地区的整合。

    赵佗只是一个郡尉,在秦朝连个屁都算不上,可是他偏偏抓住了机遇,拿下了岭南。

    当项羽刘邦杀得难解难分之时,赵佗在岭南也在大杀特杀。当刘邦平定中原,大汉在中原崛起之时,赵佗也彻底平定了五岭以南的荒僻之地,形成了以中原移民为核心、兼有百越各部的南越国。

    汉朝成立以后,也不敢翻山越岭去征伐南越国,只能在嘴上叫嚣着不服打你。

    赵佗为什么成功?秦朝破灭后群雄并起,天下大乱的天时!岭南与中原之间地域崎岖,难以行军的地利!

    只要通了路,李世民不认为岭南还会出现南越国,只要不需要翻山越岭疲行军,关中军士什么样的敌人打不过?

    李世民和冯盎各取所需,都异常愉快,一场问对终于结束了。

    李世民牵着冯盎的手说:“本来朕打算留你住在皇宫的,不过熩国公的府邸也不比皇宫差,他家的厨子,御厨可是拍马难及。不如今日我们去他家再吃一顿如何?”

    冯盎大笑道:“天底下能比皇宫的饭食还要美味的地方可是不多,哈哈,当然要吃一顿。”

    冷锋无奈地看了李世民一眼说:“你少带点人过来,洞庭湖的银鱼,我只是盐封了一箱,人多就吃不过来了。”

    “银鱼?哦,就是你们炒着鸡蛋吃的那种啊,朕也要尝尝。”

    说完,李世民就率先走了出去。

    李世民只叫了五个人:

    长孙无忌,这是他大舅子,也是朝廷重臣,必须得叫。

    尉迟恭、程咬金,尉迟恭和程咬金戍边半年,前不久刚刚回京,可谓劳苦功高,他们俩不可不叫。

    房玄龄、杜如晦,他俩是李世民很重要的心腹,自然得叫上。

    当冷锋把这群大爷安排到餐厅,告诉老李上菜后,就忍不住先去后宅看看刘淑雯。

    “啊……啊………”

    刚一进后院,冷锋就听到了刘淑雯极度痛苦的呼喊声。

    是谁!

    冷锋奔跑着想拔三棱刺却拔了一个空,该死的,居然忘了三棱刺给了冯盎了!

    一脚踹开房门,冷锋直接傻眼了,抓住刘淑雯脖子扭来扭去惹得刘淑雯发出痛苦声音的居然是孙思邈!

    回到长安以后,冷锋就中途吩咐老元把孙思邈送回了冷府,以孙思邈和冷锋的关系,是不可能被安排到前院的……

    一个男人抓着别人夫人的脖子,让她发出痛呼,这是很……那啥的,可是当这个男人变成孙思邈后,换作谁都不会起龌龊的念头了。

    “哦,冷锋啊,你过来,帮老道按住她的肩膀,不要让她动弹。”

    刘淑雯见冷锋来了,很开心,伸出手擦了擦眼角疼出来的泪水,眼色重新地变得坚毅了。

    冷锋按照孙思邈的要求按住了刘淑雯的肩膀,问道:“有希望吗?”

    孙思邈抓着刘淑雯的脖子,显然是想要治刘淑雯的嗓子,冷锋不是全才,他不可能懂得治嗓子。刘淑雯也说过,她的嗓子不是没看过大夫,京城名医、走方郎中、宫里御医都看过,都束手无策。

    她的嗓子是在教坊司时伤到的,当时教坊司的一个变态官员,就让刘淑雯专职唱歌,歌声必须镇过乐声,否则就会挨打。

    所谓的“乐声”,其实是两个大鼓………

    “不容易,这是陈年旧伤,如果是刚受伤时找到老道,很容易就能治好了。现在……有点难。”

    “不容易”

    “有点难”

    那就说明概率不是“0”!而且孙思邈出手,概率是要翻倍看的。

    孙思邈双手各自按住刘淑雯的一侧脖子,对刘淑雯说:“你再试着发出‘w…o’的声音,先延长声音说,再短促地说。”

    刘淑雯微微点头,发出了“w…o……”的声音。

    “再大声点。”

    “W…O……”

    提升了声音后,刘淑雯的嗓子明显感受到了痛苦,忍不住伸手抓住了冷锋按住她肩膀的手。

    “嗯,改成短促。”

    孙思邈换了一个地方,只是按了一下,刘淑雯的嗓子就变得清亮了一点。

    “wo,wo”

    “加大声音。”

    “WO!WO!w…咳咳”

    声音改成短促用力过后,刘淑雯就受不了了,抓着冷锋的手瞬间加大了力气,筋都绷得笔直。

    孙思邈点了点头,对冷锋说:“有希望的,只不过……”

    不等冷锋问,刘淑雯就费力且沙哑地问:“只…不过…什么。”

    孙思邈叹息一声说:“只不过这个过程就像今天一样,特别痛苦,而且,辅助的中药苦的要死,还不能加糖。”

    牢骚发完了,舒畅。

    感谢风华燃尽指间沙、清风明月的月票。感谢轻舟江海的打赏,熬了这么久,轻舟终于也上架了啊,所以说作者真的不容易。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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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章 朕…朕…长兄如父!

    孙思邈自学医以来,什么药材没尝过?他都说苦的不行,那一定就是特别苦了。

    刘淑雯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只要能治好嗓子,再苦的药她也能喝下去。

    孙思邈走到书桌前,提起笔写下了“卧”“啊”………的字,然后对刘淑雯说:“从今天开始,只要没有咳血,就按着这些字读,先拉长,再短促,周而复始,每个字每天读最少三千遍。”

    “三千遍?”

    冷锋看了一眼刘淑雯香汗津津的模样,不由得说:“老孙,三千遍太多了吧!”

    孙思邈摇摇头:“不多,不多,服药以后,还要慢慢递增,什么时候能每天能读一万次,而且不再疼痛,才可以停止。”

    “可是………”

    “没…关系…的。”

    刘淑雯抓住了冷锋,很认真地说:“我…能行。”

    孙思邈把纸给了刘淑雯,然后拉着冷锋的手腕往外走,边走边说:“你就不要太关心她了,关心则乱,你看看你,脉搏从来没这么紊乱过。”

    随手抓人手腕还要习惯性地感受脉搏,也就孙思邈能干出这事。

    “不说这个了,老孙,你告诉我这事儿靠谱不?别辛苦一回反而没治好。”

    两个人并着肩朝餐厅走去。

    孙思邈说:“旧伤难治,贫道只有七成把握,但是如果她能坚持下来,还能再加一分。”

    孙思邈从来不会说谎话,他说七成到八成,那就准没差。

    “那就好,那就好。”

    冷锋和孙思邈走到了餐厅,餐厅内已经就缺他们两个人了。

    李世民笑道:“今日来熩国公府做客,你这个主人家倒是把宾客扔到了一旁,实在是失礼啊,该罚酒三杯!”

    尉迟恭就抱着酒坛等着打开,听了皇帝的话,大笑着打开了酒坛,程咬金则递上了一个大碗,接连喝三杯酒多费事,还不如干掉一碗来的爽快。

    尉迟恭满满地倒了一碗酒,老李凑过去端到了冷锋面前。罚酒不喝,不得入席,这是规矩。

    这酒得认罚,毕竟刚刚把一桌子重臣,特别是还有一个大头—皇帝给晾了。

    冷锋端起酒碗,一饮而尽,还好,不是天下楼的高度酒,否则这一碗高度酒干了,就要打晃了。

    这酒虽然不是天下楼的酒,但是入口轻柔如絮,还带着果香,相当不错。

    冷锋忍不住对尉迟恭伸出了大拇指。

    尉迟恭哈哈大笑:“怎么样,不错吧,这可是俺家婆娘入长安之时就酿造的酒,埋了十多年了。”

    罚酒喝了,冷锋就和孙思邈入了席。老李立刻招呼仆役上酒菜。

    房玄龄看着面前摆着的大酒坛直发愁,他虽好饮,可是酒量实在不怎么样,桌子上这些人里,就数他和杜如晦酒量差。

    长孙无忌虽然也是文臣,可是他毕竟是武将出身,有底子。

    至于孙思邈,孙思邈是从来不喝酒的。

    “陛下,今日饮宴,有什么令道,您不妨先说说吧。”

    杜如晦抢在皇帝或者冷锋招呼众人饮酒之前说了这话,饮酒当有酒令,没有酒令约束,这些武将一旦开始狂饮,他们可就惨了。

    李世民没想到杜如晦会让自己定酒令,忍不住看向冷锋,冷锋是主人家,就该是冷锋来定。

    冷锋轻咳一声说:“这样吧,让我管家老李来做令官,咱们都听他的,每次罚酒,不得超过三杯,如何?”

    房玄龄和杜如晦自然是举双手双脚同意,李世民也点点头。

    老李没想到自己也能有给一群国公和皇帝当令官,有皇帝在的酒席上,自然不能出现武器,“投壶”这种需要箭的游戏,就得研究研究了。

    老李盘算许久才吩咐仆役:“去拿一些筷子来。”

    说完,老李朝着众人一礼:“小人准备的游戏还是‘投壶’,只不过投壶所用非箭,而是筷子,呵呵。”

    杜如晦皱眉道:“箭沉且稳,投掷方便,换作筷子可就不那么容易了,李管家,你这是想要我们都喝酒啊!”

    老李笑道:“非也非也,小人还有一条规矩,就是投中者,可令一人饮酒,呵呵。”

    听到老李这么说,杜如晦才放下心来,接过仆役递过来的筷子,等着老李抬上花瓶。

    不一会儿,一个仆役抬上了一个花瓶,才刚刚放下,长孙无忌就拍案而起!

    “这是……”

    李世民不满地说:“无忌,不过一个粗陋的花瓶,你惊讶什么!”

    长孙无忌快步走到花瓶前面,伸手摩挲一阵儿以后才说:“没错了,没错了,这可是至宝啊!”

    房玄龄忍不住说:“‘釉色洁白如雪,造型规范如月,器壁轻薄如云,扣之音脆而妙如方响。’这样的瓷器才是极品。

    赵国公,这瓷瓶表面粗陋不堪,就是农家饭碗都比它强些。如何能担得起‘至宝’之称?”

    长孙无忌摆摆手:“梁国公此言差矣!刑窑等地的瓷器虽然都是精品,不过却是当代之物,而此物,虽然粗陋不堪,却最少是周朝之物!

    瓷器易碎,能够流传百年的,都已经是精品,更何况是周朝的瓷器!”

    长孙无忌此言一出,立惊四座,房玄龄立刻离座去看,杜如晦撑了两次才站起来。就是冯盎,也忍不住伸长了脖子多看两眼。

    世家大族的藏宝,是无可争议的底蕴之一,五姓豪门家里的一草一木都可以说是古物,收藏古物,是所有高官显贵的爱好。

    “没错,最早是周朝之物啊!”

    冷锋看着三个国公围着花瓶羡慕不已,忍不住说道:“三位国公,你们都错了,这花瓶,其实是商朝的。”

    “商朝!?”

    这下连李世民也跳起来了,皇宫藏宝,最早的就是周朝的铜鼎,商朝的东西,一个也没有!

    长孙无忌狐疑地看着冷锋问:“熩国公是如何得知这是商朝的瓷器?古籍记载,瓷器起源于商周,按理说,商朝虽然开始烧瓷,可是以我之见,很难成这种大型器件啊!”

    冷锋指着瓶底说:“赵国公,你看这个字,三个三角,这是商朝文字,意思是‘山’!”

    李世民凑到冷锋身边揽着他的肩膀不好意思的说:“朕…朕…长兄如父,你和淑雯的婚事还是朕做的媒,你没发现你还没有下聘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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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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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冷府夜宴

    古代要结个婚很麻烦,先要找个媒人上门说亲,这很好办,刘淑雯已经没有家人了,媒人是魏征和李世民当的,李世民也作为刘淑雯的长兄签署了婚书。

    在这之后,还有五礼,需要找个大人物抱着鸟去下聘礼。

    为啥不是抱着大雁?因为除了高官显贵,平民很难捉到大雁的,所以平民小户一般就会抓其它鸟类。

    能抓到黄鹂鸟的,算是出人头地,如果真的抓到了大雁,恭喜,这牛能够吹一辈子。

    冷锋摸了摸瓷瓶,问李世民:“这个瓷瓶可就一个,有了它,其余五礼我就不送了。”

    李世民立刻点头,这样可遇不可求的至宝,什么代价拿下来都是值得的!

    当然,李世民并不知道,这个瓷瓶只是冷锋在一家民居无意间发现的,看到甲骨文“山”字后,出于好玩,才花了一文钱买了下来。

    就这,那家的汉子还用看白痴的眼光看了冷锋好久。

    买回来以后,冷锋只是研究研究上面的甲骨文,研究完了,就随意地放置在书房了。

    李世民很自然地把长孙无忌和房玄龄他们都推到了一边,现在这瓷瓶是他的东西了!

    长孙无忌叹息一声,他平生最爱古玩,可惜今日这瓷瓶被皇帝妹夫看上了!否则就是倾尽家产他也要买下来!

    “无名!带人把瓷瓶送回皇宫珍宝阁,如若磕损一角,朕把你脑袋砍成八瓣!”

    在餐厅外边候着的无名立刻走进来,浑身颤抖着招呼人抬,皇帝虽然对下属要求严厉,可是自登基以来从未杖毙过奴才,今天皇帝居然说要把脑袋砍成八瓣!

    乖乖!这可得看好了,

    无名干脆脱下衣袍,把这个瓷瓶包裹起来,其余宦官见状,也纷纷效仿,直到把瓷瓶包成一个大布球才罢休。

    眼见瓷瓶,或者说大布球被抱走了,李世民才长舒了一口气,笑呵呵地对老李说:“李管家,你再去找一个瓷瓶,用来投壶。”

    老李偷偷摸了一把冷汗,他只是在主家书房随便找了个瓶子,没想到居然价值连城,连皇帝都眼热。

    这下,老李只能去前院自己的屋子拿了一个瓷瓶过来。

    那个华丽的瓷瓶刚放到地上,长孙无忌就条件反射般又看了一眼………呸!市面上的破烂货!

    老李仔细地把瓷瓶放到众人的中间,才退后。

    房玄龄只是看了瓶口一眼,就绝望了,该死的老李拿过来的瓷瓶口只有拳头大,他离着瓶子二米远,这怎么投?

    李世民拿起筷子比划了一下,发现确实挺难。

    哪有光喝酒不吃菜的宴席?所以老李一直等着上菜再招呼各个大佬开始投壶。

    “上菜……第一道菜,炸肉丸!”

    老李这段时间一直在调教新收的仆役,这些仆役个个身穿白衫,走路都整齐划一,菜盘子里的酱汁很满,却没有滴落一丝。在给每一个人都上了菜后,又整齐划一地走了出去。

    李世民最喜欢肉丸子,喜欢到了几天不吃就浑身难受,所以给他的这一盘是加量的,第一道菜也是肉丸子。

    冯盎也很喜欢吃炸肉丸,吃的不比李世民慢,筷子上下移动,几息时间盘子里的丸子就少了一半。

    老李见每人都吃了东西,才说:“现在投壶开始!”

    冷锋自然是不会失手的,手里的一根筷子扔出,筷子在空中画出优美的抛物线,垂直地进了瓶子。

    而其他人的筷子,却都碰到了瓶壁上。

    “呵呵,侥幸,侥幸。”

    冷锋站起来,环视一遍人人自危的众人,最后定格到了杜如晦身上!

    杜如晦内心叫苦连天,这冷锋怎么想到来坑自己了?

    冷锋呵呵一笑:“克明兄有病在身,我就不找你了……”

    说完,冷锋又看向冯盎:“耿国公,远来是客,您先请!”

    冯盎自认千杯不醉,不用杯子,豪迈地倒了一碗酒,端起酒碗一饮而尽!然后……

    “咳咳咳!”

    冯盎被烈酒呛得连连咳嗽,甚至有酒水被他咳到了尉迟恭的脸上,现在桌子上的可不是尉迟恭刚刚分享给冷锋的宝贝陈酒,也不是他参加国宴时喝的那种,而是天下楼的酒。

    天下楼的烈酒,冯盎还是第一次喝,自然适应不了。

    “咳咳咳,好酒!竟然如此呛喉!”

    尉迟恭满不在乎地把脸上的酒水星抹去,大笑道:“冯公还是乖乖用杯子比较好,这酒?就是酒神来了也得喝醉!”

    冯盎喘匀了气,才把碗底的酒喝了下去。

    李世民吃丸子很快,丝毫没有皇帝的样子,加了量的肉丸子很快就吃光了。

    老李朝外边招了招手,然后说:“第二道菜……凉拌蔬菜!”

    肉食过后是素菜,这就是给孙思邈安排的了,孙思邈几乎不吃肉,对素食情有独钟。

    蔬菜很普通,大家都吃过,可是冰镇过的就是高级货了。虽然现在是十月,可是秋老虎依旧在肆虐,还不到加衫的日子,这样的天气有冰镇的蔬菜吃简直就是享受。

    更何况拌蔬菜的调料可是天下楼的秘方,自然不是凡品。

    一轮吃罢,老李又笑道:“第二轮投壶,可以开始了。”

    老李的话音一落,冷锋手里的筷子就飞了出去。

    咔!

    天有不测风云,冷锋的筷子居然和尉迟恭的筷子撞到了一起,双双落地。

    这一次,全灭……

    老李尴尬地看着一地的筷子,忍住笑说:“继续。”

    这一次冷锋可不敢随意了,认真地扔了出去,这一次,冷锋和冯盎的筷子一起进了瓷瓶。

    冯盎哈哈大笑,果断地选择了李世民:“陛下,微臣陪您一碗如何?”

    说一碗那就一碗,李世民端起酒碗,倒了一碗后,和冯盎遥敬一下,就喝了下去。

    老李朝外边招了招手,说:“第三道菜………银鱼炒鸡蛋!”

    李世民早就等着这道菜了,不由得期盼地看着门口的方向………

    是夜,餐厅内的众人喝的格外兴起,除了杜如晦身体不好外,就是李世民也被灌的发了酒疯,跳上桌子,不管随侍宦官在下边哀求,必须要和冯盎比舞。

    冯盎也喝多了,纵身一跃,没跳上去,跳过界了……

    索性也就不再上桌子,俩人就这么伸胳膊蹬腿地PK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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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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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章 请期

    唐朝的歌舞很出名,最著名的就有《秦王点兵》和《霓裳羽衣曲》,分别是唐太宗李世民和安史之乱里的杨贵妃所创,是盛唐文化的代表。

    可是现在李世民明显还没有开始弄《秦王点兵》,否则天性爱显摆的他在招待冯盎的时候就会弄出来显摆显摆。

    看不懂啊,李世民只是在桌子上踢腾腿,冯盎只是在地上跳来跳去的,尉迟恭和程咬金就拍手叫好,房玄龄被长孙无忌灌的分不清东南西北,忘记了地上那个瓷瓶是老李后拿来的,抱着瓷瓶亲吻,一定要老李答应把瓷瓶送给他才罢休。

    冷锋也被冯盎和李世民灌了几次酒,不过没有醉到耍酒疯的地步,就是胃里一顿翻江倒海的不怎么舒服。

    孙思邈见冷锋捂着胃难受的样子,就在冷锋身上画了一条线,冷锋也不傻,当即伸出大拇指按着孙思邈画的线来回按压。

    按压了几遍之后,胃果然舒服了许多。

    “酒这个东西,少喝可以疏松筋脉,活血化瘀,喝多了就会伤胃伤肝,以后记得不要喝这么多。”

    冷锋苦笑道:“你看看我喝的那几碗酒,不是冯盎就是皇帝让喝的,哪能拒绝?”

    孙思邈压低声音说:“事不可为,以头杵菜盘就好,你不是会用寸劲吗?在檀中穴下十寸用一分力道一拍,当场就能吐出来,还不会伤到胃。”

    冷锋知道,这是孙思邈在关心自己,这样的好意是不能拒绝的,所以当即在孙思邈说的地方拍了一下。

    “哇!”

    冷锋当场吐了出来,然后扑倒在了桌子上。

    还在跳舞为乐的李世民见冷锋扑了,指着冷锋哈哈大笑:“看,趴了一个,来人呀,扶熩国公去休息!哦对了………”

    李世民又对孙思邈说:“道长不要忘了告诉他,改日找个道德大儒来宫里请期。”

    孙思邈点了点头,就帮老李扶着冷锋走出了餐厅,任由他们群魔乱舞。

    冯盎挠挠头,他记得冷锋喝酒挺能喝的啊,怎么今天这么弱?

    不管了,那个黑脸将军居然“面不红”、气不喘的,且看老夫把他灌倒!

    出了餐厅不过几十步,冷锋就推开了老李和孙思邈,问:“老孙,请期是什么意思?”

    孙思邈和老李一起用看世外野人的目光看着冷锋,老李忍不住说:“老爷,请期就是对生辰八字确定结亲的日期,需男方长辈或者请德高望重之人携大雁登门,”

    “哦…”冷锋挠了挠头,大雁好抓,龙牙军一千二百人抓不到大雁干脆都去要饭去吧,可是……找谁去请期却是个难题。

    魏征这老家伙是刘文静旧友,很合适,韩崇文、姚思廉、于焕之……全是道德大儒,随便去一个都够面子。

    实在不行………

    孙思邈鄙夷地看着冷锋说:“你少来,老道可不替你去,免开尊口!”

    也是,让一个决心打光棍的道士去请期实在是有些不人道。

    冷锋见二狗子在院墙上持弓警戒,就朝着二狗子招了招手。

    二狗子一个前空翻就跳了下来,看得冷锋直牙疼,这么高的院墙,搁他都不敢这么干。

    果然,二狗子刚凑过来,孙思邈就是一巴掌拍了过去:“好好地爬下来就是了,还玩花活!”

    二狗子不敢躲避,硬挨了一巴掌,委屈道:“孙神医,我这样的动作做了无数遍,早就习惯了,不可能出事的。”

    啪!

    又挨揍了……

    “人体筋脉,时而刚强似铁,时而脆弱似水,你这样,不定哪一天力道不对,就成残废!”

    二狗子求助地看向冷锋。

    冷锋挠挠头说:“我记得教过你们高处下跃卸力的方法呀,你为啥不用呢?那不仅仅是用来减小落地声响的,这么高的地方,让我跳我都不敢垂直落地。”

    二狗子只能低下了头,表示受教,然后问道:“老大,你叫我来干啥?”

    冷锋说:“你明天带着兄弟们去抓大雁,要毛色鲜亮、膘肥体胖的,我用来请期。”

    二狗子立刻来了精神,拍着胸脯保证一定给老大捉到大雁王。

    给孙思邈找了一间屋子后,冷锋回去睡觉,老李则回到餐厅继续招待群魔,主人中途离席,已经是失礼了,他怎么也得把宾客招待好。

    毕竟,管家顶主家一半的面子嘛。

    冷锋回到屋里,就听见刘淑雯练习发音的声音,她读得很慢,却很认真。

    发现冷锋满身酒气地靠过来以后,刘淑雯就要停下来去给冷锋打水。

    冷锋没有让她出去,而是抱住了她,看着她的大红脸说:“我明天就找人去请期。”

    刘淑雯脸更红了,推开冷锋就往外边跑。

    冷锋呵呵一笑,就躺到了床上………硌得慌。

    把裘皮扔到一边,冷锋越来越怀念棉被了。

    ………

    清晨,红日初升。

    二狗子走到刚刚结束晨练的龙牙军队伍前,轻咳了一下。

    “咳咳嗯,都听好了,今天有新的任务,咱们不带武器,不骑马,全军出击,知道咱们是去干什么吗?”

    “不知道!”

    “我告诉你们呀,咱们去抓大雁。”

    李三牛哼了一声说:“抓大雁为何不带弓弩?许冰是神射手,虽然大雁惊之即飞,可是射下来百十个的洒洒水,不要太轻松。”

    “蠢哪!”

    二狗子拍了拍李三牛的脑袋:“你说为啥我说不带武器?当然是抓活的,为什么要抓活的大雁?”

    三狗子噗嗤一声笑了出来:“队长,你该不会是看嫂子大着肚子,打算娶一房小的吧!”

    三狗子话音一落,龙牙军顿时都哄笑起来。

    二狗子大声喊:“闭嘴呀!要是我二狗子找小的,还至于找你们帮忙抓大雁?这大雁可是给咱们老大抓的!”

    “啥!”

    十九牛立刻跳了起来:“给老大抓!老大要成亲了?”

    二狗子点点头:“就看咱们多久能抓到大雁了,午时之前抓到大雁,没准儿老大今天就能去请期。”

    “那还在这叽叽歪歪干什么!”

    李二牛赤裸着上身,扛着一个大沙袋跑了过来,把大沙袋扔掉,衣服都不穿,就喊:“猛队的跟我走!把大雁都抓回来给老大挑!”

    昨晚梦到我家狗子下崽了,还下了三个。结果它今天早晨就挠地出现了筑巢行为,体温明显低了,明明不够两个月孕期呢。家里它死活不呆,跑到外面找了个旮旯待产,搞得我还得一遍又一遍地出门看它。折腾到现在,才生了一个,如果真的是三个,我改名叫抉望大仙儿如何?

    (本章完)


………………………………

第139章 百雁朝凤

    “得令!”

    二狗子看着嗷嗷叫着冲出去的群牛微微一笑,对三狗子他们说:“咱们是聪明人,韩夫子说过,‘工欲利其事,必先利其器’,去找几张渔网,免得捉到的大雁还是掉了毛的!”

    ………

    冯盎捂着额头清醒了过来,太阳已经升起一半,照在身上怪热的,昨天的酒真是够劲,在岭南千杯不醉的他到了这里反而千杯栽倒了,真是丢人!

    咦?不对,皇帝似乎也喝多了,要是这么一想就不怎么丢人了呀。

    老李此时恰好打开房门,见冯盎已经醒了,就把手里的托盘放到了桌子上,过去伺候冯盎穿衣。

    冯盎穿好衣服,灌了两大碗粥后才长舒一口气,问:“李管家,你家主人可醒酒了?”

    老李拱拱手道:“我家主人昨夜醉的早,今天醒的也早,现在已经赶到天下文院教书去了。”

    “教书?”冯盎笑道:“想不到你家主人还是个教书先生。把我带到你家主人练武的地方,老夫要运动一番,醒醒酒。”

    老李想起冷锋的话,不由劝解道:“冯公,我家主人说过,饭后休息半个时辰再运动,才符合养生之道。”

    “咦?还有这种说法?”冯盎点点头,就听从了老李的建议。

    李世民今天也起晚了,如果不是“陪冯盎喝酒”这个由头,免不得会被魏征等言官可劲儿地怼一遍。

    按理说皇帝手握生杀大权,是天下第一人,可是偏偏有“言官”这个职业克制着。历朝历代的言官都是一群硬骨头,你皇帝就是打我,我也不怕!要是你砍了我我……嘿嘿!我立刻就能名扬天下!

    相比于醉酒上头的皇帝等人,冷锋算是最安逸的了,目前这些学子已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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