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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龙牙-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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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血誓

    冷锋刚刚回到天下楼,还没来得及喝杯热茶,就见到了一个鬼气森森的家伙—张仲清。

    张仲清拿出了张文的信,以及李世民盖着皇帝印的密信,证明了自己的身份。

    冷锋边喝着茶,边读李世民的信,读完后才问:

    “你是曾经的百骑司统领张仲清?”

    张仲清单膝跪地:“正是属下。”

    冷锋并不意外张仲清的行为,因为李世民信里已经说过了,张仲清已经脱离百骑司,划归冷锋管理。

    “张文的信你是读过的,惊雷的威力你也清楚,这样的武器不是可以随意流出的。皇帝既然对我说说可以完全信任你,我就相信你。可是这东西不能全交给你去做吧。”

    张仲清说:“百骑司有很多成员被我调回了长安,这些人都可以完全相信。就是您下令让他们死,他们也不会眨一下眼!”

    冷锋点了点头:“既然你这么有自信,等准备好场地以后我就把惊雷的制作方法告诉你。哦,对了,明天你进宫让皇帝秘密出来,我带你们开开眼界。”

    ……

    想要皇帝秘密出来瞒过宫人百官是很难的,不过百骑司的人出手,自然不在话下。

    一个身高、声音和李世民很像的百骑司供奉,躺在龙床上装病,皇后陪在身边,就连魏征都没有发现不对。

    李世民难得出宫一趟,这次又是实验“惊雷”,所以他特意穿上了尘封已久的铠甲,铠甲上刀砍斧削的痕迹清洗可辨。百骑司整整一百多个老手全副武装陪在他左右,皇城禁军将方圆几里都封锁了,就连施工的书院武院都临时停工。

    实验的地点就是渭河边武院的地基,这里有一块儿巨石阻碍了平地基的工程,工匠想要把它挖出来,结果挖了几米深都没看到它的底儿。

    既然挖不出来,那就平掉呗!火烧水浇的裂石办法多费事,还不如炸了它!

    冷锋在石缝安装好了火药,然后把长长的引信一直拽到李世民藏身的木屋里。

    李世民看着木屋外钉着的厚厚一层木头和百骑司众人举着的大盾,问冷锋:“有必要搞这么大的阵仗吗?张文信中说的惊雷不过杀伤十几人马而已,咱们既然离的这么远,还躲在木屋里,何必再设盾牌防护?”

    冷锋白了李世民一眼:“喝水还有噎死的呢,你要是交代到这儿了,我可就臭留青史了。”

    李恪拽了拽李世民的衣袖,小声地说:“父皇,惊雷的杀伤力在于冲击波和破片,那一日张文用的惊雷只有他的拳头大,今天咱们炸石头,可是放了脑袋大的一个惊雷,而且惊雷炸响,碎石势必化为箭矢,不可不防!”

    李泰在一边也说:“父皇,孩儿这些日子正在研究动能这一项学问。孩儿发现,箭矢的速度越快,穿透力越强,师父说了,惊雷炸响后激发的碎石速度极快,近距离的威力不亚于八牛弩!”

    李世民联想了一下八牛弩激发的场景,立刻把自己的三个儿子推到身后,亲自拿了一块盾牌准备防御。

    张仲清颤抖着双手,试了好几次才用火把点燃了引信,然后立刻举盾防御。

    等了好久,众人期待的声音都没有响起来。

    冷锋小心翼翼地探头看了一眼……引信只烧到了一半,走到那里看才发现原因。

    原来是半截那里的引信被露水浸湿了。

    张仲清从木屋也探出了头问:“怎么了?”

    冷锋指着引信说:“湿了。”

    直到确定安全了,李世民才从木屋里走出来,一群人围着引信发愁,这样的火药,限制性太大了,遇到雨天根本没法用。

    冷锋敲着脑袋回忆防水引信会是什么材料,可是怎么也想不起来,用惯了制式装备,自制炸弹只学了黑火药,别的都没学。

    李泰用了好大的力气才挤进去,呲着牙对李世民说:“父皇,用蜡包裹引信,不就能防水了?”

    李世民愣了一下,对啊,用蜡包裹引信就可以啊!

    “还是我的青雀儿最聪明!”

    李世民抱起李泰狠狠地亲了他一口。

    冷锋指着引信说:“准确的说用蜡涂引信只能防露水,雨天作战,还是要全面防护。之前我跟张文提过惊雷箭的设想,以后可以研究一下,把引信隐藏在箭里,应该就不会受雨天的影响了。”

    李世民从张仲清的手里要过火把,问:“现在点燃到爆炸有多长时间?”

    冷锋设想了一下:“大概十几息。”

    李世民点点头:“够了!你们进去,朕来点火!”

    张仲清急忙抓住火把:“陛下不可以身涉险,还是我来点吧!”

    李世民哈哈大笑:“十几息的时间,朕散步都能回到木屋了,如此盛事,还是朕亲自点火比较好!”

    李世民的胆子很大,大到了可以称为“作死”的地步,百骑破万敌的事儿他都敢干,换作别人,早就是万敌追百骑了。

    百骑司的这些人当然不能让李世民为所欲为,争执不过,就拿着盾牌在一边护卫。

    嗤!

    点燃了引信以后,李世民在百骑司盾牌的护卫下奔跑着回了木屋。冷锋很想问问他之前说“散步回来”的豪气哪里去了。

    轰!

    惊雷都不足以形容那一声轰响!

    破碎的石块四处乱飞,木屋外不时响起石头撞击木头的声音。有两块小碎石甚至通过木屋窗户的缝隙钻了进来。

    虽然小碎石只是在盾牌上敲击了一下,盾牌连凹陷都没有凹陷,可是所有人此时都是一阵后怕。

    等外面的声音归于平静,冷锋才叫众人撤了盾牌。

    李世民领先走了出去,当他看到那块没了踪影的巨石,顿时倒吸一口凉气。

    这一次冷锋制火药选用的都是长安最顶级的材料,硝也是提纯了的,火药的威力自然惊人。

    李世民感慨说:“如此利器,果然堪称‘惊雷’之名!”

    冷锋环视四周,对众人说:“威力你们也见识了,你们也应该知道这东西泄露出去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

    冷锋拔出了三棱刺接着说:“惊雷的制作和管理,这是一个很重要的任务,丑话说在前面,关于惊雷的事儿,就连你们的家人也不能告诉一字。否则……”

    说完,冷锋把三棱刺掷到了地上,三棱刺的尖端入土,插进去了一半。

    张仲清立刻领头单膝跪地:“吾等至死不会泄露一丝!”

    李世民笑道:“当然了,朕也不会亏待你们,你们虽然会被严密监视,等闲不得与家人相见,可是你们的妻子儿女都会得到很多的钱财,足矣富足一生。朕也可以保证,你们的孩子如果有优秀的,可以优先踏入仕途!”

    李世民这话一说,这些人直接就双膝跪地,大喊“谢陛下”!

    以自己头悬钢刀换取妻儿的富足前途,这是一笔很划算的买卖。

    唐朝人最注重誓言,所以当一大坛酒摆上桌的时候,张仲清割破了脸,把血滴进了酒坛。

    一百二十四人纷纷效仿,最后冷锋和李世民也刺破手指滴了一滴血进去。

    混合着血与酒的液体被所有人匀着喝了下去。

    这是血誓,张仲清等人割破脸滴血更是最高等级的血誓。

    完成了这样一场仪式,张仲清打头的这一百二十五人就算是完全把命献了出去。

    李世民又仔细地看了一遍巨石破碎的痕迹,对冷锋说:“惊雷的杀伤力太大了,朕不希望它完全装备到大军。”

    冷锋知道李世民的想法,掌握了火药的军队完全可以灭掉十倍的敌人,这东西流传出去,第一个受到威胁的就是他的皇位。

    所以这火药只能作为杀手锏封存!
………………………………

第61章 待我长发及腰

    渭水边虽然被禁军封严,可是爆炸的声响可是封不住的,不少周边百姓都听到了那一声惊雷般的声音。

    再加上禁军包围,不允许任何人进入,更给这个事件蒙上了一张神秘的面纱。

    朝堂之上,长孙无忌特意询问皇帝这件事的缘由,现在民间百姓民心惶惶,各种版本的谣言层出不穷,什么朝廷在拜祭山神,却惹得山神发怒啦,什么渭水有灵,即将现身啦……

    民间谣言不可信,但是禁军的出动是皇帝亲下的命令,皇帝肯定知道是什么原因。

    李世民难得出一回宫,在渭水边钓鱼弄舟疯玩了一天,回来以后就装作大病初愈的样子。

    “咳咳,这件事朕确实知晓,具体情况朕不能说,不过朕可以告诉你们,朕下令禁军包围封禁渭水是因为朕……咳咳,是因为有人在那里实验一件神器,威力惊人,不便旁人在场。”

    听皇帝这么说,魏征站了出来义正辞严地说:“陛下,子不语怪力乱神。神器?怕不是江湖术士之流蒙骗陛下吧!陛下,秦皇求长生之事被士人耻笑至今,陛下难道还不自省吗!”

    有魏征引头,不少老臣都站出来劝谏皇帝不要走入迷途,不管多英明的皇帝,求长生的可笑念头都会扎根在他的身上。

    李世民苦笑道:“朕也不信长生之术,咳咳,你们理解错了,朕实……派人实验的是一种可以装备到军队的武器,威力非凡,所以不能泄露消息。”

    杜如晦是兵部尚书,所以也出班启奏:“陛下,既然是装备到军队的武器,为何微臣并不知晓?”

    李世民正色道:“此神器威力惊人,需要绝对忠诚的人看护管理。而且神器威力过于惊人,朕有感上天有好生之德,所以将其封存,不到覆国之危难不愿动用也。”

    河间郡王李孝恭这一次没有被派出戍边,就出班启奏道:“陛下,臣深知此等神器不该由我等看管,可是臣希望见识一下这神器的威力,心里也好有一个底。”

    李世民笑道:“这有何难,咳咳,等朕身体好些,带你们出城实验一番就是!”

    ……

    张仲清的脸因为恐怖,所以一直未娶,那些调到惊雷司的百骑司成员都在趁还没工作与家人团聚的时候,他却一个人在天下楼喝酒。

    冷锋外出骑马归来,得知这个消息以后也拎了一坛酒和张仲清同饮。

    “楼主共饮,可是张某莫大的荣幸啊!”

    张仲清一个人已经喝了不少,说话都有些大舌头。

    “酒这种东西,一群人喝热闹,两个人喝热情,一个人喝就伤身体了。惊雷司人员居住的屋舍还在建造,我现在也是无事,不如陪陪你喝酒。”

    五六十度的白酒,最是醉人,等冷锋喝了一坛子以后,就已经头晕目眩了。

    “老张,不是我说你,整天戴着面具多难受,喝个酒还要戴一个露嘴的款式,摘下来不行吗?整天戴个面具,好人家的女子谁能看上你!”

    张仲清用手指敲了敲脸上的面具,苦笑道:“当年为救陛下,这张脸被烈火所焚,虽然幸而未成一个瞎子,可是这脸毕竟是毁了。若非陛下四下寻找名医,我能不能活下来还是两说。

    一个面庞狰狞犹如恶鬼的人,别人唯恐避之不及,蒙陛下不弃,赐我百骑司统领一职,又赐宫女十数人,可惜啊!那些宫女见到我如同见到厉鬼,我又怎能强迫她们呢!”

    说完,张仲清揭下了面具,露出了他那张可怕的脸。

    冷锋虽然见过不少世面,可是还是被张仲清的脸吓了一跳。以前见张仲清戴着面具,只以为是他的爱好,原来是因为脸被毁了,才不得不戴上面具。

    一般人见到这张脸估计都会呕吐,不过冷锋不在意,反而又塞进嘴里一块红烧肉。

    “以前醉心军功,从未娶妻,现在成了这副模样,连敢接近我的女人都没有,又谈何娶亲,传承后代呢!”

    说到这里,张仲清开始落泪,早年间他家里遭遇了饥荒,全家人就活下了他一个,眼见年近四十却膝下无子,又想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话,不由得悲从心来。

    冷锋伸手摸了摸张仲清的脸,尽管已经是陈年伤疤,可是被碰触到的时候张仲清还是感觉到了幻痛。

    冷锋挠了挠脑袋,这种烧伤,就算是后世顶级医院也很难治疗,更何况现在这个连外科手术都没有人敢尝试的年代呢!

    张仲清用期盼的眼神看着冷锋,在皇宫偏殿,皇帝就跟他说冷锋有可能有能力治疗他的烧伤。

    冷锋忍不住开口道:“以你的权势,花费重金随便找一个女人也可以呀……”

    张仲清苦笑道:“如果是这样,敢来的都是些风尘女子……”

    冷锋了解了,在这个血脉传承大于天的年代,只有良家女子才是“良配”,而青楼妓馆女子生的孩子,哪怕父亲是一个豪雄,也会被别人暗地里指指点点。

    这可就难办了啊!

    张仲清看着冷锋为难的样子,叹了一口气,他已经预料到了这种情况,索性就抱着酒坛猛灌,不如一醉方休。

    冷锋知道张仲清的想法,只能苦笑着也抱起一坛酒陪张仲清痛饮。

    酒喝多了就是神仙也会醉,这还是冷锋第一次喝这么多。

    张仲清喝到不省人事,睡梦之中犹在垂泪。

    冷锋虽然还清醒一点,可还是趴在庭院池塘边狂吐,直到肚子里再没有一点东西,才倚在栏杆上喘气。

    一只雪白的手伸了过来,尽管喝多了,冷锋还是一把抓住了它。

    “啊!”

    略带沙哑的痛呼传来,冷锋使劲摇晃了几下脑袋才发现伸出这只手的人是刘淑雯。

    “额……你来这干什么?”

    刘淑雯用另一只手把湿热的毛巾覆盖在冷锋的脸上,轻轻地擦拭着:“您喝多了,奴家不放心,过来看看,您吐了一身,还是擦擦吧。”

    冷锋摇摇头说:“去给我准备洗澡水,我要洗个澡,吐了一身,都是酒味……”

    “好,我还是先服您回房吧,夜了,外面湿气重。”

    冷锋摇晃着站了起来,被刘淑雯半扛着回了屋里。

    脱衣、洗澡、穿衣,一切都是在模模糊糊中完成的,当冷锋躺在床上时,顺手就把大汗淋漓的刘淑雯揽在了怀里。

    刘淑雯的身体瞬间就僵硬了,等了许久却不见冷锋有下一步的动作,当她疑惑地看向冷锋时,却发现他已经睡着了……

    清晨的阳光照射到屋里的一刹那,多年以来养成的生物钟到底战胜了酒精的麻醉,冷锋直接睁开了双眼。

    虽然脑袋还是昏昏沉沉的,可是冷锋还是第一时间感受到了身边的异状—刘淑雯!

    刘淑雯此时整个人都被他搂在怀里,阳光照在她白皙的脸上,竟有些耀眼。

    感受到身边的动静,刘淑雯也醒了过来,看到冷锋直勾勾地盯着自己,刘淑雯的脸腾的就红了:“您昨天晚上安寝时搂住了奴家,奴家挣不开……”

    冷锋松开了锁紧的双臂,右手抚在刘淑雯的脸上:“我知道了,以后不要一口一个奴家的,待我长发及腰,就娶你可好?”
………………………………

第62章 养鸡场?

    不能无后。

    这是动物都明白的道理,人又怎么能例外。

    冷锋家里只有他一个独子,昨夜见了张仲清的泪水,冷锋也觉得自己也是时候成家立业了。

    在唐朝这个早婚的年代,十五六岁已成人父的不在少数,况且朝廷鼓励生育,虽然律法规定男十五,女十六方可成婚,可是没人放在心上,官府也会视而不见。

    冷锋到唐朝已经整整一年了,原本隐藏在内心深处那回家的渴望已经消磨殆尽,与其找个不认识的女人成婚,还不如直接找刘淑雯。

    毕竟……她琴弹的好听,人也很温柔。

    刘淑雯被冷锋的动作搞得面红耳赤,只是“嗯”了一声,就赶紧跑掉了。

    冷锋微微一笑,背着手出去晨练。

    李恪自从回到长安以后,就每天跟随着李三牛训练,九岁的孩子,硬是把自己折腾到全身酸软才会休息。

    冷锋给他倒了一杯热茶,指着那些军士说:“这种训练训练的大半是蛮力,明天起跟我一起训练吧!”

    李恪长长舒了一口气:“师父,我知道跟着您训练才是最好的,可是徒儿喜欢这种氛围。”

    冷锋笑了笑:“一个统帅喜欢军队才是对的。这支队伍成长起来以后,我会暂时交给二狗子和李二牛管理,等你长大了,这些人就是你驰骋沙场的底子。”

    李恪想到自己有一天也可以指挥这么一个军队,不由得热血沸腾。

    李承乾昨夜回了皇宫,需要等宫门打开才能出来,三兄弟里李泰是最懒的,不睡到日晒三杆是不会起床的。

    可是今天李泰却一反常态地早起了!这真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看到正在洗漱的李泰,李恪手里的葱油饼掉到了地上。

    “有什么好惊讶的!看样子师父打算开始教你学武了,我也打算偷学一点。”

    李恪拍了拍弟弟的大肚子:“就你这肚子,难!而且你不是学物理化学的吗?学武术也没用啊!不像我,练武可是战场生存的保障。”

    李泰看着自己的大肚子也心里发苦,没见比别人多吃“多少”啊,怎么就这么胖呢?

    “前两天实验惊雷的效果你也看到了,我今后可是会研究惊雷的,不跑快点就是粉身碎骨的下场啊!”

    李恪哈哈大笑,捏着弟弟的肚皮说:“就你这厚肉,惊雷怕是也炸不开!”

    可能是被捏疼了,李泰扔掉手上的毛巾就扑向李恪,李恪大笑着辗转挪移,就是不给李泰近身的机会。

    “好了,不要闹了!”

    宫门一开就跑回来的李承乾止住了兄弟们:“师父已经开始吃饭了,咱们再不去,就没得吃了!”

    很奇怪呀!往日吃饭时必定站在师父身后的那个美女侍女居然坐在师父旁边,一粒一粒吃米、红着脸的样子看起来很是窘迫。

    这可不行!卑贱者是没有资格在厅堂上吃饭的,女子也没有上桌子吃饭的权力!就连母仪天下的母后,在皇帝摆宴款待大臣的时候也是不能随便就能得到桌案的!

    李承乾刚要开口训斥,李泰就先一步开口了:

    “师母好!”

    说完,就贱兮兮地凑到了刘淑雯旁边,殷勤地替刘淑雯夹菜。

    李承乾这才明白过来,原来……嘿嘿。

    刘淑雯很不适应往日让她高不可攀的三个天潢贵胄对她大献殷勤,差点被小米饭噎死。

    冷锋笑着看这一切,对李承乾他们三个,他是很喜爱的,可是再喜爱毕竟不是自己的亲生孩子。

    看着眼前的这一幕,让冷锋想起了自己很小的时候,也是这样腻歪母亲,不由得多吃了几口饭,免得喉头梗梗的。

    在古代,妻是一个家庭里权威仅次于丈夫的人物,俗话说:“男主外,女主内”,家里的事儿一般都是由女主人打理的,所以冷锋吃完饭,就把天下楼的账簿扔给了刘淑雯,自己带着三个徒弟打算去渭河边逍遥。

    刘淑雯看着记载着笔笔巨款的账簿,第一次有了自己已为人妻的感觉……

    在封建社会,怎么能没有自己的地呢?

    就在天下文武学院选址不远,就有一个庄子,土地平坦肥沃。这个庄子原本是尉迟恭名下的,冷锋去鄂国公府走了一趟这个庄子就改到了冷锋名下。

    尉迟夫人从来都不会质疑丈夫的决定,丈夫临出征前跟她说过,天下楼楼主要什么就给什么。既然丈夫这么说了,那么别说是一个庄子了,哪怕是冷锋要鄂国公府,尉迟夫人也会直接搬出去。

    当然,这个庄子不是白要的,冷锋把蒸馏制酒的方法给尉迟夫人抄了一张,算是默许尉迟家也可以卖酒了。

    在这个年代,虽然没有什么知识产权和专利,可是任何行业的商人都会尊重这个。天下楼的红烧肉简单易做,可是别的酒楼宁可继续炖白肉,也不会在天下楼没有允许的情况下自己也卖。

    地主和农民自古以来都是对立的阶级,可是尉迟恭这个地主有些“不称职”,很少压榨农民。所以当冷锋来到这个庄子视察的时候,庄子里的各个家主都满脸笑容地来送礼。

    礼物很寒颤,有的是自己织的麻布,有的是自己做的点心,庄子里最富裕的张老汉抱来一篮子鸡蛋,就足矣笑傲群雄了。

    和两百多个家主坐在庄子中央的大柳树下,吃点心,喝美酒,就算是见过面了。

    庄子里最年长的老李头,已经是八十九岁的高龄,这样的年纪,就算是见到皇帝也不用施礼。

    大唐以仁孝治天下,只要是年纪大的老人,就可以见官不拜,过了八十,连见了皇帝都不用下跪,反而皇帝会对他弯腰施礼。

    老李头代替整个庄子小心地询问主家收租要收多少,模样掐媚,没有一点见皇帝不施礼的高龄表现。

    冷锋又喝了一杯酒,才说:“朝廷律法规定,地主家收租两成,可是有好多地主却会收三成四成,让人不耻。

    之前尉迟将军当你们主家的时候收的是最低的两成,我既然从尉迟将军手里接过了你们的庄子,就不会加收,还是两成。”

    原本觉得新主家会收四五成的老李头掏了掏耳朵,不确定地问:“您说收几成?”

    “两成!以后也不会变!”

    众农民顿时欢呼不已。

    冷锋示意他们小点声,说:“当然了,这收两成的租子是给别人看的,这粮食收上来也不值几个钱。所以粮食就堆在粮仓里,谁家减产,都可以去取。”

    乡民们傻眼了,还有这样的主家?

    冷锋笑道:“这可是积阴德的好事啊,我凭什么不做。”

    不得不说“积阴德”这样的话可以当成很多事的理由,所以乡民们立刻释然了,主家富裕,做做积阴德的事也是应该的。

    冷锋拿起账簿看了看,说:“老李头,你家租种了十五亩地?”

    老李头立刻笑道:“家里的后生勤快,就多租了些!”

    冷锋在“十五亩地”的字上敲了敲,说:“老李头,你家今年别种地了。”

    这话一出,老李头差点哭出来:“新主家,我老李家上下十几口人呢,你……”

    冷锋打断了老李头的话:“你们帮我养鸡(蟹)吧。”(可能会和谐……)

    老李头顿时目瞪口呆:“养鸡?”
………………………………

第63章 天子亲耕

    众人齐齐把头转向张老汉,张老汉是远近闻名的“鸡王”,家里养着五十只鸡,每年卖鸡蛋就挣不少钱。

    张老汉嘿嘿一笑,黑亮的脸立刻开了花:“主家这可是找错人了,就该找老汉才是!老汉养鸡养了快十年了。”

    冷锋大喜,正愁没地方找养鸡的呢,这就有送上门来的了。

    冷锋展开庄子地图,指着山脚下的那几块地说:“这里这几块地最是贫瘠,我看过了,估计种地也是种一葫芦收俩瓢,不如改建成养鸡场。”

    张老汉顿时摇了摇头:“俺家虽然比别家富裕点,也只是衣食无忧罢了,盖养鸡场可盖不起。”

    冷锋从怀里掏出一袋银子抛给张老汉:“银子在这呢,这养鸡场不是让你盖,而是我出钱盖。你帮我养鸡就行,当然了,你一个人忙不过来,庄子里谁家有闲人,都可以帮忙,张老汉你发工钱就是!”

    张老汉从来没有看过这么多钱,颤抖着双手数了一遍,才说:“主家既然吩咐了,俺一定办好,不知道主家是不是要卖鸡蛋?”

    “卖鸡蛋?”冷锋摇了摇头:“鸡蛋一个也不卖,全孵化成鸡!至少到明年夏天前不卖!”

    一年的鸡蛋孵化成鸡?那得多少鸡呀!

    张老汉忍不住说:“这么多鸡,吃什么呀!”

    冷锋笑着说:“咱们庄子里还要盖一个酒坊,酒糟就喂鸡(蟹)吧!”

    张老汉又把银子数了一遍,特意拉着老李头作证,才小心地把银子揣进了怀里。

    在山脚下那几块地的图纸上标上“养鸡场”的字样,冷锋又从怀里掏出了一袋银子:

    “话说……我还想盖一个养猪场、一个养鸭场……”

    回家的路上,李承乾终于忍不住问道:“师父,你出资盖这些养殖场干什么?”

    冷锋耸了耸肩膀:“天下楼要扩建,每日的酒肉消耗得很快呀,与其去屠户那里进货,还不如自己养。”

    李承乾点了点头,但是车厢里的李泰却拽过李恪,在他耳朵边说:“师父在撒谎!”

    李恪一惊,自己弟弟什么时候有了辨人心的本领?于是狐疑地看着李泰。

    李泰满意地哼哼了一声:“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师父对外人撒谎的时候从来都是面无表情。可是他哄骗大哥的时候,总会耸肩。像上次他骗大哥叫花鸡是叫花子吃的东西的时候,就耸肩了。”

    冷锋没办法告诉李承乾贞观二年会有蝗灾,他老爹在御花园还吞蝗虫演大戏来着。

    史书上对这场蝗灾的规模描述得并不详细,地点也只是说了京都附近。所以稍稍提醒一下李世民也就是了,没必要大张旗鼓。

    春天,是播种的季节,从皇帝到庶民都需要种地。皇家有一片很肥沃的土地,供皇帝和王公重臣亲耕,借此让皇帝体会百姓的辛苦。

    脱了龙袍,穿着麻布衣服的李世民依然魁梧,豆大的汗滴不时滴在曲辕犁上,没有一点皇帝养尊处优的样子。

    李承乾在前面牵牛,皇后播种,李泰培土。

    都说皇帝是最好的演员,不过连演戏都不演的皇帝就可以肯定不是一个好皇帝了。

    从清晨一直耕作到晌午,李世民才满头大汗地回到了棚子,赐给重臣糜子饭,他自己也吃的是糜子饭,没有一点优待。

    大臣们就是这样,只要是皇帝赐的,水泥也能吃得津津有味。所以春耕大典,没一个带饭的,都等着皇帝赐食。

    冷锋在李世民登基以后得了个“熩国公”的爵位,没有封地没有实权的那种虚衔,按理说这种皇帝亲耕的活动是没有他参加的份的,可是李世民偏偏对他发出了邀请。

    国公需要种三亩地啊!为了自己的身体着想,冷锋就把李泰研究到了一半的曲辕犁直接完善了。

    李世民见到新农具,大喜,必须要亲自实验,于是冷锋的那一片地也归了李世民。

    “这个曲辕犁不错!很省力,看牛轻松的样子,估计用骡马也能耕地。咱们大唐的牛总是不够用,有这个曲辕犁,百姓们种地也就不必太依靠牛了。”

    话说的很忧国忧民,可是他堂堂皇帝的手却很不老实,冷锋桌面上的一只肥鸡就被李世民端给了身后的妻儿,酒壶的壶嘴也进了李世民的嘴。

    “哈哈,你们天下楼的美酒可是绝品,朕劳累些,喝些酒休憩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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