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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歌-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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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壹 独居 。。。
落霞村是观云山下一座小小的山村,民风淳朴,若是说有哪一片土地可以做到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有世外桃源的名号,那落霞村真是当之无愧。不同于几里外观云城的喧闹与繁华,落霞村中人人穿朴素布衣,一日三餐也以粗茶淡饭为主。
传说中,落霞村受到观云山上土地神的庇佑,年年风调雨顺,秋日丰收。所以落霞村中大多村名都对观云山上山神有着虔诚的信仰,并在风水师傅断定出的风水宝地建了一处道观,设有两三道士每日清扫地面,供奉香火。道观里头有座泥塑,刻的是相貌和蔼的老人一尊,红衣白发,笑呵呵的红通脸蛋隐在一大把白色胡子下头。一日复一日的,都有不同人家前来拜跪,或求土地丰收,或求合家美满。这样来来去去了几年,道观门槛处有一些深深浅浅的脚印子,而为观云山山神供奉的香火倒也从来未曾断过。
在道观旁边,是一所小学堂,说起来,这小学堂的存在可是让道观中的道士头疼极了。落霞村中大多数人都觉得儿女子孙绕膝玩耍是一种最大的享受,因此只要是成了亲的人家家中必然有两三个黄毛小儿,叽叽喳喳的好不热闹。随着年岁过得久了,小孩儿们渐渐地长大,到了要读书的年龄了,因为父母实在是不舍得让孩子每天早晨抹黑起床赶那几里地去观云城中读书,就干脆送到那小学堂中,由教书先生为自家的孩子做做启蒙,每天念两句诗,写三两个字,看孩童一点点有了进步,虽然离做学问甚远,但心里总还是十分欢喜的。
学堂不大,孩子不少,且月月年年地越来越多。开始时只要想入学的孩子就可以直接对教书先生报道,而现在因为小小教室中容不下那么多人,只好一一到先生那处登记去,分上午的批次和下午的批次。
午时,第一批孩子欢呼着从教室中鱼贯而出,回家吃饭写功课,恰巧能碰到第二批的孩子们到时候来上学。村庄小,半大小孩之间大多互相认识,孩子心性,见到相熟的要好的,难免手拉手嬉笑一会儿,或是玩闹一下,这时,道观中的道士就会不胜其烦地拿着一把扫帚出来,对孩子们装模作样地挥一挥扫帚,通常这个时候孩子们还都不怕,反而都对着道士做鬼脸,直到道士真的恼了,对孩子们吼叫出声,那些顽童这才一哄而散,一些往学堂里头走去,还有些结伴行走,回家吃饭。
学堂办起的年岁不长,大约就几年,而教书先生却换了有三。前两个都是以前在观云城里做先生的,上了年纪回到村里养老,闲着无事就顺便接受了启蒙老师的任务。然年龄实在是大了,面对吵吵闹闹的学生们,常常心有余而力不足,没做一年两年的,就托病回去了。第二个先生走后,曾经有两个月的空缺。在那两个多月中,学堂一直关闭着,直到村里一个从小饱读诗书的年轻人站出来,接受了这一空位,学堂这才重新开设起来。
教书先生今年二十有二,姓傅,名书宇,在这小学堂中教书已经一年有余了。每天早晨,天还蒙蒙亮之时,傅书宇便早早地起了来,喝过一碗小米粥,带了几个白面馒头,就匆匆赶到学堂去,根据每个人的座位,先将前一天的作业发下,然后找一张桌子坐下,安安静静地吃着馒头,直到学生们一个个背着布包,蹦蹦跳跳地跑进来,对傅书宇微微笑,清脆的声音喊道:“傅先生好!”傅书宇也不答话,只是回一个礼貌的微笑,从不多说什么。等孩子全都到齐了,傅书宇就整整衣衫,吩咐孩子们将竹片装订成的教科书拿出来,自己亦手执一卷,开始讲课。傅书宇的声音里透着一股子淡淡的疏离,却极好听。
“好,大家把书打开。今天,我要教大家一首诗,作者是唐朝诗人王维,大家先听我念一遍。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竹喧归浣女,莲动下渔舟。随意春芳歇,王孙自可留。这首诗歌描绘的是秋日夜间的场景……”
傅书宇的声音不紧不慢,带着淡淡的从容。教室的纸窗开了一条缝,他的声音就伴着风,慢慢的飘散出去。温润如玉般,如同他给别人的感觉,简单,干净,但总是无法亲近。
落霞村的男男女女说起傅书宇,总是带着深深的尊敬的。但凡村中有饱读诗书者,以傅书宇的年龄的,大都胸怀一腔包袱,希冀去外头闯荡一番,而傅书宇似乎一开始就没有这种想法,在没有做教书先生之前,傅书宇也过着锄地耕作的生活。
傅书宇的父母在他十八岁那年双双病故了,傅书宇三天不吃不喝,跪在父母坟前一身不吭,滴水未进,最后被人发现昏倒在坟前。从那以后,每当别人提到傅书宇时,总会摇摇头,叹息地说,苦了这么个孩子了,这么孝顺,这傅家的二老也真是没福气,儿子长大了,没享几年清福呢,就都病故了。
也是从那之后,村里年纪长一些的女人总是有意无意地撮合傅书宇和村里的未婚姑娘,也有人有心想撮合自己女儿和傅书宇的,今天提了一只鸡让女儿给傅书宇送去,明天煲了一盅汤让女儿送一碗过去给傅书宇尝尝鲜,傅书宇几次推辞,奈何没有结果,只好每次都收了下来,过几天再变着法的送回去。虽然出入傅书宇家的年轻姑娘颇多,其中也不乏一些以美貌或是贤惠在村中出了名的,但傅书宇似乎从来都没有对哪个姑娘表示出好感,对每个人都客客气气的,言辞间没有任何的特别。久而久之的,那些姑娘都拉不下脸来再往傅书宇家中跑了,背地里都说,那傅书宇木讷,一点儿也不解风情,姑娘们的好意他都当了驴肝肺。
当时村民们也都议论纷纷,最后一致得出的结论是傅书宇为父母守孝三年未满,无心谈婚论嫁的,而今早已过了三年守孝之期,只见傅书宇还是没有任何要娶亲的意思,长辈们几次旁敲侧击,傅书宇也只是笑笑不答,慢慢的,给傅书宇说媒的人也就少了,随他去。
如今正值春末夏初,天气已经有些热了,初蝉也探出来,偶尔在夜间叫唤两声。这天,傅书宇完成了一天的教学任务,把学生们都遣散了,一个人在夕阳里头整理着教室,将桌椅排放整齐后,便带上了教室的门,迈出门去,一个人走了。路过旁边那道观之时,恰好一个道士出来走动,便和傅书宇打了个招呼。他回了个笑,脚步并不因此而停留下来。
夕阳渐渐斜地厉害了,傅书宇一身白衣仿佛被染了颜料,度上一层柔和的金色。墨色头发从耳后各挑起一束,用黑色发带松松地一系,看起来随性而飘逸,风轻轻一吹起来,必带起几缕,或拂在衣上,或抚过脸颊,而傅书宇都不在意,用手拨弄开去,再继续向前走。傅书宇并不算得上是美男子,五官并没有一处比较出奇,但五官的组合让人看了很舒服,搭配他的衣着,声音,会让人觉得他是个表里如一的谦谦君子。他薄薄的嘴唇时常抿着,唇角线条给人一种僵直感。他并不常笑,更多的时候总是面无表情,仿佛很难亲近一般。
他踩着一地阳光的碎片回家,匆匆。远远地看见自己所居的竹屋,他的脚步放慢了一会儿,脸上似乎带了点零星的笑意,而不一会儿,脚步却又快了起来,几乎可以算是小跑着回家去。推开前院大门,竹制的大门发出吱呀的响声,冗长,沉重。进了院子,虚掩上大门,傅书宇胸中呼出长长的一口气,似乎放松了不少。他家养的大黄狗阿卫迎上来,对他摇头摆尾的,他蹲□子来笑了笑,伸手抚摸着大黄的脑袋,顺便将一边的大桶上的盖子拿下,从里头掏了块骨头扔给阿卫。阿卫撒欢儿地叫了两声,便刁着骨头从主人身边掠了过去,到一边独自享受晚餐去了。
傅书宇又在旁看了一会儿,便进屋打盆水,洗过脸后又擦了擦手。将教书时带着的布包放在桌上,转身去了里屋。抽出三柱香,点燃,插在父母的灵位前,俯身拜了三拜——这是他每天必然要做的事情。
走出里屋,绕过前院去了厨房。炒青菜,小米粥,一个白面馒头,简简单单的几样做好,摆上桌,这便是他全部的晚餐了。执筷时,突然想起了今天走去学堂时两个妇女在他身后的指指点点。
“你看,就是那个男娃子哟,长得一表人才的,才多大的岁数呀,就跑去学堂给孩子当先生,领那么一点微薄的生活钱。多少人家敬他,想将女儿嫁他,他却一个都看不上,这是不是心气儿也太高了一些呀。”
“嗨,你还甭说,我一直都觉得这个孩子挺奇怪的,除了教书,平日时候也不怎么出门,不怎么和人打交道,是不是有那么点奇怪呀。”
一句“有那么点奇怪”,让傅书宇心中起了点涟漪。说不难过是骗人的,人非草木,怎么可能完全不在意别人对自己的看法呢?但有些心事,只能一个人闷在心中,周围的邻居们虽然热情,但并不交心;孩子们每天都可以见到,但毕竟还小,如何能与他分担呢?纵使是父母还在,有些事也决计说不出口的,更何况是外人呢。
自十八以来到现在二十出头,在这竹屋中独居也不知不觉地过了四年多,一个人,习惯了,别人说什么,其实都无所谓,听过了,淡然一笑,忘记了。只不过心里还是会有点小小的疙瘩,随着时间的推移,嵌在心口,日夜生长,最终成了时不时的刺痛。
并不是冷淡,只是不知道该如何表达;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人”,只是没有什么知心的朋友,无从展露本性罢了。村中关心他的大多是老一辈的人了,那些人他是敬的,自然无法成为朋友。而村中年龄相仿的人虽多,却都因为他是教书先生而心生敬畏,平时打个招呼,点点头,擦肩而过,各走各的路,自然也没有交心的。
并不是没有喜欢过姑娘,每次看见人家那灿若桃李一般的微笑,他心头也是狂跳。但对上人家的眼,他却期期艾艾的什么话都说不出来,直到那姑娘再不来了。有时,他真的恨透了自己的笨嘴笨舌,但过后仔细一想,又释然了。看看自己,平凡的教书先生一个,微薄的薪钱连养活自己都有些困难,若是家中再多一个人,只不过是白白地跟着他吃苦受累罢了,又何必去为难人家呢?
仔细想来,一个人也并不是什么难熬的大事,四年下来,也并不那么辛苦。
只是偶尔会有些难过罢了。傅书宇对自己说道,这并不算是什么寂寞吧。
作者有话要说:开新文总是开心的~填坑总是痛苦的… …+可能填得比较慢,最近太忙了T T~不过尽量保证隔天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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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贰 误会 。。。
孩童心性,难免整天想着玩乐。在课堂上坐的时间久了,便像长椅上生了倒刺一般,坐立难安,上窜下跳的。看出孩子们眼神都飘向窗外,傅书宇放下书卷一叹,兀自挥了挥手,示意他们可以自由地出去玩。欢呼声似乎还未散去,孩子们就先跑了个没影。有了第一次,孩子们知晓傅书宇无心为难他们,便去缠着傅书宇,撒着娇要求出去玩。被缠得没有办法,傅书宇只得答应隔三天停一次课,提前将需要完成的功课和需要描摹的字布置下去,在草草吩咐孩子们完成功课之后,就通融着放孩子们出去玩。看他们撒开脚丫,叫闹着,嬉笑着,心中也无什么不快,也收拾了一下东西,提着个布包走上回家的路。
回家后,傅书宇通常先要摊开纸笔,一番泼墨后,对着自己写下的东西发呆。有时是几个毫不相干的墨字,还有时是心中欢喜的两三言诗句。很少有对自己写的字满意的,傅书宇总是能在自己写下的字中挑出各种各样的毛病,然后将宣纸提起,皱一皱眉,揉成一团。
上课的三天时间总是过得很快,转眼间,又是一日闲余。前一天晚上并没有睡好,也许是天气热了,即使床上垫了一叶竹席也丝毫消散不掉酷热暑气,翻来覆去,辗转难眠。半梦半醒的模糊间,他梦到了死去的父母,带着慈爱而悲哀的笑容,对着他微微招手;梦到了邻家那位谈不上是喜欢不喜欢,只是让他产生想保护的冲动的姑娘,款款向他走来,腰间系一根纯白飘带,逶迤拖地,带起片刻尘埃的同时也似乎在他心上留下了一点痕迹;梦到了小小的学堂中,孩子们被他留下背诵诗歌,一个个哀怨连天的样子,眼神也似不满。
在一梦一醒间,有好多好多人与事扑面而来,傅书宇几乎要喘不过气来。鸡鸣两声,傅书宇就着一件单衣从床上坐起,到院里走动走动,揉了揉额心,眉头不展;抚了抚额角,酸涩疼痛。
家中养的那只大黄狗阿卫,安安静静地蜷缩在水井边,毛绒绒的大颗脑袋枕在前肢上,鼻子还随着呼吸间一动一动,还在酣然睡着。
洗一把脸,将冷水浇在突突跳着的太阳穴上,享受着冰凉的刺痛感。换上白色布衣,黑发用黑色缎子系好。傅书宇总是黑的白的,简单,也很合适他随遇而安的性子。照例在父母灵位前上三柱清香,一个人用过了简单的早餐之后,傅书宇和往日里一样,走到书桌前,拉开椅子,开始磨墨。等到墨的淡淡香气传开来,他用毛笔蘸些墨汁,才想起宣纸在昨夜已经用完。暗暗叹息一声,将毛笔搁下,从木桌底下拿出个小布包,数了些许银两出来。想着早些去观云城中买纸,人或许还不多,便不用面对人与人摩肩接踵的场景了。
不知是不是性子太淡薄的原因,傅书宇从来就不喜欢人太多的地方。比起一方土地的喧闹,他更爱在避开人群的一角,安安静静的,一个人就好。
观云城这类的喧哗之地,傅书宇只来过寥寥几次,不是为了给自己添置些冬夏必须的衣物家什,就是为了买笔墨纸砚,只一次,他不为了添购东西,却是为了父母亲的离世来这儿买醉。傅书宇并不爱喝酒,也不善于喝酒,烈一些的,甚至就连闻到酒香都会让他产生些许的无力感,可那天,他一坛一坛地往下灌酒,直到不省人事为止。那年,他才十八岁。那时喝醉的记忆已经渐渐模糊了,那家小酒馆的样子也全然忘记,可是那种失魂落魄般的沉重感,至今难忘。因为从那天起,撕裂身体般的寂寞感,时常在深夜里,将他打个措手不及。
几次来观云城,都已将近傍晚,而在清晨就来到这附近最拥挤热闹的一处,今天却还是头一遭。初阳下的观云城,并不像傅书宇想象的那样会少许冷清一些。相反的,有许多小商小贩也赶早摆出自己的摊位,就好像晚出来一分,自己摊上的货物就都卖不出去了似的。商铺也早早的就开了门,有的店主时不时地打个呵欠,懒懒地靠在柜台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拨弄着算盘,想起来了,就抬头朝店门口张望张望,看见有意进铺里来的,也不急着招呼,似乎并不关心早晨的生意。
傅书宇常去的书画铺子在一条小巷里,卖的宣纸毛笔价格便宜,难得的是质量也很不错。傅书宇埋了头,脚步急匆匆地往那边赶,深怕一会儿赶早集市的人流与他冲撞去。熟门熟路地拐了几个弯,“流金书画”的黑字招牌便出现在了他眼前。他脚步顿了顿,用袖口轻轻抹去额头上滚落的汗珠,在门上轻叩三下,便迈入了书画店的大门。
店主是一名六十多岁的男子,年岁也不是特别大,胡子却已经是一大把。听到声音,他向门口看去,发现是傅书宇,就两眼一眯笑开了。傅书宇也算是他家的常客,一来二往地熟悉了起来,有时还会将傅书宇留下,二人畅谈对一些文字的看法,那老人见傅书宇很有些见地,心里也颇是喜欢。今天才开门做生意,就迎来了傅书宇,老人自是高兴。
“傅公子,你可好久都没来我这小店里买宣纸字画什么的了。是不是都快将我这个老头子忘在脑后了呀?”店主打开柜台与前店的小隔门,笑眯眯地迎了上去。
傅书宇不笑也不恼,表情淡淡,语气也淡淡:“老板,我今日是过来买宣纸的,还要以前的那种。”说罢拱了拱手算是感谢,“麻烦老板了。”
那店主点点头,仔细想了一番,走到柜台旁边的第二个柜子前,从宽袖子里掏出一串铜钥匙,将柜门打开,在从上数起第二个小格里拿出一叠微黄的纸,递给傅书宇说道:“傅公子,这是你要的纸。还是扬州产的那种,最近也不知怎么的,卖得特别好。算算日子,你也好久没来了,猜你是要来一次的,所以特地帮你留下了一些。”
傅书宇从钱袋中取出一些碎银子放在柜台上,小心翼翼地接过宣纸,问店主要了个纸袋子装好,道声谢谢。那店主还想留傅书宇多聊一会儿,被他婉言谢绝了。客套过几句之后,傅书宇将纸袋捂进自己的怀里,揣着走了。
在店里耽搁的时间久了些,等傅书宇走到街上,已随处可见男的女的聚在各个小摊那边挑拣着自己心仪的物件。傅书宇眉头紧了紧,加快了脚步。在经过一家药店时,有个穿青衣的男子匆匆地迈步出来,差点个傅书宇撞个正着。傅书宇往旁边让了让,好叫那男子先过,两人擦身而过之时,傅书宇感觉有什么东西砸在自己的脚面上,低头一下,自己脚边多了个红色的镶金线的钱袋。傅书宇捡起,刚想招呼那青衣男子,而那男子似乎有什么急事一般,还没等傅书宇开口,就已经头也不回地消失在了人群之中,待要追过去,早就不见了那男子的踪影。
傅书宇拿着那钱袋,站在原地不知所措起来。打开那钱袋一看,里头少说也有白八十两白银。心想说不定那人会注意到自己掉了银子,回头来找,干脆就站在那药店的门口张望着。可等了大半天依旧不见那个青衣的公子回来找。傅书宇耐心地等待着,在药店旁来来回回地踱着步子。两个时辰过去了,不见那人的影子,眼看已经快到中午了,饶是再耐心,傅书宇也终于有些按捺不住性子了。四处张望着,努力辨认着一张张模糊的脸,一个个相似的背影。想着这样干等下去也不是什么好办法,傅书宇觉得在城里到处走走,也许运气好,正巧能遇见那位公子也说不定。一个擦身而过,傅书宇并没有看清那青衣公子长什么样子,只知道是个年纪轻轻的公子。
将怀中那一袋宣纸紧了紧,傅书宇将钱袋举在胸前,在人群中四处寻找着。眼看着就要走出城去了,还是没有半点头绪。又去那药店门口等了一会儿,刚准备掉头找观云城内的县衙将钱袋上交了事,却冷不防地被从斜前方冲出的一个人扯住了袖子。定睛一看,来人穿一身青衣,约莫二十岁的年纪,五官长得颇为好看,眉宇间英气十足,而现在,好看的眉拧了起来,一双眼也凌厉地盯着傅书宇看。
应该就是这位公子掉的钱袋了吧?傅书宇刚想开口说些,却被那青衣公子一阵抢白。别看那青衣公子长得清俊,一开口却是盛气凌人:“喂,小偷,偷了我的银子,还敢拿在手中晃来晃去的,胆子不小啊!”
听那人这样说,傅书宇知道是闹了误会,刚想开口解释些什么,那青衣公子看见他张口,以为他要辩解,便立时打断了,又说:“呵,光天化日之下的就偷我的东西,也不怕被我发现么?若不是今天老子有急事没空揪着你不放,我非要送你去衙门不可!”
这下傅书宇算是彻底地傻了眼,只是盯着那人看,讷讷地张着口却不知道要说些什么好。
自己在阳光下站了那么久,就是为了将钱袋还给它的主人。哪想到那人非但不感激他,反一口一个“小偷”地污蔑自己,傅书宇一时之间愣住,站在原地不动。
“看什么看,做贼的还毫不顾忌地盯着别人看么?”那青衣公子斜睨了傅书宇一眼,将钱袋系回腰上。“今天算你走运,你还不快点滚!”说完,又像和傅书宇擦肩而过那会儿一样,头也不回地走了。
留下傅书宇一人站在原地,时不时地被人撞到。什么叫好心没好报,什么叫好心当作驴肝肺,他想他是有了个相当深的体会了。
作者有话要说:唔,现在在吃存稿… …+
3
3、叁 送礼 。。。
观云城中发生的事对傅书宇来说也不过就是生活中的一场小插曲罢了,被人误会成小偷虽然有些难堪,但他也并没有太计较,回到家,定下心来,展纸泼墨,写下“君子谦诚,温润如玉”的样子,转瞬之间就把这些不愉快抛却到了脑后。
又是为孩子们上了一天课,将没背书的几个留了下来,直到晚饭时间才挥挥手放走他们,而自己回到家中的时候也比平时里晚了些。天色暗了下来,家家户户都亮起了烛火,暖融融的一片,时而从门口窗户中传出对话声和婴儿的吵闹声,有一种家的感觉。推开自家屋门,里头没人,黑洞洞的,安静而冷漠。傅书宇苦涩地笑了笑,走进竹屋里,点起一盏油灯,照亮了一方土地。他百般无聊地坐下来,用手小心地笼着玻璃灯罩弹玩着,直到自己也觉得无聊了才停手。刚才走路之间没有感觉,现在停了下来,才感觉到自己肚子已经饿了。眸中印上的火苗跳动着,傅书宇站起身来,准备去厨房随意找些吃的来打发了这一餐。
刚走到外屋的门口,院中就传来了“笃笃”的敲门声。傅书宇心中一跳,觉得有些奇怪。平时也有一些邻居为他送些糕饼汤饭,可吃饭时间来敲他门的却很少。
会是谁呢?这样想着,傅书宇在旁边书桌上取了一根蜡烛下来,就着油灯点燃,为自己打个亮堂,然后便跑去了院子中开门。将门闩取下,推开门,外头站着的是隔着自己几家的王大妈。借着烛火,看到王大妈拍着自己的胸脯,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还未待傅书宇说话,王大妈就率先开了口,也不顾自己气儿还没匀上来:“书宇啊,你最近是不是认识什么富贵人家了呀?刚才有个好漂亮的姑娘,带了几个小厮过来,向我打听你家在哪里呢。一开始我看那姑娘气势汹汹的,怕是你得罪了人家,便没敢说。待他们准备走了,我借了灯笼的光看了个清楚,他们那群人呐,带了几口小箱子在身边,我估摸着该是什么宝贝吧?所以饭都没顾着吃完,就先赶到你家来问问。他们没找来么?”
傅书宇摇了摇,将王大妈迎进门去,顺便把门带上。等她坐下来,傅书宇才说道:“王大妈,我想您可能是误会了吧,书宇一介贫寒书生,怎的可能认识富贵人家呢?人家有说我名字么?如果没有的话,我想可能是您弄错了的。”
王大妈对着傅书宇摆了摆手,又说:“哎,我绝对不会弄错的呢。那姑娘虽然没有指名道姓地说要找你,但她对我描述了一下相貌和衣着,我想了一下,全村只有你一个符合那姑娘说的。”说着说着,王大妈的眼神就暧昧了起来,声音也微妙地上扬起来,眼睛笑得弯弯的,抓住傅书宇的手拍拍,“书宇呐,该不会是你在哪里招惹了人家,人家看上了你,所以就过来寻你了吧?”
傅书宇说道:“我并不认识什么非本村的姑娘,更谈不上什么招惹了。”
“哎哟书宇,你对王大妈还有什么好隐瞒的呢?没有招惹人家,人家怎么会找上门来的?”
正说着话,门外传来了纷沓的脚步声,并且越来越近,最后停在了大门口。隐隐约约听得到些人声,不一会儿,就传来了有节奏的叩门声。王大妈笑得更欢了,盯着傅书宇直看。被王大妈盯得无奈,傅书宇对她拱了拱手,无奈地再次跨出屋子去开门。
为首的是个穿大红色衣服的姑娘,看上去二十五六的模样,提着个灯笼,对着傅书宇打量。那姑娘脸上略施了些脂粉,在灯笼下看显得肤色特别通透,乌发轻盘,顶端插一根银色素簪,简单而大方。一双眼眸溶了灯光,此刻正上挑着,上下打量傅书宇。那人虽美,而傅书宇却并不认识,或者应该说是从未见过。带着些许的疑惑,傅书宇对那姑娘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而后问道:“姑娘,请问你找谁?”
那姑娘微笑了一下,问道:“公子,恕小女子冒昧问一句,你昨天上午时可曾去过观云城内,拾到过一个钱袋?”
傅书宇稍一迟疑,还是点了头。那姑娘“哦”了一声,转身向后招呼着,不复对着傅书宇时的温和婉约:“喂,你个死小子,还不快点给我过来看看!”
从黑暗的阴影里头走出来个男子,满脸不情不愿地站到红衣姑娘身边,抬眼看了看傅书宇,说道:“没错啦,我昨天看到的就是这个人。那我们把东西放下,走了行不行?”
外头光线有些暗,除了那红衣姑娘,傅书宇看不清其他人,只觉得那男子的轮廓似乎有那么些眼熟。
那姑娘一把拧在男子的胳膊上,骂道:“你这败家的,见到人先给我道歉知不知道!把人家恩人错当成是小偷,我到底是怎么教你的,教出你个混小子,辨不清是非!”
被说得受不了了,男子对那姑娘一瞪,吼道:“你怎么知道这人不是小偷的?你怎么就知道他是捡到了那个钱袋,想要还给我的呢?”
“你是脑子有问题呢,还是有失忆症,老娘都和你说了多少次了,如果真是人家偷了你的钱袋,人家就会将钱袋藏好,而不是拿着它在那么热闹的街道上晃荡好让你看到。你这死小子,分明是怕我说你冒失,就硬把自己的粗心归结成是别人的过错,我真是白教导你了。”
看见一对男女在自己面前就争吵了起来,傅书宇一时间有些愣神。他“呃”了半天,最终终于是下定决心开口了,说道:“请问,你们两个到底是谁?”
回应他的是那一对吵得不可开交的人儿异口同声的一句“闭嘴”。
从屋里出来准备看热闹的王大妈显然也被眼前的诡异情况吓了一跳,这个热闹她也不敢再看下去了,因为她发现某两人似乎有要动起手来的情况。对傅书宇说了句“不好意思我还没有吃饭我就不在这里多呆了我就先回去了下次再来”后,就匆匆地绕过那两人,走了。
而待那两人总算是想起来自己的目的而停战时,傅书宇已经呆了。那姑娘脸红红的对着傅书宇说了句“失礼了”,见傅书宇没有反应,赶忙伸手扯了扯他的袖子。傅书宇这才从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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