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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起床都看见教主在吃药-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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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锦像是被人抽干了力气,僵直的背脊瞬间软了下来,如魔似幻地盯着手里的“命髓”笑了起来:“啊哈,啊哈,我不会死!锦锦不会死!”
  
  其实丹阙也有点被韩锦吓着了,他从来没见过韩锦如此凝重的表情,连语气也变得正常了,居然自称是“我”。看来在性命受到威胁的时候,连一个傻子都会发生变化。方才的韩锦,不像个傻子,更像个疯子。
  
  丹阙大清早就被韩锦弄了一身的粘液,他行动不便,于是韩锦打了水来,替他将身子擦了一遍。刚擦完,福伯就来了,叫韩锦赶紧去吃早饭,吃完了就要去帮工。
  
  虽说丹阙已经向他保证他的性命无虞,但韩锦多少还是有些担心,跟福伯一出门就急急忙忙问道:“福伯,你可知道命髓是什么东西?”
  
  福伯见他神情不痴了,说话不傻了,与正常人无异,愣了愣,摇头:“命髓?”
  
  韩锦困惑地皱起了眉头。究竟是只有习武之人才有命髓呢,还是丹阙从头到尾都是骗他的?他不死心地接着问道:“就是这里出来的,白色的,”指了指自己的腿间,“摸几下就会出来,哥哥说,流了命髓人就会死。”
  
  福伯又是一愣,然后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继而捂着肚子哈哈大笑,笑到几乎站立不稳,只能将身上的重量压在墙上。他气喘吁吁地重复道:“命髓?流了会死?哈、哈哈、哈哈哈哈……”
  
  韩锦的脸色变了几变,心里把丹阙骂了个狗血淋头,故作天真地问道:“那究竟是什么?”
  
  福伯一抽一抽地回答道:“放心吧孩子,你是死不了,顶多死几个儿子。”说完哈哈大笑着走着,竟然不愿意同一个傻子解释。
  
  韩锦愣了一会儿,虽然还不知道具体是怎么回事,不过看福伯的反应他明白他被丹阙骗了个彻底。他气急败坏地冲到墙角边上刻了五只猪头,这才赶去吃早饭去了。
  
  上午的活比较清闲,福伯要韩锦将一天用的柴火都劈出来。由于他们是开饭馆的,每天要烧的柴很多,从前都是前一天晚上将第二天中午要用的劈完,第二天一早起来再将晚上要用的劈完。然而韩锦的速度极快,劈柴就像切菜,一把斧头抡的赫赫生风,一眨眼的功夫就把柴劈完了,别说一天的量,徐记里所有的柴火都让他给劈了。
  
  苗易过来视察韩锦的工作情况,看到满地垒好的柴火简直目瞪口呆。如今时间还早,他便叫了韩锦倒一旁聊天。
  
  苗易和颜悦色地问韩锦:“你哥哥的情况怎么样?”
  
  韩锦乖巧地道:“哥哥很好。”
  
  苗易又道:“锦锦,你是天生力气便这样大吗?还是练过武功?”
  
  韩锦眨了眨眼睛,自豪地抬了抬胳膊:“锦锦天生力气就很大。”
  
  苗易笑了起来:“哦?是吗?让我摸摸看。”说着伸手摸上了韩锦胳膊上的肌肉,捏了捏,笑道:“看不出来,小家伙挺结实的嘛。”说完手沿着韩锦的肩膀上去,又摸了摸他的脸,道:“模样长得也不错。”
  
  韩锦愣了愣,觉得他的态度有些奇怪,唯有报以傻笑了之。
  
  苗易像是无事可做,拉着韩锦又说了许久的话,问他家里的情况,问他丹阙的病,问他喜爱吃的食物,显得对他十分关心似的。韩锦却很不耐烦。要知道让他一个聪慧无双的人装成不懂事的傻子是一件十分吃力的事,韩锦在丹阙面前装的时候只觉得兴奋有趣,可在别人面前就觉得不耐烦。
  
  在苗易又自顾自起了另一个话题的时候,韩锦突然大叫一声:“呀!蝴蝶!”说着丢下苗易冲向了院子里的一角。
  
  苗易被他吓了一跳,拍着胸口抚平惊魂,又往韩锦所在的角落里走了过去:“锦锦……”
  
  韩锦带着内力的指风射向停在墙上的蝴蝶,蝴蝶猛地飞了出去,韩锦又一声大叫:“呀!蝴蝶跑了!”说罢就追了出去,跑出院子,远远地将苗易丢在身后。
  
  忙完了午市之后,韩锦和饭馆里的七八个帮佣的伙计一起吃饭。吃饭的时候,这些工人们七嘴八舌的聊天,韩锦听得了不少消息。这苗易是徐家的倒插门女婿,他老丈人只生了一个女儿,因此就把徐记饭馆传给他了。但是徐家时运不济,先是徐老爷子因病去世了,紧接着苗易的夫人也跟着去了,两人只留下一个女儿,如果要把徐记传下去,又得找一个倒插门女婿。
  
  韩锦自小生活在山上,没见过什么世面,因此听别人的故事都觉得有趣,听得津津有味连饭都忘了吃,不停追着问之后的事。听者热情,说者来劲,一顿饭的工夫,几个伙计就把掌柜的老底掀的干干净净。
  
  一个叫柳平的伙计地说:“你们知道夫人去世以后,掌柜的为啥一直不找个续弦的吗?”
  
  韩锦两只眼睛瞪得大大的:“为什么为什么?”
  
  柳平压低了声音神神秘秘地扯了扯自己的袖子,做了个切的动作:“因为咱掌柜的是这个!”
  
  韩锦愣愣地跟着他做了个切袖子的动作,一头雾水:“这个?”
  
  柳平眼珠子左右转,扫视众人,表情严肃:“我曾经亲眼见过掌柜的和小五大半夜在院子里那个那个。”说着左手握成圈,右手的食指在圈里进进出出。——小五是从前的一个伙计。
  
  众人轰然,七嘴八舌地议论起来:“我早就知道。”“我也看出来了。”“上次掌柜摸我的肩膀,我就觉得不对劲。”“……”
  
  只有韩锦一个人瞪得眼睛快要脱眶,也拿手指做了个进出的动作:“这个这个,又是什么?”他聪明归聪明,可惜却不是聪明在这个地方。关于这方面的事,他可说是一窍不通。
  
  几人哄笑,柳平捧腹笑道:“傻子就是个傻子。”
  
  韩锦郁卒了。他不过是求知心切,怎么每个人都只说一句傻子就完了,谁告诉他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唯有一人“好心”地揶揄道:“小傻子,等你娶了媳妇你就知道。”
  
  吃完饭,韩锦郁闷地回到房里。他问丹阙:“什么事情,是只有娶了媳妇以后才能知道的?”
  
  丹阙脸上的表情僵了一僵,镇定道:“那是你现在不需要知道的东西。”
  
  “人流多少命髓才会死?”
  
  “……不是很多,也……不算很少。”
  
  韩锦切袖子:“这是什么意思?”
  
  丹阙皱眉:“你出去干了一上午的活,哪里来这么多问题?”
  
  韩锦又把左手食指拇指握成圈,右手的食指在圈内进出:“这又是什么意思?”
  
  丹阙一窒。他简直怀疑韩锦上午不是出去干活了,而是上了一趟青楼。这傻子傻了这么多年,偏偏遇到他,开始觉醒了,从昨晚的亲身实践到今日的理论基础,桩桩叫他头疼。没办法,没办法,谁叫他是个傻子?
  
  丹阙简单粗暴地说:“闭嘴,不许问,该你知道的时候你就会知道!”
  
  韩锦闷闷不乐:“什么时候锦锦该知道?”
  
  丹阙道:“到时候你自然就知道。”
  
  韩锦扭头出了房间,偷偷摸摸溜出饭馆,弄了一套纸笔来,借着午休的时间挥毫泼墨,写下一千零一问,然后放烟召来一只信鸽,将这一千零一问寄回了出岫山,等待高晟风和卢雅江的解答。
  
  晚上,苗易又让大夫过来给丹阙看了一次诊。大夫经过昨天一事,是一万个不情愿再来了,可是他若不来,苗易就必定起疑,一起疑,他唯恐到时候丹阙和韩锦把帐算到自己头上来,只好又硬着头皮来了。
  
  这大夫原本人也不错,虽然昨天差点叫韩锦掐断了脖子,但医者父母心,他这回来的时候还特特给丹阙带了一些补血补气的药物,总之是伤是病服了总出不了差错。
  
  这回看到他,丹阙的态度比昨日稍好了一些,虽还是冷冰冰的,但到底没让韩锦再去掐别人的脖子。
  
  韩锦问大夫:“哥哥需要卧床静养,锦锦能为他做些什么?”
  
  大夫忙道,长期卧床的病人需要注意清洁工作,每隔一段时间就翻一次身,以免患上褥疮。另外,最好能定期为病人做按摩,防止他的肌肉僵化,骨骼错位。
  
  韩锦一听会生褥疮就急坏了,生怕他的极品屁股毁了,忙将大夫的话牢牢记下。
  
  送走了大夫以后,韩锦一头扎了出去,丹阙在屋里等了半天才见他回来,手里提了一桶热水。韩锦一脸认真:“大夫说哥哥不能受凉。”邀功似的笑道,“福伯不许锦锦浪费木柴,锦锦只好自己出去把外头的树砍了才烧出的热水。”
  
  丹阙看着他的笑脸沉默。
  
  韩锦将毛巾用热水打湿了,过来给丹阙擦身子。他把丹阙剥的精光,仔仔细细擦洗他身上每一寸皮肤(尤其是屁股),唯独擦到他胯|下的时候,小心翼翼地避开了丹阙的子孙根,连碰也不敢碰一下,生怕把丹阙的“命髓”给碰了出来。擦完之后,他还替丹阙按摩了一□上的肌肉(尤其是屁股捏了好几下),手劲不大不小,正舒服。
  
  丹阙趴在床上看着他认真地绞毛巾的样子,突然小声唤道:“痴儿……”
  
  韩锦茫然地抬起头:“哥哥叫锦锦?”
  
  丹阙摇了摇头:“没什么。”
  
  他突然之间感到一种莫名的恐慌。他一直在犹豫,一直在迟疑,一直不知道究竟该不该相信韩锦。从来也没有人像韩锦这样对待过他,那是发自真心的善意,体贴入微的关怀,即使那个人只是个傻子。他不敢相信韩锦,宁愿这人是骗自己的,宁愿他的心底里装满了算计——他越是温柔,就越令自己感到惶恐,惶恐到内心深处好像有什么东西正在渐渐迷失。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定春阿鲁和薄荷味的长评




☆、第二十一章

  往后的几天里,他们还是这样过的,白天韩锦在徐记里帮工,晚上回到房里,替丹阙按摩擦洗、为他输送真气、陪他说话。丹阙只能卧床静养,每天能看到的唯有韩锦一人,小傻子成了支撑他生活的全部。
  
  韩锦发觉,苗易似乎对他十分殷勤。由于他心智不如常人,福伯唯恐他冲撞了客人,只让他在后院里帮工,做得大多是些简单的力气活。苗易每天都会来看他,和颜悦色地跟他说话谈心,关怀他的生活。不仅如此,还经常勾一下他的肩,搭一下他的背,摸一下他的头。
  
  几次之后,等苗易再走过来的时候,韩锦不等他的手搭上来,劈头盖脸地问道:“掌柜的,你是不是喜欢锦锦?”他虽然不知道交欢是怎么回事,也没看懂断袖的意思,但喜欢他总是知道的。如果很喜欢一个人,就可以把他带回去成亲,成亲以后的两个人就要每天一起睡觉,就好像现在的他和丹阙一样。他还知道,如果成亲的两个人一个是男的、一个是女的,那么他们睡足十个月,就会生出个小孩儿来。
  
  苗易一愣,往四周看了看,见院子里没有别的人在,笑道:“是啊,我的确很喜欢锦锦,第一次看到就喜欢。”粗糙的手又摸上了韩锦的脸,“锦锦的模样长得真俊。”
  
  韩锦虽然不喜欢他摸自己的脸,但是听他说自己长得俊,又觉得心花怒放,两相抵消,也就随他去了。
  
  苗易道:“别叫我掌柜啦,太生分,叫我苗大哥吧。”
  
  韩锦看了看他的脸,心道这家伙比我爹还老,怎么好意思让人叫他大哥。于是他道:“苗伯伯。”
  
  苗易又是一愣,倒也没生气,呵呵笑了起来,道:“也是,你同我女儿差不多大。”他又盯着韩锦上下打量了一会儿,暧昧地笑道:“锦锦,我认你做干儿子可好?”
  
  韩锦一怔,好笑地看着他。他已经有两个爹了,苗易从头发到脚趾甲都不能跟他的两位父亲相提并论,应该说,是相去甚远。这大约是他下山以来听过的最可笑的话。韩锦道:“不好,锦锦有爹了。”
  
  苗易道:“小傻子,认了干爹,以后干爹会照顾你还有你哥哥,给你吃好吃的,带你玩好玩的,有什么不好?”
  
  韩锦懒得理他,索性不吭声。
  
  苗易以为他默认了,伸手摸了摸他的头顶,笑道:“那就这样说定了,晚上干爹让福伯给你加肉吃。”
  
  韩锦侧过头避开了他的手,懒洋洋打了个哈欠。
  
  苗易也不跟他置气,笑了笑就走了。
  
  下午韩锦去给丹阙买药,他发觉即便找到了工作,钱也还是不够用。吃喝用度几乎都在徐记里,没什么开销,韩锦连给自己买糖葫芦的钱都省了,可是要给丹阙治伤,是一笔不小的花销,他手里那点钱根本就不够用!苗易说好每个月给韩锦二两工钱,由于韩锦他们来的时候几乎已是山穷水尽,所以苗易已经把第一个月的钱提前支给韩锦买药用了,而且还帮他们垫付了请大夫的钱。这第一个二两银子,眼下只不过七八天,就已经花光了。
  
  韩锦心事重重地回到他们的那间小屋子里,对丹阙晃了晃手里少的可怜的药,垂头丧气地说:“哥哥,锦锦的工钱又花完了。”
  
  丹阙张了张嘴,又闭上了。他从前少有想要什么却得不到的时候,不管是某人的头颅还是价值连城的夜明珠,他自恃武功高强,看中了便去抢过来。而韩锦却不是这样想的。他肯留在这里帮工,他肯照顾丹阙,他死赖着不愿回出岫山,他肯坐下来和那些伙计们一起吃大锅饭,除了因为他对丹阙的算计,更多的,是因为他的新鲜感。他从小都生活在出岫山上,因为他与众不同的体质,就连天宁教的普通教众天尊和几大长老都很少让他接触。也就是说,他活了十七岁,真正接触过的人都能掰着手指数出来。正是因为这个缘故,对于山下的世界来说,无论他聪明还是傻,他都是一个真正的孩子,因为他对什么都新奇,什么都想体验。他想试试普通人的生活,自己挣钱买药,如果他愿意去抢,从一开始他们就不会沦落到这个境地。这也是为什么韩锦能如此耐得下心伺候丹阙。他对于赤霞教的秘密一点都不心急,如果早早地把秘密套出来了,他怕他没有理由再留下来,他甚至比丹阙还不希望分开。丹阙自然是不知道韩锦的想法的,不过他和韩锦相处久了,思想竟也渐渐被他同化,他知道韩锦无意恃武行凶,便也和他一样开始用普通人的逻辑思考该如何是好。
  
  韩锦可怜巴巴地掰着手指:“不然,锦锦再做一份工吧!”
  
  丹阙一怔:“做什么?”
  
  韩锦道:“锦锦今天出去买药,看见外面有人搬砖砖,搬十块砖砖就有一个铜板!”徐记里的活他干的很快,因为福伯让他干的都是力气活,譬如说砍柴,他一个时辰就砍别人十天的量;再譬如说挑水,常人需要一桶一桶挑回去,他嫌麻烦,直接把膳房里的大缸扛到井边上,装满水了以后再扛回膳房里,装七八桶水才满的缸他的速度就比别人快七八倍。因此他有的是时间再出去兼一份工。
  
  丹阙默了默,道:“好。”
  
  可是即使要再找一份工,也不是立刻就有钱拿的,丹阙这两天的药钱也没有着落。当天晚上,苗易又把韩锦叫了过去。
  
  他道:“听福伯说,锦锦没钱给你哥哥买药,想要出去再兼一份工?”
  
  韩锦点点头:“是呀是呀!”
  
  苗易笑道:“其实锦锦不必这么辛苦。”他上前一步,拉起韩锦的手:“干爹可以再给你预支半年的工钱,你不必担心你哥哥的病。”
  
  韩锦听他自称干爹,忍住了皱眉的冲动:“啊?”
  
  苗易颇有深意的看着他:“不过干爹也不能白给锦锦钱。既然锦锦想要兼工,不如就给干爹兼吧。干爹这几日腰疼的病犯了,每天晚上锦锦来干爹房里,替干爹揉揉腰,干爹就出钱给锦锦哥哥买药。”
  
  花开两枝,各表其一。
  
  在出岫山上,高晟风收到高聪明的来信时卢雅江正坐在他身上给他剥葡萄吃。于是高晟风把信拆了,拿起信和卢雅江一道看起了儿子的“家书”。
  
  当看到高聪明写的“为什么小鸡鸡摸几下会像尿尿的时候一样变得硬硬的,为什么里面会流出白色的液体,这些液体流掉以后人会不会死,如果流失对人有害的话把流出来的液体喝下去能不能补救”等等一系列问题的时候,高晟风嘴一张,卢雅江刚塞进他嘴里的一颗葡萄就掉到了地上。
  
  卢雅江盯着信上的内容微微蹙眉:“也是,我们从来都没有教过锦锦这些东西,难怪他不懂……”
  
  高晟风倒抽了一口冷气,揪住卢雅江的衣领,无比悲愤地咆哮道:“这种东西需要教吗!难道不该天生就会吗!”
  
  卢雅江歪着头想了想,没想到自己究竟是怎么学会的。反正他十五岁的时候就已经被高晟风压在身下这样那样了。
  
  高晟风受了巨大的刺激,双目无聚焦地望着远处:“他不懂……他居然不懂……他长的那么好看,居然不懂……原来他们说的是真的,聪明真的是个傻子……”
  
  高晟风从来不肯承认十七年前他捡回来的孩子是个傻子——那是他挑中的孩子,长得如此可爱,怎么可能是傻子?!高聪明不会哭,只会傻笑;高聪明三岁还不会说话,只会傻笑;高聪明认一个字认一百遍都记不住,只会傻笑……这些都不能说明高聪明是傻子!只是因为高聪明开窍比别人晚!他一直坚信,只要等到高聪明开窍的那一天就一定会聪明的天下无敌!
  
  然而时至今日……他看了眼信纸上“小鸡鸡除了尿尿到底还有什么作用”的问题……
  
  他终于肯相信,十七年前,他捡回来的,就是一个傻子。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youer54046、visure、教主威武的地雷,感谢青丘千夜的长评~~
嗷呜~我的教主和雅江终于出来打酱油了~~
话说两性的问题小生生好像小学的时候就懂了,可是进了大学以后才发现真的有人神马都不懂,小生生的室友经过小生生三年的科普,才终于知道原来男人不止有一根棒棒,还有两个蛋蛋;原来男的女的要这样这样那样那样才会怀孕,不是睡睡就有了(她以为精子会通过空气传播)。小生生的室友还曾经问过小生生一个很经典的问题:原来男生的鸡鸡是会变硬的!那么他们的蛋蛋也会变硬吗?
下面是及系同学画的图,很可爱啊~~




☆、第二十二章

  晚上韩锦还是没去给苗易揉腰。虽然不知道苗易到底有什么目的,但总归不是什么好事,况且就冲着苗易要自认他的干爹,他对这家伙就已心生厌恶,这是苗易夸他多少句英俊都扭转不过来了的。
  
  不给苗易揉腰,却要给丹阙按摩。韩锦正给丹阙揉小腿,丹阙突然道:“我想出去走走。”他已经在房里躺了好几天了,虽然福伯会给他弄一些书来让他解闷,他也会把韩锦先前教给他的心法口诀拿出来反复琢磨研究,但他还是有些怀念外面的天空了。
  
  韩锦停下手里的动作,想了想,道:“可是哥哥不能受凉呀。”
  
  丹阙道:“你替我多穿几件衣服。”
  
  韩锦想了想,直接将被子扯过来把丹阙一裹,裹成了一个粽子,用手臂夹着他的腰就往外走。丹阙花容失色:“你让我穿衣服……”
  
  韩锦不理他,推开门探出脑袋张望了一番,如今天色已经很晚了,过了宵禁的时候,徐记里的人也都已休息了,院子里没有人。于是他抱着丹阙走出去,轻轻一跃,跳上了房顶,再把粽子丹阙放下来。
  
  丹阙见四周无人,也就不反抗了,裹着被子在房梁上坐下,望着天上的夜空出神。韩锦怕他的被子散了,坐在他身边张开双臂紧紧箍住他,也抬起头与他一起欣赏夜色。
  
  如今的月亮已少了四分之一多,韩锦也能感觉到自己身体的变化,他这两天开始渐渐增加自己服药的量了。一想到自己要“还童”,韩锦还是有些郁闷的,虽说可以延缓衰老,可是他也比别人多了一倍、甚至是好多倍的童年要过。而作为一个没长大的孩子,总是期望自己能快快长大。
  
  丹阙望着天上的星河,心里一片茫然,不知自己的未来究竟该何去何从。他如今和韩锦留在这里,自然是权宜之计,他虽然已打消了自尽的念头,但也绝不会这般碌碌无为地度过一生。他打算待他的身体好了以后,重新拾起武功,大不了就从头再练。而支撑他活下去的信念,就是对三栾等人的仇恨。只要他活着一天,就一定会杀上入岭山,杀光那些背叛他的人!然而令他感到迷茫的,正是他究竟能不能重拾武功……
  
  他低下头看了看自己的双手——没看到,因为被厚厚的被子裹住了。他试图把双手抽出来——没抽出来,因为韩锦紧紧箍着他。他转过头目光复杂地看了韩锦一眼。如若是从前,见过他落魄的人,他一定会将那些人杀死,仿佛这样就能抹去自己不愉悦的记忆。韩锦是见过他一生中最落魄的情状的人,然而今时今日,他对韩锦却提不起杀意来。
  
  虽然是尚无眉目的事,但他却忍不住地在想,等自己恢复武功之后,到底该怎么安置这个小傻子呢?从来没有一个人像小傻子这样掏心掏肺地对他好,不如就带回入岭山,也封他一个小魔尊做做,他可以帮自己杀人,他可以陪自己说话,在自己受伤的时候也终于可以放心地把背后交给一个人去帮自己上药,不用时时刻刻担心他会在背后捅自己一刀。自己痛苦、难受、绝望的模样也不用再害怕被人看到,不必一个人躲起来慢慢舔舐伤口,终于有人可以分享、安慰,这个小傻子永远不会取笑自己。
  
  丹阙轻声道:“痴儿,我想自己走一走。”
  
  于是韩锦抱着他跳下屋顶,搀着他在无人的小路上行走。丹阙走了一段路之后便觉得累了,浑身发汗,气喘吁吁。他索性将自己的重量全部靠进韩锦怀里,道:“不走了。”
  
  韩锦笑嘻嘻地抱住他:“哥哥耍赖。”
  
  丹阙微笑着与他对视。小傻子不会耻笑他没有用,不会对他的无力幸灾乐祸,只要他喊累,小傻子就会抱他回去。
  
  韩锦的眼睛很亮,因此而显得神采奕奕,只要看着他的眼睛,就会觉得心情豁然开朗。两人默默对视了一会儿,韩锦突然凑上前,亲了亲丹阙的鼻梁。
  
  丹阙微微一怔。
  
  韩锦竟然有些羞涩地垂下眼,然后再抬起眼偷看丹阙,见他没有生气,亮出白花花的牙齿笑了起来。他道:“锦锦喜欢哥哥,哥哥长得好看。”这句话,他是真心实意的。丹阙比从前高晟风丢给他的那个美少年都好看。他虽然不懂得交欢该怎么做,但从小到大高晟风和卢雅江没少在他面前卿卿我我,他知道对于长得漂亮的人要表达自己喜爱的情绪时就凑上去亲亲对方的脸蛋,掐掐对方的屁股蛋。如果对方不抽他一个耳光或者踹他的命根,那么对方也喜欢他。
  
  丹阙没有生气,反正现在他全身上下除了没把肚子剖开来让韩锦摸肠子之外,就没有哪里没被韩锦碰过了。他道:“痴儿,我们回去吧。”
  
  翌日,韩锦早早地把活干完了,要出门找兼工。他临出门之前,丹阙从身上解下一块玉递给他:“拿去当了换点钱吧。”这块玉是他小的时候老教主给他的,听说是块好玉,值多少钱他也不知道。从前他一直带着身上,是为了讨那老头欢心,反正如今那老头都已死了,留着也没什么用处。
  
  韩锦拿着玉佩出门准备上街,远远地就瞧见苗易走过来。苗易看见他,要开口叫他,韩锦见了他就不耐烦,哪里给他机会纠缠,大叫一声:“蝴蝶别跑!”一溜烟跑的没影了。
  
  出了徐记,韩锦悠悠哉哉地开始逛街。他倒不真是为了钱,而是想溜出来玩。他对出岫山下的人的生活完全不了解,虽然下山的时间已不短了,但也没认认真真逛过几回街,每天呆在徐记里劈柴挑水的活也太无趣了,所谓的出来再找一份工作,实则是找一个借口出来游玩,顺便了解人间百态。
  
  韩锦瞧什么都新鲜的很,捏面人的摊子前站半天,做糖人的摊子前站半天,听到茶馆里有人说书就跑进去听,一转眼天色都快黑了。找工作的事韩锦倒是不着急,他本也没有当真去搬砖头的打算,只不过为了溜出来玩,到时候让小左小右给他送点钱来说是工钱就成了。
  
  赶在天黑前,韩锦赶紧找了一家当铺走进去当丹阙给他的玉。
  
  既然丹阙不在身旁,韩锦也懒得再装成傻子,进了当铺,直接跨到柜台前,将玉取出来放到桌上:“请掌柜的替在下掌掌眼,这块玉值多少银子?”
  
  那掌柜不紧不慢地拿起玉,眯起眼凑到眼下细看。他脸上闪过一丝诧异的神情,但很快就消失了,一本正经地又把那枚玉佩翻来覆去看了半天,道:“玉质还不错,客官是想当了这块玉?死当还是活当?”
  
  韩锦不懂什么叫死当和活当,不过听起来活当比较吉利一点,便道:“那就活当吧。”
  
  掌柜道:“活当嘛,最多三十两银子。”
  
  韩锦对于玉的质地不太了解,也没有金钱的概念,心里盘算着三十两应该足够丹阙这三四个月的药钱了,三四个月以后,他的伤应该也好的差不多了,于是就当算把玉当了。他道:“那……”
  
  话音未落,一只手摁到了韩锦的肩膀上:“哎,兄台,先别着急。”
  
  韩锦方才和掌柜议价的时候就察觉到有人进来了,就站在他背后,不过他以为是个客人,并没有在意。此时回头一看,看见搭在他肩上那只手的主人,愣了一愣,眼睛立刻瞪大了,心里暗暗叫道:哇,又是一个大美人!目光立刻往下游走,将脑袋绕到那人背后看了看他的屁股,有些惋惜地瘪了瘪嘴:屁股倒是翘屁股,不过远远不能跟丹阙相提并论。
  
  那人见他转着脑袋打量自己,脸上的表情先是惊喜,然后是失望,被他看得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轻轻咳了一声,转过头对掌柜的说:“他这块玉,若是死当,你出多少银两?”
  
  那掌柜的看看这名年轻人,又看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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