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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之都(兰之谷第三部)作者:夕夕成玦-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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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仙寻不愿与之硬碰,身形飘忽躲闪,利用地势连消带打,怎麽占便宜怎麽打。
  两人在花苑长亭里过了十几招,直到绯翼将军赶来,吃惊地看著打斗两人。
  绯翼还未及叫住手,银兰就停下来,气息平稳,衣衫整齐,银发如雪,一丝不乱。
  林仙寻比较悲惨,不仅衣衫不整,脸上还被划出血痕,那是方才言语不敬的惩罚。
  帝国剑师,不仅检验帝国武将的武资,还要检验武将的武德,德行不好的人,就算武功再卓越,也不会被帝都采用。
  明明输的很丢脸,那人却摸著伤痕笑靥如花,厚颜无耻地道:“美人,你真热情呀!”
  无耻到家的表现,对这种人,银兰连看一眼的兴趣都没有了。
  绯翼紧张地道:“你没事吧?”
  银兰淡淡地道:“无事,走吧!”
  两人一同走出长亭,林仙寻望著二人背影,笑容耐人寻味──看来等梅风病好之後,他该来会会黑毛将军!
  兰之都和中原气候不同──这里四季如春,鸟语花香,空气温热,很少下雨,却又不乏水资源和丰富矿藏,环境气候宜人居住,是个美丽富饶的大陆。
  又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晴天,大病初愈的香逸雪走在帝都街道上,掂著兜里乞讨来的红饼,内心感到无奈。这条贱命越发顽强,连他自己都惊叹不已,好似蟑螂随处生存,怎麽折腾都死不了。
  前些日子帝都军典,为了王和後的安全,帝都中心地带戒严,侍卫将香逸雪连同那些流浪汉,一同赶到城西民营中。
  人多气闷,隐疾发作,香逸雪第二天就病倒了,陆续昏迷好多天,病了一个月,差点死在民营里。
  有个好心的瞎眼老伯,每天给他灌些西柿糊,还跟营地守员讨来驱湿毒的五春根,碾碎了和在西柿糊中,居然救回他一条命。
  既然没死,那还得为活著讨口饭吃,现在不是他一人的温饱,还多了一老一小等著他。
  瞎眼老人几年前捡来弃婴,别人告诉他那孩子眼珠淡蓝,天生就是个盲者,要不然这麽漂亮的娃娃,也不会被人丢弃街头。
  瞎眼老人舍不得,有一口没一口的将娃娃喂养至今,现在才五岁半,乖巧懂事得让人心疼。
  老人年岁大了,晨昏的风一吹,浑身骨节疼,白天日下多晒会儿,头就会犯晕乎。
  香逸雪将二人安置在城西,一座废弃的桥墩下边,他也就在城西一带乞讨──这里离城中心有一段距离,碰到银兰的可能性较少。
  他也想过要离开,但身子没好利索,夜里总是阵阵胸痛。他不是喜欢自虐的人,此刻长途跋涉会要他的命。
  香逸雪B》景漟弁f好一点,再带他们去龙族领地。在那里谋生会容易一点,万一将来他有三长两短,也好将人交托梅风叶影,总会有人帮忙照应。
  今天运气比昨天要好,晌午讨到几个饼子,香逸雪心情不错。
  走过那麽多地方,吃过那麽多难吃的东西,兰之都的食物看起来还不错,就连馊掉的饼子也挺美味,甜甜的,还有一股花香味。
  中午回趟桥墩,和他们一起吃饼,有一种相依为命的感觉,这种感觉在他被银兰拒绝之後,尤显珍贵。
  至少,还被人需要著,那是一个支撑他不自暴自弃的理由。
  活著,真好,不是吗?
  穿过这条长街,再拐一个弯道,就能看到那座弯弯拱桥,因为年代久远,已经被人废弃不用。
  长街拐角一所顶级欢场,里面有豪华赌厅、漂亮娼妓、顶尖大厨、高雅浴池、舒适客房。
  欢场开门通宵达旦,是贵族公子频繁出入之所。
  一到夜晚,宝马香车占满长街,有时候不够摆放,把附近酒楼的车道也占去。
  这种地方对香逸雪并不陌生,见识过京城最好赌坊,但没见识过兰之都的,心想都差不多,除了赌法和食物的差别。
  身份的转变,让他经过赌场时不自觉地想,这种地方最适合乞讨。
  进出的都是有钱人,出手阔绰的贵族公子,随便一个同情心,就够乞丐吃上三五个月。
  可惜这种地方不允许乞讨,这跟中原习俗差不多,肮脏乞丐纠缠顾客,会影响欢场生意。
  往常,香逸雪会快步经过,稍势停留就会招来门卫驱赶。
  今日,他在赌场门口看到一人,不由自主地停下步子。
  那人喝得酩酊大醉,歪歪斜斜步履不稳,名贵衣衫满是褶子,束发带子半耷拉著,几乎快要散开来。
  那人身边没有随从,摇摇晃晃地走出来,差点被门口台阶绊倒,身子扭动几下,手快蹭到地面了,终究还是没有跌倒。
  那人就这麽孤单地、茫然地站著,歪头望著过往车辆,显得不知所措。
  门卫冷眼视之,每天很多外乡人,来到赌场碰运气,结果输得一文不名。
  眼前酒鬼,血红眼睛,郁狂表情,不难让人想到输光荷包的落魄鬼。
  酒,赌场免费供给,只要你是赌场客人,无论输赢尽情喝,不同品种任君选。
  除了酒水之外,点心、小吃、都是免费提供,甚至提供回程马车,那也是免费的。
  并非帝都欢场个个如此,起初也就这家独创,後来渐渐蔚然成风,在帝都颇具档次的欢场里流行。
  香逸雪目光落在那人身上,虽然没有走过去,却是定定看著他。
  什麽时辰了?林仙寻走出赌场,眯著眼睛看会外面,浑浑噩噩神志不清。
  太阳还在天上很精神地挂著,落日时分还有老远,接下来的时间该如何打发?
  找隆萝都夫人吗?夫人可能还在睡觉。
  找督军大人斗石子?呃,算了吧,那个小气鬼搞不好还在生气。
  进宫跟公主调情吗?王昨天眼神冒烟,不会真的砍头吧?那可是号称帝都的贤王呀!
  铁雨呢?是不是正跟女人腻在一起?
  瞎眼的家夥,居然爱上血族寡妇,还把自己的多年积蓄都给了她。
  那女人一看就是专骗男人的货色,这个白痴跟了自己多年,还是一点长进都没,他怎麽不直接去死?!
  不过……没这家夥在身边,总觉得少了什麽,时间过的真慢……
  这家夥接到女人的信,留个口信就离开了,太不把他这个主人放在眼里……
  每月两天假期,可谁准他不告而别?
  扣钱,扣钱,这月工钱统统扣完!
  不对,今年工钱也扣完,省得给他之後,也是落进那女人的口袋。
  不仅要扣钱,还要把他绑起来,狠狠打上几鞭子,家法处置!
  嗯,断了他赎身念头,提醒他死当契约,生是我林家人,死是我林家鬼!
  气愤,气闷,气……不能再这麽气下去,会伤了身子!
  且等白痴回来,好好拿他出气,免得让他忘记主人是谁?!
  林仙寻四下扫视,得找点什麽乐子,免得他为这贱仆气坏了金枝玉叶的身子。
  就在这时,他看到街角乞丐,对方眼中特殊炙热,引起他对那乞丐的注意。
  乞者半人半鬼样貌、畸形身材,提著布兜站在街角,正用奇怪眼神看著他。
  林仙寻不是伯乐,却能看出乞丐现今惨况,不是天灾而是人祸。
  乞丐被人剜去一目,手腕利刃砍断,那绝非一般的刀,由此推断乞丐曾经练武,且武功不弱,不然这一刀就非断腕,而是断头。
  扭曲的琵琶骨,乞丐武功被人废掉,就算恢复顶多五层,此时此刻不足为惧。
  脸部烫伤最为明显,识得酷刑才会明了,那不是被火烧伤,而是烙铁烫伤,下手非常狠毒,刻意毁坏对方容貌。
  脖子、手腕、脚踝等地方看来,乞丐身上恐怕体无完肤。
  杀人不过头点地,仇家是个狠角儿,用如此残酷的手段,二人仇恨非同一般。
  那又怎样?那就是技不如人的下场!赢家笑傲江湖,输家猪狗不如,认赌服输就是了。
  在中原的最後时光,那人教会他认命,坦然接受命运,就当老天爷在磨砺你。
  那人曾似笑非笑地说,一生总会过去,长眠地下,多些苦涩回味,也是不错的!
  林仙寻摇摇晃晃走过去,喷著酒气对乞丐道:“要饭的,你看我干什麽,大爷今天手气不顺,一个字都没剩下!”
  不仅今天不顺,三天以来,他的手气一直不顺,难道是铁雨不在场的缘故吗?
  以往铁雨在的时候,他从没这麽背过,那家夥真是他的护身符吗?
  小时候有个老瞎子算命,说他太过灵巧折损命数,命中注定不过十八,借拙克巧方能延命。
  这话吓得爹爹翻遍喧城,终於寻来与他八字相配、笨拙到家的男孩,放在身边给他当做避邪活物。
  老人家做事想得周道,多给那户穷人银两,从此签了死契,还让州官契约背书,穷人家就是想反悔,也是没有办法。
  他拍拍乞丐肩膀,掂量布兜里的东西,道:“我说,你有钱吗?我们合作怎样?输了你就算认栽,赢了我们一人一半!”
  乞丐皱眉,满头黑线,如果他还有眉毛的话。
  不等乞丐回答,林仙寻扒开布袋,对著阳光照著看──几块馊味红饼子!
  意料之中,不用掂量也能猜到,世上有几个乞丐的兜里,能够冒出几块黄金?
  门卫投来鄙夷目光,见过不少倾家荡产的人,但没见过这麽快就适应乞丐生涯的人。
  林仙寻拿起一块红饼子,道:“什麽东西?能吃吗?”
  乞丐没说话,只是看著他,嘴角微微上扬──这表情是微笑还是苦笑?
  香逸雪看著眼前猪狗不如的家夥,几乎是哭笑不得,不会连乞丐都不放过吧?
  曾经叫他多带盘缠,赌场门口输的干净,又开始打别人口袋的主意!
  林仙寻毫不客气啃了一口,咂著嘴巴道:“长成这样子,吓死人了,谁敢走到你面前给钱?!”
  香逸雪无语,那个饼子,有馊味呀!
  林仙寻边吃边道:“我认识一位整容大师,她可以把你变得漂亮一点……至少让你象个人样,只要你给我这个数目,我就引荐你认识她。”
  说著,林仙寻伸出一只手掌,在乞丐面前晃了一晃,想想觉得要价低了,又多伸出一根来,厚颜无耻地道:“事先声明,出诊费用、汤药费用、食宿费、路途盘缠费用,统统不含在内,你还要另外筹集!”
  事实证明,林仙寻猪狗不如,不如猪狗!
  不仅垂涎乞丐午餐,连乞丐的钱都想骗,鬼母红颜被人断去手指,从此无法替人整容。
  再说了,整容做什麽?跟他住一起的都是盲人,三个人只有一只眼睛,那只眼睛还是他的,整出来要给谁看,是嫌遭的罪不够多吗?
  若是矫骨正筋,倒可以考虑一下,气血不畅、经络闭塞,让他骨头缝里都在疼!
  若是隐疾发作,更是痛不欲生,苦不堪言……
  如果幸运的话,功力恢复三层,他也可保护家人!
  香逸雪已把老少看成家人,也该安定下来了,换个别的事情做做。
  他不是当乞丐的料,总觉得人要自食其力,不管是伤是残。身上有点精力,就想往好的方面努力,吃多少苦都不怕,只要能让身边的人过得好些,总是值得的!
  林仙寻比划够了,把饼子碌吞下,道:“谢谢你的饼子,等你存够了钱,再来找我吧。呃,整容大师心肠不错,也许看你可怜,不收诊金也说不定哦……”
  乞丐淡淡地道:“我要整容做什麽?”
  那声音倒很好听,温润如玉平和悠然,让人不由揣度其人容貌,林仙寻觉得乞丐没被毁容之前,定是个不错的人物。
  林仙寻歪头道:“上街乞讨呀,如果你正常一点,给你钱的人也多一点,攒钱速度也会快点,我给你算一笔账……假若现在每天讨七个子,以乞讨三十年来计算,一共是七万六千六百五十子;整容後每天讨三十子,一共是三十二万八千五百子……”
  香逸雪啼笑皆非,看著林仙寻从袖子里掏出一个小算盘,用指甲尖尖撩拨著,黄豆大小算盘珠子,拨得劈里啪啦铿锵有力,边念叨道:“……扣除我的费用、出诊费、汤药费、车马费、食宿费,你估计还能赚……”
  也许,这种插科打诨的见面最好,香逸雪听著算盘珠子的响声,笑看那人财迷心窍的摸样,心想若把算盘给他计算,数字会多出很多倍……
  出生商庄的香逸雪,怎可能不会做生意呢?!
  “第二十二个年头,你就能在乌海岛集市买个老婆,最便宜的要数云蝶国女奴──那些女奴在云蝶国,除了要下田干活,还要跟男奴交配,繁衍小奴隶。虽然你只是乞丐,帝都最下层穷人,但对云蝶国女奴来说,总比原来日子好过。她帮你生个儿子,跟你一起上街乞讨,你给她一个家,让她免受残酷虐待。哈哈,你们两个,天造地设的一双!”
  香逸雪满头黑线,努力攒钱、买老婆、还有什麽他想不起来的事?
  这个人太清闲吧?闲到拉著他这个乞丐来聊天,简直无聊透顶!
  就在此时,拐角跑来一个年轻男子,林仙寻一看那人,立马转过身去,看样子不想被那人看见。
  那人一眼逮到他,老远地高喊起来:“林大人,林大人!”
  三步并作两步地跑到跟前,年轻人满头汗珠子,弓起身子双手插腰,上气不接下气地道:“不好了,不好了,梅风大人,他,他……”




第三章

  林仙寻身子挺直,醉态消失,尖锐地道:“人死了?”
  香逸雪浑身一震,蓦然瞪眼,胸口作痛──梅风怎麽了?为什麽会死?
  那人也是一愣,结巴著道:“昨天半夜,梅,梅风大人突然醒来,吐血不止,我们……”
  林仙寻脸色更紧,厉声道:“讲重点,人死了没有?有,还是没有?”
  那人咽口吐沫,乖乖地道:“没!”
  想了一想,那人又补充一句,道:“岁大夫说他快了,叫我来找你……”
  香逸雪眼眶酸涩,胸口疼得厉害,冷静……冷静……
  岁大夫是谁,神医岁无情吗,他也来了兰之都吗?难怪中原找不到他。梅风究竟得了什麽病,让神医之称的岁无情束手无策?
  林仙寻呼出口气,凌厉眼色变得柔和,脸上肌肉松弛下来,转眼又懒洋洋的,慢条斯理地道:“走吧,叫一辆马车,跑得也不嫌累!”
  马车来了,林仙寻上车,香逸雪也跟著上来!
  年轻人畏惧地看著恐怖乞者,方才见他们二人说话,也不清楚是何关系。
  见乞丐也跟著上来,年轻人有些迷惑,用眼神询问林仙寻。
  林仙寻懒洋洋地道:“乞者,我现在没空跟你谈生意,等你存够钱再来找我!”
  香逸雪淡淡地道:“亏本买卖,我没兴趣!”
  林仙寻扬起眉毛,做出请下车的手势,无所谓地道:“随便了,那你请吧!”
  香逸雪简洁地道:“别耽误时间,快带我去见梅风!”
  马车奔驰,林仙寻眯眼瞅著香逸雪,笑道:“兄弟,方才之事,是我说笑了。既是大人的故知,怎会不先到龙城呢?”
  香逸雪看著窗口飘过景色,悠悠地道:“江南变故,物是人非,本想来帝都投靠亲人,可惜亲人早已离开。我也想去龙城谋生,无奈盘缠用尽,只好乞讨为生,让兄台见笑了。”
  林仙寻笑道:“江南是个好地方,只是见著大人的时候,千万不要提及江南,免得大人又要伤心落泪。岁大夫说了,任何情绪上的波动,都会加重他之病情!”
  香逸雪迷惑地道:“为何?”
  林仙寻扬起眉毛,道:“咦,兄弟你忘了吗,大人的第一位夫人就是江南女子,可惜天妒红颜,棒打鸳鸯。大人每每提起此事,涕泪沾禁,惹得我们做下属的,也陪著掉了不少眼泪。”
  说著,林仙寻抹抹眼角,真似有些泪花儿。那是……狐狸的眼泪吗?
  香逸雪看著他,悠悠地道:“是吗?我以为他爱的只是酒,除了酒别无他物!”
  林仙寻一笑,道:“呵,也许你们交情不够,他才没有告诉你!”
  香逸雪颔首道:“也许,那位江南女子,确实未曾听他提起。我是做兽皮买卖,每年都会到梅家堡收购兽皮,聊的内容都跟皮毛有关──华南虎皮,长白鹿皮,苗疆蛇皮,还有闵州狐皮!”
  林仙寻眨眨眼睛,饶有兴趣地重复:“闵州狐皮?”
  香逸雪道:“嗯,闵州多产狐狸,狐性狡诈,古怪刁钻,懒散成性,臭屁连天!”
  林仙寻愣了一下,笑容氲化唇边,道:“兄台真是幽默!”
  穿过蜿蜒曲折的拥挤街道和熙熙攘攘的人群,马车来到护城河边一处平民聚集地,停在一家小院门前。
  香逸雪下了马车,对周围糟杂的环境,有一瞬间的迷惑,是到了贫民窟吗?
  来到帝都有段时日,他每日在城西那块地方乞讨,看到不少富丽堂皇的别院、高级赌场、漂亮酒楼、华美浴场,以至於他认为帝都是富庶之邦,人人安居乐业富有闲适。
  除了外地来的乞丐和流浪汉,帝都没有穷人和苦力,看来这个想法异常错误。帝都不是没有穷人,只是把穷人聚集一块区域,这与中原的大杂烩又不一样。
  前边就是护城河,肮脏街道飘散鱼腥臭,河面船只往来频繁,渡口苦力扛著货物上下,时不时传来雇主喝叱。
  拥挤街道龙蛇混杂,有沿街叫骂的泼妇,有赤身裸体的打手,有带著珠宝的暴发商人,有推车叫卖的小贩们,有杂耍艺人和卖花姑娘,还有缺胳膊断腿的乞丐。
  香逸雪残损样貌,在大环境的映衬下,少了几分骇然,多了几分寻常。看到他丑陋的容貌,路人投来冷漠一瞥,又自顾去了。
  走进院门,林仙寻嘀嘀咕咕,抱怨梅风抠门,病成这样还不忘省钱,找这麽个吵闹之所,满大街的鱼腥臭熏死人,害得他每次回去都是满身鱼腥味。
  院子虽是破旧一点,但对香逸雪来说,有个地方住已不错了,只是周围太过吵闹,不适合病人静养。
  至於空气嘛,院里不少绿叶植物,把鱼腥味净化一些。若不对此十分敏感,还是可以居住。
  小院看上去蛮可爱,石块围墙爬满绿萝,院子不大一眼到头,一棵参天大树伸展,将大半院子笼罩阴翳。
  一栋破旧主楼,上下三层拱门石柱,斑驳陆离缠满青藤,二楼三楼狭小窗洞,廊下圆柱岁月侵蚀,粗糙表面坑坑洼洼。
  香逸雪走进院子,就被人用杏核砸到额头,抬眼看去,树上小孩对他做鬼脸,口中念道:“丑鬼丑鬼,半夜见鬼!”
  几个孩子穿著不适衣衫,不是大一号就是小一号,野性十足眼珠转动,凌乱黄毛缺著门牙,肮脏脸孔挂著鼻涕,一张张小脸带著营养不良的蜡色。
  那,那不会是梅风的孩子吧,能生这麽多?
  男孩女孩都有,身上野蛮气息,丝毫没有梅风的清贵气质,莫不是遗传他们凶悍娘亲?
  香逸雪心惊地看著拱门,生怕一不留神,窜出一个拿著!面杖,出口成脏性格泼辣的女人。
  廊下没有冲出女人,却窜出一只长毛狗,对著香逸雪又扑又叫。
  年轻人赶紧上前把狗撵开,无可奈何地道:“我昨天才把洞口补上,今天又被这些小孩挖开!”
  林仙寻扫眼孩子们,淡淡地道:“这些小东西,挖墙脚的功夫一等。那洞也不用再补了,补了也会被他们挖开。”
  左右都是住家,只有一墙之隔,右墙有个狗洞,隔壁小孩和毛狗都钻进来,在不属於他们的院里嬉戏。
  主楼不大,底下三间,楼上三间,外加一个堆放杂物的阁楼。窗口光线被树木遮挡,屋里阴森森,弥漫一股霉味,暗示主人行将就木的命运。
  南边那间,靠窗摆放一床,梅风躺在上面,脸色蜡黄如纸。
  香逸雪心头一紧,走到床边握住他的手──这手曾将白云剑法舞得遒劲有力风生水起,而今瘦得骨节分明皮包骨头,握在手中轻飘飘毫无分量。
  望著躺在床上一动不动,毫无知觉的梅风,香逸雪心脏抽搐地疼。
  梅风,你怎会把自己弄成这样?我答应过你,我会来兰之都找你,跟你大醉三天三夜,现在我来了,你快醒来呀!
  林仙寻歪头审视乞者,看情形他跟梅风关系匪浅,乞者知晓闵州之事,应该是梅风的旧部。
  身上伤痕,多半跟执行任务有关,虽然那人只字不提,却能感到那人坚忍,顽强地活下去。
  林仙寻最佩服的,就是这样的硬汉,他对那人感觉不差,想著找个机会收罗门下,以後替自己做事。
  一个瘦弱男孩趴在桌上瞌睡,枕著自己的手臂,睡的香甜,口水弄湿袖口,直到年轻人推动他的肩膀,叫道:“喂,喂,我让你照顾大人,你怎麽又睡著了。”
  小男孩揉揉眼睛,清醒过後,慌忙辩解道:“我,我,刚刚才睡著!”
  年轻人皱眉,道:“中午的药喂了吗?”
  小男孩肩头一颤,瞬间脸色变白,不安地扭著手指头,嗫声道:“喂……过了……”
  林仙寻叹气,道:“你们从哪里弄来撒谎小鬼?”
  被人戳穿谎言,小男孩底下头,脸红到耳朵尖,小声地道:“我……我……”
  他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後微弱不可闻,瘦弱身子微微发颤,脚後跟蹭著地面。
  林仙寻也不理睬他,对年轻人道:“遇到你们算我倒霉,把他退了,找个管用的老妈子,钱不够找我拿!”
  小男孩浑身哆嗦,涨红了脸,噗通跪下,哀求道:“我错了,大人,饶了我吧,我下次再也不敢了!”
  林仙寻悠悠地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收起你的眼泪和包袱,到下一任主顾家家,可要努力干活,诚恳做人呀!”
  小男孩眼泪滚落,恳求道:“大人,求求你,不要送我回去,我父亲会活活打死我的!”
  林仙寻慢吞吞地道:“打不死,打不死,顶多会脱一层皮,咬咬牙忍一忍,也就过去了,你长这麽大,也没少挨过打吧。回去告诉他,他若打死你,帝都王法让他偿命,他也别想再用你挣钱。”
  “够了!”香逸雪打断林仙寻,对那小男孩和蔼地道:“你去煎药吧!对於病人来说,药物是挽回他性命关键,你若不希望你的东家死,你就要记得让他按时吃药。他活得长久你才能待在他的身旁,你明白了吗?”
  小男孩脸上挂著泪珠,看看林仙寻,又看看年轻人,不知道该听谁的。那人虽说帮他讲情,但是面容异常恐怖,吓得他不敢靠近。
  年轻人心软,对那男孩道:“去吧,下次撒谎,真把你送回!”
  小男孩得到开释,忙不迭的跑下楼。厨房搭建院後,岁无情留下草药,就泡在水罐里。今早洗完东家吐血的床单,他就忘记煎熬,後来又累得睡著了。他也知犯了错,害怕被东家赶走,才撒谎隐瞒。
  可惜,他为数不多的撒谎,总能被揪出破绽。好在那个样貌吓人,心肠不错的乞丐帮他求情,才让他逃过一劫。
  梅风和乐天,是他遇到的最好东家,和蔼可亲夥食管饱,还给过他糖球吃,他不想离开他们。
  林仙寻看著他们,拉长调子道:“爱做好人,最後总是自讨苦吃!”
  不理会林仙寻的讽刺,香逸雪握著梅风的手,心痛地道:“他怎会如此?”
  林仙寻对年轻人道:“乐天,这麽复杂的问题,你来解释吧!”
  乐天是梅风的簿记,整日跟著梅风,对情况比较熟悉。
  林仙寻自从来到兰之都,在龙城里待了个把月,便觉得索然无味,从此带著家佣厨子周游大陆。直到几个月前梅风病重,才将他从不夜城请回,让他接替自己在龙族的副领之位,辅助首领玉繁烟,领导族民,振兴龙族。
  梅风并不快乐,从踏上兰之都大陆之後,闷闷不乐郁郁寡欢,没人知道所谓何事。
  上官素死後,玉繁烟变成首领,他也成为副首领。族中事务繁忙,他连酒都戒掉了,只在喜庆日子,放开戒律饮个几杯。
  也不跟人干杯,只是一人静静饮酒,沈寂表情,不忍睹视。
  三年前,龙魂祠祭奠先烈,路经北溢寒潭,梅风为救落水孩童染上风寒,此後一病不起时好时坏。
  大夫束手无策,最後林仙寻亲自跑去日丽国,将名义上被幽禁王宫,实际上乐不思蜀的岁无情,连哄带骗绑架回来,为此岁无情到现在还想用针扎死林仙寻。
  岁无情说梅风脑中有怪涎,黄豆粒般大小,需借水晶圣石之光,才能将脑中此物炙去。林仙寻真跟皇後讨来人情,让岁无情就在圣殿替梅风医治。
  怪涎除掉,梅风陷入昏迷,一直没有醒来,气息越来越弱,气得岁无情破口大骂,说梅风心魔作祟不愿醒来,林仙寻骗他来治疗一个死人!
  岁无情扔下方子不闻不问,梅风犯了他的大忌,岁无情平生最痛恨的,就是糟蹋自己性命之人。
  如果病者自己都不珍惜生命,大夫又何必浪费精力救治!
  香逸雪吃惊地道:“心魔?难道是为梅家堡血冤吗?”
  逝者已去,行凶者已死,梅风为何不肯放过自己?
  乐天望著床上的人,叹息道:“大人什麽话都不肯跟我们讲,有什麽事都放在心里,我跟他七八年,从小书童变成簿记令,我只知道他不开心,他从来都没笑过!”
  林仙寻呼哧一笑,道:“乐天呀乐天,有时开心不一定要笑,就象你看到别人在笑,不能说他就是开心,你明白了吗?”
  乐天正经地道:“我懂,还有苦笑、哭笑、似笑非笑,最可怕的就是笑里藏刀的那种。梅风大人跟我说过,如果看到仙寻大人在笑,一定要躲得远远,他的笑容好似阎王催命,千万避开!”
  香逸雪呼哧一笑,继而又心情沈重,看著梅风无声叹息。
  林仙寻呃了一声,满头黑线地道:“你们大人……真会形容……”
  乐天叹息道:“我要是知道大人心魔为何就好了,岁大夫说解铃还须系铃人,脑中怪涎因此而生,早上大夫走时还说他要被心魔害死了……”
  香逸雪眼神一闪,忽然道:“簿记!”
  乐天道:“嗯?你是大人朋友,叫我乐天就好!”
  香逸雪淡淡地道:“抱歉,我不是说你。梅风有做笔札的习惯,不对外人之事,全记在他的笔札。他的随行之物,有没有一本册子?如果没有,就去居所书房寻找,他的东西不带锁,就算银票地契也不设防,唯独这样东西收得紧,所以你只需找到带锁柜子,笔札肯定就在里面!”
  林仙寻狐疑地道:“有这样的事情?乐天,你怎麽不早讲?你跟了他七八年,不会不知道他有记笔札的习惯吧?”
  乐天变色,惊道:“确有此事,私密之物,除非大人允许,其他人无权翻阅。你们……不会想偷看吧?”
  林仙寻狡辩道:“什麽偷看,我们是光明正大地翻阅,快去把那东西找来!”
  乐天摇头似拨朗鼓,忙不迭地道:“大人从不示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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