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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皇商-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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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维哲想自己一定能毫不犹豫回答出来,他会说:“我只爱这个人,无论年少,无论年轻,不过都是一个人罢了,何来分多少?”
    杨中元消失那天起,程维哲一个人在丹洛生活,他去问去找,没人给他答案。
    后来,除了周泉旭,也便只有他年年记挂,年年等待,仿佛时时刻刻,杨中元都会从哪个转角走出来,笑着同他道:“我回来了。”
    在看到杨中元高高瘦瘦背影的那一刻,程维哲才突然了悟,原来自己一个人默默努力,独自生活,等待的不过是他最恰好的那个回眸。
    只用一眼,十四年光阴转瞬成空,他依然能清晰认出杨中元,而杨中元也依然能认出他。
    你为什么能坚持到回来?这句话程维哲始终没有问,因为他心里清楚。
    以杨中元年少时那顽固傲气的个性,一年年一日日在异乡熬着,他回来不是为了杨家那些财产,他是为了周泉旭。
    或许,在他心底里,还想寻找那个年少时日日陪伴在侧的身影。
    那时天天在一起,从不觉得两人会分离。可后来一个远离故土,一个留在原地,他们才猛然发现,身边没有那个人,他们会不适应,会觉得一切都很陌生。
    那是第一次,程维哲学会想念。
    那也是第一次,杨中元懂得忍耐。
    如果他不忍耐,就没有他再回来这一天。
    这一刻,在人头攒动的丹洛商街,他们借由那个短促而意外的接触,两个人心里都想起很多。
    杨中元以前在宫里的时候,他曾经觉得睿嘉帝君是天底下最倒霉的人。
    这一个大梁帝京世家的公子,一夕之间亲族俱亡,他颠沛流离,先是在上虞艰苦生活,后来进了宫,却做了最下等的宫人。
    做宫人过得是什么样的日子,杨中元是跟睿嘉帝君一起亲身经历过的。
    后来,他们各奔东西,去了不同宫所,一年到头里,也只有春节那几天,他们能在御花园的灯会上悄悄讲上那么几句话,问问对方好不好。
    他在宫里基本上没有什么朋友,除了这个一开始就同宿同食的人,其他人他也不甚关心。
    每年那个时候,他会从御膳房偷偷拿些点心给睿嘉帝君,而睿嘉帝君则给他主子们赏下来的内衫衣物。
    做衣裳实在太难,睿嘉帝君没有这个手艺,他也没有。
    最初刚在锦梁宫的那一段日子,他们两个总是捡着领子袖口最整齐的衣裳穿,然而在宫装掩盖之下,缝得磕磕巴巴的地方比比皆是。
    这个小小的秘密,也偶尔会成为他们俩难得的趣谈。
    宫里生活寂寞枯燥,他们日复一日擦洗御书房永远都崭新光亮的摆件,冬日手总是烂了又好,好了又烂。
    然而就算是手疼,也没人可以不用干活。
    那些年,杨中元几乎是咬着牙过来的,他觉得自己都这样,那曾经身份更高贵的睿嘉帝君,到底是用什么样的心情聊以度日?
    他猜不到,也不用去猜。
    他一直很佩服睿嘉帝君,能在那样的环境一步步走到今天,得到睿帝独一无二的尊重,也同样收获了世间最珍贵的爱情。
    以前杨中元并不相信爱情,那时候看到睿帝同睿嘉帝君那么幸福,他也只是有些羡慕。
    可是如今,当身前这个人稳稳牵着他的手,他却突然发现。
    原来爱情,真的存在。
    作者有话要说:昂,牡丹亭里那句词,存稿箱君也很喜欢呐~~(っ?ω‘c)
    对啦,作者君的其他文也写过这句话,有人还记得吗~~~评论等他回来才能回复哦!

☆、第068章 逛街

等到一家四口到了成衣铺子;程维哲才终于发现杨中元的喜好跟以前比,简直大相径庭。
    小时候杨中元喜欢长相非常漂亮别致的东西;比如穿衣服只要锦羽斋的芒锦彩绣;虽然这一种并不是非常昂贵;但是看起来是相当出众的。
    而现在,程维哲看杨中元不停看那些浅灰深蓝的棉袄;就觉得自己有必要管一管他。家里又不是买不起,当然要选最好的穿。
    程维哲给徐小天使了个眼色;指了指挂在铺子里的一身浅蓝祥云纹夹袄。
    虽然是夹袄;但是用了最好的芒锦,里面的棉花用得极好,普通一件夹袄,竟然用了广袖长衫的式样;看起来却一点都不臃肿。
    程维哲对衣裳没多少研究,但他爹是走镖的镖头,虽然因为非要同他父亲成亲的缘故跟自家镖局已经几乎断绝了关系,不过别家还是愿意聘他。
    谁叫他人好,功夫佳,眼光独到。
    说起来,程维哲一直觉得他爹是个极有能力的人,只可惜……可惜识人不清。
    林少峰对儿子即温和又严厉,日常生活总是事无巨细地给他操持,而学习上又对他要求严格,从来不放松一丝一毫。
    程维哲在他的教育下,眼光也渐渐好了起来。对许多东西,虽然他都没有往深里研究,却能略通一二。
    就比如衣食住行里的衣这一项。
    自然,大梁最好的布都出自淮安,淮安也以淮安缎、梁染与雪纱而闻名天下,这两种程维哲是最先学习到的,其次便是芒锦、杂锦与各种锦缎这些日常所见的上等布匹。
    寻常人家,一般只有年节才换一身芒锦衣裳,平时不过棉麻混穿,夏日凉快,冬日暖和。棉麻贴身也极为舒服,还耐脏不易破损,是最好的衣裳材质。
    但实际上,杂锦质地软绵,用作内衫,最好不过。
    这件衣裳,便是外用芒锦,内为杂锦。
    虽说这两种都适合做夏日外衫或者内衫,但如果里面加了白棉,却也十分保暖而轻便。
    所以一进这间成衣铺子,程维哲一眼就看上这件衣服了。
    徐小天自然不知道这衣服里面有多少门门道道,他只是看上面祥云纹样十分漂亮,觉得穿在杨中元身上会非常好看,于是便跑过去拉了拉杨中元的衣摆。
    杨中元一开始只是大略看了几眼自己的衣裳,这会儿已经在研究给家里另外三个买什么好了,猛地被徐小天拉了衣摆,忙低下头看他:“小天,你喜欢哪一件?跟叔说,咱们都买回去。”
    瞧这话说得,可真够财大气粗的。
    当然,杨中元那小铺子不说日进斗金,可一天忙活到晚,几两银子也能赚的了,买几件衣服根本不成问题。
    徐小天知道他每天忙忙碌碌辛苦,挣了钱特别舍得给一家老小花,自己却有点舍不得,买什么都犹犹豫豫,总觉得自己凑活一下就能过了。
    他其实也不是多节俭,只是这么多年在宫里凑活惯了,现在离开了,还是沿袭着宫里的旧习惯。
    “元叔,你看那件衣服好不好看?”徐小天顺从地让杨中元把他抱起来,然后拉着他指了指程维哲看上的那件衣裳。
    说实话,杨中元的品味好不好?那自然是好的,宫里什么都不缺,雕梁画柱,锦衣玉食,就连御膳房做出来的饭,都别致得不像是菜肴。
    他也一眼就看到了这件衣服,心里盘算的却是要买给程维哲穿。
    在他看来,把程维哲打扮的体面精神,他自己也有面子不是。
    “好看好看,小天眼光真好,我们买给你哲叔好不好?”杨中元笑着说。
    徐小天被他这话搞得愣住了,不由回头看向程维哲。
    程维哲见他出师不利,忙走上前道:“小元,最近茶铺子生意好,我买件衣裳送你吧。”
    杨中元见他们一大一小不停挤眉弄眼,心里顿时明白了起来:“你们啊,就别给我操心了,我成天围着锅灶转,买这么好的衣服做什么?”
    “谁说围着锅灶转就不能买好衣服穿了?我的伴侣,自然要穿最好的,每天都要特别神气。”程维哲见小二还在别处忙,特别厚脸皮说了一句。
    杨中元白他一眼:“谁跟你是伴侣了,咱们是定亲了还是成亲了?程公子,您想太多了。”
    听到杨中元这么说,徐小天难得笑出声来。这大概是徐安走后他第一次这样开怀,程维哲跟杨中元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安慰与欢喜。
    一家三口站在铺子的角落里,程维哲偷偷揽住杨中元的腰,另一只手则摸了摸徐小天的头:“小天,你笑起来我跟你元叔都特喜欢看,以后咱们多笑笑,好不好。”
    徐小天精致的小脸上笑容灿烂,他眼睛很大,肤白唇红,鼻子挺翘,真的是难得的好样貌。
    尤其是笑起来的时候,让人打心底里觉得他仿若仙童,真的非常漂亮。
    他的头发乌黑柔亮,被周泉旭在头顶盘了一个圆圆的团子,看起来带了那么几分俏皮与可爱。
    他自己笑了一会儿,突然转身拍了拍杨中元的脸:“好啦元叔,买了吧,我觉得你穿一定好看。”
    杨中元见他高兴,不由自主点了点头,十分阔气道:“好,小天说买的,今个都买了。”
    程维哲见他们两个都高兴,一双手偷偷在背后交握一下,以庆祝自己一箭双雕,把一大一小都哄高兴,衣裳也顺利买到了。
    周泉旭刚才走得累了,这会儿一直坐在铺子另一角喝茶,见他们三个其乐融融,也没有过来打扰。
    寻常人家到了程维哲和杨中元这个年纪,一般孩子也都六七岁了,跟徐小天差不了多少。而徐小天因为这一年过得艰难,所以个头也没长,人也有点瘦,看起来也不过□□岁的样子。
    这样两大一小站在一起,远远看上去还真像一家三口,更何况他们三个样貌都很出色。
    程维哲召唤来小二,指着那件夹袄道:“小二,这件取下来,我们要试一下。”
    在商街混的小二们,多少有些眼力见的,虽然杨中元和徐小天穿得普普通通,可程维哲的衣衫确实是质地精良的芒锦,所以他态度非常殷勤地取下衣裳,张嘴便说:“哎呦三位客官,这衣裳可是我们铺子新做出来的样子,绣样都是今年帝京最流行的款,布也用了最好的芒锦和杂锦,您瞧瞧这棉,绝对是实打实的白棉,不掺假的。”
    程维哲轻轻摸了摸那衣裳,觉得摸起来质地更是细腻,于是便对杨中元说:“你去大概试试,要是不合适便叫铺子的裁缝给你改改,回头我来取。”
    他一没问价格,二没说杨中元穿上好不好看,就是看中这件衣服,不合适也要买下来。
    杨中元颇有些无奈,想要问小二衣裳的价格,可程维哲却推了他一把,叫他进了后堂去试。
    小二十分会看眼色,见他打定主意要买下来,便又张罗起徐小天的夹袄来。
    一般铺子里的孩子衣裳都很精致,因为用布少,绣纹也更少一些,所以总体来讲给人感觉比大人的衣服便宜一些,但也并不是太多。
    这不过是一个错觉罢了,如果仔细算的话,便知道孩子衣服其实是最贵的。
    小二给徐小天拿来的三套衣裳,都是用质地上乘的十二织锦为面,用杂锦为里,不仅比大人的衣裳更加暖和,外面也很耐脏,经得住孩子到处顽皮。
    这三套衣裳,有一套十分喜庆的浅红团花短袄长裤,一套青绿莲蓬长褂,还有一件竟然是个天蓝色的小斗篷,外面的面用的滚边绣,层层浪花浮在衣摆处,看起来就十分活泼。
    这家成衣铺子在丹洛十分有名,无论是款式还是用料都非常好,程维哲会直接领杨中元来这一家,也就是看上他们的好口碑。
    程维哲让徐小天摸了摸这三件衣服,问他喜欢哪一件。
    徐小天考虑半天,还是说:“哲叔,看起来都挺贵的,还是算了吧。”
    “那哪成,我侄子就得穿好的。这三套衣裳长褂和斗篷看起来都大一些,你今年穿完了明年还能穿,等你长高了,就收起来,以后留给你弟弟穿。”程维哲说着,越来越带劲。
    徐小天愣了:“弟弟?我哪里有弟弟?”
    程维哲笑笑,冲着内堂的方向指了指:“等我们成亲了,你可不就有弟弟了。”
    徐小天反应好半天才终于想明白这件事,顿时纠结起来……这俩人,谁来生弟弟啊?真是猜不透,猜不透哦。
    就在程维哲雷厉风行给徐小天定了三套衣裳之后,杨中元也终于换好了那件夹袄,掀开门帘从内堂走了出来。
    程维哲不经意间回头,顿时觉得呼吸都停住了。
    杨中元继承了杨家的好相貌,一双凤眼狭长而有神,由于比较瘦,他的下巴有些尖,却看起来并不突兀,反而让人觉得飘逸出尘。
    只见他穿着浅蓝绣祥云纹广袖长衫,鼻子高挺,双唇饱满,一头长发都用蓝色的方巾束在顶上,远远看去,好端端一个翩翩佳公子。
    程维哲还是第一次见他这样打扮,不由有些愣神,好半天才发现杨中元正满脸戏谑,看着他笑。
    很难得的,程维哲的脸顿时红了起来,就连不远处一直坐着观赏他们一家三口的周泉旭都不由笑出声来,觉得这一天真是十分高兴。
    作者有话要说:嘤嘤嘤嘤我终于回来了……简直累出翔orz
    然后回来发现昨天那章评论掉了好多,顿时泪奔_(:з」∠)_我写崩了吗QAQ

☆、第069章 “约定”

论起买东西;一家人在一起总是很开心。
    程维哲对杨中元试的那一套浅蓝夹袄非常满意,听到小二说还有一件款式类似的青碧松叶纹夹袄,便让小二取出看了一眼;试都没试就定了下来。
    同杨中元穿同款的衣裳,想想就心里就热乎乎的。
    等到天色渐渐暗了下来,一家人才心满意足定好全部衣服。
    杨中元除了那件夹袄,又买了两件样式极简单的浅褐色窄袖夹袄,他灶台里忙活,还是穿这种便宜。而程维哲就只买了那一件衣服;按他的话讲,每年入冬程家都要给各位主子准备新冬衣,他不要也是浪费;还不如回去直接拿来穿。
    而周泉旭则是定了两身颜色略有些暗的长衫夹袄;是他常年都穿的窄袖窄袖交领样式,外袍则选了锦缎团花,穿起来保暖又好看。
    只有徐小天因为人小长得端正,所以程维哲和杨中元给他挑衣服十分起兴,复杂的简单的一样都买了好几身,回家路上还在讨论要怎么给他搭配着穿。
    一家人高高兴兴回了家,谁都没看到成衣铺子对面的茶楼上,两个年轻人默默看着他们三大一小的身影,许久都没有言语。
    一直等到他们大包小包离开,个子略微高一些的浅蓝锦绣衣袍青年才沉沉开口:“佑夙,你也瞧见了,程维哲是真的有了心上人,你……你别难过。”
    被唤作佑夙的白衣俊秀青年正呆呆看着楼下,他原先听小厮帮他打听,他还是不肯信的,如今亲眼所见,只怕他不信也得信了。
    “维书,你说我哪里不如他?这个姓杨的小子不过是个街边卖面条的,说不定大字都不识几个,他怎么配得上大哥?”白佑夙略有些激动道。
    程维书听他这样夸程维哲,心里多少有些不太高兴,可他猛地想到爹爹对他的叮嘱,到了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脸上去表现出几分心疼来:“佑夙,你这是何苦?程……大哥他有了心上人,我们应当祝福他们。大哥已经离家多年,想来以后也不会回去,他们这样,不也算是门当户对。佑夙,你别再执着了,在我看来,你有千百般好,是大哥配不上你。”
    从小到大,白佑夙一直都知道程维书喜欢他,以前也听他讲过几次。可没有哪一次,程维书说得这样恳切。他没有直白讲出什么喜欢之类的话,却说他心里,自己有千百般好。
    这一次,就连一直都对他没有什么感觉的白佑夙也有些动容了。他张张嘴,感叹道:“维书,这么多年,还是你对我最好。”
    程维书难得听他夸自己一次,心里顿时翻起惊涛骇浪,可他牢牢记住了爹爹的教诲,竟隐忍着没有如黄口小儿那般欢呼起来,反而略有些伤感道:“这么多年,能得你这样夸我一句,也是值得了。佑夙,在我心里,你是最好的那一个。”
    虽然被他表白过许多次情感,可这一次白佑夙难得有些心动。
    他看着程维书年轻英俊的面容,一时之间竟不知说些什么,恍惚之间,他不由道:“维书,或许我一直以来,都是错的。”
    程维书见他这一次竟被自己说动,心里不由佩服爹爹的英明,嘴里却说:“佑夙,你别这样说自己,这样的事情,并不是你错了,而是大哥没眼光罢了。”
    他说的一直都是自己如何如何好,自己从来都是对的,白佑夙觉得仿佛有水沸在心中,一时之间思绪百转千回,竟觉得或许他跟程维书度过一生,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这个人永远都会让着他,听他的话,认为他做什么都对。
    这才应该是他应得的那个伴侣,不是吗?更何况,程维书样样都不比程维哲差,并且作为如今程家当家的长公子,他才是最有可能继承程家的那一个人。
    自己之前为何执迷不悟,低三下四去求那个已经几乎被驱逐出程家的人?白佑夙突然觉得自己似被鬼迷了心窍,那些言行都不应当是他所为。他是白家最出色的四少爷,只有别人求他,并没有他求别人的份。
    猛地想通之后,白佑夙突然抬起头,他认真看着程维书,目光里有着诚恳与释怀:“维书,看来这么多年我都看错了人,其实你,才是最适合我的那一个。”
    程维书听到他这样说,顿觉满眼都是春花,自懂事之后,他心心念念都是白佑夙一个人,无论他喜不喜欢自己,他都没有放弃过守候。
    到头来,兜兜转转,他们蹉跎了这么多岁月,他等了一年年春夏秋冬,终于等到了白佑夙这样一句话,何其难得。
    想到这里,程维书不由湿润了眼眶,他不想叫白佑夙笑话他,忙低下头偷偷擦了擦眼角。
    可他这一番动作,却被白佑夙看得清清楚楚,顿时心里更是柔软,觉得自己这个决定明智无比。
    程维书哽咽道:“佑夙,能等到你这句话,我这辈子都值了。”
    白佑夙难得笑笑,伸手握住他放在桌上的手:“傻瓜,我们这辈子还长,还有很多大事等着我们去做,对不对?”
    程维书点点头,终于忐忑道:“那,佑夙,你是答应我的求亲了吗?”
    同意了吗?白佑夙突然有些踟蹰,他不甘心于程维哲拒绝与他,却又不想放弃程维书这个等他许多年的人,一时之间,竟没有马上回答程维书的求亲。
    程维书见他这样,便知道他心里仍是放不下,心中顿时生起一股怨气。
    他比程维哲小一岁,从小到大,几乎听到的都是旁人夸赞程维哲的声音。
    他这个叔伯家的大堂哥,生就聪慧,少时能文,十步成诗,十来岁便考中秀才,几年之后就读到了举人。后来不读书了,却又去书院做了教书先生,博得了许多学子的好评。
    当时他教书的书院,刚好是程维书就读的。那一段时间程维书走到哪里都能听到旁人对他大哥的夸赞,自从程维哲回来之后,别人就再也无法看到他身上的光彩。
    明明,他也年纪轻轻就考到举人,明明,再读两年说不定他就是进士老爷了。
    可是,程维哲实在是珠玉在前,他便只能蒙尘在后,分不到半点夸赞。
    那个时候开始,程维书心里就十分怨恨程维哲,他把这个想法对爹爹说了,也不知爹爹如何办到,总之没过多久,程维哲就从书院辞了差事,自己跑去开了一间上不得台面的小茶铺子。
    程维书从小在父亲爹爹的宠爱下长大,在弟弟出生之前,他一直都是家里的独生子,纵使父亲有些严厉,但也并不是严厉得过头。大部分时候,对他还是很和蔼的。
    这一点上,他跟白佑夙几乎如出一辙。
    他们从来都没吃过苦,也不能体会许多人要为自己想要的一切,付出许多常人无法想象的心酸与努力。
    这次的事情,也是一样的。
    他讨厌程维哲,觉得对方挡了自己的道。他不认为自己做错了,甚至为爹爹的成功而沾沾自喜。
    本质上来讲,其实他跟白佑夙是一类人。
    所以当他看到白佑夙犹豫不决时,他竟奇迹地了解了白佑夙的想法,于是他也皱起眉头,低声道:“佑夙,你是否仍然不甘心?大哥拒绝你,是他的不对,但你也不能一直记挂过去。”
    白佑夙倒是有点惊讶程维书对他的了解,听了顿觉两人越发契合,于是便有些不快道:“维书,我总是觉得他那么严厉拒绝我,转身却选了那样一个货色,我实在是有些不太高兴。要是这样简简单单就同你在一起,放任他们高高兴兴,我便觉得便宜了他。”
    程维书见他眼睛里有化不开的愤怒,心里更是高兴。
    在他看来,白佑夙讨厌程维哲,真是再好不过的一件事,他巴不得白佑夙恨死他,这辈子都懒得再看他一眼。
    他反手握住白佑夙的手,低声道:“佑夙,我看你生气,我心里也难过。我总想见你开开心心的,没有烦恼才好。如今因为大哥的事情让你难过,我觉得十分抱歉,但我也真心想同你走到一起,以后都跟你携手共度。”
    他这话说得颇有些诚恳,白佑夙听了分外舒服,于是道:“维书,我以前竟然瞎了不成,竟不知你原来这样好。”
    白佑夙今天已经不知道夸过他多少次了,程维书只觉浑身战栗,他低下头认真思索一番,突然道:“佑夙,如果我能给大哥一个教训,你是否就答应我们这桩亲事?”
    他这句话,无疑让白佑夙一直因为程维哲郁结的心情好了起来,见他如此为自己着想,白佑夙不由拍了拍他的手道:“维书,我们不必这样,我也是想同你成亲的。不如我们先回去禀明父亲爹爹,回来再议程维哲的事?”
    程维书听了,一颗心终于落到实处,他笑笑,满脸都笃定:“佑夙,我听你这样一说,简直高兴极了。你放心,大哥的事情我一定漂漂亮亮办好,你就让我自己去办吧,就当我送你的定亲礼物。”
    他在白佑夙面前一贯十分妥帖,说什么便是什么,这一次难得见他硬气一番,却是要给白佑夙送上一份大礼,白佑夙听罢不由看他越发顺眼,竟觉他比程维哲更是英俊几分。
    “维书,还是你最好。那我便等着你罢了。”白佑夙牢牢握住程维书的手,笑得满面春风。
    作者有话要说:昂,感谢 温的手榴弹和爱丽丝的地雷,么么哒~

☆、第070章 喜帖

十月的丹落秋风习习;枫叶红了又黄;最终飘零而落。
    上次买了冬衣之后;程维哲跟杨中元便雇了一个打零工的叔叔去铺子里帮忙洗菜洗碗。这叔叔以前跟程维哲茶馆里干过,人勤快;话也少;重要的是干活极利索;就连杨中元这般挑剔的人;也觉得他的手里活干得极好。
    有了他跟徐小天两个帮忙,杨中元身上的担子骤然轻了不少,程维哲最近一直在忙茶铺里的事情,没过来帮他;竟也不觉得累。
    寒露过后;丹落天气转凉;杨中元一家老小都换上新买的袄袍,人也看起来精神不少。
    程维哲的茶馆生意也越发差了起来,以前许多茶客都喜欢下晌过来消暑,喝杯最便宜的丹绿,再要一盘瓜子,听着说书先生那些生动的故事,便能消磨一整个下午。
    可是最近不知为何,老茶客也都不来了。
    程维哲为了这事好歹奔波了几日,最后才打听到程家的米铺正以低价卖茶的事情。
    也不是说他不走心,只是程家在丹落的米铺确实从未经营过其他生意,这一次会低价卖茶,大抵是因为之前买了太多存货,过了冬便成了陈茶,还不如现在低价卖了了事。
    这事情表面上看似如此,可实际上却有许多要考量,程维哲晚上回去吃饭,把事情给杨中元讲了:“我总觉得,这事情是程维书那个祸害干的。”
    他如实说着,脸上倒没有多少不快,只是觉得不爽罢了。
    他这阵子事忙,实际上是托了那位人牙陈帮他把铺子盘出去,既然要走,那铺子还是早些转手才好,他这些年经营得甚是用心,铺子收入也一直都很好,所以开价自然不低。
    在程家米铺开始大规模兜售茶叶之前,他已经找好了买家,整个铺子直接出手,买家开了二百两银子。
    这比他当初买的时候还多了五十两,也是因为他经营出了名气。
    加上这些年他挣的钱,粗粗算下来,也得有七八百两的家底了。这钱,即使是去衢州直接买套二层茶楼,也是使得的。
    可要想再给家里添置一套宅院,却显得有些捉襟见肘。程维哲想着最近回去程家一趟,仔细清点一下林少峰当年留给他的遗物。
    程维哲说完话便开始走神,杨中元一面捏着包子上的摺,一面用沾着面粉的手背去蹭他的脸:“那小子赔本赚吆喝,你怕什么?反正下家都找好了。”
    “我这不是烦他让我少赚这一个月钱,不过程家这么作,吃不了什么好果子。”程维哲擦了擦脸,见衣袖上一层面粉,顿时有些哭笑不得。
    杨中元手里不停,不多时一个包子就包了出来,他贴进在大锅里,继续包下一个。
    今天晚上他们家吃白菜猪肉大包,杨中元用新下的玉米皮做底,包子包成叶子状,一个对一个地码放在玉米皮上。
    这样的包子个大,味道香,吃起来不腻爽口,程维哲一口气能吃三个。
    “反正咱都要走了,管他们那破事干嘛?算了你也别心烦了,程家亏死也是他们的事,跟咱们没任何关系。”杨中元笑眯眯说。
    程维哲点点头:“那倒是,铺子里生意少就少了,正常开销还能维持。”
    “那不就得了。”杨中元把最后一个包子放入锅中,点起灶火盖上锅盖,这边蒸了起来。
    大锅蒸出来的包子特别香,程维哲想着上次吃的味道就要流口水。
    杨中元洗干净手,拉着他到院中喝茶等包子熟。
    帮工的叔叔正在院中洗盘碗,而徐小天也认真跟着周泉旭学字。
    周泉旭小时候家里穷,根本没上过学堂,他读书识字还是到了杨家以后学的,但也只粗浅认识那么几个而已,现在还能拿来教教徐小天,等他再大一两岁,便不行了。
    不过这一两年也足够了,程维哲跟杨中元都忙,家里也不知要搬去哪里。等到他们在别处落户生根,再重新上学堂也不晚。
    杨中元喝了一杯茶,这才突然想起有事未说:“哎呀,对了,今天茶铺子的小二送过来两本请帖,说是给咱们两个的。我一直忙到现在,也忘了看。”
    程维哲挑眉:“咱们这小门小户的,谁会送请帖啊?”
    杨中元摇摇头,去屋里取了两份洒金请帖出来,一股脑递给程维哲。
    “你啊,”程维哲笑着接过,“就不能看了直接告诉我。”
    杨中元撇撇嘴:“今天忒忙,我还真忘了,你看不也一样。”
    “好吧,我看看,”程维哲随意打开请帖,入目便是一个红艳艳的囍字,“这是喜帖。”
    程维哲说着,目光往下移了移,便猛地看到程维书与白佑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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