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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皇商-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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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维哲拍了拍点星的鬃毛,低声夸它:“跑得真好,回去喂你吃萝卜。”
    他跟杨中元几乎是贴在一起,说话呼出的热气直往杨中元耳边窜,杨中元的耳垂慢慢由白转红,最后几乎连脖颈都红成一片。
    程维哲把下巴放在杨中元肩膀上,然后笑道:“热?”
    杨中元轻轻摇了摇头,没有吭声。
    程维哲又笑:“好玩吗?”
    好半响之后,杨中元才点点头,答他:“好玩,点星很好。”
    前方正好跑到转弯,程维哲收紧双臂,低声问:“那我好不好?”
    这一下,杨中元简直浑身都僵了,程维哲见他不回答也不讲话,立马笑出声来。
    听见他笑声里有着打趣的意味,杨中元才往后伸了伸手肘,捶了他一下。
    之后一小段路,便没人再说话了,只有马儿的奔跑的“嘚嘚”声回荡在乡间,听起来十分惬意。
    他们两人穿着一色青衣,坐在高头大马上从田间小路径直奔去。两侧碧绿的茶树一垄一垄往后退去,头顶阳光明媚,天青云淡,风景美不胜收。
    程维哲左手松开缰绳,毫不犹豫地环住杨中元的腰。
    杨中元仰头看向前方,只见满目都是苍翠碧蓝,就连心也跟着沉淀下来,整个人都安静不少。
    他松开马鞍,轻轻握住了程维哲环在他腰间的手。
    有那么一瞬间,他们彼此,似乎都听到了对方心动的声音。
    从年少时一块嬉戏,到少年时经年分离,再到如今久别重逢,每日一起努力打拼。杨中元与程维哲,两个人慢慢敞开心扉,都把对方当做独一无二的那个存在。
    他们不是懵懂无知的少年人,都已过了弱冠的年纪,心中到底喜不喜欢一个人,只要多用心想想,便能知道真相。
    程维哲被他那么握住的一刹那间,觉得自己几乎要停住呼吸,杨中元从来都不是一个主动的人,这些日子以来,无论他怎样旁敲侧击,杨中元始终很少给予直截了当的回应。
    可他却并不着急,因为感觉在这里,人也在这里,每当他们说起未来,杨中元的计划中,也总是少不了他的身影。
    这样其实便够了,程维哲以前总觉得,两个人相处,只要有一个主动,那便就可以了。
    但这一次,杨中元这一个小小的动作,却叫他整个人都高兴起来,因骑在马上,他甚至觉得自己仿佛飘在云端。
    因为有情,所以对方每一个细小回应都仿若珍宝,在他心中最柔软的位置,点亮最美丽的色彩。
    这样满足,这样幸福。
    人活一世,也不过所求如此。
    程维哲反手握住杨中元的,见他并未挣脱,仍旧老老实实窝在自己怀里,他就觉得满心都是欢喜。
    “小元,我们就这样,一辈子都不松手,好不好?”程维哲带着笑意的声音在杨中元耳畔响起,他只觉浑身都麻了,一时之间,根本做不出任何反应。
    似乎是太高兴了,也似乎是太满足,程维哲即使不能看到他的表情,却也知道他肯定脸上渐渐露出笑容。
    他们两个挨得这样近,似乎就连心也贴在一起,一同感受田间碧绿,一同奔跑在碧蓝天空之下。
    杨中元没有说话,程维哲也并不心急,他们似乎忘了刚才那句话,只顾着一路策马奔驰,领略风光。
    等到丹洛高大的城门隐约出现在他们面前,杨中元才仿若终于能出声一般,坚定有力的,说了一个“好”字。
    程维哲笑笑,把他搂得更紧,仿佛想要融他进骨血里。
    两个人进了城以后就没再讲话,也放慢了速度让点星踱步而行,程维哲先把杨中元送到雪塔巷口,扶着他下了马,然后才摸了摸他的头:“我送点星去车马驿,一会儿就回来。”
    杨中元迅速抬起头看了他一眼,虽然看起来仍有些不太好意思,不过却还是落落大方地拍了拍点星的脊背,说:“慢点骑,去吧。”
    就在这个时候,程维哲突然弯下腰,在杨中元的脸上亲了一口,然后他迅速调转马头,笑着喊了一声“驾”,一溜烟跑走了。
    留下杨中元站在原地,一张脸白了又红,红了又白,简直精彩极了。
    晚上的生意依旧忙碌,杨中元一边上菜煮面,一边竟不由自主哼起了小曲。周泉旭抬头看了他一眼,脸上也跟着露出笑容。
    有那么几个熟客见他这样,便也打趣道:“小老板,今个有什么好事?难得见你这么高兴。”
    杨中元笑笑,道:“确实是好事,可是佛曰,不可说。”
    说完,也不管那几个食客如何起哄,他是再也不肯多讲什么了,脸上的笑容却一直都在。
    太阳落山之后的巷子里安静极了,百姓们在外奔波一天,也不愿意浪费灯油钱,于是便早早歇下,好第二日精神抖擞去上工。
    小面铺里,一家人喝了一大锅八宝粥,配着小炒黄牛肉与醋溜小白菜,一顿饭吃得高高兴兴,有滋有味。
    饭后,周泉旭照例出去溜达一圈,扔厨余垃圾,剩下杨中元洗碗,程维哲擦桌子。
    虽说现在客人多,生意好,但他这铺子里却总是干干净净,宁可多擦几遍,也不能叫食客看着心里不舒服。
    等到周泉旭回来,洗漱休息之后,杨中元和程维哲才刚刚忙完铺子里的活计。
    杨中元洗干净手,深吸口气,对程维哲道:“阿哲,我们出去走走吧。”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应该叫#我有特殊的告白方式#
    感谢八月桂花香、流流惘惘、爱丽丝、青裳如忆的地雷=V=

☆、第052章 誓言

程维哲先是一愣;然后便爽快道:“好,今日也并不算太热,一起走走吧。”
    于是两个人一同锁好铺子的前门;从雪塔巷往城郊三凡河走去。他们一路都很沉默,但却一直并肩而行;无论是谁;都能感受到身旁那人的存在。
    杨中元想到他刚回丹洛时;第一天也是在三凡河一个人说了好多话。
    那时候的他,满心愤恨;疑惑不解,他十几年未归家,对于已经逝去的父亲;有着最复杂的心情。
    这个人是他的至亲;是他的父亲,这个人小时候对他也一直很好,从来都是要什么有什么,不会多说一个字。
    可也就是这个人,会眼睛都不眨一下地,把年幼的他直接送进宫里,根本不想他到底能不能活下来,根本不考虑他的未来在何方。
    杨中元在宫中忍耐那么多年,煎熬那么多年,他想要回家陪伴爹爹,却也想从父亲那里要一个答案。
    他想抓着他质问,那遥不可及的荣华富贵,到底是不是比亲生骨肉更珍贵?
    可是这一切,却并没有人能告诉他。
    人死如灯灭,他父亲已经死了,那个答案他这辈子也追寻不到。那个时候,说句大不孝的话,他很想追去地府,抓着他的父亲问那么一句,哪怕答案会让他更加痛苦。
    但,他到底还活在这世上,他寻到了爹爹,也碰到了程维哲。
    缘分是个很奇妙的东西,在这个丹洛北边的小巷子里,他们两个奇妙地偶遇在一起,然后也奇妙地,只一眼就认出了对方。
    漫漫人海中,有那么多人擦肩而过,只他们两个,那么轻轻慢慢的一眼,就认定对方是自己熟悉的那一个。
    十四年的隔阂,杨中元曾经以为那会成为一道坚固的墙,可随着他们日日朝夕相处,他却意外发现,他们二人之间的唯一障碍,似乎只有没说出的那些话。
    原本他还有些犹豫,可当他们在马背上奔驰,程维哲却说出“一辈子都不松手”这样的话,从那一刻起,杨中元心里最后的一道防线便被他彻底击碎。
    他终于下定决心,想要把一切都同他说清楚。
    无论结果如何,他总归不能再继续期满下去了。
    两个人一路沉默走到河边,这时候天色已经全暗下来,他们只能借着莹莹月光,缓慢而行。
    等到了河滩边,杨中元和程维哲并肩看着滔滔流水,心也跟着慢慢静下来。
    因为天黑,也因为这里寂寥空旷,所以杨中元才能鼓起勇气,开头说道:“阿哲,有一件事,我骗了你。”
    程维哲没讲话,他只是握住扬中远的手,默默给了他诉说的力量。
    杨中元深吸口气,继续道:“我不是说,我失踪那些年,是去清潭书院休养吗?”
    “恩。”
    杨中元觉得如果不是程维哲握着自己的手,他肯定会临阵脱逃,无法继续说下去。但是程维哲的手太稳,太热,太让他无法挣脱。
    “我并没有去。”杨中元低下头,十分仓惶地说出这样一句话来。
    从小到大,程维哲一直是杨中元的榜样,他聪明好学,无论做什么都很优秀,每一天夫子在课堂上,夸的最多的也是程维哲。
    年幼的时候,杨中元并不懂得憧憬这个词的真实含义,他只知道,程维哲做的事情总是对的,写的课业也从来都不会错。
    他们一起玩,一起疯,一起吃饭睡觉,一起磕磕绊绊长大。
    这是多么难得的情分。
    也是如今不停阻止杨中元前进的枷锁,因为太熟悉,所以实在张不开口。
    因为太过在意,所以越怕失去。
    程维哲看着低头的杨中元,手上用力,拉着他慢慢顺着河沿走下去:“说吧,小元,我是什么样的人,你应当知道。无论这些年到底发生如何,你在我心里,依旧是那个顽皮骄傲的小元,从来都没有变过。”
    他说完,见杨中元还在沉思,不由笑道:“其实啊,你现在比以前乖多了。会得一手好厨艺,又那么贴心,每天都会关心我跟泉叔,这些生活里的小事情,我都是能感受到的。我小时候就很喜欢你,现在更是想同你共度今生,无论你说什么,我都不会改变我的决定。”
    他的声音很低沉,手心也很温热,说出来的话仿佛夏日里难得的清泉,让杨中元整个人越发平静下来。
    “小元,你要相信我,也要相信你自己。你很好,真的很好。”
    杨中元仰起头,他被程维哲说得眼眶都有些湿润,却终究没有掉下眼泪。
    他以前总觉得眼泪是最廉价的软弱,可后来,这么些年终究过去之后,他却觉哭的时候想哭,笑的时候想笑,才是最畅快的人生。
    可他这会儿并不想哭,他眼睛虽然湿润了,嘴角却带着最幸福的弯度。
    “阿哲,你记不记得天启元年四月,今上刚刚登基月余,永安宫中人丁凋零。圣宪太帝君曾下懿旨,令各省扩选宫人。”
    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杨中元会提及十四年前的这样一件旧事,可见便与他的经历有关。程维哲只听到天启元年四月,心里便有了不好的猜测。
    他自小家中冷漠,除了爹爹对他关心至极,旁的亲人一个比一个令他厌恶。所以程维哲小小年纪便通人情世故,记性也一直都很好。
    天启元年四月,洛郡郡守接朝廷圣旨,在整个洛郡遴选年龄在八到十二岁之内的少年,以备充入内宫,做宫人用。
    宫人是什么?就是伺候皇上的下人,是仆役,就跟他家的小厮一样,甚至,还不如他家的小厮。程维哲当时便对这个十分清楚了,现在听杨中元猛然提及这件事,程维哲心里顿时往下沉了沉,手上也越发用力,使劲握着杨中元的手。
    不知道从何时起,两个人都停下脚步,程维哲皱着眉头,脸色十分难看。他紧紧盯着杨中元,仿佛这件事发生在他自己身上一样。
    被他这样关心,杨中元竟觉得心里的那一股怨气无形之间消散许多。他想了想,许久才看着程维哲,一字一顿道:“天启元年四月,我父亲送我去遴选,五月,我跟其他少年一起从丹洛出发,历时两个月之后,到达帝京。”
    他这一段话说得普通又平凡,可里面到底有多少艰辛与苦闷,他即使不说,程维哲也能感受得到。
    只听杨中元又说:“七月十三,永安宫门开,我跟其他人一起从北门宣武门进入,从此一十四年,再也没有离开过。”
    暗暗深夜里,他看着程维哲的眼睛仿佛洒满星光,银色的月影飘在两人四周,照亮了他木然的表情。
    “阿哲,”慢慢的,杨中元的声音再度响起,“我从十岁到二十四岁,在永安宫做过宫人。这就是我一直以来,欺骗你的事情,唯一的一件。”
    这一字一句,仿佛都化成针,一根一根狠狠扎进程维哲心里。
    他长到如今二十四岁,除却爹爹病逝的那一段时间,他这是第二次感受到极致的心痛。
    杨中元简简单单几句话,道出的确实说不尽的苦闷和伤痛。当年的杨中元到底要隐忍到什么地步,才以年少时的性格侥幸在宫中活下来,又是怎样的坚持,让他生生挺住这十四年光阴,最终离开那个繁华之地。
    何其艰难。
    怪不得,他现在事事都会做,样样都做得那么好。
    怪不得,他学会一手顶尖厨艺,成了人人交口称赞的厨师。
    怪不得,他一双手伤痕累累,他整个人沉默寡言。
    他自己给他自己上了一个壳子,外人进不去,他自己也并不想出来。
    如今能跟他说这几句话,真是十分难得,程维哲想到这里,又有些感激杨中元。他觉得自己都要流出泪来,却强忍着伸手一把把这个单薄瘦弱的青年抱进怀中,再也不想撒手。
    “小元,感谢你把这一切都告诉了我。”程维哲感叹道,他声音里有着颤抖的湿意,显然已经再也忍不住,偷偷流了眼泪。
    杨中元想过他说出真相后的千百种可能,却从来没想过,他得到的回应,却是一个温暖的拥抱,和一句真诚的感谢。
    在感受到程维哲哭泣的那一瞬间,杨中元觉得满天星斗都越发明亮。
    有个人真心实意对他好,愿意为他哭,也愿意为他笑,这一生一世,真是最完满不过。
    杨中元伸手回抱住程维哲宽厚的肩膀,然后低声说:“阿哲,我都没有哭,你哭什么?”
    程维哲把他抱得紧了些,低头在他肩膀上蹭了蹭湿漉漉的脸:“小元,我喜欢你。”
    “……”杨中元有些闹不明白,为何他现在突然说出这样一句话来。
    程维哲轻轻放开他,然后与他额头抵着额头,双眼直视着双眼:“小元,刚才在马背上说的那些话,现在想来太不端正了。我如今这样再同你说一遍。”
    他伸出右手,然后把它紧紧贴近自己的胸口,那里是心脏的位置。
    “我,程维哲,喜欢杨中元,希望你也喜欢我,与我携手共度,白头偕老,儿孙满堂。好不好?”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声音很大,很明亮,与他往日低沉的嗓音都不相同。
    却也这样庄重,这样严肃。
    看来这个人,真心实意地喜欢着自己,他把他放在心尖之上,他自己又何尝不是?
    杨中元知道自己早就动了心,他下午已经答应过一次程维哲,这一次,他依旧给出肯定的答案:“我,杨中元,喜欢程维哲,希望同你成为伴侣,此生此世,都不分离。”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可安于晨、夕恬的地雷=V=

☆、第053章 承诺

话说开之后;两个人再相处起来,气氛便跟以前不太一样了。
    就算两个人只低头并肩而行,但程维哲只要知道杨中元就在身旁,他也觉得无比幸福。所以从杨中元刚回来第一天,他就厚脸皮贴了上来;再也不肯走了。
    同他一样,杨中元形容不太上来那种感觉,却只知道,哪怕程维哲看着他笑;一句话不说;他都会觉得满心欢喜。
    杨中元曾在宫中目睹过睿帝与睿嘉帝君之间的相处,这两个大梁最至高无上的主人,平时私底下;其实跟普通老百姓也没有什么不同。
    更有甚者,杨中元经常能从他们之间的细小动作,感受到他从未在自己父亲爹爹身上见到过的温暖与体贴。
    这大概就是爱情了。
    杨中元如是想着,他和程维哲这样,不知道到底算不算。
    回去的路上,杨中元一直很沉默。
    程维哲拉着他的手,想了想,还是低声道:“小元,你说,皇城为何总要充盈宫人进去?”
    杨中元扭头看他,好半天才道:“因为年纪大了的宫人大多都出了宫,只有很少留在宫中。”
    程维哲笑笑,他声音悠长,道:“我觉得,大概是因为很多少年一开始就熬不下去,就算今上再宽仁,也总不能抚照到所有人,更何况是永安宫中最多的小宫人。如今大梁繁荣昌盛,宫中扩选一次比一次少,可前些年,却并不是这样,对不对?”
    杨中元渐渐明白了他的用意,于是脸上又恢复了笑容,他点点头,道:“是的,一直到天启十年,我们的日子才好过起来。”
    说完,他又怕程维哲为他难过,忙补了一句:“也不是,其实一直都还好。”
    这一次,大概是不想继续骗程维哲,所以他声音很小,如果不是用心聆听,仿佛根本听不到声音。
    可他如果不说这句,大概程维哲或许还会少一些难过,但他这样小声补了一句,却叫程维哲的心仿若在火里烤油里煎。
    他停下脚步,回头认真对杨中元道:“你看,你曾经是丹洛的名门公子,却入宫为仆。小元,我觉得如果当时我也进宫,我绝对做不到你这样好。所以你如今能出来,还这样努力生活,这样孝顺爹爹,已经证明你比任何人都强。”
    他一字一顿说完,看着杨中元的表情十分温存:“在我心里,你是最好的那个人。”
    杨中元仰头看他,觉得满天星斗都比不上他眼睛里的半分情谊,他突然笑笑,然后说:“恩,我自然是最好的那一个。”
    许多年了,他都不曾这样骄傲自信的微笑,如今程维哲短短几句话,却叫他的心又渐渐复苏过来。
    是的,他为何要这样退缩?爹爹说得对,程维哲说的也对,他如今能好好出宫,便已经证明他比许多人强。
    他应当自豪的。
    两个人走回家的时候,已经有些晚了,周泉旭不知道他们两个去了哪里,却十分放心地早早就歇下了,只给儿子留了一个门缝。
    这个时候,整个丹洛似乎都已沉睡。
    天上星斗璀璨,巷中寂寥无声,他们二人站在自己铺子门口,竟谁都不肯回去休息。
    好半天之后,程维哲突然笑道:“不困吗?”
    杨中元也笑道:“你先回去。”
    如果是以往,程维哲肯定乖乖就回自己铺子了,可今天情况不太相同,所以他难得耍赖道:“不,我们都定了情,必须有特殊的仪式。”
    听他突然提到这个,杨中元马上警惕起来,要知道程维哲小时候使坏的事情可没少干,还大多数都让他干成功了,简直不知道如何说。
    程维哲笑笑,突然把脸凑到他面前,道:“我们亲一下吧?”
    杨中元一子便知道他这是在玩笑了,毕竟两个人一直以来都是竹马,朋友相处了那么长时间,突然变成伴侣确实有些不太适应。
    可他们已经把许多话都说开,也彼此许诺誓言,所以他们肯定会慢慢亲密起来,最终变成人人羡慕的一对。
    想到这里,杨中元突然伸手揉了揉程维哲的脸颊,然后迅速捂住了他的眼睛。
    程维哲被他的突然袭击搞得一愣,可下一刻,却被嘴唇上柔软的触感吸引到了全部的心神。
    那个吻,很轻,很浅,仿若蜻蜓点水,又好似翩若惊鸿。
    可程维哲却清晰感受到了杨中元传达给他的那份心意,在这个短短的碰触里,杨中元告诉他自己的那份从来不曾明言的感情,也给了他这一天最贴心的礼物。
    一个很轻却很温暖的,吻。
    等到他回过神来,却发现巷子里只剩下他一个人,面铺的大门早就严实地关上,一道门缝都没留。
    程维哲低声笑笑,哼着小曲,走回了自己铺子。
    “双囍烛,描花儿红,红袍纱帽,打马儿游街。有道是只羡鸳鸯不羡仙。”
    程维哲一路唱回铺子,可夜里躺在床上,却久久无法安眠。
    他总是不由自主会想,杨中元在那是几年光阴里到底经历了什么,他越是不说,程维哲越是辗转反侧。
    这个人从小骄傲自信,这个人从未吃苦受罪,他几乎可以肯定,那些别的少年经历的事情,放到杨中元身上,只会令他加倍忍耐。
    落差越大,痛苦也就越大。
    这个道理任何人都明白,可当事情真的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时候,却又都无法释怀。
    有些事情,忍一忍便也过去了。
    可杨中元当时已经进了宫,他面对的,是最漫长的十四年。这十四年,是他人生里最好的青春时光,是他一切未来的开始。
    却偏偏,他就被困在那个繁华荣耀的永安宫中,没有未来,也没有期盼。
    这样漫长而没有未来的折磨,才是令许多人都坚持不下去的根源。
    程维哲知道,以他的个性,许多事情他都不喜欢去做,可如果不做,那等待他的,便只有残酷的惩罚。
    就算程维哲并没有去过永安宫,却也到底见过高门大院里的那些事情。
    小厮们不听话,就罚,做错了事,那么便打。他知道宫里的规矩比他们这些寻常富户大了不知凡几,可越是这样,他就越为杨中元而揪心。
    因为在意,因为关心,因为喜欢。
    所以难过,所以无眠,所以心痛。
    他知道这些事情,如果不是不想继续骗他,或许杨中元一辈子都不会同他讲。
    即使他这一路上说过很多次,这并没有什么好丢人的,他能出来,便已经成功战胜了自己,可在杨中元的内心深处,被父亲送去那样一个地方,仍旧是他不能被旁人触碰的伤疤。
    程维哲心中明白,这件事情,或许只有他哥哥坤兄与爹爹知道,这整个丹洛,再找不到旁的什么知情者了。
    想通了这件事,程维哲决定以后就把这事烂在肚子里,无论他有多为杨中元难过,他都不能再提。
    最好就让它随着那一段过去时光而湮没,再没人知道杨中元曾经的过往。
    然后,剩下的人生,就让我加倍对小元好吧。他失去的,我都努力给他争取回来。
    一直到外面天色熹微,程维哲才终于带着这样一个决定浅浅睡去。
    之后几日,两个人就那样自然地相处了下去,如果不很细心,旁人是根本发现不了他们之间有什么变化的。
    但周泉旭却看出了那么几分,还没等他问儿子任何事情,程维哲却率先找他坦白了一切。
    这一日杨中元去医馆帮周泉旭取药,程维哲趁他不在,主动向周泉旭行了一个大礼。
    然后便跪在地上,一直没有起来。
    周泉旭见他这样,心也跟着慢慢落到实处,却并没有言语,只等他开口。
    程维哲并没有让他失望,他稳稳跪在地上,然后坚定道:“叔,我喜欢小元,我想今后同他携手走过人生。”
    周泉旭笑笑,问他:“你知道他十四年都在哪里?”
    程维哲点点头,低声道:“我知,他前些时候,已经把一切都同我说了。”
    周泉旭脸上笑容顷刻间便消失不见,他叹了口气道:“你知道还有这番表态,叔也安心许多。只是,小元是我唯一的儿子,当年的事情我没有及时阻止,已经留下了终身的遗憾,我不希望,他努力出来重新生活,还会遭受到波折与苦难。”
    周泉旭一直都很喜欢程维哲,他乐见两个年轻人走到一起,可程家到底不是普通人家。就算杨中元仍旧留在杨家,这件事一旦被人知道,那么他跟程维哲两个人,便也再谈不上什么门当户对了。
    就好比富家少爷从来不会同家中小厮结亲一样,哪怕那小厮早就离开主家重新生活,也并不能改变他已经经历的过去。
    大梁繁华百年,百姓日益富足,读书人多了,识字明理的人也多了。
    可就是因为这样,世家之中,有些规矩越发不能打破。
    他这一辈子,就是因为无法反抗主家,所以才落得这样下场。在心里,他是再不愿儿子受哪怕一丁点伤害的。
    即使这样的伤害,比之他前半生所经历的,差之千里。
    程维哲仰着头看着这个已经有些斑白鬓发的中年男人,他认真道:“叔,将来我和小元会一起离开这里,程家的一切我都不会要,也会努力跟那个家断得一干二净。小元曾经的过往,如今便只你我知道,我相信杨家人也不会傻傻地到处去说。我这里,叔你可以放心,小元不想要的事情,我从今往后,便再也不会做。”
    “叔,等我们一起离开这里,我跟小元喜服成双,我会再一次跪在您面前,叫您一声爹。”
    周泉旭终于安下心来,然后笑道:“叔期待那一天早点到来。”
    作者有话要说:非常浪里七条、齐园、洛书。、澜、yanio、菩提树叶的地雷~~~~
    昂,我看到昨天的评论,觉得domitory说的特别好:平平淡淡才是真,对于中元来说,程维哲或许不是最好的,但绝对是最适合的那个人。
    其实我们寻找到,就是最适合自己的那个人=V=【艾玛有点文艺了

☆、第054章 再遇

九月之后;丹洛渐渐凉爽下来。
    白日倒还不显;晚上太阳落山之后,那一阵阵的秋风吹得人舒服极了。
    丹洛的秋季并不长,等到银杏都黄了之后;便是一年之中最好的时节。
    秋日麦穗黄;每一年的这个时候,就意味着新的丰收便要到来。
    天气日日转凉,吃汤面的人也多起来,杨中元面铺子里面的每一碗面如以前一样,无论是汤头还是面条,再到配面的小菜,这个年轻的小老板每每都是认真端上,从来不曾马虎而为。
    也正是因为如此,他铺子里的生意是一日好过一日。
    一月下来,刨除成本和人工,他竟能攒下几十两银子,这在开店伊始,他真的从未想过。
    每天晚上跟周泉旭挑灯算账,杨中元都觉得仿若活在梦中。虽然因为生意好,他门父子俩加上程维哲都异常辛苦,但他如今看着白花花的银子,便觉得十分值得。
    想要将来过好生活,年轻的时候不努力又怎么能行?
    每日躺在床上光想着天上掉馅饼,到头来只能饿死。杨中元是个很实际的人,他十几岁时刚学厨艺,那时候梦想就是出宫以后开个食楼,如今虽说只是个小小的面铺,可他到底是坚定地向着梦想前行。
    并且这第一步,已经走得很稳,很扎实。
    学种茶是一门相当难的手艺活。尤其以洛郡一地的耐寒茶为最甚。茶树是喜温喜湿的树植,许多时候,一旦冬日气温过低,很多都会休眠甚至冻死。大梁南地的茶种最多,也是最主要的产地。而北地却只有洛郡,具体来说,其实应该是洛郡丹洛城七里村。
    七里村地理位置极为特殊,它依山傍水,夏日雨水丰沛,冬日却很反常,并不会太冷,是北方耐寒茶唯一的产地。洛郡最著名的丹绿、荣华以及白庭,边都是七里村所产。口感上略微比南地茶更重一些,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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