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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情圣的花花一生作者:千药-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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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宫里,一个有些阴瘦的老人半躺在病床上,一双浑浊的眼里有些阴翳,那是想要伤人或者要让人毁灭的眼光 。
  〃你说什么,太子那个畜生居然给我干出了这么大逆不道的事情,真是太气人了。你去给我把人叫来。不……算了,我还是自己去看一看好了,我倒想看看这畜生到底在我病着的时候干了哪些见不得人的事情。“说完,皇帝的脸色青一阵白一阵的,差点都接不上气来。
  “皇上,你先别气。这气坏了龙体,可怎么了得呢?可能太子也没做什么事,都是这些嘴碎的在你跟前瞎胡抱,把你给气坏了。”小安子话虽然这么说着,眼睛里却闪过了一丝的阴狠。
  “好,那就依你的去做。我定要好好去看看。”
  而某个皇宫里正在寻欢作乐的太子尤不知死活,不知道将有大难马上就要来了。
  金逐水今天已经顺利的搬出了柴房,也是拖那个刺客的福啊。
  他一直在那里不停的叫啊叫啊,没办法,实在是太疼了。
  他有的时候就有点吃不了苦。
  尤其是知道有人在乎他的时候,他就更吃不了苦。
  现在的沐雨看着这丫疼的脸上直冒冷汗的样子,不由的也在懊悔。
  早知道,就先把这斯放出来好了。毕竟这人都是胳膊折往外拐的。
  “啊。快点。”
  “小样,这样还不是怕做死你?怎么只不过一个月没见?这骨子里越来越风骚了。”
  “切。你别以为我知道怎样的?你要不喜欢我这样,又何必要来呢?”
  “呵呵,甜心,你说的没错。我就是喜欢你这个样子的。”金逐水一边说一边做着人类最原始的活塞运动。”
  “我以为你早就把我给忘了。”
  “怎么会呢?你也知道我家里发生了什么事?”
  “他还没醒吗?”
  “没。他都睡了有两个月了。”
  “你不伤心吗?”
  “不。他还没死不是吗?更何况我的人不管怎样我都不会那么轻易让他死的。”
  “那你打算怎么样?
  “出塞。”
  “难道你打算……?”
  “没错。可能只有那个人才能治得好他的病。”
  “我第一次发现你是一个多情的人。”
  金逐水望着男人,他知道男人是在为他担心。他轻轻的握住男人的手。
  男人的手纤细,修长,雪白的皮肤上可以看出淡淡的青色。
  金逐水拿起了那两只手,松松的用自己的两只手围着,用嘴唇轻轻的叹息着。
  “你,放心,我一定会找到那个人的,也一定会活着回来的。”
  “你这个坏家伙,偷走了人家的心。然后又为了另一个男人出生入死。你以为我真的缺不了你吗?告诉你,如果你在一年之内,没有回来,那么我就给你戴很多很多的绿帽子,那你就算死了,也要再被气一次。”
  “呵呵,暮暮小乖乖,你放心我一定不会给你红杏出墙的机会的。”
  说完,他一个转身就沉浸在了男人美好的身躯里。
  这样的身躯能够令任何一个人发疯。
  “啊。啊。”男人紧紧的拉着金逐水的头发,不停的喘息着。
  他知道自己不甘心,也知道自己不放心这个男人去。
  可他知道他留不住他。
  这世间谁也不能单独的留住他。
  可同样的他也知道,如果昏睡的那个人是他的话,金逐水也是愿意为自己冒生命危险的。而知道这一点,他觉得自己就已经够了。
  真的够了。
  第二天的早晨,当男人从沉睡中醒来的时候,金逐水已经不在了。
  他知道他走了。
  他也知道他为何要走?
  金逐水要去寻找一个叫“疯魔”的男人。
  传说中,疯魔已经活了很长的一段时间了,或许是几百年。
  疯魔是一个人,一个会医治很多疑难杂症的人。但这个人轻易很难找到,就算找到了也很难请的动他。
  传说,疯魔的性情很不稳定。
  高兴的时候,会不取分文就来救人。
  而不高兴的时候,他也会救人,但把人救活了之后,他在做的事情却是把刚救活的人给杀了。
  总之,疯魔是一个非常情绪话的人。
  而且不知因为什么原因,他已经活了有上百岁的年龄了。
  没有人知道他长的什么样子,只听说这个人有一头很长很长的白发。更奇怪的是这个人喜欢一个人住在冷冷的山峰上。
  而金逐水此行的目的是去找这个人。任务是不找到人便不回来。
  他的老婆沐雨出事了。
  连金逐水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突然间就这么沉睡不醒了。
  有呼吸。有心跳。可就是不醒。
  金逐水请了很多的医生来看,可是没有一个医生能够说明白这到底是怎样的一回事。
  这些医生实在被逼急了,就说:“这位公子事睡着了。”
  金逐水实在是忍不住就想要破口大骂,什么睡着了,有人会一睡睡了几天还没醒过来吗?
  可是轮到医生检查的时候,每个人都是这么说,也有的怀疑是不是被什么毒药给害了,可是检查来检查去,却一点问题都没有找出来。
  任何一个人看到目前沐雨的样子都只会以为他是一个睡美人,或许是有点贪睡的睡美人,绝没有人想到在这样睡下去可能会永远都不会醒了。
  而金逐水在连续一个星期不见沐雨醒来,也不见那些医生有更好的建树的时候。终于没有办法的听从了一个古老的传说。
  传说,在那极冷的地方,有积雪常年不化的山峰上,住着一个早已不理世事的疯魔神医。这位神医有着活死人,医白骨的神奇能力。没有一个病能够难到他。
  而金逐水不详的预感越来越强烈,他知道如果再不尽快把沐雨从沉睡中唤醒,或许他就会就这么古怪的一直睡下去,直到死。
  一想到自己的老婆就要这样莫名其妙的昏睡下去。
  再也听不到那甜美的狮子吼,他的心便会忍不住一阵一阵的抽搐。
  “老婆,只要你快点醒过来。以后我保证再不惹你生气了。每天都想着要把你哄的开开心心的。如果有人欺负你,我便帮你欺负回来。无论你想说什么,我都会一直一直认认真真的听着的,绝不会像从前那样随便的就打断你的话。要不然就是跟你斗嘴皮子。其实你是我老婆,我就算让着你点也是应该的啊。为什么,我总是忍不住想要忍你生气呢?老婆你眼睛凶凶的样子好神气,好吸引人的呢?”
  金逐水在沐雨的床头说了这些话之后,随手打了一个包袱,目标:塞外,雪山。
  塞外有很多的雪山。
  金逐水马不停蹄的跑了三天三夜,才刚走到两个国家的边界线边上。
  他又渴又累。
  更重要的是,如果再不停下来,那么他座下的这匹马可能就要死在这里了。
  金逐水知道如果没有了马,凭自己的轻功绝不可能在十天之内赶回金陵。
  有个医生说了:“如果在十天之内再叫不醒沐雨的话,他这辈子将永远沉浸在无边的黑暗中。”
  金逐水想到沐雨将永远永远的沉睡在黑夜里。他便不得不打起十二分的精力来。
  现在每多珍惜一分钟,沐雨就多有一丝希望。
  塞外有很多的雪山,而最有名气的,或者说终年有雪的只有三座:凯伦山,望斯山,和神女山。
  金逐水已经兜完了凯伦山和望斯山,只剩下最后一座神女山了。
  如果这座山上没有找到疯魔,那么说明传说仅仅只是传说。
  而沐雨将永陷黑暗。
  而如果在两天内找到了人,却不能想办法把疯魔带回去。
  结果也还是一样的,沐雨依然没有苏醒的希望。
  雪山很冷很冷。
  飘落的雪花很美很美。
  可怜的金逐水却没有任何一点欣赏的心情。
  调皮的雪花不断的沾在他的身上,他也没有任何一点把雪花挥走的时间。
  只能任由冰冷的雪花渗透进他的衣服,然后一阵寒冷涌上心来。
  他有没有机会呢?
  在这个美丽的世外之地,真的会有那个疯魔的存在吗?
  他又该怎样劝服一直以雪山为家的疯魔去到那繁华的金陵呢?
  一切都只是未知。
  雪山很白,美的不似人间。
  雪花飘啊飘啊,飘走了看雪人的青春,飘走了美丽的梦想,飘走了传说中的爱与恨,也飘走了那一片片曾经萌动了无数次的名利心。
  那一片片的雪花似乎笼罩了所有世俗的因素。
  就连金逐水这样一个喜欢世俗,喜欢美人,喜欢莫名其妙的一夜情,喜欢美人怀抱的一个人,在这样的情境下也完全的痴了。
  一片世外晶莹雪。
  那迷蒙了爱情,迷蒙了希望,迷梦了爱与仇恨,在这样的一个地方似乎不需要爱情,不需要名利,不需要绝世的武功。
  在这一刻,对于那个疯魔,金逐水突然有了一种抑制不住想要见到的心情。
  如果说,刚开始,他因为沐雨的病才来到了这里。
  因为沐雨的病他不得不跟这个人扯上联系,不得不有一些希望放在那个疯魔的身上的话。
  那只因为他有一份超凡入圣的医术。
  那现在这片雪山彻底的引起了他的渴望。
  一种想要见见这个人的渴望。
  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会喜欢长年孤独的生活在人迹罕至的雪山上。
  那是怎样的一种人生境界?
  是被人背叛过?出卖过?所以不希望和人相处,所以选择一个人。
  是这样的吗?或许背后还有着怎样的一种让人伤心透顶的原因,这一切都让人觉得生活其实很可怕,是这样的吗?
  是怎样的伤痛让一个人几十年如一日的喜欢着雪山。
  还是说仅仅是喜欢这样的一个地方。
  那又是怎样的一个人?
  不是叶公好龙,能这样的喜欢雪山。
  不是喜欢雪偶而的兴致大发,不是喜欢雪偶尔的冰雪冷清,他这么的喜欢这个地方,是不是只因为他也是雪的一部分呢。
  突然间,金逐水全身都静止了下来。他需要冷静,他也需要借这些雪花找到疯魔。这是他最后一次的机会。如果在两天内,他没能把疯魔找到,并带到金陵,那么沐雨的一生将从此以后就沉睡在睡眠里。
  他静静的站在了雪花里。
  他在感应人的气息 。
  只要是人,不管他怎样的掩饰,总会有气息产生的。
  金逐水有一次在密室里抄了100多遍的《金刚经》,他没有因此而迷上佛教,但从那以后,他就开始相信人其实是有存在感的。
  鸟已飞过,而天空没有一丝的痕迹。
  从某种角度上来说,不管一个人曾怎样的生活过,他总是会活在一些人的记忆中。就算周围的人都忘掉了他。他曾踩过的那片土地,他曾喜欢过的某棵花,或着某根草,或者什么,都会带着这个人身上的某种痕迹。
  突然,金逐水闻到了一股花香。
  在这个连鸟都无法驻足 的地方,又是什么会存在呢?
  又有什么花能够在这个没有阳光,没有土壤,只有刺骨寒冷的地方存在呢?
  顺着花香,金逐水一直不停的走着,走着,当他不知被那股花香折腾了几次之后。
  他饿的快不行了。
  就算是雪山,也有风啊。
  有风,花香就不会一直吹啊吹。
  终于,在一个雪山有点突起的地方,金逐水发现了花香最终的来源。
  金逐水,拿出了一把匕首,这把匕首还是他出家门的时候身上唯一带着的比较值钱的东西。
  他喜欢匕首。
  那把匕首很好看。
  他想要送人。
  不,他想要靠他有一天能够保护自己喜欢的人。
  他一直珍藏着这把匕首。
  正如当他很年少的时候,看着天空的满月,希望自己有足够强的能力保护自己爱的人的心情一样。
  那样的心情很美好。
  虽然,现在的金逐水已经知道其实保护自己爱的人其实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这世界上未知的事情太多了,这世界上各种各样心思的人也太多了。
  可是,看着这把小小的匕首,想着年少时对于自己恋人的憧憬,他知道就算他的能力只是螳螂挡车,需要的时候他依然要去挡。
  年少,对爱的幻想。
  年少,想要成为爱人的英雄。
  年少,想要闯遍世界。
  今天,他正在为自己的年少的岁月涂上色彩。
  或许这色彩不一定鲜艳,可他知道自己不涂不行。
  不涂,他就对不起自己的年少。
  不涂,他就对不起他的未来。
  不涂,他会觉得心空空如也,既装不下仇恨,也装不了爱情。
  而他想要很多很多的爱人。
  如果他想要的人不爱他,那么他会争取,祝福,然后转身。
  可如果他爱的人也爱他。
  那么他将是这个世界上最自私的爱人。他容许自己有很多的爱人。可如果自己爱的人除了他还有别的人,那么这一世他跟他的最近的距离至于牵手这么多。
  顺着花香,他找到了一个好似岩洞的东西。
  在他把匕首当铲子用了一盏灯的时候,他打开了那个地方。
  没想到,外面是寒冷的世界,里面却是那么的温暖如春,他第一次发现天攘地别这个词其实真的存在的很有道理。
  金逐水进去。
  他原本以为会遇到毒箭啊,暗器啊什么的。
  明明他记得很多大侠在他最富盛名,成为大侠的前期,都要经历山洞,暗器等各种各样的考验,简直就不比唐僧取西经如意。
  你去问问成名的大侠,哪一个大侠的成长史上不是三灾四难的,更可恨的是有的大侠没有唐僧这样的艳遇,也没有像孙悟空那么高明的徒弟。所以很多的大侠在他成为大侠的途中就已经到地狱去报道了。
  现在,金逐水怀疑他的前世或许是唐僧。
  又或者他的前世其实跟唐僧有一点亲戚关系。
  不然,为何在他本来觉得有危险的时候,却突然看到了一个绝顶的大美人呢。
  美人,很漂亮,很漂亮。用一个字来形容:雪。用两个字来形容:雪雪。
  美人静静的躺在一张冰雕似的床上。
  长长的睫毛覆盖在一张精致的瓜子脸上。
  动人。无比的动人。动人无比。
  这世上有那种情形最能打动一个男人的心?
  是一个全身不穿衣服的美人?绝对不是。
  而是一个看起来高贵,纯洁无比的美人柔弱的躺在你的面前。
  金逐水突然间就觉得这个美人就好像传说中等待被吻醒的睡美人。
  可金逐水跟王子之间的距离很远很远。
  远的好似一个在南极,一个在北极。
  远的好似一个在东方,一个在西方。
  虽然后来金逐水跟一位真正的皇子来了一段要死要活的恋爱史,可依然无法拉进他跟王子这个称号之间的距离。
  他看到这个美人的时候,男人的兴致完全的有了。
  他甚至把沐雨的病都暂且放在了一边。
  他做了一个很多男人在他这种状况想做却不敢做的事情。
  直接扑上去。
  寒。
  这是他的第一个想法。
  没有呼吸。
  这是他的第二个想法。
  这个美人是死的?
  这是他的第三个想法。
  可所有的想法都无法阻碍他的动作。
  他想要这个美人。
  他要这个美人。
  他要真真切切的得到这个美人。
  也不知到金逐水在这个美人身上折腾了多久?
  或许是一个时辰,又或许是两个时辰。
  美人的眼睛突然睁开了。
  金逐水从来没有想到自己会跟拐带这个词连上关系。
  事实上,他除了耍流氓之外,后来确实还是用到了拐带这个词。
  对一个不知多少年龄的大叔用到了拐带这个词。
  虽然说这个大叔很年轻,这个大叔很美丽,这个大叔很引人注目,但依然无法消除他拐带了一位大叔的事实。
  金逐水觉得自己都快有心灵阴影了,这都什么世界啊。
  啊,他觉得自己快心里崩溃了。
  而心里却又不免有一些洋洋得意。
  还有什么比拐到了一位美人更让人心情舒畅的呢?
  那个美人尤其还是世间罕有的厉害,世间罕有的美丽。
  话说当日,金逐水正在乐此不疲的对着美人这个这个,那个那个的时候,没想到美人突然间睁开了眼睛。
  啊,死人复活了,难道是僵尸,不管怎样,都无法抑制心中小兔直跳的心情。
  可惜两个人的身体连的太紧了,一时间分离不能。
  啊,这可要死会了。
  正当他想要使用绝招,比如说先奸后杀,杀了在杀,等一连串想法的时候,他突然间意识到雪山。啊。这不会正是他要找的正主儿吧,传说中的疯魔阁下,这么说杀不得的。
  就在他的脑子成了一堆浆糊,思索不能时。
  美人睁着冰雪般的美眸,轻轻的露出了一个笑脸。然后,头低下,轻吻,啃咬金逐水。赫然是刚刚金逐水对他做的那一部分事情的翻版。
  怎么办?金逐水的欲望又被挑了起来。一个翻身,管他是僵尸也好,妖怪也罢,到嘴的美人不吃白不吃,吃了还想吃。
  于是,在那个那个又这个这个之后,美人彻底无力的躺在了金逐水的怀里。
  金逐水头脑稍微清醒一点之后,终于想到了自己此行的目的。
  抱着乖顺的美人,一句话也没说,就架着马走在了前行了路上。
  〃你牵着马儿,我走着啊,啊,啊,啊。“
  ”滴冬,滴冬。“
  猪八戒拐带天仙美人的行动开始了。
  一个晚上,金逐水就这样一只手伸进美人的衣领里,一只手架着马儿,开始了他日行千里的路程。
  带着美人的时候,什么事情最容易发生。
  抢劫,金逐水万万没有想到这世间居然有这么多无耻的人。
  而他们的目标是美人。
  也不知赶跑了几伙强盗头子。
  每一伙人出来的时候,都无一例外的喊着这样的一句口号:“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种,若想从此路走,留下怀中人。”
  金逐水气的嘴巴都快歪了。最郁闷的是他觉得自己刚出道的时候为何不去当山贼呢,这样他伟大的左拥右抱的梦想不是能够提高完成吗?
  每次,当他想要捍卫美人的所有权,顺便教训教训这匹山贼的时候。
  怀中那个柔弱,安然熟睡 的美人总是提前一刻醒来。一双冰雪般的眼眸轻轻的一扫,连坐在马背上的金逐水都已经开始有一种冷到骨子里的感觉,更别提那伙山贼了,早就抖的好似秋天里的寒蝉了。
  抖,抖,抖,抖的不亦乐乎。
  而更恐怖的还在下面,美人会轻轻的一甩袖子,然后那些山贼就没有一个是完整的站在那里了,一个个就像是柳絮飞舞在半空中。
  血啊乱溅。肉啊乱飞。腿啊。手啊。东一只西一只。
  现在金逐水终于知道没有别人都称他叫疯魔了。
  实在是杀人的手法太残忍,太血腥了。
  有谁能想到这样一个冰雪般的美人儿,杀起人来居然那么的残忍,那么的血腥。
  以至于到后来碰到山贼的时候,金逐水已经对美人不放心了。
  没办法,他还想吃饭啊。
  可碰到这样血腥的场所,他能吃吗?可怜他昨天吃的都已经一不小心全都吐了出来。
  后来他终于想出了一招,那就是在美人想要甩衣袖的时候,提前握住美人的双手。
  这时,美人的眼睛就会微微的迷起,似乎是一个被人抢了玩具的小孩一样。
  金逐水苦笑,不会美人就喜欢看鲜血与肉齐飞的样子吧。
  那实在是一个不怎么好的爱好呢?
  他决定在以后的日子里,要把美人的这个爱好给改掉了。
  而后来,他才懊悔无比,因为有的时候美人这个爱好在关键的时候实在是太起作用了。
  你达达的马蹄,是我无言的心扉。
  美人还有一个坏习惯。
  不知是不是在山洞里,尝到了在金逐水怀里食髓知味的消魂感受,动不动就想要往金逐水怀里钻,想要爱爱。
  可是金逐水他姓金,不姓柳,他更没有改名姓柳的习惯。
  可时间同样不等人啊。
  沐雨正在家里等他去救呢。
  他忍,他忍,忍无可忍也要忍。
  终于他忍不住了,把美人轻轻的从怀里推出去了几分。
  美人立刻摆出一张被人抛弃的小狗狗的脸。
  天啊,实在是太可爱了。
  金逐水马上想要扑出去。
  可理智阻止了他。
  他终于想出了一个办法。
  讲故事。讲睡美人的故事。
  没想到,这招居然很管用,美人立刻乖乖的躺在金逐水的怀里,也不左蹭右蹭了。
  金逐水暗暗的抹了抹额头上的汗水。
  胜利了,金逐水。
  他在头脑里暗暗的赞美自己。
  你总算是聪明了一回。
  没有做捡了芝麻扔了西瓜的蠢事。
  不,应该是捡了西瓜扔了西瓜的蠢事。
  看来,左拥右抱马上就快要成为现实了。
  马儿走,马儿走,马儿快快的走。
  马儿确实也走的并不算慢。
  在一天半之后,他们终于顺利的回到了在金陵的家。
  美人还是躺在金逐水的怀里,一点都没有想要起身的意思。
  金逐水倒也干脆,在仆人惊讶的眼光里,横抱着美人一直走进了正房。
  房间里,沐雨还是像他走的时候一样,躺在了床上。
  只是原来有些红润的脸变的好似青苹果。
  金逐水随手把美人扔在了床上,摸了摸沐雨的脸。
  这是他出来以后第一个想要呆在一起的男人。
  看着男人昏昏睡睡的样子,他很舍不得。
  他喃喃的说:“老婆,我已经把人给你带回来了,你一定会没事的,对不对?不会离开我的,是不是,如果这次你醒了,我保证完成你的心愿,就算我一直不喜欢当官,可是为了老婆,我也会去参加科举的,老婆,你快点醒来吧。我好想你,就算你一直很烦,我也很想你。”
  “你别在那罗里八索的了。你老婆根本就没事,他只不过是怀孕了。”
  “你……你在说什么?”
  “我说你老婆什么事都没有,只不过怀孕了。宝宝需要吸收营养,所以他才会一直昏睡下去。只要顺利的把宝宝取出来,再好好调养几天,你的老婆就可以醒了。”
  “有孩子。啊。孩子。”金逐水当场就呆住了。
  没想到,他居然会有孩子。
  当他很久以前知道自己的性向的时候,便知道自己这一世可能再也没有孩子的可能性。
  可是他不在乎。
  为何要在乎呢?人生短短几十载,其实比烟花并不璀璨多少。
  而生儿育女这样的事情只是一个小小的缺憾罢了。
  不知为何,金逐水本能的排斥异性的来往。
  他喜欢男人。
  那让他有一种强烈的征服的欲望。
  征服了,拥有了,然后。
  有小孩了,这样的事情简直比石头开花还让人难以相信。
  可事实摆在了眼前。
  眼前这个人没有糊弄他的必要。
  “还楞着干嘛?傻掉了吗?快让人去准备生孩子的东西啊。我刚仔细听了听,肚子里的小孩有了胎动,应该是快要生了。”美人带着缥缈的声音说着,就像快要融化了雪一样。
  不亏在雪山呆了这么久,连说话都那么的出尘。
  金逐水的脑子彻底当掉了,还残留着的一点点小小的意识让他保留了几分意志,传令给仆人让他们准备去了。
  他呆在门口。
  一大群的人在里面不停的进进出出,他很恼火,却一点办法都没有。
  因为男人进产房是一件很不吉利的事,虽然他一向都不怎么相信鬼神之说,可是他也有忌讳的东西。
  比如说看到自己的老婆一脸杀人的样子。
  也不知在门口等了多久,也不知在门口想了些什么。
  只觉得兴奋,担忧,种种心情不停的涌了上来。
  百味杂陈。
  人生是什么?
  老婆,儿子暖炕头。
  突然间,他觉得自己真的离年少很远了, 因为他有了小孩,一个自己的小孩。会有一个小孩叫他爸爸。
  突然间,他觉得自己的眼眶有点湿了。
  别问他为什么,或许 他只是感动了。
  或许他一生轻狂,但却觉得活着毕竟是一件快乐的事,是一件有意义的事。
  生命在那一刻似乎染上了一种叫做责任的东西。
  也不知时间过了多久。
  突然,一个“哇”的声音传了出来。
  金逐水只觉得自己心跳的飞快,飞快。自他10岁徒手杀了一匹狼之后,很多年了,他都没有这样剧烈的心跳过。
  “诺,自己的娃自己抱着。”
  雪美人手里抱着一个小奶娃走了出来。
  金逐水赶忙伸出手去抱着,孩子很小,很小,一向胆大的他抱着这个婴孩居然有一丝轻微的胆怯。
  金逐水啊,你可别把自己的儿子弄伤了。
  话说这小毛头的皮肤还真的挺好的,就跟自己小的时候一样粉粉嫩嫩的。
  雪看着这家伙一脸痴迷的样子,不由也“切”了一声。
  “里面的也没有事,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再过两三天他就会醒来了。”说完,摆了摆袖子,自己找了一个朝西的房子,避暑,接着冬眠去了。
  金逐水抱着粉嫩的娃,进了屋子。
  屋子里的沐雨披散着头发,一脸疲惫的睡着。金逐水轻轻的为他擦拭着额头上的汗水,心中不由的一阵怜惜之情。
  这个人冒着生命危险,为他生了一个孩子。
  一个可爱的孩子。
  他轻轻的吻了吻沐雨干枯的嘴角,轻轻的吻着,不带任何的□,只有一阵阵的感激。
  沐雨醒来的时候,只觉得自己全身上下都在痛,尤其是肚子的这部分,更是痛的厉害。好像被人强行从里面挖出了一块肉的感觉。
  他觉得自己好像从地狱里逛了一圈回来。
  虽然他也不明白,他明明就是在花园里看蝴蝶,不知怎的,觉得自己很累很累,很想要睡觉。
  赶不及回到主卧室,走到了偏房的一个床上,倒下就开始睡了起来。
  甩甩头,头很痛。怎么好像睡了很久的样子,是不是漏掉些什么了?
  抬起头来,看到旁边窝了两个人。
  一个是金逐水,还有一个是一个粉嫩粉嫩的小娃娃。
  沐雨的兴致不由的出来,伸出手指头轻轻的捏了捏娃娃的小脸,娃娃立刻醒了过来,也不哭,只是睁着一双圆溜溜,朝沐雨咯咯咯咯的笑着。
  金逐水醒来的时候,正好看到一大一小正玩的不亦乐乎。
  沐雨见金逐水醒过来了,问:“你是不是背着我到外面去偷情 了,这个小娃儿是哪个女人给你养的,你该不会是男女通吃吧?”
  金逐水郁闷,心想:明明是从你的肚子里取出来的,你自己居然一点都没想到。
  “奥,我在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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