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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华 归剑入鞘作者:tangstory-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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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干耗。”
“OK……”John敷衍了一声,然后用三明治牢牢堵上了自己的嘴。他想他真的不能告诉自己的同居人:除了别在本该严肃的时候逗我笑之外,也永远别在任何时候对我说“干掉你”……以“干你”的语气。

尽管每一本伦敦旅游指南都会提及苏豪区丰富的夜生活,但它并不仅仅只有性产业,同时也是这个城市最为时髦的地方之一:餐厅、酒吧、剧院、商铺应有尽有,住户形形色色、鱼龙混杂,性交易集中的地带反而相对冷清。
苏格兰场绝无人力把整个苏豪都纳入监视之中,好在流莺通常只在一块固定区域内聚居活动,凶手把它当做是自己的“猎场”,警方也沿用了这个称呼,当然这回的猎物是凶手本人。
John记得关于那个变态的混蛋Sherlock曾跟自己说过两次“我了解他”,而事实证明Sherlock说的往往没错——九月三十日凌晨一点,就在他们走访过所有嫌疑人的当夜,对方便迫不及待地按下了restart的按钮。
“又一具尸体……”Lestrade挂断对讲,脸色异常难看,“以及没能当场抓住他。”
“Wh……Unbelievable!”Sherlock和John整晚都跟Lestrade呆在一块儿,闻言扔下咖啡杯,一边飞速从临时辟作指挥中心的咖啡馆中往外走一边嚷了一句。
Lestrad则完全不知道也没空跟他解释什么,边跑边接通警用内部频道喊话:“目标出现,注意盘查所有从‘猎场’驶出的车辆,全体外围人员即刻回撤协助搜查工作,快!”
事实上这确实令人难以置信——Sherlock或许傲慢自负,但绝少靠运气押宝。在不能百分之百肯定凶手就是Walter Sickert的情况下,苏格兰场从他那儿拿到了四个人名,其中一人当夜根本没出门,一人始终在警方的监视之下,另外两人虽然跟丢了,但看在上帝的份上,那只是两个人,而“猎场”里至少有四十个便装警察,每个人都知道嫌疑犯的体貌特征,对方可是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成功地杀了一个人!
“尸体还热着,他没能来及破坏尸体,想必也跑不了太远,”Lestrade边往现场赶边喃喃自语了一句,“我们一定得截住他。”
“Oh really?你们……”
“Sherlock,少说两句。”
John心里并不好受,但他知道此时最难受的肯定不是自己,于是赶在Sherlock开口前截断了那些可能的冷嘲热讽,默默看了像也被人捅了几刀的探长一眼,不自觉地绷紧了下巴。

临时指挥中心离命案发生地点只隔着几条马路,一群人匆匆赶到现场时尸体余温尚存,Sherlock连手套都没戴就扑上去检查伤口,少顷突然站起身,以一种不容置疑地口吻命令道:“别管这儿了,现在、马上把所有人往外调,搜查范围扩大到整个苏豪,特别是外缘!”
“什……”
“先按我说的办!”
John觉得自己从没见Sherlock这么严肃过——那几乎是一种焦灼的严肃,连对Lestrade解释命令的语速都比惯常分析案情时还要快:
“这具尸体没有被剖腹,只有喉咙处的致命伤,但绝不是因为他来不及——看看她的伤口,他下刀利落、目的明确,而现场周边道路复杂、建筑林立——Lestrade,凶手知道你们有防备,‘猎场’易进难出,他正是想让你们以为他还没能逃出你们的守备圈,浪费精力在附近掘地三尺,所以……”
Sherlock蓦地噤声,吸了口气才补充了一句:“……所以我希望今晚我们不会再发现第二具尸体,尽管我认为这极有可能。”

现场一时鸦雀无声,Lestrade不得不承认Sherlock分析得有道理——在此宗命案发生之前,尽管大部分警力集中监视流莺的主要活动区域,但起码有三分之一的便衣警官负责巡查“猎场”外缘。但是现在几乎所有警力都已经撤回到了猎场附近,这背后的潜台词让人有些不愿深想。
Lestrade不知道凶手是怎么办到在防备如此森严的状态下做下这桩案子的——或许是巧妙地化妆改变了形貌,或许是由于他们疏忽大意——总之现在说什么都已经晚了,假如Sherlock分析得没错,这桩案子仅仅是凶手计划中的一环,一个用人命设下的圈套,那么最坏的结果业已不言而喻。
正如先前所言,假如凶手已将作案范围扩大到整个苏豪,那么想赶在他再下手之前找到他绝非易事。一平方英里,换算成国际单位的话大约相当于二百六十万平方米,这个数字本身就说明此时此刻唯有尽人事而听天命——凶手既然敢于声东击西,就证明他恐怕早有准备。
“他肯定会选择一个认识的妓女下手,”Sherlock迅速在脑中过滤了一遍整个苏豪的地图,“他们有私交,她信任他,能够被他约出去,但她不傻,该知道有个针对流莺作案的连环杀人犯在四处活动,所以如果深夜约她出去的理由不够充分或者约会地点太僻静的话她不会同意……Lestrade,叫你的人排查所有旅馆附近的街道,以及还在营业的酒吧、餐厅、俱乐部、咖啡馆附近,John跟我走!”
“你有把握一定是在……”
“我没有!”Sherlock疾走了两步又停下身,转过头说了一个他平时绝不会用的词,“我猜的。”

不知为何John觉得这一夜过得格外慢——或许是因为在跟时间赛跑时,每一分每一秒反而在脑中被抻长了——不幸的是最终结果同Sherlock预料的一模一样,当夜果然发生了第二起命案,正在苏豪西南边缘的一间深夜咖啡馆附近,距第一起仅仅过了四十五分钟。
案发当时有过路行人听到了一声模糊的惨呼,没敢只身过去查看,但保险起见拨马上打了报警电话。警方的反应可算相当及时,Sherlock和John接到消息后一路跑到现场,Lestrade已经在那儿了,正在分派警力仔细搜查周边的每一个角落,夜色中红蓝警灯交错,对讲机响个不停,几乎所有人脸上都带着一种被凶手肆意戏耍后的愤怒。
“剖腹,虐尸,肾脏、子宫与右耳被取走,脸部损毁严重,这至少需要五分钟……”不过“所有人”中显然不包括Sherlock Holmes,他跑得气息不稳,但声音重又冷静如常,“John,你知道这意味着……不,这不表示他胸有成竹,而意味着他已经失控了。首先被害人能够出声呼救,说明他开始没能完全掌控住她。其次他知道死者的惨呼很有可能已经被人听到了,警察随时都会出现,可他仍然一意孤行,花了起码五分钟破坏尸体。是的,他有计划,故意将第一个现场布置得像他来不及破坏尸体就匆忙逃脱一般吸引警方的注意,但是这个现场,John,看看那些脚印……”
“哪儿他妈的有脚印?!”Lestrade从旁喊了一句,随即意识到自己的语气可能有点过分了,讷讷地补充道,“抱歉,不是针对你。”
“这些血迹曾经是脚印,”Sherlock倒没介意Lestrade的语气,指着地面上几块被细雨冲得模糊不清的血渍解释道,“他没忘记戴鞋套,但作案后忘了把鞋套摘掉,直到跑了两步才发现自己留下了脚印,于是又折回来把脚印抹乱。John,他显然已经失去了理智,证据不仅是这个现场——虽然他成功地设计了这起双重谋杀案,目的在于嘲笑警方的智商,或许还有我的,但此种做法极为冒险,绝非明智之举。没错,他酷爱冒险,有极强的控制欲,可惜他的自我控制力并没他想的那么好。尸体被破坏的程度相当惊人,能够从中感到一股失控的宣泄……”Sherlock话音顿了顿才续道,“我能感到他在破坏尸体时的精神状态绝跟理智二字沾不上边,John,他已经疯了,或者离疯只差一步。当然他下刀的手并没有抖,但那只是精神过度亢奋时身体的应激反应,与真正理智的冷静截然不同。”

现场并没人说话,没人对Sherlock的分析表示赞同或反对,都在等着他继续往下说。
“不是Druitt,”Sherlock从尸体边站起身,斩钉截铁地排除了另一个下落不明的嫌疑人的作案可能,“他喜好性虐,被流莺列为危险人物,无法在深夜把她们约到这种地方下手。凶手只能是Walter Sickert,他只有五英尺七英寸,体格看上去不算健壮,长相端正,态度温和,曾雇用过不少妓女做模特,出手大方,她们对他没有戒心。Lestrade,尽力排查附近的民居,我认为他很可能在这附近租了房子。当然也有另一种可能,他已经逃出去了,所以还是得去他家看看,假如他拿不出不在场证明,至少能把他合法扣留三十六小时。”

当夜两点五十左右,一行人抵达Walter Sickert的公寓楼下,家中无人应门,负责留守监视的警官说他自从昨日傍晚七点左右开车出门后就再没回来过。
Lestrade不得已留在了苏豪现场,一个多小时后给Sherlock打了个电话,语气虚弱地告诉他警方在苏豪那边没有任何发现。
“他一定恨死凶手了,为了找到可疑租户他们得大半夜叫醒公寓管理员,低三下四地应付人们的起床气。”Sherlock挂断电话,像是开了个玩笑,语气中却没有半分笑意。
“四点二十了,Sherlock,你真确定他会回来?我是说他肯定能猜到警方已经守在了楼下……”
“这就是为什么他还没回来,”Sherlock靠在警车上,静静注视着街道尽头,“他需要时间处理带走的人体器官与作案工具,我敢保证我们在他开回来的车上找不到任何可疑物品,也检测不到任何鲁米诺反应,但是John,我同样保证他一定会回来。”
“Why?”
“如果你还记得我说过他有极强的控制欲……Ssh,”Sherlock解释到一半突然站直身,定定望着仍然空无一人的街道尽头,低声说了句,“我想他回来了。”

而后又过了一分多钟,John果然看到一辆黑色的SUV转过拐角,朝着公寓不疾不徐地开过来。
“这是推理?”他小声问了同居人一句,不敢相信他竟然能在车子离他们那么远时就听到引擎声。
“这是……直觉。”Sherlock露出一个和夜风一样没什么温度的假笑,当先迎着车子大步走过去。
John快步跟上他,眼见车子减速停稳,覆膜车窗缓缓摇下,驾驶座上正是Walter Sickert本人。
“Nice to meet you,again,”Sherlock站在车边,表情漠然地跟对方打了个招呼,“Jack the Ripper。”
“Sorry?”Sickert的精神看上去并不太好,甚至有些萎靡不振,John觉得那确实像是一种过度亢奋后的表现,“抱歉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Mr。 Holmes。”
Sherlock并没答话,讽刺地挑起嘴角——上一回他们见他时出示过警官证,他也一直称呼他们“长官”,而这回对方开门见山地换了个称呼,显然是在变相告诉他们:我知道你们是谁,你们也知道我是谁,只是太可惜了,你们找不到证据。

Lestrade连夜向治安法官递交了申请,清早八点多时终于拿到了逮捕证,把人带回了苏格兰场。出乎意料地,Sickert主动提出不需要一个律师,也不需要通知任何人,用他对Sherlock说的原话就是:“我不知道你为什么怀疑我是一个连环杀人犯,但很明显你的怀疑是错的,我只是一个守法市民,愿意配合警方的任何调查。”

审讯室内灯光惨白,Sherlock和John隔着一层单向玻璃站在审讯室外,通过扩音器仔细听着里面的每一句对话。
“警察把他家里翻了个底朝天,连地板都撬开看过了,没有任何发现。”不到一个小时审讯便已彻底陷入僵局,John站得腿也僵了,边把重心移到右腿边低声道出一个事实。
“别为这个惊讶,John,我早说过他们要能翻出什么才让人惊讶,”Sherlock则像完全感觉不到疲倦一样仍然站得笔直,“并且照我看他们也问不出什么……积极应激反应,interesting,他的意志比我想的要坚定,在经历过衰竭期的失控后能够迅速自我调整,重新表现得注意力集中,思维积极,正确评估信息并做出有效应对。”
John呼了口气,决定不去挑战在超过二十四个小时未睡的情况下自行解读那些烦人的心理学名词:“Sherlock,说英语。”
“我是指他的不在场证明……”Sherlock瞥了身边不停把重心挪来挪去站着的同居人一眼,“你要是累了可以去找把椅子。”
“我不累,你继续。”
“他昨天傍晚一直开着车兜圈子,最终甩掉了跟踪,晚上九点半以后就下落不明。他说他开着车转来转去是因为在创作方面遇到了瓶颈,想出门散散心。这个理由极为牵强,但也让人无法反驳。同样牵强的还有他之后的行踪——他一直开车兜风到十点多,而后在Pacha喝酒跳舞直到午夜。尽管他拿出了俱乐部的门票,但那什么都证明不了,并且那个俱乐部有两层,周末的人流量相当可观,他自言没跟任何人搭讪,也没被任何人搭讪,简而言之,没有任何人证。最后他说他喝多了——警方也确实在他体内检测到了残余酒精——开了一小段路就觉得昏昏欲睡,所以把车停在St James Park附近歇了一会儿,不知不觉就睡到了四点。”
“所以……”
“St James Park离命案现场可不远,所以即使警方在公园附近的街道录像中找到他那辆SUV,他也能够自圆其说——他的车窗覆了膜,摄像头的角度稍有偏差都看不清驾驶座上到底有没有人。不过我认为他根本不会把车停在摄像头能照到的地方。”
“所以他还是开了车,而不是在苏豪区里租了房子?那前几起……”
“不,这是因为他更换了作案地点,一起发生在老地方用于吸引警方的注意——尽管难以置信但他确实办到了,只能说苏格兰场比我想的还要没用——另一起发生在苏豪边缘,显然开车更加方便也更加安全,我仍怀疑他在苏豪中有第二处居所,但更确信他会聪明地根据不同的作案地点选择不同的脱身方式。”
“好吧,不过……总之他的不在场证明太含糊了,绝对不可能成立。”
“是的,极为含混,但也找不到有力的证据进行反驳。他缺少不在场证明,警方同样缺少起诉他的证据,虽然眼下是个僵局,但合法拘留时间一过他就赢了——警方只能让他走。”
“What the f……GOD!What happened?”John话说到一半便被审讯室里传来的巨大噪音打断了——Lestrade似乎也意识到他们根本撬不开对方的嘴,猛地站起身,踹翻了一把椅子,相反Walter Sickert仍然相当镇定,看口型应该是又低声说了句什么,但John的耳朵仍被扩音器中传出的噪音震得发麻,没听清他到底说了什么。

“Sherlock!”下一秒Lestrade就怒气冲冲地拉开门走出来,对Sherlock比了个“换你了”的手势。
“我没什么想问的,该知道的都已经知道了,”Sherlock扬起眉,显然仍对苏格兰场的无能心存不满,且毫不吝啬在这当口火上浇油,“再说我以为你警告过我,由我直接审问他不符合你们的‘小程序’。”
“Sherlock Holmes!你究竟知不知道我们站在一条船上,里面那个婊子养的混蛋才是你要对付的人!”Lestrade也显然正在气头上,难得朝Sherlock吼了一句,不过随即又尽量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声调一下低了八度,掐着眉头补了句,“Sorry,I just……算了,是那个混蛋主动要求跟你谈谈,你自己小心点。”
“Well,谢谢关心,虽然我看不出有什么可小心的。”Sherlock假笑了一下,不知是真心还是假意地拍了拍Lestrade的肩膀,只身走进门,一秒后又探出头朝室友说了句:“John,别傻站着,e in。”
John看了Lestrade一眼,跟着Sherlock进了审讯室,回身关好门,转过头正见Walter Sickert饶有兴味地把自己从头打量到脚,硬要说的话,那是一种“评估”的眼神。

Sherlock并没首先开口,也没在椅子上坐下,双手抄在裤袋中立在审讯桌前,定定望着桌后的人,表情一如既往地傲慢。
两秒后Walter Sickert终于将目光从John身上移开,把注意力集中到Sherlock身上,口气尚算友善地说了句:“Mr。 Holmes,我只是想要告诉你……”
“哦,打断一下,除了‘I am Jack the Ripper’这句话之外,我可没兴趣听你告诉我别的。”
“…………”Sickert突然笑起来——他的精神状态看上去已经好多了,简直可以称之为兴致勃勃,语气中带着一股年轻人特有的活泼,“Mr。 Holmes,你想必知道我父亲是谁,所以我只是想要告诉你,你完全不必担心我会借助我父亲的力量干预案件调查,我会在这里呆满三十六小时,对警方知无不言,因为我是完全清白的。”
“Anything else?”Sherlock边问边已转过身,不耐地朝门口走了两步。
“说实话我不喜欢政治,也不喜欢政治家,”Sickert在他身后补了句,“你同样有一个从政的哥哥,我认为在许多方面我们都能够达成理解。”
“理解?”Sherlock脚步微顿,不置可否地回头看了他一眼,而后便拉开门走出了审讯室。

“他竟然知道Mycroft?”John跟在同居人身边,蹙起眉问了一句,“我还以为……”
“以为Mycroft的身份是个政府机密?”Sherlock在走廊里停下步子,转身望着灯火通明的审讯室,“这不意外,John,他父亲出身上议院,他的生长环境决定了他即使在与家庭决裂后也能保留一些特殊的消息渠道,所以我毫不意外他有办法打听到苏格兰场内部公开的犯人侧写,对了,还有我的家庭背景,不过比起这个更让我感兴趣的是……”
“What?”
“关于你之前的疑问,为什么我料定他会把车开回公寓,而不是先躲去哪儿避避风头,”Sherlock却未正面回答,转而换了话题道,“我说过他有极强的控制欲,所以他敢于自投罗网,因为他知道警方找不到任何确凿的证据。John,这场戏是他自己写的剧本,他绝不会放弃观看首映的机会。”Sherlock微昂起下颌,注视着审讯室里又一轮了无新意的问答,低声讽刺道,“他现在坐的那个位子……那是个他为了看警方的好戏特地给自己挑的VIP专座。”

十一
十月一日,各大媒体再次收到一封来自Jack the Ripper的电子邮件,信中他恶心地自称“Saucy Jacky”,公然挑衅道“你们明天就会听说我干的两件事儿”,并为了呼应第一封信中提到的“下次我会割下女士们的耳朵送给警方”,语气轻慢地宣布“我没时间把耳朵拿给警察”。
虽然此时Walter Sickert本人仍被羁押在警署,但他完全可以提前写好邮件并预设发送时间,这封信非但不能证明他的清白,正相反进一步说明Walter Sickert恰是本案真凶。

“Not the time to get ears for police,”Sherlock坐在客厅沙发里,重复了一遍信中原文,“John,他相当大胆,这句话分明是在暗示警方‘没错,我现在被你们关着,所以没空给你们送礼物了’,不过遗憾的是苏格兰场不能只凭这句话就给他定罪。”
“但总有什么能做的?”这日是周六,John不用去上班,也没打算出门——尽管周六惯常是他和Sarah见面的日子,但此时他早没闲心去想这件事儿了,脑子里翻来覆去只有这桩棘手的案子。
“实际上我一直很好奇,为什么他会选择中年妓女作为目标?”Sherlock反问了一句,“你曾猜测他有恋母情结,但据我调查他并没有,所以比较符合逻辑的推理是,他选择她们作为目标只是因为她们早被社会和家庭所遗弃,死活无人关心,下手非常便利。”
“嗯……可我们都看到了,他的作案动机与性有关,这要怎么解释?”
“所以我不认为他的作案动机真的与性有关——是的,他曾用刀具穿刺尸体阴部,并将她们的子宫割走,这让心理侧写师,包括我一开始都认为他是为了满足性欲。但是John,事到如今我们必须要换个角度思考问题,他做这些极有可能只是为了扰乱警方的调查,将众人引领到一个错误的方向,事实上他真正的目的不是为了满足性欲,而是为了满足控制欲。”
“控制欲?”John想到同居人确实三番两次提过凶手是个control freak——说起来这个词一般是众人贴给Sherlock Holmes的标签。
“进一步解释的话,他并不能够通过‘杀死她们’这件事满足控制欲——如我方才所言,她们年老色衰,生活在社会底层,除了性命一无所有。John,她们太廉价了,杀了她们就像吃了片过期面包,不能让他饱足。他真正用来满足控制欲的方式是戏耍警方以及操纵舆论,后者很简单,他给媒体写信,媒体将信公开后每个看到信的人都会知道他干了什么,或许还会感到恐惧,于是他就得意了;至于前者,他有计划地作案,将警方耍得团团转,但还不止如此,”Sherlock指了指笔记本屏幕上的转发邮件,“John,很明显他绝不吝于‘透露线索’——他曾给我留言,坦白告之我已经见过他了;现在又在信中透露自己没空,变相暗示警方他们抓对了人——这种‘我给了你们线索,可你们还是无法将我绳之于法’的狂妄自负也是他满足控制欲的方式之一。”
“Well……”尽管John不太赞同室友的用词——就算这某种程度上确是事实——但现在可不是斤斤计较这个的时候,“所以我们能做的难道只有放了他,然后等着他……”
“耐心,John,我们能做的是保持住耐心,同时打乱他的节奏,”Sherlock用眼睛示意了一下电视,“我跟Lestrade说过了,让警方尽力与媒体沟通协作,绝不要将此信公之于众。等他走出苏格兰场时就会发现,他已经失去了‘声音’,失去了一个满足控制欲的渠道,这会让他感到压抑与焦虑,并需要重新寻找其他满足途径,”Sherlock似有所指地看了John一眼,“跟你说过好几次了,我了解他,基于我们有一些……相似之处,所以我完全了解对于他来说,忍耐这件事儿有多难熬。”

不,Sherlock,你和那个混蛋绝无半点相似之处——John几乎要冲动地把这句话说出口,但理智又同时提醒他,Sherlock说的没错。
诚然凶手是个人性尽失的混蛋,但不得不说他也拥有高于常人的智商和意志力,短暂失控后能马上建立起有效的防御机制,毫不畏惧警方的心理战术和测谎设备——那东西对Sherlock也没用,John亲眼见识过同居人帮苏格兰场测试那台据说价值超过两百万英镑的“高科技装置”,它在Sherlock面前表现得就像个儿童玩具。
他与Sherlock有着相似的家庭背景,念过同一所大学,以同样优异的成绩毕业,也同样在职业选择方面独辟蹊径——或许画家并不像咨询侦探那样绝无仅有,但考虑到他是一个野心勃勃的政治家的长子,显然这个选择也够特殊了。
同样相似的还有他们的性格——自信自负,孤傲地鹤立鸡群——虽然Walter Sickert与人打交道时一直在玩角色扮演,并且演得十分不错,但John能从他打量自己的目光中清楚读到对方傲慢无礼的评价:这是什么玩意儿?一块傻了吧唧的布景板?
是的,那种眼光甚至不像是在看一个活物,他在把生命“物化”看待,一个人和一辆车在他眼中大概没有什么区别——让人烦心的是John曾在高功能反社会人格患者的病例中看到过类似的描述,部分患者坦言由于无法正常感受到“人类情感上的共鸣”,所以人和物件对他们来说基本上差不多。

“总而言之,既然苏格兰场无能到错失了最佳抓住他的机会,为今之计也只有比一下谁更有耐心了,”Sherlock打破室间短暂的沉默,“Lestrade保证从Sickert走出警局的那一刻起就会有人二十四小时盯着他,所以就让他在忍耐中慢慢熬着吧,这是场消耗战,耐心告罄他就输定了,当然前提是警方这回能把他看紧了,别再愚蠢地放他到处乱跑。”
好吧,或许他们的相似之处还有都看不起警察这一点——John知道同居人其实并不屑与警方为伍,他会和苏格兰场打交道的唯一原因是他需要从他们那儿拿案子,一旦案子到手就开始独断专行——他甚至都不愿意屈尊坐次警车。
“以及虽然他说他不会让外力干扰调查,但我认为他父亲可不会搭理他那点‘叛逆精神’,”Sherlock并没在意John的沉默,继续一个人滔滔不绝,“苏格兰场想要监视他肯定得顶住不小的压力,我希望Lestrade能把他那个位子坐稳点。”
“Hmmm……”John觉得自己似乎想与Sherlock谈谈,可又没想好究竟要谈什么,也不知道眼下是否是个谈话的好时机。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Sherlock却显然正说到兴头上,不把肚子里的话倒完就不肯闭嘴,“为什么他在做下九月八日那桩案子后突然按了暂停?我是指他或许不急于再动手杀人——他喜欢将她们开肠破肚,那对于他确实是种快感,不过也没那么饥渴,因为他最大的快感还是来源于‘控制’,所以他为什么一直拖到九月二十七日才给媒体写信?”
“为什么?”John努力挥开脑中烦乱的思绪,集中精神跟上室友的推理。
“我想那是因为一定有什么原因限制住了他的行动,让他直到九月底才有空继续他的funny little game——明显我们这位新朋友不仅着迷于‘控制’,并且充满表演欲,热爱戏剧性,别说这点倒是挺像个‘艺术家’的,”Sherlock讽刺地挑了挑眉,“他想让他的第一次‘公开表演’牢牢抓住人们的眼球,杀人预告当然是个最好的选择,所以他忍住了,一直等到自己重新有空时才在媒体上露脸……John,我有预感,只要能搞清到底是什么原因绊住了他将近一个月之久,那个能将他定罪的决定性证据就唾手可得了。”

不过遗憾的是最终他们没能发现任何线索——接下来的几天Sherlock一直在调查Walter Sickert九月份的行踪,结果却相当平凡无奇:他没生病,没出国,甚至没离开伦敦一步,维持着正常的生活起居与社会交际,这在某种程度上终于让Sherlock有了点不同一般的反应,从他使用尼古丁贴片的频率和数量上就能看出来。
“You know,这就是Sherlock Holmes,”John脑中那个恼人的声音时隔一个多月又重新出现,趁他清扫客厅里随地乱扔的尼古丁贴片时对着他喋喋不休,“他只热衷于解谜,这世界上能让他有所反应的也只有‘谜底未知’这一件事,所以苏格兰场那群人才会把他叫做怪胎。”
John并没对那个声音说shut up——看在上帝的份上,他真没有人格分裂,他只是在思考。
其实John能够理解那群人为什么会把Sherlock叫做怪胎——当然他不认同,但是当他发现那群人这么叫Sherlock的原因与其说是嘲笑不如说是恐惧时,作为一个“正常人”,John不得不承认其实自己能够理解他们的想法。
真正让他们害怕的并不是Sherlock Holmes卓绝超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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