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妃本红妆-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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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陵王坐在景晔对面,见两人如此亲密,打趣道,“贤弟,敢问这是哪家的女,这么得贤弟你的宠爱?”

景晔漫不经心道,“路上捡的,我看着模样还不错,就收做了小妾。”

洛陵王尴尬笑道,“贤弟真是好福气,家里有个天下第一美人,如今怀里还抱着软香嫩玉。”

景晔一只手滑入青歌纤细的腰间,一边得意笑道,“说是嫩玉,的确不为过。韩兄可知道,这丫头虽然只有十五岁,可在床上却能让人欲仙欲死。”

不知不觉间浑然说起了男人间的私话。

洛陵王脸色一僵,赔笑道,“贤弟真是好福气。”

却听得景晔道,“要不,我将这丫头借给韩兄你尝一尝?”

洛陵王大惊,连忙推却,“贤弟又不是不知道,为兄多年清心寡欲,早已不问红尘事。”

景晔笑道,“我开玩笑的。”

说罢挑起青歌的下巴,色迷迷的凝视着她道,“这么水嫩的人儿,我怎舍得!”

青歌忧伤的别过头,一看便知她是被逼无奈。

酒过几旬,景晔颇有醉意,连站起都似乎有些困难。

青歌扶着景晔,跟着洛陵王来到一间摆设豪华的客房里休息。

洛陵王刚走,景晔就迫不及待的抱着青歌滚在床上,他早已察觉到这间客房里有几个机关,似乎正是上演一场活色生香的春宫秀的时候。

而他身下的女人,不用他交代也肯定会拼命挣扎,但她注定赢不了他。

将帐幔放下,挡住一床强行欢好的春光。

“刘若兰,你永远也逃不出本王的手掌心,本王要让那个叛徒看看,自己最心爱的女儿在仇人身下婉转承欢的淫荡模样。”

隔壁房间里传来一声重重的叹息,若兰,果真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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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身体 要是喜欢尽管拿去

晋王府,王妃凤笙早已怒气冲冲堵在大门口。0

景晔刚下得马车,凤笙便指着他身后的青歌醋意满天道,“王爷几次出门见客,何以带着个罪女前行?”

景晔正满脸不悦,宵小便是宵小,送上门了还是不敢有一点风吹草动。

“王爷,您可别说这个罪女现在是您的丫鬟?”凤笙步步逼近,涂抹得鲜红的指甲在黄昏的夕阳下显得无比的艳丽。

景晔见着这抹突兀的红色,心里升起几许烦闷,此刻突然不想再跟她纠缠下去,便一手提了青歌在前,俯身吻住她的唇,在场的众人愕然。

景晔道,“这是我的女人。0”

便打横抱着青歌傲然走了进去。

剩下凤笙怔怔望着他,一手不自觉的抚上自己猛烈跳动的心口。

她只觉得天地间的一切都忽而黯然失色,只剩下景晔高大英挺的背影在她的视线里渐渐远去。

这不正是她梦想中顶天立地的男吗?

今夜月儿偷懒,凤笙一身素衣倚靠在窗前,感受着秋夜的阵阵寒风,此时的他,是不是正与那个女人**缱绻?

她抚着自己的心口,不禁嘲笑自己,仅仅一个瞬间,自己的心思却已翻转。

如若一开始,他就用他的真面目来对她,她也不必费下这么多的周折,又或许早已为他倾倒。

她要的男,是要君临天下,震慑九州的世间最好的男儿。

当他决然而去的那个背影间,她似乎看到了她要的那个人的影。

虽然有些大逆不道,但是她的的确确感受到了那股直沁心脏的凛冽气魄。

她再次回想起,他俯身吻上那个娇小的女,强势、霸道、毫无任何拒绝的余地,然后,他将那个女抱在手上,语气坚决,态度不可一世的宣布道,“这是我的女人。”

那一刻,她多想化身为他手中的那个女人,听着他向全世界宣布,她是他景晔的女人。

她的心里渐渐浮现出他的脸,锋利的剑眉,星耀的凤眸,俊挺的鼻梁,**的嘴唇,虽不是惊天动地的美男,却也算得上是人中龙凤。

这样的男人,她却带着面具错过了几个月的时光。

同样的景致,也有一个着了月白寝衣的身影伫立在窗前,她紧紧握着拳头,满目怒火,却又不得不咬着牙根忍住。

这个景晔,居然不遵守诺言,不让她见奶娘一面,只说已经派人将半颗解药送了去。

这样的话,她怎么能够相信。

要不是为了奶娘,要不是自己还没有完全恢复本领,岂能任凭他来摆布自己?

她恨恨回过头,大床上一个修长挺拔的身影正睡得酣然,桌上就放着他的剑,她却无法拔出来一刀砍了他。

忍耐,忍耐,百忍成坚,总有一天,她要逃出他的手掌心!总有一天,她要亲手杀了他!

她的身体,他要是喜欢,尽管拿去好了,反正归根结底又不是她的。

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与机会,这也是特工手册里很重要的一条,只不过她生前不是很认同罢了。

但是现在,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还是得派上用场,包括出卖身体。

作者有话说:十三初来乍到,在安家,以后希望大家多多照顾,求推荐,求收藏,求包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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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晔的女人 是妾还是妃

就这样,青歌以景晔的女人的身份住在了青枫院里,一时间王府里暗潮汹涌,几欲翻江倒海。0

景晔没说她到底是小妾或是侧妃还是其他,所以府里头的下人都以姑娘相称。

吃过早饭,丫头就端来了一碗汤药,青歌正在桌上拿了根削尖的树枝蘸着墨画着什么东西,见是丫头,便也没有藏着,那是整个青枫院的三维立体地形图,丫头当然看不懂她到底在画什么东西,而且,多天的相处已经让她对青歌很是青睐,所以,除了她的爷爷以外,最亲的人便要归青歌莫属。

丫头没有名字,是老者捡来的孩,老者一直都是丫头丫头的叫,便把这两个字当成了她的名字。

老者姓孙,是晋王景晔的专职大夫,也住在青枫院里,于是,一老一少便被派来伺候青歌,从另一方面来看,倒是可以显示出景晔对他们两人的信任。

当然了,青枫院里的下人不同于府内其他地方的下人,都是景晔一手栽培的忠心耿耿的左右手,如若没有他的命令,谁也别想在这个院里乱来。

青歌现在就是一只被囚禁的金丝雀,走到哪里哪里都有一双眼睛盯着她,所以她多半时候便呆在房间里,密谋筹划着自己的事。

首要的便是要调理好身体,她接过汤药一口气喝了下去,顺便朝丫头道谢。

这是老者特地给她补身体的药,所以今时今日的青歌,绝对是白里透红,与众不同。身体的感觉与协调性也变得越来越好,随手劈断一颗小树已经完全不成问题。

她已经跟着景晔去了两次洛陵王府,也不知道鱼儿到底有没有上钩。

景晔说,只要协助他杀了洛陵王韩起,便会放过她和奶娘,但是,他是如此反复无常的男人,又有几句话是真?相信他,还不如相信自己。

丫头指着桌上的纸笔,对青歌比划起来。

青歌猜到她的意思,便拉她在椅上坐下,教她握笔写字的姿势,丫头兴奋不已,被青歌握住的小手不停的抖动着。

青歌写下自己的名字,告诉她,读‘青歌’。

于是,丫头便反复照着青歌写的这两个字,一笔一划的练习起来。

青歌眼里一涩,只怜惜的抚摸着她黝黑的发丝。

老者在门口敲门,青歌不免责怪道,“孙老爹,早就说过不用这么客气。”

老者让她称呼他做孙老爹,她也不再客气,每次看着他对景晔那颤颤巍巍的模样,心里都会忍不住替他担忧起来,都是六十好几的年纪了,还要被一个年轻人唬得慌张,真不知道他当初来这个晋王府的契机,又或是他们也是被景晔强行抓来?

孙老爹端了一盘葡萄在手,呵呵笑道,“姑娘,这可是冰镇过的新鲜葡萄,快来尝尝!”

冰镇?青歌接过他手里的盘,捡起一颗丢进嘴里,果然是冰凉冰凉的,难道古代就有冰箱了?

孙老爹已经走到了丫头身后,看她在白纸上写画,倒是非常聪慧,才写了十几遍,便能将青歌两个字写得端端正正了,功劳便在于她的那支树枝笔以及握笔的姿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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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歌的弱点 喂王葡萄

孙老爹有些讶异,说道,“这样写字的确方便不少。00”

青歌让他坐下,也叫丫头先停笔,这冰镇过的葡萄果然味道很鲜,几人围坐在桌上吃起葡萄来。

青歌便给他们说起了现代的钢笔,如何的设计,如何的灌上墨水,又是如何的写字,听得孙老爹和丫头像是听天书一样,但也显得很兴奋,直叹青歌见多识广。

三人说说笑笑,大有一副天伦之乐的景象,青歌想,如果奶娘也在,那该有多好!

景晔老远就听见了说笑声,嘴角浮起冷冷的笑意,这就是你最大的弱点之一。

总是不知不觉就跟周围的人建立起关系,可怜他们、同情他们、关心他们,可是总有一天,他们便会变成你的负担,你越是重视,这个负担便会越重。

这也是,我为何会派他们来照顾你的原因。

见景晔进来,孙老爹和丫头连忙告退,青歌见不得这卑微的姿态,只别过脑袋不待见他。

不愿卑躬屈膝,这便是她最大的弱点之二。可惜,这就是一个等级至上的世界,身份卑微的人就得跟身份高贵的人磕头行礼,这是千古以来的历史规则,任谁也无法改变。

而且,她死活都不肯为这一点而屈服,简直就不像这个世界的人一样。

他在她旁边坐下,瞥见了纸上的‘青歌’二字,便随口叫道,“青歌。”

“嗯?”青歌条件反射性的答应道,转了头望着他,第一次,有人叫出青歌这个名字,有一种久违的怀念,不过她随即反应过来,只道,“这是我的小名。”

景晔无所谓的‘哦’了一声,伸手拍了拍她的脸蛋,道,“以后就叫青歌吧。”

刘若兰这个名字,一听就是弱小之辈,他一直都不喜欢。

他淡目瞧着她,这些天养着,气色倒是越来越好,身体也丰润不少,看来孙老爹和丫头两人将她照顾得过了头,猫最厉害的便是它锋利的爪,一旦爪长好,便要开始挠人了。

可是,那条鱼上了勾,却迟迟拉不起来,如果先动手,那便是犯规,所以,再不甘也只得等待。

不过,乘这段时间,将小猫的爪引出来也未尝不可,他真的很好奇,它的爪到底会有多厉害。

“青歌,我想吃葡萄。”景晔撑着脑袋靠在桌上,俊脸上笑意非凡,略有些撒娇的韵味,听得青歌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但是,青歌这个名字比起刘若兰,听起来要顺耳顺心多了。

青歌拈起一颗葡萄送进他嘴里,却听得景晔道,“你忘了昨夜是怎么喂我喝酒了?”

青歌指尖一抖,葡萄便捏烂了,这个小人,除了威胁,还是威胁,还能有别的伎俩么?

景晔伸着脑袋等着,青歌只好又捡起一颗,将葡萄咬在自己嘴里,送上前去。

白里透红的雪白肌肤,清秀英灵的倔强小脸,一副气鼓鼓的模样,看起来幼稚却实则暗里藏刀,他的唇上,还留有昨天被她咬破的痕迹,不过,最后她也得到了狠狠的惩罚。

她变得不再挣扎,不再抗拒,愿意用自己的身体来求得奶娘的安全。

所以,一个人一旦有了自己在乎的人,便会失去飞翔的翅膀。

他景晔此生,绝对不会犯这样的错误。

果然,他的唇角又溢出血来,看来,猫的獠牙也不可小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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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灯大会 小妾爬到王妃头上

皇历三百四十年十月十日,三年一度的赏灯大会在盛京不胜繁华的夜幕下轰轰烈烈开始了。

上至皇孙贵族,下至平民百姓,不分老幼,不分尊卑,不分家世,不分身份,只要你融入这万千人群涌动的人潮里,你是谁都变得不再重要。

这也是整个南朝,唯一一次军民如水的时刻。

但是,赏灯大会中倒也有一个专门为贵族准备的舞台,那便是各掌半壁朝堂的凤家和王家所共同承办的皇家赏灯大宴,其中更有皇亲国戚参加,皇帝有兴致时,也会前来一看。

皇家赏灯大宴,在盛京街头热闹的最深处,有一处大型的水榭亭台,建造在十里青湖上。

当景晔牵着青歌的手来到此处时,青歌只觉得眼前百花缭乱,仿若进了一个仙境,壹陆文学过去,脑海中却没有任何词语可以形容眼前的盛景。

而两人的身后,则跟着一脸莫测的凤笙,鼎鼎大名的晋王景晔,居然将自己亲自挑选的美如天仙的王妃撩在后头,而手把手的牵了自己姿色一般的小妾走在前头,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听说前两次去洛陵王府,也是带了这个小妾,很多到场的官员权贵不由得纷纷交头接耳起来,那些打扮的富贵的阔太太正夫人们则是一脸同情的望着天下第一美女凤笙,嘴角的笑意里难免会藏了几许嘲笑。

青歌感觉自己身上忽而有如针扎一般,放眼一望,原来又是这些探究的目光,手里不免一紧。

景晔感觉到她的不悦,倒是不禁对她另眼相待,往往这种时候的女人,不是因为害怕而恐惧就是因为荣耀而膨胀,可她,却是不屑,那双淡然望向名门贵胄的眼睛里没有丝毫伪装。

只不过,当万人跪首时,她还能一如往常的笔直挺立吗?

高台上,分为五方,中间的位置金光闪闪,一看便知是龙椅凤位,今天,不知他是否有兴致来参加?

左边一方,便是凤氏家族的当家左丞相凤城与其夫人昭仪公主。右边一方,则是王氏家族最年轻的当家王牧之及其就任右丞相的叔叔王孑。

景晔一行三人的出现,已经从后至前引起轩然**。

不过,因为是赏灯大会,便早已有规定不必行礼拜见,当然,皇帝莅临除外。

景晔拉着青歌大大方方走到岳父岳母面前,只微微颔首拜见。

昭仪公主见着自己的女儿在大庭广众被弃之身后,面上顿起恼色,但是,知道内情的她却不好给景晔难看,在女儿凤笙的心里,是景晔亲自向皇上请婚,而实际上,则是作为爹娘的她和夫君凤城有求于景晔,毕竟,王氏风头一日比一日盛,再不拉拢这位军事宠臣的晋王为伍的话,凤家便会岌岌可危。

而且,自家女儿的性格她是再清楚不过,据晋王府的眼线来报,她的女儿凤笙可是明着暗着都看不上景晔,至今都拒绝与其同房,所以,让区区小妾爬在头上也是情有可原。

只不过,再怎么样,景晔也太过分了,这不是明摆着在天下人面前要出她女儿的丑吗?

今日来的,不是皇亲便是国戚,不是名门便是贵胄,她昭仪公主的脸,以后要往哪儿放?

“贤婿,这是哪家的小姐?”昭仪公主缓缓走下台来,景晔身为晋王不用给她行礼,而在这位无名无辈的女人面前,她可是昭仪公主,真正的万金之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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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笙欲除青歌 皇上驾到

景晔淡然看着他所谓的岳母昭仪公主一步一步前来,却并没有回答她的话。

昭仪公主也不在意,走到跟前上下打量正大胆回望她的青歌一眼,连连笑着,“模样儿还真不错。”

一边非常顺手的拉住青歌的另一只手,道,“本宫看着喜欢,贤婿,可否让这位小姐陪本宫坐一会?”

景晔微微颔首,遂放开青歌。

面前的昭仪公主富丽堂皇,四十多岁的模样,却依旧是风韵犹存,尤其是她眉间的一点梅花红,更是增加了几分风情。

她越过青歌看向自己的女儿凤笙,笑道,“笙儿,你也陪娘一起坐吧!”

凤笙低头答应,脸上是若有若无的笑意,别人的目光,又不能用来吃饭,一路上她只觉得好笑,只不过,景晔,你真的太过分了。

母女俩四目相对时,瞬间便了解了各自的心意。

碍眼的人,光明正大解决掉不就行了。

在这光芒四射的舞台上,一个无名无分的卑贱丫头,简直如捏死一只蚂蚁一般简单。

青歌跟着昭仪公主和凤笙走上台,她不知这个世界的规矩,便不觉得这台上的可怕之处。

背后,是景晔深邃如寒潭的目光,这个女人,不是刘若兰。

但是,明明又是刘若兰,同样的身体,同样的容貌,唯独不同的便是那性格!不过,与其说是性格,不如说是灵魂来得更为恰当。

现在的她,让他匪夷所思,却漠然看着她笔挺的背脊,一步一步走向未知的深渊。

只是,她傲然侧立在一位公主和一位郡主身旁的身影,即使穿着朴素,即使打扮寒酸,却显得那么从容淡定,坦然自若,真像曾经的他!

曾经的他,也曾天不怕地不怕,曾经的他,也曾直来直去毫无保留,可是,现实却让他变成了今天的模样。

他走上左边的高台,在其中一处位置上孤身坐下,这个偌大的亭台早已经是灯的天下,五彩斑斓,令人眼花缭乱,他也是第一次,参加皇室的灯会。

算来他来盛京,还不到两年时间,这种五颜六色的生活,他还是没有习惯,看来是自己身为草民的劣根性并没有根除。

眼看着昭仪公主拉着青歌与自己坐在了同一张椅上,而她的女儿凤阳郡主凤笙也只是在略微靠后的一张椅上坐着,景晔的唇边掠起浅笑,抬手为自己斟上一杯美酒,比起无趣的灯会,他倒是想看看这几个女人到底想演一场什么戏码。

如花的歌女们挥着彩袖鱼贯而入,正准备轻歌曼舞开场时,却见一个着了紫衣的锦袍男领着两个青衣的下人从容而入,两个青衣下人的手中,赫然拿着羽白的拂尘。

那紫袍男约莫五十左右,见众人有慌忙起立行礼之态,遂抬起手里的扇将众人压了下去,“今日是与民同乐的好日,众爱卿就不要多礼了。”来人正是当今皇帝李锦,号称裕帝,他的声音如洪钟一般清亮,隐隐有了五六分的威严在里边,看他今天一身便装打扮,知情人便猜测他肯定是去了民间的灯会,不知今年,可否有哪家小姐入他的龙眼呢?

昭仪公主早已迎了下去,一手挽了亲哥哥裕帝的手臂,两人一起迈步走上高台,昭仪公主笑得温婉贤淑,“臣妹还以为皇兄今晚不会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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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震怒 奸计得逞

裕帝一手被她挽着,一手摇开了扇,笑道,“听说笙儿今天会跳‘盛世舞’,朕若不来,岂不是辜负了一场绝世盛宴!”

昭仪公主道,“皇兄谬赞了,臣妹只盼笙儿能跳得有梅贵妃的一半好就不错了。0”

梅贵妃,是裕帝最为宠爱的一个妃,她容貌秀美,身轻如燕,静若秋水,动若拂柳,尤其是舞姿无人能比,其自创的‘盛世舞’便是她跳给裕帝的最后一支舞,此后由于生病去世。

听得梅贵妃三字勾起裕帝的无数伤心事,他面有不愉,叹息一声,便问,“笙儿呢?”

昭仪公主竖起纤纤指尖往青歌的方向一指,裕帝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却见公主的主位上突兀的坐了一个卑微的娇小女,又见盛装的凤笙还在她的位列之后,龙颜顿时不悦,“皇妹,这是怎么回事?”

昭仪公主将他扶在龙椅上坐定,依旧笑意盈盈,“这位姑娘是臣妹贤婿的一个小妾,今日贤婿将她和小女笙儿一起带了来,臣妹见她模样挺好,心生欢喜,便让她跟我一处坐了。0”

此话说的至情至理,温和慈爱,裕帝却起了怒意,“堂堂的皇室公主,怎能与一个区区的卑贱之人同坐,再者,这等卑贱身份的妾侍,又如何能带上大雅之堂!”

裕帝一怒,众人皆跪礼在地,景晔也不例外,不过他是武将,只需单膝跪地便可。

两个青衣下人将拂尘一甩,高声传令,“来人,将这个贱女拖下去斩了。”

贱女?青歌抖了抖眉头,心情更加不爽,放眼四望,场内人人卑躬屈膝,只有那紫袍男凛然坐在龙椅之上,传说中的天,九五之尊,也只是个常人,没有三头六臂,没有龙头龙尾,仅仅一个生了些许白发的暮年老人罢了。

而这样一个老人,却使得在场的所有人都俯首下跪,连一向狂傲的景晔也不例外。

青歌想起现代社会,讲究的是人人平等,即使见了国家元首,也没有要下跪行礼的规矩。而这个世界,却是只要有上下链的关系,便动不动就要下跪。仆人要对主下跪,主要对更大的主下跪,以此类推,好像只有下跪才能表示对人的敬仰与尊崇。

但是,人的膝盖一旦屈下,便会矮人一截,而这矮下去的,不仅仅是身高,而是尊严与气势。

她冷眼鄙夷着这个无趣的世界,依然不明白这个世界的残酷所在。

裕帝仿佛被她吓住了,这个看似卑贱的女人,何以这般理直气壮的坐着,眼不乱面不慌,好像这世间的一切都与她无关一样,即使他下令要将她斩首,可她却充耳不闻,仿佛他们都是演戏的猴,而她则是场外看戏的人一般。

他作为帝王的这一生阅过天下无数女人,更有三千后宫然在抱,却从没有见过拥有这种眼神的女人。

场内,不知为何寂静无声。

突然,一个年轻的声音淡淡响了起来,“启禀皇上,今日乃是万民同乐的大好日,不宜见血,依微臣之愚见,还是先将这名女关押,待后处置为好。”

说话的正是王氏最年轻的当家王牧之,接任时年仅十八岁,便在七位兄弟中脱颖而出,接下生病的父亲的重担,挑起王氏大梁。而且,自他接任后至今四年时间,王氏在他的带领下俨然超越凤家,不然凤家也不会想到与晋王景晔联姻。

裕帝从愕然中回过神来,想到他此话有道理,便点头应允,“此事就交由爱卿你去办吧。”

王牧之打了个响指,便有王家侍卫冲进来将青歌押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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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娆美男子 晋王长得如何

青歌却被带到了门庭耀目的王氏府邸,在一个漆黑的暗室里被关了四五个时辰后,终于来人将她放了出来。

进得一间香气缭绕的房间,里面有一个白衣男然在座,正是在水榭里向裕帝进言的那一位。他约莫二十一二的年纪,如果说景晔长得俊逸,那这位白衣男当得上是俊美,尤其是那张优美薄唇,居然如女一般的樱红,像是涂了某种口红一般,妖媚无比。

“姑娘,请坐。”王牧之手中拿着一柄短小的纸扇,撑开来,只见满面鲜花盛开,姹紫嫣红,他将扇面遮住自己的下巴,樱红的薄唇便与扇上的鲜花遥相呼应,更显魅惑。

可在青歌看来,总有种男不男女不女的感觉,在现代的话,应该叫做人妖。

青歌从容在他对面坐下,手边立马有下人端了热茶来,她捧了茶杯在手,却并不打算喝。

第一次独自面对晋王府以外的陌生人,她直截了当的开口道,“这位先生,你不是要杀我吗?”

“先生?”王牧之用扇拂了拂下巴,目露疑惑,“我可不教书,也不年老,当不起先生这一词。”

青歌晃了晃茶杯,晋王府里她总共也没有接触几个人,平日里跟人说话也没有用过什么正式的称谓,在现代初次见面时都称小姐先生,原来古代不同,便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王牧之抿唇一笑,真是个大胆的女人,跟那个男人一样狂傲!

“我叫王牧之。0”

青歌颔首,“王牧之,你不是要杀我吗?”

屋里立着的两个下人立马脸色铁青,这可是堂堂的王家之主,连身为叔叔的右丞相王孑都得对他言听计从,而这个要被皇帝处死的女人,却叫他的名字?

仿佛已经有许久没有听过别人叫他的名字,此时被一个尽量压低声带的女声说出来,心里忽而起了虫蚁,在细细密密的爬着。

他将扇合拢,抵在下巴处,目光灼灼看着青歌,道,“要杀你的是皇上,并不是我。”

青歌被他看得发麻,将身往后挪了挪,“那你想怎样?”

王牧之却又不再答话,只盈盈站起身来,走到窗边,看着渐落的圆月,沉默了许久。

忽而道,“今天的‘盛世舞’跳得可真好。”

青歌只默默看着他的侧影,今晚那里的一切都与她无关,管他什么皇帝什么公主什么舞,她都没有兴趣。

“可惜你没眼福看到,不如我为你跳一支吧?”王牧之妖娆转过脸,吓得青歌差点就从椅上掉了下来,这简直就是活生生的人妖,她的胃里,已经开始倒腾了,跟这样的人相处,简直是一种变相的折磨。

“瞧你吓的,我开开玩笑罢了!”王牧之摇着扇走过来,他看着青歌脸上显而易见的表情,眼睛里突然漆黑的可怕,“难道你也想说我长得不像男人?”

青歌放下茶杯连忙摆手,“你长得很帅。”

“帅?”王牧之继续靠近,危险的气息也越来越近,但是青歌感觉到他并不会武功,倒是门外的侍卫还有点斤两,不过,对于如今的她来说并不是件困难的事。

“就是长得好看。”青歌尴尬的解释道。

“那你的晋王长得如何?”王牧之停在她的脚尖处,身微微弯了下来。

浓烈的香水味直往青歌鼻尖里窜来,她尽量忍住鼻里要打喷嚏的冲动,道,“他长得很丑。”

“哈哈……”王牧之退后几步,笑得前俯后仰,青歌乘机站起身来,不动声色远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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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歌得救 身世之谜

王牧之突然收住笑,随之一个响指,有十几个侍卫持刀而入,“给我杀了这个女人!”

侍卫们一拥而上,青歌将眼睛一闭,唇边轻叹一声,本来还想练练手的呢!

只觉窗外一阵冷风拂来,几个黑衣人破窗而入,将正准备束手就擒的青歌纳入保护圈内,刀光剑影间,青歌在黑衣人的保护下踏着鲜血闯出了房间,没跑出几十米,便被更多的侍卫包围住,纵然黑衣人的本事再高,敌众我寡的境况下还是非常不妙的。

王牧之站在侍卫中间,又开始笑起来,“我早就料到会有人来劫狱,所以一早就将府里的侍卫全部集中在这里,就凭你们几条小虫,想要在我王牧之的手掌心里撒野?”

其中一个黑衣人发出一声冷笑,嘴里然吹了声口哨,便见三四十名黑衣人从天而降,他们训练有素,配合默契,仅十来分钟便护着青歌从右边冲出重围,但最后带着青歌逃走的仅有两人,其他人则继续与侍卫们厮杀,为青歌三人的逃走争取时间。

从一处矮墙上出了王府,外边已经有几辆马车在接应,马车在东方渐白的天色下分道扬镳,其中一辆朝着盛京北面疾驰而去,约莫两三个时辰后,停在了洛陵王府的后门。

青歌总算明白了景晔的用意,今天带她出来时,他还是那句‘乖乖听话’的老话,所以,她乖乖出尽风头,又乖乖的被公主带上高台,然后乖乖的坐在那惹怒皇帝,再乖乖的被王牧之带回府,最后便乖乖的来到了猎杀目标的府上。

一切,都是乖乖的,所以她才能那么泰然处之。

想不到,景晔的每一步都计算的这么精确,霎时间,她还真有点佩服他。

只不过,这洛陵王为什么会来救她?

“若兰,终于见到你了!”洛陵王神色激动,两手握住青歌的手,声音里有些微的颤抖。

青歌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让他握住手,景晔没有交代这种情况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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