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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林仙儿之做霸主看搅基-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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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十两银子一颗脑袋,想不到他们兄弟两人的脑袋竟然只值五十两银子!!!
  
  “黑蛇”疯了,他怎么能不疯?一条身段不灵活的蛇再狡诈又怎么能斗得过一头冷酷凶悍的狼?
  
  斗不过就只能“疯”!
  
  疯了的“黑蛇”又哭又笑地扔下两锭银子后便拉扯着衣服,披头撒发地跑了出去。
  
  阿飞没有去追“黑蛇”,而是弯腰捡起了地上的两锭银子,可是就在他弯下腰这一点点时间,背后已露出了空档,一把剑已经如同疾风骤雨刺向了他柔软的腰侧。
  
  这把剑是谁的?这把剑竟然是诸葛雷的!
  
  看到这一剑笔直迅猛地刺来,林仙儿立刻就惊了,她虽然没有叫出声,却已经觉得自己的心脏都要被吓停了——这么好的一个少年,怎能就这样死在一个肮脏下流之人的手里?
  
  李寻欢的眼却是立刻就冷了,他的眼神转冷之际,指间的飞刀已经脱出,飞到了诸葛雷的喉咙上,死死地钉在了上面——这么好的少年,他是绝对不能让他死在一个肮脏下流之人的手里的!
  
  当诸葛雷的身躯轰然倒下时,林仙儿轻轻地呼出了一口气,然后看向李寻欢,朝他眨了眨眼。阿飞却是一脸惊奇、错愕地回头看着诸葛雷的尸体:他实在是不懂为什么这个男人要杀了他,毕竟,刚刚,他已经算是救了他一命。
  
  林仙儿看着诸葛雷的尸体,忽然叹气:“我原本以为他是一个愚笨的人,却想不到……”
        
美人醉酒,堤防不住的“阴谋”(修)
  林仙儿话未说完,又是一声叹息,她实在想不到这个虚构的武侠世界竟然是这么的险恶,连个路人npc的心肠都能这么歹毒——日后她恐怕要更小心谨慎一些才好。
  
  林仙儿的话虽没有说尽,聪明如阿飞却已经知道诸葛雷杀他的原因——那条白蛇灭了诸葛雷的威风,而他又杀了白蛇,诸葛雷想要重振威名就只能杀了他。
  
  这就如母亲当年的告诫,江湖这条路上,险要重重,手上的功夫固然重要,但若不比别人聪明,又不比别人更细心多防备,那就只能死得比任何人都早都要快。
  
  如果不是别人出手相助,他现在极可能已经死在了诸葛雷的剑下,他在母亲坟前许下的那些抱负,想要拥有的那些名望都已不可能有。
  
  阿飞将银子握在手里,一双眼眸冷得像一月里的冰水,望了两具尸体一眼,只一眼后便转身走到李寻欢面前。
  
  李寻欢看着他时的眼神依旧像两人初见时那样温暖,像春天里的风,一路吹拂,将阿飞眼中的冰冷解冻。
  
  阿飞的眼里终于有了温暖有了笑意。他当然还记得和这个男人之间的约定,所以他对这个男人说:“我请你喝酒。”
  
  李寻欢笑着说好,有人请喝酒他是最好不过的,何况请酒人还是这么一个让他很满意很喜欢的少年人?但是他很快就发现阿飞的视线落在了桌上的一壶酒上——这一壶酒是他自己买的,已经喝了一壶,然后又叫了一壶,却因为诸葛雷的关系没来得及喝完。
  
  酒还没喝完,怎么好意思要别人请?
  
  这时候,林仙儿咯咯地笑了起来,她当然也看到了这壶碍眼的酒!所以她大大方方地站了起来,大大方方地拎起酒壶,大大方方地嘴对着壶口,一口饮了下去。
  
  李寻欢立即瞪大了眼睛看着猛灌酒的林仙儿,同样瞪眼看着林仙儿的还有阿飞,还有饭铺里的其他人,连见多识广的店小二都是目瞪口呆的。
  
  真是没人能够想到,这样一个娇娇弱弱,美得跟仙女似的女孩儿,喝起酒来竟是这么不羁!大半壶的竹叶青竟被她一口灌了下去,中间连停一停、喘口气都没有。
  
  一口气将壶里的酒喝光,林仙儿用袖子抹抹嘴。她虽然喝了很多酒,但是一点醉态也没有,眼里的光芒甚至比之前还要明艳、发亮。
  
  林仙儿展开笑颜:“现在,你可以请他喝酒了!”她才不要让一壶酒破坏了一段奸※情的萌生!
  
  阿飞愣了一下,这才明白这个扎着马尾穿着男人衣服的漂亮女孩,是为了他才将那壶酒喝完的,不由得对她心生感激与钦佩。
  
  这么漂亮的一个姑娘,竟然还这么体贴、豪爽!多么难得?
  
  阿飞的脸微微地红了起来:“我也请你喝酒!”
  
  李寻欢看见了林仙儿眼底的光,当她拿起酒壶时,他便已经猜出了她这么做的目的。他忽然间觉得林仙儿这个女人固然很讨厌,却也有可爱的地方。
  
  但是当看到阿飞脸上的红晕,听到他对她的邀请时,李寻欢又重新堤防起了这个女人。李寻欢还记得林仙儿说过的话——“我也喜欢他”——“你不要跟我抢”——于是现在,她就已经开始动手,“抢”先一手了。
  
  接着李寻欢就听到林仙儿甜甜地答应了一声“好,你请我喝酒”,于是他又重新讨厌起她,总觉得她美好的甜笑背后隐藏着不可告人的“阴谋”。
  
  林仙儿本来是想拒绝阿飞的邀请的——两个男人喝酒她一个腐女凑什么热闹呢?在一旁看戏岂非更happy?但是话到嘴边就改变,变成了答应。
  
  当然要答应,干嘛不答应?她又不是傻※瓜蛋!
  
  看阿飞那一脸天真的微微的红※润,林仙儿一双眼睛就越发明亮,亮得像黑夜里的狼眼,绿油油的。
  
  她记得阿飞很穷、没有钱,此前的日子也不会好到哪里去。一个没有钱、剑法又很高妙的少年,想必时间都花在了剑术的精进上,想要喝酒,想要像李寻欢那样喝成一个大酒鬼,恐怕不能!
  
  林仙儿心里计较着,大概,一壶酒就能将阿飞放倒。阿飞醉倒了,会由谁来照顾他?想到此,她的嘴角就开始不可遏止地上扬,她似乎已经看到了很美好很美好的画面。
  
  至于林仙儿,她上辈子是只能喝两三瓶红酒的“嫩头”,但是这辈子,附体的林仙儿却是万香楼里的头牌,吃喝嫖赌样样精通,酒量未必比李寻欢差到哪里去。
  
  结果,三个人喝酒,最后变成了林仙儿死命地灌阿飞喝酒。
  
  林仙儿也是很“体贴”的,在灌酒之前还给了少许时间,让李寻欢和阿飞互通姓名,增进一下感情。当李寻欢再也问不出什么,阿飞也不再想说什么的时候,她就开始一杯接一杯地哄着少年和她拼酒。
  
  喝得最少的反而是酒鬼李寻欢。
  
  李寻欢安静地坐着,看着越喝越“勇猛”,越喝眼神越亮的两个人,终究是忍不住,摇了摇头。
  
  他看得出林仙儿是个能喝的,而阿飞是喝不了多少的。在阿飞倒下之前林仙儿自然不会倒。可是不会喝酒甚至从来没有醉过酒的阿飞却连醉都不懂,不懂醉就不会倒,他不倒林仙儿也不肯倒,于是两人你一杯我一杯,喝得好开心好愉快。
  
  李寻欢几乎觉得自己已经被这两个醉鬼给忘了!
  
  最后,先倒下的人是林仙儿。“哈哈哈”大笑三声,林仙儿一只脚踏在了凳子上,大喝一声:“阿飞,给咱李大※爷来首《凤求凰》!!!”
  
  曲子是一个词儿也没唱,林仙儿的人却已经摇摇晃晃地横躺在了长凳上,哼哼着,醉死了过去。
  
  林仙儿醉倒了下去,阿飞却还没有倒,红着脸瞪着对面醉倒的人,冷冷问道:“她怎么了?”
  
  “她喝醉了。”李寻欢无奈地回答道。
  
  “喝醉了?”阿飞扭头望着李寻欢,眯了眯眼,威胁道,“那我们喝!”
  
  “我不喝。”李寻欢摇头。
  
  “为什么不喝?你不是要我请你喝酒?”阿飞问道,神情由冷漠转为困惑,似乎还有些恼。
  
  “可是你现在已经没有钱请我了,你的五十两银子都被你们喝光了!”李寻欢淡淡地回答道。
  
  “哦,已经喝光了!”阿飞愣了一下,看了一眼桌上垒成堆的酒壶酒瓶。似乎觉得心满意足了他轻声地叹了一口气,接着便像林仙儿一样醉倒,趴在了桌上。
  
  “少爷,现在怎么办?”坐在后面一桌上吃饭的虬髯大汉起身走上前,皱眉看着两个醉鬼:“林仙儿太没有分寸了,阿飞少爷还这么小。”
  
  李寻欢听了他的话,却笑了起来:“也不小了,我像他这么大的时候,已经可以和别人拼上三天三夜的酒了!”
  
  虬髯大汉不再说话,而是走到林仙儿身边,动作粗※鲁地将她整个人拎了起来,就像拎着一只小母鸡:“少爷,我把这个女人送到房间了去,马上就来伺候阿飞少爷和你。”
  
  “不用这么麻烦,”李寻欢摇头道,“将林仙儿安顿好后你自己去休息吧,我和阿飞不用你操心了。”
  
  虬髯大汉皱了皱眉,似乎不放心自家的少爷去伺候别人,但是他也知道对于朋友,李寻欢是最热心热情的,也不再说什么,只拎着醉得死人一样的林仙儿走去饭铺后面的客店。
        
听不到的墙角(修)
  林仙儿的眼睛雪亮发光,虬髯大汉刚刚离开,她就张开了眼睛。
  
  她的精神很好,兴奋、愉悦——她根本就没有喝醉!
  
  她怎么能够喝醉?
  
  那一点酒又怎能够醉得倒她?
  
  她好不容易灌醉了阿飞,这么好的一个听墙角的机会,如果错过了岂不可惜?
  
  只是阿飞太难搞了,从没见过这么倔强的孩子,明明喝醉了却死不肯认输不肯趴下,非要她先认输了才肯舒心地醉倒!
  
  林仙儿躺在床上,心里默数着时间。她在等,等虬髯大汉走开,计较着李寻欢将阿飞送进房间的时间:他们来时客栈连个剩余的空铺都没有,可是李寻欢很有钱,靠着钱他的仆人硬是让店家给他们空出了两间很舒服的上房。
  
  可是最多也就两间上房,不能再多了!现在她已经霸占了一间,李寻欢和阿飞就只能睡在一间房间里头了。
  
  林仙儿翻了个身,抱起有些硬的棉被,在床上滚了一圈。
  
  也许是因为喝过酒的关系,她现在好开心,开心极了,又开心又兴奋。只要时间一到,她就翻身下床,将自己打理好然后出门去。
  
  可是门外守着个男人——不是别人,就是虬髯大汉!他好像算准了林仙儿会出来“捣乱”似的,从刚刚出门到现在一直守在她的门口,盯死了她,不让她再有机会去“骚扰”他家少爷,还有他家少爷很中意的阿飞少爷。
  
  真麻烦,好麻烦!这就跟上超市买东西等着结账似的,排了老长的队伍,好不容易到收银台前了,收营员却挂上了暂不收账的牌子。岂止是麻烦?简直是扫兴至极!
  
  林仙儿恨恨地在虬髯大汉的后背上踢了一脚。虬髯大汉一点也不以为意,他不怕林仙儿踢他,因为他不疼,疼的是林仙儿——金钟罩铁布衫的外家硬功,谁踢谁疼!
  
  林仙儿脚疼的这一刻,真是恨死了这个大块头!
  
  林仙儿在虬髯大汉身上吃了瘪,只得灰头土脸地转回了房间。她真是憋屈死了,白白给人搭桥铺路,却连个墙角都听不到。可是她能怎么办?现在的她既不会飞又不会爬,连虬髯大汉她都不敢随便欺负了!
  
  果然,武侠的世界里学好功夫才是硬道理,否则连听个墙角都做不成!
  
  醉了的阿飞虽然还是漂亮得很讨人喜欢,但是对于照顾他的人而言,已有些讨厌。
  
  李寻欢一直穿在外面的貂皮大衣已经脱掉扔在了一旁——它已经不能再穿。
  
  李寻欢是个不折不扣的酒鬼,他喜欢喝酒,如果遇上看得顺眼的人还会相邀对饮。这么多年在酒肆中他已不知见过多少酒鬼,像阿飞这样会倒、会吐,会胡说八道、会动手动脚的醉鬼却不知见过多少。
  
  但是,从小到大,他从来没有照顾过醉鬼,以致现在他已经有点后悔,后悔让虬髯大汉自行休息,留下他和阿飞两个人呆着。
  
  李寻欢此刻最想知道的一件事就是醉了的自己是个什么样子——想来应该不会像阿飞这样,在别人身上吐完了还死缠着不放,抱着别人的腰赖在床上低声哼哼。
  
  至于阿飞哼的什么,李寻欢没有听清楚。少年的声音实在太低——他只是在说给自己听而已,并不想别人知道。像这样的呢喃话语李寻欢就算能听清楚也不会去听。
  
  忽然,阿飞的声音高了一些,他抬起红得有些艳的脸看着被自己紧紧抱着的男人,轻轻地,用对方能够听到的声音,生怕对方跑掉一样软软地问道:“你是我爹吗?”少年一改往日冷漠的表情,脸上还有一丝期待、一丝讨乖,眼巴巴可怜兮兮地望着李寻欢。
  
  李寻欢愣了一下。阿飞的话让他想笑,他想不到自己在对方眼中已经老到可以做父亲了;同时他又有些怜悯,怜悯这寂寞孤苦的少年,竟连自己的父亲都未曾见过。
  
  可是他又不愿去问阿飞的父亲是谁,因为在酒桌上他已经问过阿飞的姓名,阿飞不肯说,他只说别人都叫他阿飞,他只是承诺等他成了有名的人就会告知真名。
  
  一个不曾被世俗蒙尘的少年,只有因为父辈的关系,才会对自己的姓名如此小心翼翼,那似乎已经成了一种暗示、一种不可明喻的信仰,需要他成就一番事业才不愧对这样的出生、这样的父母长辈。
  
  李寻欢实在是不忍心去问清楚,去打破少年心中的执着与坚持。
  
  所以李寻欢只能老实地回应他,用同样很低很软的声音回应他:“我不是你爹。”
  
  原来不是爹!
  
  阿飞的视线已经因为醉而模糊了起来,他辨认不清眼前的人是谁,连性别都已经分辨不出,只觉得这个怀抱是温暖的,宽阔的,就像儿时的母亲拥抱着他一样。
  
  “我一定会有名的,成为天下最有名的人,到时候我再去找爹,告诉他我是他的儿子,而你把我教得很好,我跟他一样很有名气。”阿飞说着,忽然顿了顿,似乎在想着什么,然后低下头在李寻欢的怀里拱了拱脑袋,“要是你还活着,那该多好,我就不要去找他了。”
  
  李寻欢的手在阿飞有些毛糙的头上摸了摸。少年忽然抬起头盯着他看了许久,而后大声道:“你好像也不是我娘!”
  
  “我不是。”李寻欢苦笑。
  
  “那你是谁?”阿飞似乎已经忘记了他这个前不久刚刚认识的人。
  
  “我是李寻欢,你可以叫我大哥,我们虽然没有血缘关系,却可以成为比亲人还要亲的兄弟!”李寻欢摸了摸阿飞稚嫩的脸庞和耳朵,他发现自己真的很喜欢这个少年,已经不能将他丢开,让他孤单地成长。
  
  李寻欢很希望自己很够像兄长一样看着阿飞成长,在他需要帮助的时候帮助他,在他无法辨明是非的时候告诫他。
  
  “这样好像很不错。”阿飞似乎在思考,很认真地思考着李寻欢的提议。
  
  “何止不错。”李寻欢说道。
  
  “那好吧,”少年点了点头,“你做我的大哥,我做你的小弟——做小弟的是不是一定要听大哥的话?”
  
  李寻欢说不需要,即便他说的是对的少年也有拒绝听从的选择。他的这番话让少年很困惑,但是在片刻的思索过后,阿飞笑了起来,愉快地说道:“有你这样的大哥,很好。”
  
  所以,当他从酒醉中清醒过来的时候,当他接过李寻欢递上来的解酒茶的时候,他对他说:“谢谢大哥。”
  
  李寻欢一愣,继而笑了起来:“原来你记得昨天我们说过的话。”
  
  “我记得。”阿飞神情认真,“我很感激你没有再问我关于我父母的事情。”
  
  “那只因为你说过等你有名了就会告诉我的,何况我已经知道你叫阿飞——在现在,这些就已经足够了。”
  
  李寻欢笑笑柔声道。
  
  少年沉默了半晌,凝望着李寻欢,凝望着他脸上柔软的笑容。似乎被这样的笑意感染,他的嘴角上也泛起了笑意,温柔腼腆、亲切可爱——他的人也随着这一抹绽开的笑意变得温柔腼腆、亲切可爱,因为他已经知道这一刻之后自己又有了亲人,一个可以相互关爱、彼此照顾的兄弟,即便没有血缘,他们也会彼此守望,比亲人更亲。
  
  李寻欢看着暖暖笑开的少年,心头忽然一动。
  
  门,“砰“地一声被人踢开,林仙儿站在门口,手里抓着麻花辫子,冷冷地看着房间内的两个男人,哼了一声:“昨天晚上,你们是不是躺在一张床上睡?还特别地开心?”
  
  她,似乎在生气。
        
多情剑客无情刀(修)
  圆圆的脑袋,圆圆的大肚子,两颗雪球两颗煤球,就做成了一个雪人。
  
  林仙儿一直在生气,一直瞪着坏她好事的虬髯大汉,恨不得在他的后背上瞪出个窟窿眼来。直到看到这个拦在路上的雪人,她才扑哧笑出了声:“难道这雪人也耐不住清苦,跑来官道上拦路抢劫?”
  
  可不就是来拦路抢劫的么?那借着疯从阿飞剑下逃走的黑蛇就“躲”在雪人里,断了气绝了命,一张脸黑青黑青的。
  
  杀了人的金狮镖局一把手查猛带着一个瘸子四个伪正太真怪物呼啦啦跑了出来。这四个怪物穿着娃娃的衣服扎着娃娃的发髻,装疯卖傻地要砸了雪人的李寻欢赔他们的雪娃娃。
  
  不赔雪娃娃,就得给他们赔命!
  
  可是查猛却在他们出手的时候阻拦了他们,然后六个人像是李寻欢请来的相声先生似的,尽在那里吹嘘小李飞刀的厉害,讲他当年是何等的风流快活、神勇无敌。
  
  一句一句,看似赞美,实则是一把把的刀子抹了蜜填了毒,直往李寻欢的痛处上戳,不见血却能杀人。在场大概只有阿飞这熊孩子把这些真当成了他大哥当年的“丰功伟绩”来听。林仙儿轻轻瞥了他一眼,啧,这小子竟然听得津津有味,好似更崇拜他大哥一点了。
  
  唉,山里来的娃子就是淳朴,一点也听不懂这些拐弯抹角的话。她得给李寻欢提个醒,好好教导教导,否则阿飞被人骂了、骗了、拐了、害了,他这个大哥想哭都来不及。
  
  金狮镖局一伙人站在大雪里,绕了半天的话,却原来是以为李寻欢拿走了诸葛雷带在身边的一个包袱——他们原本以为拿走它的是黑蛇,可是杀完了人衣服扒光了搜了一遍却没见着东西。
  
  于是他们就怀疑出刀杀人的李寻欢。
  
  他们将雪人拦在官道上,就是要截李寻欢这个“大强盗”。
  
  林仙儿真佩服李寻欢,竟然能忍受这几个家伙到现在,最后竟然还能笑着对他们说包袱就在他这儿,但是要等一等,等他考虑清楚了才能决定是不是还给他们。
  
  结果这六个人兴冲冲地跑出来,凶巴巴地囔了半天,得了这么一句话后就立刻撤退了,甚至还给了李寻欢一个时辰的时间来考虑。
  
  却原来还是怕李寻欢的飞刀!像他们这么横的人若真的不怕,又怎么会在这里废话了这么久?怕早像对付黑蛇一样将他们都杀了,然后搜身,搜不到东西就把他们也堆作雪人,等着下一个嫌疑人。
  
  可是林仙儿不懂,李寻欢明明没有拿那什么包袱却为什么要承认这一桩栽赃?
  
  林仙儿不懂,阿飞也不懂。他不懂就立马问,他一问李寻欢就只能答。
  
  “原来你是要去找那包袱的人。”阿飞拧眉看着李寻欢,“难道你已知道是谁偷了它?”
  
  “当时,在客栈里,知道包袱中价值的人,活着的也就只有一个了。”李寻欢咳嗽起来,他的身体一直都不好,本就不能像这样长久地站在风雪里。
  
  ——黑白二蛇已死,诸葛雷和他的一个兄弟则分别死在了白蛇和李寻欢的手上,活着的只剩下诸葛雷的另一个兄弟。
  
  阿飞沉默了半晌,道:“你觉得是他将包袱占为己有,却又怕查猛追查到他头上,便只好推给了你,让你背黑锅?”
  
  “是。”李寻欢回道,“好在我替别人背黑锅,这已不是第一次了。”(注1)他似乎突然想起了痛苦的滋味,神色暗淡,而后猛然大声地咳嗽了起来。
  
  “那你是不是要跟着查猛,跟着他们去找诸葛雷那个耳朵里长着一撮黑※毛的兄弟?”阿飞待李寻欢咳嗽声停下后问道,“想必他为了迷惑查猛,不敢一个人逃走,会跟在查猛身边,免得他起疑心。你只要找到了查猛也就找到了这个贼人。”
  
  “是。”李寻欢忽而笑了笑,拍了拍阿飞的肩膀。
  
  林仙儿站在一旁,看着这两个男人,脸上笑吟吟的,也不知道在想什么。忽然她就听到阿飞生气的声音:“你要我走?”
  
  “是。”李寻欢说道,“我要你走。我现在有事耽搁,再不能行路。而你却要赶路,去城里见大世面,跟我呆在这里……并不能成名。”
  
  阿飞却怎么肯?可是他看着李寻欢的眼睛,看着他的眼中一点一点地被痛苦占据,尽管如此这个男人的脸上竟然还有微笑。
  
  “你担心我会死在他们手上?”阿飞问道。
  
  “不,我一点也不担心。你的剑那么快,怎么会死在他们手上?”李寻欢淡淡笑道,只是每说一字他眼中的痛苦就更多一分,“我只是不想再跟你一块儿喝酒了,你这个人太冷,好像连酒都烫不热你的心。”他忽然看向远方,那荒凉的白雪中正有一头白狼慢慢地行走。
  
  林仙儿讶异地看向李寻欢,实在不明白刚刚还在车里与自己的小兄弟有说有笑的人怎么会突发此言。而阿飞更是猛然抬头瞪着他,瞪着自己昨天晚上刚刚认下的兄弟、亲人,他实在不明白这个人为何要这样对他,对他说这样的话——用这样痛苦的一双眼看着他对他说这样残忍的话。
  
  因为恼怒,少年的脸上泛起一层红晕,而后这一层红晕淡化了下去,最后,化作冰冷的白,白得像雪一样冰冷。
  
  阿飞仿佛又变成了那头在荒原里独自生存的野狼,冷冷的眸子一眨不眨地盯着李寻欢。
  
  李寻欢却依旧看着远方,那头白狼正缓缓地从他的视线里消失※身形。
  
  林仙儿却忽然出声:“你真的要阿飞走吗?”
  
  李寻欢看向她,却不回答她的问话,只是轻轻地瞥着她。
  
  “那么我呢?你也要我走吗?”林仙儿忽然冲到李寻欢面前,紧紧抓※住他的手放在自己的胸膛上,看着他,痴痴地看着他,像是已这样看着他很多年,“只要你说一句让我走,我现在就走!”
  
  “你……你……”李寻欢想不到一直巴着他的林仙儿竟然说要走,虽然她的神情她的举止似乎都在说她不肯走,舍不得走,可是李寻欢知道这个女人。只要他说一句是,她便会马上撒手,转而去牵阿飞的手,跟着他在这荒山雪地里走,陪着他度过这段孤苦严寒的一路,然后带着他去见城市里的花花绿绿。
  
  阿飞一定会被她彻彻底底地带坏!
  
  他怎么能够容许?!!
  
  绝不容许!!!
  
  一个声音在李寻欢的心底响起,像落进水里的一颗石子。
  
  “你……不许走……”李寻欢,几乎是咬着牙将话说完,他的手更是紧紧地捏着林仙儿娇※嫩的小手,捏得她那么疼那么疼,疼得她都要哭出来了。
  
  “我不走……只要你不让我走,我哪儿也不去……你去哪儿我就跟去哪儿……”林仙儿眼中噙着泪水,只因她痛极了:不过是想试探一下李寻欢是不是真的讨厌阿飞,是不是真的要对阿飞不管不顾,她怎么就被他下了这么重的黑手?
  
  难道真的应了那一句话,做女配难,做漂亮的女配更难,做邪恶的漂亮女配难上加难,做BL世界里的邪恶漂亮女配难乎其难?
  
  但是她现在已经明白了一点,那便是李寻欢已经料定自己与查猛之间将会有一场恶战,这一场恶战必然凶险异常,凶险到他必须叫阿飞走,哪怕用这么冷这么狠的话也要将他逼走。
  
  阿飞站在旁边,看着两人紧紧“相握”的手,忽然就觉得非常的痛苦。他喜欢李寻欢,也喜欢林仙儿,他们一个是很有名的英雄,一个是绝代芳华的美人。美人配英雄,他们两个站在一起多么相配?多么好看?可是他却被排除在外,大哥要他走,而仙儿只肯跟在大哥的身边。
  
  他又变成了一个人,一个孤独的人,只有寂寞,没有快乐,更没有温暖。
  
  但是他终究有些不甘心,可是不甘心也只能离开。
  
  最后阿飞向李寻欢要了一杯酒,同这位做了他一天大哥的男人对饮。将苦涩冰冷的酒喝下,阿飞将酒杯丢到马车上,然后看向李寻欢,眼里似乎有一团火,即冰冷又火热,冷得能将人冻住,热得能将人焚烧。
  
  最后,他也只单单对李寻欢说了一句话而已,但只这一句话也已足够让对方眼中的痛苦更加浓郁:“你又怎么知道我的心没有被烫热?”
  
  然后,他挺了挺胸,像他初见他时那样挺直了身躯。
  
  阿飞轻轻地瞥了一眼林仙儿,却什么话也没有跟她说,在她微微张口要说些什么的时候突然转身,大步离去。只不过一会儿的功夫他就消失在了无尽的风雪里,只留下一行长长的脚印落在留下的人的眼睛里,落进了他们的心里去。
  
  “他的背脊虽然挺直,背影却是那么孤单寂寞,你怎么忍心让他就这样走了?”林仙儿看着消失在远方的脚印,喃喃问道。
  
  李寻欢却早已忘了她一般,低头为自己倒了一杯酒,向着少年消失的方向将酒杯高高地举起:“来,少年人,我再敬你一杯,你可知道我并不是真的要你走,只不过你前程远大,跟着我,永远没好处的。我这人好像已和倒霉、麻烦、危险、不幸的事情变成了好朋友,我已不能再交别的朋友了。”(注2)
        
最毒蝎尾针(修)
  阿飞早走了,李寻欢也走了。
  
  林仙儿独自一人坐在马车上,看着官道一侧白白绰绰的小树林。
  
  虬髯大汉此刻正依着他主人的吩咐将黑蛇的尸体搬到另一侧的小树林里,将他掩埋。
  
  忽而,林仙儿紧紧盯着的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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