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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龙叶傅]鄙名楼-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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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开叹气道:“我实在是连做梦都没想到。”
上官小仙道:“你佩服我。”
叶开苦笑道:“看来我想不佩服都很难。”
上官小仙拍手笑道:“想不到居然也有人佩服我,我简直开心死了。”
叶开又叹了口气,道:“叶开呀叶开,你自以为聪明绝顶,自以为了不起,其实你连人家
一根手指头都比不上。”
上官小仙笑道:“你难道忘了我是什么人的女儿?”
叶开不做声了,他的确早就该想到的。
上官金虹和林仙儿的女儿,又怎么会是个白痴。
上官小仙的眼睛很亮,现在无论谁都已看得出,她绝不是个白痴。
叶开已经要动了,他要抢下丁灵琳。
谁知上官小仙的衣袖里也飞出了条缎带,忽然间就像毒蛇般缠住了丁灵琳的脖子。
她的笑容那么美,那么天真,说出的话却恶毒无比:“不要动哦,小叶,不然我会让丁灵琳死的很难看。”
叶开咬咬牙道:“你应该知道我喜欢的人并不是丁灵琳,你以为你这样就能要挟我?”
上官小仙道:“正因为你喜欢的不再是丁灵琳,你才会被我要挟。”
叶开道:“哦?”
上官小仙道:“因为你觉得自己亏欠她,这种亏欠感往往比爱还有用。”
叶开忍不住长叹道:“看来你果然不愧是上官金虹和林仙儿的女儿。”
上官小仙道:“哦?”
叶开道:“林仙儿的心毒,上官金虹的手狠,这两种优点你一个人就占全了。”
上官小仙微笑道:“你慢慢就会发现,我别的优点还很多。”
叶开道:“你要害我,我明白,因为你要报仇,因为我恰巧是小李探花的弟子。”
上官小仙道:“这回你可错了。”
叶开道:“哦?”
上官小仙道:“你看这是什么?”
她果然拿出了一样东西,黄澄澄的,闪着金光。
叶开道:“这是一文钱。”
上官小仙道:“什么钱?”
叶开道:“金钱。”
上官小仙道:“你看不看得出钱上的字?”
叶开当然看得出,钱上有四个字。
“役鬼通神。”
官小仙的眼睛里也在闪着光,道:“钱能役鬼,也能通神,你慢慢也会发现,这世上绝没有比钱再好的东西了。”
叶开已耸然动容,道:“这就是昔年金钱帮的标志?”
上官小仙点点头,道:“金钱帮是上官金虹创立的,我恰巧是上官金虹的女儿。”
叶开叹道:“真是太巧了。”
上官小仙道:“上官金虹虽然死了,我却还没有死。”
叶开道:“所以你要重振金钱帮?”
上官小仙道:“我至少总不能眼看着金钱帮就此毁灭。”
叶开道:“这件事你已计划了很久?”
上官小仙道:“不但已计划了很久,而且计划得很好。”
叶开动容道:“你已经是金钱帮的帮主?”
上官小仙悠然道:“父亲的事业,岂非总是由子女继承的?”
叶开沉默一下,道:“不管怎么说,你还没有伙计,也没有组织,这不过是你计划的刚刚开始。”
上官小仙微笑道:“你怎么知道这只是开始?说不定我不但找到了伙计,还找到了护法,不但找到了护法,还找到了堂主。”
叶开道:“没想到你都找齐了。”
上官小仙道:“你又错了。”
上官小仙道:“两大护法等于是我的左右手,我当然不能马虎。”
叶开道:“所以你只找到一个。”
上官小仙笑得更神秘,道:“现在我正在找第二个。”
叶开道:“找谁?”
上官小仙道:“你。”
叶开大笑。
上官小仙道:“我并不是在说笑话,只要你答应,你就是金钱帮的第一护法。”
叶开笑道:“我若答应,你肯相信?”
上官小仙也叹了口气,道:“我不相信。”
她凝视着叶开,叹息着又道:“你看来实在不像是个能让女人相信的男人。”
叶开道:“那么我们这交易岂非根本就谈不成?”
上官小仙叹着:“所以这实在是件很遗憾的事。”
叶开道:“所以你只好杀了我。”
上官小仙道:“我并不着急。”
上官小仙笑道:“因为着急的应该是你,傅红雪要成亲了,是不是?”
叶开的心沉了下去,他无疑已经把最不该暴露的弱点,暴露在上官小仙面前。
而且他确实很急,如果他赶不上阻止傅红雪成亲,他才该打碎自己的脑袋。
可上官小仙不急,她的缎带缠着丁灵琳的脖子,她悠然地笑着:“现在,你是想让我绑你?还是想自己把自己绑起来?”
叶开已经无法去找傅红雪了,非但不能去,甚至不能自主自己接下来的一步。
他的处境已经难上加难。
戴红盖头的新郎
乔家堡堡主乔鑫鹏今日红光满面,喜气洋洋,按理说他本不该这么高兴。即使是他的女儿今天就要出嫁也一样,因为这本是一桩不管谁听了,都会说乔鑫鹏很憋屈的亲事。
乔家是全国有名的大富豪,乔家堡的规模绝不亚于孔雀山庄,乔鑫鹏的儿子更是当朝正红的侯爷,正是春风得意。
按说,乔堡主应该没有什么忧虑的事情,可是近三年,他的眉头皱的可以夹死一只苍蝇,面色更是衰得活像一个孝子刚死了亲娘。
三年前,乔堡主将他的女儿——据说,他的女儿小时身体弱,便带到峨眉山上静心休养——将他的女儿从峨眉山上带下来后,那片阴云就一直压着他的表情。
也许他是在担心他女儿的亲事?
可是完全没必要!乔堡主的女儿是闻名的大美人,更是集才德于一身,这么长时间以来,提亲的人几乎踩破了他家坚实的门槛。
直到他那集风流少年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宝贝女儿,偏偏看上了傅红雪。
那个穷得只有身上一身衣服和手中一把刀的傅红雪。
那个残疾,皮肤苍白,满面病容的傅红雪。
那个住在乔家堡三个月喝完了乔家堡里所有的珍贵藏酒,并且和乔堡主连话都没说超过三句的傅红雪。
那个为人孤僻,不通人情的傅红雪。
这个消息传出时,不知道有多少少年寻死觅活,又有多少为父母者扼腕叹息。
可是看乔堡主的表情冰雪消融,眉开眼笑的样子,好像他的女儿是跟当朝天子成亲。
乔家堡安排的排场更是大得惊人,到现在仆人们还在忙的团团转。乔堡主只是随意地巡视了一下,便走进了内室。
他的夫人刘氏和妹妹乔新柔,妹夫杜宏文都在内室中,乔堡主一进来,他的妹妹和妹夫就迎上来,连声道着“恭喜”。
乔堡主哈哈一笑,照单全收。
刘氏笑道:“可不该恭喜么,前两天看傅姑爷心神清明点的样子,我还以为这亲事要黄,不过现在看来,大小姐已经把他制服了。”
她对自己的女儿竟然恭恭敬敬地叫“大小姐”,而且称呼时还有一种很敬畏的意味。
乔堡主的笑容有说不出的讽刺和苦涩:“大小姐想要的东西,有什么是得不到的,就算是皇帝的宝座,也只害怕她看不上眼,何况是那傅红……”
刘氏飞快地用帕子捂了他的嘴,低声道:“你忘了,大小姐的占有欲强得狠,只准我们叫那人傅姑爷,直呼其名都要挖掉舌头。”
乔堡主皱皱眉。
乔新柔苦笑:“何止是不准叫名,连看一眼都不行,服侍他们的丫鬟小子们,都得低着头,谁要敢抬头看看傅姑爷,直接挖掉一双眼睛,傅姑爷刚来时,有个小子不懂事,在背后嘲笑他,结果被大小姐知道了,不仅挖掉了舌头,还打断了他两条腿。好在傅姑爷的皮相倒是不差,不然这小厮命丢得也太冤了。”
她很快又说:“不过这样也好,占有欲这么强,说明大小姐这次动真心了。这次不怕收不住她的心。”
杜宏文道:“我只怕收不了傅姑爷的心,他是江湖人,未必禁得住……”
乔堡主打断他冷笑:“禁不住也得禁,要怪就怪他倒了八辈子血霉招上了这位大小姐的青睐。”
乔新柔转了转眼珠道:“不知这位新姑爷这几天都住在哪儿?”
刘氏暧昧地笑了笑,道:“大小姐醋劲这么大,傅姑爷也只有住在一个地方才能让她放心。”
四个人会意地笑了笑,这个地方,当然是大小姐的房间。
杜宏文拍掌笑道:“这招可高明了,看那傅姑爷的过去,他可不是什么柳下惠,恐怕该发生的不该发生的都发生了吧。”
乔堡主摸摸胡子,得意地说:“这样才好,保他想跑也跑不掉。”
他们的的话语都没有对这门亲事的反对之意,好像这位千金小姐是个大祸害,巴不得快点打包给傅红雪送过去,或者说,强塞过去。
难道傅红雪的“亲事”还另有隐情?
乔新柔道:“我们提出要求时,不过是因为大小姐不想被别人看了傅姑爷的相貌,再加上我们也想测测姑爷是不是确实糊涂了,可不知傅姑爷为什么答应的这么爽快?说不定他对大小姐也有心,可捡了个便宜呢。”
乔堡主嗤嗤冷笑:“有心?有心倒还好了。他在酒窖里泡了三个月,出来后亲爹老子都不认识,这不就稀里糊涂地被大小姐拿下了。”
刘氏担心道:“万一他逃跑了,却找另一个人来扮演他,怎么办?毕竟到时候他也是戴着盖头的。”
乔堡主道:“没关系,我已经安排好了。”
杜宏文叹口气,道:“这姑爷也挺让人同情的,我要是他,恐怕成亲第二天就开始准备后事了。”
乔新柔扑哧一笑:“第二天都迟了,照我说,应该扛着棺材去成亲,这边刚拜完堂,那边就一头撞死在棺材上。”
四个人不约而同地笑起来,他们笑得得意极了。
乔堡主广发帖子,恨不得昭告天下,更重要的是,他一定要让“它”知道,大小姐已经被嫁出去了,已经被束缚在乔家堡中了。
被请的客人都很给面子地来了。
毕竟人都有好奇心和幸灾乐祸的心,在旁人眼中,傅红雪白捡了这么大个便宜,光是盖个盖头出个丑倒是嫌轻了。
白晴像一只轻快的蝴蝶在人群中飞来飞去:“哎呀,蝶儿你看看这些装饰,都好奢华啊。”
与她相比,蝶儿就像是个负重的骆驼,不但背着很大的行李包,手中抱着见热闹也不安分的小狐,在人群中挤来挤去,累得气喘吁吁。大冬天的出了一身大汗。
“你说,今天会不会有人来抢亲啊?”白晴到底是心疼自家的。。。小狐,抱了小狐,兴致勃勃地道。
蝶儿翻了个白眼送给这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小姐,一边用衣袖抹了抹额上的汗。
她们都是年轻美貌的女孩子,周围的人都多少有点爱怜之意,不和她们相挤,她们虽然来得不算早,但都站在了前面。
当传说中的新郎和新娘都戴着红盖头走过来时,白晴激动地一把抓住了蝶儿:“哈哈,看见了看见了~~~”
蝶儿没好气地瞪了她一眼:“知道了,我们又不是瞎子。”
那新娘盈盈细步,窈窕多姿,她的右手挽着新郎,新郎的步子却很怪异,前脚跨出,后脚慢慢拖着跟上去,当然,他的一只手中依然握着一把刀,黑刀。
两旁围观的人群不时地发出几声止不住的嗤笑。
“哎?抢亲的呢?”白晴不理周围的人,四处望去,没有见到那天的白衣少女,不觉得有些失望。
蝶儿笑道:“你急什么?那些抢亲的人不都是最关键的时候才出现么?比如拜堂拜
到一半的时候……”
她的话音未落,已经有一个人冲了出来,不过是个男人。
“傅红雪,”那人目光通红,恶狠狠地瞪着戴着盖头的新郎:“你凭什么娶乔家小姐,不过是凭自己有把破刀罢了,如果你还知道羞耻,就快点滚……”
他话音未落,傅红雪抬手拔刀。
乔堡主他们不由得紧张地绷直了身体:这是惟一一个不用看他的面容就能测试他到底是不是傅红雪的办法。
好在结果并没有让他们失望,一道光闪过,连刀都看不清楚,那人的头便与身体分了家,鲜血染红了大片的地面,与红毯混在一起呈现一种深褐色。
围观者皆大惊,这成亲之日就见血,实在太不吉利。
可乔堡主他们却放松下来,相视一眼,笑得很满意,他们的结果出来了:天底下能使出这么快的刀,除了傅红雪之外,还有谁?
至于吉日不该见血之类的话,拿它去骗骗小孩子吧。
乔堡主一挥手,稳定地说:“继续。”
接下来很普通——
“一拜天地。”
“啊啊啊,”白晴低声抱怨:“还没人来抢亲,怎么办?不然我们把他抢了吧,也不枉我跑了这么多路。”
蝶儿哭笑不得,这个小姐从小到大就由着自己的性子乱来,这亲是能随便抢的么?再说,把人抢来你想干什么?你养他?
“二拜高堂。”
两个人都很老实很安分地进行着这场婚事,就在刚要对拜时,客栈里见过的白衣姑娘骑着马冲了进来,马鞭一甩狠狠地打向两个人。
白晴按耐不住,拖着蝶儿跳起来,振臂高呼:“抢亲啊啊啊啊啊~~~~~~~~”
她的声音高昂,一时间莫说是看客,就连那白衣姑娘都被震住了。
一段寂静后,人群轰动。
太值了,看过一个男的抢一个女的。
看过一个女的抢一个男的。
还从来没见过三个女的抢一个男的。
蝶儿咬着牙,恨不得不顾形象地扑上去掐死她这个除了惹事外什么都不会的小姐。
白晴汗颜,此时才学会轻声细语:“……不是我。”
这时候才细语有个屁用!看着周遭激动异常的人群,蝶儿连哭都哭不出来了。
白衣姑娘愣了一会了,估计是不知道这两个女孩是什么意思,一时犹豫。
但她马上便不负众望地想起自己来这里是干什么的。
在众人明显的只看好戏不出手的情况下,马鞭飞去便掀了新郎的红盖头,伴着她咬牙切齿的怒言:“高轩然!!”
红盖头翩然落地,露出高轩然灿烂的笑脸,他夸张地向白衣姑娘叫道:“哦~,猎伊,你总算来了,你再不来,我就要跟戚绵恨拜堂了。”
说着他随手掀了新娘的盖头,一副女装打扮的戚绵恨。
这戚绵恨本来就很女性气,打扮成女装竟是倾国倾城,而且因为他在刚刚走路时挽着高轩然,才挡住了自己没有右手的事情。
众人全然没有看出他是男儿身,还在纷纷议论猜测:“这是谁家的姑娘啊,跟乔家小姐有一比。”“就算没有右手也……啧啧啧”
看到这样的弟弟,猎伊又愣了一会儿,但很快回神怒道:“你们两个惹事鬼还不给我走,难道还想玩到去洞房不成?!”
“洞房?我跟他?”高轩然看着戚绵恨,神情很扭曲,动作很做作地抱着双臂发抖:“我的天!太惊悚了!太可怕了!太……太……太糟蹋我的清白了!”
“那还不快走,回去我才和你算账!”猎伊怒发冲冠,宛如一个女巫。
高轩然咽了口唾沫,哭丧着脸向戚绵恨抱怨:“我早说你姐姐会杀了我们的。”
这时乔家堡的人才从这么突如其来的“小姐不是小姐,姑爷不是姑爷”的情况中反应过来,一窝蜂地把他们围了起来,当然没有放过白晴和蝶儿。
酒与美人
傅红雪不知道喝了多少杯酒了,他急切地想用酒抹掉那个人的影子。
有人说,酒的发明是一项创举,它可以很容易地抹掉记忆,抹掉着直觉,抹掉能力,抹掉时光同时抹掉自己。
如果让一个酒鬼在这里说明酒的优点,恐怕这本书都要改名为“酒论”了。
傅红雪并不想说酒的优点,他只是想喝酒。
为了集中精力,他还默默地数着酒的杯数:一、二、三……这样能更好的清空头脑。
直到他的酒杯被人打掉,他已经浑浑不觉周遭的变化,只是感到十分愤怒。
因为酒失效了,酒确实是酒,可是它失效了。
他似乎听到有人在辱骂他,又似乎耳朵里嗡嗡一片,什么都听不到。
但对方的杀气是真真实实的。
于是他拔出了刀。
就算他现在恨不得马上死掉,就算他现在正在痛恨自己,就算他现在试图堕落,就算他现在狼狈不堪,一分钱也没有。
可他还是傅红雪!
所以他拔出了刀。
血,一点点一片片一抹抹,飘在空中,落在地上。
可他还是控制不了自己的思维。
仰天长啸,他感觉自己几欲发疯。
很远处有个小姑娘,躲在门后面,瑟瑟发抖地看着这一幕。
突然她看见了非常疯狂非常震惊的一幕:
酒馆后有一个水池,本来是用来养鱼的,可是现在是冬天,池子里没有鱼,只有一片片冻结的大冰块。
那个疯子嘶叫着一头扎进冰水里。
他宁愿自己冻死,也不愿意再被那种荒谬的不可能实现的情感折磨。
傅红雪到底没有死,再怎么不情愿,他还是活过来了。
他感到自己正置身于一个很温暖的地方,他翻了个身,手按在一个软绵绵的东西上,他触电一般瞬间清醒了。
在床上,被子环着他,确切地说应该是他们,因为他正躺在那个小姑娘□的怀里。
而他的手,按在了最不该按的地方。
“你……”傅红雪身体一僵,就要蹦起来。
“我……你……”小姑娘满脸通红通红,简直像要爆炸了,但她还是抱紧了傅红雪:“你……你……你不要动,我没有取暖的东西,所以,所以……你不要动。”
她从冰冷的池水里把他捞了起来。
就算他再怎么发疯,再怎么让她害怕,但他还是她的救命恩人。
所以她冒着割人的寒风,踏进刺骨的冰水里,艰难地移动着僵硬无力的手,把他拖了出来。
把他拖出来后,她也没有一走了之,而是用从坏人手中偷偷藏下来的,母亲的家传项链,换了一个房间。
又因为他已经被冻僵,如果不及时回暖可能会落下风寒。
于是这个刚刚满十八岁,还未出嫁的小姑娘,勇敢地解开了自己的衣服,把他护在自己怀中,没有比人的体温更适宜的暖人温度了。
傅红雪好像想通了这个过程,又好像不敢想。
他闭上眼睛,声音有气无力,但是很冰冷,带着强烈的抗拒:“你不用管我,我并不是救你。”
他也知道现在说这种话并不适宜,非但不适宜,简直很混账。
但是他实在不想再毁掉一个小姑娘的清誉。他已经够惨,不想再拖下别人。
小姑娘没想到会收到这样的语言,身躯一抖,但还是抱紧了他,坚定地摇摇头:“不行,不管怎么说你救了我,我就不能丢下你不管。”
她是一个很有原则的女孩子,也许大多数的小姑娘都喜欢无理取闹,稍一不如意就发火发怒掉头就走,但她不会这么做。
她只知道自己的命是被这个人救的,这个人是个好人,而且现在是他需要她了。
所以她不能丢下他。
但是,傅红雪很愤怒。
傅红雪跳了起来,挣开了她的手臂,双眼布满血丝,好像在盯着她,又好像在看着别人,大声道:“你凭什么对我这么好,我有求你对我这么好吗?难道你以为你对我好,我就要为你伤心为你难过记你一辈子,你以为这样我就得为你寻死觅活?就凭你无缘无故对我好,我就要爱上你?开玩笑!”
他用刀柄掀翻了房间里的桌子,上面的一套茶杯全部碎裂。
“开玩笑!开玩笑!我凭什么要爱上你?你以为你是谁,你以为我很稀罕你吗?!”
小姑娘缩在被子里,好像非常寒冷一样,全身都在发抖,牙齿不停地打颤,眼泪布满她的双颊,她被吓傻了。
傅红雪感到自己真的要疯了,他跌跌撞撞地冲下楼,对着小二道:“你们这里算什么酒馆?难道连酒都没有?”
这里是酒馆,这里当然有酒。
所以傅红雪又醉了,应该说,他已经分不清自己什么时候是清醒的,什么时候是醉着的。
他只知道他喝醉了,就会扑到那池冰水中,好像要把他的思想,把他不听话的思念全部冻死在池中。
他也知道,再次睁开眼,自己还是在那个小姑娘□的怀中。
接着他还是会发疯,还是会冲下去喝酒……
他们之间的相处就是不断地重复他们第一次对话后的那个过程。
小姑娘从来都没有发火,也没有抗拒,更没有厌恶。
——她是从哪里弄到钱为他付账的?
——她是怎么样一次又一次地把他从冰水中拖出来的?
——她又受了多少伤?受过多少委屈?陪着这样的疯子,她有没有害怕?
他不知道,也从来没问,也根本不敢问,他们之间根本没有对话。
小姑娘从来没试图从他的身上找钱,他也没有钱。
到后来,连那个利欲熏心的店主都看不下去了,不愿意再把酒卖给他。
于是小姑娘就求,求店主卖酒给他,求小二不要冷言冷语地对待他。
直到一个星期后,当他睁开眼,发现自己已经不在酒馆了。
在哪里?他不知道,也不在乎。
小姑娘还是全无怨尤地顺着他,带他去酒窖,不让任何人打搅他,院子中有莲花池,池水结冰,他还是会往里跳,还是小姑娘一个人照顾他……
除了地点换了之外,什么区别都没有。
他最清醒的时候,就是从那个小姑娘怀中醒来的时候。
那个时候是他觉得最温暖的时候,是他觉得自己肮脏的灵魂和不堪的思想被洗刷的时候。
也是他的良知最折磨他的时候。
这个怀抱总是让他想起母亲,他想母亲应该是这样的。
他从来没感觉到,花白凤并不是个合格的母亲,也许花白凤根本不认为她自己应该是个母亲,不管是她知道傅红雪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之前还是之后。
他也记得自己从小是怎么独自在要命的发烧中一次又一次地捱过来的。
醒来的时候,屋子里总是黑的,然后他就会感觉作为一个孩子本不应该感觉到的情感。
孤独,寂寞,痛苦。
可他现在从一场又一场醉梦中醒来,他感到很小的时候偷偷期盼过的温暖。
如果是那时候有这么个温暖的怀抱,也许他会感谢上天,也许他会像叶开一样了解怎么样对待爱,怎么样爱惜自己。
可没有,所以他爱惜自己的唯一方式就是自虐,所以这些迟来的温暖让他感到极度痛苦。
她也从来不问他什么,只是有一天他醒来,他感到小姑娘用嘴唇碰着他的唇,仅仅是贴着而已,直到他冰冷的嘴唇有了暖意,小姑娘又用脸贴着他的脸。
小姑娘的眼泪落在他的脸上,刺进了他的心里。
她哭着说:“我知道你一定很痛苦,可是你为什么要这么折腾你自己,为什么不爱惜自己?……”
痛苦?他的感觉又岂是痛苦两个字所能形容?
爱惜?他还有什么值得自己爱惜的?是这具残破的皮囊,还是这个布满阴影的灵魂?
他是个不该出生的人,天生就是个不该出生的人,可是他不但出生了,还犯了罪。
最后他居然爱上了一个男人,自己最不该污染的人。
他只能折磨自己,拼命折磨自己,他几乎已经不再去想叶开。
可是小姑娘又说了:“我知道你每天昏迷时都会喊一个叫‘叶开’的名字,就是他让你痛苦吗?……”
像是一个惊雷炸在他的心中,原来他只不过是以为自己忘了,原来他什么都没忘。
傅红雪的心在绞痛,既然他根本忘不了,又为什么要这么折磨别人?
他只知道自己要站起来,为了这个像“母亲”一样的小姑娘,他也要站起来。
乔家大小姐
第二天清早,傅红雪的胃口很好。
一个人的胃口一好,就说明他的心情不错。
他喝了三个月的酒,把酒窖里的好酒差酒都喝光了。
他已经很久没有好好吃一顿饭。
可他今天想吃饭了。
因为他想站起来,既然要站起来,就要有力量。
现在他已经吃掉了两个馒头,两盘炒得很好的菜和一锅熬得很烂很香的小米粥。
这些当然都是小姑娘亲手做的,她从来不让她的仆人为傅红雪做什么。
小姑娘看着他,偷偷地笑。
傅红雪忍不住问:“你笑什么?”
以他的性格,是不会问的,但是他的心情真的很不错,而且他的改变也多少托了这个小姑娘的福。
人一高兴起来,就有点想管管别人的闲事。
小姑娘笑道:“没想到我的手艺还能入口,我还以为自己做多了呢。”
傅红雪突然问道:“你叫什么名字?这里是什么地方?”
这是他三个月以来第一次和小姑娘的正常对话,他发现自己竟然不知道她的名字。
这让他更觉得自己该死。
小姑娘笑得更欢愉了,这样普通的问话,从傅红雪的口中问出来,就代表着很多意义。
说明他已经不打算再沉落下去,说明他至少希望可以了解她,说明他至少认可了她。
小姑娘笑着道:“我姓夜,叫夜雨。”
傅红雪突然道:“小楼一夜听风雨?”
这句诗不知道是他从哪里看来的了,似乎记事时就已经在脑海中,偶尔夜间下雨,当他被雨声惊醒时,这句诗就会自然地出现在他的脑海中。
这是一句很美的诗,饶是傅红雪这样不喜欢伤感自怜的人,想起来时都有些许惆怅。
夜雨轻轻咬着唇,点点头。
傅红雪道:“我想为你做点事。”
这是他第一次说出这种话,他一向很孤独,从来不要求别人为他做什么,也从来不妄想能为别人做什么。
可他第一次想为这个小姑娘做点什么,这不仅仅是因为夜雨已为他做了太多。也是因为他们同样孤独。
夜雨沉默了片刻,轻轻摇头:“你已经为我做了,你让我照顾你,就已经还了我的情。”
能够为别人做点什么,这本身其实就是一种幸福,这说明你还是被需要的,你还没有被遗弃,还不是寂寞的。
这也是夜雨第一次为一个人做那么多事,她觉得这种被需要的感觉比什么都珍贵。
夜雨道:“我并不希望你为我做什么,否则我会感到之前对你的好是因为我另有所图,我会感到很难过很难过。”
傅红雪沉默了一会儿,道:“那么,我就要走了。”
夜雨不敢相信地看着他,失声道:“你,你要走?你要到哪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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